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
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规则
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规则一、一般规定1.本规则适用于装配式建筑单体建筑装配率的计算,包括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竹)结构、混合结构等结构类型。
2.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
3.当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计算。
4.当单体建筑中釆用了不同的结构体系(类型)时,可先按单一结构体系(类型)计算出各结构单元的装配率,再根据各结构单元地上建筑面积加权平均。
5.地下室主体结构采用装配式建造时,主体结构的得分按照相应评分表计算,地下室主体结构实际实施的面积可以替代上部结构相同面积的主体结构得分。
6.单体建筑装配率P 按下式计算: %100100Q Q Q Q Q P 54321⨯++++=式中:P ──单体建筑装配率;Q 1──标准化指标实际得分值Q 2──主体结构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 Q 3──外围护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 Q 4──内装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 Q 5──管线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7.各系统的得分不应小于评分表中规定的最低分值要求。
8.公共建筑室内或居住建筑套内实施全装修的情况下,当全装修表面积的60%及以上采用装配式装修方式完成,且实现管线与主体结构分离时,内装系统和管线系统的装配率均可直接按照满分计算。
9.本规则中未予明确计算的新技术、新工艺,其计算方式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
10.装配式建筑的分级标准为:A级,得分为60-75分;AA级,得分为76-90分;AAA级,得分为91分及以上。
二、评分表1.本规则按照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的特点分别给出评分项及评分值。
(见表一、表二、表三)2.各评分项的得分有区间要求的按照插值法进行计算,仅有下限要求的评分项达到要求方可得分。
3.有多个评价项但评价分值仅有一项时,满足一个评价项的要求即可得分。
三、计算规则下列定义适用于本规则。
1.单体建筑装配率的计算范围为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部分。
“必收藏”《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
“必收藏”《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是针对装配式建筑进行评价的一项重要标准,包括预制率和装配率等指标的计算。
本文将介绍《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内容,以及预制率和装配率的计算方法。
《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是在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基础上制定的,旨在规范装配式建筑的设计、施工和使用,提高建筑工程质量。
下面将介绍该标准的具体内容。
一、预制率评价预制率是指装配式建筑中所采用的预制构件的重量或体积占总体重量或总体积的比例。
预制率的提高可以减少现场施工时间,降低施工难度,提高施工效率。
根据《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预制率的评价分为四个等级:较低、中等、较高和高。
预制率评价通过以下指标进行计算:1.预制构件的总重量或体积。
计算装配式建筑所使用的预制构件的总重量或体积,并记录。
2.总体的总重量或体积。
计算装配式建筑的总体的总重量或体积,并记录。
3.预制率的计算。
根据以上两个指标,可以计算预制率的百分比。
预制率=(预制构件的总重量或体积/总体的总重量或体积)×100%。
根据预制率的百分比,可以得出预制率的等级评价。
较低等级的预制率一般在20%以下,中等等级在20%~40%,较高等级在40%~60%,高等级在60%以上。
二、装配率评价装配率是指装配式建筑中预制构件与总体之间的装配程度。
装配率的提高可以减少施工现场的工作,提高施工质量和进度。
根据《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装配率的评价分为三个等级:低、中和高。
装配率评价通过以下指标进行计算:1.预制构件的数量。
计算装配式建筑所使用的预制构件的数量,并记录。
2.装配后构件的数量。
计算装配后实际使用的构件数量,并记录。
3.装配率的计算。
根据以上两个指标,可以计算装配率的百分比。
装配率=(装配后构件的数量/预制构件的数量)×100%。
根据装配率的百分比,可以得出装配率的等级评价。
低等级的装配率一般在50%以下,中等等级在50%~80%,高等级在80%以上。
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
附件1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一、一般规定(一)装配式建筑评价应以单体建筑作为评价单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2.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认定;3.单体建筑的层数不大于3层,且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时,可由多个单体建筑组成建筑组团作为认定单元。
(二)装配式建筑评价分设计评价、竣工评价两阶段评价。
以竣工评价确认项目的装配率及评价等级。
(三)装配式建筑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主体结构部分的分值不低于20分;2.围护墙和内隔墙部分的分值不低于10分;3.装配率不低于50%。
(四)鼓励项目进行装配式建筑等级评价。
装配式建筑评价等级划分为A级、AA级、AAA级。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装配率为60%~75%时,评价为A级装配式建筑;2.装配率为76%~90%时,评价为AA级装配式建筑;3.装配率为91%及以上时,评价为AAA级装配式建筑。
二、装配率计算- 2 -表1 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表- 3 -(二)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预制部品部件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1.主要为混凝土材料时,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Q1a=V1a/V×100%式中:Q1a──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V1a──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预制混凝土体积之和;V──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混凝土总体积。
