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中村改造的主要模式及部分城市的具体做法
城中村改造可以采用的模式案例
城中村改造可以采用的模式案例
城中村改造可以采用多种模式,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模式案例:
1. 政府主导模式:政府作为改造主体,负责制定改造规划和政策,通过拆迁、安置、补偿等方式实现城中村改造。
这种模式的优点是有利于政府控制改造进程,实现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的统一管理,缺点是投资巨大,容易引发社会矛盾。
2. 市场开发模式:由房地产开发商作为改造主体,通过招拍挂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和改造。
这种模式的优点是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改造,减轻政府负担,缺点是可能存在土地投机、房价上涨等问题。
3. 社区自主模式:在城中村改造中,由社区居民自发组织起来,通过民主协商、自筹资金等方式实现改造。
这种模式的优点是有利于发挥居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区融合和自治,缺点是组织难度大,需要具备一定的社区基础和条件。
4. 综合整治模式:对城中村进行整体规划,通过环境改善、设施完善等方式提升城中村的品质和形象。
这种模式的优点是有利于改善城中村环境和居住条件,缺点是投资较大,需要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参与。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城中村改造模式案例,不同的城市和地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改造模式。
城中村改造的基本模式
城中村改造的基本模式城中村改造的基本模式:一是由政府主导,主要是指政府完成前期土地开发,然后采取市场化的招标拍卖方式。
这种方式由于前期拆迁安置成本高,政府难以做到资金的平衡,政府财政资金有限,难以大规模开展此类土地的开发。
此外,政府易采用行政手段干涉拆迁安置,因而损害村民的利益,往往引起村民的对抗。
二是村民在政府指导与支持下,自筹资金,自行完成改造。
这种模式政府支持力度比较大(比如在基础设施、公建设施及资金等方面),适用于村集体及村民筹资能力强,村规模较小的情况。
三是开发商主导的开发模式,开发商资金雄厚,开发经验丰富,既可以缓解政府资金的局限性,使财政资金可以投入到更多的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上,又可以避免行政力量的介入,减少社会问题。
这种模式已成为当前改造的主要模式,投资的开发商将会成为城中村改造的主力军。
部分地区城中村拆迁改造的经验做法(摘编)西安市碑林区:该区3年完成了16个城中村的拆迁工作,曾经实现12天同时拆完两个村的西安最快拆迁记录,成功创造了西安市城中村拆迁的“碑林模式”,吸引国家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专家和全国众多省市单位竞相考察学习。
现将该区的一些经验做法简要摘编如下:(一)城中村改造原则1、政府主导、科学规划。
该区始终注重把握城中村改造的主动权,重点把好规划关、政策关和监督关。
保障改造规划的实施,保证法规政策的严肃性和统一性,维护改造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消除以往开发商独自开发的诸多弊端,搭建投资商和被拆迁人之间的桥梁,政府的公信力得到了双方的充分信任。
2、市场运作、企业参与。
该区始终立足全区经济发展大局,以区位优势为依托,对全区所有城中村改造项目进行精心策划和包装。
对每一个城中村都制定了综合改造规划方案,做到了整个拆迁改造工作高起点、准定位、细策划、精包装。
在此基础上积极招商引资,进行市场化运作。
投资商、村居民和政府三方协作,投资商和村居民作为利益载体,政府作为保障,三方按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力义务,使整个拆迁改造工作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城中村改造的主要经验做法
1、城中村改造的主要经验做法:(一)坚持科学编制规划本着“合理布局、集约用地”的原则,制订了科学详细的“城中村”改造规划。
规划围绕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发展,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要求,突出了晋城市的文化特色和生态优势这一目标,通过城中村改造进一步彰显晋城市绿色公园城市特色。
(二)坚持依法、和谐拆迁安置按照“稳妥拆迁、有序拆迁、和谐拆迁”的原则,提出拆迁安置工作要做到“统一指挥、依法拆迁、严格标准、加快进度”。
对协议签订、资金补偿、等各个环节,实行阳光操作,坚持透明公开,力求以公开求公正、以公正得人心,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设置举报电话、村民咨询和上访接待站,组织人员24小时值班,及时解决拆迁中村民反映的各种问题,化解矛盾,确保拆迁工作和谐、顺利进行。
(三)建立工作机制为确保城中村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区委、区政府把这项工作摆上了重要位置。
一是加强领导。
成立了城中村改造指挥部,抽调1名县级干部参与城中村改造小组,分包项目,分工负责。
二是明确责任。
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城中村改造相关工作的复核、审批、考核、督导等;明确各乡镇主要领导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区范围内城中村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改造方案的申报、拆迁安置的组织实施。
三是完善制度。
坚持每天召开指挥长办公会、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建立改造方案联合会审、信访举报、监督检查等制度,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改造工作“不断档”、“不夹生”,为各项工作推进提供机制保障。
(四)提高群众和开发企业双方积极性利用多种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从兑换面积的单价、居住房屋的性质、周边环境的改善、经济收入的增加等方面,帮村民算“拆迁补偿、拆迁安置”经济账和“环境改善帐”,算“大帐”、算“长远帐”,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拆迁为他们带来的好处和利益,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对开发企业,我们及时研究出台优惠政策,保障其在城中村改造中有合理的利润空间。
