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科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横向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横向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校科技实力,促进我校科技成果转化,多层次的承接各类横向科技项目,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订本办法。
横向科技项目是指:我校在职人员履行本岗位职责,与国内外(含校内)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签订技术合同而承担的各种科研项目。
我校承担的国家或省市级政府部门及各类科学基金项目除外。
第二条技术合同的类型包括;(一)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作开发合同);(二)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三)技术服务合同;(四)技术咨询合同。
上述各类技术合同的认定按科技部发布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执行。
第二章横向技术合同的审核及签订第三条横向技术合同的内容由当事双方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项目名称;(二)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三)应达到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四)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五)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六)风险责任的承担;(七)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八)验收标准和方法;(九)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十)违约责任、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材料、可行性论证、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双方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横向技术合同的定由学校科技处归口管理。
科技处处长受校长授权,代表XXXX大学对外签订技术合同。
全校各系(院、所)为非独立法人机构,没有学校委托授权书,不能对外签订技术合同,包括其他形式的技术合作协议、意向书。
对外签订技术合同时,我方名称可填写“XXXX大学”(事业法人); 需开具增值税发票时,我方名称可填写“XXXX工大高新技术成果推广转化中心”(企业法人)。
第五条技术合同的订立、变更和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
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原则上应采用相对应的国家有关部门统一制定的格式文本。
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横向科研项目指由企事业单位委托的科研项目,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项目等。
一横向科研项目管理(一)签订横向科研项目合同,必须遵守《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等法律规定。
(二)学校各院(系、部)非独立法人的经济实体与企事业单位的各项科研合作,一律签订书面形式的技术合同,由学校科研处统一归口管理。
(三)科研处负责人作为学校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负责对外签订技术合同。
任何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不得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技术合同,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四)我校与企事业单位就技术合作所签订的技术合同,由项目负责人起草合同初稿,经所在院(系、部)的负责人审阅签署意见,必要时需请专家论证,报科研处审定。
(五)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最低限额为:理工类项目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1万元。
课题负责人及参加人在职称评定、科研工作量等方面享有与纵向课题相应级别的同等待遇。
(六)合同金额为20万元以内的项目,由科研处审核,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合同金额超20万元的项目,经校长办公会审批。
审批后方可办理签约手续。
(七)技术合同原件一般为四本,合同双方各持两本,我方文本由科研处和项目组分别保存。
(八)横向科研项目以合同代立项,科研处根据签订的科研项目合同文本,列入学校的科研计划并受理科研项目成果的鉴定、登记、报奖和专利申请,并纳入科研统计和科研档案管理。
(九)横向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立项、实施、结项、经费的使用,并对技术转让项目的可行性、技术可靠性负责。
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一)经费使用包括资料费、差旅费、材料费、协作费、设备购置费和管理费等。
(二)横向科研项目,奖励额度为项目经费的8% (从项目经费中支出),以实际到我校财务帐户经费为准。
(三)横向课题学校不再资助配套经费,上级有明确要求配套比例的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到款后,从项目经费中按总额度的10%提成奖给课题组,由课题负责人分配使用。
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实施方案一、前言科研项目管理是科研工作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项目的进展和成果的取得。
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实施方案是为了规范和优化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提高科研项目管理效率和质量,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而制定的。
本方案旨在为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达到预期目标。
二、项目管理组织架构1. 项目管理委员会设立项目管理委员会,由项目负责人、主要参与人员和相关领导组成。
负责制定项目管理规章制度、审批项目进度计划和预算,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2. 项目管理办公室设立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项目管理工作的执行和监督。
