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考先行班讲义商经知劳环邓金华
司法考试复习资料-法考大纲精讲商经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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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商法 (1)【大纲变化】 (1)【法规变化】 (2)一公司法司法解释五 (2)二证券法 (3)二经济法 (4)【大纲变化】 (4)【参考法规】 (4)一反不正当竞争法 (4)二土地法 (5)三城乡规划法 (6)四车船税法 (6)三环境与自然资源法 (7)【大纲变化】 (7)【法规变化】 (7)四知识产权法 (8)【大纲变化】 (8)【法规变化】 (8)法考新大纲解读商经知授课讲义郄鹏恩一商法【大纲变化】科目2019年大纲2020年大纲变化公司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删除,内容与董监高的义务融合,对考试无影响!第六节公司债券公司债券的特征公司债券与公司股票的区别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司债券的转让第六节公司债券(参见商法第七章证券法的相关内容)相同内容进行了整合,债券的相关内容以证券法为准有限公司的股权股权转让(……股东的股权收购请求权)有限公司的股权股权转让(……异议股东的股权收购请求权)表述更精准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概述证券投资基金概述(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特征及分类证券投资基金的产生和演变)细化理论性内容,与考试影响不大!保险法保险合同特征(……非要式合同)保险合同特征(……不要式合同)证券法【2020年新大纲】第三节证券交易证券上市证券交易的条件和方式退市制度限制和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第四节上市公司收购上市公司收购的概念和方式上市公司收购的程序和规则(报告和公告持股情况、收购要约、协议收购、禁止转让、终止上市交易和应当收购报告和公告收购情况)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后果第五节信息披露信息披露制度的概念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同时披露自愿披露境内外同时披露信息发布与制备场所)定期报告的披露(定期报告的报送和公告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披露的签署)临时报告的披露(股票交易重大事件临时报告披露债券交易重大事件临时报告披露)信息披露监管与信息披露不实的法律后果第六节投资者保护投资者保护概述投资者保护新制度内容(证券公司销售证券、提供服务时的义务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征集股东权利分配现金股利债券持有人会议先行赔付纠纷解决)第九节违反证券法的法律责任违反证券法的一般规定违反证券法的相关法律责任(违反证券发行规定的法律责任违反证券交易规定的法律责任违反上市公司收购规定的法律责任违反信息披露义务规定的法律责任违反投资者保护规定的法律责任违反证券交易场所规定的法律责任违反证券公司规定的法律责任违反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规定的法律责任违反证券服务机构规定的法律责任对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违反证券投资基金规定的法律责任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的而概念……)证券交易场所(证券交易场所和证券交易所得概念)扩充了证券交易场所得范围,将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纳入其中。
2020年法考 商经法法条串讲课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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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部分商法 (1)考点一、公司的法人地位★★ (1)考点二、公司决议效力★★★ (2)考点三、公司对外担保★★ (4)考点四、股东知情权★★★ (5)考点五、股东代表诉讼★★★ (6)考点六、公司合并、分立★★ (9)考点七、公司增资、减资★★★ (10)考点八、公司解散★★★ (11)考点九、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13)考点十、有限公司的设立★★ (15)考点十一、有限公司股东的出资★★★ (17)考点十二、有限公司股东资格★★★ (20)考点十三、有限公司组织机构★★ (22)考点十四、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 (26)考点十五、股份公司的股份转让★★ (29)考点十六、普通合伙份额★★ (31)考点十七、普通合伙事务★★★ (33)考点十八、入伙和退伙★ (34)考点十九:有限合伙企业★★ (36)考点二十、债权申报★★ (38)考点二十一、债务人财产★★★ (40)考点二十三、票据原理★★ (45)考点二十四、汇票★★ (47)考点二十五、投保人告知义务★★★ (49)考点二十六、保险合同解除★★ (51)考点二十七、人身保险合同★★ (53)考点二十八、财产保险合同★★ (58)考点二十九、上市公司收购★★ (61)考点三十、信息披露★★ (64)考点三十一、投资者保护 (65)考点三十二、私募基金★ (67)第二部分经济法(含劳环) (69)考点一、垄断协议★★★ (69)考点二、行政垄断★ (70)考点三、不正当竞争行为★★ (71)考点四、消费者争议解决规则★★★ (74)考点五、法律责任★★ (75)考点六、食品安全★ (78)考点七、商业银行业务★★ (79)考点八、银行业监督管理★ (81)考点九、个人所得税★★ (83)考点十、企业所得税★ (84)考点十一、税收征管★★ (86)考点十二、审计制度★ (89)考点十四、建设用地★★ (92)考点十五、房地产交易★★ (95)考点十六、劳动合同的订立★★ (97)考点十七、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99)考点十八、特殊劳动合同★★ (102)考点十九、劳动仲裁★★ (104)考点二十、社会保险★ (107)考点二十一、环境影响评价★ (109)考点二十二、环境法基本制度★ (111)考点二十三、环境法律责任★ (113)考点二十四、森林资源★ (115)考点二十五、矿产资源★ (117)第三部分知识产权法 (119)考点一、著作权的客体和主体★★ (119)考点二、著作权的内容★★ (122)考点三、著作权的限制★★ (123)考点四、邻接权★★ (126)考点五、专利权的取得和消灭★ (127)考点六、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 (130)考点七、专利权的保护★★★ (131)考点八、商标权的取得★ (134)考点九、商标权的消灭★ (137)考点十、商标权的内容和保护★ (138)第一部分商法考点一、公司的法人地位★★《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司法考试合同法考点口诀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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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合同法考点口诀巧记2020-5-10 13:44 来源:法律教育网【大中小】【我要纠错】导语:司法考试合同法考点口诀巧记,记住这些口诀会让你的备考事半功倍。
合同法的规定比较细致,请大伙儿认真经历各类合同的各类规定。
出色推荐:2020司考法条数字经历法2020司考温习合同法名师讲义司考温习债法考点知识梳理司考合同准据法的确信方式合同形式很重要,要式合同要紧有:担保合同除留置,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建设技术开发转(让),三大知(识)产权转让,合股保险与劳动。
违背形式不成立,要紧义务一方(已)履(行),对方同意是例外。
核准记录才生效:法定抵押很掉队:不动产汽车(企业)设备;专利/申请权转让,外国人时须(外经贸部+科技部)批准;核(准)登(记)(公)告,合伙合作要审批。
