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务分包队伍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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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一、总则1.为加强对外劳务分包工程及劳务队伍的管理,规范劳务分包管理行为,保障项目部合法权益,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进度及环保要求;充分、合理、合法地利用社会富余劳动力和机械设备,实现合作共益的目的,根据公司管理要求及相关规定,结合项目部项目管理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中的劳务分包是指项目部在对工程全过程进行管理的前提下,实行工费承包。

劳务分包单位必须是具有同类工程施工能力和相应资质等级并能履行合同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

3.本办法中提到的劳务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劳务队伍) 是指具有建造施工专业承包资质或者劳务分包资质、经公司劳务资源管理中心评审合格,签订合同时提交履约担保的法人企业。

凡与项目部在施工生产、经营活动范围内,发生经济合同关系的劳务队伍,均合用本办法。

项目部劳务队伍的管理原则是“直接管理、强化服务、自负盈亏”。

二、项目部组织机构及职能1.项目部成立劳务分包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经部,主要负责分包单价测算、合同签订、劳务队伍资信证明采集、信息反馈、价款清算、价款结算、劳务队伍评审资料上报等工作。

2. 领导及各部门职能(1)项目经理:对劳务队伍引进、使用、评价、清算等事宜全面负责。

(2)党工委书记:负责劳务的廉政及协调工作。

(3)总工程师:对劳务队伍的技术服务工作总体负责,并负责对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复核,负责机械台班、点工、合同外数量的复核确认。

(4)副经理、安全总监:协助项目经理对劳务队伍的施工、进度、安全、质量等全面负责。

(5)总经济师:负责劳务队伍的引进及过程管理,组织对劳务队伍的成本进行分析。

(5)总会计师(财务部长):协助项目经理对劳务队伍的资金使用总体负责。

(6)工经部:是劳务队伍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劳务队伍的引进、注册、评审、审核、提供合同范本、审定合同文本、测算、审批劳务分包单价等具体事宜;服务、监督、指导劳务队伍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合同成本管理。

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劳务分包管理规定一、总则为规范劳务分包行为,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和进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二、劳务分包单位的选择与准入(一)选择原则1、具备相应的劳务资质和施工能力,其资质等级应与工程项目的规模和要求相匹配。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3、具备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务人员管理制度。

(二)准入程序1、劳务分包单位需向本企业提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近三年的工程业绩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工程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

3、本企业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办公场所、设备设施、人员配备等情况。

4、经综合评估合格后,纳入本企业的劳务分包单位名录。

三、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与管理(一)合同签订1、劳务分包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合同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地点、范围、工作内容、工期、质量标准、劳务报酬、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3、合同中的劳务报酬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市场行情,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二)合同管理1、设立专人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建立合同档案,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情况进行记录和跟踪。

2、定期对劳务分包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如发生合同变更或解除,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劳务人员的管理(一)人员招聘1、劳务分包单位应按照工程项目的要求招聘合格的劳务人员,并将人员名单报本企业备案。

2、招聘的劳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技能和从业资格,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二)人员培训1、劳务分包单位应对劳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安全生产知识、操作规程、质量要求等。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竞争越来越激烈,施工企业要重视自身施工水平的不绝提升,掌控本钱,赢取更大的市场竞争优势,劳务分包将是今后建筑市场的发展趋势。

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怎么写呢?为伙伴们带来了劳务分包管理制度【优秀4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带来一些参考。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篇一第1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特订立本规定。

第2条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企业负责。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听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3条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4条全部承包单位进场施工,一律签定特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商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权利和义务。

总承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第5条承包单位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按施工规范和安全技术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总承包单位依法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查,采取必需的安全防护措施,除掉事故隐患。

第6条总承包单位应对承包单位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其安全负责。

总承包单位不得要求承包单位在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的情况下进行施工。

第7条承包单位用工必需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8条承包单位投入生产的各类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需齐全有效,特种设备及劳动防护用品必需符合国家规定。

总承包单位应对承包单位的各类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验收,不合格的一律清退出场。

第9条两个以上承包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以下称项目部的劳务分包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控股企业各项目部。

第二章劳务分包管理小组第三条项目部成立劳务分包管理小组,协助公司实施劳务分包并对劳务队伍进行管理。

第四条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技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施工员、预算员及劳务管理员等组成。

第五条项目部应配备专职且取得劳务员上岗证的劳务管理员。

第三章劳务分包管理小组成员职责第六条项目经理(负责人)职责一、在公司劳务分包管理部门的领导下,组织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小组成员编制《劳务分包计划》,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审批。

二、组织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小组成员配合公司建立《合格劳务分包商名录》,收集并向公司提供劳务分包商相关资料。

三、审核项目部提出的各阶段、各专业的劳务分包申请,并按规定程序逐级报请审核审批。

四、组织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小组成员配合公司实施劳务分包。

五、审核项目部劳务管理员起草的《劳务分包合同》,并按规定程序呈报上级管理部门审核审批。

六、组织项目部加强对劳务分包方及劳务队伍作业的各项管理。

七、及时向上一管理层级(必要时可向公司)反馈劳务分包方存在的问题。

八、审核劳务分包方的劳务价款结算及支付劳务价款的申请,并按规定程序逐级报请审核审批。

第七条项目部技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职责一、牵头编制项目部《劳务分包计划》。

二、审核劳务员收集整理的劳务分包商相关资料。

三、参与《合格劳务分包评价表》内容的评价。

四、配合公司实施劳务分包招标等相关事务。

五、审核劳务分包合同。

六、牵头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对劳务人员进行必要的作业培训及组织、管理交底第八条施工员职责一、参与《合格劳务分包评价表》内容的评价。

二、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给专业工程分包方下达《施工任务单》,并检查其实施情况。

三、指导、监督、检查。

第九条劳务管理员职责一、在公司劳务分包管理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及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部技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起草《劳务分包计划》,并按规定程序逐级报请审核审批。