城中村改造的基本模式
五、广州市白云区城中村拆迁改造的主要做法
(一)改造与市政道路建设相结合。在“城中村”里规划出若干条交通干道,象切豆腐块一 样,把“城中村”分割成若干小块。以市政道路的建设推动“城中村”的改造。凡是在规划 路上的建筑一律拆除,同时给农民一定的补偿;“城中村”也不是全拆,依靠道路分割成小 块。“化整为零”使得改造的第一步比较好解决。在高标准建设城市道路的过程中,实施市 政道路建设的“4个整治”配套工程:完善道路的下水道、建设绿化带、配套路灯及进行道路
(城中村股份合作企业自行组织改造),以及以上二者的结合(城中村股份合作企业联合房地产
商合作改造)。城中村改造资金来源为房地产商、城中村集体和村民,政府财政支持。 改造方式为重建、改建与维护相结合。拆迁补偿方式为以货币补偿为主、产权置换为辅,具体标 准一村一策。土地权属由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体制变更方面有撤村(委会)建居(委会), 村民变市民,村办企业改股份公司,村民变股东等。
三、杭州模式
杭州的城中村改造模式是由政府统筹改造城中村的一种模式。政府在改造中起着组织作用, 市政府负责城中村改造政策制定和工作考核,市规划局负责编制城中村改造的规划,区政府 统一运作、统筹平衡本区城中村改造。改造的主体为区政府,区政府享受市政府在土地运作 方面的部分权限,统一运作、统筹平衡撤村建居村的全部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后由政
两边建筑物立面整饰工作。
(二)改造与发展相结合。在改造中,白云区相继改建、新建了一批商业用途的建筑和物业,改善
了群众日常购物环境。结合远景路畅通工程,进行远景路商业街规划,计划建设成为可媲美北京路 的商业步行街。白云区还利用新建道路两边的空地或拆迁后的闲置空地,在不违反城市规划和经规 划报建批准的前提下,帮助、支持集体经济组织或原居民投资建设高档次的商铺或建设商业广场, 以弥补因拆迁给集体经济组织和原居民带来的经济损失。
城中村改造模式及对策
城中村改造模式及对策作者:岳培祯来源:《中国房地产业·中旬》2018年第01期摘要:城中村是城市扩展的必然产物,其土地权属的二元化导致城中村乱象丛生,其改造成为城市建设发展的必须,通过对城中改造的梳理,对其改造模式及对策深入研究,为城中村改造提供必要的做法和理论。
关键词:城中村改造;模式;对策1、东营城中村现状东营市中心城范围内共有城中村50个,常住人口21148户、62822人,房屋178166间、建筑面积396万平方米,房屋占地面积29203亩。
其大多数房屋为建成二三十年以上的旧砖房、土坯房,有的明显已经成为危房。
容积率低,土地利用效率低,对当前的城市建设发展来说,是一种土地资源的巨大浪费。
随着城市与村居的交融出现了大量问题和隐患,人口杂乱,治安问题隐患重重,城乡二元土地制度导致土地使用存在诸多问题;城市规划滞后,违法违章建筑相当集中,居住环境低劣;资源浪费严重,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农民住宅翻建不能依照城市功能准确定位,屡拆屡建情况十分突出,不仅损害居民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切身利益,也严重浪费人力、物力和财力。
“城中村”拆迁改造,是城市发展过程中不容回避的一个问题,也是当前城市建设管理的一个焦点和难点。
让“城中村”尽快融入城市,实现整个城区的均衡发展。
在拆迁改造过程中,最大程度地实现、维护、发展好群众的利益。
“城中村”改造是居民自我算账、自我拆迁、自我发展,过上好日子的过程;是“城中村”在政府的各项优惠政策的扶持下,整体融入城市,共享发展成果的过程;是“城中村”群众生产、生活方式和理念变革的过程;是村居自治组织在政府领导市场引导下,民主决策,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过程。
2、改造模式城中村改造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按照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
总结近几年的改造经验,不断探索城中村改造的模式和方法。
2.1以政府为主导的模式改造采取政府主导的方式进行,其特点近似于征地拆迁,改造中政府始终处于支配地位,城中村处于服从地位,拆迁目的是为了达到城市发展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目标,政府获得拆迁后的土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优惠政策或采取直接投资的方式,易地或原地安置拆迁居民,同时为居民留足用于长期发展的建设用地。
武汉市城中村改造模式与流程-091014
四、二环内52个“城中村”中有A类村13个,B类村14个,C类村25个
B类村改造模式——土地较富余,以还建安置及货币安置等成本换 取开发用地
开发项目 获取成本
按政府认可 楼面地价 换算
还建安置 成本
货币安置 成本
武汉市城中村改造的原则和目标
四、原则 依法行政,有情操作 改制先行,改建跟进 统筹兼顾,属地管理
五、目标 促进“城中村”集体经济的管理模式转变,使其成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 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将“城中村”村民农业户口改登为城市居民户口 依法撤销村民委员会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 逐步将“城中村”中改登为城市居民户口的人员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 依法将“城中村”的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 按照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标准及要求,改善“城中村”的公共设施,建设文明社区 按照城市管理规范要求,提升城市整体功能
被征收农用地中的耕地:属于中心城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3万元/亩;其他1.5万元/亩
被征收农用地中的耕地:50元/㎡ 被征收农用地中的耕地:1.5万元/亩
被征收土地中的全部集体所有土地:耕地2000元/亩,非耕地1500元/亩
集体所有土地征地成本:住宅类0.7%、非住宅类1.1% 土地面积×0.372元/㎡ 供地底价×0.65%
武规土资发 (2006)24号
依据《武汉市城中村综合改造挂牌出让土地成本测算操作规范(试
行)》 (武城改办【2009】2号),城中村改造项目挂牌底价T=
A+(B1+B2+B3)×1.15+B4×2+B5+B6+B7+C
西安市城中村改造模式与做法
20 0 7年 , 我市 经 过 系统 调 研 和 科 学筹 划 , 提