合同条款问题合同条款及说明,建议8条免纠纷,缺乏条款可补充,约定不明如何补:补充协议有关条(款),交易适应来确信,未能确信法条补:质量国(家)标(准)合(同)目的;价款(本地)市价或定价(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履行地址义务方,交付货款对方处,不动产适所在地;履行期限随时履(行),要求履行给预备(时刻);履行方式利(合同)目的;履行费用义务方。
合同说明问题合同说明有学问,文义整体目的(方)法,交易适应与诚信;不同文本依约定,无约按时同(等)效劳,只有目的说明好。
格式合同/条款问题格式条款限制多,免去限制要提示。
不予说明不生效,保险免责说效劳。
(说明才生效)无效情形再加三(种),损害故意重(大过失)致损。
免去人身损害责(任),故意重大财产损(失)。
来源:法律敎育网减免己责剥夺权,加重对方属无效。
经营者通知声明,通告成绩亦无效。
格式条款说明难,通常说明不利(提)供(方)。
非格式条款优先。
要约问题要约许诺即合同,要约主体要特定,希望订立表意思。
内容须具体确信,此处区分与(要约)邀请。
常见要约邀请有:寄价(目)表拍(卖)招标(招)股。
商业广告是邀请,内容符合视要约。
【指南针司考】冲刺班商经讲义(邓金华)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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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商法 (2)第一章公司法 (2)第二章合伙企业法 (8)第三章个人独资企业法 (10)第四章外商投资企业法 (11)第五章企业破产法 (12)第六章票据法 (13)第七章证券法 (14)第八章保险法 (15)第九章海商法 (16)经济法 (16)第一章竞争法 (16)第二章消费者法 (18)第三章银行业法 (20)第四章财税法 (22)第五章劳动法 (23)第六章土地法和房地产法 (25)第七章环境保护法 (27)22014年司法考试指南针冲刺班商经讲义商法第一章公司法一、公司概述1.公司概念: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公司特征: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社团性;具有营利性。
3.分公司与子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公司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有一致性(起止时间、范围);通过公司的法人机关来形成和表示;对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来实施。
5.公司设立:公司设立不同于公司成立。
包括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
6.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7.出资禁止: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8.传统资本三原则:资本确定、资本维持、资本不变。
存在弊端。
9.公司法最新修订:取消法定最低注册资本制度;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取消货币出资比例限制;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等。
二、公司股东1.通过认缴出资或者认购股份而原始取得股东资格,通过转让、继承、公司合并等方式继受取得股东资格。
对内以股东名册为准,对外以工商登记为准。
2.股东权内容具有综合性,股东权是股东通过出资所形成的权利,股东权是一种社员权。
依权利行使之目的为标准,可分为自益权与共益权。
司法考试复习资料-商经法冲刺阶段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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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代表
表 效 式 审 数通过,签字人员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诉维护公
人
查了
司利益。
越
公司
权
的 决 (2)非关联担保(对外):对董事会决议或者股东 同上; 同上;
担
议
(大)会决议进行了审查,同意决议的人数及签字
保
人员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
5
同
公 司 承 同上;
2 (1)债权人非善意:未形式审查公司的决议
A 新投资人与公司对赌协议无效,与股东对赌有效 B 对赌有效,鑫荣公司应当回购 A 公司的股权使其如约退股 C 鑫荣公司应当依照《公司法》履行法定减资程序,使 A 公司将出资撤回 D 鑫荣若不召开股东会履行减资程序,可以诉请法院获得司法支持
2. 2012 年底大昌公司产生利润 200 万元,履行了法定义务后,还剩余 115 万,为方便分 配和满足股东们的要求,大昌公司的股东会 2012 年 12 月 1 日决议实际分配了 150 万元, 对该项事实进行法律分析正确的是( )。
10.若赵某 2010 年加入鸿捷公司,采用的认缴出资方式,那么其在股东会的表决权,下 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 赵某的表决权应当根据公司章程来确定 B 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认缴出资的比例确定 C 表决权属于自益权 D 表决权属于少数股东权
11.若法定代表人刘昌在 2015 年 7 月越权以公司名义为其好友赵胜向王力的一笔 100 万 元借款提供了连带保证,王力基于对大公司财力的信任并未向刘昌要求查看其公司内部的决 议文件,后赵胜不能对王力履行还债义务,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
5. 承上题,2012 年 5 月公司债权人来索债并起诉,公司资产不足以还债,若后来债权 人发现股东陈明的出资因为未到出资期限,尚未向公司出资可否向其主张,处理正确的有 ()
商经2020年法考讲义
![商经2020年法考讲义](https://img.taocdn.com/s3/m/340f357c7cd184254b35358f.png)
第一部分商法第一章公司法第一节公司法概述【大道至简】商法图表1 公司原理商法图表2 公司法原理图【考点体系】考点一、公司的概念与特征考点二、公司的分类商法图表4公司的分类知识体系表考点三、公司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第二节公司的设立【大道至简】商法图表6 公司设立原理与制度图商法图表7 股东出资原理与制度图【考点体系】考点一、公司设立商法图表8公司设立知识体系表考点二、公司章程商法图表10 公司章程或股东可特约事项表考点三、公司资本第三节公司的股东【大道至简】商法图表12 股东原理与制度图【考点体系】考点一、股东资格的取得与确认商法图表13 股东资格的取得与确认知识体系图考点二、股东权利考点三、股东诉讼制度考点四、股东义务商法图表16 股东义务知识体系表第四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大道至简】商法图表17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制度图【考点体系】考点一、董监高消极任职资格商法图表18 董监高消极任职资格知识体系表考点二、董监高义务和责任第五节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大道至简】商法图表20 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图【考点体系】考点一:公积金制度考点二:公司增减资考点三、公司债券商法图表23 公司债券原理与制度图商法图表24 公司债券知识体系表第六节公司的变更、合并与分立【大道至简】商法图表25 公司合并制度图商法图表26 公司分立制度图【考点体系】商法图表27公司的变更、合并与分立知识体系表第七节公司的解散与清算【大道至简】商法图表28 公司的解散与清算制度图【考点体系】考点一、公司解散商法图表30公司清算知识体系表第八节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大道至简】商法图表31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制度图【考点体系】考点一、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商法图表32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知识体系表考点二、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商法图表33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知识体系图考点三、有限公司的章程商法图表34有限公司的章程知识体系图考点四、有限公司的出资商法图表35有限公司的出资知识体系表【大道至简】商法图表36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图【考点体系】商法图表37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知识体系表第十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大道至简】商法图表38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图【考点体系】 