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基础知识重点汇总教学提纲

合集下载

《法律基础概论》复习大纲(最新修订稿)

《法律基础概论》复习大纲(最新修订稿)

法律基础概论复习大纲(修订)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学习目的与要求法律基础知识是学习法律的基础。

本章主要介绍最基本的法学基础理论。

通过本章的学习,学员应当能够作到:1、重点掌握我国立法的体制,法律规范,法的执行、依法治国等有关内容2、熟悉法的渊源,法律关系,法律体系,法的分类3、一般了解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的含义知识点一、法的概念(一)法的含义(二)法产生的依据和条件(三)法的本质属性(四)法的特征(五)政策的概念和分类,法和政策的关系(六)法律规范的种类及其含义(七)法治的内涵,法治与民主的关系(八)依法治国的含义二、法的渊源、体系及分类(一)我国法的渊源(二)国际条约的含义和形式(三)法律体系的概念、特征(四)我国法律部门的种类、划分标准(五)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的特征三、立法(一)立法的概念和特征(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所属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制定依据(四)有权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法律议案的机关和人员(五)法律的公布四、法的实施(一)法律的效力范围,各国在确定法对人的效力问题上通常采用的标准(二)宪法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的效力等级和适用原则,确定法的效力等级的原则,国际法在中国的效力(三)法律解释的含义和种类(四)法的执行的含义、类别、基本原则和要求(五)行政执法活动的特征五、法律责任(一)违法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二)违法行为的客体、主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三)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四)法律制裁的特点、实施机关、种类第二章宪法法律制度学习目的与要求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也是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基础。

本章主要介绍我国现行宪法的主要内容。

通过本章的学习,学员应当能够作到:1、重点掌握宪法的概念,中国的国体与政体2、熟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3、一般了解我国主要的国家机构知识点一、宪法的概念和本质(一)宪法的地位(二)宪法的内容(三)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四)宪法的适用机关(五)我国第一部宪法的产生,现行宪法的修改二、中国的国体与政体(一)国体的概念(二)我国的国家性质和根本政治制度(三)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主要内容(四)政体的概念(五)国体与政体的关系(六)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三、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中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二)公民权利义务一致性、平等性的体现(三)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自由权利、社会经济权利(四)公民的基本义务四、中国的国家机构(一)我国国家机构体系的组成(二)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任期、职责权限(四)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责权限(五)国家主席的职责权限(六)国务院的组成、职责权限(七)人民法院的性质、任务和工作原则(八)人民检察院的性质、任务和组织系统第三章民事法律制度学习目的与要求民事法律制度是民事主体活动的基本准则。

法学与法理学学习提纲

法学与法理学学习提纲

法学与法理学学习提纲(一)法学一、法学的概念所谓法学,就是研究法律现象的知识体系,是以特定的概念、原理来探求法律问题之答案的学问。

也可以说,法学是一门实践学问、实践知识,即通过“实践之思”获取的知识。

一般认为,法学属于社会科学。

【常识】:1.中国律学的特点:①重视逻辑归纳,轻视逻辑演绎②重视考据,轻视理论论证③重视实用技巧,轻视学历阐释④重视刑事,轻视民事2.西方法学起源,公认是古希腊。

二、法学的性质实践性构成了法学的学问性质,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来看:1.法学的研究总是指向法律现象或法律问题的。

2.法学具有务实性,必须关注和面向世俗生活。

法学并非“纯思”,它的理论兴趣不在于寻求“纯粹的知识”或“纯粹的真理”。

3.法学是反映人的经验理性的学问,是人的法律经验、知识、智慧和理性的综合体现。

4.法学是职业性知识体系,它所使用的语言是冷静的、刚硬的、简洁的、合逻辑的,是经过法学家们提炼、加工和创造出来的行业语言,与人们“日常语言”存在一定的差别。

5.法学不同于自然科学,在于它研究的是一种“价值性事实”,即反映人类的价值观、价值倾向和价值意义的社会事实。

三、法学的研究对象笼统地说,法学研究法律现象。

具体有:1.法律制度问题。

(一个国家法治建构的首要任务是确立一套相对统一而完整的法律制度体系)2.与法律制度有关联的社会现实或社会生活关系问题。

(具有法律制度关联性)3.法律制度与社会现实相互如何对应问题。

(应然VS实然,规范VS事实,制度VS现实)A、不切实际的法律制度执法、司法、守法上未被完全应用(执法者违法;法条本身有问题)四、法学思维概念:法学思维是法学者在研究法律现象是所持的思考立场、态度、观点、价值和方法。