出 了“ 一年 打 基 础 , 年 见 效 果 , 年 大 见 成 效 , 两 三 经 过 四至 五年 的不懈 努 力 , 我 市 的城 中村 改 造 使
工 作在 全 国达 到一流 水平 ” 的总体 思路 。
目, 整村 拆 除 后 , 符 合 方 案 、 在 规划 、 防 要 求 的 消 前提 下 , 可先 行 开工建 设 安置 房 。
2 科 学 决策 , 建 政 策 平 台 , 展 城 市 建 设 . 搭 拓
新途 径
房 的原则进 行 , 确保 被 拆迁 人 及 早入 住 。原 则上 整 村未 拆 除 的 ,其 他 建设 项 目不 得 开工 建设 , 只
有 这样 才 能 改变过 去 只建 新不 拆 旧, 违法 建 设屡
城 中村 是 城 市化 进程 中 出现 的新 问 行 政管 理 的交错 区又 是法 律 法规 的空 白
上就 成功 签 约 5 0个 改造 项 目,协议 资 几 点做 法 二 西 1 精心 组织 , 行 目标 责任 管理 新机 制 . 推 西 安 市 委 、 政府 将 改造 纳 入 市 、 两 级 年 市 区 度 目标 责任综 合考 评 体系 。 照“ 按 政府 主 导 , 以区 为主 ” 则 , 持 分 级 管 理 , 层 督 落 , 终 做 到 原 坚 层 始
房屋拆迁
镌 R g 破 e
西 市 中 改 模 与 法 安 城 村 造 式 做
王雅 丽 西安 市城 市房屋 拆 迁 安置管 理办 公室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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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安市 城 中村 改造 的模式 与做 法
禁 不止 的局面 , 保 改造 规 范进 行 。为 确 保村 民 确
长沙 城中村改造 经验做法 案例
长沙城中村改造经验做法案例长沙是中国湖南省的省会,也是一座历史悠久且发展迅速的城市。
长沙的城中村改造经验做法及案例是很多其他城市可以学习的,下面将从三个方面介绍长沙的城中村改造经验。
首先,长沙城中村改造注重规划和设计。
长沙在城中村改造中采用了“功能疏解、地上地下综合设计、外延发展”的总体方针。
功能疏解是指将传统城中村中的居住、商业、生产等功能分离开来,达到提升居住环境和居住品质的目的。
地上地下综合设计则是通过合理规划和设计地上和地下空间,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开展商业和停车等功能,改善城中村的环境和交通状况。
外延发展则是为了推动城市的扩张和升级,在城市发展的同时进行城中村改造。
长沙在规划和设计中注重人文环境,注重文脉传承,打造文化氛围,使改造后的城中村既具有现代气息又保留了传统文化。
其次,长沙城中村改造强调产业升级和就业创新。
长沙将城中村改造与产业升级相结合,通过引进高新技术、发展现代服务业等方式,促进城中村的产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形态转型。
例如,长沙先后在长沙高新区、岳麓区等地规划建设了一大批产业园区,吸引了众多高新技术企业入驻,并与城中村改造相结合,提供就业机会,增加居民收入。
长沙还积极推动创新创业,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鼓励居民创业,培育创新型企业,促进就业增长。
再次,长沙城中村改造积极推动社会保障和文化建设。
长沙在城中村改造中注重社会保障,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
例如,长沙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建立了社区养老中心,为老年居民提供更便利的居家养老服务。
同时,长沙也注重文化建设,通过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打造文化景观等方式,提升城中村的文化内涵,增加居民的文化享受。
例如,长沙的城中村改造中将一些传统建筑保护起来,并结合周边环境进行改造,形成了具有特色的文化景观和休闲空间,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
以上是关于长沙城中村改造经验做法及案例的介绍。
长沙在城中村改造中注重规划和设计、产业升级和就业创新、社会保障和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城中村改造意见解读
城中村改造意见解读摘要:1.城中村改造的背景和重要性2.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和目标3.城中村改造的几种模式4.郑州市城中村改造的经验正文:城中村改造意见解读城中村是指在城市化进程中,滞后于城市发展步伐的自然村或村庄,通常位于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其土地使用权仍归农村集体所有,并且村庄内的居民仍以农民为主。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城中村的改造已经成为当前城市化发展的重要课题,对于提高城市居住环境质量、保障居民合法权益、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08 年2 月20 日,建设部发布了《建设部关于加强城中村整治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规15 号),对各地方的建设、规划、建委、房地管理等部门加强城中村整治、改造中的规划建设等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该意见要求要从本地实际出发,根据城市发展的情况、财力、城中村具体状况和原村民的意愿,开展城中村整治、改造工作,改善城中村人居环境质量,提高城中村土地的集约利用水平,保护原村民合法利益,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需求。
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城中村改造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1.政府主导方式:政府对村民的土地和物业实行一次性买断,关系较为单纯,操作简单易行。
但是,政府需要支付高昂的赎买资金和安置成本,容易发生补偿方面的争议,对异地安置的村民未来生计难有妥善解决之策,因此,这种模式通常难于获得村民的认同,政府大多是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采用这一模式。
2.集体经济主导的企业化方式:由村集体统一改造,村民以其宅基地及住房(合法补偿面积部分)作价入股,在自行妥善安置村民的基础上,由集体经济组织牵头逐步对城中村进行重新的统一规划建设。
