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实务》-讲义08第八章 政府会计基础(OK)【精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9年全国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

第八章政府会计基础★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属于非重点章节,难度不大,历年考试分值也不高。主要以客观题为主。侧重于考察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因此,在复习时,掌握教材上的基本知识就可以了。

近三年考题题型题量

题型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合计年份

2018年2题3分1题2分1题1分—6分

2017年1题1.5分1题2分—— 3.5分

2016年1题1.5分1题2分2题2分— 5.5分

第一节政府会计概述

第二节政府单位会计核算

第一节政府会计概述★

关键考点:

1.政府会计核算模式: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

2.政府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3.政府会计要素及其确认与计量:政府财务会计要素、政府预算会计要素。

4.政府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

一、政府会计改革的背景和目标

政府会计是会计体系的重要分支,它是运用会计专门方法对政府及其组成主体(包括政府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等)的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含运行成本)、现金流量、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全面核算、监督和报告。

我国目前的政府财政报告制度实行以收付实现制政府会计核算为基础的决算报告制度,包括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仅实行决算报告制度,无法科学、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资产负债和成本费用,因此,必须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建立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收入费用、运行成本、现金流量等财务信息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二、政府会计标准体系

我国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由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和政府会计制度等组成。

(一)政府会计基本准则

政府会计基本准则用于规范政府会计目标、政府会计主体、政府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政府会计核算基础,以及政府会计要素定义、确认和计量原则、列报要求等原则事项。

(二)政府会计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

政府会计具体准则依据基本准则制定,用于规范政府发生的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处理原则,详细规定经济业务或事项引起的会计要素变动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用指南是对具体准则的实际应用作出的操作性规定。

(三)政府会计制度

政府会计制度依据基本准则制定,主要规定政府会计科目及账务处理、报表体系及编制说明等。按照政府会计主体不同,政府会计制度主要由政府财政会计制度和政府单位会计制度组成。

政府会计主体主要包括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军队、已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单位和执行《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其会计核算不适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三、政府会计核算模式

政府会计核算应当实现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全面、清晰反映政府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为开展政府信用评级、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改进政府绩效监督考核、防范财政风险等提供支持,促进政府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和财政可持续发展。

(一)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适度分离

1.“双功能”

政府会计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构成。预算会计主要反映和监督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财务会计主要反映和监督政府会计主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现金流量等。

2.“双基础”

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

3.“双报告”

政府会计主体应当编制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政府决算报告的编制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预算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主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财务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

(二)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适度相互衔接

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行政事业单位,对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仅需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2018·单选题】《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确立了“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的政府会计核算体系,其中“双报告”指的是()。

A.预算报告和财务报告

B.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

C.绩效报告和预算报告

D.预算报告和决算报告

【答案】B

【2018·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关于政府会计核算体系的表述正确的有()。

A.政府会计主体应当编制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

B.政府会计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构成

C.政府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D.政府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

【答案】ABCD

四、政府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政府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包括可靠性、全面性、相关性、及时性、可比性、可理解性和实质重于形式。

(一)可靠性

政府会计主体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二)全面性

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将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统一纳入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能够全面反映政府会计主体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运行情况、现金流量等。

(三)相关性

政府会计主体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反映政府会计主体公共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以及报告使用者决策或者监督、管理的需要相关,有助于报告使用者对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四)及时性

政府会计主体对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提前或者延后。会计信息的价值在于帮助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具有时效性。

(五)可比性

政府会计主体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同一政府会计主体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将变更的内容、理由及其影响在附注中予以说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