特点:法学思维是实践思维(亚里士多德:思辨/哲学之思,理论/科学之思,实践之思。

实践之思是针对行为选择或欲望的思考;实践思考的真理要和正确的欲望相一致)法学思维是以实在法/法律为起点的思维(法学家的思考始终不能完全游离于各个时代发生效力的实在法,法学家对法律的批评首先应当是“体系内的”批评。

法学基础教学PPT大纲

法学基础教学PPT大纲
5/13
法律体系的特点
• 统一性与多样性结合:法律体系在全球范围内呈现出一定的统一性,同时各国根据自身文化 和社会需求形成了多样化的法律规范,体现了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平衡。
• 稳定性与适应性并存:法律体系在保持基本框架稳定的同时,通过立法和司法解释不断适应 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行业需求,确保法律的时效性与合理性。
• 职业道德:强调诚信、公正、责任和尊重法律,维护客户利益的同时,坚守法律职业的伦理 标准。
• 实践能力:包括案件分析、法律文书撰写、法庭辩论等技能,以及解决复杂法律问题的实际 操作能力。
10/13
法律教育
法律教育的目标
• 培养法律专业人才:旨在塑造具备扎实法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专业人士,以满足司法、 立法、行政等领域的需求。
• 近现代法学发展:启蒙时代带来了法律实证主义,强调法律的社会功能和制定过程。19 世纪 的法典化运动,如《拿破仑法典》,推动了法律体系的统一和现代化。
• 当代法学趋势:全球化背景下,国际法和人权法成为重要议题。同时,科技发展如互联网法 律问题,挑战传统法律框架,促使法学研究不断创新。
4/13
法律体系
• 检察官:履行公诉职能,监督侦查活动,确保法律程序的正确执行,并在法庭上代表国家提 出公诉。
• 法律顾问:为企业或个人提供长期法律服务,包括风险评估、合同审查、策略规划等,以预 防法律问题和纠纷。
9/13
法律职业的素养
• 法律知识:法律专业人员需掌握全面的法律法规,理解法律原理和适用,以确保准确的法律 分析和咨询。
法学基础教学 PPT 大纲
பைடு நூலகம்verview
1. 法学概述 2. 法律体系 3. 法律实施 4. 法律职业 5. 法律教育

法学专业基础知识点总结

法学专业基础知识点总结

法学专业基础知识点总结一、法学概论1.法学的概念2.法学的历史3.法学的对象和任务4.法学的分类法学是研究法律的学科,它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

法学的对象主要是法律,其任务是研究法律的起源、发展、规范、修辞和实践等方面的问题。

法学主要分为法理学、法史学、法律实证学、比较法学、国际法学等。

二、法律原理1.法律的定义和特征2.法律的功能3.法律的体系和层级4.法律的法律效力法律是国家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其特征主要有合法性、强制性、普遍适用性、单一性、稳定性等。

法律的功能主要包括调整社会关系、制约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等。

法律的法律效力即法律对社会和个人的约束力和规范力。

三、法律从业1.法官和检察官2.律师和公证员3.司法警察和司法鉴定人4.法律顾问和法律行政人员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法律顾问和法律行政人员是法学专业的从业人员。

他们在司法机关、法律机构、企事业单位等领域从事法律工作,是维护法律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

四、法律规范1.法律规范的概念和分类2.法律规范的形式和等级3.法律规范的效力和适用4.法律规范的解释和适用法律规范是法律的基本形式和内容,其分类主要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商法、劳动法、环境法等。

法律规范的形式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其等级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法律规范的效力主要包括直接效力和间接效力,其适用主要包括普适型适用、特殊型适用、选择型适用等。

法律规范的解释和适用主要包括文字解释、系统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情况解释、比较解释、生活经验解释等。

五、法益1.法益的概念和特点2.法益的种类和保护3.法益的冲突和调整4.法益的实现和维护法益是法律赋予公民和法人的权利利益,其种类主要包括人身权、财产权、合同权、知识产权等。

法益的保护主要包括法律保护和司法保护两种途径。

法益的冲突主要包括相对权益冲突和绝对权益冲突两种情形。

法律基础复习提纲

法律基础复习提纲

法律基础复习提纲小点内容总结:构成敲诈勒索罪必须具备二大条件:第一: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第二:必须对公私财物所有人、保管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方法,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是指对公私财物所有人、保管人进行精神上的强制,使其在心理上造成恐惧,不敢抗拒。

第一章社会主义法律原理第一节法的概念和本质一、法的特征(三点)(用以判断和区分什么是法)1、法是调控社会关系或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2、法是具有国家意志的社会规范(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法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3、法是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二、法的本质(四点)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包括统治阶级道德,统治阶级政策,国家意志,前两者均不是法)2、法所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共同意志3、法是提升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4、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物质生活条件主要指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方式,地理环境和人口等)PS:凡是《XX决定》,《XX通知》均不是法律道德规范具有强制性总结: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的行为规范体系,它通过权利和义务的设定来调整社会关系,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记)第二节法的作用概念: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人们行为或一定社会关系(人们之间互交行为)发生的影响。

