法律文书的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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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是什么

法律文书是什么

法律文书是什么法律文书是指将法律事实、法律规定和法律意见等内容进行文字表述的文书。

它是法律系统中重要的一环,具有明确权威性、专业性和规范性的特征。

法律文书以书面形式记录法律事实、法律观点和法律结论,旨在维护法律秩序、保障公平正义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法律文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它贯穿于案件的始终,是法官、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在法律过程中的得力工具。

其主要作用包括:一、明确权利义务:法律文书记录了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法律责任和法律地位。

它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规范其行为,保护其权益。

二、确保证据完整性:法律文书要求详尽地记录案件的事实、证据和争议焦点,保证案件信息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它通过明确事实真相,保护证据的合法性,促进案件的公正裁决。

三、规范法律程序:法律文书是法律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要求严谨的结构和格式,明确的条文依据和逻辑推理,确保法律适用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通过规范法律程序,可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四、实现法律效力:法律文书是法律制度的体现,具有法律效力。

它是权力机关执行公务、法院判决处置、法律事务交涉等过程中的重要文书。

通过法定程序和程序要求的规范,保障法律的权威性和强制性。

就法律文书的类型而言,法律文书有很多种类,包括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证据文书、律师函等。

这些文书根据不同的目的和内容,有着各自的特点和形式。

判决书是法院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纠纷作出正式裁决的书面文书。

它应当包含判决结果、理由、法律依据等内容,确保裁决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裁定书是法院对案件进行一些事项上的决定或者作出关于法律程序的裁定的书面文书。

裁定书通常包括了裁定结果、法律依据和理由等要素。

调解书是调解机构对纠纷各方在调解过程中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进行书面记录的文书。

调解书应当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和约定内容。

证据文书是对证据的收集、保管、鉴定、审理过程中所形成或提供的书面记录。

它包括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调查取证报告等。

简述法律文书

简述法律文书

简述法律文书篇一:法律文书简答题法律文书简答题1、简述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从文书的制作和使用过程来看,法律文书主要有以下基本特点:(1)制作的合法性。

各种法律文书必须依法制作,这是法律制作的前提,也是文书立意的法律依据。

(2)形式的程式性。

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结构固定化,二是用语成文化。

(3)内容的法定性。

任何一种法律文书都有其明确的法律内容。

解决实体问题的文书,应以相关的实体法为依据;解决程序问题的文书,应以相关的程序法为依据。

(4)语言的精确性。

“精”是精确,“确”是确当。

要求语义单一,准确精当,以给文书的实施兑现提供最便捷的条件。

(5)使用的实效性。

法律文书都是为解决一定法律问题而制作的,因此最讲求实效。

2、简述法律文书的概念和规范性法律文书的概念(1)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及公证机构、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以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

(2)规范性法律文书,是指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

3、简述法律文书的类别(1)依制作主体的不同,可发分为: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侦查文书;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法律的诉讼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2)依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可以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

(3)依文种的不同,可以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4、简述法律文书的作用(1)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2)有关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3)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4)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5、法律文书的格式包括哪些内容?从文书体例上看,法律文书可分为哪几种(1)法律文书的格式一般包括文书体例、行款、结构和各部分要求写明的各种要素(2)法律文书以文书体例的不同,可分为:信函式、致送式、宣告式、表格式和实录式等。

法律文书考试题及答案

法律文书考试题及答案

法律文书考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法律文书是指以书面形式记载法律事实、法律关系或法律意见的文件,具有下列哪些特点?(多选)A. 具有法律效力B. 需要由法官或律师起草C. 必须使用特定的格式和语言D. 需要经过法律程序的审批和签署答案:A、C、D2. 下列哪个法律文书不属于民事诉讼中常见的文书?A. 起诉状B. 调解书C. 判决书D. 监禁令答案:D3. 下列哪个法律文书不属于刑事诉讼中常见的文书?A. 拘留通知书B. 逮捕令C. 开庭传票D. 调查笔录答案:C4. 法律文书的格式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哪些要素?(多选)A. 标题B. 文书编号C. 排版要求D. 日期和签名答案:A、B、C、D5. 法律文书起草中的常见错误包括以下哪些?(多选)A. 缺乏逻辑性B. 语法错误C. 使用口语化的表达方式D. 忽略对事实的准确描述答案:A、B、C、D二、简答题1. 请简要介绍一下起诉状的主要内容和格式要求。

起诉状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常见法律文书,主要内容包括:- 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如姓名、住址等。

- 诉讼请求,即原告要求法院在本案中作出的具体判决。

- 事实和理由,即原告向法院陈述诉讼事实和相关法律依据。

- 证据清单,列明原告所提供的证据清单及其数量、性质等。

- 控辩意见,即原告对被告可能提出的反驳意见进行预先回应。

起诉状的格式要求通常包括以下要素:- 文书名称,即“起诉状”。

- 文书编号,须按照法院的规定进行编号。

- 标题,包括法院名称、案件当事人信息等。

- 正文,按照逻辑顺序进行陈述。

- 结尾,包括日期和原告签名,通常附有原告代理律师的签名和律师事务所名称。

2. 请简述一下判决书的主要内容和格式要求。

判决书是法院根据审理结果作出的裁定决定,主要内容包括:- 法院的基本信息,如法院名称、案件编号等。

- 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告、被告的姓名、住址等。

- 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即法院根据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的确认。

律师实务文书特点

律师实务文书特点

律师实务文书特点
一、文书特点
1、法律依据性强:法律文书在结构、内容、措辞上都需要遵循法律
法规以及案例法的规定,并结合案件本身的实际情况,通过恰当的论证,
及时正确的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使文书的法律依据性强、逻辑性好,效
果好。

2、编撰严谨:文书编撰时,要按照法律术语来编撰,表达准确,不
得歧义和错误,要准确、全面、详实的阐述事实和理由,严格遵守法律文
书的编撰要求,严谨的编撰,能够让读者领会文书的主旨。

