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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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宾—泸州”复合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宾—泸州”复合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宾—泸州”复合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宾市人民政府,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4.22•【字号】宜府函〔2024〕20号•【施行日期】2024.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宜宾市人民政府、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宾—泸州”复合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宜宾市、泸州市各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园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现将《“宜宾—泸州”复合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宾市人民政府泸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4月22日“宜宾—泸州”复合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一、总体要求“宜宾-泸州”复合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要把握以下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全力实现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布局建设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的通知》等文件内容,以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立足国家所需、四川所能和两市所长,加快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配置能力,统筹推进国内外顺畅衔接、跨区域高效运转、城乡融合发展,构建“一市场、两体系、三支撑”的流通发展体系,推动商贸、物流、交通、金融、信用等有机衔接,全面形成现代流通发展新优势,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促进两市现代化产业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迈进,持续推进两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政府推动,市场主导。

发挥政府在组织协调、产业培育、规划引领、布局优化、市场监管、政策扶持等方面的作用,营造良好环境,推动流通要素按照市场规律,基于比较成本优势、效率优势、组织优势等进行配置,推动市场和政府更好结合。

宜宾南岸西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宜宾南岸西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宜宾市南岸西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宜宾市南岸西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给宜宾市南岸西区二期依法建设、统筹安排土地使用、道路交通、市政规划等提供技术依据和措施,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宜宾市南岸西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是南岸西区二期内各类建设项目的指导性文件,规划范围内任何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均应符合本规划的规定和要求。

第三条本规划由文本、规划图、分图图则和说明书四部分组成。

文本和图纸(包括规划图和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第四条南岸西区位于宜宾市金沙江东南岸与宜宾市旧城区隔金沙江相望,与东区紧邻并因宜琪铁路相隔。

东靠七星山山系,南为丘陵。

以城市大湾路、树人路为界,大湾路、树人路以北为宜宾市西区一期,大湾路、树人路以南为二期,西区二期的城市建设用地为2.97平方公里,西区一期的城市建设用地为3.53平方公里。

第五条本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4)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指标》(GBJ1 3 7 — 9 0 )4.《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6.《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4-2020年》7.《宜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1年)8.国家相关规范及宜宾市相关地方法规。

9.《关于南岸西区金沙江大道道路分幅等事宜的复函》(宜市规函[2004]110 号)10.宜宾市人民政府对(宜市规函[2005]95号)文的批示,同意规划和建设局修编西区二期控规。

第六条本规划涉及的指标是依据国家和宜宾市有关法规、规范和规定,结合宜宾市南岸西区二期的实际情况和今后发展需要制定的,本规划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和宜宾市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本规划的解释权属宜宾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对各种问题的协调处理,由宜宾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监理规划范本

监理规划范本
13.审查并签署(但不限于)增加费用的施工单位施工方案的变更,对不合理变更提出更改要求,审查并签署施工方案现场技术核定单,对不合理核定内容提出修改要求,参与并签署各类现场收方现场签证,対发生需要签认的事件及工程量进行确认。上述内容必须经总监签署并加盖监理公司项目章。
14.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实施;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1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
监理期限:本项目暂定工期为 天
第一节
本项目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20余项:
1.协助委托人编写开工报告。
2.审查承建商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下达开工通知书。
3.督促承建商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4.审批承建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5.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工程例会(每周一次),审查设计变更。
《房屋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
《四川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2、政府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的有关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其它文件;
3、设计文件、地勘报告、图纸及说明;
4、依法成立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合同或协议;
5、工程技术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根据业主和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所确定的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进行验收,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四川蒲江经济开发区等64家省级开发区的批复-川府函〔2019〕20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四川蒲江经济开发区等64家省级开发区的批复-川府函〔2019〕20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四川蒲江经济开发区等64家省级开发区的批复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四川蒲江经济开发区等64家省级开发区的批复川府函〔2019〕20号有关市(州)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精神,经研究,同意设立四川蒲江经济开发区等64家省级开发区。

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设立四川蒲江经济开发区。

开发区以食品、医药、印刷、包装为主导产业,设立地点在蒲江县,核准面积为523.14公顷。

二、同意设立成都青羊工业集中发展区。

开发区以航空航天器、饮料、金属制品为主导产业,设立地点在成都市青羊区,核准面积为344.09公顷。

三、同意设立成都龙潭都市工业集中发展区。

开发区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节能环保为主导产业,设立地点在成都市成华区,核准面积为812.72公顷。

