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国弱势群体角度浅谈人权保护
人权法与弱势群体保护
人权法与弱势群体保护人权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旨在保障人类的基本权利和尊严,无论个人的性别、种族、宗教信仰、国籍、年龄等,都应享有平等和不可剥夺的权利。
然而,在现实社会中,弱势群体常常面临着巨大的困境和不公平待遇。
人权法应当起到保护弱势群体权益的积极作用,确保他们能够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并有机会获得合法权益的保障。
首先,人权法应当确保弱势群体在就业方面的平等权利。
这一方面表现在对性别歧视的禁止与打击上。
无论男女,应当在劳动过程中受到平等对待,没有人可以因为性别而被剥夺就业机会或遭受歧视。
香港的妇女法律框架就禁止任何性别上的不平等对待,包括对工资福利的歧视,并为受害者提供追究权利。
此外,人权法还应确保残疾人群体的平等就业权利。
残疾人虽然身体或智力上存在一定的障碍,但他们也应具有和其他人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工作条件。
人权法应加以保护,为残疾人创造一个无障碍的工作环境。
其次,人权法应当确保弱势群体在教育方面的平等权利。
教育是一个国家及个人发展的基础,所有人都应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然而,一些弱势群体往往面临着教育资源的不平等问题。
人权法应当确保贫困群体能够有充分的机会接受教育。
政府需要采取措施,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以确保所有的孩子都能够平等地接受教育,不论其家庭背景或经济状况。
此外,人权法也应当保护少数民族和移民群体的教育权利。
少数民族和移民群体常常面临着文化和语言上的障碍,使他们无法平等地享受教育资源。
人权法应着力解决这一问题,确保少数民族和移民群体能够顺利融入主流教育体系。
再次,人权法应当确保弱势群体在医疗卫生方面的平等权利。
健康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但是由于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的限制,一些人往往无法获得适当的医疗卫生服务。
人权法应当确保医疗资源的公平分配,包括成立公立医院和卫生设施,以满足贫困群体的基本医疗需求。
此外,人权法还应保护儿童和老年人的特殊医疗需求。
儿童和老年人往往更加容易受到疾病和健康问题的困扰,人权法应当确保他们能够获得特殊的医疗保健服务和关怀。
中国的人权问题和人权保障政策如何
中国的人权问题和人权保障政策如何在中国,人权问题和人权保障政策一直是广泛关注和讨论的话题。
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保障和促进人权,通过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不断提升人民的生活水平和权益保障。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中国的人权问题以及人权保障政策是如何实施的。
一、中国的人权问题中国面临的人权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民主与言论自由:在中国,言论自由受到限制。
政治批评和异议观点的表达往往受到严格控制,一些互联网信息也被屏蔽或审查。
这导致了有关公共事务的公众讨论受到限制。
2. 少数民族权益:中国拥有众多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化和宗教权益保护仍存在挑战。
一些地区出现了文化融合和多元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3. 劳工权益:虽然中国已加强了对工人权益的保护,但一些违法用工和劳工剥削问题仍然存在。
工人们可能面临长时间工作、低工资、欠薪以及安全问题等。
4. 家庭暴力和妇女权益:尽管中国已通过相关法律加强了对家庭暴力的打击,但这一问题仍然存在。
一些妇女在婚姻和家庭中受到虐待或歧视。
以上问题突出了中国在人权保护方面的挑战,然而,中国政府也采取了积极措施来推进人权保障。
二、中国的人权保障政策中国政府为改善人权状况和保障人民权益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1. 改善贫困人口生活:中国实施了一系列减贫政策,通过发展农村经济、提供教育和医疗服务、推动城乡一体化等,大幅减少了贫困人口数量,改善了人民生活。
2. 提高教育水平:中国大力推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了全民素质和受教育水平。
政府投入大量资金改善学校设施、培养师资和普及义务教育。
3. 保护妇女和儿童权益:中国政府加强了对妇女和儿童权益的保护,推行了一系列儿童保护法律和政策,加强对虐待和剥削行为的打击。
4. 加强法治建设:中国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完善了法律体系,加强司法改革,提高了司法公正性和透明度。
5. 推进社会权益保障:中国加强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提供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福利,确保人民的基本生活权益。
论我国弱势群体权利的宪法保护
论我国弱势群体权利的宪法保护【摘要】当前,弱势群体的存在对我国社会的健康发展产生了相当程度的危害。
这种因为社会成员在分化、定位、整合的过程中凸显的问题必须得到充分的关注和妥善的处理。
但只要我们足够重视并认真研究对策,那么弱势群体问题不仅不会成为我国安定团结、发展繁荣的障碍,而且还能以此切实地改善广大弱势群体的生活质量,进一步为我国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提供坚实的群众基础。
【关键词】弱势群体;权利;宪法;保障一、我国弱势群体的涵义(一)我国弱势群体的定义2002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对弱势群体给予特殊的就业援助”。
这是政府第一次在政府文件中正式使用弱势群体这一术语。
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对弱势群体的重视和关怀,以及采取的一系列举措都是为了促进社会公正和谐,让人民更幸福、更有尊严。
然而,对于弱势群体概念的界定,存在着广泛争论。
归纳起来是:1、财富论。
从经济学角度,将弱势群体定义为贫困群体,认为他们的一部分已经是贫困者,另一部分是潜在的贫困者。
2、特征论。
从弱势群体具有的特征角度,指出“社会弱者是一个在社会性资源分配上具有经济利益的贫困性、生活质量的低层次性和承受能力的脆弱性的特殊社会群体”①。
3、地位论。
从政治和法律的角度,认为:“弱势群体是指在权力和权利方面,发展的机遇方面,生活的物质条件方面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其政治社会地位呈现‘边缘化’趋势”②。
4、资源论。
从占有和使用资源的角度,认为弱势群体是对社会公权力资源介入程度极低、对社会公共经济资源控制程度极小、在社会发展中谋求尊严生存和自我发展能力严重不足的特殊社会群体。
笔者认为,所谓弱势群体是指在不同社会和社会发展阶段,是较之优势地位的群体在生活物质条件、精神文化层次、社会地位与声望、竞争能力以及发展机会方面处于劣势的的群体。
(二)我国弱势群体的法律特征1、产生的客观性。
弱势群体的产生可能是其先天能力的不足、自然或社会环境以及社会制度等各种原因,但这些原因都属于客观原因,并非弱势群体主观原因所致,也不是弱势群体主观可以避免的③。
弱势群体的基本人权保障探讨
、
到较好的基础教育 而丧失 了接受 高等教 育 的机 会, 自身 的积弱状态便无法改变 , 也使他们逐渐远 离社会发展 的潮流和轨迹 。 3 政 治参 与 权往 往被 剥夺 。弱 势群 体在 社 会 . 分层体系中处于底层 , 他们 的政治参与机会往往
很少 , 致使弱势群体对政治生活 的影响力低或者
弱势群体 , 是一个用来分析现代社会经济利 益 不公平 、 会权 力分 配不 合理 、 会 结构 不协 调 社 社 的概念 , 成 了一个 基 本 的界定 : 形 弱势 群体 是 由于 某些障碍导致缺乏经济、 政治和社会机会 , 而在社 会上 处 于 不 利 地 位 的 人 群 。1聊 者 认 为 “ L(’笔 J 弱
势 ” 少 有 这 样 三 层 含 义 : 一 , 质 生 活 贫 困 至 第 物
1 生存权 没 有 得 到重 视 。 弱 势群 体 在 政 治 、 . 经济 、 化 、 会 等方 面处 于 不利 地 位 , 可 选 择 文 社 无 地 生 存在 社 会 的底 层 、 制 的夹 缝 中。宪 法 和 法 体 律 的实施 , 没 有真 正 惠及 这些弱 势 群体 , 并 没有 根