3、文体严肃:法律文书是一种具有极强法律效力的文体,需要文字
冷静、严谨、形式正式,具有一定的文体特色,文字表达的思想要贯彻公
正原则、正义原则,避免使用不正当的文字表述,保证文书谨慎、客观。

4、表达确实:文书需要将案件的实质表达清楚,明确事实时,必须
严谨、确定,不得紊乱、模糊,要做到事实表达的准确,以免对案件产生
不利影响。

二、文书编撰原则
1、忠实原则:法律文书必须如实记载事实,不得有隐瞒或篡改事实,不能做出有悖于实际的文书;
2、真实原则:法律文书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无误,如记载事实、理
由则要充分考虑,如对方证据或相关依据,要有实际佐证,不可随意演繹;。

法律文书的特点

法律文书的特点

法律文书的特点法律文书是指用来规范与记录法律事务的文件,它具有一定的特点和规范格式。

下面将介绍法律文书的特点。

一、正式性法律文书具有较高的正式性,其形式和内容必须按照法定要求严格执行。

这是为了使法律文书能够具有法律效力,保证其权威性和可信度。

正式性要求包括文书格式、用词规范、章法严密等方面。

二、严密性法律文书的内容应当准确、完整、无歧义。

在法律表述上,必须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法律文书的条款和表述与法律和事实一致。

严密性也包括法律文书的逻辑结构和推理过程,必须合乎法律原则和法理。

三、公正性法律文书应当具有公正的性质,不偏袒任何一方。

法律文书的起草和表述应当客观中立,不带有个人或团体的偏见和利益。

只有具备公正性的法律文书才能被广泛接受并发挥作用。

四、规范性法律文书需要遵循一定的表述规范和格式要求。

比如,民事判决书必须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案情事实、法律适用、裁判结果等要素。

这些规范的要求有助于提高文书的可读性和规范性,并确保法律文书的统一性。

五、稳定性法律文书具有相对稳定的性质,即其内容和表达方式应当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稳定。

这是为了维护法律规则的连贯性和稳定性,使人们能够依据过去的法律文书进行判断和决策。

六、实用性法律文书应当具备实用性,能够满足法律工作者、法律参与者和社会公众的需求。

它们应当清晰明了,易于理解和操作,以保证对法律规定的正确理解和执行。

七、机密性某些法律文书可能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国家安全等敏感信息,因此需要具备一定的机密性。

机密性要求在法律文书的起草、传输和存储过程中进行保护,防止非法获取和泄露。

综上所述,法律文书具有正式性、严密性、公正性、规范性、稳定性、实用性和机密性等特点。

它们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平正义的重要工具,对于保障法律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准确理解和遵循法律文书的特点和规范对于法律工作者和公众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法律文书的特点

法律文书的特点

法律文书的特点法律文书是指以法律规范为基础,为解决法律事务或纠纷而起草的文件或文件组合。

它具有一系列的特点,包括正式性、准确性、明确性、权威性和规范性等。

首先,法律文书具有正式性。

正式性是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之一,它要求文书的形式、用语及格式都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

例如,法律文书通常采用正式的文体和语言,使用专业术语,并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组织,以确保文书的合法性和可信性。

其次,法律文书具有准确性。

准确性是法律文书的重要特征之一,它要求文书中的内容必须准确无误。

法律文书通常包括法律条款、事实陈述、证据引用等关键信息,任何的不准确或模糊的表述都可能导致法律文书的无效性或产生误解,从而影响到文书的效力和法律问题的解决。

第三,法律文书具有明确性。

明确性是法律文书的另一个重要特征,它要求文书的内容必须明确、清晰、具体,以便当事人和司法机构能够准确理解和执行。

例如,法律文书中的要求、规定、义务等都必须明确具体,避免使用模糊的表述或含糊的词语,以确保文书的执行效果和效力。

此外,法律文书具有权威性。

权威性是法律文书的一项重要特征,它要求文书是由具有法律职权和资格的人员或机构起草和签署的。

法律文书通常由律师、法官、公证人等专业人士或法律机构起草,他们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职权,代表法律的权威和公正性。

这种权威性使得法律文书在法律事务中具有高度的可信度和约束力。

另外,法律文书具有规范性。

规范性是法律文书的一项重要特征,它要求文书的内容和格式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规范要求。

法律文书通常按照法律规定的结构、格式和内容要求进行起草,例如诉讼文书需包含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以保证文书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法律文书也需符合法律上的时间要求,如递交、送达和生效等时间节点,以确保文书的法律效力和效果。

