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国家奖学金是对优秀学生的一种奖励和鼓励,旨在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为了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科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应当严格执行,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评选对象1.1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主要为在校本科生,包括普通本科生和自主招生本科生。
1.2 研究生:研究生也可以参与国家奖学金评选,但需符合相应的评选条件和标准。
1.3 博士生:博士生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满足一定的学业成绩和科研水平。
二、评选标准2.1 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是评选国家奖学金的重要标准,包括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等。
2.2 学术科研能力:对于研究生和博士生,学术科研能力也是评选的重要标准,包括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等。
2.3 综合素质:除了学业成绩和学术科研能力外,综合素质也是评选国家奖学金的考量因素,包括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
三、评选程序3.1 提交申请: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国家奖学金评选申请,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推荐信等材料。
3.2 学校初审:学校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继续参与评选。
3.3 专家评审:评选委员会会邀请相关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单。
四、奖学金发放4.1 发放时间:国家奖学金通常在学年末或学期末进行发放,以资助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4.2 发放方式:奖学金可以通过银行卡、支付宝等方式进行发放,方便学生使用。
4.3 使用范围: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情况合理使用奖学金,包括学习用品、生活费用等。
五、监督管理5.1 定期检查:学校和教育部门会定期对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和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
5.2 纠错机制:学生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学校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3 建立档案:学校会建立获奖学生的档案,记录学生的学业成绩、获奖情况等信息,以便今后参考。
总结: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激励学生、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高校和教育部门能够严格执行细则,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科学。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奖学金是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的一项重要荣誉,旨在激励和表彰在学业、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为了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评选对象1. 本科生: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层次的在校学生。
2. 研究生:全日制普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三、评选标准1. 学业成绩:学生在学校期间的学业成绩应达到一定要求,包括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等。
2. 科研成果:学生在科研方面的成果,如发表的论文、参预的科研项目等。
3. 社会服务:学生在社会服务方面的表现,如志愿活动、社团组织等。
四、评选程序1. 学校初评: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情况进行初步评选,确定候选人名单。
2. 材料审核:候选人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成绩单、论文发表证明、社会服务证明等。
评选委员会将对材料进行审核。
3. 专家评审:评选委员会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评审,评估候选人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
4. 综合评定:评选委员会将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情况,综合评定候选人的综合素质。
5. 公示和申诉:评选结果将进行公示,并设立申诉渠道,确保评选过程的公开和透明。
6. 最终评选:评选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确定获奖名单,并颁发国家奖学金。
五、奖励和管理1. 奖励金额:国家奖学金的金额由财政部门确定,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评选结果进行分级奖励。
2. 奖励名额:每一个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国家奖学金的名额,确保公平分配。
3. 奖励方式:国家奖学金将以奖学金的形式发放给获奖学生,用于资助其继续学业和科研工作。
4. 管理和监督:学校应建立健全国家奖学金的管理制度,加强对获奖学生的培养和管理,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六、评选结果的意义1. 荣誉表彰:国家奖学金是对学生优秀表现的肯定和鼓励,是学生学习和科研的动力。
2. 就业竞争力:获得国家奖学金将增加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提高就业和升学的机会。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奖学金是国家为了鼓励优秀学生在学习上取得突出成绩而设立的奖励制度。
为了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制定了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明确了评选的标准、流程和要求。
二、评选标准1. 学业成绩:学生在学习上取得的成绩是评选的重要依据。
评选将根据学生的综合成绩、学科成绩、科研成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2. 学术研究能力:评选将重点考察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包括科研项目、科研论文、科研成果等。
3. 综合素质:评选还将综合考虑学生的思想品德、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综合素质,注重学生全面发展。
三、评选流程1. 提交申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业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2. 学校初审: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学校评审: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由教师、专家等组成,对申请学生进行评审,综合考虑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
4. 推荐材料上报:学校将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给上级教育部门。
5. 教育部门评审:教育部门将对学校推荐的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和评审,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性。
6. 终审公示:教育部门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7. 颁发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根据评选结果对学生进行奖学金的颁发。
四、申请要求1. 学生必须具备中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 学生必须具备优秀的学业成绩和科研能力,具有较高的学术潜力和创新能力。