法的规范作用1、指引作用2、评价作用3、预测作用4、警示作用法的社会作用1、法的政治作用2、法的社会公共作用法作用的局限性(了解)(一)法只是许多社会调整方法的一种,且在各种规范调整方法中,法律有时也不是成本最低的方法。

(二)法的作用范围不是无限的,也并非在任何问题上都是适当的。

在涉及人们思想、认识、信仰或一般私人生活方面的为题,就不宜采用法律手段。

(三)法对千姿百态,、不断变化的社会生活的涵盖性和适应性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限度。

第四,在实施法律所需人员条件、精神条件和物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法不可能充分发挥作用。

法学课本知识点总结

法学课本知识点总结

法学课本知识点总结一、法学概论1. 法学的定义和特征法学是针对社会生活中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的学科,它是一门以法律为中心的社会科学,是对法律制度和法律运作过程进行研究的学科,包括法律的原理、法律的规则和法律的实践等方面。

法学具有科学性、实践性和文化性等特征。

2. 法学的研究对象和方法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法律制度和法律规则,其研究方法主要包括历史研究法、比较研究法、逻辑研究法和实证研究法等。

3. 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法律和道德都是社会规范,但法律是国家强制力量的具体表现,而道德是人们内心自觉的表现。

法律和道德在一定程度上是相互关联、相互支持、相互影响的。

4. 法学发展的历史和现状法学的发展可以分为古代法学、中世纪法学、近代法学和现代法学四个阶段。

现代法学在教育、学科体系、研究方法和学术成果等方面都有了巨大的发展和变化。

二、法律哲学1. 法律的本质和功能法律的本质是对社会政治关系的调节,其功能在于保障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平,形成一种强制力、秩序力和调节力。

2. 法律的正义性和合理性法律的正义性包括法律的绝对正义和相对正义,法律的合理性主要包括法律的理性合理和实践合理。

3. 法律的解释和适用法律的解释要根据法律规则的文字、立法意图和社会实际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和判断,法律的适用则是指将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具体应用到具体的法律事实上。

4. 法律的权威和稳定法律的权威是法律存在和发挥作用的基础,法律的稳定是法律的基本特性。

三、法理学1. 法律的基本概念和分类法律是国家制定并实施的规范,其主要分类包括宪法、行政法、民事法、商法、刑法、诉讼法等。

2.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件法律关系是因法律规则而产生的社会关系,其构成要件包括主体、客体和目的三个方面。

3. 法律责任和法益法律责任是法律对违反法律规则行为所作出的惩罚或赔偿,而法益是法律对符合法律规则行为所作出的保护或赞赏。

4. 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法律行为是人们出于法律目的而进行的意思表示行为,而法律事实是客观存在并因而具有法律效果的事实。

法学常规知识点归纳总结

法学常规知识点归纳总结

法学常规知识点归纳总结一、法学基本概念1. 法律: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是对社会关系加以调整的规范性行为规则集合。

2. 法学:法学是对法律进行系统研究的学科,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史、法律逻辑、法律哲学等内容。

3. 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对人行为规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则。

4.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5. 法律权利:法律权利是指法律赋予人们的合法权益。

6. 法律意识:法律意识是人们对法律的认识、理解和识别以及对法律权利和责任的观念。

二、法律体系1. 国际法:国家间、国际组织间和国家与国际组织间的行为规则。

2. 宪法:国家的根本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

3. 行政法:规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为的法律规则。

4. 民法:调整个人、法人之间民事关系的法律规则。

5. 刑法:规范犯罪行为和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规则。

6. 商法:调整商业活动的法律规则。

7. 劳动法: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则。

8. 知识产权法:调整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规则。

9. 环境法:调整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则。

三、法律主体1. 公民:享有权利、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2. 法人:利用法律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

3. 国家:最高统治权力的集中组织。

四、法律责任类型1. 民事责任:违反民法规定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2. 行政责任:违反行政法规定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3. 刑事责任: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五、法律适用1. 法律适用原则:当事人选择法律适用的基本规定。

2. 民事法律适用:适用合同法、侵权法等。

3. 商法适用:适用商事主体相关法律。

4. 国际私法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问题。

六、法律权利1. 人身权利:包括生存权、姓名权、荣誉权、健康权等。

2. 财产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等。

3. 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

4. 合同权利:法律规定的契约相关权利。

法学基础知识汇总定稿

法学基础知识汇总定稿

第一节法理学一、法的概念、特征和本质(1.法的定义;2.法的特征;3.法的本质)二、法的渊源法的渊源,也被称为法的形式,是指由一定的有权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一般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

