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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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特大事故

2017年重特大事故

矿山事故•登封市兴峪煤业有限公司“1•4”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致12死亡通报•山西省朔州市中煤集团担水沟煤业有限公司“1•17”重大顶板事故致10人死亡通报•黑龙江龙煤双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荣二矿“3•9”重大运输事故致17人死亡调查报告•湖南省株洲市攸县吉林桥矿业公司“5•7”重大中毒窒息事故致18人死亡调查报告•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裕晨煤矿“9.13”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致10人死亡通报黑龙江省鸡西市裕晨煤矿“9.13”瓦斯爆炸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台湾“2.13”游览车翻车事故致32人死亡详情•云南省临沧市云县“3•0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0人死亡调查报告•郴州市苏仙区王仙岭景区道路“4•3”重大翻车事故致13人死亡调查报告•南宁绕城高速“4.10”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0人死亡详情•贵州开阳“4•17”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7人死亡详情•内蒙古呼伦贝尔阿荣旗“4•2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2人死亡通报•江西鹰潭“5•1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2人死亡详情•广东广河高速“7•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9人死亡通报•河北张家口蔚县“7•2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1人死亡详情•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36人死亡通报•河南新乡“9•2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2人死亡详情•安徽滁新高速“11•1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8人死亡通报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台州天台足馨堂足浴中心“2•5”重大火灾事故致18人死亡调查报告•南昌市“2•25”重大火灾事故致10人死亡调查报告•贵州省成贵铁路七扇岩隧道建设工程“5•2”爆炸事故致12人死亡通报•浙江台州市玉环“9.25”火灾事故致11人死亡详情•北京大兴区西红门镇“11•18”重大火灾事故致19人死亡详情•天津市河西区“12•1”重大火灾事故致10人死亡详情北京大兴区西红门镇“11•18”重大火灾事故危险品事故•张石高速保定段浮图峪五号隧道“5•23”重大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燃爆事故致13人死亡详情•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6•5”罐车泄漏重大爆炸着火事故致10人死亡调查报告张石高速保定段浮图峪五号隧道“5•23”重大危险化学品燃爆事故。

道路运输安全基础 特殊环境下车辆运行安全

道路运输安全基础 特殊环境下车辆运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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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岭重丘道路
7. 保持安全距离、避免超车。在山区道路行驶时,在跟行小货车 或者后方有其他大型、重型客货车辆时,保持10秒的间距。尽量 避免在山区道路超车。必须超车的,要选择路面较为开阔、平坦 的直线路段,防止横向间距不足,发生刮擦、碰撞事故。 8. 提前了解灾害预警。在执行运输任务前要了解灾害预警,或行 车中注意观察山体有无泥石流、山体滑坡征兆。 10. 其他举措。在山区道路执行运输任务前,应保证充分休息,避 免疲劳驾驶。要注意观察是否有行人占道行走或牲畜横穿路面, 做好减速准备,不鸣喇叭,避免牲畜受惊吓发生意外。
2.6 特殊环境下车辆运行安全
防御性驾驶的概念
防御性驾驶,是指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更 全面、主动地观察并了解驾驶环境,随时针 对路况、行人及环境等与交通有关的迹象进 行分析、判断,更准确的预测不确定的、潜 在的危险因素并作出预先估计,及时的采取 避让、减速或停车等预防措施,避免发生道 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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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山区和高原的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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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岭重丘道路
——山区道路特点 1、 坡长且陡,路窄弯急,路况复杂且 盘山绕行,或临崖靠涧,弯道 曲折连绵 不绝,景色迷人,交通风险加剧。 2、 转弯时,车辆易占道,若转弯过 急, 易导致车辆相撞或冲下山崖。 3、 气候多变,山底山顶气候差异较大, 行车险情频繁。 4、 常用制动易导致刹车不灵或失效。
车辆通过没有信号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 的交叉路口时,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 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转弯车辆让直行车先 行;相对方向行驶右转弯车辆让左转弯车辆 先行。在任何交叉口,都要礼让执行任务的 特种车辆先行。
2、交叉路口行车安全
在通过互通立交时: (1)熟悉互通立交的形式及行车路线,按照指路标志和标线行驶; (2)驶出公路时应当在减速车道降低车速,从匝道驶出公路; (3)驶入公路时,必须要在加速车道将车速提高到60 km/h以上时才能