3. 学生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品质,积极参预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
4. 学生必须按时提交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五、奖学金金额及数量国家奖学金的金额和数量根据学校规模和财力情况而定,普通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不同档次。
奖学金金额将直接发放给获奖学生,用于鼓励他们在学习上的进一步努力。
六、评选结果公示和申诉评选结果将在指定的校内和校外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方案实施细则
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方案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激励和表彰优秀的毕业生,并为他们提供继续深造的机会,特制定本《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方案实施细则》。
本方案实施细则适用于我校所有本科毕业生。
第二章申请条件1.本科生须已完成全部学业,获得学士学位。
2.具备良好的学术品质和道德操守。
3.综合素质优秀,拥有突出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或社会贡献。
4.无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三章奖励标准1.优秀学生奖学金将按照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评定,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级。
2.评选比例:一等奖不超过总人数的5%;二等奖不超过总人数的15%;三等奖不超过总人数的30%。
第四章评选程序1.学生个人自愿参加评选,需提交个人申请表格以及相应的申请材料,包括成绩单、科研成果、社会贡献证明等。
2.申请截止后,学生事务管理部门将审核申请材料,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选。
3.评选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为初步评审,主要考核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第二轮为终审,主要考核学生综合素质和社会贡献。
4.最终评选结果将由学生事务管理部门公布,公示期为7天,接受学生提出异议。
5.如有学生提出异议,学生事务管理部门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复核,最终评选结果以复核后的结果为准。
6.获奖学生将获得奖学金证书,并可以用于申请研究生或其他继续深造的机会。
第五章评选标准1.学业成绩:包括平均绩点、专业排名等。
2.科研成果:包括参与科研项目、发表论文、获奖情况等。
3.综合素质:包括课外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
4.社会贡献:包括组织活动、帮助他人等。
5.以上评选标准综合考虑,综合素质的权重较大。
第六章奖学金使用1.奖学金获得者可自由支配奖金金额。
2.奖学金金额可用于个人学习和生活开支,也可以用于申请研究生、留学、参加学术会议等。
3.使用奖学金需提供相关的使用证明材料。
第七章其他规定1.获奖学生需在一年内申请研究生或其他继续深造,否则将取消奖学金资格。
2.获奖学生须在学习和生活中树立良好的榜样,发挥示范作用。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国家奖学金是对在学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进行奖励的一项重要措施。
为了确保评选过程的公平、公正,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被制定出来。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的内容。
一、申请条件1.1 学业成绩优异:申请人需在学业上取得突出的成绩,通常要求GPA在一定范围内。
1.2 课外活动参与:申请人需要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课外活动,并在其中表现出色。
1.3 品德表现良好: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品德修养,无违纪违规行为。
二、申请材料2.1 学业成绩单:申请人需要提供完整的学业成绩单,包括各门课程的成绩和绩点。
2.2 个人陈述:申请人需要撰写个人陈述,介绍自己的学习经历、成就和未来的学术目标。
2.3 推荐信:申请人需要提供至少一封推荐信,推荐信应由学校教师或导师撰写,评价申请人的学术能力和品德表现。
三、评选标准3.1 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是评选国家奖学金的重要依据,包括平均绩点、课程难度和学业进步等方面。
3.2 课外活动:申请人在课外活动中的参与度和表现也会被考虑,如学术研究、社会实践、文艺活动等。
3.3 品德表现:申请人的品德修养对于评选国家奖学金也具有重要影响,包括诚信、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等方面。
四、评选程序4.1 提交申请: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学校相关部门。
4.2 材料审核: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人符合评选条件。
4.3 评审和筛选: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团对申请人进行评审和筛选,综合考虑学业成绩、课外活动和品德表现等方面。
4.4 公布结果:最终评选结果将在学校内部公布,并向获奖学生颁发国家奖学金证书。
总结: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的制定旨在确保评选过程的公平、公正,对学生的学业成绩、课外活动和品德表现进行全面评估。
通过申请条件、申请材料、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等方面的详细阐述,希望能够使读者对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有更深入的了解。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是对优秀学生在学业上的表现给予肯定和激励的一种方式,旨在鼓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平、公正和科学性,制定本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种类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设立不同等级的奖学金,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2. 奖学金评定标准(1)学业成绩:以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为主要依据,平均学分绩点达到一定要求的学生有资格申请奖学金。
(2)综合素质: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科技创新能力、社会实践能力、文体艺术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学生在这些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可以加分申请奖学金。
3. 奖学金评定程序(1)学年度结束后,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初步筛选。
(2)初步筛选合格的学生将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术成果、社会实践经历等。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选出奖学金获得者。
(4)公布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并发放奖学金。
4. 奖学金发放方式奖学金可以以奖学金证书、奖金或学费减免等形式发放给获奖学生。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内容包括学业成绩、科技创新能力、社会实践能力、文体艺术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2. 综合测评指标(1)学业成绩:包括平均学分绩点、各学科成绩等。
(2)科技创新能力:包括科研项目参与情况、科研成果等。
(3)社会实践能力:包括社会实践活动参与情况、社会实践报告等。
(4)文体艺术能力:包括参与文体艺术活动情况、获奖情况等。
3. 综合测评方法学校将根据综合测评指标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
评分标准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测评结果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4. 综合测评结果运用学校将根据综合测评结果,对学生进行奖学金评定、学术交流、科研项目推荐等方面的决策。