考点一、股东会股东会董事会 监事会经理职工考点二、董事会考点三、监事会第十一节、一人有限公司的特别规定【考点体系】第十二节、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考点体系】第十三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大道至简】商法图表44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制度图【考点体系】第十四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与转让【大道至简】商法图表46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与转让制度图【考点体系】第十五节、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考点体系】考点一、股东大会考点二、董事会考点三、监事会考点四、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第二章合伙企业法先修重点第三章个人独资企业法先修重点第四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先修重点第五章企业破产法先修重点第六章票据法先修重点第七章证券法先修重点第八章保险法先修重点第九章海商法先修重点第二部分经济法第一章竞争法先修重点第二章消费者法先修重点第三章银行业法先修重点第四章财税法先修重点第五章土地法和房地产法先修重点第三部分知识产权法先修重点第四部分劳动及社会保障法先修重点第五部分环境资源法先修重点。
司法考试商经知-《经济法》考点精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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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商经知-《经济法》考点精讲概 论1、经济法近6年考察分值201620152014201320122011 2627353535352、考察题型单选4~5个 多选8~10个 不定项3~5个3、重点内容:劳动法201620152014201320122011 661010884、知识产权法近6年考察分值(单选4个,多选3~4个)201620152014201320122011 101010121212真 题 再 现1、关于船舶担保物权及针对船舶的请求权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给付请求,先于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赔偿请求而受偿B.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先于船舶吨税、引航费等的缴付请求而受偿C.因保存、拍卖船舶和分配船舶价款产生的费用,应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先行拨付D.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与船舶抵押权受偿考 点 精 讲真 题 再 现某公司聘用首次就业的王某,口头约定劳动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后1500元。
2012年7月1日起,王某上班,不久即与同事李某确立恋爱关系。
9月,由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并征得工会主席同意,公司公布施行《工作纪律规定》,要求同事不得有恋爱或婚姻关系,否则一方必须离开公司。
公司据此解除王某的劳动合同。
经查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公司与王某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为王某买了失业保险。
请回答第2~4题。
真 题 再 现2、关于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内容,下列符合法律规定的说法是?A.试用期超过法定期限B.试用期工资符合法律规定C. 8月1日起,公司未与王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每月付其两倍的工资D. 8月1日起,如王某拒不与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有权终止其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真 题 再 现3、关于该《工作纪律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制定程序违法B.有关婚恋的规定违法C.依据该规定解除王某的劳动合同违法D.该公司执行该规定给王某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考 点 精 讲1、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到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2020刑法基础讲座12(讲义)
![2020刑法基础讲座12(讲义)](https://img.taocdn.com/s3/m/25bbb2627ed5360cba1aa8114431b90d6c85897c.png)
2020刑法基础讲座12(讲义)第⼗⼆讲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分则第三章)第⼀节⽣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法条【第140条】⽣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查处货值15万元,未遂。
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额达到刑法第140条规定的销售⾦额3倍以上的,以⽣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2.想象竞合,择⼀重罪处罚,⽣产、销售伪劣产品,同时侵犯知识产权、⾮法经营、本节⽣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品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数罪并罚,犯本罪,⼜以暴⼒、威胁⽅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数罪并罚。
⼆、⽣产、销售假药罪,⽣产销售劣药罪(⼀)法条【第141条】⽣产、销售假药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假药”《药品管理法》第98条有下列情形之⼀的,为假药: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2.以⾮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3.变质的药品;4.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法律变化:原药品管理法48条规定“以假药论”,现在不算假药:(1)国务院药监部门规定禁⽌使⽤的(2)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件⽣产、进⼝药品;(3)未按照规定审评、审批的原料药、包装材料和容器⽣产药品。