包括项目计划编制、进度监控、成本控制、风险管理等工作。
3. 项目管理团队项目管理团队由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市场人员等组成,根据项目需求灵活调整。
三、项目管理流程1. 项目立项阶段确定项目目标、范围、时间、成本和质量等关键要素,编制项目立项申请书,经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正式启动项目。
2. 项目计划阶段制定项目计划,包括项目工作分解结构(WBS)、项目进度计划、资源计划、成本预算等,明确项目实施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3. 项目实施阶段按照项目计划进行实施,同时进行项目进度、成本、质量和风险的监控,及时调整和处理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4. 项目收尾阶段完成项目交付物,总结项目经验,进行成果评价,撰写项目总结报告,并进行项目结项审批。
四、项目管理工具1. 项目管理软件采用专业项目管理软件,如Microsoft Project、WPS项目等,辅助进行项目计划编制、进度监控、资源分配等工作。
2. 项目管理模板建立项目管理模板库,包括项目计划模板、风险管理模板、成本控制模板等,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质量。
3. 项目管理培训定期组织项目管理培训,提高项目管理团队的管理水平和专业素养,保证项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项目管理评估定期进行项目管理评估,包括项目进度、成本、质量、风险等方面的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高校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
⾼校横向科研项⽬及经费管理办法⾼校横向科研项⽬及经费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进⼀步规范和加强横向科研项⽬管理,提⾼横向科研项⽬经费使⽤效益,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教育部关于进⼀步加强⾼校科研项⽬管理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步规范⾼校科研⾏为的意见》《关于进⼀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资⾦管理等政策的若⼲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条横向科研项⽬(以下简称“项⽬”)是指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委托的⾮纵向类科研项⽬,以及由政府部门⾮常规申报渠道下达的科研项⽬。
横向科研项⽬按照科研合同执⾏。
第三条科研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是指以学校为当事⼈,与其他平等主体的⾃然⼈、法⼈及组织订⽴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转让合同或协议、任务书等的统称。
第四条项⽬负责⼈是指项⽬的具体执⾏⼈,应为学校教职⼯(包括在职、退休或兼职)、博⼠后。
项⽬所在的学院、研究院(所)等学校⼆级单位是项⽬的⼆级管理单位。
在校学⽣与校外单位合作的项⽬,项⽬负责⼈⼀般应由其导师担任。
第⼆章组织管理第五条项⽬实⾏分级管理,由项⽬负责⼈、⼆级管理单位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职能,分⼯负责。
第六条项⽬负责⼈是项⽬实施的直接责任⼈。
项⽬负责⼈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切实诚信履约,保守科研秘密,恪守学术规范,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和剽窃他⼈科研成果、捏造或篡改实验数据及其它学术不端⾏为;对项⽬经费使⽤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负责。
因项⽬负责⼈及课题组未严格履⾏合同条款,侵犯学校权益、破坏学校声誉、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七条⼆级管理单位负责审核履约能⼒及项⽬完成的基本保障条件,为项⽬实施、过程管理提供⽀持并实施监督。
第⼋条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职责: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审核签订、项⽬的全过程管理及项⽬形成⽆形资产的管理。
财务部门负责项⽬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经费购置仪器设备及其他资产的验收⼊账、变动、处置等的审核,监督和指导资产使⽤单位及个⼈进⾏⽇常管理。
研究院科研项目(横向项目)的管理指南
研究院科研项目(横向项目)的管理指南研究院科研项目(横向项目)的管理指南一、引言研究院科研项目分为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
横向项目主要是与外部单位或企业合作,以解决实际问题或创造实际价值为目标的项目。
为了更好地管理横向项目,提高项目成功率,特制定本管理指南。
二、横向项目的管理原则1. 合同先行:在项目开始之前,应与合作单位签订详细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防止在项目进行中出现权责不明的情况。
2. 风险管理:对横向项目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提前制定应对策略。
3. 沟通协作:保持与合作单位的良好沟通,定期汇报项目进展,共同解决问题。
4. 知识产权管理:明确项目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防止知识产权纠纷。
5. 项目验收与成果转化:项目完成后,应按照合同要求进行验收,确保项目成果能够满足合作单位的需求。
同时,积极推动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三、横向项目管理流程1. 项目立项:对收到的横向项目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确保项目符合研究院的发展方向和战略目标。
2. 合同签订:与合作单位签订合同,明确项目目标、时间安排、资金投入、成果验收等细节。
3. 团队组建:根据项目的性质和需要,挑选合适的科研人员组成项目团队。
4. 项目实施:按照合同要求和时间计划,组织项目团队开展研究工作。
5. 项目监控: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项目按照计划进行。
6. 项目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对项目进行调整,需及时与合作单位沟通,并签订补充协议。
7. 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确保项目成果符合合同要求。
