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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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二、洁净房设计规范的一些基本规定
5.2.6技术竖井井壁应为不燃烧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 于1h。井壁上检查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6h;竖井 内在各层或间隔一层楼板处,应采用相当于楼板耐火 极限的不燃烧体作水平防火分隔;穿过水平防火分隔 的管线周围空隙,应采用防火或耐火材料紧密填堵。
5.2.7洁净厂房每一生产层、每一防火分区或每一洁净 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要求的 可设一个: 对甲、乙类生产厂房每层的洁净区总建筑面积不超 过50m2,且同一时间内的生产人数不超过5人;
二、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的一些基本规定
5.2.10洁净厂房与洁净区同层外墙应设可供消防人员通往厂房洁 净区的门窗,其洞口间距大于80m时,应在该段外墙的适当部 位设置专用消防口。 专用消防口的宽度应不小于750mm,高度应不小于1800mm, 并应有明显标志。楼层的专用消防口应设置阳台,并从二层开 始向上层架设钢梯。 6.1.5 洁净室内的新鲜空气量应取下列二项中的最大值: 1、补偿室内排风量和保持室内正压值所需新鲜空气量之和; 2、保证供给洁净室内每人每小时的新鲜空气量不小于40m3。
乙 丙


注:1 表中房间在设备密闭性良好,并设有气体或可燃蒸汽报警装置和灭火装置时,应按丙类;否则仍应按甲类设防。 2 屏锥加工车间中低熔点玻璃配制和低熔点玻璃涂复间面积超过本层或防火分区总面积5%时,生产类别应为乙类。 3 光缆外皮采用发泡塑料时,该生产线应为丙类。


二、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的一些基本规定
表B电子产品生产间/工序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
举 生产类别 甲 磁带涂布烘干工段 有丁酮、丙酮、异丙醇等易燃化学品的储存、分配间 有可燃/有毒气体的储存、分配间 印制线路板厂的贴膜曝光间、检验修版间 彩色荧光粉的兰粉着色间 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工厂的外延间①、化学气相沉积间①、清洗间① 液晶显示器件工厂的CVD间①,显影、刻蚀间,模块装配间,彩膜生产间 计算机房记录数据的磁盘贮存间 彩色荧光粉厂的生粉制造间 荫罩厂(制版)的曝光间、显影间、涂胶间 磁带装配工段 集成电路工厂的氧化、扩散间、光刻间、离子注入间、封装间 电真空显示器件工厂的装配车间、涂屏车间、荫罩加工车间、屏锥加工车间② 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工厂的拉单晶间、蒸发、溅射间、芯片贴片间 液晶显示器件工厂的溅射间、彩膜检验间 光纤预制棒工厂的MCVD、OVD沉积间,火抛光、芯棒烧缩及拉伸间、光纤拉丝区 彩色荧光粉厂的兰粉、绿粉、红粉制造间 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工厂的切片间、磨片间、抛光间 光纤、光缆工厂的光纤筛选、检验区,光缆生产线③ 例

(完整版)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完整版)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洁净厂房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符合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扩建的洁净厂房设计,但不适用于以细菌为控制对象的生物洁净室。

本规范有关防火和疏散、消防设施章节的规定,不适用于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高层洁净厂房和地下洁净厂房的设计。

第1.0.3条在利用原有建筑进行洁净技术改造时,洁净厂房设计必须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设施。

第1.0.4条洁净厂房设计应为施工安装、维护管理、检修测试和安全运行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1.0.5条洁净厂房设计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

第二章空气洁净度等级第2.0.1条空气洁净度应按表2.0.1规定划分为四个等级。

空气洁净度表2.0.1注: 对于空气洁净度为100级的洁净室内大于等于5微米尘粒的计数,应进行多次采样,当其多次出现时,方可认为该测试数值是可靠的.第2.0.2条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等级的检验,应以动态条件下测试的尘粒数为依据。

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的测试,应符合附录二规定。

第三章总体设计第一节洁净厂房位置选择和总平面布置第3.1.1条洁净厂房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并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确定:一、应在大气含尘浓度较低,自然环境较好的区域;二、应远离铁路、码头、飞机场、交通要道以及散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厂、贮仓、堆场等有严重空气污染、振动或噪声干扰的区域,如不能远离严重空气污染源时,则应位于其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或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下风侧;三、应布置在厂区内环境清洁、人流货流不穿越或少穿越的地区。

第3.1.2条对于兼有微振控制要求的洁净厂房的位置选择,应实际测定周围现有振源的振动影响,并应与精密设备、精密仪器仪表允许环境振动值进行分析比较。

第3.1.3条洁净厂房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有烟囱时,洁净厂房与烟囱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烟囱高度的12倍。

(完整版)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完整版)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干净厂房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 1.0.1 条干净厂房设计一定贯彻履行国家的相关目标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合用、保证质量、切合节俭能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 1.0.2 条本规范合用于新建和改建、扩建的干净厂房设计,但不合用于以细菌为控制对象的生物干净室。