性。弱势群体往往缺乏基本 的物质生活资料 , 生 活水平低 , 生活处 境 困难 。第二 , 市场 竞争欠 缺 性 。其原 因可 能是 多种 多样 的 , 社会 的原 因 , 有 如 社 会 的 制度 安 排 ; 有 个 人 的原 因 , 身 体 的原 也 如 因、 受教 育 程 度 的原 因 等 。第 三 , 治参 与 无 力 政 性 。 由于弱 势 群 体 掌握 的 资 源很 少 , 涉 及 弱 势 在 群体 利益 的时候 , 管 可能人 数 众 多 , 他们 的声 尽 但 音 很 难在社 会 中发表 出来 。我 国宪 法 除对 一切公 民所应 普遍 享 有 的权 利 和 自 由作 出 明 确 规定 外 , 还对具有特定情况的公民设置专 条, 宪法》 如《 第 4 5条 、 4 第 8条 、 4 第 9条 。这 些 特 定 人 具 体 是 指 妇女、 退休人 员 、 军烈 属 、 亲 、 童 、 母 儿 老人 、 少年 青 等, 其中多为弱势群体 的主体 , ] ’ 给予特别 [( 应 2脚
关于弱势群体权益法律保护的调研报告
关于弱势群体权益法律保护的调研报告一、研究背景随着中国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人们对于公平正义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尤其是一些弱势群体,比如贫困人群、残疾人群、老年人群、妇女儿童等,他们的权益更容易被侵害。
因此,加强对于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是中国社会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针对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进行调研,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调研对象我们对上海市内优秀律师事务所组成课题组进行了采访。
调研主要探究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法律机制是否有效和存在的现实问题。
三、调研结果1.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法律机制不完善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法律机制存在缺陷。
以残疾人权益保障为例,尽管现有的相关法律和政策已经形成了相应的框架,比如残疾人保障法、重残津贴、辅助器具补贴等,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执行部门的不作为或过慢的执行速度,导致弱势群体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2.弱势群体的权益侵害现象普遍存在调研发现,弱势群体的权益侵害现象普遍存在。
比如老年人常因为身体虚弱被骗、妇女遭受性骚扰等等,严重影响了这些群体的身心健康和社会地位,因此应该重视这些问题。
3.弱势群体的知情权和教育权得不到重视调研还发现,有些弱势群体的知情权和教育权得不到重视。
例如,部分残疾人由于文化程度低,对于自己的权益了解太少,有时候甚至不知道自己有权利,也不知道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四、针对调研结果,提出对策根据以上调研结果,我们提出以下对策:1. 完善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法律机制应该尽快建立健全以保护弱势群体权益为目的的法律机制,推行严格、高效的监管考核制度,确保法律和政策的有效执行。
2. 加大惩治权益侵害的力度对于侵害弱势群体权益的行为,应该加大惩治力度,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
同时,要建立完善的法律机制,加强执法部门的监管。
3. 加强底层服务我们应该增强对弱势群体的依托和支持,提高那些缺乏知识和技能的群体的能力和素质,尽量避免受害群体落入无法自救的境地。
弱势群体的人权保护演讲稿
弱势群体的人权保护演讲稿尊敬的各位领导、嘉宾和亲爱的观众们: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站在这里,为大家介绍弱势群体的人权保护问题。
在当代社会中,虽然人权的普遍性和不可侵犯性得到了广泛的认可,但是对于弱势群体的人权保护仍然存在许多挑战和困境。
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公民,我们有责任关注并为弱势群体争取应有的人权。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谁属于弱势群体。
弱势群体包括但不限于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少数民族等社会群体。
他们因为自身的特殊处境或身份而容易面临各种不公平对待和侵犯人权的风险。
针对这些弱势群体,我们需要采取措施来保护他们的人权。
其次,我们应该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来保障弱势群体的人权。
法律是社会的基础,它能够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保障和维权途径。
政府应加大立法力度,针对弱势群体的特殊需求,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其人权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
此外,政府还应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公众了解并关注弱势群体的人权问题,鼓励社会参与,形成共同关注和保护人权的氛围。
再次,教育是保护弱势群体人权的重要途径。
教育能够提高弱势群体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使他们能够更好地捍卫自己的权益。
政府应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教育投入,推动优质教育资源的下沉,确保他们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当加强对弱势群体进行关爱和教育,培养他们的自信和独立能力,使其能够在社会中自主地生存和发展。
此外,我们还应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服务和保障。
医疗、居住、就业等方面的服务是弱势群体人权保护的重要内容。
政府应当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弱势群体的生活条件,提供良好的医疗、居住和就业环境。
同时,社会应当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和支持,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帮助,让他们能够平等地参与社会事务,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最后,推动国际合作是保护弱势群体人权的重要途径。
人权是普世价值,不应受限于国界和地域。
各国应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应对弱势群体人权问题。
国际社会也应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的支持力度,帮助他们改善国内的人权保护状况,使弱势群体得到更好的保护和支持。
弱势群体的权利保护存在的不足之处
弱势群体的权利保护存在的不足之处哎,咱们今天聊聊弱势群体的权利保护那些事儿。
说实话,这个话题可不是光光在书本上看看的,咱们身边其实有很多人,正是因为一些条件不太好,导致他们的权益被忽视。
你想想,很多时候他们的声音就像小溪流淌,淙淙作响,却被大海的波涛淹没了,听不见了。
嗯,听上去有点伤感,但这就是现实。
咱们觉得这事儿离自己远,其实就藏在身边。
你在公交车上看到的老奶奶,她的生活也许就充满了艰辛,但大多数人只会心里默默叹气,谁会真的去关注她的需求呢?法律保障这些弱势群体的权利,这听上去好像很美好,对吧?可实际上,很多法律条款就像那只纸老虎,名义上听起来威风凛凛,真要落实起来,却是空中楼阁。
像一些无家可归的人,他们就算有法律保护,可一旦到了需要使用的时候,往往又会发现那是个纸上谈兵的事情。
就像咱们小时候玩捉迷藏,藏得再好也没人找到,最后的结果不就是“我在这儿,你在那儿”吗?法律保护再好,落实不到位,结果也就是一个空壳。
还有一些地方,可能还存在偏见和歧视。
哎呀,这个社会可真是复杂,很多人对弱势群体的看法都带着偏见,就好像看电影时,片头的一些预告片总是先给你一些不好的印象。
举个例子,很多人看到残疾人士,第一反应可能就是“哎哟,可怜”,可心里其实还是有隔阂的,觉得他们做的事情都不如自己能做得好。