8. 成果转化:推动项目成果的应用和产业化,实现项目的实际价值。
四、横向项目的经费管理1. 经费预算:根据项目合同和实施计划,制定详细的经费预算。
2. 经费使用: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防止浪费和违规使用。
3. 经费审计:定期对横向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4. 剩余经费处理:项目结题后,如有剩余经费,应按照研究院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学院横向科研工程管理方法学院横向科研工程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加强和完善学校横向科研工程管理,实现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程序化,确保工程研究的顺利进行,加速工程成果的应用,促进学校科研事业的可持续开展。
根据办公厅、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工程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假设干意见》、XX 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推进创新驱动开展的设施意见》(XX 教科(xx)3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横向科研工程是指以市场委托方式取得的非财政拨款经费的工程。
第三条横向科研工程管理实行学校及学院分级管理下的工程负责人负责制。
科研处为横向科研工程归口管理部门,财务处为横向科研工程经费管理部门。
第二章工程立项管理第四条横向科研工程须签订书面合同,工程合同由工程负责人负责与委托方共同商定,包括工程的任务指标、经费预算和相关责任,工程负责人负责制定工程技术方案和方案任务书,并填写《XX 学院横向科研工程登记表》。
第五条横向科研工程合同的签订须符合《合同法》的有关条款规定,合同书由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审查,由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 XX 学院章。
第六条横向科研工程合同签署的相关责任:(一)工程负责人负责工程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院部负责审查工程负责人及工程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所涉及技术的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
(三)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工程合同文本、学校的权益、风险责任,以及知识产权条款等。
第七条横向科研工程以合同作为立项依据,工程组应及时将合同书及相关资料提交科研管理部门登记存档,经费到达学校指定账户后,工程方可立项。
第三章工程过程管理第八条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学校对各类横向科研工程进行管理,负责工程的合同审查、监督以及成果鉴定、专利申报、宣传等工作;各院部负责本单位工程的协调、保障等工作;工程负责人负责工程的实施和结题工作。
第九条为了保证工程按合同实施,工程负责人、参与人、研究内容、结题方式等一般不得变更。
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动学校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学校鼓励广大教职工主动适应市场和社会需要,将科学研究与服务社会相结合,承担更多、更高层次的横向科研项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指的横向科研项目是指除各类纵向科研项目、校级科研项目以外的所有研究项目,如从国内外的企业、事业、研究机构、民间团体等单位或个人获得资助所进行的研究项目、调查项目、咨询项目、技术开发项目等。
第二章立项及管理第三条横向科研项目的立项要遵循自愿、互利、公正、诚信的原则;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条件和能力;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填写横向科研项目合同书。
第四条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受学校法人委托,对所签订的横向科研项目合同进行审查和确认。
对双方合同中有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承担提醒和防范的责任。
第五条横向科研项目的确认采用备案制,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确认项目合同书及项目经费拨入证明后,按项目类别编入学校年度科研项目并注册后,方可进入科研项目信息统计。
第六条横向科研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由项目主持人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保证项目研究按时、按质完成。
第七条项目主持人所在部门应尽力支持项目负责人按合同完成项目,提供必要的条件(包括实验室、资料室和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的安排等),监督经费的使用,控制项目的风险,维护学校的利益和声誉。
第八条项目结项后,项目主持人须将项目研究成果、相关单位证明及鉴定意见书等全套材料提交科研处归档,并作为确认科研成果的依据。
第九条项目主持人负责将项目经费划入学校横向项目经费专用账户,以作为科研工作考核和计量的重要依据,经费支配使用按《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条横向科研项目经费5万元以下按实际到帐金额的5%计提管理费,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计提3000元管理费,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计提5000元管理费,50万元以上计提1万元管理费,用于横向科研项目的服务管理工作。
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完善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项目研究的顺利进行,加速项目成果的推广应用,促进学院科研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指学院开展科研活动取得的各种非财政拨款经费。
包括联合研究、委托研究、科技攻关、科技咨询、技术服务、科技开发与成果转让等取得的收入。
由地方政府委托的,并按照合同(协议)执行的非计划类项目,纳入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三条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实行学院管理下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科研管理部门为横向科研项目归属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为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部门。