综上所述,法律文书具有正式性、准确性、明确性、权威性和规范性等特点。

这些特点不仅保障了法律文书的合法性和可信度,也确保了法律文书在法律事务和纠纷解决中起到正确、有效的作用。

法律文书考试题及答案

法律文书考试题及答案

法律文书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法律文书主要是指在法律活动中使用的文书,以下哪项不属于法律文书的范畴?A. 起诉状B. 合同书C. 遗嘱D. 会议记录答案:D2. 以下哪个选项是法律文书的主要特点?A. 客观性B. 随意性C. 随意性与客观性的结合D. 主观性答案:A3. 法律文书的格式要求非常严格,以下哪项不是其格式要求?A. 标题居中B. 正文分段落C. 可以随意添加个人情感色彩D. 落款明确答案:C4. 法律文书的语言风格通常是怎样的?A. 口语化B. 书面化C. 随意化D. 情感化答案:B5. 以下哪项是法律文书的起草原则?A. 客观公正B. 随意发挥C. 忽视事实D. 夸大其词答案:A6. 法律文书的起草者需要具备哪些基本素质?A. 法律知识B. 写作技巧C. 法律知识与写作技巧D. 个人魅力答案:C7. 法律文书的起草过程中,以下哪项是不必要的?A. 事实调查B. 法律依据查找C. 随意修改D. 逻辑结构安排答案:C8. 法律文书的审核过程中,以下哪项不是审核的重点?A. 格式是否规范B. 语言是否准确C. 事实是否清楚D. 情感表达是否丰富答案:D9. 在法律文书中,以下哪项不是常见的证据类型?A. 物证B. 证人证言C. 视听资料D. 网络谣言答案:D10. 以下哪项是法律文书的常见分类?A. 起诉书、判决书、裁定书B. 起诉书、合同书、遗嘱C. 起诉书、判决书、会议记录D. 起诉书、合同书、会议记录答案:A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1. 以下哪些属于法律文书的起草步骤?A. 事实调查B. 法律依据查找C. 草拟初稿D. 审核修改答案:ABCD12. 法律文书的起草过程中,以下哪些因素需要考虑?A. 法律条文B. 相关案例C. 当事人意愿D. 社会舆论答案:ABC13. 法律文书的审核过程中,以下哪些方面需要重点审核?A. 格式规范性B. 语言准确性C. 逻辑严密性D. 情感表达答案:ABC14. 以下哪些属于法律文书的常见类型?A. 起诉书B. 判决书C. 裁定书D. 会议记录答案:ABC15. 法律文书的语言风格要求包括哪些?A. 客观B. 准确C. 简练D. 情感化答案:ABC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10分)16. 简述法律文书起草的基本原则。

法律文书范文(精选3篇)

法律文书范文(精选3篇)

法律文书范文1学习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掌握法律文书的概念、特点、作用;掌握起诉状、上诉状、申诉状、答辩状、反诉状的概念、文种之间的区别、写作格式和写作要求。

重点掌握:起诉状、上诉状、申诉状、答辩状、反诉状的写作。

一、重、难点内容提示(一)法律文书概述1.法律文书的概念、特点法律文书是指公民、法人、国家机关及其它组织在处理各种法律事务中,为实现法律赋予的权利和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一系列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上的法律文书,泛指一切法律上有效的文件、文书。

狭义的法律文书,指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使用的司法文书和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所使用的诉讼状。

法律文书的特点:(1)适用法律的严肃性适用法律的严肃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法律文书的制作,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事实必须真实、清楚,证据必须确凿、充分,论证必须严密、理由充足,结论必须正确、符合法律要求,语言必须严谨、明确,切忌模棱两可、含糊其辞。

另一方面法律文书的制作,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程序法是确保各种实体法得以贯彻实施的保障,也是确保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必要条件。

(2)事实认定的客观性认定事实的客观性包括下面三个方面:第一、准确地揭示案件的本来面貌;第二、全面阐述案件的各个侧面;第三、准确表达案件关键部分的事实。

(3)生效执行的权威性法律文书由法律保证其生效执行的权威性,这种权威性具体表现在法律文书制作的合法性、执行的强制性和解释的单一性三个方面:第一、制作法律文书的主体必须具有相应的合法资格;第二、法律是依靠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文书的许多文种都具有法律强制执行的效力,以此来保证法律实施的权威性;第三、法律文书的解释必须是单一性的,不能有任何词语的歧义和模棱两可的提法。

(4)体裁格式的规范性法律文书在长期的法律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了相对稳定的体裁和格式,依照法律的规定,按照一定的格式,把特定的内容和项目简明扼要、条清理晰地表达出来,不仅是形式上的需要,便于制作、查阅、管理和执行,而且还是法律文书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的需要,唯有规范的法律文书,才能保证其完整、准确和有效。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区别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区别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区别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是指导国家和社会行为的重要法律文书。

虽然它们都有指导作用,但它们在性质、制定程序和适用范围上存在一些差异。

以下是对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区别进行详细解释。

一、法律的特点及其区别法律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具有强制性和普遍适用性的法律文书,其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强制性:法律具有强制性,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

违反法律的规定会受到法律制裁。

2. 普遍适用性:法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所有人和事物,享有普遍适用性。

3. 高于其他法律文书:法律是国家的最高法律文书,其他法律文书不能与之相抵触。

二、法规的特点及其区别法规是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制定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文书。

它主要规范行政管理和公共事务,并具有以下特点:1. 行政性质:法规是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主要用于行政管理领域。

2. 强制性:法规具有强制性,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时必须依法制定和执行法规。

3. 局部性:法规的适用范围通常是行政区域或特定领域,属于相对局部的行政规定。

三、规章的特点及其区别规章是由下级行政机关根据法律和法规制定的,具有一定强制性的法律文书。

规章的特点主要包括:1. 局部性:规章的适用范围通常是某个行政区域或特定领域,与法规相比,规章的作用范围更为局限。

2. 部门性质:规章通常由下级行政机关制定,用于规范和管理特定行政部门的工作。

3. 配套性:规章是法律和法规的具体实施和细化,为执行法律和法规提供具体措施和规定。

四、规范性文件的特点及其区别规范性文件是由行政机关或专门机构依法制定的具有指导性和约束性的文书。

其特点主要有:1. 指导性和约束性:规范性文件具有指导性和约束性,可以为相关单位和人员提供操作指南和规范。

2. 适用范围广泛:规范性文件适用于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针对特定领域或特定问题进行规范。

3. 实施方式多样: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方式可以是命令、通知、通告等,具体根据情况而定。

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

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

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一、法律文书制作的合法性合法性是指法律文书的制作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不能随意制作,具体包括:(一)依法制作各类诉讼文书在制作时要符合我国的三大诉讼法的规定,同时要适用相应的实体法。

诉讼文书要遵守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

例如,刑事案件中适用各种法律文书要符合我国刑事法律中实体法的规定,也要遵循刑事诉讼法的程序。

又如,制作仲裁文书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

(二)依照法定格式制作各类文书制作要按照权威部门制定的规范格式进行制作。

如公安部下发的《公安部门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0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格式(样本)》,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人民法院诉讼文书样式》等,这些都是我们制作各类法律文书的依据。