当符合下列规定时,主体结构竖向构件间连接部分的后浇混凝土可计入预制混凝土体积计算:(1)预制剪力墙板之间宽度不大于600mm的竖向现浇段和高度不大于300mm的水平后浇带、圈梁的后浇混凝土体积;(2)预制框架柱和框架梁之间柱梁节点区的后浇混凝土体积;(3)预制柱间高度不大于柱截面较小尺寸的连接区后浇混凝土体积。
2.主要为金属材料及钢-混凝土组合材料时,按下列公式计算:Q1b =L1b/L×100%式中:Q1b──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采用金属材料及钢-混凝土组合材料部分的应用比例;L1b──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采用金属材料或钢-混凝土组合材料部分构件长度和现场对接区段长度之和;- 4 -L── 所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总长度。
装配式建筑预制率计算细则
·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与预制率计算细则目次1 总则 (3)2 术语 (4)3 基本规定 (4)4 装配率与预制率计算 (5)4.1 装配率计算 (5)4.2 预制率计算 (9)4.3 计算规定 (10)5 预制外墙外表面积比计算 (12)6 预制外墙建筑面积计算 (15)1.0.1为统一装配率和预制率计算,规范装配式建筑评价,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提高装配式建筑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制定本细则。
1.0.2本细则适用于宁波市装配式建筑在设计阶段的装配率和预制率计算。
1.0.3 装配率和预制率计算除应符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2.0.1装配式建筑prefabricated building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采用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和信息化管理等为主要特征的工业化生产方式建造的建筑,包括: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装配式钢结构建筑、装配式钢-混凝土混合结构建筑、木结构建筑。
2.0.2装配率prefabrication ratio装配式建筑单体±0.000楼层以上的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等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
2.0.3预制率Precast ratio of single building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单体的基本预制率与附加预制率之和。
2.0.4全装修decorated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装修和设备设施安装全部完成,达到建筑使用功能和建筑性能的状态。
2.0.5构件标准化Component standardization指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预制构件制作遵循一整套具有适应性的模数以及模数协调原则。
设计中据此优化各功能模块的尺寸和种类,使建筑部品、部件实现通用性,最终达到“少规格、多组合”的目的。
2.0.6集成厨房integrated kitchen楼面、吊顶、墙面、橱柜、厨房设备及管线等通过设计集成、工厂生产,在工地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厨房。
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doc
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预制装配率是指预制部分的工程量占总量的比,不仅包含主体结构部分,还包含围护、装修等,下面下面为大家带来相关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计算公式预制装配率Z1主体结构和外围护结构预制构件的预制装配率整栋建筑主体结构和外围护结构预制混凝土构件体积之和/整栋建筑对应混凝土总体积之和。
Z2为内外围护构件的预制装配率装配式内外围护构件表面积之和/整栋建筑全部内外围护构件表面积之和。
Z3为工业化内装部品的预制装配率=工业化内装部品投影面积或表面积之和/整栋建筑全部建筑部品投影面积或表面积之和。
S为集成应用加分项,视具体情况计算。
当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型号式有所变化时,计算公式中的系数会略有变化。
2、装配式钢结构、装配式木结构及装配式组合结构(含模块建筑)计算公式预制装配率Z1为主体结构预制构件的预制装配率=预制构件表面积或投影面积之和/整栋建筑对应构件表面积或投影面积之和。
Z2为装配式内外围护构件的预制装配率=装配式内外围护构件表面积之和/整栋建筑全部内外围护构件表面积之和。
Z3为工业化内装部品的预制装配率=工业化内装部品投影面积或表面积之和/整栋建筑全部建筑部品投影面积或表面积之和。
S为集成应用加分项,视具体情况计算。
3、集成应用加分项S的取用由于装配式建筑将列入目标任务考核、省级示范工程创建等工作中,以及对相关项目的政策支持,鼓励项目多各种新技术,并给予加分。
(1)采用标准化、模块化、集约化设计,实现“少规格、多组合”的目标。
①标准化的居住户型单元和公共建筑基本功能单元数量(如写字楼的标准办公间、酒店的标准间、医院的标准病房、学校的标准教室等)利用率超过总数量的70%,预制装配率增加1%。
②标准化门窗数量超过总数量的70%,预制装配率增加0.5%。
③公用设备管线集中设置管道井或管线架空层,同时设备管线与结构相分离,实现设备管线的持续更新改造,预制装配率增加0.5%。
(2)绿色建筑技术集成应用。
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规则(修订)
附件1湖北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一、适用范围本《计算规则》适用于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装配式钢结构建筑。
木结构建筑装配率计算可参照执行。
各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责任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在装配式建筑土地供应、项目报建、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等环节,应按《计算规则》控制和落实装配式建筑单体装配率指标要求。