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附件1: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劳务分包管理;进一步规范用工行为;降低用工风险;促进公司施工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劳务分包是公司的主要用工形式;公司施工总承包项目应依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劳务作业总分包关系;实现施工管理层与劳务作业层分离..第三条劳务分包应使用公司集采平台采取招标方式实施;逐步减少直接发包劳务作业..同一项目实施劳务分包应分工种或分阶段签订分包合同;原则上不得将劳务作业整体分包..第四条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劳务分包具体实施日常管理;工程公司、分公司对管辖项目部劳务分包直接实施业务管理;同时分公司对区域范围内劳务分包统一实施归口管理;公司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劳务分包分别实施监督管理..项目部应配备专职劳务员;工程公司、分公司根据经营规模配备专兼职劳务员;其工作职责由工程公司、分公司制定..第二章劳务分包企业选择第五条项目中标后;工程公司、分公司依据施工图、内部控制单价等组织编制目标成本;提出资源配置计划;会同项目部进行用工策划;制定劳务分包招标文件;并利用公司集采平台发布招标信息..第六条公司市场部建立合格分包企业数据库;将与工程公司、分公司多次合作、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分包企业统一入库;入库分包企业具备投标资格..工程公司、分公司组织对拟引进分包企业的考察、评价;经初审合格报公司市场部审批后入库..明确劳务公司的主体资格、关联关系以及独立性要求..劳务公司必须有独立的注册地与办公地址;并保持人员独立即专业劳务公司的中高级管理者的委托书、任命书、上岗证书、劳动合同、社保五险证明、工资表都必须是独立的..第七条工程公司、分公司成立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实施评标;坚持“合理低价、优质优价”的原则;择优确定分包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按规定流程审批后在公司集采平台发布中标结果..第八条总包合同签订后;工程公司、分公司组织分包合同的起草、谈判、评审;分公司统一签订辖区内的分包合同;并按项目属地主管部门和公司规定实施分包合同备案..第九条劳务作业不得直接发包给新进分包企业;与中标新进分包企业签订分包合同应约定缴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或其他有效的保证措施;约束分包合同履行..第十条完善建筑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分包合同推荐使用建设部、工商总局示范文本;加盖分包企业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约定分包企业劳务费用结算账户..第十一条分包合同签订并落实履约保证措施后;工程公司、分公司组织相关人员结合总包合同对项目部进行分包合同交底..第三章劳务分包队伍进场第十二条项目部在接受分包合同交底后;根据现场情况通知分包队伍进场..分包队伍应当配备与分包业务相匹配的管理人员;企业主要人员配置如下: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进场前项目部应对分包队伍进场条件实施审查;收集审查资料;建立分包队伍档案..进场条件审查应当包括:分包队伍项目负责人委托书与管理人员任命书及社会保险证明;工人进场计划和花名册、身份证与上岗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项目部应当审查注册地在海安的分包企业录用海安籍职工缴纳人身保险情况;原先已纳入海安社会保险中心的职工应当继续缴纳社会保险;未纳入的职工应当确保有相应的保险全部覆盖..第十三条项目部全面实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核验分包队伍实际进场人员的身份证、上岗证;组织健康检查并造册登记;发放工作牌..发现与花名册及证件不符或体检不符上岗要求的;责令分包队伍清退不合格人员..第十四条分包队伍劳务人员进场后;项目部组织入场培训;对现场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实施交底;建立学习与交底档案;完善劳务人员技能培训考核制度..第十五条分包队伍劳务人员进场后;必须先进行标板间或标板层的施工;经总包方、业主或监理综合评定达标后;方可展开后续大面积施工;否则;须无条件撤换队伍或作退场处理..第四章劳务分包现场管理第十六条项目部应积极履行分包合同权利义务;保持与分包队伍有效的沟通联系;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第十七条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调整分包范围、单价、付款、违约责任等合同变更;或情势变更需解除合同;项目部应按合同签订流程实施评审;办理变更、解除手续..分公司工程公司应明确分包队伍签证、索赔的内部审批流程..第十八条项目部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向分包队伍下达施工任务书;明确工作内容及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监管;落实总包现场管理主体责任..第十九条分包队伍主要管理人员严重不称职;项目部应将相关情况报告分公司工程公司和分包企业;并要求分包队伍限期调整;由分包企业重新任命..第二十条项目部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加强人员、料具等进出场登记;鼓励使用电子监控、门禁、考勤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动态管理..第二十一条分包队伍按月向项目部报送劳务人员考勤记录并在指定位置公示;项目部劳务员实时更新劳务人员花名册、完善档案;按月核查整理分包队伍劳务人员考勤记录..第二十二条项目部对分包队伍使用的料具实施分类管理;采取费用包干或总消耗量控制;制定节超措施和奖惩办法..严格执行限额领料制度;建立分包队伍领退料台账;分阶段控制使用量..第二十三条项目部、分公司工程公司、公司职能部门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分包队伍合同履行情况..分公司统一汇总履约情况并及时反馈给分包企业;保持与分包企业联动;共同监管分包队伍..第二十四条出现重大劳务纠纷;项目部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稳定劳务人员情绪;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展开调查;做好相关资料、证据的收集整理;加强与分包企业沟通协调;协同分公司工程公司、分包企业研究制定解决方案..第二十五条跨项目部或分公司区域施工的分包企业;出现严重信用不良行为;公司项目运营中心联合分公司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实现信息共享;促进公司内部联动..第五章劳务分包队伍退场第二十六条分包队伍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或因情势变更无法继续施工;可申请或由项目部通知办理退场手续;项目部依据履约情况核定违约责任..第二十七条项目部制定分包队伍退场方案;明确分包工程、相关设施、证件资料移交时间和方式;以及人员、机具退场安排..分包队伍填报离场清单;经项目部验收、审批;办理放行手续..第六章劳务分包完成工程量结算与费用的支付第二十八条项目部因工程进度需要;将部分工程量分包给专业分包队伍完成;必须经分公司工程公司与专业分包队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工作内容、承包价格、付款方式、划分工作界面等..第二十九条分包工程每月或全部完成工程后按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办理月度报表或结算申请报表;申请报表必须按照分公司工程公司统一格式的表格;要求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耗用、奖罚等进行填报;经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保管员、分管预算员签署确认的结算审批流转申请表;作为劳务分包费用申报进度款或结算的依据..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工作内容以外的经济签证必须按分公司工程公司分包统一表格填报;经分公司工程公司主管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项目部签证未经分公司工程公司审核批准的一律不予结算;因项目签署工程量不实及未经分公司工程公司审核批准的签证单造成经济损失;一旦发现按所发生的损失金额扣罚项目签证责任人..第三十条项目部对工作量、进度、质量安全、材料消耗、现场配合等情况审核会签后;将分包结算报分公司工程公司审定..进度节点结算仅作为劳务费用中间支付的依据;完工结算应加盖分包企业法人公章..第三十一条分包企业依据分包合同约定和审定的结算书提出付款申请;执行分公司工程公司规定审批流程后;由分公司统一将劳务费用支付到分包合同约定账户..第三十二条分包企业应通过银行卡发放劳务人员工资;提出付款申请的同时提交经项目部劳务员核查确认的考勤及工资发放记录..分公司工程公司必须采取得力措施进行过程监控;以防发生劳资纠纷..随着全国建筑工人信息平台一卡通实名制管理和总包企业代发工资机制的逐步推行;工人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将得到充分的保证..一卡通实现劳务工人全职业周期管理;包括为劳务工人建立职业档案、职业履历、职业技能、健康状况等信息的个人职业档案;促进劳务工人职业化;有利于培养社会工匠精神..第三十三条分包企业一定是专业劳务公司;要有独立的记账系统;独立完整的劳务公司财务报表;要求记账凭证真实性与劳务结算单的每年度每项目分包单价及结算金额基本相符..第七章劳务分包企业考核评价第三十四条项目部组织对劳务队伍实施月度和完工考评;工程公司、分公司结合项目部考评以及公司内、外部督查情况对分包企业实施年度考评..第三十五条推进劳务市场信息化建设;分公司年终统一将对分包企业的年度考评结果报公司市场部;考评不合格的清出公司合格分包企业数据库;严重失信的列入黑名单..第三十六条为防范经营风险;要求与本公司处于长期合作的劳务公司;必须与分公司签订专业的合作协议..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七条工程公司、分公司应依据本办法制定和完善劳务分包企业考察引进、考核评价以及劳务分包现场管理细则;并将相关制度报公司市场部、项目运营中心备案..第三十八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总承包项目与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承包的专业工程实施劳务分包;公司总承包范围内专业分包公司实施劳务分包参照执行..第三十九条本办法不适用于使用自有劳务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实施劳务作业..第四十条本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劳务分包安全管理规定(3篇)