弱势群体也有很多能耐,他们的潜力绝对是让人惊艳的,只是我们常常忽略了这一点。
就像一个美丽的花园,花儿不常被注意,但一旦有心人去观察,发现每一朵花都有它的独特之处。
再说说那些贫困地区的孩子们,咱们总是想要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但问题是,有些就是落实得不够好。
就算是相关部门再怎么喊口号,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依然存在。
说白了,咱们总是嘴上说得好听,行动起来就像是蜗牛爬,慢得让人心急。
你想啊,那些孩子多渴望能够接触到更好的知识,结果却是看着同龄人飞得越来越高,自己却在原地踏步。
那心里的失落,别提有多重了。
其实教育这事儿,就像咱们炒菜,得讲究火候,不能光靠嘴上说。
论弱势群体的人权保障
论弱势群体的人权保障近年来,世界各地的弱势群体仍在面临着各种人权问题,例如歧视、暴力、剥削、贫困等。
因此,提高弱势群体的人权保障是当今的一个迫切任务。
本文将探讨弱势群体的人权问题,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一、弱势群体的概念弱势群体是指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中处于较为劣势、弱势的人群,包括但不限于贫困人群、少数民族、残疾人、妇女、儿童、农民工、老年人等。
二、弱势群体面临的人权问题1.歧视问题:弱势群体往往会因为种族、性别、宗教、性取向等个人身份而遭受歧视,使他们难以获得公正和平等的待遇。
2.暴力问题:弱势群体往往面临暴力、虐待和恐吓等威胁,使他们处于安全隐患之中。
3.剥削问题:弱势群体在劳动场所中常会遭受剥削,例如农民工、儿童劳动力等,他们会受到不公正的薪酬待遇,或者长时间工作在恶劣的工作环境下。
4.贫困问题:由于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平等,弱势群体在财政、教育、医疗等方面面临着困境,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贫困仍然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三、弱势群体的人权保障1.法律保障,政府应该制定合适的法律条款、政策和计划来保护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
2.打破歧视,加强宣传,建立公正的社会环境和文化氛围,扩大弱势群体的参与合法工作的机会。
3.加强教育,使弱势群体获得更好的教育,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让他们更有机会参与社会和公共事务。
4.提高财政支出,对弱势群体应进行适当的现金补贴、社会福利救助,并提供更好的基础医疗保障服务。
5.加强人权监管,维护弱势群体的人权,开展社会调查,对有违法行为的人及时予以打击。
四、结语弱势群体的人权保障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
社会应该采取一些必要措施来加强弱势群体的人权保障,同时,我们也应该意识到,每个人都需要关注和保护弱势群体,为全人类构建公正、平等、和谐的社会。
弱势群体基本权利保障
弱势群体基本权利的保障摘要:随着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和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步伐的加快。
各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呈现发速发展的景象,而对于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问题,也给予了相当的重视,在《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当中,强调了保障人民群众在各个方面权利和利益平等的原则,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恰当行使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尤其是我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特别注重对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具体保证。
然而,在具体的实现过程当中,许多公民却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和压力,而受到权利和义务上的各种歧视。
尤其对于我国的弱势群体来说,甚至陷入生存的巨大困境,因此,本文从宪法对弱势群体基本权利的保障问题出发,试图从宪法的角度对我国弱势群体的权利保障进行阐释和分析。
关键词:宪法;弱势群体;基本权利;具体保障一、引言2002 年3 月,朱镕基总理在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当中,第一次从正式场合运用“弱势群体”的这一术语,这充分说明作为一个弱势群体已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其后,弱势群体问题引起了全社会尤其是理论界的极大关注。
二、弱势群体的基本含义弱势群体,又称为脆弱群体、底层群体在近几十年成了国际通行的一个词汇。
它的内涵与外延超出了贫困群体的范围,如何定义却没有权威的文献。
在欧美社会政策和社会福利文献中,弱势群体主要是从丧失劳动能力和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的角度界定的,是指社会生活和社会福利制度中的“依赖人群”。
一、生理性弱势群体与社会性弱势群体(一)生理性弱势群体生理性弱势群体由于生理原因,导致其在经济条件、权力和权利、竞争能力以及发展机会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需要特殊保护,例如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艾滋病群体、无支付能力的绝症患者。
1、老、幼、妇是生理性弱势群体。
未满14周岁的儿童由于身体发育尚未成熟,在法律上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其民事活动由法定代理人代理,这部分人是当然的弱势群体。
中国的妇女由于其生理原因,在许多方面处于劣势地位。
论我国弱势群体的人权保障
论我国弱势群体的人权保障作者:张子君来源:《法制博览》2018年第12期摘要:随着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现存的弱势群体的人权保障制度面临着立法体系不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有缺陷、法律宣传不到位等问题,必须进一步完善弱势群体人权保障制度,通过加强立法建设、完善社会救济制度、加强法律宣传,进而促进人权保障事业的蓬勃发展。
关键词:弱势群体;人权保障;法律制度中图分类号:D922.182;D9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8)35-0264-01作者简介:张子君(1994-),女,汉族,四川泸州人,西华师范大学,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法学。
人权保障一直以来都扮演着法治建设同行者的角色,一个国家对于弱势群体的人权保障程度最为直观地彰显了该国法治建设的成绩和社会发展的文明程度。
我国政府历来重视弱势群体的人权保障问题,并逐步加强弱势群体的人权保障制度建设。
一、弱势群体概念关于弱势群体,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对弱势群体的“弱”给予认定,目前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定义。
笔者拟从法学角度对弱势群体进行界定,法学意义上的弱势群体从本质上来说是权利弱势群体,是指那些在行使自身权利过程中容易受社会外界因素和自身能力等因素制约,靠自己的力量无法保证个人及家庭的正常生活,合法权利易受侵犯,需要国家和社会加以救济的社会群体。
二、我国弱势群体人权保障制度的不足自建国以来,我国已经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甚至在有些领域,已经走在了世界前列。
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弱势群体的人权保障制度仍有不足之处。
(一)弱势群体人权保障的立法体系不完善自建国以来,我国已陆续颁布了许多相关法律来保障弱势群体的人权。