本规范相关防火和分散、消防设备章节的规定,不合用于建筑高度超出 24 米的高层干净厂房和地下干净厂房的设计。

第 1.0.3 条在利用原有建筑进行干净技术改造时,干净厂房设计一定依据生产工艺要求,就地取材、差别对待,充足利用已有的技术设备。

第 1.0.4 条干净厂房设计应为施工安装、保护管理、检修测试和安全运行创建必需的条件。

第 1.0.5 条干净厂房设计除应按本规范履行外,尚应切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

第二章空气干净度等级第 2.0.1 条空气干净度应按表 2.0.1 规定区分为四个等级。

空气干净度表 2.0.1注: 关于空气干净度为 100 级的干净室内大于等于 5 微米尘粒的计数,应进行多次采样,当其多次出现时,方可以为该测试数值是靠谱的.1第 2.0.2 条干净室空气干净度等级的查验,应以动向条件下测试的尘粒数为依照。

干净室空气干净度的测试,应切合附录二规定。

第三章整体设计第一节干净厂房地点选择和总平面部署第 3.1.1 条干净厂房地点的选择,应依据以下要求并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确立:一、应在大气含尘浓度较低,自然环境较好的地区;二、应远离铁路、码头、飞机场、交通要道以及发散大批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厂、贮仓、堆场等有严重空气污染、振动或噪声扰乱的地区,如不可以远离严重空气污染源时,则应位于其最大频次风向上风侧,或整年最小频次风向下风侧;三、应部署在厂区内环境洁净、人流货流不穿越或少穿越的地域。

第 3.1.2 条关于兼有微振控制要求的干净厂房的地点选择,应实质测定周围现有振源的振动影响,并应与精细设备、精细仪器仪表同意环境振动值进行剖析比较。

洁净生产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23

洁净生产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23

洁净生产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23
简介
本文档为洁净生产厂房设计规范GB-2023的概述。

该规范旨在指导洁净生产厂房的设计与建设,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内容概述
洁净生产厂房设计规范GB-2023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术语和定义:介绍了本规范中所使用的常见术语和定义,以便读者准确理解规范内容。

2. 标准与规范引用:列出了本规范中引用的相关标准和规范,以便读者深入了解相关要求。

3. 洁净生产厂房的分类与等级:介绍了洁净生产厂房的不同分类和等级,根据产品要求和工艺流程的不同,确定相应的等级。

4. 建筑布局与通风空调设计:包括洁净生产厂房建筑布局的要求,如进出口通道、洁净区域划分、设备布置等;以及通风空调系统的设计要求,如送风方式、过滤器选型等。

5. 洁净区域净化控制:阐述洁净区域的净化控制要求,包括洁净度要求、洁净区域压差控制、空气流向控制等。

6. 设备与管道设计:介绍洁净生产厂房中设备和管道的设计要求,包括材料选择、表面处理、泄漏预防等。

7. 照明与静电控制:包括洁净生产厂房照明的设计要求,如照明强度、光色要求等;以及静电控制的要求,如人员防静电措施、设备接地要求等。

8. 工程验收与管理:介绍洁净生产厂房的工程验收流程和管理要求,确保建设符合规范和标准。

结论
洁净生产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23是指导洁净生产厂房设计与建设的重要依据。

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以确保洁净生产厂房的质量和可靠性。

纺织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标准

纺织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标准

纺织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标准1. 简介洁净厂房是纺织工业中至关重要的环节之一。

它们需要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设计规范标准,以满足生产过程中的洁净度要求,保障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2. 设计要求以下是纺织工业洁净厂房的设计要求:2.1 空气质量控制- 洁净厂房应配备适当的通风系统,以确保空气流通并控制室内空气质量。

- 安装合适的过滤器、除尘设备和空气净化设施,以去除尘埃、颗粒物和有害气体。

- 定期维护和更换过滤器,保持空气净化设施的良好工作状态。

2.2 温湿度控制- 控制洁净厂房的温度和湿度,以适应特定的生产要求。

- 安装温湿度控制设备,监测和调整室内的温湿度水平。

- 防止温度和湿度的剧烈波动,避免对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产生负面影响。

2.3 地面和墙壁- 选择易清洁、耐磨和防滑的地面材料,以方便日常清理和维护。

- 使用易清洁、耐腐蚀和防霉的墙壁材料,以确保洁净厂房内部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2.4 照明- 提供充足的照明,确保工作区域和设备的可见性。

- 使用节能的照明设备,并定期检查和更换灯具,以确保其正常工作。

2.5 安全设施- 安装灭火设备和烟雾报警器,以应对火灾风险。

- 设置紧急出口和逃生通道,确保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安全地离开洁净厂房。

- 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3. 维护和管理为了保持洁净厂房的良好状态和正常运营,需要进行定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定期清洁和消毒洁净厂房内部的设备、地面和墙壁。

- 检查和维修通风系统、温湿度控制设备和照明设备,保证其正常运作。

- 培训员工,提高他们对洁净厂房规范和安全措施的重视程度。

- 定期进行洁净度测试和监测,确保洁净厂房满足相应标准。

4. 总结纺织工业洁净厂房设计应遵循国家和行业的规范标准,确保生产环境的洁净度和员工的安全。

通过控制空气质量、温湿度、地面和墙壁材料选择以及安全设施的设置,可以建立一个符合要求的洁净生产环境。

定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也是保持洁净厂房良好状态和正常运营的关键。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洁净厂房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符合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扩建的洁净厂房设计,但不适用于以细菌为控制对象的生物洁净室。