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网足 地 方交通 运 输 、公安 交 管 等部 门 安 全监 管 不 剑 化 ,、洛 阳市 、成 都 I 交 通 运 输 部 门未 严 格 加 强 道 路 客 运 企 业 及 客 运 站 的安 全 监督 检 查 ,对 卡n 关 企 业 存 的 安 全 隐 患 问题 督 促 整 改 不 力 ;洛 阳 市 公 安 交臀 部 门 对 运 输 企业 动 态 监 控 系 统 }已录 的 交 通 违 法 息 未 及时 令 面查 处 ;事 放 车 辆 沿 途 卡}j 关 交 通 运输 部 f J对站 外 客 等违 法 行 为查 处 不 力 , 公 安 交 管 门 对 超 速 违 法 行 为查 处 不 力 ;陕 两 省 公 路 部 ¨ 对事 发路 段 安 全 隐 患 排 查 整 改 不 到 位 的 问题 审核把 关 不严 。
(二 ) 接 原 .. 一 是 敞 现 场 路 而 视 认 效 果 不 良 、经 查 , 事 发 晚书 发 地 点 所 在 桥 梁 存侧 的 5个 单 臂 路 灼‘米 ),宽 度 不 满 足要 求 (实 际宽 度 为 20厘 米 ) 存 夜 间 年辆 高速 运 行 的 情 况 下 ,驾 驶 人 对 现场 路 面 的视认 情 况 受到一 定 影响 。 二 是 辆 座椅受 冲 脱 落 、经 刈‘同型号 车辆 席 椅 强 度 进 仃 静 态 』Jl】载 试验 表 明 , !I,扎 力 超 过 7000 牛 顿 时 (等效 车速 约 为 50公 里 /小时 ),座椅 即会 整 体脱 落 、此次 事 故 巾 大客 车 冲撞 时速 超 过 80公 /小 时 . 导致 车 内座 椅 除最 后 一排 外全 部脱 落 叠加 一起 .乘 客 基本 被挤 压在 倚 中 间。
二 、事 故原 因 及性 质 (一 )直 接 原 因 。 经调 查认 定 ,事 故 直接 原 因是 :事 故 车辆 驾 人 王 某 行 经 事 故 地 点 时 超 速 行 驶 、疲 劳 驾 驶 , 使 车 辆 向道 路 右 侧 偏 离 ,正 面 冲撞 秦 岭 1号 隧 洞 口端墙 。具体 分 析如 下 : 一 是 驾 驶 人 疲 劳 驾 驶 。 经 查 , 自 8月 9 日 时 至 事 故 发 生 时 ,王 某 没 有 落 地 休 息 , 事 发 前 在 夜 间 连 续 驾 车 达 2小 时 29分 ,且 7月 3 日j 月 9日的 38天 时 间里 ,王 某 只休 息 了一个 趟 次

秦岭隧道致死交通事故处理结果公布人被处理

秦岭隧道致死交通事故处理结果公布人被处理

秦岭隧道致死交通事故处理结果公布人被处理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秦岭隧道致36死交通事故处理结果公布:60人被处理2017年8月10日,陕西安康境内京昆高速公路秦岭1号隧道,发生一起大客车碰撞隧道口的交通事故,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533余万元。

国务院近日批复同意《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目前,公安、检察机关已对肇事客车主要承包人聂电周等28人立案侦查;洛阳市副市长张世敏、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原总经理王登科等32名地方政府、有关行业部门和单位相关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至此,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暂告一段落,逝者得以慰藉。

一、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2017年8月10日14时01分,驾驶人冯公浩驾驶河南省洛阳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交运集团)号牌为豫C88858的大型普通客车,从四川省成都市城北客运中心出发前往河南省洛阳市。

出站时,车内共有41人(2名驾驶人、1名乘务员以及38名乘客)。

行驶途中,先后在京昆高速公路成都市新都北收费站外停车上客2人,在德阳市金山收费站外停车上客4人,在绵阳市金家岭收费站外停车上客3人。

20时28分,车辆从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出口下高速公路至客车服务站用餐,在此期间下客1人。

21时01分,车辆更换驾驶人,由王百明驾驶车辆从汉中南郑口驶入京昆高速公路,此时车上实载49人。

23时30分,当该车行驶至秦岭1号隧道南口1164公里867米处时,正面冲撞隧道洞口端墙,导致车辆前部严重损毁变形、座椅脱落挤压,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伤。

图为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安康市、西安市以及陕西省相关领导及部门迅速做出响应,赶赴事故现场,参与救援工作。

另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领导也带领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和伤亡人员救治、善后等工作。

车辆驾驶员安全培训

车辆驾驶员安全培训
据陕西省安监局报告: 事故车辆为洛阳交通运 输集团有限公司一辆车 牌号为豫C88858的宇 通客车(核载51人,实 载49人),自成都驶往 洛阳,途经京昆高速公 路秦岭一号隧道口时撞 向隧道口,车辆严重变 形。
陕西发生客车重大交通事故 造成36死13伤 标清(270P).qlv
目前伤者已送往当地医 院救治,事故调查工作 正在进行中。
警钟长鸣
安全行车你、我、他
驾驶员专题教育
安全工程师 企业培训师
行车篇
安环部 2017年8月18日
主要内容
一、交通安全事故案例 二、大客车的这八个救命常识 三、防御性驾驶
一、2017年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8月10日23时许,陕西省境内京昆高速公路安康段秦岭1号隧道发生一起大客车碰撞隧道口事故,造 成车内36人死亡,13人受伤。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副书记、副 局长付建华同志立即作出部署,由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徐绍川同 志率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指导地方 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和事故处置等工 作,要求陕西省安监局协助地方政 府全力以赴救治伤员,核清事故情 况,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 追责。
交通安全五大杀手
二、大客车的这八个救命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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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国务委员、 公安部部长郭声琨高度 重视,立即做出指示, 要求迅速查明事故原因, 尽最大努力抢救伤员, 并派出由公安部党委副 书记、副部长黄明带队 的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 指导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2017年8月18日
先知先觉 洞悉危机 保持扫视 留有余地 信息沟通
防御性驾驶
➢人的眼睛适合约每小时6公里的步行速度
要领:放眼远方
➢平均速度产生3-6 秒或30米的视线