宪法--全国人大制定;法律--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制定;自治法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制定;规章--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职权所制定,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等级: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3.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4.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优先适用效力,经济特区法规的优先适用效力。

5.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三、法的效力四、法的作用五、法的运行过程第二节宪法一、宪法的概念、特征与基本原则:1.宪法的概念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宪法的特征3.宪法的基本原则二、宪法监督:宪法明确规定,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宪法监督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宪法解释权,全国人大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三、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四、国家性质、经济制度、国家政体与国家结构形式国体,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五、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1)平等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指公民管理国家事务、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

(3)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法学基础知识重点汇总

法学基础知识重点汇总

名词解释:1、法:法就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国家意志,通过权利与义务得实现达到一定社会秩序,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得行为规范体系。

2、法得效力:即法律得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得那样行为,必须服从。

法得效力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得效力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得效力。

规范性法律文件得效力,也叫狭义得效力,即法律得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

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得效力,指判决书、裁定书、逮捕证、许可证、合同等得法律效力。

3、判例法:就就是基于法院得判决而形成得具有法律效力得判定,这种判定对以后得判决具有法律规范效力,能够作为法院判案得法律依据。

4、法律体系:通常就是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得法律部门而形成得有机联系得统一整体。

简言之,法律体系就就是部门法体系。

5、立法:通常指特定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程序,制定或者认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得行为规范得活动。

6、司法: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职权与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得专门活动。

7、刑事诉讼法:就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得调整刑事诉讼活动得法律规范得总称。

它调整得对象就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与其她诉讼参与人得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得活动。

它得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得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忠得职权与相互关系,当事人及其她诉讼参与人得权利、义务,以及如何进行刑事诉讼得具体程序等。

刑事诉讼法有狭义与广义之分。

狭义得刑事诉讼法单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得成文得刑事诉讼法典。

广义得刑事诉讼法指一切与刑事诉讼有关得法律规范。

8、证据:就是证明(案件)事实得依据,证据问题就是诉讼得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就是围绕证据得搜集与运用进行。

9、条约:国家与国家签订得有关政治、军事、经济或文化等方面得权利与义务得文书。

条约在广义上就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之间,或国家组成得国际组织之间,或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共同议定得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军事等方面,按照国际法规定它们相互间权利与义务关系得国际法律文件得总称,包括条约、专约、公约、协定、议定书、换文以及宪章、规约等。

法律高中三年级复习提纲

法律高中三年级复习提纲

法律高中三年级复习提纲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法律作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工具,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

在高中三年级的法律课程中,学生们将进一步学习和了解法律的基本概念、原理和应用。

为了帮助同学们更好地复习和掌握这些知识,以下是一个法律高中三年级复习提纲,希望能对同学们的学习有所帮助。

一、法律的基本概念和分类1. 法律的定义和特征- 法律是社会规范的总称,是社会行为的规则和规范。

- 法律具有普遍性、强制性、公正性和稳定性等特征。

2. 法律的分类- 公法和私法的区别与联系。

- 民法、刑法、行政法和商法等法律分支的基本概念和特点。

二、法律的形成和变革1. 法律的形成过程- 法律的源泉:法律的制定、颁布和实施。

- 法律的层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2. 法律的变革和发展- 法律的修订和废止。

- 法律的适用与解释。

三、法律责任和法律权益1. 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种类- 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 个人责任和法人责任的区别。

2. 法律权益的保护- 公民权利和人权的基本概念。

- 法律保护的方式和途径。

四、法律与社会生活1. 法律与家庭- 婚姻法和继承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定。

- 家庭暴力和家庭纠纷的法律保护。

2. 法律与劳动就业-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内容。

- 劳动争议的解决和劳动保护的措施。

3. 法律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和作用。

- 消费者维权的途径和方法。

4. 法律与网络安全- 网络安全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定。

- 网络犯罪的种类和打击措施。

五、法律与国际交往1. 国际法的基本概念和特点- 国际法的定义和作用。

- 国际法的主体和适用范围。

2. 国际法的发展和实施- 国际法的形成和发展过程。

- 国际法的实施和执行机构。

六、法律与公民素质1. 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的培养。

- 公民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2. 公民的法律参与和法治精神- 公民的法律参与和法律维权的方式。

法学基础知识纲要

法学基础知识纲要

第一章法的一般原理一、法的概念、特征和本质1.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好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2.法的特征(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3)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

(4)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3.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法体现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同时也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简单的相加。