本规范有关防火和疏散、消防设施章节的规定,不适用于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高层洁净厂房和地下洁净厂房的设计。

第1.0.3条在利用原有建筑进行洁净技术改造时,洁净厂房设计必须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设施。

第1.0.4条洁净厂房设计应为施工安装、维护管理、检修测试和安全运行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1.0.5条洁净厂房设计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

第二章空气洁净度等级第2.0.1条空气洁净度应按表2.0.1规定划分为四个等级。

空气洁净度表2.0.1注: 对于空气洁净度为100级的洁净室内大于等于5微米尘粒的计数,应进行多次采样,当其多次出现时,方可认为该测试数值是可靠的.第2.0.2条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等级的检验,应以动态条件下测试的尘粒数为依据。

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的测试,应符合附录二规定。

第三章总体设计第一节洁净厂房位置选择和总平面布置第3.1.1条洁净厂房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并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确定:一、应在大气含尘浓度较低,自然环境较好的区域;二、应远离铁路、码头、飞机场、交通要道以及散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厂、贮仓、堆场等有严重空气污染、振动或噪声干扰的区域,如不能远离严重空气污染源时,则应位于其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或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下风侧;三、应布置在厂区内环境清洁、人流货流不穿越或少穿越的地区。

第3.1.2条对于兼有微振控制要求的洁净厂房的位置选择,应实际测定周围现有振源的振动影响,并应与精密设备、精密仪器仪表允许环境振动值进行分析比较。

第3.1.3条洁净厂房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有烟囱时,洁净厂房与烟囱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烟囱高度的12倍。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标准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标准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洁净厂房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符合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扩建的洁净厂房设计,但不适用于以细菌为控制对象的生物洁净室。

本规范有关防火和疏散、消防设施章节的规定,不适用于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高层洁净厂房和地下洁净厂房的设计。

第1.0.3条在利用原有建筑进行洁净技术改造时,洁净厂房设计必须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设施。

第1.0.4条洁净厂房设计应为施工安装、维护管理、检修测试和安全运行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1.0.5条洁净厂房设计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

第二章空气洁净度等级第2.0.1条空气洁净度应按表2.0.1规定划分为四个等级。

空气洁净度表2.0.1注: 对于空气洁净度为100级的洁净室内大于等于5微米尘粒的计数,应进行多次采样,当其多次出现时,方可认为该测试数值是可靠的.第2.0.2条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等级的检验,应以动态条件下测试的尘粒数为依据。

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的测试,应符合附录二规定。

第三章总体设计第一节洁净厂房位置选择和总平面布置第3.1.1条洁净厂房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并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确定:一、应在大气含尘浓度较低,自然环境较好的区域;二、应远离铁路、码头、飞机场、交通要道以及散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厂、贮仓、堆场等有严重空气污染、振动或噪声干扰的区域,如不能远离严重空气污染源时,则应位于其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或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下风侧;三、应布置在厂区内环境清洁、人流货流不穿越或少穿越的地区。

第3.1.2条对于兼有微振控制要求的洁净厂房的位置选择,应实际测定周围现有振源的振动影响,并应与精密设备、精密仪器仪表允许环境振动值进行分析比较。

第3.1.3条洁净厂房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有烟囱时,洁净厂房与烟囱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烟囱高度的12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洁净厂房是指在特定环境下,通过控制空气污染物、粉尘等因素的净化,提供清洁、稳定的工作环境,以满足特定工艺生产或科学实验的需求。

为了规范洁净厂房的设计与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委员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本文将从洁净厂房的概念、洁净度要求、空气处理系统、工程材料等几个方面进行阐述,以全面介绍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一、洁净厂房概述洁净厂房是为满足特定工艺生产或科学实验的高洁净要求而设计的一种工业建筑。

它通过空气净化、粉尘控制以及温湿度调节等手段,使空间内的洁净度得以保持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洁净厂房广泛应用于电子、医药、食品加工等领域,能够有效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二、洁净度要求洁净度是衡量洁净厂房清洁程度的重要指标。

不同行业、不同工艺对洁净度有不同的要求。

国家标准规定了空气中不同尺寸的颗粒物的容许浓度限值,例如超细颗粒物、微细颗粒物等。

同时,还要求对微生物浓度进行控制,以确保工作环境的卫生与安全。

三、空气处理系统空气处理系统是洁净厂房的核心组成部分,它的设计和运行直接影响洁净度的达标情况。

空气处理系统包括空调系统、通风系统、新风系统、过滤系统等。

在设计过程中,需结合洁净度要求和工艺流程,合理选择和布置设备,确保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四、工程材料在洁净厂房的设计和施工中,选用合适的工程材料对于保证洁净度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选择材料时,要考虑其耐腐蚀性、耐高温性、耐磨损性等特性,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同时,还需注意材料的易清洁性,以便于日常的清洁和维护工作。