劳务分包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一、总则为加强劳务分包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劳务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从事的各类劳务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园林绿化、设备安装、管道铺设、劳务派遣等。

三、安全管理责任1. 劳务分包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劳务分包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劳务分包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 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 施工现场各工种作业人员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管理。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1)劳务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2)项目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和考核。

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劳务分包单位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2)新入场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复训。

3. 安全技术交底(1)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确保从业人员了解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

(2)安全技术交底应记录在案,并由从业人员签字确认。

4. 安全防护设施(1)劳务分包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5. 事故报告和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劳务分包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事故发生后,劳务分包单位应按规定及时上报,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五、安全管理措施1. 劳务分包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有何规定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有何规定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有何规定劳务分包简单来说是指在工程项目中,承包单位将项目中的劳务的一部分分包给有资质的其他单位来完成的行为,为了规范劳务分包行为,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我国实施了劳务分包管理办法,那么,劳务分包管理办法有何规定?下面跟着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务分包管理办法有何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健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现场管理水平,使工程项目劳务分包业务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劳务分包是指为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补充集团内部劳力不足,将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劳务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承包人的活动。

劳务分包主要指向的是工程施工的劳务,计取的是人工费,主要特点是包工不包料,俗称“包清工”。

(工区注:根据实际情况,为方便现场施工、管理与核算,一般将小材料费及小机具费一同纳入承包综合劳务单价中)。

第三条劳务分包商是指具有劳务资质,与总承包商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向总承包商劳务服务的分包企业。

第四条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应坚持以下原则:1、依法合规。

2、管理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谐诚信,严管善待,合作共赢。

3、要满足现场施工能力要求,符合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以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保证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指标的实现。

第五条本办法中所指项目部,为集团公司厦门西通道A2标段项目部。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厦门西通道A2标段范围内劳务分包。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第七条为确保项目部分包工作的顺利开展,落实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要求,强化工程公司对分包的控制,项目部成立分包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长:副组长: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计划合同部。

第八条项目部代表集团公司在本项目部对分包进行监管,负责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分包过程的监督管理。

主要职责是:1、监督落实集团公司分包管理有关制度。

2、监督、指导及考评工区分包管理工作。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项目越来越多,工程规模越来越大。

为了更好地保障工人的安全和工程的质量,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二、工程分包安全管理规定1. 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工程技术能力和资质,且必须取得相应的施工许可证。

2. 分包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工程施工方案,并包括安全疏散、危险品防护、消防安全等内容。

3. 分包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

4. 分包单位应定期进行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 分包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器材,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三、劳务分包安全管理规定1. 劳务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人力资源,并拥有一支合格的施工队伍。

2. 劳务分包单位应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并对劳动安全进行明确的约定。

3. 劳务分包单位应对现场工人进行安全培训,确保他们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劳务分包单位应向用工单位提供相应的劳动安全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5. 劳务分包单位应定期对现场工人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保证他们的劳动安全。

四、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1. 临时用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用工资质,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

2. 临时用工单位应对用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他们具备基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临时用工单位应向用工单位提供相应的劳保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

4. 临时用工单位应加强对用工人员的管理,确保他们的劳动安全。

5. 临时用工单位应与用工单位建立沟通渠道,及时反馈并解决问题。

五、其他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1. 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由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分包施工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安全事故的报告处理: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进行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劳务队伍和专业分包现场管理制度

劳务队伍和专业分包现场管理制度

劳务队伍和专业分包现场管理制度为标准公司劳务队伍〔以下简称劳务〕和专业分包〔以下简称分包〕管理,维护工人合法权益,协助工程公司〔部〕做好劳务队伍与专业分包的管理工作,根据?青岛青房建安集团分包队伍管理规定?〔青房建安【2021】10号文〕,结合各区市主管部门要求和公司工程公司〔部〕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制度。

一、劳务队伍或分包单位进场时管理要求1、?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劳务或分包单位根据工程公司〔部〕制定的劳动力需用方案,分阶段组织劳动力进场。

2、劳务或分包人员进入工程施工现场后,工程公司〔部〕应搜集、整理、验证劳务、分包队伍及其人员的各种有效备案资料,并催促劳务单位做好进场准备工作,包括:〔1〕持与公司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入场。