(4)被污染的药品(三)与⽣产、销售劣药罪区别【第142条】⽣产、销售劣药,对⼈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轻伤),处……1.犯罪所⽣所⽤之物不同:劣药下列情形之⼀的,为劣药:(1)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2)被污染的药品;(3)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4)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5)超过有效期的药品;(6)擅⾃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7)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2.假药罪抽象危险犯·劣药罪结果犯(四)“⽣产”包括:药品的(1)成品、(2)原料、(3)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制作(五)“销售”包括: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作⼈员明知是假药、劣药⽽有偿提供给他⼈使⽤,或者为出售⽽购买、储存三、⽣产、销售有毒、有害⾷品罪(⼀)有毒、有害⾷品掺⼊有毒、有害的⾮⾷品原料的“⾷品”。
2020司法考试《一卷》经济法知识点辅导一
![2020司法考试《一卷》经济法知识点辅导一](https://img.taocdn.com/s3/m/4039d49831126edb6f1a10de.png)
2020司法考试《一卷》经济法知识点辅导一一、反垄断法概述(一)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该法共八章,57条。
该法第1条规定了立法目的:“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升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能够看出,“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升经济运行效率”是其直接目的,“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是其根本目的。
这样理解使得反垄断法与其功能最为相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联系与区别清晰可辨。
(二)反垄断法的调整对象和范围反垄断法调整的主要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所以必须对经营者作出定义。
该法第12条第1款规定:“本法所称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而经营者之间的竞争,主要存有于相关市场之中。
对相关市场,反垄断法第12条第2款的定义为“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特定商品或者服务(以下统称商品)实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
同时,结合我国实际,延续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思路,反垄断法将具有行政垄断性质的反竞争行为纳入调整范围。
如该法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反垄断法作为内国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从事的垄断行为自不待言;但是考虑到随着经济世界化的发展,经济活动(特别是大型企业的垄断行为)的影响并不限于一国境内。
为此,该法进一步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
”这个规定是在参考了很多国家的竞争法之后作出的、符合国际惯例的选择。
(三)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根据反垄断法第一章总则的相关规定,我国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能够概括为:1.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原则。
2020年司法考试《一卷》经济法知识点辅导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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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司法考试《一卷》经济法知识点辅导十一劳动法对劳动关系的协调,是以劳动标准为基础的,劳动基准就是劳动条件的最低标准。
劳动基准法就是在劳动法中规定和确认一系列劳动标准,要求用人单位必须遵守,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条件只能等于或优于劳动基准,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条件不得低于劳动基准,以保证劳动者权益的实现。
劳动基准法主要由规定劳动标准的各项法律制度所构成,包括工时标准、最低工资标准、职业安全卫生法等。
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工作时间的概念和种类工作时间又称劳动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一昼夜和一周内从事劳动的时间。
它包括每日工作的小时数,每周工作的天数和小时数。
工作时间的种类有:1.标准工作时间,又称标准工时。
是指法律规定的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按照正常作息办法安排的工作日和工作周的工时制度。
我国的标准工时为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在1周(7日)内工作5天。
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理应根据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2.缩短工作时间。
是指法律规定的在特殊情况下劳动者的工作时间长度少于标准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即每日工作少于8小时。
缩短工作日适用于:(1)从事矿山井下、高山、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过度紧张等作业的劳动者;(2)从事夜班工作的劳动者;(3)哺乳期内的女职工。
3.延长工作时间。
是指超过标准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即日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
延长工作时间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4.不定时工作时间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不定时工作时间,又称不定时工作制,是指无固定工作时数限制的工时制度。
适用于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不受固定工作时间限制的劳动者,如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从事交通运输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等。
天星司考——季奎明商经知讲义2014(教学版)二十三之《劳动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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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奎明商经知讲义2014(教学版)二十三之《劳动法》(1)一、基本概念与原理1.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法除调整劳动关系以外,还调整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如劳动行政管理方面的社会关系,社会保险方面的社会关系等。
劳动关系:(1)当事人特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2)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3)人身、财产属性;(4)平等、从属属性。
2.劳动者(1)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能力;退休年龄男60岁,女工人50岁,女干部55岁。
(2)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不包括公务员、现役军人、家庭保姆、在校学生(含实习的学生)、单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等。