五、设备布局洁净厂房的设备布局是为了实现高效的生产和操作流程。

在布局设计中,要合理安排设备的位置和通道,确保流程的顺畅和作业人员的安全。

此外,还要充分考虑通风、排风和空气过滤等因素,保持洁净厂房内部的整体洁净度。

六、实施和维护洁净厂房的设计并不止于建设完工,更需要在日常运营中进行有效的维护。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doc 11页)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doc 11页)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doc 11页)洁净厂房设计规范(部分章节)GBJ73-84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空气洁净度等级第三章总体设计第五章空气净化第七章工业气体管道第一章总则第1.0.1 条洁净厂房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符合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扩建的洁净厂房设计,但不适用于以细菌为控制对象的生物洁净室。

本规范有关防火和疏散、消防设施章节的规定,不适用于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高层洁净厂房和地下洁净厂房的设计。

第1.0.3 条在利用原有建筑进行洁净技术改造时,洁净厂房设计必须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设施。

第1.0.4条洁净厂房设计应为施工安装、维护管理、测试和安全运行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1.0.5条洁净厂房设计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

第二章空气洁净度等级第3.1.2条对于兼有微振控制要求的洁净厂房的位置选择,应实际测定周围现有振源的振动影响,并应与精密设备、精密仪器仪表允许环境振动值进行分析比较。

第3.1.3条洁净厂房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有烟囱时,洁净厂房与烟囱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烟囱高度的12倍。

第3.1.4条洁洁厂房与交通干道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50米。

第3.1.5条洁净厂房周围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可利用交通道路),如有困难时,可沿厂房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第3.1.6条洁净厂房周围的道路面层,应选用整体性好、发尘少的材料。

第3.1.7条洁净厂房周围应进行绿化。

可铺植草坪、种植对大气含尘农度不产生有害影响的树木,并形成绿化小区。

但不得妨碍消防操作。

第二节工艺布置和设计综合协调第3.2.1条工艺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工艺布置合理、紧凑。

洁净室或洁净区内只布置必要的工艺设备以及有空气洁净度等级要求的工序和工作室。

二、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前提下,空气洁净度高的洁净室或洁净区宜靠近空气调节机房,空气洁净度等级相同的工序和工作室宜集中布置,靠近洁净区人口处宜布置空气洁净度等级较低的工作室。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一、引言
二、空气净化要求
1.清洁区域的净化级别应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和产品要求确定。

普通厂
房的空气洁净度应达到GMP标准中的B级或C级,部分关键区域应达到A 级。

2.空气净化系统应包括过滤器、通风设备和空气回收装置等,确保空
气净化级别的实现。

3.过滤器的选择应根据洁净程度、适用环境、使用寿命等因素来确定。

常用的过滤器有初效、中效、高效和超高效等级,根据需要进行合理组合。

三、清洁区域的划分
1.根据不同工艺要求和产品特点,将洁净厂房划分为不同级别的洁净
区域,包括手术区、原辅料准备区、干燥区、灭菌区、包装区等。

2.不同洁净区域应设置相应的空气净化设备,并确保区域内的空气净
化级别符合要求。

3.清洁区域之间应采取适当的物理隔离措施,避免交叉污染。

四、设备布置
1.设备布置应合理,避免死角和交叉干扰。

2.设备之间应留有足够的通道和操作空间,方便维护和清洁。

3.设备的选型应符合GMP标准,具备良好的洁净性和防腐性能。

五、管道系统设计
1.管道系统应具备良好的密封性和耐腐蚀性,避免对产品造成污染。

2.管道的材质应选用符合GMP要求的不锈钢或特殊塑料。

3.管道应进行定期清洗和消毒,确保管道内的洁净程度。

六、环境控制要求
1.温湿度控制: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应具备稳定的温湿度控制系统,确保生产环境的恒定性。

2.静电控制:采取有效的静电控制措施,避免静电对产品的影响。

3.灭菌控制: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应配置符合要求的灭菌设备,确保产品的无菌。

七、总结。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标准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标准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作者:-----------------------日期:洁净厂房设计规范(部分章节)GBJ73-84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空气洁净度等级第三章总体设计第五章空气净化第七章工业气体管道第一章总则第1.0.1 条洁净厂房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符合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扩建的洁净厂房设计,但不适用于以细菌为控制对象的生物洁净室。

本规范有关防火和疏散、消防设施章节的规定,不适用于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高层洁净厂房和地下洁净厂房的设计。

第1.0.3 条在利用原有建筑进行洁净技术改造时,洁净厂房设计必须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设施。

第1.0.4条洁净厂房设计应为施工安装、维护管理、测试和安全运行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1.0.5条洁净厂房设计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

第二章空气洁净度等级第2.0.1条空气洁净度应按表2.0.1规定划分为四个等级。

空气洁净度等级表2.0.1注:对于空气洁净度为100级的洁净室内大于等于5微米尘粒的计算应进行多次采样。

当其多次出现时,方可认为该测试数值是可靠的。

第2.0.2条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等级的检验,应以动态条件下测试的尘粒数为依据。