3.半市场化的社区型改造方式:以村集体企业为改造单位自行组织改造,一般利用村的空地作为周转启动地块,建设公寓式新村,迁入一部分村民(主要以建安成本价分配);然后,对迁出后腾空的部分旧村实施拆迁、补偿,并依据修建性详规进行公寓式住宅复建,建好后再用于安置旧村内其它区域的村民;如此循环,逐步对整个旧村进行滚动式开发,迁出一片,建设一片,安置一片,直到旧村置换改造完毕。
城中村改造的主要做法和措施
城中村改造的主要做法和措施1.正确认识城中村改造对我办事处经济社会发展的深远意义。
近年来,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增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加大,农业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巨大的级差收益及出租私房带来的经济利益诱使农民自行修建工厂、扩建私房。
“村村办企业、处处有厂房”一度是济水某些居委会的形象概括。
济水经济转型,工业企业外迁,商贸企业入住。
办事处提出了“提升商业品位,优化专业市场,打造楼宇经济,调整工业布局”的发展模式,体现出“城镇进圈、工业进园、民宅进区”的用地原则,实际上也是改造“城中村”的重要举措,对于促使我办事处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实现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相互促进,建设和谐济水具有深远意义。
2.勇于探索,完善城中村改造操作模式和资金筹措方式在改造实施的行为主体与操作方式上,有多种方式可供选择。
外地采取的做法是,办事处经认真考虑,主要采取开发商主导、市场化的综合开发模式。
办事处制定开发规则,资产分配采用“三三制”,1/3用于旧村民回迁,1/3作商品房经营,另1/3用以保证开发商利润。
同时对开发商进行监管审核,开发商的选择采用公开招标的办法,对其资金实力、改建规划方案、拆迁安置方案及商业信誉等方面进行量化评估。
资金来源是城中村改造的瓶颈问题。
“城中村”改造费用巨大,由谁负担或如何分担?无疑是改造的重点难点。
办事处勇于探索资金筹措方式,采用引入开发商,以开发商为主,办事处适当支持的方法来筹措资金。
北街居委会城中村开发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最终与北京金翰金典置业有限公司达成合作协议,引进开发商的同时也引来了开发资金,总之,改造在总体上应走资金多元化的道路,在政府—村集体—开发商协同的格局下形成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格局。
城中村改造模式
城中村改造模式本文详细介绍了模式,房地产法整理。
(一) 现行模式分析目前,我国城中村的改造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
由于各城中村地理位置、经济实力、房屋状况等情况不同,决定了城中村改造模式的多样性。
石家庄市经过几年的改造实践,初步形成了三种模式:一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的模式,如:桥东区元村依靠自身经济实力进行旧村改造;二是借助开发企业力量整体改造开发模式,如桥东区休门由上海滨江置业整体改造;三是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开发企业介入的合资、合作改造模式。
如:裕华区东岗村与珠海唐家文化娱乐公司合作开发1.村集体自行改造型该模式以村集体经济为基础,在政府引导下,由村委会自行筹资开发,完成拆迁安置、回迁建设和商品房建设的全部工作。
具体讲就是指村集体自行进行土地房屋转制,将原来的集体土地和集体房产等资产进行量化,由集体股和个人股构成股份公司,对建设用地和农用地进行资产评估并量化成公司股份,按股份改造并获取收益的方法。
同时将大量剩余住房上市销售,形成滚动开发的趋势。
城中村房屋开发成本低,建筑价格相对便宜。
这种房屋上市以后,其低廉的价格对房地产市场是一个绝对的冲击,中低收入人群将可能形成疯狂抢购的势态,但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价格在房地产市场的运作中固然重要,但并不是市场的全部。
由于城中村村民文化素质较低,村里自行开发的住宅一般都沿用20世纪90年代的户型设计,建筑风格单调陈旧、建材普通,与今天所提倡的人居环境相去甚远。
因此这种住房最终很难占领市场。
同时,该模式需要政府的支持力度比较大(比如在基础设施、公建设施及资金等方面),只适用于村集体及村民筹资能力强、村规模较小的情况2.开发商主导型改造由于城中村集体的经济实力和投资能力相对有限,难以独立支撑旧村改造的大任。
同时政府不可能大规模直接投资甚至包揽城中村改造。
因此,投资商与开发商介入是促进城中村改造的重要方式。
开发商主导型是指开发商成立项目公司,负责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建设、销售等,按市场化方式进行综合开发,整体方案、布局、资金运作都由开发商自己承担。
城中村改造模式与策略探讨
城中村改造需要广泛的社会参与和支持,但目前社会参与度较低, 影响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
05
成功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市A城中村改造
改造模式
政府主导,市场参与
策略实施
政府制定改造规划和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通过市场运 作方式推进改造。
改造效果
A城中村改造后,环境得到改善,居住条件提升,吸引了大量外 来人口流入,成为城市发展的新区域。
城中村改造模式与策略探讨
汇报人: 2024-01-01
目录
• 城中村改造概述 • 城中村改造模式 • 城中村改造策略 • 城中村改造的难点与挑战 • 成功案例分析 • 结论与建议
01
城中村改造概述
城中村定义与特点
城中村定义
指在城市建成区内,仍然保留和 实行乡村集体所有制和农村土地 制度的社区。
造,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政府应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规 范市场行为,防止市场投机和乱
象。
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改造模式
根据城中村的具体情况和特点 ,选择合适的改造模式,如综 合整治、拆迁安置等。
在改造过程中,应注重保护历 史文化和古迹,避免盲目拆除 和破坏。
应充分考虑居民的利益和诉求 ,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实现 和谐改造。
3
在政企合作模式下,政府和企业需要共同制定改 造规划和方案,并共同负责拆迁安置、土地整理 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自主改造模式
自主改造模式是指城中村居民自主组织 起来,通过自筹资金和自建的方式进行
城中村的改造。
自主改造模式适用于城中村居民有强烈 的改造意愿和自建能力,同时政府能够