二、法律文书形成的格式性法律文书的格式性,是指文书在制作过程中,遵循一定的规范和要求,使其内容具有固定化和标准化的特点。

掌握这些规范和要求,是正确制作法律文书的基础和前提。

(一)当事人称谓的统一性当事人是法律活动的主体,是法律文书中必须出现的要素。

在不同类型和阶段的法律活动中,当事人的称谓应当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符合,不能随意变更或混淆。

例如,在刑事案件中,当事人在不同的诉讼阶段分别被称为自诉人、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上诉人、罪犯等;在民事、行政案件中,当事人在不同的文书中又分别被称为原告、被告、第三人、申请人、被申请人、上诉人、被上诉人、申诉人等;诉讼代理人有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等。

不同的称谓,反映了当事人在诉讼中的不同地位和角色,因此,称谓应当固定使用,不能混用或误用。

(二)法律文书结构的固定化绝大多数的法律文书都呈现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的固定结构,这是法律文书与行政文书等其他文书的一个重要区别。

法律文书的首部一般包括制作机关、文书名称、文书编号、当事人基本情况、案由及案件来源等内容;正文一般包括案件事实、基本证据、处理理由、处理结果或意见等内容;尾部一般包括署名、日期、交代事项、附注事项等内容。

试论法律文书的特点和作用

试论法律文书的特点和作用

试论法律文书的特点和作用一、鲜明的人民性法律文书是反映处理诉讼程序与褓结果,或者确认一定法律行为或者有关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文书。

每一具体法律文书所要解决的问题可能千差万别,要达到的具体目的也可能各种各样,但透过现象,究其实质,无一不是以保障人权维护法制为归宿的。

《刑事诉讼法》元宝,宏观世界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顽固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学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无论是刑事侦查、起诉文书,还是刑事裁判、执行文书,它的制作与适用,者是为了要实现刑事诉讼的任务。

作为实施法律工具的刑事法律文书,其所体现的本质下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因而具有鲜明的人民性。

同样,民事、行政等法律文书,也都是为保证实现民事诉讼任务和行政诉讼任务等而制作和使用的,充分体现了对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及维护和监督依法行政;全面展示了以人为本,调节,平衡利益,以及对社会、经济德育的维护,和谐社会的构建。

这是由于我们的法律是国家和人民意志的体现,因而反映法律实施结果的文书,必然要求以人民利益为本而又服务于人民。

法律文书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主板是非,判断曲直,以伸张正义,维护公正,旗帜鲜明地保护人民的最利益。

二、法定的强制性法律、法规是由国家制定,要求人人必须遵守,并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行为规范。

法律、法规所具有的这种普遍约束力,虽经国家制定、颁布,还只是个观念上的立法,处于静态。

要实现法律的效力,除靠公民自学遵守外,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有赖于司法机关执法活动的运行。

只有当法律、法规在实践中得到了贯彻实施,即由静态立法转化为动态司法,观念上的法律效力才具有现实意义,立法目的才能落到实处,真正发挥它的作用。

为执行法律而制作的法律文书下是司法职能运行的产物,具体实施法律的结果。

法律文书基本知识掌握要点

法律文书基本知识掌握要点

1、怎样理解法律文书的概念?法律文书是我国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及劳改机关等)、公证机关、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以及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组织自用或代书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从涵盖的内容来看,法律文书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国家司法机关为处理诉讼案件而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二是国家授权的法律机构或组织所制作的办理或裁决非诉讼案件的公证文书和仲裁文书;三是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组织出具或代书的民用法律文书。

2、法律文书的特点有哪些?法律文书具有如下几方面的主要特点:(1)主旨的鲜明性。

即法律文书必须是为了解决一定的法律实际问题而制作,而且其中心意思必须鲜明突出。

(2)材料的客观性。

法律文书中所使用的材料,不论是事实材料还是文字材料,都必须是绝对客观真实的,不能有半点虚假,也不能进行所谓合理的想象,甚至于不容许稍加夸大或缩小。

(3)内容的法定性。

法律文书的写作内容,既要符合一般写作规律的要求,更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对某种法律文书的法定要求,写清必须具备的法定要素。

对案件的处理意见更必须依法裁处,按律量罚。

(4)形式的程式性。

法律文书是一种在形式上具有明显程式性特点的文书。

程式性特点具体表现在结构的固定化和用语的成文化两个方面。

(5)解释的单一性。

法律文书在语言运用上要求做到精确无误、解释单一,不能有半点含混、模棱两可、语义两歧的现象出现。

(6)使用的实效性。

法律文书是为执行和贯彻实施法律而制作和发布的,因而它的制作和发布都要起到启动或推进法律活动不断进展,乃至解决诉讼中的各种争议、非诉法律活动中的各种有关问题等具体的实际效能。

;3、、叙写法律文书的事实有何要求?法律文书叙述案情事实的基本要求就是做到明晰清楚,材料绝对真实。

具体要求包括以下几方面:(1)记清事实,材料真实:应当具体写清案情事实,做到脉络清晰;所使用的材料必须是已经掌握的客观真实的事实材料。

法律文书的特点

法律文书的特点

法律文书的特点法律文书是法律领域内的一种专用文书,除了具有与其它文书共同的特点外,还有其自身的一些基本特征:(一)合法性因为法律文书在诉讼活动中使用,它的出具使用直接反映着诉讼活动的进展,所以必须依照程序法的有关规定制作。

如刑事案件的处理,从案件的立案、侦查、破案、报捕、批捕、审讯、移送起诉到审查起诉,其中,诉讼的每个环节都需要制作相应的文书来作为进行某项诉讼案件活动的文字凭证。

都必须按照《刑事诉讼法》有关条款规定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

在公诉案件刑事诉讼活动中,只有按上述规定的特定阶段预以制作才属合法。

其次,时限的合法性也是法律文书制作的合法性的一个特定要求。

如不服一审民事判定,提起上诉的时限必须在一审民事判定下达后的15天以内,逾期即丧失了上诉权。

再如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对采取强制措施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也规定了最长期限。