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的测试,应符合附录二规定。

第三章总体设计第一节洁净厂房位置选择和总平面布置第3.1.1条洁净厂房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并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确定:一、应在大气含尘浓度较低,自然环境较好的区域;二、应远离铁路、码头、飞机场、交通要道以及散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厂、贮仓、堆场等有严重空气污染、振动或噪声干扰的区域。

如不能远离严重空气污染源时,则应位于其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或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下风侧;三、应布置在厂区内环境清洁、人流货流不穿越或少穿越的地段。

gb50073-2013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50073-2013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clean roomGB 50073-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62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73-2013,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1(1、2、3)、4.2.3(1)、4.4.1、5.2.1、5.2.4、5.2.5、5.2.6、5.2.7、5.2.8、5.2.9、5.2.10、5.2.11、5.3.5、5.3.10、6.1.5、6.2.1、6.3.2、6.5.1、6.5.3、6.5.4、6.5.6、6.5.7(1)、6.6.2、6.6.6、7.3.2、7.3.3(1、4)、7.4.1、7.4.3、7.4.4、7.4.5(2)、8.1.1(4)、8.1.5、8.1.8、8.4.1、8.4.2(2、3)、8.4.3、9.2.2、9.2.5(1)、9.2.6、9.3.3、9.3.4、9.3.5、9.3.6、9.4.3、9.5.2、9.5.4、9.5.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2001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1月28日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2-2003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3〕102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2001修订而成。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结合我国洁净厂房设计建造和运行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和测试,认真总结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2001多年来实施的经验,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标准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标准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洁净厂房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符合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扩建的洁净厂房设计,但不适用于以细菌为控制对象的生物洁净室。

本规范有关防火和疏散、消防设施章节的规定,不适用于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高层洁净厂房和地下洁净厂房的设计。

第1.0.3条在利用原有建筑进行洁净技术改造时,洁净厂房设计必须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设施。

第1.0.4条洁净厂房设计应为施工安装、维护管理、检修测试和安全运行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1.0.5条洁净厂房设计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

第二章空气洁净度等级第2.0.1条空气洁净度应按表2.0.1规定划分为四个等级。

空气洁净度表2.0.1注: 对于空气洁净度为100级的洁净室内大于等于5微米尘粒的计数,应进行多次采样,当其多次出现时,方可认为该测试数值是可靠的.第2.0.2条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等级的检验,应以动态条件下测试的尘粒数为依据。

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的测试,应符合附录二规定。

第三章总体设计第一节洁净厂房位置选择和总平面布置第3.1.1条洁净厂房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并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确定:一、应在大气含尘浓度较低,自然环境较好的区域;二、应远离铁路、码头、飞机场、交通要道以及散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厂、贮仓、堆场等有严重空气污染、振动或噪声干扰的区域,如不能远离严重空气污染源时,则应位于其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或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下风侧;三、应布置在厂区内环境清洁、人流货流不穿越或少穿越的地区。

第3.1.2条对于兼有微振控制要求的洁净厂房的位置选择,应实际测定周围现有振源的振动影响,并应与精密设备、精密仪器仪表允许环境振动值进行分析比较。

第3.1.3条洁净厂房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有烟囱时,洁净厂房与烟囱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烟囱高度的12倍。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洁净厂房设计规范一、引言洁净厂房广泛应用于电子、制药、食品等行业中,其设计和建造对于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旨在总结洁净厂房设计的规范,以帮助设计师更好地实施项目,提高洁净厂房的工作效能和产品品质。

二、洁净厂房设计原则1. 根据生产工艺和产品要求,确定洁净度等级。

常用的洁净度等级有Class 1、Class 10、Class 100等,需根据行业标准和产品特点来确定。

2. 合理规划厂房的布局和空间利用。

洁净厂房内需考虑合理的输送线路、设备布局,确保生产流程的顺畅和高效。

3. 严格选用洁净材料。

在洁净厂房内使用的材料应具有一定的防静电、抗菌、防腐蚀等特性,以满足洁净要求和生产环境。

4. 控制空气质量和流速。

洁净厂房内的空气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同时还需控制空气流速,避免对生产过程造成干扰和污染。

三、洁净厂房设计流程1. 制定详细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

设计方案应包括洁净厂房的平面布局、设备配置、管道布置等,并根据洁净度等级确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2. 确定洁净设备和系统。

根据产品要求和洁净度等级选择适当的洁净设备和系统,包括空气处理设备、过滤器、输送系统等。

3. 设计洁净工作区域。

合理划分洁净工作区域,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受外界污染和干扰,包括洁净室、洁净间、洁净过道等。

4. 安装洁净设备和系统。

按照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的要求,对洁净设备和系统进行安装和调试。

5. 进行洁净性能验证。

对洁净厂房进行严格的洁净性能验证,确保满足设计要求和产品需求。

四、洁净厂房设计注意事项1. 合理规划洁净区域的进出通道和人员流线,防止交叉污染的发生。

2. 定期检测和维护洁净设备和系统,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3. 严格执行洁净厂房的管理制度,包括洁净区域的限制进入、人员的培训和防护措施等。