一方面,已颁布的法律仅仅是针对个别弱势群体的权利进行保障,对其他同样处于弱势地位的弱势群体却没有得到同样的法律保障,他们的权利诉求根本得不到关注和保障;另一方面,我国现行弱势群体人权保障立法体系是以根本法中的基本原则为主干贯穿始终,以基本法的一般规定以及单行法的具体规定为枝叶逐一对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进行规定和保障。
了解国际人权法与弱势群体保护法律对儿童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
了解国际人权法与弱势群体保护法律对儿童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国际人权法与弱势群体保护法律对儿童、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人权是指个体拥有的基本自由和尊严,是每个人天生就应享有的权利。
然而,在现实社会中,不同群体的人面临着各种不公平待遇和歧视,特别是儿童、老人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
为了保护这些弱势群体的权益,国际社会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和法规,其中包括国际人权法以及不同国家制定的弱势群体保护法律。
本文将探讨国际人权法和弱势群体保护法律对于儿童、老人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
一、国际人权法与儿童权益保护1.《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是国际上保护儿童权益的最重要法律文件之一。
该公约确立了儿童享受最基本权益的原则,包括生存权、发展权、保护权和参与权。
各缔约国必须依法采取措施确保儿童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个方面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儿童劳动的公约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关于儿童劳动的公约,旨在消除和禁止任何形式的儿童劳动,确保儿童接受全面的教育和健康的生活环境。
各国应采取措施,保护儿童免受剥削和危害,确保他们享受与其年龄相适应的权利和待遇。
二、国际人权法与老人权益保护1.《联合国关于老年人权利保护的原则》联合国在2010年通过了《联合国关于老年人权利保护的原则》,旨在呼吁各国重视老人权益的保障,并提供了一系列实施原则。
这些原则涉及老人的尊严、自由、健康、参与社会和经济活动等权益,以及老年人在政策制定和实施中的参与权。
2.国家老龄委员会和相关法律不同国家还制定了各自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律和机构,如中国的国家老龄委员会。
这些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与老年人相关的政策和法规,确保老年人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并提供相关的福利和服务。
三、国际人权法与残疾人权益保护1.《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联合国制定的《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是第一个关于残疾人权益的国际法律文件。
公约确立了残疾人享有平等权利和机会的原则,包括受教育权、就业权、参与政治和公共生活的权利等。
论新时期我国弱势群体的保护措施
论新时期我国弱势群体的保护措施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弱势群体的保护问题日益受到重视。
弱势群体包括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妇女、农民工等在社会经济和政治活动中容易受到歧视和排斥的群体。
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建设一个更加公平和和谐的社会,已成为当前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本文将围绕新时期我国弱势群体的保护措施进行深入探讨。
一、弱势群体的现状和挑战弱势群体在我国社会中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
残疾人在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普遍受到歧视和排斥,他们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空间有限。
老年人在养老保障、医疗等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儿童和妇女在教育、就业、家庭暴力等方面面临着不同程度的困扰,农民工在工资、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
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关注程度不足,社会保障和救助机制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也给弱势群体的保护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在城乡发展不平衡、经济转型期的社会结构调整、城市化进程加快等背景下,弱势群体的保护问题显得更加突出和紧迫。
二、加强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制度建设为了更好地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我国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加强了弱势群体的保护。
加大了对弱势群体的惠民政策力度。
制定了《残疾人保障条例》、《儿童福利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实施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等,从而为弱势群体提供了更多的救助和保障。
加大了对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
实施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程、实施了残疾人综合扶持计划等,通过政府投入和社会参与,为弱势群体提供了更多的扶持和关爱。
加强了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力度。
加大了对侵害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追责力度,督促社会各界尊重和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为其提供更多的法律保护。
三、切实加强弱势群体服务的质量和水平除了加强制度建设外,我国还需要加强对弱势群体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服务。
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等的关爱力度,扩大对弱势家庭的救助覆盖面,使他们能够获得基本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
人权法与社会正义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人权法与社会正义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引言人权法与社会正义法律的出现和实施,旨在保护社会中的弱势群体,确保他们能够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公正的待遇。
本文旨在探讨人权法和社会正义法律的作用,以及它们在保护弱势群体方面的具体措施。
一、人权法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人权法是确保每个人在社会生活中享有基本权利的法律框架。
对于弱势群体来说,人权法提供了以下保护措施。
1. 平等权利保障人权法保障弱势群体与其他群体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不论种族、性别、宗教、残疾等因素,人权法都要求社会对待每个人一视同仁,消除各种形式的歧视。
2. 权益维护人权法保护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生命和个人自由、言论自由、教育权利、劳动权益等。