二、法的起源和发展法的渊源,也被称为法的形式,是指由一定的有权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一般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

(一)法的渊源1.宪法作为法的形式,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

根据《立法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文件。

2021年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复习提纲(精品)

2021年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复习提纲(精品)

2021年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复习提纲(精品)一、法的概念. 特征与作用:㈠法的的概念: 指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调整行为关系的社会规范。

㈡法的的本质: 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

㈢法的特征: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普遍性、程序性。

规范性.可为模式、勿为模式、应为模式。

法的产生:法的制定,法的认可。

程序是社会制度化的最重要的基石。

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

法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法受客观规律的支配。

㈣法的作用:规范作用.社会作用。

1•规范作用: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强制作用。

指引作用的种类: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羁束的指引和非羁束的指引;原则的指引和具体的指引。

评价作用:专门的评价和一般的评价。

强制作用的对象是违法犯罪者的行为。

2•社会作用: ⑴维护统治阶级方面的作用:调整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统治阶级内部;统治阶级与其同盟者之间的关系。

⑵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而的作用: 维护基木生活条件;维护生产.交换条件;确认、执行技术规范;促进教育.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促进公共设施建设,组织社会化大生产。

二、法律规范、法律关系与法律行为:㈠法的规范:1•法律规范的概念: 指国家制定并认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2•法律规范的要素: 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

3•法律规则的种类: ⑴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授权性规则: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有权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

义务性规则:命令性规则,禁止性规则。

⑵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确定性规则:内容已明确无需参照或援引。

概括性规则:只规定某种概扌舌性指示,有相应机关加以确定。

准用性规则:内容没有规定,可参照、援引。

⑶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强行性规则: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

任意性规则:在一定范H内, 可选择或协商。

法律规则具有微观指导性、可操作性强、确定性程度高的特点。

法学基础知识重点汇总[推荐]

法学基础知识重点汇总[推荐]

法学基础知识重点汇总[推荐]法学是一门广泛且重要的学科,涉及到诸多方面,包括法律的制定、解释和应用等。

对于学习法学的人来说,掌握一些基础知识非常重要。

本文将对法学基础知识的重点进行汇总,以供参考。

1.法律的概念法律是国家强制力量的体现,是国家为维护社会秩序而设立的规范行为准则和制度。

法律的主要特征是具有强制力和普遍性。

2.法律的分类法律可以按其性质和内容分为公法和私法两种。

公法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民事诉讼法等;私法包括民法、商法、劳动法等。

3.法律的层级法律按其层级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司法解释。

宪法是最高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指导性,在法律制定和实施中具有决定性作用。

4.法律适用的原则法律适用的原则包括优先适用宪法、平等保护、法无不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

其中,优先适用宪法是最重要的原则,也是中国法制建设的核心。

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等。

法律责任可以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侵害他人权益时应承担的经济、行为等方面的责任;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者作出的责任制度;刑事责任是指因犯罪行为而法律追究的刑事责任。

7.法律程序法律程序是指依据法律规定进行案件审理和解决的过程。

法律程序包括诉讼程序和非诉讼程序,其中诉讼程序是指涉及到诉讼的案件应当进行的程序。

法律原则是指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具有重要指导作用的基本准则。

法律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公开、公约、公共利益、法律权利保护等。

9.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是指依法制定、由政府或立法机关颁布的法规,是国家法律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

法律法规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司法解释等。

10.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指国家或社会为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服务的行为。

法律援助主要包括法律咨询和法律代理两种形式。

法律援助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一项基本制度。

法学基础知识重点汇总

法学基础知识重点汇总

法学基础知识重点汇总法学是研究法律的学科,而法律则是社会管理的基石,对于每一个公民来说,了解一些法学基础知识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对法学基础知识的几个重点进行汇总,帮助读者对法学有一个系统而全面的了解。

一、法律的定义与分类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执行的社会规范的总称。

它是调整人们行为的准则,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的工具。

根据法律的性质和内容,我们可以将其分为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不同的专门法律。

二、法律的生效与效力法律的生效指法律规定的时间到达后,具有规范效力;法律的效力是指法律规定的内容规定了在一定的时空范围内具有约束力。

法律的生效与效力是保障法律能够发挥作用的基础。

三、法律行为与法律关系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根据法律规定的要求,采取一定的行动或者实施一定的不作为的行为。

而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定下的人们在一定条件下形成的具有权利和义务的相互关系。

四、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而应当承担的后果和义务,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等。

法律制裁则是指国家通过特定的手段和程序对违法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或者处理。

五、法治与法制法治是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它强调法律的普遍性、公正性和实施性。