4. 定期进行洁净度检测和验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洁净度等级的稳定和可靠。

五、结论洁净厂房设计是保证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的重要环节,需要严格遵循相关的设计规范和标准。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洁净厂房设计规范是为了确保工业生产过程中的洁净环境,保障产品质量和员工健康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

以下是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的主要内容:1. 厂房位置选择:洁净厂房应远离污染源,如工厂的废气排放口、垃圾处理区等。

建议选择地势高、空气流通良好的区域。

2. 厂房布局设计:厂房应合理划分为洁净区、辅助区和污染区。

洁净区应位于厂房的中央或接近中央,远离辅助区和污染区。

3. 厂房立面设计:厂房的外墙材料应具备隔热、隔音、耐腐蚀等特性,以防止外界环境对洁净区的影响。

4. 厂房空气净化系统:洁净厂房应配置专业的空气净化系统,包括空气过滤器、空气净化设备等,以保证洁净区内的空气质量。

5. 厂房洁净度控制:洁净厂房应按照特定标准对洁净区进行分类,如GMP标准中的A、B、C、D四个等级。

不同等级的洁净区应设置相应的空气质量、微生物菌落等标准。

6. 厂房供暖通风系统:洁净厂房应配备适当的供暖通风系统,以确保洁净区内的温度、湿度等环境参数符合要求。

7. 厂房水源设计:洁净厂房应配置独立的水源系统,以确保用水的质量和稳定性。

8. 厂房照明设计:洁净厂房的照明应选用适合洁净环境的灯具,并进行合理布置,以提供足够的光照度,同时避免产生阴影和眩光。

9. 厂房地面设计:洁净厂房地面应选用易清洁、无尘蓄积、耐腐蚀的材料,如环氧地坪等。

10. 厂房防静电设计:洁净厂房应配置防静电设施,如防静电地板、静电消除装置等,以防止静电对产品和工作人员的影响。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产品的质量和员工的健康至关重要。

只有在洁净的环境下进行工业生产,才能有效地控制产品的质量和生产过程中的污染。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篇一:洁净室、厂房一般设计规范洁净室、厂房一般设计规范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不断涌现,对生产环境有洁净要求的建筑工程越来越多,目前,洁净技术已广泛应用于微电子、生物制药、手术医疗、精密仪器制造等重要部门。

一、浅谈洁净厂房照明设计规范洁净厂房一般为大柱网、大跨度、大空间、无采光窗的密闭厂房,《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中对采光窗洁净厂房的照度值有明确规定(见该规范中的表9.2.3),并规定,无采光窗洁净区混合照明中的一般照明,不低于2001x,比GBJ73-84中的150 1x提高了一级。

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室内照明指南规定,无窗厂房的照度最低不能小于5001x。

根据我国现有的电力水平,我国人工照明照度标准普遍比欧、美等国家低,实际上最近一些中外合资和国外独资的洁净厂房照度远高于2001x,达到300~5001x。

对于在密闭洁净厂房工作的操作人员来说,为他们提供明亮、舒适的视觉环境,可较大地提高生产效率和精细产品的成品率。

因此,适当提高洁净厂房的人工照明照度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视觉卫生,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都是有利的。

目前国家正在制定《工业和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新规范中的照度标准将有较大的提高。

不过考虑到生产车间的明暗适应,洁净厂房的走道、休息室的照度与工作是的照度等级不能相差太大,一般相差1~2个等级较合适,但最低不能低于1001x。

有窗洁净厂房的标准与普通生产厂房一样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92执行。

不同的洁净工业厂房照度按工艺要求的不同也有较大的差异,如显像管工厂的电子枪装配车间混合照明的照度要达到1000~30001x,除设置一般照明外,还需设置局部照明,局照明占混合照明照度的比例不能太大,一般照明照度为混合照明照度的5~15%。

我国由于电力较紧张扩大了局部照明在混合照明中的照度比例。

如果空间照度低,容易产生眩光,使人感到疲劳,但光源亮度不能太高,常选用荧光灯等线状光源或带磨砂玻璃的白炽灯。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第4.2.5条根据不同的空气洁净度等级和工作人员数量,洁净厂房内人员净化用室和生活用室的建筑面积应合理确定。

一般可按洁净区设计人数平均每人4~6平方米计算。

第5.1.4条洁净室内应保证一定的新鲜空气量,其数值频取下列风量中的最大值;一、乱流洁净室总送风量的10%~30%,层流洁净室总送风量的2~4%。

二、补偿室内排风和保持室内正压值所需的新鲜空气量。

三、保证室内每人每小时的新鲜空气量不小于40立方米。

根据人均面积及单位时间内人均新风量进行计算,根据01版洁净区设计规范,每小时的人均新风量不得小于40,根据洁净区内的总进风量再乘以新风量所站的比例即可得出。

GMP实施与指南:3平方米/人以下来自于oldtiger的原帖:很多人可能不是十分清楚关于新风量的要求,这里简单介绍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J73-84 有这样的规定:第5.1.4条洁净室内应保证一定的新鲜空气量,其数值频取下列风量中的最大值;一、乱流洁净室总送风量的10%~30%,层流洁净室总送风量的2~4%。