〔2〕向工程公司〔部〕提交劳务或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容许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地企业提供入青备案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真实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留现场存档备查;以上资料在劳务和分包人员进场后15天内必须提供给工程公司〔部〕,否那么工程公司〔部〕可以对劳务和分包队伍处以500元处分,一个月内不提交处分1000元,工程公司〔部〕收到以上资料应进展核查,重点审查资料的真实性、时效性,对资料的真实性有疑心时可以直接联络劳务或分包单位对工程信息进展核实,发现有冒用资质、伪造公章、涂改资料等现象应立即通知经营部进展处理。

〔3〕劳务、分包队伍进场,应按照合同与相关要求建立现场工程管理体系,明确现场管理责任岗位职责,并根据岗位职责确定相应岗位人员,并将管理人员名单提交工程公司〔部〕。

管理人员应提交所在单位的社保证明和岗位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留存于现场,各岗位管理人员一经确定,未得到工程公司〔部〕允许不得随意更换,提交的管理名单与实际情况相比每缺少一人处分1000元。

〔4〕劳务、分包单位进场时提交作业人员花名册,花名册应包含作业人员姓名、身份证信息、籍贯、工种、进场时间,并在进场后一周内及时将花名册上交工程公司〔部〕,由工程公司〔部〕平安员根据内容导入GEPS系统中消费工期模块中劳务〔或分包〕作业人员名册文件夹。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1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1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1一、总则1. 目的:为规范劳务分包活动,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劳务分包活动。

3. 管理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确保劳务分包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劳务分包资质管理1. 资质要求: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并持有有效的资质证书。

2. 资质审核:施工企业在选定劳务分包企业前,应严格审核其资质条件,确保符合要求。

3. 资质变更: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合作施工企业,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劳务分包合同管理1. 合同签订:施工企业与劳务分包企业应依法签订书面劳务分包合同。

2. 合同内容:合同应明确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劳务费用及支付方式等。

3. 合同履行: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四、劳务分包过程管理1. 人员管理:劳务分包企业应确保派遣的劳务人员具备相应技能和资格。

2. 现场管理:施工企业应加强对劳务分包现场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 进度管理:劳务分包企业应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分包任务。

五、劳务费用管理1. 费用核算:劳务费用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核算。

2. 费用支付:施工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3. 费用监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劳务费用支付的监管,防止违规行为。

六、质量与安全管理1. 质量责任:劳务分包企业应对其分包的工程质量负责,确保达到合同约定标准。

2. 安全责任:劳务分包企业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

3. 质量安全监督:施工企业应加强对劳务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督。

七、争议处理1. 争议解决:劳务分包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2. 法律途径: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办法由施工企业负责解释。

劳务队伍和专业分包现场管理制度

劳务队伍和专业分包现场管理制度

劳务队伍和专业分包现场管理制度目录一、总则 (2)二、劳务队伍管理 (2)2.1 进场准备 (4)2.1.1 资质审查 (5)2.1.2 合同签订 (6)2.1.3 施工人员培训 (7)2.2 施工过程监管 (7)2.2.1 作业规范 (8)2.2.2 质量控制 (9)2.2.3 安全生产 (11)2.3 现场文明施工 (12)2.3.1 环境保护 (13)2.3.2 卫生保洁 (15)2.3.3 工地布置 (16)三、专业分包管理 (17)3.1 分包项目确定 (18)3.2 分包队伍选择 (19)3.3 施工进度协调 (21)3.4 质量安全管理 (21)四、现场管理制度建设 (23)4.1 管理组织架构 (24)4.2 管理制度制定 (24)4.3 管理措施落实 (25)4.4 管理效果评估 (26)五、附则 (27)5.1 解释权归属 (28)5.2 修订说明 (28)一、总则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的劳务队伍管理,确保专业分包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施工效率与质量,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与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劳务队伍和专业分包现场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各方职责,规范施工现场管理行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实现项目目标。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施工现场的劳务队伍管理以及专业分包工作,包括总承包、专业分包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依法管理: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管理合法合规。

项目部负责具体实施施工现场的劳务队伍管理和专业分包工作,确保制度执行。

劳务队伍和专业分包单位应遵守本制度,服从项目部管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管理制度内容:将详细阐述劳务队伍准入、人员管理、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和管理措施。

二、劳务队伍管理在项目启动初期,需对潜在劳务队伍进行严格筛选,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经验丰富的技术工人及充足的机械设备。

通过对劳务队伍的综合评估,选择出最适合本项目的劳务队伍。

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劳务分包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分包管理,保障劳务分包工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施工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劳务分包施工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劳务分包施工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明确劳务分包范围和责任,依法合规经营,确保劳务分包工人的劳动权益。

第四条劳务分包管理应当落实到位,明确责任归属,加强协调配合,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第五条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负有监督劳务分包管理的责任,实行全程跟踪监督。

第二章劳务分包管理的组织架构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部门负责劳务分包管理工作,明确管理人员和工作职责。

第七条劳务分包管理部门应当与项目管理、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第八条劳务分包管理部门应当培训管理人员,提高其管理水平和专业素质。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务分包管理体系,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劳务分包单位的考核和评估,对合格的劳务分包单位予以奖励,对不合格的劳务分包单位进行整改或予以处罚。

第三章劳务分包管理的工作流程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劳务分包的范围和要求,公开招标,严格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和能力。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明确的劳务分包合同,明确分包范围、工期、施工标准、质量标准、安全管理等内容。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劳务分包单位的日常监管,定期检查劳务分包单位的进度、质量和安全工作。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向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报告劳务分包工作的进展情况,接受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的监督。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务分包工作档案,包括劳务分包合同、分包单位资质证明、分包工作记录等。

第四章劳务分包管理的内容第十六条劳务分包管理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七条劳务分包管理应当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分包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施工技能。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劳务分包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分包单位管理规定