而法制则是法治的基础,是指一个国家或者社会建立起来的法律的体系和法律的运用机构。

六、行政法与刑法行政法是调整国家机关与个人、组织之间的行政关系的法律。

它包括行政权力的设立、运用和制约等法律规定。

刑法是调整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刑事关系的法律。

它规定了对于犯罪行为的认定、追究和处理等。

七、合同法与劳动法合同法是规定了公民和法人之间自愿结成、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

劳动法则是规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法律,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总结:以上是对法学基础知识的一些重点进行了汇总和介绍。

了解这些基础知识,不仅可以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也能够在日常生活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读者们能够对法学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并进一步深入学习。

法律常识提纲

法律常识提纲

法律常识提纲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诉讼法、行政法一、法理学1、法律概述(法律的定义、内容、法的规范作用、法的渊源)2、法律(规范性法律文件)(一)法律概述1、法律的定义: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1)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2)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行为规范的体系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强制性)4)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普遍约束力5)法是以权力和义务为内容2、法的规范作用:预测、评价、指引、教育、强制3、法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4、立法的指导思想:以建设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二)法律(规范性法律文件)二、宪法学1、宪法的基本原则2、国家性质3、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4、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5、代表的罢免6、中央国家机关7、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8、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宪法的基本原则1、人民主权原则2、人权原则(2004年《宪法修正案》)3、法治原则(1999年《宪法修正案》明确依法治国)4、分权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二)国家性质1、国体: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2、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3、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4、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5、分配制度:按劳分配为主题,多种分配制度并存的分配制度(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1、基本权利1)平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权自由(出版、言论、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宗教信仰自由(自主、自办、自传“三自原则”)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权3)人身自由4)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权利(劳动权和劳动者的权利)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是:劳动权和受教育权5)妇女、老人、儿童受国家的保护6)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权利和利益2、基本义务(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5依法纳税;(6)其他义务。

法律大讲堂提纲(2篇)

法律大讲堂提纲(2篇)

第1篇一、引言1. 法律的重要性2. 法律与公民生活的关系3. 法律大讲堂的目的与意义二、法律概述1. 法律的定义与特征2. 法律的起源与发展3. 法律的职能与作用4. 法律的分类与体系三、宪法与基本法律1. 宪法的概念与地位2. 宪法的基本原则与内容3. 我国宪法的主要内容4. 宪法实施与监督四、刑法基础知识1. 刑法的概念与特征2. 刑法的任务与目的3. 刑法的适用范围与管辖权4. 刑法的基本原则5. 犯罪构成要件与刑罚体系五、民法基础知识1. 民法的概念与特征2. 民法的基本原则3. 民法的主要内容4. 民事法律关系与民事权利义务5. 民事责任与侵权责任六、行政法基础知识1. 行政法的概念与特征2. 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行为3. 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4. 行政程序与行政诉讼5. 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七、经济法基础知识1. 经济法的概念与特征2. 经济法律关系与经济权利义务3. 经济法的主要内容4. 市场监管法与反垄断法5. 税收法与财政法八、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1. 劳动法的概念与特征2. 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权利义务3. 劳动合同与劳动争议处理4. 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与内容5. 社会保险与福利制度九、国际法基础知识1. 国际法的概念与特征2.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与渊源3. 国际法的主要领域与体系4. 国际组织与国际条约5. 我国在国际法中的地位与作用十、法律文书写作1. 法律文书的概念与作用2. 法律文书的种类与格式3. 法律文书的写作技巧与注意事项4. 常见法律文书的写作实例十一、法律援助与法律服务1. 法律援助的概念与意义2. 法律援助的范围与对象3. 法律援助的程序与方法4. 法律服务的种类与内容5. 法律服务机构的设立与职责十二、法律意识与法治观念1. 法律意识的概念与作用2. 法治观念的基本内容3. 提高法律意识与法治观念的重要性4. 法律教育与法律宣传5. 公民参与法治建设的途径与方式十三、案例分析1. 案例分析的意义与方法2. 案例分析的基本步骤3. 常见法律案例分析实例4. 案例分析的启示与思考十四、结语1. 法律大讲堂的总结与回顾2. 法律知识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3. 倡导法治精神,共建和谐社会十五、互动环节1. 提问与解答2. 案例讨论3. 法律知识竞赛4. 交流与分享注:以上提纲共计约1500字,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补充。