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逾期如不对上述强制措施法律文书予以撤销或变更即属违法。

因此,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的某项活动中必须按照诉讼法的规定遵守特定的时间,当事人行使某项权利也必须遵守特定的时限。

最后,法律文书的合法性还表现在某些文书的使用必须履行特定的法律手续。

如公安机关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必须首先向主管领导呈送报请批准逮捕书,主管领导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公安机关才能制作逮捕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

如刑事案件对犯罪嫌疑人扣押物品的,扣押物品清单中在写明扣押的物品名称、数量之后,须由被扣押的人签字或捺手印认可,如不履行此项手续,不仅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并且该项活动也属违法行为。

(二)固定性法律文书的制作有固定的格式,这是在长期的实践中不断创造、改进而形成的。

它既能保证法律文书的完整性和严肃性,容易全面有力地发挥法律文书的作用,又能保证制作时简易方便,具有科学性。

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结构固定化不同种类的法律文书,其行文表述的结构大都有固定的格式。

法律文书的语言特点(3篇)

法律文书的语言特点(3篇)

第1篇一、规范性法律文书作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在法律事务中使用的正式文书,其语言表达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公文写作的规范。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使用规范的法律术语:法律文书在表达法律关系、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概念时,必须使用规范的法律术语,如“被告”、“原告”、“证据”、“诉讼请求”等。

2. 遵循法律文书的格式要求:法律文书在格式上有着严格的要求,如标题、正文、落款等部分,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编排。

3. 严格遵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法律文书在语言表达上要遵循国家语言文字规范,使用规范、标准的汉字,避免使用方言、俗语、网络用语等不规范的语言。

二、严谨性法律文书作为一种具有权威性的文书,其语言表达必须严谨、准确,以确保法律文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表述清晰明确:法律文书在表述法律关系、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概念时,必须清晰明确,避免使用模糊、含糊的语言。

2. 避免歧义:法律文书在语言表达上要避免产生歧义,如使用同音字、近义词等,应选用能够准确表达意思的词语。

3. 注意逻辑严密:法律文书在表述过程中,要注意逻辑严密,前后语句之间要有合理的关联,使整个文书结构完整、层次分明。

三、准确性法律文书作为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其语言表达必须准确无误,以确保法律文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使用精确的词语:法律文书在表达法律关系、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概念时,要使用精确的词语,避免使用模糊、不确定的词语。

2. 注意时间、地点、人物等要素的准确性:法律文书在表述时间、地点、人物等要素时,要确保其准确性,避免出现错误。

3. 严谨使用数字和符号:法律文书在表述数字、符号等时,要确保其准确无误,避免出现错误。

四、简洁性法律文书作为一种具有严谨性的文体,其语言表达要简洁明了,避免冗长、繁琐。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使用简洁的语句:法律文书在表述法律关系、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概念时,要使用简洁的语句,避免使用冗长、复杂的句子。