提供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的地区。
市场运作模式适用于城中村改造潜力较大、房地产市场较为成熟的地区,能够吸引 开发商的投资和参与。
“城中村”的改造模式和对策探索—以三门峡“城中村”为例
第45卷第2期f h丨芝讨V〇1.45,N〇.2 2019 年2 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Sichuan Building Materials_______________________February, 2019“城中村”的改造模式和对策探索—以三门峡“城中村”为例段志超(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河南三门峡472000)摘要:基于新型城市化,棚户区改造大力推进的背景下。
本文结合河南省三门峡市城中村的改造模式和对策进行探索和思考。
艮据城中村在城市规划中具体位置和经济发展等因素下,全面分析了“城中村”改造中的主要问题,从而积 极探索“城中村”的改造模式和改造对策,提出多种解决方案,为城市决策和发展提供规划参考。
关键词:城中村改造;城市规划;工程管理;棚户区中图分类号:F299. 2 文献标志码:B文章编号:1672 -4011 (2019)02 -0045 -02DOI:10. 3969/j.issn. 1672 -4011. 2019. 02. 021〇前言“城中村”具有农村和城市双重特征,是城市化进程中的 必然历史产物。
因此,改造“城中村”将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 程,是一项长期工作和任务,各级政府部门必须给予高度重 视。
城中村改造是建设良好的人文居住环境、提升城市整体 内涵、建设宜居城市的必经之路。
结合三门峡本地的特点,目前本市建成区内的城中村主要有会兴、上村、师家渠等13 个由成片住宅组成的村庄或街区。
那么面对城中村的改造,模式和对策有哪些呢?1根据城中村改造的规模大小划分1.1局部划片改造模式指在整体布局不做重点调整下,对局部区域进行重点改 造或重新建设。
一般适用于位于城市边缘地带,布局较规范 的“城中村”。
一方面这类城中村已经初步具备了城市的基 本特征,农民已经失去了土地,很多村民融入了城市的生活 圈,开始从传统的手工业和土地劳动者转变为城市上班工 作;另一方面,由于城市发展的滞后性和不均衡性,某些城中 村仍然还保持着农村的老旧建筑等,在进行开发改造时,我 们应该进行局部划片改造,拆除和改造那些不合时宜的老旧 建筑,转而建设具有城市特色的建筑物,使得这类城中村在 局部改造中,尽快地融入到城市的怀抱中。
城中村改造工作方案
城中村改造工作方案•相关推荐城中村改造工作方案(通用5篇)做工作方案前可以通过案例分析、案例对比预想可能出现的问题。
当决定做某个项目时,为了领导更好的决策,我们需要准备多份工作方案,相信许多人会觉得工作方案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城中村改造工作方案(通用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城中村改造工作方案1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加快城市化进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市委《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工作纲要》和《长沙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方案》为指导,以建设和谐社会、实现被拆迁地区村民与城市居民生活和社会管理无缝对接为目标,依法依规,分类指导,逐步推进,实现“三个转变”:即农村村委会转变为社区居委会(撤销农村村委会,按照规划设立社区居委会)、村民转变为市民。
二、工作目标通过3 年努力,促进符合村改社区条件的村明晰资产产权,组建股份制企业;将村改社区村民的农业户口改登为城市居民户口;依法撤销村民委员会,按照规划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并逐步将村改社区中转变为城市居民户口的人员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按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标准及要求,改善村改社区地区的公共设施,建设新型城区;按照城市管理规范要求,提升城市整体功能。
三、基本原则(一)规划先行,合理布局城中村改造必须先根据路网规划、产业布局、人口分布、人文特点因地制宜制定社区布局规划,打破原有村级管理地域界限,设置新的城市社区。
(二)改制先行,改造跟进城中村的改造必须先进行清产核资,实行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造,成立户口村民为股民的公司制运作的现代企业,在此基础上再进行社会职能与企业职能的分离,以实现城市管理的有效对接。
(三)试点先行,逐步推广城中村改造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条件比较成熟、管理较为规范的村先行分类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及时调整政策,改进工作方法,再逐步进行推广。
(四)统一政策,分类指导城中村改造应根据市出台的统一政策,由区和街道指导试点村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改造方案,报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实施。
城中村改造的基本模式PPT课件
具体做法是:
➢ 在拆迁协商期间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在房地产市场分类评估价格公布后,如有同类被被拆迁房
屋价格高于协商价格的,由拆迁人按评估价格补足被拆迁人,若低于协商价格的,仍按原协商价
格执行;
➢ 如有同类房屋货币补偿标准,后搬高于先搬情况的,由拆迁人按照提高的标准向被拆迁人补足差