四、同意设立成都青白江经济开发区。

开发区以装备制造、建材为主导产业,设立地点在成都市青白江区,核准面积为428.74公顷。

五、同意设立四川自贡航空产业园。

开发区以通用航空与燃机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为主导产业,设立地点在自贡市贡井区,核准面积为299.26公顷。

六、同意设立四川荣县经济开发区。

开发区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导产业,设立地点在荣县,核准面积为505.90公顷。

七、同意设立四川富顺晨光经济开发区。

开发区以新材料、汽车零部件为主导产业,设立地点在富顺县,核准面积为396.40公顷。

八、同意设立四川攀枝花格里坪特色产业园区。

开发区以电力、机械、建材为主导产业,设立地点在攀枝花市西区,核准面积为125.85公顷。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宜府发[2017]20号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宜府发[2017]20号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正文:----------------------------------------------------------------------------------------------------------------------------------------------------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宜府发[2017]2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7〕19号)精神,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全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6次会议审议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重要意义。

改革和完善我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精神的客观要求,是提升全市国有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举措,对我市实施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做到有担当、有责任、有落实,确保改革推进稳妥有序,努力开创我市国资监管工作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真正确立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形势和经济发展新常态,理直气壮地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全市深入实施“双轮驱动”战略、实现“六个加快建成”奋斗目标作出贡献。

(三)基本原则。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宜宾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宜宾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宜宾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2.27•【字号】川府函〔2024〕62号•【施行日期】2024.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宜宾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川府函〔2024〕62号宜宾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厅:你们关于审批《宜宾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宜宾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宜宾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着力建设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先行区、南向开放枢纽门户、国家创新型现代产业发展示范区、国家产教融合示范市、长江上游区域中心城市,共建世界优质白酒产业集群,组团建设川南省域经济副中心。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宜宾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21.5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01.37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03.48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404.58平方千米以内。

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以及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两区两片、一核三轴”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加强优质耕地保护,促进北部缓丘和南部山区特色农业发展,强化老君山、大雪山、蜀南竹海、兴文石海生态保护。

发挥中心城区核心引领作用,推动交通干道沿线城镇联动发展,优化城镇体系结构。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土地供应管理和供后监管工作的意见-宜府发〔2019〕3号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土地供应管理和供后监管工作的意见-宜府发〔2019〕3号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土地供应管理和供后监管工作的意见正文:----------------------------------------------------------------------------------------------------------------------------------------------------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土地供应管理和供后监管工作的意见宜府发〔2019〕3号翠屏区、叙州区、南溪区人民政府,临港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市委五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和“565”总体谋划,切实推进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现就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土地供应管理,加强建设用地供后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建设用地出让行为(一)严格土地供应准入条件。

拟供应土地必须是征收(拆迁)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土地权利清晰并已注销原土地权利证书、宗地周边道路及其他基础设施完善、具备动工开发基本条件的“净地”。

不具备“净地”条件的宗地,一律不得进入供地程序。

(二)严格配套设施建设要求。

拟供应宗地周边规划的道路、垃圾转运站、变电设施等明确由政府建设的公共配套设施,应由土地整理单位提前组织实施建设或同步实施。

拟供应宗地内需要配建农贸市场、学校、幼儿园、社区综合用房、卫生服务中心、文化体育场所、警务消防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的,由城乡规划部门依据控规在规划设计条件中进行明确,国土资源部门根据规划设计条件,将相关配建要求纳入供地方案,并列入土地出让文件,由各区政府、临港经开区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宗地受让人严格按照要求完成配套设施建设。

(三)强化拟供宗地功能约束。

对城市重点区域、重点地段及重点项目,城乡规划部门在土地供应前,应根据已批复城市设计或按市、区政府要求开展地块形态研究,将研究确定的形态控制要求纳入地块规划条件;对城市一般区域、一般项目也应将必要的建筑体量、风格、风貌等形态控制要求纳入地块规划条件;拟供地块需要明确建筑工业化、成品住宅(装修要求)建设、绿色建筑、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和移交等相关要求的,以及对拟供宗地建设周期、开竣工时间有具体要求的,由住建城管部门提出具体要求,纳入地块规划条件;凡是对地块有特殊产业要求的,由相关产业主管部门提出产业类型、产业标准、产业形态、物业自持比例等产业准入要求纳入地块规划条件。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宾市翠屏区征地拆迁房屋安置及青苗附着物补偿办法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宾市翠屏区征地拆迁房屋安置及青苗附着物补偿办法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宾市翠屏区征地拆迁房屋安置及青苗附着物补偿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宾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1.29•【字号】宜府发[2014]20号•【施行日期】2014.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宾市翠屏区征地拆迁房屋安置及青苗附着物补偿办法的通知宜府发[2014]20号翠屏区人民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宜宾市翠屏区征地拆迁房屋安置及青苗附着物补偿办法》已经市政府四届七十九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房屋重置价标准表2.房屋装修(装饰)补偿标准表3.地上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表4.成片林木补偿标准表5.零星林木补偿标准表宜宾市人民政府2014年11月29日宜宾市翠屏区征地拆迁房屋安置及青苗附着物补偿办法第一条为了依法做好征地拆迁房屋安置及青苗附着物补偿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宜宾市翠屏区行政区域内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时对被拆迁人员的房屋安置和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附着物补偿。