这些法律框架确保弱势群体不会受到侵犯,有权力维护自身的尊严和权益。
3. 参与决策权人权法还确保弱势群体有权参与相关决策的过程中。
他们有权对与自己相关的政策和立法提出建议,并进行公正的听证和审议。
这种参与机制保证了弱势群体的声音被充分听取和考虑。
二、社会正义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社会正义法律涵盖了一系列保护措施,旨在确保社会的公正和平衡。
以下是社会正义法律在保护弱势群体方面的具体措施。
1. 福利保障社会正义法律规定了对弱势群体的福利保障措施,包括社会救济、医疗保健、住房补贴等。
这些措施旨在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确保弱势群体能够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
2. 教育机会平等社会正义法律要求确保所有人享有公平的教育机会,不论其经济状况或社会背景。
这一保护措施有助于提升弱势群体的社会地位和机会。
3. 劳动权益保护社会正义法律强调保护弱势群体的劳动权益,如工资保障、工时限制、工作条件等。
这些法律框架确保弱势群体在工作环境中受到公正对待,减少不正当的歧视和剥削现象。
结论人权法与社会正义法律在保护弱势群体方面起着关键作用。
通过确保平等权利、保护基本权益、促进参与决策、福利保障、教育机会平等和劳动权益保护等措施,这些法律框架为弱势群体提供了必要的保护和支持。
律师与人权保护为弱势群体发声
律师与人权保护为弱势群体发声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从业者,承担着维护正义、保护人权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责任。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弱势群体往往面临各种不公平待遇与歧视,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律师的角色变得更加重要,为弱势群体发声并提供法律保护。
一、律师的角色与义务作为社会法律服务的提供者,律师承担着自律、代理、辩护和促进公平正义的职责与义务。
律师必须秉持公正、诚实、勇敢的原则,代表当事人的利益,保护其合法权益。
律师应当全力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他们的权益。
二、弱势群体与人权保护的挑战在社会发展中,弱势群体包括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他们在求职、教育、医疗和住房等方面面临着种种不公平待遇。
例如,妇女在职场上遭受性别歧视,老年人在社会保障中存在缺失,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常常受到侵害。
这些问题需要律师的介入和助力,为弱势群体争取更多的权益。
三、律师通过诉讼维护弱势群体权益律师通过提起诉讼来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是常见的做法。
律师可以代理弱势群体的案件,通过法庭程序争取公正的结果。
例如,在劳动争议、家庭纠纷、人身侵权等方面,律师可以提供法律咨询、起草诉状、进行庭审辩护,帮助弱势群体实现权益保护。
四、律师通过法律宣传与倡导提升认知律师还可以通过法律宣传与倡导提高社会公众对弱势群体权益的认知。
律师可以撰写相关专栏文章,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向社会公众传递法律知识与信息。
通过媒体和社交平台的力量,律师可以扩大影响力,引起公众对弱势群体权益问题的关注。
五、建立专门机构与组织加强支持为了更好地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律师可以与人权组织、公益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
他们可以共同策划相关项目,提供法律援助与支持,通过专业团队的合作,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帮助与保护。
六、建立律师志愿者团队服务弱势群体除了商业诉讼以外,律师可以组建志愿者团队,积极参与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
通过为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帮助他们解决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并维护自身权益。
论新时期我国弱势群体的保护措施(2)
论新时期我国弱势群体的保护措施
近年来,随着我国的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也出现了一些弱势群体,如老年人、儿童、残疾人、贫困人口等。
为了保障这些群体的基本权益,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保护措施。
首先,我国政府通过立法手段为弱势群体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
比如《儿童保护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等,明确了弱势群体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
此外,国家还制定了《扶贫开发纲要》、《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等政策,为贫困人口提供帮助。
其次,我国政府通过社会福利体系为弱势群体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政府实行了全民医保、养老保险等制度,保障老年人、贫困人口的基本医疗、养老需求。
同时,还建立了免费义务教育制度,为儿童提供教育资源。
第三,我国政府通过落实“法律优先、救助先行”原则,强化了保障弱势群体的法制建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了一系列涉及弱势群体的法律法规,并为他们提供法律救助和公共法律服务。
第四,我国政府加强了社会组织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和帮助。
政府鼓励社会团体、慈善机构、企业等参与到弱势群体的扶贫工作中来,在社会组织开展各种活动、捐款捐物等方面提供支持。
总之,我国政府在保护弱势群体方面采取了多种措施,这些举措旨在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我们希望通过这些措施,让弱势群体受到更好的保护和关爱,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论文_浅谈我国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
论文_浅谈我国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浅谈我国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一、引言社会保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旨在解决弱势群体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所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本文将就我国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二、弱势群体的定义和分类1、弱势群体的概念和特征2、弱势群体的分类及主要特征(1) 贫困群体(2) 残疾人群体(3) 农村留守儿童群体(4) 低收入群体(5) 失业群体(6) 非传统家庭群体等三、我国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现状1、弱势群体的保障政策概述2、贫困群体的社会保障政策和措施3、残疾人群体的社会保障政策和措施4、农村留守儿童群体的社会保障政策和措施5、低收入群体的社会保障政策和措施6、失业群体的社会保障政策和措施7、非传统家庭群体的社会保障政策和措施四、我国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分析1、社会保障政策实施存在的问题2、社会保障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3、弱势群体社会保障需求与保障政策的不匹配问题4、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意识和参与度问题5、弱势群体社会保障的公平性问题五、我国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改进对策1、完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机制2、加强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政策的宣传和推广3、打造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服务平台4、强化弱势群体社会保障工作的监督与评估机制5、加大对弱势群体社会保障领域的投入力度六、结论附件:本文相关数据及调研报告法律名词及注释:1、社会保障:指国家对劳动者、失业者和其他社会成员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以及其他与社会保障有关的方面给予的经济、医疗、教育、法律等服务和救助的一种制度和实践。
