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格式】临安市交通局文件格式细则(WORD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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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市交通局文件格式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市交通局文件的统一、庄重、严肃、整洁,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9704—1999)、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杭州市贯彻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补充规定》(杭政〔2000〕17号)以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文件格式细则>的通知》(杭政办〔2001〕1号), 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市交通局文件采用GB/T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允许偏差±2mm。文件天头为37mm±1mm,用纸订口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

第三条临安市交通局文件正文采用3号仿宋体字,文字一律从左向右横排。每页正文一般排22行,每行排28字。基准行距,Word字处理系统为1.4倍。

第四条临安市交通局文件均左侧装订。两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4mm。骑马订的订位为两钉距外钉眼距书芯上下各1/4处,允许偏差±4mm,平订钉距与书脊间的距离为

3mm—5mm。

第五条页码。用4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1行,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7mm。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空白页和空白页以后不标识页码。

第二章市交通局通用文件格式

第六条临安市交通局通用文件的要素包括眉首、主体和版记三部分。置于文件首页红色反线以上的各要素统称为眉首;置于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置于主题词以下的各要素统称版记。

第一节眉首

第七条眉首包括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眉首部分一般占首页天头以下的70mm—65mm。

第八条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标识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绝密和机密级文件,还需标识文件份数序号。

第九条文件份数序号。文件份数序号是将同一文稿印

制若干份时每份文件顺序编号。标识文件份数序号,用阿拉伯数码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

第十条紧急程度。标识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紧急程度,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行距为1.2倍。

第十一条发文机关标识。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临交、临交发、临交函、临交复文件标识分别由“临安市交通局”加“文件”字样组成,均为小标宋体字,套红印刷;;临交办文件标识分别由“临安市交通局办公室”加“文件”字样组成, 均为小标宋体字,套红印刷;临交党委文件标识分别由“中共临安市交通局委员会”加“文件”字样组成,均为宋体字,套红印刷。

临安市交通局专题会议纪要,发文机关标识分两行居中排布,均用小标宋体字,套红印刷。专题会议的出席人员名单置于正文之后,空1行排列。名单之前左空2字,用3号黑体字标识“缺席”、“列席”或“出席”字样及全角冒号,后用3号仿宋体字排印人员名单,姓名之间用顿号,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文字对齐,末尾加句号。会议纪要不加盖印章。主送机关、抄送机关按发、抄顺序标识于版记中。

联合行文时,主办机关排列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

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第十二条发文字号。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行距1.2倍),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1mm红色反线。

第十三条签发人。上报文件标注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前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后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注签发人姓名。

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下移红色反线,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

请示件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第二节主体

第十四条主体包括文件标题、主送机关、文件正文、附件、成文时间、附注。

第十五条文件标题。由事由和文种两部分组成,除规范

性文件外,一般不标识发文机关。除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批转性文件中,被批转的文件标题用2号宋体字顶行居中排布。转发或印发的没有抬头的文件,在标题下1行用3号楷体字标识拟制机关名称和成文时间,并用括号括起来,居中排布。

第十六条主送机关。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没有抬头的文件,主送机关标识在版记中主题词之下、抄送机关之上。

第十七条文件正文。主送机关名称下1行,每自然段左空2 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文件的结构层次序数在二个层次以下的,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1.”;三个层次以上的,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文件内容层次较多时,可分级标识标题,第一层用3号黑体字,第二层用3号楷体字。规范性文件中,章名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节名可用3号楷体字,居中排布,前后行距适当扩大;条名用黑体字标识。

第十八条文件引用来文,应先引标题,后引文号并加括号,所引文号的年份应用六角括号“〔〕”括入。

第十九条附件。文件如有附件,在正文之后空1行并在左边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名称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文字对齐。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如附件较多,序数应对齐。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转发文件或印发文件,被转(印)件为文件正文,不作为附件。

附件与文件正文一起装订的,应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用3号黑体字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一致。如附件与文件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则在附件左上角第1 行顶格用3号黑体字标识文件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

第二十条成文时间和印章。成文时间为领导签发文件的日期,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标识成文时间应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〇”。成文时间右空4字。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2mm—4mm,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印章红色。市交通局文件印章采用下套方式,即以印章下弧线骑年盖月压在成文时间上。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将成文时间拉开,左右各空7 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两印章间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将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排在成文时间和正文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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