法律文书学

法律文书学

法律文书学法律文书是指以法律规定为基础、通过书面形式表达法律意见、权利要求或法律文件的文书。

它是法律实践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维护法律秩序、保护公民权益有着重要的作用。

下面将就法律文书的主要特点和写作要点进行探讨。

首先,法律文书的特点是准确性和权威性。

法律文书要求准确表达法律事实和法律观点,不得含糊其辞或使用模糊不清的措辞。

此外,法律文书应以法律条款和相关法律文件为依据,具有权威性和可信性。

其次,法律文书的结构应清晰明确。

一般来说,法律文书包括标题、引言、正文和结尾四个部分。

标题应简明扼要地概括文书的内容,引言主要介绍文书起草的背景和目的,正文是表达主要内容的部分,结尾是对文书的总结和进一步行动建议。

再次,法律文书的语言应精炼简明。

法律文书的语言应符合法律术语和规范,不得使用含糊不清的措辞或模棱两可的表达方式。

同时,法律文书应遵循文字表达的逻辑结构,严格区分事实和观点、原则和具体情况等。

最后,法律文书的写作要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明确文书的目的和对象。

法律文书的目的是明确、详尽地表达法律意见或权利要求,因此在起草之前应明确文书撰写的具体目的和主题。

其次,收集和整理相关的法律材料。

在起草之前,需收集和整理相关的法律文件和事实材料,以确保文书内容的准确和权威。

第三,确定文书的逻辑结构和主题。

法律文书的逻辑结构应清晰明确,主题应突出,以确保文书的可读性和易理解性。

第四,使用恰当的法律术语和表达方式。

法律文书应使用恰当的法律术语和表达方式,以确保文书的准确性和严谨性。

总结来说,法律文书是以法律规定为基础、通过书面形式表达法律意见、权利要求或法律文件的文书。

它具有准确性和权威性、结构清晰、语言精炼等特点。

在起草法律文书时,应明确目的、收集相关材料、确定逻辑结构、使用恰当的法律术语和表达方式等。

通过正确的写作方法和技巧,能够有效撰写出具有权威性和可信性的法律文书。

文书的分类与特点

文书的分类与特点

文书的分类与特点一、文书的分类文书是指用文字记录、传递信息、进行沟通的书面文件。

根据用途和性质的不同,文书可以分为多种类型。

1. 法律文书法律文书是指在法律领域使用的各种书面文件,包括合同、诉状、证据材料、裁判文书等。

法律文书一般需要严谨准确,明确表达相关法律事实和意义。

2. 行政文书行政文书是政府机关用于管理和执行行政事务的文件,如公文、公告、通知等。

行政文书需要规范、简洁明了,以便于传达政府政策、通知和命令等。

3.商务文书商务文书是商业活动中常用的文件,如报价单、合作协议、市场调查报告等。

商务文书需要具备专业性和可读性,以便于商业合作的顺利进行。

4.学术文书学术文书包括科研报告、学术论文、学位论文等,主要用于学术研究和交流。

学术文书应具备严谨性、逻辑性,用于描述研究过程和结果。

5.个人文书个人文书指个人用于记录个人生活、经历和思考的文件,如个人日记、工作计划、简历等。

个人文书可以更加自由和随性,灵活运用各种文体和形式。

二、文书的特点不同类型的文书具有各自的特点,但总体来说,文书有以下几个共同的特点。

1.明确性文书需要明确表达出所涉及的问题、意图、要求等,避免产生歧义或误解。

明确的表达能够促进双方对信息的准确理解。

2.精简性文书应尽量简洁明了,避免冗长繁琐的表达。

通过简练的语言和结构,确保读者能够迅速地理解文件的目的和内容。

3.逻辑性文书的内容应按照逻辑条理进行组织,遵循明确的结构和章节安排。

良好的逻辑结构可以帮助读者理清信息的脉络和思路。

4.规范性文书需要符合一定的格式和规范,以确保统一性和专业性。

不同类型的文书会有不同的格式要求,例如字体、字号、标题等,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准确性文书应妥善选择用词,准确表达意图,避免产生歧义。

精确和准确的表达有助于提高文件的可信度和权威性。

总结:文书的分类与特点是在实际应用中形成的,不同类型的文书在格式和内容上会有所差异。

明确、简洁、逻辑、规范和准确是文书的共同特点,帮助保证了信息的准确传达和沟通的顺利进行。

法律文书中的语言表达与修辞艺术

法律文书中的语言表达与修辞艺术

法律文书中的语言表达与修辞艺术法律文书是司法实践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不仅是法官和律师进行判决和辩护的重要工具,也是对案件事实和法条进行准确表达的载体。

因此,在法律文书的撰写过程中,语言表达和修辞艺术的运用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法律文书中的语言表达与修辞艺术,以及如何提高法律文书的准确性和可读性。

一、法律文书的特点及表达要求法律文书作为司法活动的结果,具有以下一些特点:1. 正式性:法律文书需要体现一定的正式性,包括用词冷静客观、语气庄重严谨等。

2. 简明性:法律文书需要精炼、简洁地表达观点,避免冗余和重复。

3. 准确性:法律文书中的表达必须准确无误地反映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不能有歧义和模棱两可的表述。

4. 逻辑性:法律文书应该有清晰的逻辑结构,以便读者能够迅速理解文书的主旨和核心内容。

二、法律文书中的语言表达技巧为了更好地满足法律文书的特点和表达要求,以下是几种常见的语言表达技巧:1. 使用准确的词汇:在法律文书中,选择准确的词汇对表达事实和法律观点至关重要。

避免使用模糊、歧义的词汇,尽可能使用精确的法律术语。

2. 修辞手法的运用:在适当的情况下,可以使用修辞手法来增强表达的力度和效果。

比如,使用排比、倒装、对比等手法,使文句更加生动有力。

3. 借鉴经典案例:适当引用和借鉴经典案例的表述方式,可以提高文书的可读性和说服力。

但要注意不要过度引用,避免成为简单的复制粘贴。

4. 结构清晰的段落:合理组织段落,根据论述的逻辑关系进行分段,使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跟随文书的思路。

5. 阐述观点的同时强调其重要性:在阐述法律观点时,可以使用强调的语气和词汇,使观点更加突出。

三、提高法律文书的准确性和可读性的建议1. 仔细审阅和校对:在完成法律文书后,务必进行仔细的审阅和校对,确保表达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可以请他人协助校对,以减少疏漏和错误。

2. 注意语法和标点符号的使用:准确使用语法和标点符号,避免造成句子理解的困惑。

法律文书写作自考重点

法律文书写作自考重点

法律文书写作自考重点法律文书写作是法学专业学生必修的一门课程,它是培养学生法律思维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从法律文书的定义、特点以及写作要领等方面,介绍自考法律文书写作的重点,然后给出一些建议和实践经验。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法律文书的定义。

法律文书是指以书面形式表达法律事项的文件,它具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是法律主体根据法律规定起草的。

法律文书的主要特点是正式、明确、规范和具备法律效力。

在写法律文书的过程中,必须遵循一定的写作要领,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其次,自考法律文书写作的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事实陈述:法律文书的第一要务是客观地陈述事实。

在陈述事实时,必须准确、全面地描述相关的事件和背景,确保与实际情况一致。

此外,还需注意事实的时效性和合法性,不能引入无关信息。

2. 法律适用:在法律文书中,必须明确适用的法律条款和法律依据。

为了避免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可以引用权威的法规、司法解释和案例等,确保论证的可信度和权威性。

3. 分析论证:法律文书的重要部分是对案件的分析和论证。

在进行分析时,可以采用逻辑思维和辨证分析的方法,深入挖掘问题的实质,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并提供合理的解释。