2、弱势群体:指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因种族、民族、性别、经济条件、身体状况、社会地位等原因,处于相对较弱势地位的群体。
浅谈如何加强政府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浅谈如何加强政府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摘要:本文分析了我国弱势群体形成的原因,进而深入探讨了我国政府加强弱势群体社会保障工作的必要性及应采取的相应措施。
关键词:政府弱势群体社会保障一、我国弱势群体形成的原因弱势群体的产生和形成有着复杂的社会背景和环境因素,从其产生的社会根源来看,主要受以下几方面因素的影响:(一)受社会转型的影响。
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即生产方式从农业的、乡村的、封闭半封闭的传统社会的生产方式向工业的、城镇的、开放的现代社会的生产方式转变,这也是社会结构的转型,这种转型是根本性的、体制性的变革,必然会触动社会的方方面面并引起整个社会的震动。
同时,这种社会转型还表现为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即“体制转换”。
显然,这种在发达国家经历了几百年才完成的社会转型变革在我国要在几十年之内完成,它所产生的加速度和惯性必然会把社会中某些不牢固的东西抛出发展的正常轨道,从而出现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
(二)受某些无序的改革环节所导致的收入差距日益拉大的影响。
“社会弱势群体问题表现为群体性贫困,而收入分配不公、差距过大不容置疑是其症结所在,应当说,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扩大自有其深刻的时代与社会背景,适度的收入差距有助于打破平均主义的传统格局。
建立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提高效益,促进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也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
而收入分配不公,收入差距过大则应归咎于改革过程中的无序状态以及制度规则的不健全、不完善,关注并认真解决改革中的‘弱势群体问题’事实上已成为深化改革,维护社会稳定,加快经济发展的一个必须解决的,不容忽视的问题”。
(三)受我国不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影响。
由于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因此没有有效地扼制弱势群体增加。
社会保障体系被称为社会稳定的“安全阀”“调节器”,一个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对其社会秩序的稳定和生产力的再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个有着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社会,其成员在困难时期不但生活基本上有保证,而且还可以进一步更新自己的生存技能,重新在社会中找到自己的生存位置,顺利渡过难关。
我国弱势群体社会权利保障存在问题分析
我国弱势群体社会权利保障存在的问题分析摘要:落实和保障社会弱势群众的基本生存和平等发展就是要实现人权的实质平等保护,以确保其与强势群体同等获得各方面的发展机会,恢复其自立能力,实现其自由发展。
我国目前正处于特殊的历史时期,对弱势群体的社会权利保障无论是在立法还是制度设计方面均存在诸多不足。
关键词:弱势群体;贫困;社会权利;权利保障中图分类号:d6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500(2013)03-0046-03在我国,对“弱势群体”这一社会现象的广泛关注源于朱镕基总理在2002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弱势群体的存在予以肯定,表达了党和政府对这个群体的高度负责和关心。
弱势群体具有经济贫困和权利贫困两个显著特征,权利贫困又是造成其经济贫困的根本原因。
因此,我国对弱势群体保护的重点应当是保障其基本人权的实现,以确保其与强势群体同等地获取各方面发展机会,恢复其自立能力,实现其自由发展。
一、弱势群体的概念及其构成查阅外国文献,没有“社会弱势群体”的概念,只有“社会脆弱群体”(social vulnerable group)和“社会不利群体”( social disadvantaged group)的概念。
罗斯曼、吉特曼和舒尔曼等认为社会脆弱群体指身体健康方面存在缺陷或有残疾障碍,并因此使其参与市场竞争和社会生活的能力受到严重影响、生活困难的人群。
斯比克认为社会不利群体指长期、普遍处于就业和社会生活各领域不利环境的群体,这种不利环境由结构性因素和制度性安排造成,并因此导致了这一群体在生活水准和权利状态上低于普通民众。
目前比较流行的是国际社会政策界的界定,即认为弱势群体是由于某些障碍及缺乏经济、政治和社会机会而在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的社会成员的集合,是在社会性资源分配上具有经济利益的贫困性、生活质量的低层次性和承受能力的脆弱性的特殊社会群体。
[1]社会弱势群体在不同的语境下有不同的含义,经济学上的弱势群体主要指贫困群体,社会学上的弱势群体主要指生理或心理上处于脆弱地位的某一群体,法律意义上的弱势群体主要指权利贫困群体等。
浅析我国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论文)
浅析我国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论文)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论文题目浅析我国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学生姓名徐志贤学号 1333001251704指导教师姜瑞强专业行政管理本科年级 2013秋季班学校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淳安学院目录内容摘要 (1)关键词 (1)一、我国弱势群体分析 (2)(一)弱势群体的界定 (2)1.弱势群体的含义 (2)2.我国社会弱势群体的构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我国弱势群体形成的原因 (3)1.收入差距的拉大,实质是贫富差距扩大 (3)2.制度的变迁,首先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 (4)3.社会保障的滞后、市场经济的引入,使得中国城市社会保障体制开始由单位内的保障向全社会的保障过渡 (4)4.失业者和下岗职工文化素质偏低,谋生渠道单一,择业观念陈旧,是形成弱势群体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4)(三)我国弱势群体的现状 (4)(四)加强弱势群体保护的必要性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弱势群体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法律体系不完善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救助对象存在不公平性 (6)(三)救灾救济面还存在很大局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救助水准偏低 (6)三、健全与完善我国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机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就业保障机制 (7)1.国家积极制定和完善扩大就业的相关政策,降低失业率 (7)2.社会关怀是对失业弱势群体保障的有效补充 (7)3.提高个人自身素质,积极寻找再就业途径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医疗保障机制 (8)1.应建立对危、急、重病人的医疗救助制度 (8)2.要建立法定传染病免费医疗制度 (8)3.健全适用农民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的社区卫生保健制度 (8)(三)完善教育机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论社会弱势群体的权利保护