本《计算规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二、一般规定(一)本《计算规则》中的装配率是指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等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
(二)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计算应以单体建筑作为计算单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
2.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计算,主楼和裙房可按主楼标准层正投影范围确认分界。
3.单体建筑的层数不大于3层,且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时,可由多个单体建筑组成建筑组团作为计算单元。
三、装配式建筑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超限的混凝土结构建筑的主体结构得分值(Q1)不作最低限要求,但单体建筑装配率不低于40%;其他各类混凝土结构建筑的单体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
2.装配式钢结构建筑装配率不低于60%。
3.主体结构部分的实际得分值不低于20分。
4.围护墙和内隔墙部分的实际得分值不低于10分。
5、采用全装修。
四、计算方法1.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应根据表1中的分值按下式计算:式中: P──装配率;Q1──主体结构指标实际得分值;Q2──围护墙和内隔墙指标实际得分值;Q3──装修与设备管线指标实际得分值;Q 4──信息化指标实际得分值;Q5──计算项目中缺少的计算项分值总和。
表1 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表%Q Q Q Q Q P 10010054321⨯-+++=注:(1)表中带“*”项的分值采用“内插法”计算,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1位。
(2)钢-混凝土组合材料主要是指以钢管作钢外模,现场内灌混凝土并最终由钢材与混凝土协同整体受力的材料形式,不包括无外包钢管的劲性钢骨混凝土材料。
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方法条文解读及应用说明
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方法条文解读及应用说明装配率是评价装配式建筑的一个重要指标,它是指装配式建筑所使用的装配构件的重量与整个建筑结构重量之比。
装配率的计算方法有多种,下面将对一些常用的计算方法进行解读和应用说明。
方法一:按构件数量计算装配率装配率=装配构件的总数量÷所有构件的总数量这种方法是装配率计算的最简单直接的方法,通过统计所使用的装配构件数量和总构件数量,计算出装配率。
这种方法适用于构件类型单一、数量可直接统计的情况。
比如,一些装配式建筑使用了1000块装配墙板,而总共需要使用1500块墙板,则该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为1000/1500=0.67,即67%。
方法二:按构件重量计算装配率装配率=装配构件的总重量÷所有构件的总重量这种方法是按照构件的重量比来计算装配率。
通过获得装配构件和所有构件的总重量,计算出装配率。
这种方法适用于构件重量相差较大的情况。
比如,一些装配式建筑使用了100吨的装配构件,而总共需要使用150吨的构件,则该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为100/150=0.67,即67%。
方法三:综合计算装配率装配率=∑(各构件的数量×构件的装配率)÷所有构件的总数量这种方法是综合考虑各个构件的数量和构件的装配率来计算装配率。
通过统计各个构件的数量和构件的装配率,并按比重计算出装配率。
这种方法适用于构件类型多样、数量繁多的情况。
比如,一些装配式建筑使用了1000块装配墙板(装配率为80%)、500块装配楼板(装配率为60%),而总共需要使用1500块墙板和600块楼板,则该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为(1000×0.8+500×0.6)/(1500+600)=0.71,即71%。
应用说明:1.装配率是评价装配式建筑的重要指标之一,可以衡量装配式建筑的标准化程度和工程质量。
2.装配率的计算需要准确统计装配构件的数量和重量,确保计算结果准确可靠。
3.装配率是一个动态指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全国各地预制率装配率计算规则汇总PPT
预制混凝土构件总体积+现浇混凝土总体积
注: 非承重内隔墙预制混凝土构件总体积*0.5/标准层全部混凝土总体积≤7.5%
2021-12-18
12
深圳市计算规则
p 装配率
装配率是指建筑标准层特定部位采用预制构件和装配式模板技术施工时,采用预制
1、预制内隔墙=
建筑单体预制内隔墙墙体墙线总长度
建筑单体(内隔墙全部墙线总长度
3、单元式幕墙比例=
建筑单体单元式幕墙总面积
建筑单体采用全装修房间的总建筑面积
建筑单体总建筑面积
4、集成式厨房比例=
建筑单体幕墙总面积
5、集成式卫生间比例=
6、集成管道井比例=
2、全装修比例=
建筑单体采用集成式厨房的总数量
积+现浇结构采用传统模板的表面积
202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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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计算规则
p 预制装配率
预制装配率是指建筑标准层特定部位采用预制PC构件混凝土体积站标准层全部构件
混凝土体积的百分比,再加上填充内隔墙、定性模板、整体卫浴厨房的折算装配率
预制装配率 =
标准层预制PC构件的混凝土体积
+填充内隔墙折算装配率
标准层全部构件混凝土体积
全国各地预制率、装配率
计算规则汇总
2021-12-18
1
1、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一、装配式建筑概念
二、国内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及现状
三、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前景
2021-12-18
2
一、装配式建筑概念
装配式建筑顾名思义就是用装配的方式来建造房屋,准确的说就是建筑的部分或全部构
国家及各地最新装配率计算细则汇总
国家及各地最新装配率计算细则汇总
预制率、装配率是评价装配式建筑的重要指标之⼀,也是政府制定装配式建筑扶持政策的主要依据指标。
⾃2016年9⽉27⽇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件后,各地陆续出台了装配式建筑专门的指导意见和相关配套措施。
本⽂整理了在71号⽂件发布之后,住建部以及多地省市出台的《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
各地在国家出台指导意见之后发布的这些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对装配率计算提出了明确要求。
国家
国家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2018年2⽉1⽇起实施。