分包单位管理规定

分包单位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对本工程专业、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分承包方能满足我项目部的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和进度,并保证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更加规范、有效,达到统一管理,规范行动,特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新龙珠大厦项目部;任何按合同及协议进入现场的专业、劳务分包队伍均必须遵照执行;3.项目部职能人员职责3.1质检员: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质量管理、成品保护管理、资料管理、环境体系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3.2工程技术员:负责对分包方进行现场施工管理、计划管理、技术管理、计量管理工作;3.3安全员: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进场管理、牵头负责对分包方的教育培训管理和质量、环境、职业安卫体系运行管理、消防管理、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3.4材料员:负责对分包方进行物资管理;4.分包单位管理4.1组织管理各分包单位各自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并在开工前报我项部,要求至少必须有负责人一名、技术、质量、安全各一人并保证常驻工地;4.2技术质量管理4.2.1施工技术管理必须建立技术文件管理制度,因分包单位原因造成的施工错误的一切后果自负;各分包单位负责方案的落实工作;施工前,首先由项目部技术人员对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及安全技术交底,由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给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指导施工,安全技术交底须明确交至每位作业人员并签字确认,并需将交底书面上报项目部技术管理部,由技术部门审核后方可依照施工;4.2.2设计变更、洽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图纸、设计问题,由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时向项目部技术主管反映,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与设计、甲方、监理联系,并办理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图纸更改、洽商等,均由项目部资料室按照资料管理程序,统一发给各相关分包单位施工技术负责人;4.2.3材料管理及施工试验各分包单位负责材料的规格、品种、生产厂家等必须经我项目部确认后方可进场,进场后必须认真按有关标准进行检验、试验,验收合格后方可报我项目部,确认后方可使用;物资进场及施工过程中的试验必须听从项目部实验员安排,执行见证取样规定经监理见证取样;如果发生物资、设备已用到工程上而发现不合格者,全部拆除外;4.2.4施工测量由我项目部技术人员负责向分包单位提供基准线,我项目部负责对分包所放线进行校核工作;总包测量员负责对基准线、点进行检查、维护工作;分包单位使用的测量仪器必须经检测、校准确保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将有关检测证明资料报项目部备案;各工序完成后,分包单位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由分包质检员按照项目资料报验要求,报项目部质检员验收,质检员验收合格后,报监理验收,合格并书面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所有分包队人员不得直接找监理、甲方、设计报验,所有检验、试验等均由项目总包单位报验监理、甲方、设计;4.2.6质量管理本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确保为太原市合格工程;对此目标,各分包单位不得有疑义,并应严格按照合格工程目标组织施工,认真对目标、指标进行量化分解,提出可靠的保证措施;并报项目部审核认可后组织实施;各分包单位必须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管理程序,并报项目部认可后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接受项目部的监督管理;分包单位质检员必须严格按标准规范和本单位编制的质量目标进行自检、验收,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验收;对项目部提出的问题必须立即整改;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强制性条文,每月25日前上报本月需验工计量项及工程量至工程技术管理部,经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验工计价,所有验工计价均由项目工程技术管理部上报项目成本预算部,分包单位确认;4.2.8资料管理本工程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版和全面实施的各种验收规范,各单位应严格按监理单位规定执行资料报验,资料报验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4.2.9例会制度本工程每周一下午4::00举行定期例会,分包应按时参加;成品保护各专业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护自身及其他专业施工成品,如果因为施工不当对别人的成品造成破坏,除全额赔偿损失外项目部将视影响情况处以罚款;4.3施工进度控制4.3.1总进度计划根据本项目部编制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各专业单位根据自身施工特点编制本专业施工的总进度计划,报项目部审核确认,并将总计划进行量化分解,便于项目部进行有效监控管理;4.3.2管理措施施工进度与计划滞后而不采取有效措施者,项目部有权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罚;4.4现场管理1分包队伍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并随身携带出入证件;2现场内的布置必须经过我项目部审批,所有标牌、标志的张贴悬挂,由项目部按规定制作;3分包队伍施工管理人员须着装整洁,注意举止行为;4进入施工区域戴好安全帽,并符合规定;5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处理;6爱护现场内的安全、消防、测量、照明设施及有关标牌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7现场内严禁乱抛垃圾、烟头、水果皮、废纸等;8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带有金钱性质的赌博,酗酒行为,如果发现直接清除出场;4.5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4.5.1安全管理1分包单位现场成立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2分包单位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操作工人必须熟悉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否则不许参加施工;3认真坚持安全自检制度,搞好隐患整改,并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4新入场及变换工种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作业;6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牢安全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7施工现场内严禁穿高跟鞋、拖鞋,光脚作业;8施工中的“四口”即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尚未安装好的阳台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台的外侧边必须有严密、牢固的安全防护设施,任何人不许改动和破坏;9现场的机电设备、电动工具、供电设施中持证电工操作,严禁非电气工人乱接乱动;10一切机械设备和垂直运输、超重机械的安全防护及保险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严禁非机械人员随意开动机械设备;11工程中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要严格保管使用;12现场道路要畅通,料具堆放要整齐、安全;危险部位和场应设置安全标志牌;夜间要设红灯示警;13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现场;14施工现场禁止抽烟;4.5.2环境、文明施工管理1严格执行本项目部制定的现场卫生管理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绿色文明工地施工措施,保持场容整洁卫生,杜绝扬尘污染;2对噪音源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噪音达标排放;3一切垃圾包括包装物、零碎料等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必须通过包装物或装盛器具运到现场指定垃圾堆放点存放,不得由空中向下抛洒任何物体;4工程施工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当地政府的有关环保规定;材料采购合同,应明确包装的回收约定;5化学危险品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包装回收应有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6加强现场消防防火工作,避免火灾引起的环境污染;7加强员工教育,关心员工生活,杜绝打架斗殴、集体中毒、违法刑事案件、集体上访、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影响本项目形象的事件发生;4.5.3奖罚由项目部安全部制定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实施,现场罚没的资金直接上缴至安全专项资金里,做到专款专用;5.纪律约束5.1对分包方的纪律约束1所有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公司及项目经理部的有关规定;2在工程施工中,不准有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不准送礼行贿;3在施工中发现分包方有违法、违纪行为者,项目部将对其清退出现场,并永不再与其合作;5.2对项目部人员的纪律约束1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要秉公办事,坚持原则,尽职尽责;2各职能部门人员要廉洁自律,严禁对分包商吃、拿、卡、要,索贿受贿,如有违犯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3对在工程管理中给项目部造成损失的职能部门、个人,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及行政处分;6.其他1本管理制度自批准下发之日起执行;2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指挥综合业务用房项目部;新龙珠大厦项目部2015年9月。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方案(劳务队伍管理)全文编辑修改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方案(劳务队伍管理)全文编辑修改