论证时要注意条理清晰、重点突出,结合法律规定和相关案例进行论述。

4. 表达规范:法律文书的表达语言需要规范、准确、简洁。

要避免使用模糊、抽象的词语,以及过多使用术语和法律名词,以免引起误解。

另外,要注意语法和标点的正确使用,确保语句流畅、易读。

5. 结构完整:法律文书的结构要求严密,一般包括标题、引言、正文和结尾等。

在写作过程中,需要明确每部分的功能和内容,并将其组织成合理的整体结构,使读者能够清晰地理解文书的内容和意图。

除了上述重点,自考法律文书写作还需要注重逻辑思维的培养、案例分析的能力提升以及实践经验的积累。

可以通过练习写作、参加模拟法庭等方式来提高写作水平和能力。

最后,建议自考法律文书写作的学生可以多阅读优秀法律文书的范例,学习其写作风格和表达方式,同时积极参与讨论和交流,提高自己的文书写作水平。

法律文书复习提纲

法律文书复习提纲

法律文书复习提纲法律文书复习提纲法律文书第一章理论:1.法律文书的特点:主体广泛、内容合法、形式规范、制作时效性、法定强制性、2.法律文书的分类:(1)按照诉讼性质分类:刑事文书、民事文书、行政文书(2)按照文书格式分类:表格、填空、笔录、拟制(3)按制作主体分:侦察文书检察文书裁判文书监狱文书仲裁文书公证文书当事人和律师文书3.法律文书的核心观点被称为:主旨4.法律文书主旨的特点:合法性、有效性、鲜明性、集中性5.材料的基本要素:?基本情况?案件事实材料?论证材料④法律条款6.用材:真实性、客观性、准确性7.法律文书的结构:(1)首部:文书名称、文书编号、当事人基本情况、案由(2)正文:事实、证据、理由、处理结果(3)尾部:交代有关事项、签署、日期、用印、附项8.法律文书的表达方式:叙述、说理、说明(1)叙述的方法:顺序法、重点法、归纳法叙述的要求:准确、合理、真实(2)说理的要素:论点、论据、论证(3)说明的要求:简单得体、明白无疑、圆满周详、言之有序第二章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司法文书●侦查文书分类:一、立案、破案文书:呈请立案报告书(刑事立案报告表)立案决定书破案报告书二、强制措施文书:通缉令、拘留证、逮捕证呈请拘留报告书、呈请拘传报告书、提请批准逮捕书侦查终结文书:起诉意见书、撤销案件通知书补充侦查和复议:补充侦查报告书、请求复议意见书、提请复核意见书侦查及笔录:现场勘验笔录、询问笔录、讯问笔录、搜查笔录1.侦查文书的特点:?保密性?接受审查性(内部文件由领导审批,移送文书接受检察院审查)?制作的初创型2.关于逮捕与决定逮捕:公安局提请检察院进行逮捕(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法院只有决定逮捕权(eg.串供、逃逸、伪证、拒不到庭)↓公安机关执行3.法院立案期限:受到起诉书/起诉状之日起7天决定是否立案(不论是刑诉还是民诉),被告人15日内答辩,答辩期内可以提出管辖异议。

4.指定管辖:侦查、起诉、审判5.公检法接到报案:先受理、后移送6.通缉令一定是在自己管辖范围内发布的,超出管辖范围要批请上级机关,由上级机关发布7.延长羁押期最长不超过2个月(在届满前7天内申请延长)案情复杂: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延长一个月报最高检→全国人大常委不受期限限制2个月:边远地区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省检察院嫌犯可能判10年以上,已延长一个月,仍不能终结,可报请省检察院延长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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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的主要特点篇一:《法律文书写作》:各类文书的特点和作用自考复习指导正文自考《法律文书写作》:各类文书的特点和作用法律文书、侦查文书等第一章绪论一、简述法律文书的类别法律文书的类别可依不同的分类标准而划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别:依制作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

依写作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

依文种的不同,可以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二、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是什么?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如下:遵循格式,写全事项;主旨鲜明,阐述精当;叙事清楚,材料真实;依法说理,折服有力;语言精确,朴实庄重。

三、法律文书叙述事实主要应当写明哪些要素?法律文书在叙写事实时,要求写明的事实要素,具体说来,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有关刑事案件的案情叙述;另一类是有关民事、行政类案件的案情叙述包括大量的非诉讼案件的事实叙述。

前者要求写明作案指构成的犯罪事实的时间、地点、作案人和被告人,作案的目的、动机、情节、手段,造成的后果、作案人的态度以及证据等。

后者围绕着当事人各方的纠纷事实来记叙,包括纠纷的内容及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人物,纠纷的发展过程起因、过程、结局,各方的争执意见以及证据。

四、法律文书叙写事实主要应当注意哪些问题?事实的案件的基本依据,多数重要的法律文书都要求写明案情事实。

法律文书在叙写案情事实时,主要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写清事实的基本要素;关键情节具体叙述;因果关系交待清楚;争执焦点抓准记清;财物数量记叙确切;叙述事实平实有序;材料选择真实典型。

五、法律文书阐述理由的基本要求是什么?理由是法律文书的灵魂,也是主旨的集中体现。

叙写法律文书阐述理由时,主要应该注意以下几点具体要求:列举事实证据确凿;分析事理以法为据;据案引法,依法论理;前后照应统领全文。

第二章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侦查文书一、什么是公安机关的侦查文书?是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或者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它是法律文书的一类。

二、侦查文书的功用是什么?侦查文书是整个刑事诉讼文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与人民检察院的刑事检察文书和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有着密切的联系,共同构成刑事诉讼文书的有机体系,充分体现了公检法三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侦查文书是侦查活动的产物,是公安机关刑事诉讼活动中行使侦查权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对侦查活动的真实记载。

侦查程序是否合法、有效,案件事实、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法律手续是否完备,都要通过侦查文书反映出来。

因此,制作侦查文书的保证严格执法、提高办案质量、研究犯罪活动规律、总结侦查工作经验教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中“简要案情”部分主要应写明哪些情况?写明以下三方面的情况:受案的来源;已知的案件情况;犯罪行为造成损失的情况。

四、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正文部分应写明哪些内容?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正文部分包括案件受理情况、立案根据,立案理由和侦查计划等四点内容。

五、刑事案件破案报告书正文部分应写明哪些内容?刑事案件破案报告书正文部分应写明以下几点内容:案件的侦查结果;破案的理由和根据;破案的组织分工和方法步骤;其他破案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意见。

六、呈请拘传报告书正文部分应写明哪些内容?应写明拘传的理由及法律根据这两方面内容。

七、什么是取保候审决定书?是指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凭证文书。

八、什么是监视居住决定书?是指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时所制作的文书。

九、呈请拘留报告书正文部分应包括哪些内容?应写明拘留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十、提请批准逮捕书正文部分应写明哪些内容?应包括犯罪事实和法律依据两方面内容。

十一、通缉令正页正文部分应写明哪些内容?应写明下列几项内容:简要案情、被通缉renti貌特征、被通缉人携带物品、通缉令的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以及附项等。