额。如拆迁人未对被拆迁人足额补差时,由保险公司将差额部分向被拆迁人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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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部分地区旧城旧村拆迁改造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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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郑州市在民主路地区拆迁的主要做法 (一)观念创新。郑州市原来的旧城拆迁改造,是由开发商为主导,以赢利为目的进行拆迁改造。 如今的拆迁改造,则是政府主导加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即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地产集团对土地进 行拆迁、收购、整理、储备、然后以招、拍、挂等形式进入市场。 (二)机制创新。民主路地区拆迁中首次引入保险机制,较好地避免了动迁政策前紧后松,被拆迁 人早走吃亏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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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宣传舆论到位。 庐阳区坚持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拆迁整 — 4 — 治工作的始终,把被拆迁群众的思想工作做实、做 细。每开一个新片区,庐阳区都积极争取市里支持,市级报纸、政府网站等主要媒体高度配合, 头版头条宣传,明确舆论导向,营造宣传氛围,引导动员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拆迁。同时, 积极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掌握拆迁安置的有关政策,理性对待拆迁安置中的矛盾和问题,把疏导 工作做在前,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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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杭州模式
杭州的城中村改造模式是由政府统筹改造城中村的一种模式。政府在改造中起着组织作用, 市政府负责城中村改造政策制定和工作考核,市规划局负责编制城中村改造的规划,区政府 统一运作、统筹平衡本区城中村改造。改造的主体为区政府,区政府享受市政府在土地运作 方面的部分权限,统一运作、统筹平衡撤村建居村的全部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后由政 府招标建筑公司建设安置村民的农转居多层公寓,部分地块用于出让以解决建设资金平衡需 要,这类地块由各区政府会同市土地储备中心
我国城中村改造模式研究
我国城中村改造模式研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中村问题成为了城市发展中的重要难题。
城中村不仅影响了城市的形象,还给城市管理带来了诸多困难。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其中包括城中村改造。
本文旨在探讨我国城中村改造的模式,以期为未来的城中村改造提供借鉴。
城中村改造模式政府主导模式政府主导模式是指政府作为城中村改造的主体,负责改造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引导和推动城中村的改造。
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能够充分利用政府资源,加快改造进度,但同时也存在政府负担过重、改造资金不足等问题。
市场运作模式市场运作模式是指通过市场机制来推动城中村改造,政府仅提供政策引导和支持。
具体而言,开发商负责投资和实施改造,通过市场运作获得收益。
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能够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减轻政府负担,但同时也存在市场失灵、改造进度缓慢等问题。
社区自治模式社区自治模式是指城中村居民通过自治的方式,自主推动改造工作。
这种模式强调居民的参与和决策权,能够提高居民的满意度和支持度,但同时也需要政府提供一定的政策支持和引导。
实践案例政府主导模式案例: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乡试点工程南磨房乡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部,城中村现象严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北京市政府将南磨房乡作为试点工程,采取了政府主导的改造模式。
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规范了拆迁、安置等工作程序,确保了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
同时,政府还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推动了改造工程的市场化运作。
该工程完成后,南磨房乡的居住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城市管理也更加便捷。
市场运作模式案例:深圳市罗湖区城中村改造深圳市罗湖区是深圳市的早期发展区域之一,城中村现象严重。
为了提升城市品质,罗湖区政府采取了市场运作的改造模式。
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引入了多家开发商进行合作。
开发商负责投资和改造,并按照市场价格出售给居民。
该模式有效地推动了罗湖区的城中村改造工作,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城中村”改造的典型案例
“城中村”改造的典型案例1、珠海市:政府决策,政策推动,市场运作珠海市建成区共有26个城中旧村需要改造。
总占地面积约300万平方米,需动迁人口近20万,其中常住人口近5万,暂住人口近15万。
珠海市城中旧村改造实行了“政府决策,政策推动,市场运作”的方式,主要政策措施和做法是:——政府调控市区其他地段的房地产开发规模,为城中旧村改造腾出市场空间。
珠海市政府自1999年开始暂停新出让土地,计划3年内暂停批准市区新开工住宅项目。
对已出让土地进行清理,其中交齐土地使用权出让金50%的有计划逐宗收回作为政府土地储备;已交齐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进行整合,同一地段的小地块必须合并为大地块,并按照新修编的《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重新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后方可进行开发。
上述措施使珠海市市区自1999年以来基本未有房地产新开工项目推出市场。
同时,珠海市已全面停止机关、企事业单位自建住房,并允许房改房上市,促进居民二次置业,增加了对商品房的有效需求。
——在国家和省拆迁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制订有利于旧村居民的拆迁政策,旧村居民是旧村改造中最大的受益者。