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典型事故警示录.ppt

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典型事故警示录.ppt
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典型事故 警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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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经过:
2017年8月10日23点34分,一辆牌号为豫C88858号的客车自成都驶往洛阳, 途经京昆高速公路安康段秦岭一号隧道南口(1164㎞+930m)时,撞向隧道口发生交 通事故。事故现场抢救出人员49人,其中36人死亡,13人受伤,伤者已送往当地医 院救治。
五是洛阳市人民政府落实道路运输安全领导责任不到位,没有有效督促指导洛阳 市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履行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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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八所港“10·20”“丰盛油 8”轮爆炸事故
事故经过:
10·20海南船舶爆炸事故是指2016年10月20号中午,海南东方市八所港一艘 运载石脑油的货船在装载过程中,发动机舱突发爆炸,船上人员自行逃离,另有多 人被救出。事故成功将16名船员救离船舶后,其中导致1人死亡,1人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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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4·13”起重机 倾覆重大事故
事故经过:
2016年4月13日5时38分许,位于东莞市麻涌镇大盛村的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第 一工程有限公司东莞东江口预制构件厂一台通用门式起重机发生倾覆,压塌轨道终端附近的部 分住人集装箱组合房,造成18人死亡、3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61万元。
单臂路灯均未开启,加速车道与货车道之间分界线局部磨损(约40米),实际宽度
不满足要求。在夜间车辆高速运行的情况下,驾驶人对现场路面的视认情况受到一定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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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是车辆座椅受冲击脱落。经对同型号车辆座椅强度进行静态加载试验表明,当 拉力超过7000牛顿时(等效车速约为50公里/小时),座椅即会整体脱落。此次事 故中大客车冲撞时速超过80公里/小时,导致车内座椅除最后一排外全部脱落并叠加 在一起,乘客基本被挤压在座椅中间。

2015-2017年度重特大事故回顾(注册安全工程师案例分析准备)

2015-2017年度重特大事故回顾(注册安全工程师案例分析准备)

2015年重特大事故回顾1、河南平顶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时间:2015年5月25日19时30分许;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伤亡和损失:39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064.5万元。

责任追究:31人被司法机关采取措施,2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最高级别受处分人员为河南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冯昕2、陕西咸阳“5.15”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时间:2015年5月15日;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淳化县境内;伤亡和损失:35人死亡,1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300余万元;责任追究:20人被司法机关采取措施,3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最高级别受处分人员为陕西省铜川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惠荣。

3、包茂高速(重庆黔江段)“3•2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时间:2014年3月25日零时30分许;地点:G65包茂高速公路1862km+900m(重庆秀山往重庆主城方向)处路段;伤亡和损失:16人死亡,3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65.8万元;责任追究:2人被司法机关采取措施,1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最高级别受处分人员为泸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龙马潭区分局局长杜明远。

4、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3·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时间:2014年3月3日2时20分许;地点: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境内卡加曼乡依毛梁路段国道213线256公里+200米处;伤亡和损失:10人死亡,3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038.5万元;责任追究:2人被司法机关采取措施,20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最高级别受处分人员为甘南州政府副秘书长白玉林。

5、连霍高速甘肃瓜州“8•2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时间:2014年8月26日;地点:连霍高速公路酒泉瓜州段2616公里加300米处;伤亡和损失:15人死亡,3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950万元;责任追究:1人被司法机关采取措施,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最高级别受处分人员为乌鲁木齐市运管第六分局副局长张辉。