第四条各级各类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渠道,必须全部纳入学院财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或挪用。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五条横向科研项目应签订书面合同,项目洽谈由项目负责人负责,与委托方共同确定项目的任务指标、经费预算和相关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任务书和项目技术方案。
第六条项目合同的签订应符合《合同法》的有关条款规定,合同书由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审查,由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学院章方可有效。
第七条项目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项目合同书中所规定的内容,保护学院信誉,维护学院正当权益。
第八条横向科研项目以合同代立项,项目组须及时将合同书及相关资料交科研管理部门登记存档,经费到达学校指定账户后,项目方可立项。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九条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学院对各类横向科研项目进行管理,根据职责负责项目的合同审查、监督以及成果鉴定、专利申报、宣传推广等工作;各系负责本单位项目的协调、论证、保障、结项、归档等工作;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横向项目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定稿)
附件: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稿)为进一步鼓励广大教师开展技术服务,提高学院技术服务水平,提升服务社会的影响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承担的所有横向项目。
横向项目是指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各类科技开发、科技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的项目。
第二条横向项目由科研处统一管理。
没有在科研处备案的项目、科研经费不进学院财务统一管理的项目、科研成果不署名***的项目,在科研工作量考核、职称(务)资格晋升、评优(估)等申报材料中不能作为指标性有效凭据。
第二章横向项目合同的签订第三条横向项目合作双方必须签署项目合同书,合同中必须明确项目验收条件、违约责任、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及其权益分配。
合同条款的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及相关法规。
科研处负责提供规范的合同文本。
第四条横向项目合同签署过程如下: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技术水平、研究能力、完成时间、经费支出等进行分析测算,与委托方初步洽谈合同书初稿,由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初步审核同意后,登录学院审计系统,填写《经济合同审核登记表》,并将合同文本(一式四份)报科研处审核;科研处根据合同及相关资料,填写《经济合同审签单》并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审计处审核,盖***合同专用章。
合同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横向项目由学院委托代理人签字,5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由分管院长签字,10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由主管院长签字。
第五条横向项目合同(一式四份)签署后,委托单位、学院审计处、财务处和承担单位各存一份,复印件一份交科研处备案管理。
第六条横向科研项目合同一经签订,项目承担者必须努力按合同要求完成任务;如不能按期完成,必须征得委托方同意,并签订延期合同,方能延期。
第三章横向项目的管理第七条横向科研项目由科研处负责管理,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横向科研项目完成后一般由委托单位进行鉴定,如需要学校组织鉴定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由科研处组织协调有关鉴定事宜,但鉴定费由项目负责人和其服务单位协商解决。
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实施方案I. 项目背景横向科研项目是指由企业、机构等出资委托科研机构或高校进行的研究项目。
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取得预期的研究结果,需要实施科学、高效的项目管理方案。
本文将针对横向科研项目的管理需求提出一套具体的实施方案。
II. 项目目标横向科研项目管理的总体目标是确保项目按时、按质量要求交付,满足委托方的需求。
具体目标包括:1. 确定项目的研究方向、目标和范围;2. 制定项目计划,包括项目任务、时间节点、资源分配等;3. 高效组织项目团队,确保团队成员的专业素质和团队合作能力;4. 监督和控制项目的进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5. 确保项目交付的成果符合委托方的要求;6. 完成项目后的成果报告和总结。
III. 项目组织1. 项目组织结构(1)项目发起人:委托方负责人,负责决策、资源提供和最终验收;(2)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规划、实施和控制;(3)项目团队:由科研人员、工程师等组成,根据任务需求进行分工合作。
2. 项目团队建设(1)确定项目团队成员的角色和责任,并明确相关指导和管理流程;(2)在团队中创建积极的工作氛围,鼓励开放的沟通和合作;(3)培养和提升团队成员的专业技能和项目管理能力。
IV. 项目管理流程1. 项目启动阶段(1)明确项目目标、范围和交付物;(2)制定项目计划,包括里程碑、进度计划和资源计划;(3)制定项目沟通和风险管理计划。
2. 项目执行阶段(1)分配任务给团队成员,并确保他们理解任务的重要性和优先级;(2)建立项目进度和质量的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3)定期与委托方进行项目进展报告,确保双方对项目状态有清晰的了解。
3. 项目收尾阶段(1)根据项目交付的要求,进行成果的整理和归档;(2)撰写项目报告和总结,包括项目的成果、问题和经验教训。
V. 风险管理1. 风险识别与评估在项目启动阶段,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2. 风险控制和监督建立风险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风险,确保项目进展的稳定。