目录2. 适用范围 (5)3. 劳务管理原则 (5)4. 劳务管理制度 (5)4.1. 劳务班组的选择 (5)4.1.1. 劳务班组的选择流程 (5)4.1.2. 劳务班组的准入流程 (5)4.2. 劳务班组进、退场管理 (6)4.2.1. 劳务班组进场管理流程 (6)4.2.2. 劳务班组退场管理 (7)4.3. 劳务人员管理 (7)4.3.1. 劳务班组人员资格要求 (7)4.3.2. 劳务班组实名制管 (7)4.3.2.1. 考勤管理 (7)4.3.2.2. 工资发放管理 (7)4.4. 现场施工生产管理 (8)4.4.1. 临时场地管理 (8)4.4.2. 工作面管理 (8)4.4.3. 进度管理 (8)4.4.4. 质量管理 (8)4.4.5. 安全生产管理 (9)4.4.5.1. 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 (9)4.4.5.2. 劳务班组队伍安全生产责任 (9)4.4.5.3. 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9)4.4.5.4. 工作服发放管理 (10)4.4.5.5. 安全员岗位的设置 (10)4.5.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 (10)4.5.1. 劳务班组招投标管理 (10)4.5.2. 措施费管理 (10)4.5.2.1. 施工措施方案 (10)4.5.3. 劳务进度款支付管理 (11)4.5.4. 劳务安装单价认价 (11)4.5.5. 工程量确认 (11)4.5.6. 劳务签证管理 (12)4.5.6.1. 办理签证的范围 (12)4.5.6.2. 签证认量原则 (12)4.5.6.3. 签证申报时效 (12)4.5.6.4. 签证单资料附件 (12)4.5.6.5. 常用工种日工和机械台班单价 (13)4.5.7. 结算管理 (14)4.5.8. 转包管理 (14)4.6. 劳务班组履约考评及奖惩 (15)4.6.1. 劳务班组的履约考评办法 (15)4.6.1.1. 项目部考评 (15)4.6.1.2. 年度班组考评 (15)4.6.2. 《合格劳务班组名录》管理 (16)4.6.3. 奖惩机制 (16)4.6.3.1. 奖罚依据 (16)4.6.3.2. 奖励情形 (16)4.6.3.3. 处罚情形 (16)4.6.4. 《劳务班组档案》管理 (17)5. 职能分工与职责描述 (17)5.1. 工程管理中心 (17)5.2. 合同预算部 (17)5.3. 项目部 (18)5.4. 法务部 (18)6. 附录 (18)劳务班组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本公司劳务班组管理活动,依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班组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合同法》、《建筑法》等指导文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劳务队伍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

劳务队伍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

劳务队伍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
一、总则
劳务队伍必须是合格分包方,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及资质条件,由公司项目管理中心统一进行劳务招标,选择有施工经验、技术实力强、信誉好的劳务分包协助队伍签订劳务合同,项目部严格按照劳务合同对劳务队伍实施管理。

二、劳务队伍的质量管理与控制
1、劳务分包队伍的使用实行“准入”和“年审”制度,并严格按照公司劳务招标管理制度执行;
2、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督促施工队伍给予整改,工程完工后严格按照本制度的验收办法进行签字(签章)验收,验收合格的工程经批示后才能给予办理结算业务。

未按照劳务合同完成劳务分包任务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不给予签字,公司财务部门严禁支付工程款。

3、劳务队伍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劳务队伍应当接受项目部的质量监督管理。

4、劳务队伍按照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5、禁止劳务队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转包。

6、劳务队伍对分包工程应有明确的质量目标计划,且应与总包单位对单位工程的质量目标计划一致。

7、劳务队伍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规程
进行施工,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制度,材料进场检验制度、质量检查制度,质量等级评定、核定制度,并保证每道工序的工程质量,在自检基础上,由监理、甲方代表和总包单位的质检员签署意见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8、劳务队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等规定。

9、劳务队伍的工程完工后,劳务队伍应提供相应的质量档案资料,包括分包合同、设计图纸、技术资料、施工记录、原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各类签证等全套质量资料文件。

10、劳务队伍对分包工程进行保修工作和回访。

劳务分包用工管理规定

劳务分包用工管理规定

劳务分包用工管理规定一、总则(一)为规范公司内部劳务分包和劳务用工行为,保障劳务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稳定健康的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劳务使用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劳务工,及其之间产生的劳务合同关系均应遵守本规定。

劳务分包单位是指经公司评审合格、为劳务使用单位整建制提供劳务的劳务分包企业。

劳务工是指劳务使用单位短期使用的、与劳务分包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

(三)对外进行劳务分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自有基本施工队伍相对稳定,而施工任务实际需要;2、工种配套不全,而公司内部工程处之间又无法调度余缺;(四)公司对本单位的劳务分包和劳务工管理负总责,项目经理部、施工队组和其它下设用工机构负责履行劳务分包合同和劳务工的直接管理,但不享有劳务分包权、劳务工招工权。

(五)公司工程部是劳务分包和劳务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对各项目部的劳务分包和劳务工管理进行协调、指导与服务。

二、劳务分包单位(六)劳务分包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资质、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国有、集体或其它经济成份的建筑施工企业;2、内部规章制度健全,管理力量齐备,管理严格,企业资信和声誉良好;3、有相对固定的劳务工来源和较强的劳务工培训能力;4、近两年内无严重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无集体劳资纠纷;5、无其它不良经营记录。

(七)劳务分包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和劳务使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统一管理,在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与劳务使用单位保持密切合作。

(八)劳务分包单位必须加强劳务工的业务技能培训,劳务工职业技能培训持证率和高、中级工比例应达到规定要求。

(九)劳务分包单位不得进行劳务再转包或再分包,不得就地私招滥雇扩编队伍。

(十)劳务分包单位必须依法规范用工行为,与劳务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投保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用工手续的劳务工不得向劳务用工单位提供;不得因劳资纠纷而影响劳务使用单位的生产经营秩序和社会声誉。

劳务分包队伍使用管理规定

劳务分包队伍使用管理规定

威迎建安字【2010】第014号—————————★——————————劳务分包队伍使用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劳务分包队伍使用管理,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分管副经理为副组长,工程、财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劳务队伍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劳务队伍管理工作中重大事项决策,负责对劳务队伍资质审查、选定、审批、建档、签订劳务合同、检查、评价、建立等级台帐、效能监察以及对不规范的劳务队伍实施警告、停工整顿、经济处罚、清退等处罚工作。