拆迁政策包括:旧村居民所有合法房屋按建成年份以1:1至1:1.2的面积比例进行补偿,旧村居民旧房变新房,且居住面积普遍扩大;旧村居民无需支付额外的费用便可充分享受新社区完善的市政配套设施及优美的居住环境;旧村居民的原宅基地证换发房地产权证,其房屋成为商品房,可直接进入市场自由交易;拆迁期间旧村居民的安置费及原有房屋的出租收入,由开发商负责补偿;原村集体在旧村改造范围内的留用地、工业用地允许免交有关费用纳入统一规划、改造,土地升值的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改为股份合作公司,股份具体量化到旧村居民个人,旧村居民回迁房必须优先建设,并由旧村居民优先挑选,保证按时回迁等。
——政府让出巨大利益,扶持房地产开发商参与改建城中旧村,并严格通过公开招标引入有实力的开发商,防止旧村改造出现“烂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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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中村改造的主要模式一、珠海模式珠海的城中村改造模式是由政府引导房地产商改造开发城中村的模式。
政府在改造中起着决策引导,制定改造规划,出台改造优惠政策的作用。
改造的主体为房地产商,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引入有实力的开发商,由开发商筹集资金完成改造工作。
改造方式为拆掉旧村彻底重建,建设商品房和商品房化的安置房。
拆迁补偿方式为实物补偿为主、货币补偿为辅,补偿比例为1∶1(补偿标准以内)和1∶1.2(未达规定面积)。
土地权属由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转让期限为70年。
体制变更方面有撤村(委会)建居(委会),村民变市民,村办企业改股份公司,村民变股东等。
二、广州模式广州的城中村改造模式是由政府引导村民自行开发改造、不允许房地产商进入的模式。
政府在改造中起着制定政策,出台优惠、扶持政策,积极引导的作用。
改造的主体为村集体和村民,政府提倡按照“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村集体和村民个人出资为主,区财政拿出一部分配套资金,由城中村自行改造开发,不允许房地产商介入。
改造方式为重建、改建与维护相结合。
拆迁补偿方式由各城中村根据具体情况自定。
土地权属由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
体制变更方面有撤村(委会)建居(委会),村民变市民,村办企业改股份公司,村民变股东等。
三、杭州模式杭州的城中村改造模式是由政府统筹改造城中村的一种模式。
政府在改造中起着组织作用,市政府负责城中村改造政策制定和工作考核,市规划局负责编制城中村改造的规划,区政府统一运作、统筹平衡本区城中村改造。
改造的主体为区政府,区政府享受市政府在土地运作方面的部分权限,统一运作、统筹平衡撤村建居村的全部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后由政府招标建筑公司建设安置村民的农转居多层公寓,部分地块用于出让以解决建设资金平衡需要,这类地块由各区政府会同市土地储备中心—1—整理成净地后,交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招拍挂”出让,土地出让金的35%上交市政府,65%返还各区政府用于全区城中村改造试点的整体改造。
拆迁补偿方式为城中村居民原房屋评估定价,按建安价折抵购买新建多层公寓。
城中村改造资金来源统一在区级城中村改造资金专户中安排,由各区政府“区内调控、自求平衡、包干使用”;各区城中村改造资金包干使用后有结余的,用于其他撤村建居村的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和本区内撤村建居范围各项基础设施建设。
体制变更方面有撤村(委会)建居(委会),村民变市民,村办企业改股份公司,村民变股东等。
四、深圳模式深圳的城中村改造模式是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主体开发的模式。
政府在改造中起着引导作用,主要表现为制定政策,出台扶持和优惠措施。
改造的主体为房地产商(政府通过“招拍挂”出让土地予房地产商由其筹资开发),城中村集体(城中村股份合作企业自行组织改造),以及以上二者的结合(城中村股份合作企业联合房地产商合作改造)。
城中村改造资金来源为房地产商、城中村集体和村民,政府财政支持。
改造方式为重建、改建与维护相结合。
拆迁补偿方式为以货币补偿为主、产权置换为辅,具体标准一村一策。
土地权属由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
体制变更方面有撤村(委会)建居(委会),村民变市民,村办企业改股份公司,村民变股东等。
国内部分地区旧城旧村拆迁改造的经验做法一、郑州市在民主路地区拆迁的主要做法(一)观念创新。
郑州市原来的旧城拆迁改造,是由开发商为主导,以赢利为目的进行拆迁改造。
如今的拆迁改造,则是政府主导加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即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地产集团对土地进行拆迁、收购、整理、储备、然后以招、拍、挂等形式进入市场。
(二)机制创新。
民主路地区拆迁中首次引入保险机制,较好地避免了动迁政策前紧后松,被拆迁人早走吃亏的现象。
具体做法是:在拆迁协商期间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在房地产市场分类评估价格公布后,如有同类被被拆迁房屋价格高于协商价格的,由拆迁人按评估价格补足被拆迁人,若低于协商价格的,仍按原协商价格执行;如有同类房屋货币补偿标准,后搬高于先搬情况的,由拆迁人按照提高的标准向被拆迁人补足差额。
如拆迁人未对被拆迁人足额补差时,由保险公司将差额部分向被拆迁人补足。
为配合保险机制实施,他们同时采取了搬迁奖励措施,对于在准备搬家阶段签订协议并搬迁完毕验收合格的,和在搬家阶段签订搬家协议并搬迁完毕验收合格的,给予一次性的奖励,自始至终兑现“早走多得益,晚走少得益,不走不得益”的承诺。
保险的介入,不仅提高了政府的诚信度,也得到了广大被拆迁人的理解和支持,加深了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信任感,大大推动了拆迁工作的进程。
(三)工作方法创新。
在民主路拆迁中,郑州市成立了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指挥长,区长和有关部门领导作为副指挥长的指挥部。
工作人员从不同的单位临时抽调过来,同时作为一个有组织、有纪律的团体来抓。