3.用人单位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合同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二、劳动合同的种类1.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①协商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②法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无过错性或非过错性辞退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③推定订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律师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商经知小法知识点合集
![律师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商经知小法知识点合集](https://img.taocdn.com/s3/m/bd74c2d1541810a6f524ccbff121dd36a32dc4e7.png)
一、个人独资企业法1、只能一个中国籍的完全行为能力自然人2、无限责任3、企业解散,债权人5年除斥期间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二、外商投资法1、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国民待遇清单之内:审核制度“黑名单”:禁止外商投资“灰名单”:限制外商投资因为负面清单调,不再属于禁止投资和限制投资领域,投资合同有效。
2、对外商投资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征收,例外: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征收,给予公平、合理补偿。
三、票据法1、票据复印件没有票据效力2、票据抗辩:“直接有因抗辩”:原因关系瑕疵(例:卖假货)只能在直接前后手之间适用,与其他主体(包括付款银行)的责任无关联。
因税收、继承、赠与取得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前手。
3、追索权:票据到期被拒付、付款人不知所踪、到期前可预判被拒付,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的连带责任。
4、背书记载“不得转让”的后果:出票人记载:阻断票据流通,后手的背书、质押、贴现等流转行为均无效;背书人记载:后手流转有效、记载人不被间接后手追索。
5、保证:成立三要素:“保证”字样;保证人名称、地址等信息;保证人签章“未记载不影响保证行为成立”:(1)、未记载被保证人:已经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被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
(2)、未记载保证日期:推定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6、支票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当事人(出票人签章、付款人名称)金额(确定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不能用)出票日期“支票”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四、证券法1、预警制度5%界限:3日内+书面报告+通知+公告+不得再进行买卖该股票5%±1%:次日内通知+公告2、要约收购:单独或合计持股30%后发出收购邀约的A禁止撤销但可变更;B变更后需公告;C若变更,不得有下列情形:降低收购价格、减少预定收购股份数额、缩短收购期限、其他3、普通投资者的特别保护:与证券公司发生纠纷举证责任倒置(证券公司自证清白);找投资者保护几个提出调节需求的,证券公司不得拒绝。
《202x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邓金华商经法攻略 精讲卷》读书笔记模板
![《202x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邓金华商经法攻略 精讲卷》读书笔记模板](https://img.taocdn.com/s3/m/a86be3fdab00b52acfc789eb172ded630b1c988e.png)
1
第一章劳动法
第二章劳动合 2
同法
3 第三章劳动争
议调解仲裁法
4 第四章社会保
险法
5 第五章军人保
险法
第二章专利法
第一章著作权法
第三章商标法
第一节著作权法概述 第二节著作权 第三节邻接权
第一节专利法概述 第二节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与专利权的申请 第三节专利权的终止、无效与强制许可 第四节专利权的保护
第一节保险法概述 第二节保险合同总论 第三节人身保险合同 第四节财产保险合同 第五节保险业法律制度 第六节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保险法相关内容
第二章消费者法
第一章竞争法
第三章银行业法
第四章财税 法
第五章土地 法和房地产 法
第一节反垄断法 第二节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一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节产品质量法 第三节食品安全法
作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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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x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邓 金华商经法攻略·精讲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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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思维导图
03 目录分析 05 精彩摘录
目录
02 内容摘要 04 读书笔记 06 作者介绍
思维导图
关键字分析思维导图
语言
规定
法律
版图
保险法
考生
公司法
邓金华
通俗易懂
记忆 制度
内容
职业资格
企业
破产法
公司 第二节票据权利、票据行为与票据补救 第三节汇票 第四节本票和支票 第五节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票据法相关内容
第一节证券发行 第二节证券上市 第三节证券交易 第四节上市公司收购制度 第五节证券机构 第六节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 第七节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证券法相关内容
司法考试商法经济法商经讲义笔记
![司法考试商法经济法商经讲义笔记](https://img.taocdn.com/s3/m/172082f5b9f67c1cfad6195f312b3169a451eab8.png)
司法考试商法经济法商经讲义笔记第一章:公司法第一节概述一、公司概述:公司=法人+社团性+企业。
1法人性,依法设立,自己名称机构场所,自己名义从事活动、独立担责,2社团性,通常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股东出资组成,3营利性,以营利为目的二、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权利能力,执照签发取得权利能力,注销登记丧失权利能力。
受限于经营范围。
行为能力,内部实现方式(法人机关:1股东会【股东大会】、2董事会、3监事会,没有高),外部实现方式(法人代表实施,公司承受)二、公司的分类:股东责任范围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额担责),股份有限公司(认购股份额担责)股份转让方式分:封闭式(股份不能在证券市场自由转让),开放式。
公司的信用基础分:人合公司——股东个人信用;股东无限责任。
资合公司——公司的资本规模为信用基础,股份公司。
人合兼资合公司——有限公司(人合为主资合为辅,1-50人),非上市公司有一定人合性。
公司之间的组织关系总公司、分公司(不具法人资格,有营业执照,是独立诉讼主体);母公司、子公司,母公司是子公司的股东;三,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股东有限责任(出资义务外,无责任)。
人格否认制度,债权人可向股东直接求偿。