江苏省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苏建科〔2017〕39号⽂件。
《⽯家庄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办法(试⾏)》⽯住建办〔2017〕116号⽂件。
湖北省:
《湖北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规则(试⾏)》鄂政办发〔2017〕17号⽂件。
重庆市:
《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渝建〔2017〕743号⽂件。
北京市:
北京地标《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
完。
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
附件1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一、一般规定(一)装配式建筑评价应以单体建筑作为评价单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2.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认定;3.单体建筑的层数不大于3层,且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时,可由多个单体建筑组成建筑组团作为认定单元。
(二)装配式建筑评价分设计评价、竣工评价两阶段评价。
以竣工评价确认项目的装配率及评价等级。
(三)装配式建筑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主体结构部分的分值不低于20分;2.围护墙和内隔墙部分的分值不低于10分;3.装配率不低于50%。
(四)鼓励项目进行装配式建筑等级评价。
装配式建筑评价等级划分为A级、AA级、AAA级。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装配率为60%~75%时,评价为A级装配式建筑;2.装配率为76%~90%时,评价为AA级装配式建筑;3.装配率为91%及以上时,评价为AAA级装配式建筑。
二、装配率计算- 2 -表1 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表- 3 -(二)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预制部品部件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1.主要为混凝土材料时,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Q1a=V1a/V×100%式中:Q1a──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V1a──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预制混凝土体积之和;V──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混凝土总体积。
当符合下列规定时,主体结构竖向构件间连接部分的后浇混凝土可计入预制混凝土体积计算:(1)预制剪力墙板之间宽度不大于600mm的竖向现浇段和高度不大于300mm的水平后浇带、圈梁的后浇混凝土体积;(2)预制框架柱和框架梁之间柱梁节点区的后浇混凝土体积;(3)预制柱间高度不大于柱截面较小尺寸的连接区后浇混凝土体积。
2.主要为金属材料及钢-混凝土组合材料时,按下列公式计算:Q1b =L1b/L×100%式中:Q1b──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采用金属材料及钢-混凝土组合材料部分的应用比例;L1b──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采用金属材料或钢-混凝土组合材料部分构件长度和现场对接区段长度之和;- 4 -L── 所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总长度。
福建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
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7〕59号)要求,促进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规范装配式建筑评价,根据《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内的装配式建筑评价,包括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装配式钢结构建筑、装配式木结构以及装配式混合结构建筑的评价。
第三条装配式建筑评价遵循自愿、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监督管理全省装配式建筑评价工作。
第五条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的装配式建筑评价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建设单位应向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装配式建筑认定的申请材料。
第三章评价程序第六条装配式建筑评价由项目建设单位自愿提出申请。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事先作出采用装配式建筑承诺且项目审批部门按照承诺核定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实施装配式建筑评价。
装配式建筑由设计评价、竣工评价两阶段评价组成。
第七条装配式建筑在设计阶段评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现行国家和我省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的设计要求。
(二)实行建筑、结构、机电设备一体化设计,且采用BIM 技术设计。
(三)装配式建筑应当满足《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的要求。
第八条装配式建筑在施工阶段评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现行国家和我省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没有违反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的行为。
(二)实行建筑、结构、机电设备一体化施工。
(二)制定适应装配式建筑建造方式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明确节能、节水、节材和建筑废弃物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
(四)建立部品部件可追溯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