论社会弱势群体的权利保护社会弱势群体是指在社会中地位较为薄弱,经济、文化、社交等方面受到不平等待遇或压迫的人群。
这些群体由于种种原因,如性别、种族、贫穷、残疾、性取向等,处于社会的边缘,缺乏强大的话语权力和影响力,因此不可避免地面临诸多的权利保护问题。
本文将探讨社会弱势群体的权利保护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社会弱势群体的权利保护现状世界各地的社会弱势群体面临着不同的权利保护问题。
例如,妇女在很多社会中常常受到性别歧视,无法享有平等的工作机会和平等的教育权利,也难以在家庭和社会中得到真正的平等对待。
少数民族则可能在文化和历史传承上受到压迫和排斥,没有充分的言论自由和政治参与权利。
残障人士则在很多社会中依然受到社会歧视和不公平待遇,不得不直面着存在障碍的生活条件。
这些群体的人们很难实现自身的生存需求和自我实现。
然而,这些社会弱势群体的权利保护在很多国家和地区依然严重缺失。
一些国家不仅没有对这些群体的不平等待遇给予足够的重视,甚至存在种族歧视、性别歧视、文化唯一主义和社会排斥等问题。
在这些国家,社会弱势群体中的个人和团体经常面对的是缺乏保障的贫困、缺少公共服务、极端暴力和其他形式的不公正待遇。
社会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必要性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权利是社会最基本的道德责任。
因为所有人都应该享有平等的人权,不管他们的种族、性别、年龄或其他身份特征如何。
因此,社会弱势群体应该享受到同样的尊重、权利和保护,包括言论自由、接受平等的教育机会和工作机会,以及接受平等的法律保护等等。
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权利也具有实际意义。
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权利,可以使他们更充满信心、更加自信,更好地融入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同时也能促进社会的包容、进步和繁荣,使大家都受益。
社会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解决方案要解决社会弱势群体所面临的各种权利保护问题,需要采取多种措施。
其中一些关键措施如下。
提高社会意识建立公平正义的社会必须以改变社会意识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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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弱势群体的人权保护摘要:近年来,弱势群体的大量存在导致了许多激烈的社会矛盾,而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这一群体的数量呈增加趋势,这必然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如何妥善地处理弱势群体问题,始终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本文试从弱势群体和人权的概念入手,分析当前我国对弱势群体的人权保护现状,并对如何完善弱势群体的人权问题做一些探讨。
关键词:弱势群体;人权;保护一、人权、弱势群体的概念明晰、精确的概念定义是展开学术论证的必要前提,因此,本文在进行论述之前,首先对文中两个基本概念——人权、弱势群体进行解释。
人权(基本人权或自然权利)是指“人,因其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
它主要的含义: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合乎人权的对待。
普适性和道义性,是它的两种基本特征。
而其本质要求则是自由和平等。
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生存和发展。
其范围非常广泛:哪里有人存在,哪里就有人权问题。
按享受权利的主体分,人权包括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两种。
按照权利的内容分,人权包括公民、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两大类。
总之,人权是涉及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广泛、全面、有机的权利体系,是人的人身、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诸方面权利的总称。
它既是个人的权利,也是集体的权利。
是否合乎保障人权的要求已成为评判一个集体(无论是政治上的还是经济上的)优劣的重要标准。
[1]但是,在具体实践的层面上,对于人权的具体定义,以及保障人权的具体方式都存在着相当大的争议,甚至引发了很严重的冲突。
人权在抽象理解方面的共识和在具体实践中的分歧,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同时也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弱势群体的出现和扩大便是其中之一。
弱势群体(英文:Social vulnerable groups),又称弱势社群,指的是社会中的弱者群体,在财富、社会地位上处于不利地位或者无权、无势、无人脉关系、无投票权的人,在社会被标签化及歧视的社群,例如孤寡老人、性工作者、失业和下岗工人、上访民众、农民与农民工、部分妇女老人儿童、残障伤残儿、同性恋和双性恋者、艾滋病患者等等。
[2]经济生活的贫困,政治文化生活的贫乏是他们的共同特征。
他们大多处在社会的最底层,无法满足最低的生活需要,更不要说受到合乎人权的对待了。
二、我国在弱势群体人权保障方面存在的缺失我国弱势群体的基本人权难以得到保障,主要是下面四种权利的缺失:1. 生存权。
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状况成为一个突出问题。
据调查,在城市, 有部分城市低收入者在近年出现了与经济发展相悖的绝对收入下降的情况。
有些生活甚至已倒退到两顿饭都成问题, 不敢进医院、有病忍着以及一大捆葱打发一个冬天的贫困境地。
在农村, 2800 多万人口没有摆脱贫困, 2 亿多已脱贫的人口收入水平还相当低, 只要遇到天灾, 就会有大量人口返贫。
因病致贫也是一个普遍的现象[3]。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弱势群体却没有成为社会发展的受益者,反而最基本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因此尊重和保障其生存权是人权保障过程中必不可少的。
2. 劳动权。
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决定了他们的劳动权从一开始产生时就是一种弱权利。
在双向选择的劳动关系中, 一般劳动者尚且难以用一种平等的地位与用人单位谈判, 在知识、信息等方面处于最低层次的弱势人群择业时就更加艰难[3]。
首先,在强大的用人单位面前,劳动者不得不委屈地接受不公平甚至有可能危及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条款,以获得工作岗位。
大多数农民工的工作环境恶劣,工作时长工作量超负荷。
其次, 弱势群体的劳动报酬权难以得到保障。
由于法律知识匮乏, 他们在自身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却不知如何保护自己。
最直观的表现就是今年来频发的农民工讨薪事件,企业安全事故等。
3.发展权。
《世界人权宣言》中提到“每个人都有权享受他的个人尊严和人格的自由发展”因此发展权作为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必须受到重视和保障。
[2]由于我国现在处在社会转型期阶段,社会贫富差距不断拉大,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弱势群体很难享受到社会发展所带来的成果[3]。