前提,股东滥权行为(1虚假陈述、2人格混同、3空壳经营、4操纵公司)。
无限连带。
第二节公司的设立设立是多方法律行为,两种方式(发起设立、募集设立)。
成立是事实状态,执照签发日。
发起设立(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由发起人自行认购)募集设立,发起人认购不得少于应发行股份总数的35%,其余公开或向特定对象募集。
有限公司(只能发起),股份公司(可发起,可募集)。
申请人,有限(股东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国有独资(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部门),股份(董事会)名称预先核准,名称保留期6月,不得从事经营,不得转让。
设立申请文件:申请书,委托证明,章程,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身份证。
二、发起人不限于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国家。
【BT学院】2020年法考商经法 经济法 第三章
![【BT学院】2020年法考商经法 经济法 第三章](https://img.taocdn.com/s3/m/4ab8cefeb04e852458fb770bf78a6529647d35c4.png)
第一节 商业银行法 ★★★
【例题•多选题】某市商业银行2010年通过实现抵押权取得某大楼的所有权,2013年卖出该楼获利 颇丰。2014年该银行决定修建自用办公楼,并决定入股某知名房地产企业。该银行的下列哪些做法是合 法的?(140169)
A. 0年实现抵押权取得该楼所有权 B. 3年出售该楼 C. 4年修建自用办公楼 D. 4年入股某房地产企业
【参考答案】ABD
第一节 商业银行法 ★★★
【例题•多选题】根据《商业银行法》,关于商业银行的设立和变更,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120167) A.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在法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商业银行设立的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B. 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公司法》 C. 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不适用《公司法》 D. 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5%以上的,应事先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解析】首先应注意本题要求选择的是错误选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分支机构,不按行政区 划设立,A选项错误。商业银行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非地方政 府,B选项错误。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 总行承担,C选项正确。商业银行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60%, D选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D。
2020年法考——商经法
第16天
复习旧内容: 竞争法+消费者法 学习新内容: 银行业法+财税法+土地法和房地产法(经济法编 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 今天想要对你说: 同学们,今天大家终于可以稍稍放松一下了。因为今天的内容比较简单而且考试分数较少,只会在 客观题中考察,出题方式多是考察法条原文,考点集中在特殊性的细节知识点,所以我们学习这三章内 容时,把握字面意思、准确记忆,再重点关注特殊性的细节知识点即可。
商经2020年法考讲义
![商经2020年法考讲义](https://img.taocdn.com/s3/m/340f357c7cd184254b35358f.png)
第一部分商法第一章公司法第一节公司法概述【大道至简】商法图表1 公司原理商法图表2 公司法原理图【考点体系】考点一、公司的概念与特征考点二、公司的分类商法图表4公司的分类知识体系表考点三、公司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第二节公司的设立【大道至简】商法图表6 公司设立原理与制度图商法图表7 股东出资原理与制度图【考点体系】考点一、公司设立商法图表8公司设立知识体系表考点二、公司章程商法图表10 公司章程或股东可特约事项表考点三、公司资本第三节公司的股东【大道至简】商法图表12 股东原理与制度图【考点体系】考点一、股东资格的取得与确认商法图表13 股东资格的取得与确认知识体系图考点二、股东权利考点三、股东诉讼制度考点四、股东义务商法图表16 股东义务知识体系表第四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大道至简】商法图表17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制度图【考点体系】考点一、董监高消极任职资格商法图表18 董监高消极任职资格知识体系表考点二、董监高义务和责任第五节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大道至简】商法图表20 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图【考点体系】考点一:公积金制度考点二:公司增减资考点三、公司债券商法图表23 公司债券原理与制度图商法图表24 公司债券知识体系表第六节公司的变更、合并与分立【大道至简】商法图表25 公司合并制度图商法图表26 公司分立制度图【考点体系】商法图表27公司的变更、合并与分立知识体系表第七节公司的解散与清算【大道至简】商法图表28 公司的解散与清算制度图【考点体系】考点一、公司解散商法图表30公司清算知识体系表第八节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大道至简】商法图表31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制度图【考点体系】考点一、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商法图表32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知识体系表考点二、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商法图表33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知识体系图考点三、有限公司的章程商法图表34有限公司的章程知识体系图考点四、有限公司的出资商法图表35有限公司的出资知识体系表【大道至简】商法图表36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图【考点体系】商法图表37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知识体系表第十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大道至简】商法图表38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图【考点体系】 考点一、股东会股东会董事会 监事会经理职工考点二、董事会考点三、监事会第十一节、一人有限公司的特别规定【考点体系】第十二节、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考点体系】第十三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大道至简】商法图表44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制度图【考点体系】第十四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与转让【大道至简】商法图表46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与转让制度图【考点体系】第十五节、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考点体系】考点一、股东大会考点二、董事会考点三、监事会考点四、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第二章合伙企业法先修重点第三章个人独资企业法先修重点第四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先修重点第五章企业破产法先修重点第六章票据法先修重点第七章证券法先修重点第八章保险法先修重点第九章海商法先修重点第二部分经济法第一章竞争法先修重点第二章消费者法先修重点第三章银行业法先修重点第四章财税法先修重点第五章土地法和房地产法先修重点第三部分知识产权法先修重点第四部分劳动及社会保障法先修重点第五部分环境资源法先修重点。
