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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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贵州广播电视大学关于2015 年度
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为保证2015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顺利开展, 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思想品德、专业素养、业务
能力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电校学[2009]1 号)和《2015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
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贵州电大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选奖励对象
开放教育各专业在读学生,其中包括“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试点
的在读学生。截止到2015 年12 月31 日,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
学分,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评选奖励范围之内。
二、奖学金来源及奖励标准
2015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由国家开放大学专项拨款, 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 元。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
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2、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积极进取,具有较强的利用各种
远程教育资源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
3、原则上要求入学满一年,学习成绩优良,已修统设必修课程
平均成绩不低于70 分,其他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65 分。
4、学生在读期间可以参加两次评选,第一次应已经入学满一年以上,且按教学计划己修完本专业课程40 %以上的学分;已经获得过
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奖学金时,需在原基础上再
修完30% 以上的学分。(并在《候选人汇总表》上注明“第二次评选” 字样)。
5、学习成绩优良,在所属教学点比较突出。
(二)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学校教学、社会实践及其他集体活动,学习中乐于
帮助其他同学,并获得省、地、州、市级电大以上表彰奖励,或代表
学校参加高校校园文化活动以及其他重大活动且成绩突出。
2、克服工学矛盾并学以致用,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在
读期间获得所在单位的相关奖励。
四、评审机构组成
1 、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设立奖学金评审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
校领导担任组长,部分电大分校分管开放教育学生工作的领导、省
电大学生工作处、教务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校团委等部门负责
人担任小组成员。
评审小组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
(试行)》、《2015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方案》、以及《贵州广播电视大学关于2015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奖学
金评选实施细则》,开展奖学金评审工作,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将
评审结果报送国家开放大学。贵州电大学生工作处负责具体组织、
安排评选推荐等日常工作。
2 、各电大分校(工作站)也应按照省电大形式设立奖学金评审
小组,落实责任到部门,指导基层教学班(学习小组)开展评选推
荐工作。
五、评审程序
1 、贵州电大根据国家开放大学2015 年度奖学金工作实施方案,对奖学金评审活动进行部署,各分校(工作站)按照实施细则要求
组织开展奖学金初评工作。
2 、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2015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申请表》,并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在限额范围内等额确定初审名
单,并予以公示七天,无异议后上报省电大。
3 、省电大根据各分校(工作站)上报的各种材料进行汇总、初
审,组织评审小组评议,对入选获奖的候选人分别就地公示和网上
公示七天,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监督。
4、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正式行文上报国家开放大学学生工作处。
六、奖励办法
国家开放大学终审批复后,按奖励等级和金额进行奖励,颁发
国家开放大学荣誉证书。
七、推荐办法及名额分配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分配的奖学金名额等额推荐。并将名额再分
配到各分校,各分校接受所分配名额与否,请以传真方式反馈意见
到省电大,以便调整到其他分校。
推荐名额中包括“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试点各专业在籍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试点的学生,可以推荐为国家开放大学奖学
金候选人,也可以推荐为“希望的田野”奖学金候选人,但两者只选
其一,不能同时推荐。
事迹突出,在读期间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对社会产生
重要影响者,不受名额限制。
八、分校(工作站)应提交下列评审材料及要求
1 、《2015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附件一)。
2 、《2015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二),表中“个人基本情况简介”及以上部分由申请人据实填写(A4 纸正反面打印)。填写内容要紧扣栏目要求,奖学金申请理由不少于300 字。除“申请人签名”必须学生本人亲笔签字外,其余可采用打印文档。
3 、奖学金候选人成绩单,从教务管理系统打印平台中打印。
4 、奖学金候选人的一张 1 寸彩色证件照片,贴在申请表上。
5 、奖学金获奖候选人在读期间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注:指
在读期间)。
6、各分校银行账号信息如有变化的请于 4 月30 日前重新上报学生处(附件三),用于省电大向分校(工作站)拨付奖学金。
其中,附表一:2015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
需同时提交电子版。
7. 特别优秀候选人事迹介绍。根据中央电大要求,每个电大(工
作站)从本校推荐候选人中选择 1 名事迹特别突出的,将事迹介绍
和 5 寸彩色生活照等材料报送省电大。事迹介绍在3000 字以内,主要应包括:电大在读期间突出的学习表现、工作中的突出成绩及
所获奖励情况等(要求有具体事例)。以便于中央电大对特别优秀的候选人事迹进行重点宣传(特别优秀候选人需提供 1 寸和 5 寸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