四、总结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是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和科学性而制定的。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标题: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国家奖学金是对优秀学生的一种奖励和鼓励,旨在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为了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
一、评选对象1.1 评选对象范围: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一般为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生。
1.2 评选标准:评选对象需要在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学术竞赛、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异。
1.3 评选资格:评选对象需要符合相关规定,如无违纪违规记录、无不良学习行为等。
二、评选程序2.1 提名推荐:学校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提出提名推荐名单,包括学生的基本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
2.2 材料审核:评选委员会对提名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符合评选条件和标准。
2.3 终审评选:评选委员会进行终审评选,确定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和颁奖。
三、评选标准3.1 学业成绩:学生的学业成绩是评选的重要依据,包括平均学分绩点、课程考试成绩等。
3.2 科研能力:评选对象需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如参与科研项目、发表论文等。
3.3 社会实践:评选对象需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
四、评选奖励4.1 奖学金金额:国家奖学金的金额一般由教育部规定,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确定具体金额。
4.2 荣誉证书:获奖学生将获得国家奖学金的荣誉证书,证明其优秀表现。
4.3 学术交流机会:获奖学生还将有机会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拓展学术视野。
五、评选监督5.1 审查机构: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监督,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5.2 申诉渠道:评选过程中若有争议,评选对象可以通过申诉渠道提出异议,并得到公正处理。
5.3 审查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将在学校网站等途径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
结语: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激励学生、促进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学校和评选机构应严格按照细则执行评选工作,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学校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学校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为了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奖学金的设置及金额1. 奖学金设置:我校设立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2. 奖学金金额: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
二、奖学金的评定对象及条件1. 评定对象:我校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 评定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积极参加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
申请学生每学年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义务劳动时间不能少于20小时(或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并有相应证明材料),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不能低于两次。
道德品质优良,上学年底素质拓展品德与行为修养模块积分在100分以上。
(4)学年成绩优异,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3以内,所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不含补考成绩)。
三、奖学金的评定程序1. 每年9月份,学校公布奖学金评定通知,启动奖学金评定工作。
2. 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 各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学院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等组成。
4. 各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条件,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候选人名单。
5. 各学院组织面试、答辩等形式的评选活动,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6. 各学院将获奖学生名单报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
7. 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将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8.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奖学金发放给获奖学生。
四、奖学金的管理和监督1. 奖学金管理:学校设立奖学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奖学金的评定、发放和管理工作。
2. 奖学金监督:学校设立奖学金监督小组,对奖学金评定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评定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一、评选对象二、评选条件1.学业成绩卓越。
学生在全体学生中处于前列,成绩优秀,没有任何挂科或补考的情况。
2.课外活动表现突出。
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社团、俱乐部等活动,并在其中具有较高的成绩和突出表现。
3.科研创新能力。
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科研实践,参与各类竞赛,并取得优异的成绩或发表过重要论文。
4.社会实践和服务能力。
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并表现出较高的责任感和服务能力。
5.综合素质评价。
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中需要包括师生评价,学业成绩以及课外活动等方面。
三、评选程序1.提名推荐。
学校根据规定的条件和评选指标,向有资格的学生进行提名和推荐。
提名需要根据学生的成绩单、课外活动记录和科研成果等材料进行评估,并由校级评选委员会进行初步筛选。
2.评选审核。
校级评选委员会对初步筛选出的学生进行全面评估和审核,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业成绩、课外活动、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并综合考虑学生的个人特长和特点。
3.省级评选。
校级评选委员会将评选获奖名单报送省级评选委员会,省级评选委员会再次对学生进行评估,并有权增减或修改获奖名单。
4.国家级评选。
由省级评选委员会将评选获奖名单报送国家级评选委员会进行最终审核和评选。
四、评选原则1.公正公开。
评选过程应当公正、公开、公平,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都将严重影响评选结果。
2.独立评审。