项目部应成立劳务队伍管理领导小组名单: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技术负责人组员:技术员负责劳务队伍选拔、管理中的重大事项的决策及具体管理、指导、监督劳务队伍全面履行劳务施工合同,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反馈劳务队伍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公司有关部门职责企业管理部负责劳务合同格式文本以及条款中的合法性的审查把关,负责劳务合同纠纷处理的归口管理。

参与劳务施工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文本的起草、修订与签订,参与劳务队伍的资质等有关资料的审查工作。

参加管理检查和效能监察。

工程部负责对劳务队伍的年审,发布合格、不合格劳务队伍名录及施工组织、施工技术、施工过程、工程质量、计量等方面(主要是符合性)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会同项目经理部、企管部、劳资部审核劳务队伍资质等资料、核发《劳务队伍准入证》以及劳务队伍的选拔工作。

参加管理检查和效能监察;参与合同文本的起草、修订及签订指导工作。

财务部负责提供劳动工资、劳动保护等用工政策的咨询和业务指导;参与审核劳务队伍资质等有关资料、人员资格工作,并做好登记。

配合有关部门就劳务队伍工作情况和相关问题向上级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沟通、协调工作,参加对劳务队伍管理检查和效能监察,参与劳务队伍劳务合同文本的起草、修订和签订等工作并负责项目经理部涉及对劳务队伍的农民工工资的发放、保险缴纳情况。

机材部负责对公司工程项目劳务队伍生产作业安全、质量环保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实施;督促落实劳务队伍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持证上岗;组织调查、处理劳务队伍发生的因工死亡事故和四级及以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及劳务队伍使用中的纪律检查和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劳务分包行为,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维护发包方和劳务分包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活动。

二、劳务分包方的选择与准入(一)选择原则1、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无不良记录。

3、有足够的劳动力资源和管理能力,能够满足工程项目的施工需求。

(二)准入程序1、劳务分包方提交申请资料,包括企业简介、资质证书、业绩证明等。

2、公司相关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和实地考察。

3、经审核合格的劳务分包方纳入公司的劳务分包方名录。

三、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一)合同内容1、工程范围、工作内容和工作标准。

2、劳务分包价格和支付方式。

3、工期要求和进度计划。

4、质量标准和验收方式。

5、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要求。

6、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二)合同签订流程1、由公司相关部门起草合同文本。

2、与劳务分包方进行协商和修改,达成一致意见。

3、合同经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审批后,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四、劳务分包队伍的入场管理(一)入场前准备1、劳务分包方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人员安排计划,并提交发包方审核。

2、发包方应为劳务分包队伍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如场地、水电等。

(二)入场登记1、劳务分包队伍人员入场时,应进行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工种等信息。

2、发放工作证和安全防护用品。

五、劳务分包施工过程管理(一)质量管理1、劳务分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接受发包方的质量监督和检查。

2、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劳务分包方应及时整改。

(二)进度管理1、劳务分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要求和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定期向发包方报告进度情况。

2、发包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进度计划,协调解决影响进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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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队伍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威海市鸿安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二OO七年三月一日目录1 总则 (1)2 劳务分包队伍的选择 (1)3 合同与计划 (2)4 技术质量管理 (3)5 安全管理 (4)6 核算管理 (6)7 材料管理 (7)8 付款 (8)9 工伤事故处理 (8)10综合治理 (8)11附则-------------------------------------------------------------9劳务分包队伍使用管理规定(试行)1 总则1.0.1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企业用工形式由零散用工逐渐向劳务分包队伍转变。

在保证现场劳力需求的同时,质量、安全、进度、工资发放等方面也产生了诸多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对劳务分包队伍的使用管理,解决、理顺生产管理中存在的各类矛盾、问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0.2 公司范围内劳务分包均应执行本规定。

1.0.3 本规定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2 劳务分包队伍的选择2.0.1 公司建立“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名单”,项目部进行劳务分包时,在公司公布的“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名单”中选用。

2.0.2 “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名单”以外的分包队伍,由公司和项目部对其施工能力进行调查,按公司有关标准规定进行检验,合格后报公司备案。

2.0.3 对已经办理营业执照,没有办理专业资质的劳务分包队伍,给予半年的留用期,留用期满,如办理了专业资质,经公司和项目部考核合格后,列入“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名单”,否则,解除其在公司的劳务承包权。

没有营业执照,没有专业资质的队伍,不得在公司承包劳务。

2.0.4 实施招标制度,每个工程的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定额单价与劳务分包队伍进行考察,择优录用。

优先选择技术装备优良、业绩较高、市场信誉较好的劳务分包队伍。

2.0.5 劳务分包队伍应具有相应的劳务资质,营业执照,按规定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

各项目部在招收、使用劳务分包队伍时,应查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及委托证明等原始材料,及时索要有关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公章),自存一份,报公司一份存档。

2.0.6 树立“双赢”的经营思想,培养一批有实力的劳务分包队伍,支持和帮助长期与公司合作的劳务分包队伍发展壮大,保证公司有优质、充足的劳务资源。

2.0.7 不服从管理、劳动纪律差、有违法乱纪行为、对公司的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劳务分包队伍,实行辞退制度。

3 合同与计划3.0.1 劳务分包队伍进入现场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先与之草拟劳务分包合同样本,报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正式签订。

3.0.2 合同中要明确工程范围、工作内容、工程质量目标、安全目标、节约材料指标、定额单价、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开竣工日期,竣工后的保修项目、时间、工资支付、违约处理等内容。

3.0.3 建立合同管理文档系统,注重分包合同资料收集、管理,如协议书、图纸、变更设计、验收记录、工程隐蔽记录、结算付款单、往来的信件、交底资料、索赔资料、会谈纪要等。

分公司要做好对这些资料的审查、保存工作。

3.0.4 劳务分包队伍按月、周上报进度计划,项目部根据总进度计划及分包计划进行调整控制。

3.0.5 合同签订后,劳务分包队伍不得无故中途退场,如未经过公司同意擅自退场,劳务分包队伍已施工的工程量结算执行合同规定。

3.0.6劳务分包队伍必须自行完成承接的劳务作业工程,不得再行分包。

3.0.7公司应按规定设立由本单位人员组成的项目管理机构[专职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项目核算员、质量管理人员、材料管理人员、安全员],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组织管理,劳务分包队伍要服从发包方的管理。