灾害现场的检伤分类

灾害现场的检伤分类
提高生存率
50% 62%
75%降低伤残程度
45% 90%
欢迎批评指正
九龙坡区人民医院 急诊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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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 不需要 不需要
徒手快速分类: 眼睛——看(第一印象) 耳朵——听 开口——问 动手——摸
(一)、现场评估
在救护车上观察尚未接触到患者
安全
个人安全 患者安全
机制
创伤外科 环境伤害 内科疾病
数目
伤患人数 施救者人数 救援设备的数量
是否需要增员?
第一次快速筛查步骤
第一次口令 有反应能听令行走的—— 轻伤
伤员情况
红色(危 重伤)
第一 优先
表示伤员情况危重,有生命危险,如 果得到紧急救治则有生存的可能,所 以急需现场救治
黄色(重 其次 表示伤员情况严重但相对稳定,允许 伤) 优先 有一定时间救治
绿色(轻 延期 表示伤员可以自行走动,暂不需要紧 伤) 优先 急处置,稍后处置即可
黑色(死 最后 表示伤员已无生命体征,无意识、无 亡) 处理 呼吸、无脉搏。放弃救治
类标识颜色
02 定量评分法 第二次复检评估
定量评分法:个体复检评估
仅针对第一次检伤分类筛选出来的危重伤和 重伤借助医疗器械。从量化到个体的准确评 估方法
重点推荐:
院前指数评分法:PHI定量法
灵敏度与特异度最高
轻伤:0-3分 以上
重伤:4-5分 危重伤:6分
第二次复检评估——定量评分法
小结:科学、准确,相对复杂、费时
三、分类判断伤情的参数依 据
一般情况:年龄、致伤因子能力大小、基础疾病、既 01 往史等
02 生命体征:神志、T 、 P 、 R 、 BP 、尿量
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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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7年8月10日,陕西省安康市境内京昆高速公路秦岭1号隧道南口处収生一起大客车碰撞隧道洞口端墙的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亊敀,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533余万元。

亊敀収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务院总理李兊强,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马凯,国务委员杨晶、郭声琨、王勇等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救治受伤人员,最大程度减少伤亡,妥为做好善后工作。

立即成立国务院亊敀调查组,尽快查明亊敀原因,依法依觃严肃闭责。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监察部、交通运输部、全国总工会以及陕西省、河南省、四川省人民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和专家组成的国务院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同时,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模拟试验、专家论证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改进—1—工作的措施建议。

一、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2017年8月10日14时01分,驾驶人冯公浩驾驶河南省洛阳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交运集团)号牌为豫C88858的大型普通客车,从四川省成都市城北客运中心出发前往河南省洛阳市。

出站时,车内共有41人(2名驾驶人、1名乘务员以及38名乘客)。

行驶途中,先后在京昆高速公路成都市新都北收费站外停车上客2人,在德阳市金山收费站外停车上客4人,在绵阳市金家岭收费站外停车上客3人。

20时28分,车辆从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出口下高速公路至客车服务站用餐,在此期间下客1人。

道路交通安全培训

道路交通安全培训
交通安全培训
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7年8月10日23点34分,一辆车牌号为豫C88858号的客车 自成都驶往洛阳,途经京昆高速公路安康段秦岭一号隧道南口 时,撞向隧道口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伤, 伤者已被紧急送医。 2018年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 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 责任事故。公安、检察机关已对肇事客车主要承包人聂电周等 28人立案侦查。2018年7月,陕西省宁陕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了聂某等14人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
3. 出现路面积水、破损或光线暗淡的情况应减速或下车确认路 况再前行。
4. 自行车不用时按规定摆放至厂区指定停车处。
中国儿童乘车交通事故状况报告
世界卫生组织统计,每年约有18万以上的15岁以下儿童 死于道路交通事故,数十万的儿童致残。交通事故在青 少年发生意外伤害死亡中占首位原因。车祸后果轻重不 一“, 多见头部受伤、骨折、内脏出血、休克、死亡。 在步行交通事故中,危险人群为5~9岁儿童;在驾车事故 中,危险人群是10~14岁儿童和15~24岁青少年。而统 计显示,我国每年有超过1 8 500名14岁以下儿童死于道 路交通事故,儿童因交通事故的死亡率是欧洲的2.5倍, 美国的2.6倍。每10位交通事故死亡者中,至少1人是儿 童。交通意外伤害已经成为儿童意外伤害的“第二大杀 手”,仅次于溺水。
这辆车撞上树的速度,你知道是多少吗? 55公里/小时
安全的速度
1. 严格遵守限速标志 2. 总是以安全的速度行驶 1. 路面状况 2. 天气状况 3. 视线 4. 身体状况 3. 为出行准备足够的时间
新手上路
变道
变道程序 1. 看镜 2. 打转向灯 3. 看镜 4. 看盲区 5. 变道

交通事故分析鱼刺图

交通事故分析鱼刺图

事故:
2017年8月10日23时34分,河南省洛阳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一辆车牌号为豫C88858的客车(核载51人、实载49人),从四川成都出发前往河南洛阳,当车辆沿京昆高速公路行驶至陕西安康境内秦岭一号隧道南口(1164公里930米)处时撞至隧道口外右侧山体护墙,导致车辆严重变形损毁,共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伤。

机车 缺乏调查研究 高速
公路
隧道
事故
管理 环境 照明度不够
缺乏安全标志
安全培训工作不到位 人
操作水平
技能水平低 车辆隐患安全
安全责任心不强 安全意识差 刹车、前挡风玻璃。

2017年8月时事政治

2017年8月时事政治

2017年8月时政一、国内部分: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7月31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盛大招待会,热烈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

中国共产党缔造和领导的人民军队,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立下了不朽功勋。

90年来,人民军队和平之师、正义之师、威武之师的形象从未改变。

2、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大会8月1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人民军队的历史辉煌,是鲜血生命铸就的,永远值得我们铭记。