评选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较高的道德水准和专业能力,并独立进行评审,杜绝个人偏见和利益冲突。
3.多层次评选。
评选应当分为校级、省级和国家级三个层次进行,确保评选过程科学严谨,结果客观准确。
4.综合评估。
评选应当对学生的学业成绩、课外活动、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综合考虑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避免只看中单一指标。
五、评选结果评选结果由评选委员会进行公布,并授予获奖学生国家奖学金。
同时,评选结果应当记录在学生的个人成绩档案中,作为以后求职和升学的重要参考。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和表彰在学业、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大学生而设立的奖学金。
为了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开和规范,制定了本细则,明确了评选的对象、资格、程序和标准。
二、评选对象1. 本细则适用于全国各高校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2. 评选对象必须具备中国国籍,并且在学校注册为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
3. 评选对象必须具备优秀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无违纪违规行为。
三、评选资格1. 评选对象必须在学校的学业成绩排名前10%以内。
2. 评选对象必须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科研、学术和社会服务活动,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
3. 评选对象必须无违纪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考试作弊、学术不端等。
四、评选程序1. 学校按照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求制定评选方案,并公布评选的流程和时间表。
2. 评选工作由学校设立的评选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评选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
3. 评选工作包括学生自荐、学校初审、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环节。
评选委员会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定。
4. 评选结果经评选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送国家奖学金评选机构备案。
五、评选标准1. 学业成绩:评选对象的学业成绩必须优秀,包括学科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
2. 科研成果:评选对象必须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包括科研项目、发表论文、获奖情况等。
3. 社会服务:评选对象必须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社会服务活动,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4. 综合素质:评选对象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团队合作能力、领导才能等综合素质。
六、奖励措施1. 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将获得一定的奖学金资助,资助金额根据评选结果和国家政策确定。
2. 获奖学生将获得国家奖学金证书,并在学校和社会上得到表彰和宣传。
3. 获奖学生将优先享受学校提供的各类学术、科研和就业机会。
七、监督和申诉1. 学生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评选委员会提出申诉,评选委员会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处理。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奖学金是为了鼓励优秀学生在学术、科研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卓越成就,提供资助和荣誉的奖励制度。
为了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制定本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1. 评选范围:本次评选适合于全国各高等学校的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生。
2. 评选条件: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a. 品德优良,遵守法律法规,无违纪违法行为;b. 学业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前10%以内;c. 科研和社会实践活动突出,取得显著成果;d. 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评选程序1. 申请阶段:a. 学生填写申请表格,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学习成绩、科研和社会实践成果等相关材料;b. 学生提交申请材料至所在学校的奖学金评选办公室。
2. 学校初审:a. 学校奖学金评选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b.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选出候选人。
3. 候选人公示:a. 学校在校园内公示候选人名单,接受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意见;b. 公示期结束后,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公示期间收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和处理。
4. 最终评选:a.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和答辩,并进行综合评定;b. 根据评审结果,学校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5. 结果公示和奖励发放:a. 学校在校园内公示获奖学生名单,同时将结果报送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b. 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团对评选结果进行复核,最终确定获奖名单;c. 国家奖学金颁发仪式将在相关学校举行,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给获奖学生。
四、奖励标准1. 国家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奖励金额和荣誉证书将根据获奖等级进行发放。
2. 一等奖:奖励金额为每人人民币1万元,颁发一等奖荣誉证书;3. 二等奖:奖励金额为每人人民币5千元,颁发二等奖荣誉证书;4. 三等奖:奖励金额为每人人民币3千元,颁发三等奖荣誉证书。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国家奖学金是一项重要的奖励制度,旨在鼓励优秀学生在学术、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卓越表现。
为了确保评选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被制定出来。
本文将详细介绍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的内容和要求。
一、申请条件:1.1 学术成绩优秀:申请者必须在上一学年的学术成绩中排名前10%。
1.2 科研能力突出:申请者需具备在科研项目中的积极参与和突出表现。
1.3 社会服务贡献:申请者需要在社会服务方面有显著贡献,如参与志愿者活动、社区服务等。
二、评选程序:2.1 申请材料准备:申请者需要准备个人简历、学术成绩单、科研项目参与证明、社会服务证明等材料。
2.2 材料初审:评选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者符合申请条件。
2.3 综合评定:评选委员会将综合考虑学术成绩、科研能力和社会服务贡献等因素,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评定。
2.4 公示与申诉:评选结果将进行公示,并设立申诉渠道,确保评选过程的公开、公平和透明。
2.5 最终评选:评选委员会将根据申请者的综合评定结果,选出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名单。
三、奖励标准:3.1 奖学金金额:国家奖学金的金额根据评选结果进行分级,一等奖学金金额最高,二等奖学金次之,三等奖学金金额最低。