本办法所称青苗,是指被征收耕地范围内尚未收获的农作物。

本办法所称附着物,是指被征收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及果树、林木。

第三条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时,需要对被征地范围内农村村民住房(以下简称“农房”)实施拆迁的,对被拆迁户应分别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房屋安置:(一)被拆迁农房属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区内的,采取货币方式安置或者还房方式安置;(二)被拆迁农房属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区外的,全征解体社采取货币方式安置或者还房方式安置;部分征地社采取自建房方式安置。

被拆迁安置人员只能享受一次房屋安置,每户只能选择一种安置方式。

控制性详细规划参考文本

控制性详细规划参考文本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
(7)《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
(8)《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
(9)《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99)
第十一条 人口发展规模
综合西部城区与东部产业园区和港口区的人口容量预测,确定整个临港经济开发区的人口容量约为26~30万人。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按这个规模或以上标准进行相应配套。
第十二条 规划结构
规划县城将形成“一轴、一核、两带、多组团”的空间结构:
第十三条规划区内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分类代码采用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的规定,部分用地细分至小类。
高速公路:正在修建中的宜泸高速公路从规划区东北部穿过,在旧州组团实现与内宜高速公路的互通。在规划区内设置沙坪互通等高速公路出入口与规划区进行连接。
铁路:从规划区东北侧设置一条进港铁路连接宜宾志城港与内昆铁路。
水运:规划区东南侧靠近长江处设置宜宾志城港,通过港口水陆运输实现宜宾通江达海的目标。
第二十五条 道路系统规划
F-F
次干道(生活区)
30
4.5米(人+非)+10.5米(车)+10.5米(车)+4.5米(人+非)
G-G
次干道
24
4.5米(人+非)+15.0米(车)+4.5米(人+非)
H-H
支路
20
3.0米(人)+14.0米(车)+3.0米(人)
I-I

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评审2011-10-13 18:12:05四川经济日报我要评论(0)【字体:大中小】昨日,《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该详细规划范围包括白沙街道与沙坪镇所辖区域,面积95.68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约47.6平方公里,长江岸线长度约22公里。

规划期限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10—2015年,第二阶段为2010—2020年,第三阶段为2020年以后。

四川经济日报记者严为远附件一、《控规》简要介绍目录一、规划背景 (2)1、规划背景及区位介绍 (2)2、规划范围与期限 (2)二、主要规划内容 (2)1、发展目标 (2)2、发展定位 (3)3、规模预测 (4)4、空间结构与功能分区 (4)5、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6)6、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0)7、绿地系统与景观风貌规划——珠联绿带 (10)8、市政工程规划 (11)9、环境保护与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13)10、防灾规划 (16)11、建设容量分区控制引导 (18)一、规划背景1、规划背景及区位介绍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向纵深推进,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长江上游沿江发展带和川南经济区的重大部署,按照市委“东拓西进”发展战略要求,立足四川宜宾港建设,为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集群发展,尽快融入长江一体化联动发展格局,增强我市区域辐射力和综合竞争力,形成我市新的经济增长极,打造长江上游一级中心城市和实现我市“双百”发展目标奠定坚实基础,根据《中共宜宾市委、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的意见》(宜委发〔2009〕26号)精神,由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组织开展了《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2、规划范围与期限(1)规划范围临港经济开发区下辖白沙街道与沙坪镇,包含7个社区与26个村庄,总人口76654人。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研究范围包括白沙街道与沙坪镇所辖区域,面积约95.68平方公里(地形图实测数据),其中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约47.40平方公里。