法学基础知识

法学基础知识
32
三、债发生的根据
(一)合同 (二)侵权行为 (三)不当得利 (四)无因管理 (五)其他根据
33
四、债的履行
实际履行原则 适当履行原则
五、债的变更与终止:P63-65
34
2 内容:占有权 使用权 收益权 处分权
3 客体: 物
30
三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
1 取得:原始取得P57 传来取得P58
2 消灭( 5种原因)
31
第七节 债 权
一 、债权的涵义和特征 (债 债权 债务 债权人 债务人) 债权的特征 二、债的分类 1、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 2、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3、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 4、主债和从债 5、财务之债和劳务之债 6、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法人: A、 法人成立的条件----1、依法成立
2、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
机构和场所 4、 能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 B、 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特点
15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法律关
系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 义务。
第一章 法学基础知识
记住啦!
一 、法的概念和特征
1、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 定或认可,以权利义务为主 要内容,体现国家意志,并 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 为规范的总称。
1
2、法的特点: • A、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 • B、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 C、法律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行
为规范 • D、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11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1 、涵义 :民事法律关系是经过民事法 律规范调整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 容的社会关系,是为民法所调整的财产 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名词解释:1、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国家意志,通过权利和义务的实现达到一定社会秩序,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

2、法的效力:即法律的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那样行为,必须服从。

法的效力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叫狭义的效力,即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

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指判决书、裁定书、逮捕证、许可证、合同等的法律效力。

3、判例法:就是基于法院的判决而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定,这种判定对以后的判决具有法律规范效力,能够作为法院判案的法律依据。

4、法律体系: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简言之,法律体系就是部门法体系。

5、立法:通常指特定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程序,制定或者认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活动。

6、司法: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7、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

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忠的职权和相互关系,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如何进行刑事诉讼的具体程序等。

刑事诉讼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刑事诉讼法单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成文的刑事诉讼法典。

广义的刑事诉讼法指一切与刑事诉讼有关的法律规范。

8、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

9、条约:国家和国家签订的有关政治、军事、经济或文化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的文书。

条约在广义上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之间,或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之间,或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共同议定的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军事等方面,按照国际法规定它们相互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国际法律文件的总称,包括条约、专约、公约、协定、议定书、换文以及宪章、规约等。

条约在狭义上是指具体名称定为条约的国际法律文件,往往是国家间议定的政治性的、最重要的、规定根本关系的文件,起缔结和生效的形式及程序比较隆重,一般需经批准和交换或交存批准书,签字人级别比较高,有效期比较长。

10、国际人权法:即人权的国际保护,一般是指促进和保证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得到普遍尊重和实现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

11、国际环境法:是调整国家之间在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国际社会关系的有约束力的规范的总称。

其渊源主要是国际环境保护条约和国际习惯。

各国所普遍承认的一般法律原则,也是国际环境法的渊源之一。

12、WTO:是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的英文缩写。

它是根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达成的,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

它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继承者,是全球唯一处理不同经济体之间贸易规则的多边贸易机构。

二、简答题1、法的基本特征是什么?①法是一种行为规范②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③法反映国家意志④法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⑤法以实现一定社会秩序为目的⑥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2、法的分类?①国内法与国际法②根本法和普通法③一般法与特别法④实体法与程序法⑤成文法与不成文法3、当代中国法的形式有哪些?①宪法②法律③行政法规④部门规章⑤地方性法规⑥地方政府规章⑦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⑧特别行政区法⑨国际条约。

4、立法程序包括哪些步骤?①法律案的提出②法律案的审议③法律案的通过④法律的公布。

5、法律的规范作用有哪些?⑴指引作用;它是指法律为人民提供了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民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其作用对象是本人的行为。

⑵平均作用;它是指法律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以及违法性质和程度的作用。

其作用对象是他人的行为。

⑶预测作用;它是指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预先估计到他们相互蒋如何行为以及某种行为在法律上的后果。

其作用对象是人民相互的行为。

⑷教育作用;指通过法律的实施对一般人今后的行为所发生的影响。

这种作用体现为对违法行为实施法律制裁、从而起到教育和警戒作用,或对合法行为加以保护、赞许或者奖励,从而起到鼓励和师傅作用。

其作用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

⑸强制作用;它是指法律对违法行为具有制裁和惩罚作用。

其作用对象是违法者的行为。

6、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㈠物证、书证;㈡证人证言;㈢被害人陈述;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㈤鉴定结论;㈥勘验、检查笔录;㈦视听资料。

7、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有哪些?⑴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案件;⑵对限制人身自由或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案件;⑶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国家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国家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不予答复的案件;⑷申请国家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国家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不予答复的案件;⑸认为国家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案件;⑹认为国家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案件;⑺认为国家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案件;⑻认为国家行政机关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案件。

另外,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其他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8、起诉应当符合的条件?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直接利害关系者不得以原告的身份起诉;②有明确的被告;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④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9、简述国际法的基本原则?㈠国家主权平等原则。