显著可见的北漂一族住着地下室,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在奢华的大城市,他们享受不到这个城市的繁荣。
越来越严重的地区差异也是赤裸裸的打击,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小孩可以享受优越的物质资源,教育资源。
然而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子女因经济困难被迫辍学或不能上大学的情况越来越多。
他们也难以得到通过自身努力改变自身命运、实现自我价值的机会,因此社会的发展似乎跟他们没有关系,这种不平等的发展应该值得我们深思。
4.司法救济权。
法律是公民保障自身权益的最有利武器,宪法明确规定: 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然而, 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这些权利的实现得依赖于一定的经济基础。
弱势群体在经济上本来就没有任何优势可言,他们由于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 交不起公证费从而打不起官司,法定权利的平等与保障权利实现的经济条件不平等的矛盾就随之出现。
现代法律援助制度作为法治社会的一项人权保障制度, 其主要特征就是国家出资, 包括支付律师的援助费用及相应报酬。
而从我国立法上看, 对法律援助规定得过于原则, 且均将法律援助框定为律师减免费用、义务提供援助, 并未规定国家在法律援助中的责任。
从实践中看, 我国基本上还处于由律师协会、律师及高校等免费义务提供法律援助为主的阶段。
能够得到法律援助的只是极少数人, 弱势群体常常处于因经济困难, 无力支付有关诉讼费用而无法维护自身权益的窘境。
5.平等权。
按照罗尔斯的社会正义论原则, 在社会和经济领域, 可以允许不平等存在, 但必须遵守一定的限制[4]。
这里的限制主要就是机会的公平、平等和社会地位与职务的开放。
然而在我国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平等几乎是不存在的,由于个人能力和出身的差异必然导致了人在社会竞争中的不平等,因此, 国家在制度的设计上, 应尽量做到程序正义和起点平等的结合, 尽量减少这种不平等的消极作用。
三、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基本人权的措施正如那句老话一样,“内部矛盾内部解决”,弱势群体是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产生的,其面临的问题,也应当通过深化改革开放来解决。
保障弱势群体的人权,使他们能够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必须建立起弱势群体的人权保障制度,并完善保护弱势群体的法律,具体可以从下几个方面入手:1.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解决生存权在农民占大多数的中国,土地是农民的最后的保障,要进一步稳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强化农民的土地使用权,以土地保障农民的基本生存条件。
在经济能力许可的情况下,逐步建立和推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让农民也能享受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福利待遇。
在城镇,必须加强下岗职工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使其成为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后一道安全防线”,要把困难企业在职职工、下岗人员、较早退休人员以及失业人员中的贫困家庭,作为最低生活保障的重点,逐步纳入保障范围[5]。
另外,由于目前中国政府用于社会保障资金支出占GDP比太低,仅为0.3%(不含退休部分),这不利于建立社会安全网和调整居民收入差距,因此,必须加大政府财政社会保险资金的投入力度。
同时,还应积极探索新的救助资金来源渠道,比如开征社会保障税,将遗产税、个人所得税、利息税用于社会保障等。
2.构建就业援助体系,保障劳动权弱势群体的弱是表现在多个方面的,失业、生活水平下降是其中最为重要的方面,也是导致其他方面弱的基础。
国际劳工组织《全球就业议程》强调:“工作是人们生活的核心,不仅是因为世界上很多人依靠工作而生存,它还是人们融入社会、实现自我以及为后代带来希望的手段。
这使得工作成为社会和政治稳定的一个关键因素。
”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因此,应积极构建我国就业援助体系,这是扶助弱势群体的根本措施。
就业援助体系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建立就业信息网络和职业介绍、指导制度;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实施就业承诺;采取市场就业与政府托底安置就业相结合的方式解决下岗职工就业问题[5]。
实行新时期的就业方针,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
全面加强政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加强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提供优质就业服务。
明确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保持政府就业资金的经常性投入,加快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
3.完善立法,保障平等权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对国家未来立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就进一步要求我们在弱势群体人权的保障中,要长于总结本国立法经验善于借鉴他国成果,勇于创新立法工作方法[5]。
法律是保障人民权利的有效武器,因此在立法上创造公平的社会环境,才能从源头上防止弱势群体的扩大,要做到这一点,关键是确立机会均等、分配公正的法律机制,避免因歧视而造成的弱势群体的出现,当务之急是加快户籍管理制度的改革步伐,从制度上确认农民的社会经济权利。
由于宪法明确规定的基本人权具有高度的原则性和抽象性,所以为了更好地保障基本人权,应该通过普通法律对各种基本人权的内容进行具体的界定和保障,使弱势群体基本人权的保障有具体的法律实现途径。
4.贯彻落实法律援助制度,保障弱势群体获得法律救济的权利法律救济是权利保障的最后手段,是对受到侵害的权利的补救与恢复,对损害或侵害行为予以纠正和惩罚,没有权利的救济,基本人权的保障往往会落空。
目前,弱势群体因为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无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了保障弱势群体不受经济困难所制约,享有与普通公民同等的法律救济权,保障司法公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我国逐步建立了法律援助制度[5]。
从1995年3月和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的颁布确立法律援助制度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以来,经过几年的发展已初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为了让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弱势群体及时得到法律援助,关键是要贯彻落实这一制度,做到法有明文规定必须救助,加大法律援助力度,重点保障弱势群体的生存权。
我们应该认识到对弱势群体的人权的立法保障和关爱是对社会发展不平衡的修正。
因为按照人权的观念,“优胜劣存”比“优胜劣汰”更加符合人权原则。
切实地保护弱势群体人权是个庞大的工程,需要多方面的配合,但最基本的是要从制度层面加以完善。
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才是弱势群体人权的真正守护者。
完善我国弱势群体人权保障制度,不仅是弱势群体本身的迫切需要,也是社会和谐,国家和平稳定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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