(五)装配式建筑应当满足《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的要求。
第九条装配式建筑评价按照以下程序实施:(一)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后,建设单位可向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装配式建筑认定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土地合同、经图审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装配式模板配模设计图(必要时)。
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
附件1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一、一般规定(一)装配式建筑评价应以单体建筑作为评价单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2.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认定;3.单体建筑的层数不大于3层,且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时,可由多个单体建筑组成建筑组团作为认定单元。
(二)装配式建筑评价分设计评价、竣工评价两阶段评价。
以竣工评价确认项目的装配率及评价等级。
(三)装配式建筑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主体结构部分的分值不低于20分;2.围护墙和内隔墙部分的分值不低于10分;3.装配率不低于50%。
(四)鼓励项目进行装配式建筑等级评价。
装配式建筑评价等级划分为A级、AA级、AAA级。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装配率为60%~75%时,评价为A级装配式建筑;2.装配率为76%~90%时,评价为AA级装配式建筑;3.装配率为91%及以上时,评价为AAA级装配式建筑。
二、装配率计算表1 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表(二)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预制部品部件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1.主要为混凝土材料时,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Q1a=V1a/V×100%式中:Q1a──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V1a──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预制混凝土体积之和;V──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混凝土总体积。
当符合下列规定时,主体结构竖向构件间连接部分的后浇混凝土可计入预制混凝土体积计算:(1)预制剪力墙板之间宽度不大于600mm的竖向现浇段和高度不大于300mm的水平后浇带、圈梁的后浇混凝土体积;(2)预制框架柱和框架梁之间柱梁节点区的后浇混凝土体积;(3)预制柱间高度不大于柱截面较小尺寸的连接区后浇混凝土体积。
2.主要为金属材料及钢-混凝土组合材料时,按下列公式计算:Q1b =L1b/L×100%式中:Q1b──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采用金属材料及钢-混凝土组合材料部分的应用比例;L1b──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采用金属材料或钢-混凝土组合材料部分构件长度和现场对接区段长度之和;L── 所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总长度。
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定额说明(2017版)
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定额说明(2017版)装配式总说明一、《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程预算定额》(FJYD-103-2017)(以下简称本定额),依据《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01(01)-2016)、《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程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补充定额》(闽建价[2015]18号文)等,并结合福建省实际编制。
二、本定额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的装配式建筑工程。
三、本定额的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预制构件混凝土集中拌制、金属结构构件按工厂制作生产的方式进行编制,制作定额及预制构件混凝土集中拌制中仅包括工厂制作生产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计算构件不含税出厂价时还应计取工厂综合费(含管理费、利润,不含税金),其中:1.预制构件的材料价格执行工厂所在地的材料信息价,对工厂地点的考虑在编制预算时可按距离工程所在地最近的工厂。
2.工厂综合费以制作定额的人工费、不含税机械费之和为基数,工厂综合费率如下表,各地市站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调整综合费费率。
3.套用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金属构件现场安装定额时,应当将工厂制作生产的预制构件不含税出厂价(不含运输费)计入现场安装定额的组成材料中并计取相应费税。
四、本定额未编列的项目,除本定额另有规定外按《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101-2017)(以下简称《建筑定额》)执行;本定额总说明的其他内容,同《建筑定额》的总说明。
其中:1.采用混凝土预制构件的装配式建筑工程,加压水泵台班增加费按《建筑定额》相关规定计算并乘以系数(1-预制率)。
2.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预制率达15%以上(含15%)时,现场后浇部分的钢筋混凝土项目套用《建筑定额》时按下列规定执行:(1)地下室模板,按单独地下室(无上部结构)的规定计算;(2)±0.000以上后浇部分的钢筋,预制率15%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预制率50%及以上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预制率在15%-50%之间的按插入法计算;(3)±0.000以上砂浆抹灰,预制率50%以上(含50%)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修补工程量不另计算;(4)预制率指的是工业化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中,预制构件部分的混凝土用量占对应部分混凝土总用量的体积比。