2020中级经济师考试基础网课精讲班讲义第62讲第18章法律责任与行政执法-第1至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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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主讲老师第十八章法律责任与行政执法【本章考情分析】年度单选题多选题案例分析题2015年------2016年------2017年2题2分1题2分--2018年1题1分--1题2分2019年1题1分1题2分--【本章教材结构】第一节劳动法律责任【本节知识点】【知识点1】劳动法律责任形式【知识点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的责任【知识点3】劳动者违反劳动法律的责任【本节内容精讲1】【知识点】劳动法律责任形式一、劳动法律责任的形式责任形式具体内容行政责任行政处罚劳动行政部门、公安行政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劳动者实施的行为制裁;形式包括警告、责令改正、责令停止、查封、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行政处分是由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其公务人员或用人单位给予其职工的惩戒,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民事责任违反劳动合同以及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所承担的民事责任;损害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权利的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对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进行制裁,是最严厉的一种法律责任,具有强制性;只能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对他人实施,否则也将追究法律责任。
例题精讲【例题•2019单选】关于劳动法律责任形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A.吊销执照属于刑事责任B.责令改正属于民事责任C.开除属于民事责任D.查封属于行政责任【答案】D【解析】选项涉及的都是行政责任,故D选项正确行政责任分为:(1)行政处罚:警告、责令改正、责令停止、查封、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劳动行政部门、公安行政部门、工商行政部门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有关单位以及责任人员、劳动者实施的行为制裁)(2)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由行政管理机关对其公务人员或用人单位给予其职工的惩戒)民事责任分为:违反劳动合同及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及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损害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权利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最严厉的一种法律责任,具有强制性;只能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知识点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的责任(1)侵害女职工及未成年工权益的法律责任:按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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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商法命题规律重者恒重、新增必考是商法的基本命题规律。
命题涵盖面很广,但重要考点在考核中持续出现,从不曾缺席。
关于2020年商法重要考点列举如下:1.公司法是商法中的重头戏,重要考点包括:第一、分公司与子公司制度;第二、公司章程可约定事项;第三、股东资格确认规则;第四、名义股东规则;第五、股东出资义务;第六、股东代表诉讼与司法解散规则;第七、公司合并与分立制度;第八、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制度;第九、股份公司募集设立制度等。
2.合伙企业法在商法中属于千年老二的角色,地位仅次于公司法,重要考点包括:第一、普通合伙人出资规则;第二、普通合伙人财产份额出质与转让规则;第三、普通合伙人债务清偿规则;第四、普通合伙人退伙与继承规则;第五、合伙事务执行规则;第六、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区别等。
3.个人独资企业法重要考点包括:第一、出资人的无限责任与受托人的禁止义务;第二、个人独资企业的管理等。
4.外商投资法重要考点包括:第一、适用范围;第二、准入待遇等。
5.企业破产法重要考点包括:第一、破产申请与受理制度;第二、管理人与债权人会议制度;第三、债务人财产与债权申报制度;第四、破产程序转换规则;第五、取回权与撤销权制度;第六、重整与和解制度等。
6.票据法重要考点包括:第一、票据特征;第二、票据抗辩与补救制度;第三、出票、背书、承兑、保证规则;第四、票据的法定记载事项等。
7.证券法重点内容包括:第一、股票与债券的区别;第二、证券发行与交易规则;第三、信息披露原则与年度报告;第四、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等。
8.保险法重点内容包括:第一、保险法的基本原则;第二、人身保险的特别规则;第三、财产保险的代位求偿权;第四、保险合同的解除制度等。
9.海商法重点内容包括:第一、船舶优先权制度;第二、船舶留置权制度;第三、船舶抵押权制度;第四、海难救助倒序原则等。
复习方法1.鉴于一道题目往往包含着N多考点,牵扯范围比较广,所以对上述重要考点要雨露均沾,进行全方位、精准地学习。
2.《公司法解释(五)》属于新增内容,2020年应当重点考察该司法解释,考生应高度重视。
同时,要深入学习《公司法解释(四)》、《保险法解释(四)》、《破产法解释(三)》。
3.鉴于在题目设计上,综合性程度逐年增高,2020年考生要在学习中培养法治思维与解题智慧,既能深入理解,又要精准记忆。
4.鉴于案例分析难度加大,没有实务背景知识很难解答,2020年考生应关注热点案例,熟悉真实的公司运作流程。
经济法、劳动法及社会保障法、环境资源法命题规律三大部门法命题涵盖面广,重者恒重、新修必考、回应热点、尊重常识是其共同的命题规律,2020年重要考点列举如下:1.竞争法重要考点包括:第一、垄断行为的认定;第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认定;第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第四、法律责任等。
2.消费者法重要考点包括:第一、消费者权利与经营者义务;第二、产品责任;第三、食品安全制度;第四、食品安全责任等。
3.银行业法重要考点包括:第一、贷款法律制度;第二、存款法律制度;第三、监督管理职责与监督管理措施等。
4.财税法重要考点包括:第一、企业所得税减免;第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第三、纳税争议、税收保全与税收强制措施。
第四、审计范围与审计程序等。
5.土地法和房地产法重要考点包括:第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划拨制度;第二、集体土地使用权制度;第三、房地产开发与交易制度;第四、城乡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制度;第五、不动产登记制度。
6.劳动法及社会保障法重要考点包括:第一、商业秘密与竞业禁止;第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劳动合同解除;第四、劳务派遣;第五、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第六、社会保险相关制度;第七、军人保险相关制度等。