宜宾港作业区重大件泊位项目申请建设环境评估报告书

宜宾港作业区重大件泊位项目申请建设环境评估报告书

目录1 总论 (1)1.1 项目和环评的由来 (1)1.2 项目变更内容概述 (2)1.3 重大件泊位建设项目概况 (3)1.4 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及当地规划的符合性 (3)2环境质量现状 (4)2.1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 (4)2.2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5)3 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与效果 (5)3.1 项目主要污染物类型及处理措施、排放情况 (5)3.2 变更前、后志城作业区一期工程污染物排放变化 (5)3.3 外环境关系及主要保护目标 (6)3.4 项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7)3.5 项目污染排放执行标准、治理措施及达标排放情况 (9)3.6 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结果 (10)4 公众参与 (11)4.1 目的和作用 (11)4.2 调查方式 (11)4.3 公众参与实施过程 (11)4.4 公众参与意见汇总及分析 (13)4.5 公众调查结论 (16)5 结论 (17)6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系方式 (17)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及区位关系图附图2:项目外环境关系图附图2-1:项目近距离外环境关系及噪声监测布点图附图3:项目总平面布置图1 总论1.1 项目和环评的由来宜宾港志城作业区位于长江、岷江、金沙江三江汇合口下游约14km 的长江左岸,属省政府批复的《四川宜宾港总体规划》中的主要作业区之一,该作业区分三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000t 级多用途泊位4个、滚装泊位1个、工作船泊位1个及相关公辅配套设施。

2008年,“宜宾港志城作业区一期工程”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原四川省环境保护局以川环建函[2008]1080号文批复了环评。

宜宾市为全省重大装备制造基地,却因缺乏重大件码头,其重件运输不得不经成渝高速公路从重庆下水,牵涉跨省公路运输及省外港口的多种协调,成本高,周期长,当地企业发展受到影响。

另外,随着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的顺利进行,越来越多重大件生产企业赴宜宾考察,并与宜宾市政府接洽,希望宜宾港尽早建设重大件泊位,具备重大件装卸能力及总装条件,以满足重大件装备制造业的需求。

关于实现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十二五规划目标的思考

关于实现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十二五规划目标的思考

关于实现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十二五”规划目标的思考市国土资源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课题组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十二五”规划确立了“联动推进‘港、园、城’一体发展,加快建设大港口、培育大产业、承载大物流、实现大通关,全力打造通江达海、产业创新、山水宜居的长江第一新港城”的发展基本思路,以及“到2015年,临港经济开发区GDP突破200亿元(当年价,下同),工业总产值达到500亿元,六大产业集群基本形成,现代化港口建设迈上新台阶,申创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基本建设成为长江上游首善新港城和成渝经济区内新的经济增长极”的发展战略目标。

从临港经济开发区现状和展望来看,产业园区用地、港口扩建用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城市发展用地需主要依靠新征农村集体土地来解决。

因此,依法保障建设发展用地成为临港经济开发区“十二五”规划目标实现的要件。

为此,本文结合工作实际作一些探索。

一、依法保障建设发展用地面临的主要问题2009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扩区更名后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成立,幅员面积95.67平方公里,经省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规模为25.9平方公里。

今年经省政府批准的本轮(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临港经济开发区可使用的建设用地总指标量为12.4654平方公里,此外规划布局了有条件建设区9.7平方公里,其用地指标可在上述建设用地总指标量中调整;同时经省政府批准下达临港经济开发区到2020年的耕地保有量不能低于36.6平方公里(约5.49万亩),到2020年的基本农田保有量不能低于10.5平方公里(约1.58万亩)。

自2002年以来区内累计报征土地18165亩,其中临港经济开发区成立后报征土地7201亩,约占报征总量的40%;同期实施征地16694亩,其中临港经济开发区成立后区内征收土地7794亩,约占征地总量的47%;同期向各类建设提供用地5732亩,其中临港经济开发区成立后提供用地3507亩,约占供地总量的61%。

宜宾临港经济区能给我们带来什么?

宜宾临港经济区能给我们带来什么?

宜宾临港经济区能给我们带来什么?作者: 菲尔来源:新三江周刊时间:11月22日 20:29 访问: 532 【我要评论】一年前,因为福溪火电厂的开工,宜宾市常务副市长徐进在市政府他的办公室接受了新三江周刊的专访。

座位后面的墙上,挂着徐进从长江商学院毕业时李嘉诚给他颁发毕业证的照片。

我们说,希望借李嘉诚的气场,给宜宾带来好运。

徐进听后仰头大笑说,临港经济区会给宜宾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一年后,在挂有邓小平手书开发区大有希望金色大字的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办公大楼,兼任临港开发区管委书记,主任的徐进又和本刊记者进行了关于临港经济开发区的对话。

视为宜宾第十一个行政区——在不调整区划的情况下,把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视为宜宾第十一个行政区,实行计划单列管理,实行大部制新三江:网络上曾争议宜宾目前是九县一区还是九县两区。