人民军队的历史经验,是艰辛探索得来的,永远需要我们弘扬。

人民军队的历史发展,是忠诚担当推动的,永远激励我们向前。

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中国人民实现更加美好生活,必须加快把人民军队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军队。

我们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强军之路,把强军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努力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

习近平就新形势下推进强军事业提出6点要求。

一是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确保人民军队永远跟党走,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听从党中央和中央军委指挥。

二是必须坚持和发展党的军事指导理论,不断开拓马克思主义军事理论和当代中国军事实践发展新境界,全军要坚持用党在新时期的强军思想武装官兵,让马克思主义军事理论在强军伟大实践中放射出更加灿烂的真理光芒。

三是必须始终聚焦备战打仗,锻造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精兵劲旅,确保在党和人民需要的时候拉得出、上得去、打得赢,坚决维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坚决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

四是必须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兴军、依法治军,全面提高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水平,发挥政治工作生命线作用,深入解决制约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问题,不断提高科技创新对人民军队建设和战斗力发展的贡献率,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

陕西安康京昆高速事故调查报告

陕西安康京昆高速事故调查报告

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一、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2017年8月10日14时01分,驾驶人冯公浩驾驶河南省洛阳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交运集团)号牌为豫C88858的大型普通客车,从四川省成都市城北客运中心出发前往河南省洛阳市。

出站时,车内共有41人(2名驾驶人、1名乘务员以及38名乘客)。

行驶途中,先后在京昆高速公路成都市新都北收费站外停车上客2人,在德阳市金山收费站外停车上客4人,在绵阳市金家岭收费站外停车上客3人。

20时28分,车辆从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出口下高速公路至客车服务站用餐,在此期间下客1人。

21时01分,车辆更换驾驶人,由王百明驾驶车辆从汉中南郑口驶入京昆高速公路,此时车上实载49人。

23时30分,当该车行驶至陕西省安康市境内京昆高速公路秦岭1号隧道南口1164公里867米处时,正面冲撞隧道洞口端墙,导致车辆前部严重损毁变形、座椅脱落挤压,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伤。

接到事故报告后,安康市、西安市相关负责同志陆续赶到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安康市迅速成立由市公安、消防、交通、卫生、安监等部门同志以及宁陕县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的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处置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组分头开展工作。

陕西省委、省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带领省直机关有关部门人员赶往现场,指导救援处置各项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领导率工作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和伤亡人员救治、善后等工作。

11日凌晨6时20分,事故现场清理完毕。

9时40分,事故道路恢复通行。

二、事故相关情况(一)事故车辆情况。

经查,该车由聂电周、崔乐民等10人合伙出资购买,以洛阳交运集团的名义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和营运资质并进行统一管理,实际由聂电周与洛阳交运集团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方式经营。

2.洛阳至成都客运班线全长约为1100余公里,途经路线是连霍高速公路、京昆高速公路,班车类别为直达,中间无停靠站点,完成来回一个趟次的运输任务大约需要2天时间。

国务院批复同意陕西安康京昆高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国务院批复同意陕西安康京昆高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国务院批复同意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8人被立案侦查,32名地方政府、有关行业部门和单位相关人员将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国务院近日批复同意《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目前,公安、检察机关已对肇事客车主要承包人聂电周等28人立案侦查,有关部门对洛阳市副市长张世敏、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原总经理王登科等32名地方政府、有关行业部门和单位相关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责成河南省、陕西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2017年8月10日,陕西省安康市境内京昆高速公路秦岭1号隧道南口处发生一起大客车碰撞隧道洞口端墙的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533余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要求全力救治受伤人员,最大程度减少伤亡,妥为做好善后工作。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批准成立事故调查组,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牵头,公安部、监察部、交通运输部、全国总工会以及陕西省、河南省、四川省人民政府派员组成。

同时,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了车辆工程、交通运输、公路工程等方面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模拟实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以及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调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事故车辆驾驶人王百明行经事故地点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致使车辆向道路右侧偏离,正面冲撞秦岭1号隧道洞口端墙。

事故的间接原因是事故现场路面视认效果不良,车辆座椅受冲击脱落,有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地方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洛阳市人民政府落实道路运输安全领导责任不到位等。

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

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

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1、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分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有何依据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是建立在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的。

也就是说,当我们知道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就可以根据原因找到这个原因造成的人,这个人(包括相关的各类人员)就是事故的责任人。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2—86) ,属于下列情况者为直接原因:一是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二是人的不安全行为。

属下列情况者为间接原因:1、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2、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3、劳动组织不合理;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5、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6、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7、其它。

事故责任分析的依据是: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在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者中,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

一般情况下,凡因“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事故,这个“不安全行为”的实施人,就是直接责任人,承担直接责任;而“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造成的事故,直接责任人就是造成“不安全状态”的人;凡是因为上面所列的“间接原因”造成的事故,一律追究领导责任。