某某大学关于横向科研项目的管理办法
****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送审稿)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横向科研项目管理,保证横向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圆满完成,充分调动我校教职员工的科研工作积极性,提升我校服务社会的能力,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横向项目指由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委托或合作研究,经费由委托或合作单位资助,最终研究成果由资助单位应用,未列入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科研规划的研究项目。
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委托试制、技术咨询服务、社会发展及软科学咨询服务等。
第二条学校科研部是横向科研项目组织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有:信息咨询、项目对接和洽谈、合同审查和登记、过程监督和协调、结题验收以及鉴定、报奖、成果登记和推广宣传等。
财务处负责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第三条横向科研项目立项应坚持诚信、互利、公正、自愿的原则,同时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得损害学校声誉和利益。
第二章项目合同管理第四条我校教职工承担横向科研项目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一律以“****大学”的名义,并加盖“****大学合同专用章”。
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事先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作各方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条件和能力。
第五条合同内容和条款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名称。
2.项目内容、范围和要求。
3.履行合同的计划、进度、期限和方式。
4.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5.风险责任的承担。
6.验收标准和方法。
7.研究经费、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8.知识产权的归属和收益分成办法。
9.违约金的计算和支付。
10.解决争议的办法。
第六条横向科研项目合同的签订程序为:1.项目负责人从学校科研部网站下载横向科研项目合同书范本,将经双方商定的合同经所在单位审查后,填写****大学合同审批表。
2.将填写好的合同书和****大学合同审批表报科研部审核,按照《****大学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签字手续。
大学横向科技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
大学横向科技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横向科技项目是指由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委托大学开展的科技研究和开发项目。
这类项目的实施涉及到一系列管理问题,包括科研人员组织与协调、资金使用与管理、项目进度与成果评估等方面。
为了规范横向科技项目的管理,大学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一、项目准备与立项程序1. 项目申报与审批流程在横向科技项目准备阶段,相关负责人需要向所在大学的科研管理部门递交项目申请书,并填写必要的申请表格。
科研管理部门将对申请书进行审查,并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与核实,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合规性。
审批通过后,项目正式立项。
2. 项目计划与任务分解立项后,项目负责人与科研团队成员应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
计划中应明确项目的研究目标、任务分解、进度安排等内容,以确保项目能够按时完成。
3. 合同签订与知识产权规划项目负责人与委托方之间应签订明确的合同,明确项目的具体内容、权益划分和合作方式。
合同中还应包括知识产权保护与分享的规定,确保项目成果的合法权益。
二、经费管理与使用1. 经费拨付与监控委托方根据合同约定将项目经费拨付至大学科研管理部门。
大学科研管理部门应建立专门的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和合规性,并及时向相关人员报销。
2. 经费使用范围与限制经费使用应符合项目计划和合同约定,不得用于其他未经批准的用途。
科研人员应按照经费管理制度正确使用经费,遵守相关财务纪律,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效果。
3. 经费结余与结算项目完成后,如有经费结余,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处理。
项目负责人需要及时向委托方提供相关结算材料,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三、项目进度与成果评估1. 项目进度监测与汇报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汇报项目的进展情况,包括研究成果、实施进度、经费使用等。
科研管理部门应建立定期汇报机制,确保相关人员对项目进展有清晰的了解。
2. 项目成果评估与验收项目完成后,科研团队应提交项目成果报告,并接受由委托方或相关专家组成的评估团队的评估与验收。
陕西科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修改稿)(20150723)
陕西科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2015年7月修订稿)为鼓励我校广大教师面向社会、面向市场、面向企业,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工作,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升我校科技竞争力和社会知名度,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项目的立项及过程管理第一条横向科研项目是指由各类企事业单位与我校签订各类技术合同,委托我校教师进行科学技术研发的项目。
主要包括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四技”活动。
第二条技术合同应采用由国家科技部统一印制的标准合同文本,或语言规范、格式统一的自制文本。
合同文本拟定后,须经科技处审查并加盖“陕西科技大学技术合同专用章”后,方可视为有效合同。
其签订及审查的具体程序如下:1.项目负责人向科技处介绍合同意向,下载或领取标准合同文本。