临港经济开发区和行政区划上的区级政府在运行机制上有什么区别?徐进:临港区在运行机制上,实行一级行政,一级财政,单列管理,封闭运行。

在不调整区划的情况下,把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视为宜宾第十一个行政区,实行计划单列管理,履行市级规划权,审批权,管理权,开发权,统一领导和管理区内的政治,经济,行政和社会事业等工作,充分发挥小政府,大社会管理体系精简高效的优势作用.具体而言,临港经济开发区和一般行政区县在运作模式上还是有区别的。

临港经济开发区从一开始就实行大部制,将一些职能相近的部门合并,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效率,这也是国家机构改革提倡的。

尽管临港区并非行政区划,但是这种以服务发展为主的机构设置能够为政府机构改革带来一些实验效果。

临港经济开发区共十个部门,目前是封闭运行,大部制,扁平化的管理。

比如规划,建设,交通,环保这四个方面在一般的区县就是四个局来负责,而我们把这四项职能就合并在一起。

当然,在机制体制上的精简高效,扁平化管理并不代表临港经济开发区在法律法规上有超越一般区县的特权,比如在规划在用地在建设方面的问题,是和其它区县一样都是按计划报批的,我们绝不违规,都是省国土资源厅批计划批指标后才能开发,没有规划用地,土地没有指标我们是绝对不能进行建设的。

道路勘察报告

道路勘察报告

宜宾临港纵一路(220KV高压线迁改路径通道)道路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工程编号:勘察起止时间:2012年05月24日~2012年06月04日提交单位: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翔技术负责人:康景文审定人:陈麟审核人:颜光辉工程负责人:余超贵报告编写人:聂俊提交日期: 2012年06月15日中国建筑西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目录1.概述1.1工程概况1.2勘察目的、任务及工作依据1.3勘察工作布置及方法1.4完成的勘察工作量1.5勘察工作质量评述2.工程地质条件2.1自然地理特征2.2区域地质概况2.3地层结构2.4水文地质条件2.5水和土的腐蚀性分析评价2.6不良地质作用及埋藏物情况3.岩土的测试成果3.1标准贯入试验3.2 室内试验3.3 击实试验4.场地地震效应4.1场地抗震设防烈度4.2场地和场地土的分类4.3砂土液化评价5.岩土工程评价5.1拟建场地的稳定性5.2土的工程特性指标5.3 路段区土基的干湿类型评价5.4地层工程特性评价5.5路基工程地质评价6.结论与建议附件: 1.综合图例1张2.勘探点平面布置图1张3.工程地质纵断面图4张4.工程地质横断面图6张5.岩土测试报告1份宜宾临港纵一路(220KV高压线迁改路径通道)道路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1.概述1.1工程概况拟建的宜宾临港纵一路(220KV高压线迁改路径通道)道路工程,位于宜宾市临港工业园内,地处沙坪镇百胜村。

本工程为1条规划城市道路,详情见表1.1 。

该工程业主为宜宾临港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受四川中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拟建的道路作岩土工程勘察工作。

勘察道路情况说明表表1.11.2勘察目的、任务及工作依据通过工程地质测绘、勘探和测试工作,查明建筑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提供拟建工程所需的地质基础资料。

1.2.2勘察任务①查明沿线各地段的地形、地貌特征,划分地貌单元;②查明沿线地段的地质构造、岩土的类型、性质及其分布,基岩风化层厚度及风化破碎程度;③查明沿线各地段路基的湿度状况,提供划分土基干湿类型所需参数;④查明沿线各地段的地层结构,均匀性,不良地质作用的成因,路基下卧软弱地层和坚硬地层的分布。

宜宾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正确(6月10日)

宜宾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正确(6月10日)

宜宾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宜宾市城市规划管理,提高规划管理水平,使城市规划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宜宾市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细则》及城市规划技术规范、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是在宜宾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编制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建筑设计以及实施各类建设项目均按本规定执行;编制了详细规划的地段、区域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按批准的详细规划实施;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临时设施、个人建房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本市规划区范围外的其它县、镇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城市建设用地分类第四条本市建设用地按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进行分类。

第五条部分具有兼容性的建设用地,其兼容的内容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

尚未编制的区域,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本规定表一《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的规定执行.凡是《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超出《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规定范围的,应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先按规定对原规划进行调整并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批准后执行.注:√允许设置;×不允许设置;○允许或不允许设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条件和规划要求确定.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和规定第六条凡新建、扩建和改建各类建设项目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含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等)应根据批准的详细规划确定;无详细规划的,按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规定的用地性质和本规定表二《建筑密度及容积率控制指标表》(以下简称《表二》)的规定,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后执行.第七条城市规划区成片建设用地必须按城市规划要求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实施;未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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