逐步建立指挥长会议制度、拆迁动员岗位制度、宣传制度、信访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正是因为有了市、区两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各办事处等相关单位的全力配合,项目实施拆迁工作仅两个多月,就完成了总拆迁量的80%,创造了近年来郑州旧城改造成片拆迁历史上的神奇速度。
二、合肥市庐阳区拆迁的主要做法(一)认识高度统一。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街道作为拆迁主体,凡涉及单位或者其干部职工个人拆迁的,必须无条件配合,由所在单位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限期拆除。
涉及到省市一级部门的,通过合肥市政府协调,所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积极支持推进拆迁工作。
拆迁工作实行包保制,从所在街道抽调工作人员,较大项目在全区范围内抽调。
抽调人员组成若干工作小组,每个小组3至6人不等,工作任务按组划分,包干多少户、什么时间内完成进行明确规定,切实做到责任到组,任务到人。
—3—(二)宣传舆论到位。
庐阳区坚持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拆迁整治工作的始终,把被拆迁群众的思想工作做实、做细。
每开一个新片区,庐阳区都积极争取市里支持,市级报纸、政府网站等主要媒体高度配合,头版头条宣传,明确舆论导向,营造宣传氛围,引导动员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拆迁。
同时,积极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掌握拆迁安置的有关政策,理性对待拆迁安置中的矛盾和问题,把疏导工作做在前,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三)先拆违后拆迁。
2006年,庐阳区坚持“凡违必拆,拆违务尽”的原则,共拆除违法建设200多万平方米。
此后的三年来,庐阳区共完成“大建设”、省市重点工程、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等各类项目71个,总拆迁量100多万平方米。
创造了一周完成农科南路拆迁、10天完成寿春路拆迁、15天完成宿州北路拆迁、一个月完成长江中路拆迁的“庐阳速度”。
可以说,庐阳区的“大拆违”从三个方面推进了“大拆迁”。
一是节约了拆迁成本,二是降低了拆迁难度,三是起到了示范效应。
(四)政策分类处置。
在拆迁整治中,庐阳区将项目分为三大类:一是公益性项目,包括道路、桥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二是危旧房拆迁和城中村改造项目,三是商业开发性项目。
根据类别不同,拆迁安置政策也有所不同,对第一、二类项目,由合肥市政府统一制定补偿价格,该补偿价格低于周边房屋的市场价格,特别是第一类项目补偿价格在市场价格的60%左右,但安置房建在该区最好的地块,实行拆一还一。
对第三类项目,按市场价格进行协商补偿,政府基本不介入协调处理。
三、西安市新城区拆迁的主要做法在拆迁工作中,新城区搭建起了“内部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三个监督平台,对拆迁工作进行多层面、全方位的“立体”监督。
“内部监督”平台,对全体领导干部提出了“三带头、三不准”的原则,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支持拆迁工作,不准做不利于拆迁的事;带头拆除本单位和自家的房屋,不准拖拆迁的后腿;带头做本单位职工和亲朋好友的工作,不准为被拆迁户说情,打招呼,写条子。
新城区不仅确立起了信访、投诉、举报监督制度,还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拆迁监督小组,对所有拆迁项目和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一核实,限时答复。
“群众监督”平台则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被拆迁户中的积极分子担任特邀监督员,对拆迁安置政策、标准的执行情况以及拆迁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舆论监督”平台主要是通过新闻通气会、报刊等形式,主动把拆迁工作的政策、工作进度,甚至遇到的困难进行报道宣传,同时主动接受媒体监督。
四、嘉兴市拆迁实行“两轮事前征询制度”第一次征询由改造单位、街道会同居委会在改造地块范围内张贴公告,发放征询意见单,征询每户居民的改造意愿,征询结果在小区内公示。
如果超过90%的居民愿意改造,就将这个小区列入改造计划;达不到90%的,就暂不实行改造。
第二次征询是建立在第一次征询的基础之上的,主要是针对《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征询。
其间,政府鼓励和支持广大居民参与补偿安置方案的制订。
方案制订后,改造单位与居民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这个协议中有一条附加条款:在签约期内签约户数达到地块总户数的90%以上,本协议生效。
也就是说,只要10%的住户不愿签约,就不能启动拆迁。
五、三亚市首创“自主拆迁”模式该市实施“自主拆迁”后,使曾历经10次拆迁而未能顺利实施的海南乃至全国闻名的“钉子村”——月川村,在几个月内完成了拆迁。
其“自主拆迁”模式具体如下:在拆迁前,先由居委会和村民出资成立股份制公司,地块中标公司将拆迁费用付给村办拆迁公司,由代表被拆迁户利益的拆迁公司负责实施拆迁工作,盈利由拆迁公司和参股居民分红。
拿下拆迁项目后,月川公司采取分工包点负责的做法,利用好友、亲戚,深入每家每户做工作。
在实际操作中,在长期一起生活的居民相互监督下,丈量更精确,补偿标准也让所有被拆迁户心服口服。
做好一户丈量一户,然后进行公示、算价、赔偿付款、拆迁。
新型拆迁模式以净地出让方式,真正体现了土地的本身价值,使土地收益大幅度提高。
比如测试地块的收益是原来交于开发商—5—公开拆迁的两倍多,居民因此得到了合理的补偿价款,也达到了土地的集约化利用;拆迁后居民的基本住房问题由政府提供的安置房予以解决,并且政府将所获的收益用于建设出租房,使得居民还有了各自的出租房。
在管理方式上,出租房由村委会进行统一管理、进行出租,收益归个人。
这不仅有效杜绝了各种治安问题的出现,还使得居民可以从中长期获益。
同时市政府将把部分地价款作为土地收益返还给月川开发公司,作为该公司在月川开发下一轮拆迁的费用,并拿出一部分发展社区经济和生产,让老百姓得到更多实惠。
此种模式的最大好处是政府不再和一家一户的被拆迁户打交道,转而交给地块所在居委会办的拆迁公司。
而这种公司运作拆迁事务,最大的优点是人头熟、地面熟,哪一家的违章建筑是什么时候建的,怎么建起来的,是否应该付给拆迁补偿,他们往往比政府部门更清楚。
更重要的是,由于其主体地位是“公司”,节约出来的拆迁费用可以“拿出一定比例发展社区经济”,因此与拆迁户讨价还价的动力要比政府人员足,从总体来讲将会节余拆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