2.科技处审查项目在技术、经济、人力上是否可行,有无知识产权纠纷等内容。
合同额在30万元以上或科技处认为有必要审查的合同,须交由学校法律顾问审查其合法性、严密性、规范性、知识产权归属、风险责任等方面内容,且经科技处主管处长审批后,方能签字盖章。
合同额较大或科技处认为须经主管校长审批的项目,还须经主管校长审批后,方能签字盖章。
3.经科技处审查通过后,由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纳入学校科技合同管理。
第三条项目负责人在与委托单位签订正式横向合同后,必须在科技处办理立项手续,同时返还正式合同文本一份,以备留档查存。
第四条项目负责人必须对项目实施全程负责,并严格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及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合同内容。
若确需修改或变更,应及时通知科技处,由科技处与合同委托方协商后,方能修改并确认。
第五条处级及以上(包括处级)领导干部主持承担的项目,其家属与项目研究无关者不得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
第二章项目的经费及税务管理第六条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属学校科研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集中核算。
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XX人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XX大学横向科硏项目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横向科硏项目是指学校通过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作硏究、委托研究等方式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以下简称〃委托方")获得的科研项目。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大学各学院、直属系、直属单位以及有关科硏机构(以下简称〃院系〃)。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能第四条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实行学校、院系和项目负责人三级節里制。
科硏管理部门是横向科研项目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的组织、立项、结题、档案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合同的审批、签订等工作。
政策法规部门负责横向科硏项目合同合法性审核工作。
财务部门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支出管理。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经费购买的仪器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管理。
审计部门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审计工很采购与招标管理部门负责使用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的招标采购管理。
院系是横向科硏项目的基层管理单位,负责本单位横向科研项目的管理与监督工作,配合学校科研、政策法规、财务、设备、审计等部门完成项目的管理、审核、结题与验收、审计等工作。
项目负责人为横向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与具体实施责任人,对合同签订、项目实施、经费使用、成果验收等全过程承担责任。
第三章合同签订第五条横向科硏项目合同签订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横向科硏项目合同原则上应使用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的合同范本,即技术开发(合作)合同、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范本。
凡属未依据合同范本签订的横向科研项目合同,均应提交科硏管理部门审核后,交政策法规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
根据项目性质和内容签订的不同类型合同,所含条款必须完整,技术内容清楚,指标明确,对其中涉及到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研发形成的软件、专利等无形资产的归属权要有明确的约定。
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
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服务社会能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规范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根据《合同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横向科研项目(以下简称“横向项目”)是指以XX大学名义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签订的非财政性专项研究项目,以及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中与境外企业的合作项目等。
横向项目主要分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等,各类合同的认定应参照《技术合同认定规则》执行。
第三条以学校名义获得的各类横向科目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渠道,均纳入学校财务统管理,根据项目合同书规定,实行科研项目专项管理、科研经费单独核算,确保科研项目顺利实施,科研经费专款专用。
第二章横向项目合同签订与登记备案第四条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院是唯一有权代表学校法人签订横向项目的管理部门。
科学技术研究院对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以及项目的性质认定负责。
签订的合同原则上须使用科学技术部制定的各类技术合同文本,合同内容要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费来源及预算额度、执行计划、项目起止时间、成果验收方式、技术考核指标、知识产权归属以及纠纷解决方式等必要内容,合同正本及副本均由合同签订各方单位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署生效。
第五条项目需要按分工分别单独立账的,在首次经费入账时完成,经费分账应由项目负责人统筹分解项目任务及经费,逐一签订子任务书,项目负责人签字,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核后执行。