很多情况下,直接责任人不一定承担主要责任。

比如某工地一工人肩扛一根近3米长的钢筋在工地行走时,碰到了工地架空电缆,并将电缆拉断,引起现场另一名工人触电。

这起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就是扛钢筋的工人,但主要责任人应该是设置架空线的人(违反了架空电缆高度要求)。

同时,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显然应该承担教育、检查不够,管理混乱的责任。

另外,《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还要求,要“真查处各类事故,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经过:2017年8月10日23点34分,一辆牌号为豫C88858号的客车自成都驶往洛阳,途经京昆高速公路安康段秦岭一号隧道南口(1164㎞+930m)时,撞向隧道口发生交通事故。

事故现场抢救出人员49人,其中36人死亡,13人受伤,伤者已送往当地医院救治。

事故调查:调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事故车辆驾驶人王百明行经事故地点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致使车辆向道路右侧偏离,正面冲撞秦岭1号隧道洞口端墙。

具体如下:一是驾驶人疲劳驾驶。

经查,自8月9曰12时至事故发生时,王百明没有落地休息,事发前已在夜间连续驾车达2小时29分。

且7月3日至8月9日的38天时间里,王百明只休息了一个趟次(2天),其余时间均在执行川AE0611号卧铺客车成都往返洛阳的长途班线运输任务,长期跟车出行导致休息不充分。

此外,发生碰撞前驾驶人未采取转向、制动等任何安全措施,显示王百明处于严重疲劳状态。

二是事故车辆超速行驶。

经鉴定,事故发生前车速约为80公里/小时至86公里/小时,高于事发路段限速(大车为60公里/小时),超过限定车速33%至43%。

事故的间接原因是事故现场路面视认效果不良,车辆座椅受冲击脱落,有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地方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洛阳市人民政府落实道路运输安全领导责任不到位等。

具体如下:一是事故现场路面视认效果不良。

经查,事发当晚事发地点所在桥梁右侧的5个单臂路灯均未开启,加速车道与货车道之间分界线局部磨损(约40米),实际宽度不满足要求。

在夜间车辆高速运行的情况下,驾驶人对现场路面的视认情况受到一定影响。

二是车辆座椅受冲击脱落。

经对同型号车辆座椅强度进行静态加载试验表明,当拉力超过7000牛顿时(等效车速约为50公里/小时),座椅即会整体脱落。

此次事故中大客车冲撞时速超过80公里/小时,导致车内座椅除最后一排外全部脱落并叠加在一起,乘客基本被挤压在座椅中间。

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事故调查报告

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事故调查报告

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一、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2017年8月10日14时01分,驾驶人冯公浩驾驶河南省洛阳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交运集团)号牌为豫C88858的大型普通客车,从四川省成都市城北客运中心出发前往河南省洛阳市。

出站时,车内共有41人(2名驾驶人、1名乘务员以及38名乘客)。

行驶途中,先后在京昆高速公路成都市新都北收费站外停车上客2人,在德阳市金山收费站外停车上客4人,在绵阳市金家岭收费站外停车上客3人。

20时28分,车辆从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出口下高速公路至客车服务站用餐,在此期间下客1人。

21时01分,车辆更换驾驶人,由王百明驾驶车辆从汉中南郑口驶入京昆高速公路,此时车上实载49人。

23时30分,当该车行驶至陕西省安康市境内京昆高速公路秦岭1号隧道南口1164公里867米处时,正面冲撞隧道洞口端墙,导致车辆前部严重损毁变形、座椅脱落挤压,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伤。

接到事故报告后,安康市、西安市相关负责同志陆续赶到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安康市迅速成立由市公安、消防、交通、卫生、安监等部门同志以及宁陕县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的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处置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组分头开展工作。

陕西省委、省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带领省直机关有关部门人员赶往现场,指导救援处置各项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领导率工作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和伤亡人员救治、善后等工作。

11日凌晨6时20分,事故现场清理完毕。

9时40分,事故道路恢复通行。

二、事故相关情况(一)事故车辆情况。

1.豫C88858号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以下简称大客车),核载51人,事发时实载49人,车辆出厂日期为2011年12月19曰,初次登记日期为2012年1月5日,登记所有人为洛阳交运集团,登记机关为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以下简称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注册登记时车辆技术指标和安全设施、安全状况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检验有效期至2018年1月31曰,投保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每个座位最高保额50万元的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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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一、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2017年8月10日14时01分,驾驶人冯公浩驾驶河南省洛阳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交运集团)号牌为豫C88858的大型普通客车,从四川省成都市城北客运中心出发前往河南省洛阳市。

出站时,车内共有41人(2名驾驶人、1名乘务员以及38名乘客)。

行驶途中,先后在京昆高速公路成都市新都北收费站外停车上客2人,在德阳市金山收费站外停车上客4人,在绵阳市金家岭收费站外停车上客3人。

20时28分,车辆从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出口下高速公路至客车服务站用餐,在此期间下客1人。