3.2 奖学金期限:国家奖学金的获得者将在一定期限内获得奖学金资助,以鼓励他们在学术和科研方面的持续努力。
3.3 奖学金荣誉:获得国家奖学金将成为学生的荣誉,对他们的学术和科研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激励作用。
四、评选原则:4.1 公正公平:评选过程中,评选委员会将严格按照申请条件和评选程序进行评定,确保公正公平。
4.2 专业权威:评选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具备专业的学术和科研背景,确保评选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4.3 突出贡献:评选将重点考虑申请者在学术、科研和社会服务方面的突出贡献,以鼓励学生在多个领域的全面发展。
五、评选效果:5.1 激励学术热情: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将激励学生在学术方面保持高水平的研究兴趣和热情。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奖学金是为了表彰在学业上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而设立的奖励制度。
为了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科学性,制定了本细则,明确了评选的标准、程序和要求。
二、评选标准1. 学业成绩:评选对象应在所在学校的年级中位列前茅,具有较高的学习成绩。
2. 综合素质:评选对象应具备良好的品德、积极的社会实践经历、较强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才干。
3. 科研创新能力:评选对象应在科研创新方面有较为突出的表现,如发表学术论文、参预科研项目等。
4. 学术竞赛成绩:评选对象应在学术竞赛中获得过奖项或者取得显著成绩。
三、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学校按照一定比例提名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名名额与学校规模和实际情况相适应。
2. 资格审查:由评选委员会对提名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评选标准。
3. 个人材料评审:评选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学生的个人材料进行评审,包括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竞赛成绩等方面。
4. 面试环节:评选委员会组织面试,对入围的学生进行综合素质和领导才干的考察。
5. 综合评定:评选委员会根据个人材料评审和面试结果,综合评定每位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术能力。
6. 公示和公示期:评选结果经过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7. 最终评选:评选委员会根据公示期内的意见和建议,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四、评选要求1. 评选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确保评选结果的客观性和权威性。
2. 评选委员会成员应具有丰富的教育经验和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履行评选职责。
3. 评选过程中应确保学生个人信息的保密性,严禁泄露和滥用。
4. 评选结果一经公示,不得更改,且不得因任何非正当原因干扰评选结果。
5. 评选结果应及时向获奖学生和学校通报,并进行相关奖励措施的落实。
五、奖励措施1.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将获得一定金额的奖励,并获得国家奖学金荣誉证书。
2. 获奖学生的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如发放奖金、颁发荣誉证书等。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国家奖学金是对优秀学生的一种奖励和鼓励,旨在激励学生在学业上取得更好的成绩。
为了确保评选过程的公平公正,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被制定出来。
本文将详细介绍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的五个部份,包括评选条件、评选流程、评选标准、评选结果公示和奖学金发放。
一、评选条件:1.1 学业成绩优秀:学生在各门课程中取得优秀成绩,成绩排名在全班或者全年级前列。
1.2 奖励活动参预度高:学生积极参预学校组织的各类奖励活动,如科技创新竞赛、社会实践等。
1.3 素质全面发展:学生在学术、体育、艺术等方面都有出色的表现,展现了全面的素质。
二、评选流程:2.1 学校初评: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参预活动情况,进行初步评选,确定候选人名单。
2.2 学校推荐:学校将候选人名单上报给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推荐学生参加国家奖学金评选。
2.3 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评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校推荐的候选人名单,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三、评选标准:3.1 学业成绩:学生的学业成绩是评选的重要依据,包括学科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
3.2 奖励活动参预度:学生积极参预各类奖励活动的情况,包括参预的活动数量和质量。
3.3 素质全面发展:学生在学术、体育、艺术等方面的表现,展现了全面的素质。
四、评选结果公示:4.1 学校公示:学校将评选结果公示在校园内,让学生和家长了解评选结果。
4.2 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示: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将评选结果公示在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发布。
五、奖学金发放:5.1 奖学金金额确定:根据评选结果,确定奖学金的金额,包括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级。
5.2 奖学金发放方式:奖学金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或者学校直接发放给学生,确保奖金的安全和准确发放。
5.3 奖学金使用规定:学生获得奖学金后,需按照规定使用,可以用于学习用品购买、学术研究支持等。
总结: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的制定,确保了评选过程的公平公正,激励学生在学业上取得更好的成绩。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奖学金是国家为了鼓励优秀学生在学业上取得卓越成绩,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新能力而设立的奖学金。
为了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制定本细则,明确评选的标准和程序。
二、评选标准1. 学业成绩优异:学生在学校的各项学科成绩排名在前10%之内。
2. 学术研究能力:学生在学术研究方面有突出表现,如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等。
3. 学术竞赛成绩:学生在学术竞赛中获得奖项,如国家级、省级学术竞赛等。
4. 社会实践能力:学生在社会实践中表现出色,如参与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项目等。
三、评选程序1. 学校初评: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学术研究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进行初步评选,确定候选人名单。
2. 学校推荐:学校将候选人名单推荐给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3. 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推荐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审核,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和规范。
4. 国家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评审:国家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对审核通过的候选人进行评审,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5. 奖学金发放:获奖学生将获得国家奖学金,并按照规定的金额进行发放。
四、评选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将在学校官方网站、学校公告栏等途径进行公示,确保评选结果的公开和透明。