第六条横向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有其他协作单位参与的,原则上应在合同书中注明协作单位名称、合作研究内容、考核指标及拨款金额,转拨经费时还须另行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由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审核并以学校名义正式与协作单位签订。
第七条各类横向项目签订生效后,项目负责人须登录“XX大学科研管理平台”录入合同、预算等信息,提交合同及经费预算书原件至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核、备案后,该项目方可列入学校横向项目计划管理,享受各类学校规定的考核及奖励政策。
西安科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西安科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科研项目管理,保证横向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圆满完成,充分调动我校教职员工的科研工作积极性,加快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建设步伐,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在科技处登记并加盖“西安科技大学技术合同专用章”的所有横向科研项目。
横向科研项目是指我校科研人员及机构(含校内各类研究所、技术/工程/咨询中心等非法人实体单位),为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等所形成的项目。
第二条科技处是学校行使横向科研项目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
科技处对所有横向科研项目提供全程跟踪管理和服务,主要有:信息咨询、项目对接和洽谈、技术合同审查和登记、过程监督和协调、经费使用审批和监督、结题验收以及鉴定、报奖、成果登记和推广宣传等。
科技处负责向学科建设办公室、人事处等部门提供全校教师年度科技成果(包括科研获奖、专利授权、负责的科研项目等)和科研项目经费到款情况。
第三条未经学校同意或授权,我校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以学校名义与第三方签订横向科研项目技术合同,如有违反,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章横向科研项目管理流程第四条横向科研项目管理流程如图1所示。
第三章技术合同审查管理第五条横向科研项目技术合同的订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制定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填写使用,合同条款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
第六条我校科研人员及机构(含校内各类研究所、技术/工程/咨询中心等非法人实体单位)拟签订横向科研项目技术合同,可在科技处咨询并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开发(服务/咨询/转让)合同》和《西安科技大学技术合同审批登记表》,也可在科技处网页上下载。
第七条横向科研项目技术合同采取逐级审查制度。
院(系、部)审查:主要审查技术难度、可行性、履行能力、经费预算、人力资源配置和时间进度安排等。
审查同意,经项目的校内负责人所在院(系、部)主管科研工作的负责人在《西安科技大学技术合同审批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送交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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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科研项目管理,保证横向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圆满完成,充分调动我校教职员工的科研工作积极性,加快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建设步伐,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在科技处登记并加盖“西安科技大学技术合同专用章”的所有横向科研项目。
横向科研项目是指我校科研人员及机构(含校内各类研究所、技术/工程/咨询中心等非法人实体单位),为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等所形成的项目。
第二条科技处是学校行使横向科研项目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
科技处对所有横向科研项目提供全程跟踪管理和服务,主要有:信息咨询、项目对接和洽谈、技术合同审查和登记、过程监督和协调、经费使用审批和监督、结题验收以及鉴定、报奖、成果登记和推广宣传等。
科技处负责向学科建设办公室、人事处等部门提供全校教师年度科技成果(包括科研获奖、专利授权、负责的科研项目等)和科研项目经费到款情况。
第三条未经学校同意或授权,我校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以学校名义与第三方签订横向科研项目技术合同,如有违反,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章横向科研项目管理流程
第四条横向科研项目管理流程如图1所示。
第三章技术合同审查管理
第五条横向科研项目技术合同的订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制定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填写使用,合同条
款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
第六条我校科研人员及机构(含校内各类研究所、技术/工程/咨询中心等非法人实体单位)拟签订横向科研项目技术合同,可在科技处咨询并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开发(服务/咨询/转让)合同》和《西安科技大学技术合同审批登记表》,也可在科技处网页上下载。
第七条横向科研项目技术合同采取逐级审查制度。
院(系、部)审查:主要审查技术难度、可行性、履行能力、经费预算、人力资源配臵和时间进度安排等。
审查同意,经项目的校内负责人所在院(系、部)主管科研工作的负责人在《西安科技大学技术合同审批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送交科技处。
科技处审查:由科技处和法律顾问审查知识产权、成果归属、违约责任、争议等涉及各方权责的条款和合同格式。
审查同意后,在《西安科技大学技术合同审批登记表》上签字(盖章)。
校领导审查:横向科研项目技术合同金额超过人民币50万元,科技处须报主管副校长审查签字;合同金额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科技处须报主管副校长和校长审查签字。
第八条审查同意的横向科研项目技术合同正本至少一式四份,校内项目负责人填写《西安科技大学技术合同盖章登记表》后,科技处加盖“西安科技大学技术合同专用章”和“学校法人代表的委托代理人私章”。