法律文书范文十二、什么是呈请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在审理拘留案件时,于日内未能获取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语气,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拘留期限所制作的文书。

十三、什么是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是指公安机关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延长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时所制作的文书。

十四、什么是呈请批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报告书?是指办案单位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依法呈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文书。

十五、什么是起诉意见书?是指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某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时制作的文书。

十六、起诉意见书正文部分包括哪两方面内容?包括犯罪事实和提出起诉意见的理由及法律根据两方面内容。

十七、叙述犯罪事实的方法有哪几种?有以下四种:按时间顺序叙述,即按犯罪嫌疑人作案时间的先后顺序来叙述;按犯罪性质来叙述,即按犯罪嫌疑人犯罪性质的轻重程度来叙述;按综合归纳法叙述;多种方法并用。

十八、撤销案件通知书正文部分应写明哪些内容?应写明以下内容:案由;撤销案件的原因;法律依据。

十九、补充侦查报告书正文部分应写明哪些内容?应写明下列内容:案由;补充侦查结果;附项。

二十、什么是要求复议意见书?是指公安机关对同级人民检察院的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认为有错误时,依法要求同级人民检察院对其原决定重新进行审议时所制作的文书。

二十一、什么是提请复核意见书?是指公安机关要求复议的意见未被同级人民检察院接受,并认为同级人民检察院的复议决定有错误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明理由,请求对案件重新审核而制作的文书。

第三章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检察文书一、简述人民检察院的刑事诉讼文书和刑事案件的工作文书人民检察院的刑事诉讼文书是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按照刑事诉讼程序办理案件时制作的文书。

刑事案件的工作文书,是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我国刑事诉讼程序,按内部制度、规定,进行内部请求、报告、研究讨论、审查、批准、登记等项工作中形成的法律文书。

二、按照文书的诉讼阶段和性质、作用的不同,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可以分为几类?按照文书的诉讼阶段和性质、作用的不同,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可以分为:立案文书,侦查文书,审查批捕和其他强制措施文书,审查起诉和出庭文书,抗诉文书,监所检察和法律监督文书,控告申诉检察和刑事赔偿文书,审批延长办案期限文书,辩护代理文书和其他文书。

三、制作起诉书叙写案件事实应当注意哪些问题?起诉书叙写案件事实主要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叙述事实要客观、准确。

起诉书叙述的犯罪事实,必须是与犯罪事实本身具有同一性。

叙述事实必须要素完整。

事实要素主要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情节、危害后果等。

叙述事实必须层次分明。

各种犯罪行为的事实安排顺序不尽相同。

一般常见的有“先重后轻顺序”、“客观过程顺序”和“被告人顺序”等。

叙写事实要正确处理特殊问题。

一是注意保守党和国家机密;二是不写有伤风化的情节;三是有自首、立功表现的,在叙述犯罪事实之后,也应一并叙明;四是涉及非本案被告人的人员姓名时,应按具体情况,妥善处理。

五是共同犯罪案件,一名或数名共犯在逃的,写该在逃犯姓名时,可在姓名之后用括号注明“另案处理”。

四、制作起诉书阐述理由应当注意哪些问题?阐述起诉书的理由主要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准确概括犯罪行为的本质属性。

准确引用法律。

准确阐述定罪处罚的倾向性意见。

准确写明起诉决定。

第四章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裁判文书上一、简述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事实部分包括的内容。

根据《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样本》的规定,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包括以下内容: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和证据;被告人的供诉、辩护和辩护人的意见;经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和据以定案的证据,并分四个自然段书写,以充分体现控辩式的审理方式。

二、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叙述事实,应当写清哪些要素?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叙写事实时,应当写明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被告人的动机、目的、手段,实施行为的过程、危害结果以及被告人在案发后的表现等内容,并以是否具备犯罪构成要件为重点,兼叙影响定性处理的各种情节。

三、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判决理由应当写明哪些内容?理由是判决的灵魂。

判决理由应当写明下列内容:确定罪名,应以我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为依据。

确认量刑情节。

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的应当表示肯定;不构成犯罪或者指控的罪名不当的,应当有理有据地作出分析认定;对于辩解、辩护的主要理由,应当据理表明是否予以采纳。

确认辩解、辩护理由是否被采纳。

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

四、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应当包括哪些内容?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主要应当写明以下内容:概述原判决的基本内容,即认定的事实、证据、理由和判决结果;概述上诉或者抗诉的主要理由和辩护的主要意见;概述人民检察院在二审中提出的意见;写明经二审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写明二审据以定案的证据;对上诉或抗诉理由与原判有争议的内容进行分析论证。

五、再审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主要应当写明哪些内容?再审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主要应当写明以下内容:概述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判决理由和判决结果。

概述再审中原审被告人的辩解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如果人民检察院在再审中提出新的意见,也应一并写明。

写明再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篇二:第一章法律文书练习题第一章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从四个备选答案中,选中一个正确答案):1.对法律文书适用范围作出正确表述的一项是:()a、诉讼案件B、非诉讼案件c、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d、纪检案件和监察案件2.法律文书制作的法律依据是:()a、程序法B、实体法c、程序法和实体法d、宪法和政策性规范3.法律文书的特征是:()a、具有法律效力B、具有法律意义c、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d、具有可执行力4.法律文书的语体风格属于:()a、私文B、公文c、议论文d、说明文5.法律文书是记载()的文字材料。

a、法制活动B、行为c、事件d、行为和事件6.司法文书具有文字解释的()。

a、规范性B、程式性c、约束性d、单一性7.其他法律文书是()之外的具有一定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书。

a、法律文书B、规范性文书c、司法文书d、公共文书二、多选题(从备选答案中选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答案):1.法律文书的特征有()。

a、制作主体是实施法律的主体B、文书内容反映法制活动c、文书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d、制作合法E、制作的完全格式化2.司法文书的特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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