五、奖学金使用要求获奖学生需按照规定的要求使用奖学金,如购买学习用品、参加学术研讨会、参与国际交流等。
六、评选工作监督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将对评选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七、附则1. 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2. 对于评选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国家奖学金评选委员会所有。
以上是关于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的详细内容。
通过明确的评选标准和程序,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新能力。
评选结果将在学校官方网站、学校公告栏等途径进行公示,确保评选结果的公开和透明。
获奖学生需按照规定的要求使用奖学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将对评选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2024年奖学金实施细则
奖学金实施细则1
为了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弘扬创新创业文化,根据《关于设立华东政法大学王汝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协议书》的有关内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第二条评选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以下国家级或省(市)级创新创业类竞赛中获奖的'个人或集体(不含优秀奖或鼓励奖):
3获奖情况
1、荣获奖项:当年艺术节比赛(要求出示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2、当年兰亭奖比赛(要求出示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区级市级省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3、其它校外获奖或作品发表由社团指导师审定依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加分。
4、积极、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社团导师视具体情况酌情给予加分。
⑤本学年度社团活动量化评价表及书画类荣誉证书复印件等。
附件:池墨小学书画社团量化评价表细则:
序号分类评价内容考评分自评分组评分审定分
1学习态度
学习态度积极认真,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热衷社团学习、有进取心,有目标;积极探索个人风格,为自己制定长期发展计划。 10分
学习态度较积极,基本遵守社团纪律,基本不缺席、不早退;富有创新精神、进取意识较强,有长期发展的计划。 6分
第三条奖励名额、金额及形式
(一)名额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二)国家级竞赛获奖奖励5000元,市级(含国家级竞赛的市级选拔赛)获奖奖励3000元,同一竞赛作品,按最高奖项发放奖金;
(三)获奖者授予荣誉证书,集体获奖者,每位成员可授予获奖证书,奖金由集体获得。
第四条评选程序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奖学金是为了表彰在学业上取得优异成绩、在学术研究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具有突出贡献的学生而设立的。
为了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制定本实施细则,明确国家奖学金评选的具体流程和标准。
二、评选对象1. 本科生: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2. 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三、评选标准1. 学业成绩:评选对象在学业方面的成绩应达到一定的要求,包括课程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2. 学术研究:评选对象在学术研究方面的表现应具有突出的贡献,包括发表论文、参预科研项目等;3. 社会实践:评选对象在社会实践方面的活动应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影响力,包括参预公益活动、担任社团干部等;4. 奖励荣誉:评选对象获得的其他奖励和荣誉情况。
四、评选程序1. 申请阶段:a. 评选通知发布:学校根据国家奖学金评选的要求和时间,发布评选通知;b. 学生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申请材料;c. 材料审核: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d. 学生提交补充材料:如有需要,学校要求学生提交补充材料。
2. 评审阶段:a. 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评审,评选出候选名单;b. 公示:学校将候选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意见反馈;c. 确定获奖名单:学校根据专家评审和公示结果,确定最终的获奖名单。
3. 颁奖阶段:a. 颁奖仪式:学校组织国家奖学金颁奖仪式,表彰获奖学生;b. 发放奖金:学校将奖金发放给获奖学生。
五、评选结果公示和申诉1. 评选结果公示:学校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意见反馈;2. 申诉处理: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以提出申诉,学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申诉处理,及时纠正错误。
六、评选结果使用和管理1. 评选结果使用:评选结果作为表彰学生的重要依据,可以用于学生的学业发展、就业推荐等方面;2. 评选结果管理:学校建立评选结果管理制度,确保评选结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2024年中学奖学金实施办法
2024年中学奖学金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鼓励中学优秀学生的学习,提高中学教育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学奖学金是对品学兼优、特殊贡献和突出表现的中学生给予奖励的一种荣誉称号和奖励措施。
第三条中学奖学金的授予原则是公正、公平、科学、透明,依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品德表现、社会实践和特殊贡献等方面的综合考评。
第四条中学奖学金分为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五个等次,奖金数额分别为每年8000元、6000元、4000元、2000元和1000元。
第五条中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评选结果将会向学生、家长和社会进行公示,并及时向教育部门备案。
第六条中学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应当坚持公平、公开的原则,遵循科学、客观、全面、实事求是的方法,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合理。
第七条中学奖学金评选应充分尊重学生权益,确保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第八条中学奖学金实施办法适用于全国各级中学。
第二章奖学金评选对象和条件第九条中学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在中学阶段(含初中和高中)就读、品学兼优、表现突出的中学生。
第十条中学奖学金评选的条件包括:(一)学习成绩良好,各学科成绩优秀,能够保持前10%的水平;(二)劳动学习积极,遵守学校纪律,能够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三)具备良好的品德素质,思想端正,遵纪守法,团结友善,乐于助人;(四)在学科竞赛、社会活动、体育比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有良好的荣誉奖励。
第十一条中学奖学金的评选对象应当是学校正式注册的学生,不得评选非学生身份人员。
第十二条中学奖学金的评选对象应当是全日制中学在校学生,包括普通中学、重点中学、实验中学等类型学校。
第十三条中学奖学金的评选对象应当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严重违纪行为。
第十四条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和规定,中学奖学金评选对象还可以根据特殊贡献和表现进行评选,如在科研、学术、艺术等方面具有突出成果和表现的中学生。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奖学金是我国教育部设立的一项重要奖励制度,旨在表彰和奖励在学业、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大学生。