3.0.8 公司必须按有关要求及时与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签订规范的劳动用工合同,严禁私拉滥招非法用工。

3.0.9 劳动用工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

劳动报酬条款应明确工资支付标准、计算标准、支付项目、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争议的解决方式等。

3.0.10 劳动用工合同必须加盖公司公章并由劳务人员本人签字,双方各持一份。

4 技术质量管理4.0.1 项目部建立健全详细的质量验收计划,计划中的列项要包含所有分项工程的检验批次,在此基础上增加关键部位的检查。

4.0.2 公司组织劳务分包队伍进行质量标准教育,组织工人到公司已施工的泰山杯、省优工程参观学习,提高质量意识。

4.0.3 分项工程施工前由技术员、班组长对工人进行技术交底,交底中明确质量目标要求,施工中技术人员随时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由项目部质检员签字,作为结算人工费的依据。

4.0.4 工程质量标准应达到合同中约定的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和企业的质量检验标准为准。

4.0.5 劳务分包队伍关键岗位的人员资格要严格进行验证,不具备相应技能的人员不得上岗从事相应工作。

4.0.6 劳务分包队伍应设立专职的现场质检员,负责对所施工的工程进行旁站监督检查。

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并且修复合格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0.7 对劳务分包队伍采购的其他材料进行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存放在施工现场,更不得用于施工。

4.0.8 执行“三检制度”。

各班组及相关负责人,在每道工序完成自检合格后,书面写好交接记录报技术人员。

技术人员会同本工序负责人及相关工序负责人共同验收签字认可,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0.9 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岗位责任制,形成严密的质量保证体系。

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明确责任,分工负责,每道工序落实到人,在施工管理中,做到有组织、有交底、有检查、有整改、有落实,把施工中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避免干中不检查,事后提毛病,甚至返工,造成人工、材料的浪费。

4.0.10 严格执行交底制度、样板制度、分段验收制度、工序交接检制度、自检制度和奖罚制度。

4.0.11 工程竣工后,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工程翻修应由劳务分包队伍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工程结算时按合同要求留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4.0.12 在施工过程前根据施工质量控制的要求,列出质量控制点的明细表,表中详细地列出各质量控制点的名称或控制内容、检查标准及方法,分析可能造成质量问题的原因,再针对原因制定对策和措施进行预控。

应当选择保证质量难度大的、对质量影响大的或是发生质量问题时危害大的对象做为质量控制点,把这些控制点按照交底的形式对劳务分包队伍进行交底,并进行实施。

劳务分包队伍进入现场后,按要求上报各种方案进行审批,包括: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材料计划、工程进度计划、分包管理人员名单及职务、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

5 安全管理5.0.1 劳务分包队伍必须严格按照“二标、五规范”进行施工,如达不到标准要求,项目部有权要求劳务分包队伍进行整改,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劳务分包队伍自理。

5.0.2 劳务分包队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0.3 作业前对劳务分包队伍(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部作业人员均要在交底中签字,项目部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

劳务分包队伍应每日进行班前班后会并形成记录,按照公司安全资料检查标准进行整理。

5.0.4 对违反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标准、规程的,项目部应责令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应令其停工整改。

对不服从管理、屡教不改、冒险蛮干的劳务分包队伍,项目部要及时上报公司,情节严重时,执行辞退制度,并从“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名单”中清除。

5.0.5 劳务分包队伍进场后,要及时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建立与施工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主要负责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的落实,配合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

5.0.6 劳务分包队伍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劳务分包队伍进入现场后将特种作业人员资料报项目部存档备查,项目部要及时检查,严禁无证上岗。

5.0.7 劳务分包队伍要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项目部要建立安全管理奖罚制度奖优罚劣。

5.0.8 项目部对劳务分包队伍工作中出现的困难要积极配合解决,最大限度为每个施工班组创造出一个优越的工作环境。

5.0.9 项目部要经常对劳务分包队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跟踪检查,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对于未及时整改的按制度进行严格处理,对于严重违章不服从管理的责令停工整改,制定保证措施,经过项目部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5.0.10 架子工由项目部安全员直接管理。

5.0.11分包队伍使用机具设备人员要熟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专人专机,操作人员做到按时保养、检查、清理积灰,保证机具设备外观整洁。

机具设备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调整、改动机械安全保护装置。

5.0.12 各工种操作人员对机具设备的使用保养要有记录,检查、保养内容执行JGJ59-99规定和公司有关规定。

5.0.13 劳务分包队伍雇工一律为男性,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大于50周岁,保证身体健康,无不适宜本行业的各种疾病。

否则,不得进入现场作业。

6 核算管理6.0.1 劳务分包队伍依据分包合同中签订的分包工程项目进行施工,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对完工的分包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按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方式结算。

6.0.2 工程量结算依据项目部有关施工技术员上报的双方签字的结算单,由项目部核算员核对,项目经理审核后方可结算。

6.0.3 对于工程发包方分包的分部工程,公司应收取一定的配合服务费,配合服务费收取方式及比例应与发包方协商并在合同中体现。

6.0.4 劳务分包队伍结算资料上报核算科的时间,应该在本工程竣工验收之后,分包的工程单项验收合格、无质量或其他问题后一月内上报。

6.0.5 劳务分包队伍的工程量结算,不能超过工程的决算量,如果有特殊的情况,必须经公司经理审批,方可进行结算。

6.0.6 劳务分包队伍的施工的工程量不在原图纸范围内的,必须先与甲方签证后方能施工、结算,如果项目部或分包方未签证,项目部均不能上报核算科对分包工程进行结算。

6.0.7 对于不能用工程量来衡量分包结算的项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有关技术要求而必须发生,且应由公司自己承担的费用项目,项目部必须事先向公司经理做出书面请示,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布置施工,并且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对分包班组的施工内容要认真做好详细记录,按实上报公司核算科进行结算。

6.0.8 对劳务分包队伍工程量的结算,要以分包合同为依据,上报的分包工程结算单后面应附有内部分包合同,并且结算单上应有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核算员、劳务分包队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四人签字。

6.0.9 项目部施工技术员必须如实准确上报分包班组的工程量,包括施工内容、施工部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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