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
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装配式建筑是指在工厂或现场生产建筑构件,然后将其运输至现场进行组装和安装的一种建筑方法。
其中,装配率是指建筑的构件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比例。
计算装配率的细则如下:1. 计算方式:装配率 = 装配式建筑构件的总重量 / 建筑的总重量。
可以根据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计算装配率的方式,比如可以按照构件的数量、面积或体积进行计算。
2. 总重量的确定:建筑的总重量包括所有构件的重量以及其他结构材料的重量。
需要根据建筑设计图纸或施工方案,确定每个构件的重量,并加总得到建筑的总重量。
3. 装配式建筑构件的确定:装配式建筑构件包括墙板、楼板、梁柱等。
需要根据具体的建筑项目确定使用哪些构件进行装配式建造。
4. 装配式建筑构件的重量确定:根据装配式建筑构件的设计图纸或产品规格,确定每个构件的重量。
可以通过施工单位提供的构件重量数据或实测得到。
5. 特殊构件的处理:如果建筑中包含一些特殊构件,比如玻璃幕墙、钢结构等,可以将这些构件单独计算装配率,或者根据实际情况将其纳入建筑的总重量进行计算。
6. 装配率的解读:装配率可以反映一个建筑项目的装配式建造水平。
如果装配率较高,说明建筑采用了较多的装配式建造构件,具有较高的装配率。
相反,如果装配率较低,说明建筑中采用了较少的装配式建造构件,装配率较低。
需要注意的是,装配率只是评估一个建筑项目的装配式建造水平的一个指标,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比如施工工期、成本、质量等。
此外,装配率的计算也需要根据具体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是建筑行业追求高效、环保、节能的必然选择。
装配式建筑可以将建筑构件在工厂进行标准化、集成化生产,然后运输到施工现场进行组装,大大缩短了施工周期,提高了施工效率。
同时,装配式建筑减少了施工现场的噪音、污染和废弃物产生,对环境友好。
在装配式建筑中,装配率是一个重要的指标,它能够反映建筑中采用装配式构件的比例。
装配率的计算细则可以帮助工程管理者和设计团队评估装配式建筑的程度,并调整设计和施工策略,以更好地满足项目的要求。
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
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装配式建筑评分表- 1 -- 2 -Q 3d 竖向管线与墙体分离 50%≤比例≤70% 1-3* Q 3e水平管线与楼板和湿作 业楼面垫层分离50%≤比例≤70%1-3* 鼓励项 Q 5 (10 分)绿色建筑与绿色建材应用1-3 Q 5a采用高精度模板或免拆 模板技术比例≥85%2 标准化设计1.5 BIM 技术与信息化管理应用 1-2 工程总承包(EPC)管理模式1.5注:1、表中带“*”项的分值采用“内插法”计算,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 1 位; 2、Q 2b1 与 Q 2b2 二者仅能取其一。
装配率(P )计算公式装配率(P )根据《XX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表》(附件1)中评价项分值按下式计算 :式中:P--装配率;Q1--主体结构指标实际得分值; Q2--围护墙和内隔墙指标实际得分值;Q3--装修和设备管线指标实际得分值;Q4--Q1、Q2、Q3 中缺少的评价项分值总和;Q5—鼓励项实际得分值。
装配式建筑应同时满足各评价项的最低分值要求,分值评价按《装配率计算要求》(附件3)执行。
装配率计算要求一、装配率计算及确定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在设计阶段由设计单位进行装配率预评价计算;第二阶段,项目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进行复评价并确定装配率。
预评价结果不满足装配率的相关要求,项目可结合预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不足,通过调整或优化设计方案使其满足要求。
复评价在项目竣工验收前,由工程建设单位组织专家组进行,不符合要求不得验收。
二、装配率计算有关要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应以单体建筑作为单元,并应符合- 3 -下列规定:1.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
2.建筑由主楼和群房组成时,在建筑主楼投影平面外的裙房部分、主楼部分的室内地坪(±0.000)以下部分、屋面结构层及以上部分可不列入计算范围。
3.单体建筑的层数不大于3层,且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500㎡时,可由多个单体建筑组成建筑组团作为单元。
2017版福建定额说明(装配式建筑工程)
17版福建定额说明(装配式建筑工程)总说明一、《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程预算定额》(FJYD-103-2017)(以下简称本定额),依据《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01(01)-20 16)、《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程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补充定额》(闽建价[201 5]18号文)等,并结合福建省实际编制。
二、本定额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的装配式建筑工程。
三、本定额的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预制构件混凝土集中拌制、金属结构构件按工厂制作生产的方式进行编制,制作定额及预制构件混凝土集中拌制中仅包括工厂制作生产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计算构件不含税出厂价时还应计取工厂综合费(含管理费、利润,不含税金),其中:1.预制构件的材料价格执行工厂所在地的材料信息价,对工厂地点的考虑在编制预算时可按距离工程所在地最近的工厂。
2.工厂综合费以制作定额的人工费、不含税机械费之和为基数,工厂综合费率如下表,各地市站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调整综合费费率。
3.套用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金属构件现场安装定额时,应当将工厂制作生产的预制构件不含税出厂价(不含运输费)计入现场安装定额的组成材料中并计取相应费税。
四、本定额未编列的项目,除本定额另有规定外按《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101-2017)(以下简称《建筑定额》)执行;本定额总说明的其他内容,同《建筑定额》的总说明。
