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有关知识点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本国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 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 可以享有优先权。
3.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 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 为一件申请提出。
(四)优先权原则
1.国际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 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 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 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 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 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 享有优先权。
3.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区别
(1)两者的专利性要求不同。较之发明专利而言, 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水平较低。
(2)两者的保护范围不同。获得发明专利保护的可 以是产品发明、方法发明,也可以是改进发明。 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范围仅限于对产品的形状、 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 案。
(3)两者的申请审批程序不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手续比较简便,只需初步审查,不进行实质审查。 而对发明专利申请既要经初步审查,还要经过公 开和实质审查方可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
专利权
专利法律关系的主体
第一节 概述
一、发明人 发明人的条件:第一,发明人必须
是直接参加发明创造活动的人;第二, 发明人必须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 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
二、申请人
1.申请人是指依法享有就某项发明创造向国 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的自然人、法 人或其他组织。专利申请人依法向国家提出专 利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获得专利权从而成 为专利权人。
体共有人共同所有。
三、职务发明创造
(一)职务发明创造的确认 职务发明是指发明创造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
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具体包括: (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 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2.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 件是指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 (二)职务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 1.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和取得的专利权
归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的单位。
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 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 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 约定的,从其约定。
3.发明人和设计人享有在专利申请文件 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并获得奖励和 报酬的权利。可享受荣誉和精神奖励。
所创造出的具有积极意义并表现为技术形式的新 的智力成果。 2.发明应当具有以下特征: (1)发明中应当包含创新 (2)发明必须利用自然规律 (3)发明是具体的技术性方案。
二、发明的分类
(1)产品发明:产品发明是指通过智力劳动创造 的,能以有形形式表现的各种制成品或产品。 (2)方法发明:方法发明是指把一种物品或者物 质改变成另一种状态或另一种物品或物质所利用 的手段和步骤的发明。
利权所专需履行的众多法定手续都必须依法以 书面形式办理。
(二)先申请原则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 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三)单一性原则
1.又称一申请一发明原则,它是指一件 专利申请只能限于一项发明创造。
2.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 提出。
第二节 实用新型
一、实用新型制度 以实用为目的的产品新设计实际上是现在
的实用新型的雏形。 1891年,德国制定了第一部正式的《实用
新型保护法》。 随着时间的推移,实用新型保护制度逐渐
得到完善。
二、我国的实用新型制度
1.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 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的特征: (1)实用新型必须是一种具有形状或者构造的产品。 (2)实用新型必须具有应用性技术特征,即具有实用价 值,可以实施,并可以工业方法再现。 (3)实用新型必须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即属于一种新的 技术方案,它与现有技术方案相比具有创造性。
(4)两者的保护期限不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限 为10年,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
第三节 外观设计
一、外观设计的概念和特点 1.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
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 的新设计。 2.外观设计的特点:
(1)外观设计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2)构成外观设计的是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 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 (3)外观设计是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4)外观设计必须富有美感。
四、委托发明
1.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是指一个单位或者 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的研究、设计任 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2.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 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 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 专利权人。
专,是指人类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
2.专利权人与申请人不同,二者相分离。
三、专利权人
专利权人即指享有专利权的人。
第二节 专利权的归属
• 一、自由发明 • 自由发明的权属都归发明创作的完成人,即
发明人。 • 二、共同发明 • 共同完成发明创造的人即是共同发明人。 • 共同发明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同一发
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共同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 共同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和取得的专利权归全
二、外观设计保护制度
外观设计保护制度是在产业革命使大量工 业品进入市场后应运而生的。
就世界范围来看,保护外观设计的法定形 式有多种多样。
在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方面,采用以交存 的照片或图片为准的方式,而不像发明或 实用新型采用文字说明方式。
专利权的产生
第一节 专利的申请
一、专利申请的原则 (一)书面申请原则 专利申请的书面原则,是指申请人为获得专
3.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 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 为一件申请提出。
(四)优先权原则
1.国际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 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 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 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 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 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 享有优先权。
3.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区别
(1)两者的专利性要求不同。较之发明专利而言, 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水平较低。
(2)两者的保护范围不同。获得发明专利保护的可 以是产品发明、方法发明,也可以是改进发明。 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范围仅限于对产品的形状、 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 案。
(3)两者的申请审批程序不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手续比较简便,只需初步审查,不进行实质审查。 而对发明专利申请既要经初步审查,还要经过公 开和实质审查方可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
专利权
专利法律关系的主体
第一节 概述
一、发明人 发明人的条件:第一,发明人必须
是直接参加发明创造活动的人;第二, 发明人必须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 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
二、申请人
1.申请人是指依法享有就某项发明创造向国 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的自然人、法 人或其他组织。专利申请人依法向国家提出专 利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获得专利权从而成 为专利权人。
体共有人共同所有。
三、职务发明创造
(一)职务发明创造的确认 职务发明是指发明创造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
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具体包括: (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 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2.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 件是指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 (二)职务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 1.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和取得的专利权
归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的单位。
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 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 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 约定的,从其约定。
3.发明人和设计人享有在专利申请文件 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并获得奖励和 报酬的权利。可享受荣誉和精神奖励。
所创造出的具有积极意义并表现为技术形式的新 的智力成果。 2.发明应当具有以下特征: (1)发明中应当包含创新 (2)发明必须利用自然规律 (3)发明是具体的技术性方案。
二、发明的分类
(1)产品发明:产品发明是指通过智力劳动创造 的,能以有形形式表现的各种制成品或产品。 (2)方法发明:方法发明是指把一种物品或者物 质改变成另一种状态或另一种物品或物质所利用 的手段和步骤的发明。
利权所专需履行的众多法定手续都必须依法以 书面形式办理。
(二)先申请原则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 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三)单一性原则
1.又称一申请一发明原则,它是指一件 专利申请只能限于一项发明创造。
2.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 提出。
第二节 实用新型
一、实用新型制度 以实用为目的的产品新设计实际上是现在
的实用新型的雏形。 1891年,德国制定了第一部正式的《实用
新型保护法》。 随着时间的推移,实用新型保护制度逐渐
得到完善。
二、我国的实用新型制度
1.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 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的特征: (1)实用新型必须是一种具有形状或者构造的产品。 (2)实用新型必须具有应用性技术特征,即具有实用价 值,可以实施,并可以工业方法再现。 (3)实用新型必须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即属于一种新的 技术方案,它与现有技术方案相比具有创造性。
(4)两者的保护期限不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限 为10年,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
第三节 外观设计
一、外观设计的概念和特点 1.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
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 的新设计。 2.外观设计的特点:
(1)外观设计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2)构成外观设计的是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 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 (3)外观设计是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4)外观设计必须富有美感。
四、委托发明
1.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是指一个单位或者 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的研究、设计任 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2.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 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 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 专利权人。
专,是指人类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
2.专利权人与申请人不同,二者相分离。
三、专利权人
专利权人即指享有专利权的人。
第二节 专利权的归属
• 一、自由发明 • 自由发明的权属都归发明创作的完成人,即
发明人。 • 二、共同发明 • 共同完成发明创造的人即是共同发明人。 • 共同发明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同一发
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共同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 共同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和取得的专利权归全
二、外观设计保护制度
外观设计保护制度是在产业革命使大量工 业品进入市场后应运而生的。
就世界范围来看,保护外观设计的法定形 式有多种多样。
在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方面,采用以交存 的照片或图片为准的方式,而不像发明或 实用新型采用文字说明方式。
专利权的产生
第一节 专利的申请
一、专利申请的原则 (一)书面申请原则 专利申请的书面原则,是指申请人为获得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