第九条横向科研项目技术合同的有关各方签字盖章后,项目的校内负责人必须将该技术合同文本正本交科技处和本人所在院(系、部)各一份存档。
否则,在年度个人成果申报和量化考核以及职称评审中不予认可。
第十条需要外协的横向科研项目,须由项目的校内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院(系、部)和科技处审核同意后,按横向科研项目技术合同审查管理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横向科研项目技术合同生效后,科技处负责将其副本报财务部门备案,以便财务部门监督经费的开支范围和使用情况。
第十二条涉及专利的横向科研项目技术合同,应当注明专利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第十三条科技处负责统一管理横向科研项目技术合同。
包括横向科研项目技术合同及其审批登记表和盖章登记表、合同计划进度安排、经费到款情况、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及其经费分配情况的计算机跟踪建档管理。
第四章横向科研项目过程管理
第十四条横向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依照分工协作的原则,项目组成员必须按照技术合同的要求积极开展研究工作。
第十五条科技处有义务和责任为横向科研项目组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包括:协调、组织校内的技术和人力资源,协调项目组与委托方、合作方等的关系,协调项目负责人与成员的关系,协助项目组及时解决技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技术难点和纠纷,组织项目结题验收、鉴定和报奖,宣传、推广取得的科技成果等。
第十六条科技处对横向科研项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监督管理,包括:技术合同的履行进展情况,经费到款和合理使用情况,项目负责人及成员的工作进展与任务完成情况,维护学校声誉、利益和保护学校知识产权情况等的管理。
第十七条横向科研项目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更改合同规定的研究内容和更换项目的校内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
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研究内容,必须征得委托方、合作方同意,并订立补充合同(协议),经有关院(系、部)审查签字后,报科技处与原技术合同一并存档备案。
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换项目的校内负责人,项目组必须提出书面申请,项目的原校内负责人及其所属院(系、部)主管科研工作的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得到委托方、合作方认可后,报科技处备案。
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换项目组成员,项目的校内负责人须提出书面申请,经项目的校内负责人所在院(系、部)主管科研工作的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科技处备案。
第十八条对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技术合同规定的技术内容、在技术合同履行过程中严重损害学校声誉、利益和知识产权的横向科研项目校内负责人,学校有权提请委托方、合作方等更换该项目负责人或者终止技术合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项目的原校内负责人承担。
第十九条对横向科研项目责任心不强或无法完成分配的技术内容或在技术合同履行过程中严重损害学校声誉、利益和知识产权的项目组校内成员,由项目的校内负责人提出成员更换申请,当事人签字,经有关院(系、部)负责人签字后,报科技处备案,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该成员负责。
第二十条项目的校内负责人对项目进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技术、人力资源、组织协调等方面)应及时向科技处和所属院(系、部)反映;每年年底须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处简要汇报项目的进展情况。
第二十一条到期未完成技术合同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及时与委托方、合作方协商,提出合同延期或终止的处理意见,并订立补充合同后,提交科技处与原技术合同一同存档。
否则,科技处将通知财务部门冻结其经费,并在年度个人成果申报和量化考核以及职称评审中不予认可,直至补充合同订立为止。
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项目的校内负责人承担。
第二十二条项目的校内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填写科技处及学校有关部门要求的各类表格。
第五章横向科研项目结题
第二十三条横向科研项目技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项目的校内负责人须及时将委托方、合作方的结题验收证明和项目研究总结报告(或技术报告)提交科技处存档,填写“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登记表”后,办理经费结算手续。
无验收证明和项目研究总结报告(或技术报告)者均视为未完成项目,不予办理经费结算手续。
第二十四条无正当理由或未征得委托方、合作方同意,横向科研项目不得延期结题。
否则,造成我方违约责任的,由项目的校内负责人承担。
第二十五条为支撑学科建设,学校鼓励横向项目结题后申请鉴定和报奖,并给予一定资助。
需鉴定、报奖的横向科研项目,经项目的校内负责人申请,并提供技术资料、研究总结报告、验收证明、效益证明等材料,科技处上报有关部门并协调组织鉴定,争取有关奖项。
如有必要,经项目的校内负责人申请,科技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取得的科技成果进行校内价值评估,对一些重点项目及重大项目可通过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值评估。
第二十六条横向科研项目的有关技术资料以及验收证明、研究总结报告或技术报告(含有关图片)、鉴定证书、获奖证书、价值评估
报告等,全部交科技处备份存档,以便查阅、宣传、推广和转化。
第二十七条横向科研项目研究所取得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或依照技术合同的有关条款分割。
第二十八条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依照《西安科技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规定有不一致之处,则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由科技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