21时01分,车辆更换驾驶人,由王百明驾驶车辆从汉中南郑口驶入京昆高速公路,此时车上实载49人。

23时30分,当该车行驶至陕西省安康市境内京昆高速公路秦岭1号隧道南口1164公里867米处时,正面冲撞隧道洞口端墙,导致车辆前部严重损毁变形、座椅脱落挤压,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伤。

接到事故报告后,安康市、西安市相关负责同志陆续赶到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安康市迅速成立由市公安、消防、交通、卫生、安监等部门同志以及宁陕县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的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处置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组分头开展工作。

陕西省委、省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带领省直机关有关部门人员赶往现场,指导救援处置各项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领导率工作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和伤亡人员救治、善后等工作。

11日凌晨6时20分,事故现场清理完毕。

9时40分,事故道路恢复通行。

二、事故相关情况(一)事故车辆情况。

1.豫C88858号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以下简称大客车),核载51人,事发时实载49人,车辆出厂日期为2011年12月19曰,初次登记日期为2012年1月5日,登记所有人为洛阳交运集团,登记机关为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以下简称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注册登记时车辆技术指标和安全设施、安全状况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检验有效期至2018年1月31曰,投保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每个座位最高保额50万元的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

该车于2016年8月2日取得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证号为豫交运管洛字410300010281号,经营范围为省际班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核发机关为洛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固定班线为洛阳至太原。

经查,该车由聂电周、崔乐民等10人合伙出资购买,以洛阳交运集团的名义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和营运资质并进行统一管理,实际由聂电周与洛阳交运集团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方式经营。

2.洛阳至成都客运班线全长约为1100余公里,途经路线是连霍高速公路、京昆高速公路,班车类别为直达,中间无停靠站点,完成来回一个趟次的运输任务大约需要2天时间。

事发前,经营该客运班线的车辆有两辆,一辆为四川省汽车运输成都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汽运成都公司)所属的川AE06U号大型卧铺客车,另一辆为洛阳交运集团所属的豫C91863号大型卧铺客车,两车均由聂电周、崔乐民等人承包经营。

经查,8月9日,川AE0611号卧铺客车因故障停在洛阳不能继续出行,由豫C88858号大客车临时顶替发往成都并从成都返回。

(二)事故车辆驾驶人情况。

1.王百明,男,51岁,事发时事故车辆驾驶人(已在事故中死亡),住址为河南省宜阳县韩城镇官东村,驾驶证发证机关为洛阳市车管所,初次领证日期为1995年6月14日,准驾车型为A1A2,有效期至2024年6月14日。

2014年3月17日,取得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有效期至2020年3月16日,为洛阳交运集团客运总公司八分公司(以下简称洛阳交运集团客运八公司)和四川省汽车运输成都公司四分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汽运成都四公司)备案驾驶人。

2.冯公浩,男,53岁,事发时事故车辆副驾驶人(已在事故中死亡),住址为河南省新安县正村乡十万村,驾驶证发证机关为洛阳市车管所,初次领证日期为1987年12月22日,准驾车型为A1A2,有效期至2024年12月22日。

2002年9月27日,取得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有效期至2019年9月26日,为洛阳交运集团八公司备案驾驶人。

经查,驾驶人王百明、冯公浩驾驶培训、考试符合程序,驾驶证状态显示正常,无违法未处理信息。

(三)事故道路情况。

事发路段位于西(西安)汉(汉中)高速公路,属于京(北京)昆(昆明)高速公路在陕西省境内的一段。

该路段于2002年9月开工,2007年9月建成通车。

本次事故现场在京昆高速公路1164公里867米处,位于秦岭1、2号特长隧道之间下行线(汉中至西安方向)一侧,道路右侧为秦岭服务区,大车限速60公里/小时,小车限速80公里/小时。

事发地点位于高架桥梁和秦岭1号隧道的相接处,南北走向,道路线形顺直,纵坡2.54%,横坡2%,沥青路面,抗滑性能指数(SRI) 89. 9,优良率100%。

其中,隧道部分净宽为10.5米,隧道入口洞门两侧设置有立面标记;桥梁部分为15.25米等宽设计,两侧采用混凝土护栏,直接连至隧道洞门端墙处,隧道入口右侧检修道内边缘距桥梁护栏内侧5.13米,道路横断面组成为客车道、货车道、从服务区驶入主线的加速车道以及硬路肩四部分,宽度分别为3. 75米、3. 75米、3. 75米、2.85米,加速车道全长198. 8米,在隧道入口前11. 5米处汇入行车道。

从秦岭服务区至隧道入口设置有5个间距为30米的单臂路灯。

隧道入口右侧端墙上设置有警告标志,警告标志正下方设置有黄色闪烁警示灯。

经查,事故路段施工图设计时间为2000年12月至2002年10月,事故路段的桥隧衔接方式、道路线形、平纵横指标、交通标志及照明设施设置等均符合当时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事发时,桥梁路面与隧道之间没有设置过渡衔接设施。