为了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教育部制定了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以明确评选的具体流程和标准。
二、评选对象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在全日制本科教育阶段学习期间表现优秀的大学生。
评选范围包括所有接受全日制本科教育的学生,不分专业、学校和地区。
三、评选标准国家奖学金评选标准主要包括学业成绩、科研创新、社会实践和综合素质四个方面。
具体标准如下:1. 学业成绩:评估学生在学业上的表现,包括学分绩点、课程成绩、学业竞赛获奖等。
学分绩点是评估学生学习成绩的重要指标,要求学生在各学期学分绩点平均值达到一定要求。
2. 科研创新:评估学生在科研活动中的表现,包括科研项目参与、科研成果发表、专利申请等。
学生需提供相关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并在评选材料中详细描述自己的科研经历和成果。
3. 社会实践:评估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包括社会实践项目参与、社会工作表现、志愿服务等。
学生需提供相关社会实践项目的证明材料,并在评选材料中详细描述自己的社会实践经历和成果。
4. 综合素质: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个人品质,包括领导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创新能力、社会责任感等。
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在评选材料中详细描述自己的综合素质和个人品质。
四、评选流程国家奖学金评选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初审、复审和公示四个环节。
具体流程如下:1. 申请:学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填写国家奖学金评选申请表格,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业成绩单、科研成果证明、社会实践证明等。
2. 初审:学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初审主要检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确保申请材料符合要求。
3. 复审:教育部组织专家对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
复审主要评估学生在各个方面的表现,根据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评分,确定国家奖学金的获奖名单。
奖助学金实施细则
奖助学金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奖助学金是为了匡助有需要的学生继续完成学业而设立的一项资助制度。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实施奖助学金政策,制定了本奖助学金实施细则。
二、奖助学金申请条件1. 学生必须为本校在册学生,具有良好的学习成绩和品格表现。
2. 家庭经济难点学生必须提供相关的经济证明材料。
3. 特殊难点学生如残疾学生、孤儿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奖助学金种类及金额1. 一等奖学金:每学年提供100名,每名奖助金额为5000元。
2. 二等奖学金:每学年提供200名,每名奖助金额为3000元。
3. 三等奖学金:每学年提供300名,每名奖助金额为2000元。
4. 特殊难点奖学金: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提供适当的资助金额。
四、奖助学金评选办法1.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品格表现和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评选。
2. 评选过程中将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学生都有机会获得奖助学金。
3. 学校将组织评选委员会,由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面试。
五、奖助学金发放与管理1. 奖助学金将在每学年结束后进行发放,学生需提供相关的银行账户信息。
2. 学校将建立奖助学金管理制度,确保奖助资金的使用合理、透明。
3. 学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的学业和品格情况报告。
六、奖助学金监督与评估1. 学校将建立奖助学金监督机制,定期对奖助学金的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2. 学校将组织对奖助学金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以不断改进奖助学金制度。
七、奖助学金变更和取销1. 学生如因各种原因不能继续享受奖助学金,需及时向学校提出申请。
2.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申请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变更或者取销奖助学金资格。
八、奖助学金宣传与推广1. 学校将定期组织奖助学金宣传活动,向学生宣传奖助学金政策和申请流程。
2. 学校将在校园网站、校报等媒体上发布奖助学金的相关信息,提高学生对奖助学金的认识和了解。
九、奖助学金实施细则的修订1. 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对本奖助学金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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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一贵州广播电视大学关于2015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为保证2015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顺利开展, 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思想品德、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电校学[2009]1 号)和《2015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贵州电大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选奖励对象开放教育各专业在读学生,其中包括“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试点的在读学生。
截止到2015 年12 月31 日,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评选奖励范围之内。
二、奖学金来源及奖励标准2015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由国家开放大学专项拨款, 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 元。
三、评选条件(一)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2、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积极进取,具有较强的利用各种远程教育资源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
3、原则上要求入学满一年,学习成绩优良,已修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 分,其他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65 分。
4、学生在读期间可以参加两次评选,第一次应已经入学满一年以上,且按教学计划己修完本专业课程40 %以上的学分;已经获得过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奖学金时,需在原基础上再修完30% 以上的学分。
(并在《候选人汇总表》上注明“第二次评选” 字样)。
5、学习成绩优良,在所属教学点比较突出。
(二)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积极参加学校教学、社会实践及其他集体活动,学习中乐于帮助其他同学,并获得省、地、州、市级电大以上表彰奖励,或代表学校参加高校校园文化活动以及其他重大活动且成绩突出。
2、克服工学矛盾并学以致用,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在读期间获得所在单位的相关奖励。
四、评审机构组成1 、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设立奖学金评审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部分电大分校分管开放教育学生工作的领导、省电大学生工作处、教务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校团委等部门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