二、补偿室内排风和保持室内正压值所需的新鲜空气量。

三、保证室内每人每小时的新鲜空气量不小于40立方米。

由此得出下面计算公式:十万级,房间高度按2.5米计算,换气次数取15次/小时,新风量取20%每人最低需要面积=40立方米÷20%÷15÷2.5米=5.33平方米万级,房间高度按2.5米计算,换气次数取25次/小时,新风量取20%每人最低需要面积=40立方米÷20%÷25÷2.5米=3.2平方米百级,房间高度按2.5米计算,换气次数取300次/小时(见验证指南49页),新风量取4%每人最低需要面积=40立方米÷4%÷300÷2.5米=1.33平方米可以看出人均需要面积与于新风量、换气次数、房间高度均是反比关系,应根据洁净车间具体的参数来确定各个房间的人数限制,其实在图纸设计时是根据工艺要求设计的各房间新风量、换气次数、房间高度、面积等参数。

gb50457-2019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50457-2019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50457-2019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本文提供了包括但不限于:
1、洁净厂房设计基本原则:洁净厂房的设计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要求,同时确保生产空间的功能、室内环境设计原则等诸多方面;
2、洁净厂房结构设计:要求从结构设计上选择合适的结构系统,如砖混结构、钢结构等,并采取严格的洁净工艺处理;
3、洁净厂房通风系统设计:要求考虑洁净厂房的气流系统设计,并采取适当的过滤工艺;
4、洁净厂房照明系统设计:要求考虑现场使用环境,如气流结构、洁净程度等,建立适当的洁净厂房照明系统;
5、洁净厂房控制室设计:要求考虑洁净厂房的控制系统设计,如洁净度控制、噪声控制、湿度控制等;
6、洁净厂房走线设计:要求考虑洁净厂房的内外走线设计,采取严格的洁净工艺处理,如放线应具备可靠的气密性与抗水渗性;
7、洁净厂房安装与检验设计:要求进行洁净厂房的安装工程前的技术审查,以确保其达到设计要求,并进行检验和控制;
8、洁净厂房维护规定:要求定期维护洁净厂房,定期检查设备,保持设备清洁,维护室内空间环境。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洁净厂房是指在一定条件下,通过合理的设计和布局,使得工作环境保持洁净、无尘、无菌的车间。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是为了保证洁净厂房的正常运行和生产质量的提高而制定的一系列要求和指导原则。

首先,洁净厂房的设计需要考虑车间内空气质量的控制。

一般来说,洁净厂房应采用正压设计,以避免外部空气中的灰尘和微生物进入车间。

同时,应采用高效过滤系统来净化车间中的空气,保持一定的洁净度。

根据工作环境的要求,还需要考虑车间内的湿度、温度等参数的控制。

其次,洁净厂房的设计还需要考虑工作区域的合理布局。

一般来说,工作区域应按照工序的需要进行划分,以保证工序之间的物料和人员流动的合理性。

同时,应合理设置工作区域的进出口、货物流通通道等,以保证车间内物料的流动和转运的便利性。

还应考虑到工作区域的人员数量和工作强度,以保证工作区域的通风和散热。

此外,还需要合理设置各种设备的摆放位置和布局,以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质量。

此外,洁净厂房的设计还需要考虑工艺设备和管道的合理布置。

工艺设备和管道应根据工序的需要进行布置,保证物料的流动和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操作的便利性。

同时,还需要合理设置输送带、输送线等,以满足生产线的需要。

此外,还需要考虑设备和管道的清洗和维护的便利性,保证生产环境的卫生和洁净度。

最后,洁净厂房的设计还需要考虑安全和环保方面的规范。

洁净厂房应设置合适的紧急出口和安全通道,以保证在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洁净厂房应符合相关安全规范,如防火、防爆等要求。

同时,应合理设置废气处理系统,控制和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保护环境和员工的健康。

综上所述,洁净厂房设计规范是为了保证洁净厂房的正常运行和生产质量的提高而制定的一系列要求和指导原则。

通过合理的设计和布局,可以使洁净厂房达到预期的洁净度和环境质量,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同时,还需要关注安全和环保等方面的规范,以确保员工的安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洁净厂房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符合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扩建的洁净厂房设计,但不适用于以细菌为控制对象的生物洁净室。

本规范有关防火和疏散、消防设施章节的规定,不适用于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高层洁净厂房和地下洁净厂房的设计。

第1.0.3条在利用原有建筑进行洁净技术改造时,洁净厂房设计必须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设施。

第1.0.4条洁净厂房设计应为施工安装、维护管理、检修测试和安全运行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1.0.5条洁净厂房设计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

第二章空气洁净度等级第2.0.1条空气洁净度应按表2.0.1规定划分为四个等级。

空气洁净度表2.0.1注: 对于空气洁净度为100级的洁净室内大于等于5微米尘粒的计数,应进行多次采样,当其多次出现时,方可认为该测试数值是可靠的.第2.0.2条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等级的检验,应以动态条件下测试的尘粒数为依据。

