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古代汉语“以……为……”的意义和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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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古代汉语“以……为……”的意义和用法
古代汉语中的“以……为……”格式,使用范围比较广泛,“以”和“为”更是一个使用频率很高的兼类词。各家古汉语词典、古汉语语法以及古汉语虚词字典、词典对“以为”“以……为……”有不同解释和不同层面的分类。本文就“以为”“以……为……”的意义和用法做一浅析,以求教于方家。
“以”和“为”在古汉语中是生命力极强的两个具有独立意义的词,为了分析“以为”“以……为……”的意义和用法,很有必要对“以”和“为”的本义和引申义及其基本用法作一具体分析。
“以”是古汉语中使用频率很高的一个词。《说文解字》:“以,用也。”《辞源》、《王力古汉语字典》的第一个义项都译为“动词,用”,这说明“以”的本义是“用”,作动词。例如:今方来,吾欲辱之,何以也?(《晏子春秋·晏子使楚》)其中的“以”就作“用”解。动词“以”又引申为“认为”“以为”。由于语言的发展变化,“以”的动词意义逐渐弱化,并最终变成一个介词。由动词义引申为介词“把”“拿”等义。后来又用作连词、代词、副词、助词、名词、语气词,在先秦已有用例,后沿用于文言中。
“以”的应用范围广泛,表意也较复杂,可作连词、副词、代词、名词、语气词、介词。
作介词是“以”最常见的用法。“以”作介词和它的宾语一起用于动词前后,表示与动作行为有关的种种关系。情况也比较复杂,常见有以下六种用法:
a.引进动作、行为的工具、凭借、身份、计算单位等。“以”及其宾语可在动词前也可在动词后。可译为“用”“凭借”“按照”“拿”“根据”等。此义是介词“以”的基本义,其它的意义都是从这引申派生出来的。例如:
(1)不用,则以纸帖之。(《活板》)
(2)今以蒋氏现之,犹信。(《捕蛇者说》)
用”以”引进“帖”的工具“纸”,“以”译为“用”。例(2)介词“以”引进“观”的凭借“蒋氏”(的遭遇),可译为“根据”。
b.引进动作施行的原因。作“因为”“由于”解释。例如:
(1)而吾以捕蛇独存。(《捕蛇者说》)
(2)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岳阳楼记》)
例(1)“以”引进“存”的原因——“捕蛇”,“以”译为“由于”。例(2)“喜”“悲”
的原因是“物”“已”,“以”可译作“因为”。
c.引进动作、行为涉及的对象,可译为“把”“用”等或不译出。例如:
(1)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出师表》)
(2)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扁鹊见蔡桓公》)
例(1)是“把大事寄托给我”;例(2)“以”的宾语省略,可译为“把(治好“病”)作为(自己的)功劳。
d.介绍动作施行的时间。可译为“在”“从”等。例如
汝殁以六月二日。(《韩昌黎集·祭十二郎文》)
e.“以”的宾语经常在“以”前,如果“以”的宾语是疑问代词“何”“胡”“谁”等,或宾语是代词“是”多在“以”前,也有在后的。如:
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逊以出之,信以成之。(《论语·卫灵公》)
f.介词“以”的宾语常常不出现。如:
客行之,以说吴王。(《庄子·逍遥游》)
“为”在《王力古汉语字典》中有四个义项,它们分别是:①作,造作。引申为变成,成为,又引申为当作。又可引申为算作。②略等于“是”。孟子公孙丑上“尔为尔,我为我。”③介词“被”④连词,如果。由此得出“为”的基本用法:用作动词。汉代以前,少数的判断句里“为”字联系句子的主语和谓语,它不表示动作、行为,在句子里只表示一种判断、联系的作用,这种“为”字可以译为现代汉语的“是”。
“以”在《辞源》的第三个义项和《王力古汉语字典》第的四个义项都解释为“以为”“认为”。这也说明“以”和“为”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古汉语中“以”常和“为”组成“以……为……”的格式,并且在这种格式中“以”的宾语经常省略,缩略为“以为”,成为“以……为……”的缩略式。后来,“以为”慢慢演变为一个动词,具有“认为”之意。当然“以为”的连用与“以”释为“以为”“认为”有着本质的区别(这里不再赘述),但能说明“以”和“为”有着内在的联系。如:齐曰“必以长安君为质,兵乃出。”(《战国策》)“以”后是名词“长安君”,因此“以”不可能作连词、代词、副词、助词、名词、语气词,只能作动词或介词。根据语境,“以”作介词,可释为“把”“为”。后是名词,“为”只能作动词,可释为“当作”。又如:“以天下之美为尽在己。”根据语法意义和语境,可释为:认为天下的美是在自己这儿。又如:“满座宾客无不伸颈、侧目、微笑、默叹,以为(认为)妙绝。”“以为”是“以之为”的省略式,“以为”释为“认为”。
由以上分析可知:在“以……为……”格式中,“以”既可能作动词,又可能作介词。如果“以”作介词是“把”“拿”“任命”的意思,“为”作动词,译为“当作”“作为”,这个格式就为“把(用)……当作(作为)”“任命……为……”或“拿……当……”等。如果“以”是动词,“以……为……”译为“认为”,则“认为……是……”是“以……为……”的缩略式,“以为”释为“认为”。
下面从语法意义和语用关系上进一步分析“以”释为介词和释为动词的意义和用法的区别以及“以……为……“的使用情况。
(一)“以……为……”“以为”中“以”为介词
1.“以”引进的宾语是物件或时间等对象时,表示“把”“用”之意,动词“为”表示“作为”等意思。如:
与孟孙以壬辰为期(《左传·定公八年》)
2.“以”引进的宾语是人时,表示“把”“任用”等意思,“为”有“作为”“担任”等意思,“为”后大多是表职位、身份的普通名词。“以……为……”可释为“把(用)……作为(作成)……”之意。如:
晋献公欲以骊姬夫人。
有时“以“的宾语省略,如:
“威王问兵法,遂以为师。”(《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介词“以为”式主要表示客观事实或实际做法,也就是表示施动者的实际行动。介词引进与动作有关的事物或人。语法形式为“把……当作(作为)”,语法结构可理解为“介词+为+名词性词语”。
(二)“以……为……”“以为”中“以”为动词
“以”可释为“认为”“以为”,和动词“为”配合组成含意谓义的动宾结构“以……为”(其中“……为……”是主谓词组作宾语)表示主观上把什么当作什么。可译为“认为……是……”“把——看作”的句式。如:
君子以义为上。
以天下之美尽在己。
“以”相当于兼语式中的前一个动语,“以”的宾语为兼语,“为”是兼语后的动词。这是一种兼语句,“以……为……”表示“认为……是……”一类的意思,它不是表示施动者的具体行动,而是表达人的某种主观看法。动词“为”有系词的性质,它后面的成分可视为表语。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类句式中,“以”的宾语比较多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