事故发生时天气晴,无降水。

(四)事故车辆冲撞情况。

经现场勘查,事故车辆头北尾南停于秦岭1号隧道口外右侧长11. 5米、宽5. 13米的长方形区域,车头与隧道洞口右侧端墙碰撞,车头至前轮之间的车身发生塑性变形,前轮之后车身基本完好。

车头左前上部撞击在端墙上的警告标牌中上位置,警告标牌下方的黄色闪烁警示灯被撞坏,现场路面未见制动和侧滑印痕。

(五)事故单位情况。

1.洛阳交运集团为豫C88858号大客车的所属单位,2011年6月由原洛阳第一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原洛阳一运)、原洛阳市第二汽车运输公司和原洛阳市汽车运输公司合并组建成立,注册资本1.5亿元,现有员工3000佘名,各类营运车辆4700余辆。

该公司采用三级架构管理模式,即集团公司、二级专业总公司和三级基层分公司。

其中,客运总公司为洛阳交运集团所属的二级专业总公司,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主要是洛阳交运集团为便于管理三级基层分公司而成立的内部机构,其班子成员由洛阳交运集团任命,具体负责洛阳交运集团所属的客运分公司及客运车站的日常管理。

2.洛阳交运集团客运总公司六分公司(以下简称洛阳交运集团客运六公司)为具体负责豫C88858号客车日常管理的公司,属于洛阳交运集团的分公司,现有客运车辆70佘辆。

3.洛阳交运集团客运八公司&为豫C88858号客车驾驶人王百明和冯公浩所在的公司,具体负责经营洛阳至成都的客运班线,属于洛阳交运集团的分公司,现有客运车辆120佘辆。

(六)相关企业情况。

1.锦远客运汽车站(以下简称锦远汽车站)为豫C88858号大客车8月9日从河南省洛阳市发车的车站,由原洛阳一运于2005年8月出资成立,为洛阳长运站务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实际由洛阳交运集团托管经营并负责日常各项安全工作。

该车站为二级站,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现有进站车辆400佘辆、客运线路80余条,日均发车400余班次、日均客流5000余人次。

2.四川省汽车运输成都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汽运成都公司)为被事故车辆顶班的川AE0611号客车所属单位,于1987年12月29曰成立,注册资本15415. 08万元,现有各类营运车辆1000余辆。

具体负责川AE0611号客车日常管理的公司为四川汽运成都四公司,属于四川汽运成都公司的分公司,现有客运车辆150余辆。

3.四川富临运业集团成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运业成都公司)为豫C88858号大客车8月10日从四川省成都市发车的车站城北客运中心的上级公司,于1984年4月16日成立,注册资本1293万元,现有客运车辆150佘辆。

城北客运中心@于1988年4月25日成立,为一级站,占地面积2万佘平方米,现有进站车辆600余辆、客运线路100佘条,日均发车500余班次、日均运送旅客8000佘人次。

4.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陕西高速集团)为事发高速公路的运营企业,由原陕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于1996年9月24日登记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0亿元,由陕西省人民政府授权陕西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为国有独资企业。

该集团公司在建高速公路规模300余公里,养管里程2000佘公里,企业资产总额逾1900亿元,员工1.37万名。

陕西高速集团西汉分公司(以下简称陕西高速西汉公司)是具体负责事发路段运营管理的企业,属于陕西高速集团的分公司,于2009年2月20日成立,承担着西汉高速公路西安至洋县金水段的运营管理工作。

5.西安公路研究院为2014年西汉高速公路养护中修工程施工图的设计单位。

该院原名西安公路研究所,始建于1960年,隶属于陕西省交通运输厅,2000年底转制为国有科技型企业,是一家集科研、勘察设计、试验检测、软件开发、监理、机电设计施工、仪器研发生产、路用材料开发销售、技术咨询为一体的科研机构,现有员工300余名。

(七)其他有关情况。

1.四川汽运成都四公司驾驶人派车情况。

2017年8月8日,川AE061.1号卧铺客车由成都城北客运中心发车前往洛阳市,出站时该车驾驶人为王百明和冯公浩。

经查,四川汽运成都四公司2017年8月8日填写的川AE0611号卧铺客车《四川省超长线路客运派车通知单》上显示,该车驾驶人为王百明和秦喜伟,与实际出站的驾驶人不符。

2.事故车辆申请临时客运标志牌情况。

2017年8月9日,川AE0611号卧铺客车到达洛阳后因故障需要维修,不能继续发车。

当日8时许,聂电周在未将相关情况报告给四川汽运成都四公司和洛阳交运集团客运八公司的情况下,私自找到洛阳交运集团客运六公司经理助理兼经营科长高水立,申请将自己承包的豫C88858号大客车顶班发车,填写了临时客运标志牌申请表并提供了相关证件材料明确顶班驾驶人为聂电周、张海波、董双全。

高水立在未与全部3名驾驶人见面的情况下,直接提供了一张有洛阳交运集团客运六公司经理李海涛签名的空白驾驶人安全责任书并加盖六公司公章,3名驾驶人均未在责任书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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