各国不论政治、经济、社会等情况有何不同,一律享有平等权利,承担同等的责任;㈡各国在其相互关系中不得以武力侵犯他国,也不得以任何借口侵犯他国,不得以违反国际法的任何其他方法使用武力或武力相威胁侵犯另一国的主权、独立或领土完整,不得以战争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㈢互不干涉内政原则。

在国际关系中,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也不得以任何手段强迫他国接收自己的意志、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㈣平等互利原则。

在国际交往中各国在法律上必须是平等的,在事实上必须是互利的。

㈤和平共处原则。

国家在其相互关系上,不得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以及其他任何方法改变或企图改变对方的社会经济制度,应当根据国际法的要求,彼此尊重对方现存的社会经济制度,实行广泛的合作,发展友好关系,和睦相处;㈥民族自决原则。

被殖民主义奴役和压迫的民族,有权采取国际法确认的一切合法手段,自由决定自己的命运、摆脱殖民统治、建立民族独立国家;㈦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

国家之间在发生纠纷或争端时,应当通过和平的方法予以解决,不能使用或企图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的办法来解决争端;㈧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

一个国家应当善意履行《联合国宪章》规定的各项义务,善意履行由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产生的、其作为缔约国参加的国际条约所承担的各项义务。

10、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原则有哪些?①最惠国待遇原则;②国同待遇原则;③扩大市场准入原则;④公平贸易原则;⑤法律统一透明原则;⑥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原则;⑦关税减让原则及关税保护原则。

三.论述题1、试论述法治的基础法治,不管是作为一社会结构理论的合理性说明,还是作为一社会结构运行时间的合法性说明,都必须从它赖以生成和存在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条件中寻找。

我认为,市场经济、权利文化、民主政治、社会改革是法治理论的四大支柱,它们互相融通契合,构成了法治实践的运行基础。

㈠市场经济制度是法治的经济基础,法治的理论与要求萌生于简单商品经济,而法治作为制度的确立和实践的成熟则根植于发达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之中。

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中和以国家垄断为根本特征的产品经济中,是不可能生成成熟的法治要求和法治制度的。

㈡权利文化观念是法治的文化基础,法治不管是作为一种理论学说,还是作为一种现实的运动是根植于一定的文化基础之中的,离开了文化的给养,法治就会枯萎。

所以权利文化的核心应该是平等观念。

平等观念与权利观念可以说是商品经济的两大成就。

也是商品经济运行的双翼。

㈢民主政治体制是法治的政治基础,法治的观念与制度萌生于商品经济之中,建立在权利文化的基础之上,还需一定的政治制度的力量作其制度的支撑。

法治是建立在与商品经济相适应的民主政治之上的。

民主的原意是指人民的权力,随着人类政治实践文明化程度的提高,民主成为国家形式时,便产生了民主政治。

课件法治的基本精神是与民主政治的本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深深地扎根于民主政治的内核中的。

㈣社会改革是法治的实践基础,法治不仅需要经济的、文化的、政治的基础,更需要现实的实践基础,唯如此,法治才能更快地由理想向现实转化,而这一基础就是社会改革。

因此,要实现法治,就必须对传统的、不适应法治要求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进行改革。

最后,要在观念更新、体制转轨的基础上,彻底改革与法治要求相本背的具体的经济、政治、法律等制度。

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有助于提高人民的平等观念,能把人的个体发展推向一个新的阶段,使社会有接受法治的基础,能够改变自给自足的经济落后状况。

使封建专制主义的意识形态失去立足的根基,能够削弱对经济的行政干预,使法律手段的运用得到加强。

所有这些,将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实现创造条件。

从经济体制改革起步的当代中国变革,很快渗透到了社会的政治、科技、教育等各个领域,形成了社会整体变革的局面。

法治的实现,需要上述各项改革取得成功,以建立社会接受法治的坚实基础。

案例一秦某好友史某对秦某刚从国外带回的袖珍收录机爱不释手,遂对秦某提出:"这小收录机真不错,给我吧!"秦某回答:"可以"。

史某携收录机告辞。

一个月后秦某见到史某后问 "那收录机好用吗?"史某答:"效果很好!"秦某接着问:"那你什么时候把收录机的钱给我?"并告诉史某该收录机价值790元人民币。

史某听后十分惊讶地说:"你开什么玩笑!你不是答应送给我,怎么又要起钱来了?你真要钱,收录机你还是拿回去。

"秦某即表示,收录机已被使用过,不要了,并坚持要史某给钱,稍少给些也可以。

史某说:"你这样就太不够朋友了,我现在就把它(指收录机)还你。

接好!"说着就从距秦某2米处将收录机扔给秦某,秦某反应不及,收录机落地摔毁。

二人反目,诉至法院。

问:1.史某与秦某之间是否属于买卖关系?答:不属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