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学生实验报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生实验报告
学院:
课程名称:
专业班级:
姓名:
学号:
学生实验报告
学生姓名学号
同组人:
实验项目企业设立税收筹划
●必修□选修□演示性实验□验证性实验●操作性实验□综合性实验实验地点实验仪器台号
指导教师实验日期及节次
一、实验目的及要求:
1、目的
了解企业设立过程中其纳税人类别选择不同、组织形式选择不同、设立行业选择不同、设立地点选择不同所带来的税负差异。
2、内容及要求
3、提交实验报告
二、仪器用具:
仪器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备注
计算机 1 有网络环境
打印机 1
办公桌椅 1
三、实验方法与步骤:
1、拟定企业不同的购销渠道和购销方式;
2、分析不同购销渠道和购销方式下购销价格选择的范围、取得发票的可能
途径、收入实现时间的允许值、转让定价的条件;
3、熟悉税法中授予的选择权和转让定价的限制条款;
4、确立税收筹划目标,建立备选方案;
5、建立模型,进行模拟决策;
6、排列选择,得出最优方案。
四、实验结果与数据处理:
一大型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以下不同的购销方式可选
(一)货物采购的税收筹划
商场外购适用17%税率的货物
方案1: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货,开具专用发票,含税价58500元;
方案2: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货,开具普通发票,但是含税价58500元的基础上打八五折,即支付49725元。
解析:方案1 从一般纳税人处进货可按17%扣税计8500元,不含税成本为50000元
方案2 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进货的实际购进成本为49725元,低于从一般纳税人处进
货的实际成本
(二)购进运费的税收筹划
商场自营车辆采购货物,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其运费价格中不含税可抵扣率为10%。已知本年企业共核算内部运费300万元
方案1:自营运输
方案2:设立独立运输子公司
解析:方案1可抵扣运费中物耗部分的进项税额=300*10%*17%=5.1(万元)
方案2 由于运费价格中不含税可抵扣率为10%,远低于“运费扣税平衡点”23.53%,如果将自营车辆独立出来,设立隶属于该企业的二级法人运输子公司后,该企业一方面可以向运输子公司索取运费普通发票计提进项税额,另一方面,则要承担“独立”运输应缴纳的营业税
可抵扣进项税额=300*7%=21(万元)
应纳营业税=300*3%=9(万元)
一抵一缴的结果是,该企业实际扣税12万元,这比原抵扣的5.1万元多地扣了6.9万元
(三)销售方式的税收筹划
年末商场决定开展促销活动,拧定“满1000送200”,假定每销售1000元商品,其平均商品成本为600元。
方案 1:顾客购物满1000元,商场送8折商业折扣的优惠;
方案2:顾客购物满1000元,商场赠送折扣券200元(不可兑换现金,下次购物可带币结算);
方案3:顾客购物满1000元,商场另行赠送价值200元礼品;
方案4:顾客购物满1000元,商场返还先进“大礼”200元;
方案5:顾客购物满1000元,商场送加量,顾客可再选购价值200元的商品,实行捆绑式销售,总价格不变。
解析:方案1满就送折扣。这一方案企业销售1000元商品,收取800元,只需在销售票据上注明折扣额,销售收入可按折扣后的金额计算,则:
应纳增值税=(800/1.17)*17%-(600/1.17)*17%=29(元)
销售毛利率=800/1.17-600/1.17=170.9(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170.9*25%=42.7(元)
税后净收益=170.9-42.7=128.2(元)
方案2满就送赠券。按次方案企业销售1000元商品,收取1000元,但赠送折扣券200元,如果规定折扣券占销售商品总价值不高于40%(该商场销售毛利率为40%,规定折扣券占商品总价40%以下,可避免收取款项低于商品进价),则顾客相当于获得了下次购物的折扣期权,商场本笔业务应纳税及相关获利情况为:
应纳增值税=(1000/1.17)*17%-(600/1.17)*17%=58.1(元)
销售毛利率=1000/1.17-600/1.17=341.9(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341.9*25%=85.5(元)
税后净收益=341.9-85.5=256.4(元)
但当顾客下次使用折扣券时,商场就会出现按方案1计算的纳税及获利情况,因此与方案1 相比,方案2仅多了流入资金增量部分的时间价值而已,也可以说是“延期”折扣
方案3满就送礼品。此方案下,企业的赠送礼品行为应视同销售行为,应计算销项税额,同时由于属非公益性捐赠,赠送的礼品成本不允许税前列支(假设礼品的进销差价率同商场其他商品)。
应纳增值税=(1000/1.17)*17%-(600/1.17)*17%+(200/1.17)*17%-(120/1.17)*17%=69.7(元)
销售毛利率=(1000/1.17-600/1.17)-( 120/1.17+200/1.17*17%)=210.2(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210.2+120/1.17+200/1.17*17%)*25%=85.5(元)
税后净收益=210.2-85.5=124.7(元)
方案4满就送现金。商场返还现金行为亦属商业折扣,与方案1相比只是定率折扣与定额折扣的区别,相关计算同方案1
方案5满就送加量。按此方案,商场收取的销售收入没有变化,但由于实行捆绑式销售,避免了无偿赠送,因而加量部分成本可以正常列支,相关计算如下应纳增值税=(1000/1.17)*17%-(600/1.17)*17%-(120/1.17)*17%=40.7(元) 销售毛利率=1000/1.17-600/1.17-120/1.17=239.3(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239.3*25%=59.8(元)
税后净收益=239.3-59.8=179.5(元)
综上所述,商场“满就送”的最佳方案为“满就送加量-加量不加价”的方式,其次为赠送折扣券的促销方式,再次为大折酬宾和返还现金的方式,而赠送礼品方案则不可取。
(四)结算方式的税收筹划
当年发生大笔销售业务五笔,合计1800万元(含增值税),其中三笔(1000万元)对方以现金取货,另外两笔业务的资金暂时不能回笼而要拖很长的时间方案 1:全部采取直接销售
方案 2:其中三笔采取直接销售,对另外两笔业务则在业务发生时就与对方签订了赊销和分期收款合同,其中一笔业务(300万元)两年后一次性付清;
另一笔业务(500万元)一年以后先付250万元,一年半以后付150万元,余额100万元两年以后结清。
解析:增值税税法规定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