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的测试,应符合附录二规定。

第三章总体设计第一节洁净厂房位置选择和总平面布置第3.1.1条洁净厂房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并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确定:一、应在大气含尘浓度较低,自然环境较好的区域;二、应远离铁路、码头、飞机场、交通要道以及散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厂、贮仓、堆场等有严重空气污染、振动或噪声干扰的区域,如不能远离严重空气污染源时,则应位于其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或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下风侧;三、应布置在厂区内环境清洁、人流货流不穿越或少穿越的地区。

第3.1.2条对于兼有微振控制要求的洁净厂房的位置选择,应实际测定周围现有振源的振动影响,并应与精密设备、精密仪器仪表允许环境振动值进行分析比较。

第3.1.3条洁净厂房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有烟囱时,洁净厂房与烟囱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烟囱高度的1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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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的一些基本规定
表B电子产品生产间/工序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
举 生产类别 甲 磁带涂布烘干工段 有丁酮、丙酮、异丙醇等易燃化学品的储存、分配间 有可燃/有毒气体的储存、分配间 印制线路板厂的贴膜曝光间、检验修版间 彩色荧光粉的兰粉着色间 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工厂的外延间①、化学气相沉积间①、清洗间① 液晶显示器件工厂的CVD间①,显影、刻蚀间,模块装配间,彩膜生产间 计算机房记录数据的磁盘贮存间 彩色荧光粉厂的生粉制造间 荫罩厂(制版)的曝光间、显影间、涂胶间 磁带装配工段 集成电路工厂的氧化、扩散间、光刻间、离子注入间、封装间 电真空显示器件工厂的装配车间、涂屏车间、荫罩加工车间、屏锥加工车间② 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工厂的拉单晶间、蒸发、溅射间、芯片贴片间 液晶显示器件工厂的溅射间、彩膜检验间 光纤预制棒工厂的MCVD、OVD沉积间,火抛光、芯棒烧缩及拉伸间、光纤拉丝区 彩色荧光粉厂的兰粉、绿粉、红粉制造间 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工厂的切片间、磨片间、抛光间 光纤、光缆工厂的光纤筛选、检验区,光缆生产线③ 例
二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的一些基本规定
5.2.10洁净厂房与洁净区同层外墙应设可供消防人员通往厂房洁 净区的门窗,其洞口间距大于80m时,应在该段外墙的适当部 位设置专用消防口。 专用消防口的宽度应不小于750mm,高度应不小于1800mm, 并应有明显标志。楼层的专用消防口应设置阳台,并从二层开 始向上层架设钢梯。 6.1.5 洁净室内的新鲜空气量应取下列二项中的最大值: 1、补偿室内排风量和保持室内正压值所需新鲜空气量之和; 2、保证供给洁净室内每人每小时的新鲜空气量不小于40m3。
二、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的一些基本规定
5.2.6技术竖井井壁应为不燃烧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 于1h。井壁上检查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6h;竖井 内在各层或间隔一层楼板处,应采用相当于楼板耐火 极限的不燃烧体作水平防火分隔;穿过水平防火分隔 的管线周围空隙,应采用防火或耐火材料紧密填堵。
5.2.7洁净厂房每一生产层、每一防火分区或每一洁净 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要求的 可设一个: 对甲、乙类生产厂房每层的洁净区总建筑面积不超 过50m2,且同一时间内的生产人数不超过5人;
6.3.2洁净室的送风量,应取下列三项中的最大值: 1、为保证空气洁净度等级的送风量; 2、根据热、湿负荷计算确定的送风量; 3、向洁净室内供给的新鲜空气量。
二、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的一些基本规定
表A 洁净厂房生产工作间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
生产类别 举 例

微型轴承装配的精研间、装配前的检查间 精密陀螺仪装配的清洗间 磁带涂布烘干工段 化工厂的丁酮、丙酮、环乙酮等易燃溶剂的物理提纯工作间(光致抗蚀剂 的配制工作间) 集成电路工厂的化学清洗间(使用闪点小于28℃ 的易燃液体者)、外延 间常压化学气相沉积间和化学试剂贮存间 胶片厂的洗印车间 计算机房记录数据的磁盘贮存间 显像管厂装配工段烧枪间 磁带装配工段 集成电路工厂的氧化、扩散间、光刻间
乙 丙


注:1 表中房间在设备密闭性良好,并设有气体或可燃蒸汽报警装置和灭火装置时,应按丙类;否则仍应按甲类设防。 2 屏锥加工车间中低熔点玻璃配制和低熔点玻璃涂复间面积超过本层或防火分区总面积5%时,生产类别应为乙类。 3 光缆外皮采用发泡塑料时,该生产线应为丙类。
二、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的一些基本规定
5.2.4洁净室的顶棚和壁板(包括夹芯材料) 应为不燃烧体,且不得采用有机复合材料。 顶棚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4h,疏散走道顶棚 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h。 5.2.5在一个防火分区内的综合性厂房,其洁 净生产与一般生产区域之间应设置不燃烧体 隔断措施。隔墙及其相应顶棚的耐火极限不 应低于1h,隔墙上的门窗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0.6h。穿隔墙或顶棚的管线周围空隙应采用 防火或耐火材料紧密填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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