其中:1.采用混凝土预制构件的装配式建筑工程,加压水泵台班增加费按《建筑定额》相关规定计算并乘以系数(1-预制率)。
2.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预制率达15%以上(含15%)时,现场后浇部分的钢筋混凝土项目套用《建筑定额》时按下列规定执行:(1)地下室模板,按单独地下室(无上部结构)的规定计算;(2)±0.000以上后浇部分的钢筋,预制率15%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预制率50%及以上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预制率在15%-50%之间的按插入法计算;(3)±0.000以上砂浆抹灰,预制率50%以上(含50%)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修补工程量不另计算;(4)预制率指的是工业化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中,预制构件部分的混凝土用量占对应部分混凝土总用量的体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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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一、一般规定(一)装配式建筑评价应以单体建筑作为评价单元,并符合下列规定:1.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2.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单体建筑分别进行评价;3.单体建筑的层数不大于3 层,且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时,可由多个单体建筑组成建筑组团作为评价单元;4.单体建筑评价范围为首层建筑地面(有地下室的为顶板建筑面层)以上的全部楼层。
独立地下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地下立体停车场、地下运动场所,符合装配式建筑计算规则的,可以按照单体建筑实施评价。
(二)装配式建筑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主体结构部分的分值不低于30 分;2.围护墙和内隔墙部分的分值不低于10 分;3.技术创新的分值不低于5 分;4.装配率不低于50%。
(三)装配式建筑评价等级划分为一星、二星、三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装配率为60%~75%时,评价为一星装配式建筑;2.装配率为76%~90%时,评价为二星装配式建筑;3.装配率为91%及以上时,评价为三星装配式建筑。
二、装配率计算(一)装配率应根据表 1 中的评分项分值按下式计算:P =Q1+Q2+Q3+Q4 ⨯100%100式中:P──装配率;Q1──主体结构指标实际得分值;Q2──围护墙和内隔墙指标实际得分值;Q3──装修和设备管线指标实际得分值;Q4──技术创新指标实际得分值。
装配率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至1%。
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表位。
2.装配式模板,是指采用铝模板、钢模板、塑料模板等工厂生产的部品部件,在工地现场快速组装,可显著提高混凝土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的模板系统。
需提供装配式模板的配模图纸方可得分。
3.非砌筑墙体包括采用各种中大型板材、幕墙、木骨架或轻钢龙骨复合墙体等,满足工厂生产、现场干法安装施工的要求。
非砌筑墙体需提供深化设计图纸方可得分。
4.围护墙与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强调围护墙系统集成性。
从设计阶段实施一体化集成设计,实现多功能一体的围护墙系统,满足结构、保温、隔热、装饰要求。
5.满足JG/T184 要求的住宅整体厨房以及JG/T183 要求的住宅整体卫浴间,其墙面、顶面和地面中干法施工的应用比例视为大于90%。
6.若已计算混凝土外挂墙板得分值,则不再重复计算围护墙得分。
7.若已计算内隔墙与管线、装修一体化得分值,则不再重复计算内隔墙与装修一体化、内隔墙与管线一体化得分。
8.同一工程项目中有两个以上单体建筑同时进行装配式建筑评价时,可按工程项目轮廓尺寸相同的预制混凝土构件总数量计算各单体建筑的部品部件通用化得分。
(一)混凝土外挂墙板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列公式计算:Q1a=A1a/A w1×100%式中:Q1a──混凝土外挂墙板的应用比例;A1a──各楼层混凝土外挂墙板的外表面积之和,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A w1──各楼层非承重围护墙外表面积总面积,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二)梁、板、楼梯、空调板等其他水平构件中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Q1b=A1b/A1×100%式中:Q1b──梁、板、楼梯、空调板等构件中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A1b──各楼层中预制装配板、楼梯、空调板等构件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A1──各楼层建筑外轮廓面积之和。
其中:1.预制装配式楼板、屋面板的水平投影面积可包括:(1)预制装配式叠合楼板、屋面板的水平投影面积;(2)预制板间宽度不大于300mm 的水平后浇混凝土带面积;(3)钢结构中的金属楼承板和屋面板、木楼盖和屋盖及其他在施工现场免支模的楼盖和屋盖的水平投影面积。
2.预制混凝土梁的计算水平投影面积=梁实际投影面积× 放大系数。
放大系数按下列规定取值:梁预制高度H≤0.35m 时,取1.2;梁预制高度0.35<H≤0.5 时,取1.5梁预制高度H>0.5m 时,取2。
3.电梯井道、采光井等建筑洞口、线脚(条)面积可在A1中扣除。
(三)现浇混凝土结构的柱、承重墙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施工中采用装配式模板时,其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Q1c=V1c/V×100%式中:Q1c──柱、承重墙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施工中装配式模板的应用比例;V1c──柱、承重墙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施工中采用装配式模板的现浇混凝土体积之和;V──柱、承重墙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混凝土总体积。