评审小组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2015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方案》、以及《贵州广播电视大学关于2015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开展奖学金评审工作,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将评审结果报送国家开放大学。
贵州电大学生工作处负责具体组织、安排评选推荐等日常工作。
2 、各电大分校(工作站)也应按照省电大形式设立奖学金评审小组,落实责任到部门,指导基层教学班(学习小组)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五、评审程序1 、贵州电大根据国家开放大学2015 年度奖学金工作实施方案,对奖学金评审活动进行部署,各分校(工作站)按照实施细则要求组织开展奖学金初评工作。
2 、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2015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申请表》,并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在限额范围内等额确定初审名单,并予以公示七天,无异议后上报省电大。
3 、省电大根据各分校(工作站)上报的各种材料进行汇总、初审,组织评审小组评议,对入选获奖的候选人分别就地公示和网上公示七天,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监督。
4、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正式行文上报国家开放大学学生工作处。
六、奖励办法国家开放大学终审批复后,按奖励等级和金额进行奖励,颁发国家开放大学荣誉证书。
七、推荐办法及名额分配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分配的奖学金名额等额推荐。
并将名额再分配到各分校,各分校接受所分配名额与否,请以传真方式反馈意见到省电大,以便调整到其他分校。
推荐名额中包括“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试点各专业在籍学生。
“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试点的学生,可以推荐为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也可以推荐为“希望的田野”奖学金候选人,但两者只选其一,不能同时推荐。
事迹突出,在读期间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对社会产生重要影响者,不受名额限制。
八、分校(工作站)应提交下列评审材料及要求1 、《2015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附件一)。
2 、《2015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二),表中“个人基本情况简介”及以上部分由申请人据实填写(A4 纸正反面打印)。
填写内容要紧扣栏目要求,奖学金申请理由不少于300 字。
除“申请人签名”必须学生本人亲笔签字外,其余可采用打印文档。
3 、奖学金候选人成绩单,从教务管理系统打印平台中打印。
4 、奖学金候选人的一张 1 寸彩色证件照片,贴在申请表上。
5 、奖学金获奖候选人在读期间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注:指在读期间)。
6、各分校银行账号信息如有变化的请于 4 月30 日前重新上报学生处(附件三),用于省电大向分校(工作站)拨付奖学金。
其中,附表一:2015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需同时提交电子版。
7. 特别优秀候选人事迹介绍。
根据中央电大要求,每个电大(工作站)从本校推荐候选人中选择 1 名事迹特别突出的,将事迹介绍和 5 寸彩色生活照等材料报送省电大。
事迹介绍在3000 字以内,主要应包括:电大在读期间突出的学习表现、工作中的突出成绩及所获奖励情况等(要求有具体事例)。
以便于中央电大对特别优秀的候选人事迹进行重点宣传(特别优秀候选人需提供 1 寸和 5 寸照片电子版,事迹介绍电子版材料)。
8、报送材料应规范齐备,务必经过认真审查,确保汇总表中信息与候选人申请表中信息一致,不得上报不符合条件的材料。
9、分校(工作站)正式行文上报文件。
九、发放与宣传1、国家开放大学拨付奖学金并邮寄奖学金证书给省电大,委托省电大将奖学金及证书下发给各电大分校(工作站),并督促发到获奖学金学生手中。
2、各电大分校(工作站)应举行颁奖仪式,要监控发放过程,确保奖学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积累发放过程材料(如发放现场照片、学生签字的领取表、获奖学金学生感言等)。
在师生中大力宣传中央电大奖学金的重大意义,发挥获奖学金学生的示范作用,扩大奖学金的社会影响力。
十、组织实施及时间安排1、贵州电大按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2015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贵州广播电视大学关于2015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实施,经过学生申请,分校初审,网上申报、省电大复审等程序,于2016 年4 月30 日前向省电大提交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
省电大审核后于2016 年 5 月31 日前向国家开放大学报送奖学金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材料。
2、国家开放大学审批获奖学金学生名单的文件和奖学金款项及证书下发后,即组织颁发,2016 年10 月底完成奖学金发放工作。
3. 总结阶段分校(工作站)要认真对评选工作总结,包括试点开展的基本情况、工作流程和措施、主要经验及创新、重点问题及解决方案、对下一步工作的建议等,于2016 年10 月底前将总结报送到省电大。
省电大将向全省电大通报2015 年度奖学金试点工作情况。
十一、监督和检查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的评选、审定、发放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申请参加评选的学生及推荐的单位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出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评奖资格,收回已颁发的奖学金和荣誉证书,并予以通报。
十二、本实施细则由贵州电大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日附表1:(省校名称)2015 年度国开奖学金候选人附表2:2015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申请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此处贴 1 寸彩色籍贯民族政治面貌证件照片教学点本/专科专业(学习中心)学号入学时间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工作经历和大专及以上学习经历对照奖学金申请条件简述申请理由(可从以下四个方面阐述,不少于300 字,可加附页):一、在电大(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情况1. 学习过程(如个人学习过程事例、学习方法以及克服学习困难的经历等)2. 学习成绩(包括在校期间的成绩等)3. 其他方面的表现(如担任学生干部情况、参加学校活动、社会实践等)二、工作和社会活动情况1. 工作情况(包括学以致用、工作所获成绩和奖励等)2. 社会活动(包括参加社会活动情况和所获社会奖励等)三、电大(国家开放大学)学习体会和收获1. 学习体会(如学习感受和学习心得等)2. 学习收获(如学习对个人能力提升、职业发展和人际交往的帮助等)四、对奖学金的认识及未来努力方向1. 对奖学金的认识和理解2. 未来学习计划、展望等。
电大(国家开放大学)入学后的获奖情况(按时间顺序填写,并与提交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对应)以上内容由申请人本人如实填写。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教学点(学习中心)初审意见:负责人签名:(公章)年月日年月日分部、相关学院评审意见(包括公示情况):分部、相关学院主管校领导签名:(公章)年月日年月日国家开放大学终审意见:(公章)年月日附表3:电大(工作站)银行账号信息表(用于省级电大向试点分校电大拨付奖学金)电大名称户名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电大财务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日期:年月日(财务公章)Welcome To Download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