7.环境资源法重要考点包括:第一、按日连续处罚;第二、突发环境事件处理;第三、环评文件审批;第四、采伐许可;第五、采矿许可等。
复习方法1.重要考点全面掌握、精准记忆。
考前机械背诵、突击发力的错误想法绝不可取,只有深入持久学习,真正理解规则背后的逻辑才是硬道理。
2.信用卡盗刷、校园贷、商改住、森林防火等当年热点都曾出现在考题中,考生要加大对热点问题的关注与思考,并且将热点案例结合考点进行学习。
3.鉴于《土地管理法》已全面修订,2020年应当重点考察该法,尤其是土地征收补偿,考生应高度重视。
4.考生要提高思维层次,在学习中培养法治思维与分析能力,培养综合运用法条、法理、逻辑、常识、技巧解题的智慧,尤其要提高运用常识解题的能力。
知识产权法命题规律重者恒重、侵权必考是知识产权法的命题规律,2020年重要考点列举如下:1.著作权法重要考点包括:第一、著作权的客体;第二、著作权归属;第三、著作权人身权;第四、著作权财产权;第五、合理使用制度;第六、法定许可制度;第七、著作权侵权的认定等。
2.专利法重要考点包括:第一、专利申请制度;第二、优先权制度;第三、现有技术抗辩;第四、专利无效宣告;第五、专利侵权的认定等。
3.商标法重点内容包括:第一、注册商标的申请制度;第二、注册商标转让与许可制度;第三、注册商标无效宣告制度;第四、商标侵权的认定等。
复习方法1.重要考点全面掌握、精准记忆。
临阵磨枪光的只是“面子”,而我们最终考的还是实实在在的“里子”。
所以,考生要坚持不懈、持久学习,深入理解规则背后的道理,并且提高思维层次,综合运用法条、法理、逻辑、常识、技巧解题。
2.考生要加大对热点问题的关注与思考,对最高法的最新判决保持高度关注。
还要将热点案例结合考点进行学习。
3.知识产权法重点考核侵权问题,而且有题干设计越来越复杂的趋势,考生要多做题,多熟悉经典的案情,以提高解题的速度与正确率。
第一部分商法专题一公司法概述【知识体系图】公司法概述公司概念公司的营利性公司的独立财产公司的独立责任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公司的种类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本公司与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命题点拨】本专题包括公司的概念与特征、公司的分类、公司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三部分内容。
其中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本公司与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转投资与担保是命题重点。
第一节、公司的特征与分类一、公司的特征【实例】2015年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四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沙港公司诉开天公司执行分配方案异议案”。
结论:本案中,法院借鉴了美国深石原则,首次确认出资不实的股东对公司的债权劣后于公司外部债权人的受偿顺位。
2016年卷四商法案例分析考查深石原则。
【必考小结】公司是指股东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公司具有独立性、社团性、营利性。
独立性体现为独立名义、独立财产、独立责任。
【经典考题】零盛公司的两个股东是甲公司和乙公司。
甲公司持股70%并派员担任董事长,乙公司持股30%。
后甲公司将零盛公司的资产全部用于甲公司的一个大型投资项目,待债权人丙公司要求零盛公司偿还货款时,发现零盛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27题·单选)A.甲公司对丙公司应承担清偿责任B.甲公司和乙公司按出资比例对丙公司承担清偿责任C.甲公司和乙公司对丙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D.丙公司只能通过零盛公司的破产程序来受偿【解析】本题考查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刺破公司面纱制度),D选项的表述过于绝对,包含关键词“只能”的选项一般是错误选项。
《公司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甲公司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丙公司的利益,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A选项正确;乙公司仍然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B、C选项错误;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并非只能通过破产程序来受偿,D选项错误。
【正确答案】A二、公司的分类以公司股东的责任范围为标准分类可将公司分为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无限、两合、股份两合公司我国公司法没做规定以股份转让自由度分类可将公司分为封闭式公司(有限公司)、开放式公司(股份公司)。
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分类可将公司分为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以及人合兼资合公司。
以公司之间的关系为标准分类可将公司分为本公司与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
以公司的国籍为标准分类可将公司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
【必考小结】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经典考题】植根农业是北方省份一家从事农产品加工的公司。
为拓宽市场,该公司在南方某省分别设立甲分公司与乙分公司。
关于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责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7年·卷三·25题·单选)A.甲分公司的负责人在分公司经营范围内,当然享有以植根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权利B.植根公司的债权人在植根公司直接管理的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主张强制执行各分公司的财产C.甲分公司的债权人在甲分公司直接管理的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主张强制执行植根公司的财产D.乙分公司的债权人在乙分公司直接管理的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时,不得主张强制执行甲分公司直接管理的财产【解析】本题考查分公司民事责任承担问题,A选项具有理论意义,分公司的负责人在分公司经营范围内,享有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权利。
《公司法》第14条第1款:“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A、B、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正确答案】D第二节、公司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权利能力起止时间起: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止:公司营业执照注销之日。
目的范围记载于公司章程并登记。
行为能力 1.与权利能力具有一致性通过公司的法人机关来形成和表示。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对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来实施。
2.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转投资和担保 1.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
可以投资到合伙企业,但国有独资公司和上市公司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
2.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4.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股东,但是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