(四)非承重围护墙中非砌筑墙体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列公式计算:Q2a=A2a/A w1×100%式中:Q2a──非承重围护墙中非砌筑墙体的应用比例;A2a──各楼层非承重围护墙中非砌筑墙体的外表面积之和,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五)围护墙采用墙体、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列公式计算:Q2b=A2b/A w2×100%式中:Q2b──围护墙采用墙体、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的应用比例;A2b──各楼层围护墙采用墙体与保温、隔热或者装饰一体化的墙面外表面积之和,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A w2──各楼层围护墙外表面积总面积,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六)内隔墙中非砌筑墙体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列公式计算:Q2c=A2c/A w3×100%式中:Q2c──内隔墙中非砌筑墙体的应用比例;A2c──各楼层内隔墙中非砌筑墙体的墙面面积之和,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A w3──各楼层内隔墙墙面总面积,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七)内隔墙采用墙体、管线、装修一体化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列规定计算:1.内隔墙与管线、装修一体化时,应用比例按下式计算:Q2d=A2d/A w3×100%式中:Q2d──内隔墙与管线、装修一体化的应用比例;A2d──各楼层内隔墙采用内隔墙与管线、装修一体化的墙面面积之和,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2.内隔墙与装修一体化时,应用比例可按下式计算:Q2e=A2e/A w3×100%式中:Q2e──内隔墙与装修一体化的应用比例;A2e──各楼层内隔墙采用墙体与装修一体化的墙面面积之和,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3.内隔墙与管线一体化时,应用比例可按下式计算:Q2f=A2f/A w3×100%式中:Q2f──内隔墙与管线一体化的应用比例;A2f──各楼层内隔墙采用墙体与管线一体化的墙面面积之和,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八)装配式建筑宜采用全装修,宜采用装配化装修。
全装修应满足下列要求:建筑功能空间的固定面装修和设备设施安装全部完成,达到建筑使用功能和性能的基本要求。
其中,对于教育、医疗等建筑类型,在设计阶段即可明确建筑功能空间在使用和性能方面的要求和标准,其所有区域均视为可装修区域。
(九)干式工法楼地面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列公式计算:Q3a=A3a/A×100%式中:Q3a──干式工法楼地面的应用比例;A3a──各楼层采用干式工法楼面、地面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A──各楼层建筑平面总面积。
(十)集成厨房的橱柜和厨房设备等应全部安装到位,墙面、顶面和地面中干式工法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列公式计算:Q3b=A3b/A k×100%式中:Q3b──集成厨房干式工法的应用比例;A3b──各楼层厨房墙面、顶面和地面采用干式工法面积之和;A k──各楼层厨房的墙面、顶面和地面的总面积。
(十一)集成卫生间的洁具设备等应全部安装到位,墙面、顶面和地面中干式工法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列公式计算:Q3c=A3c/A b×100%式中:Q3c──集成卫生间干式工法的应用比例;A3c──各楼层卫生间墙面、顶面和地面采用干式工法面积之和;A b──各楼层卫生间的墙面、顶面和地面的总面积。
(十二)管线分离的比例应按下列公式计算:Q3d=L3d/L g×100%式中:Q3d──管线分离比例;L3d──各楼层管线分离的长度,包括裸露于室内空间以及敷设在地面架空层、非承重墙体空腔和吊顶内的电气、给水排水和采暖管线长度之和;L g──各楼层电气、给水排水和采暖管线的总长度。
考虑到工程实际需要,纳入管线分离比例计算的管线专业包括电气(强电、弱电、通信等)、给水排水和采暖等专业。
对于裸露于室内空间以及敷设在地面架空层、非承重墙体空腔和吊顶内的管线应评价为管线分离;而对于埋置在结构构件内部(不含横穿)或敷设在湿作业地面垫层内的管线应评价为管线未分离。
(十三)BIM 技术应用1.设计阶段应用BIM 技术进行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并能提供BIM 模型物料清单以及下列材料的,可分别计算评价分值:(1)提供符合国家《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相关要求,建模细度达到LOD3.0 的全专业BIM 模型,得1 分;(2)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提供满足钢筋碰撞检查要求的预制构件BIM 模型及碰撞检查报告,其他装配式结构提供包含详细节点设计的BIM 模型及碰撞检查报告,得 2 分。
BIM 设计成果需提交IFC 格式文件供评审。
2.设计阶段应用BIM 技术,且施工阶段应用BIM 技术实施装配式建筑建造管理,并能提供下列符合国家《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相关要求,建模细度达到LOD4.0 的下列材料的,可分别计算评价分值:1)提供与装配式主体结构评价得分项相关的预制构件深化设计BIM 模型,得 2 分;2)提供与装配式围护墙与内隔墙、装饰装修和设备管线评价得分项相关的深化设计BIM 模型,得1 分。
BIM 设计成果需提交IFC 格式文件供评审。
(十四)可追溯管理系统。
设计及施工阶段均应用BIM 技术,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的,可计算评价分值:(1)生产厂家能提供产品编码方案、生产信息化系统使用说明与管理方案、编码物料清单。
未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的不得分。
(2)施工单位能提供基于产品编码物料清单的安装方案、进场验收文件、现场隐蔽验收记录及相应的视频资料。
(十五)项目组织方式。
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可计算评价分值。
(十六)标准化外窗应用。
采用符合《福建省民用建筑外窗工程技术规范》规定的标准化外窗,设计阶段预评价时,提供深化设计图纸及BIM 模型;施工阶段评价时,提供检测单位出具的进场复验检测报告、型式检验报告,可计算评价分值。
(十七)装配式混凝土路面、路缘石、围墙、检查井。
项目红线范围内,采用符合《福建省市政小型构件、在建工地临时地面和临时围墙标准图集》要求的装配式混凝土路面、围墙、路缘石、检查井,其应用比例分别达到70%及以上,可计算评价分值。
应用比例计算方法:装配式混凝土路面以装配式路面中心线长度与全部路面中心线长度的占比;装配式路缘石、围墙以装配式路缘石、围墙长度与路缘石、围墙总长度的占比;装配式检查井以装配式检查井个数与检查井总数的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