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质量预检、复检和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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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检查验收制度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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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检查验收制度一、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1、施工期间对隐蔽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保证隐蔽工程质量的关键,在于健全各项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并切实予以执行。

2、检查及验收制度(1)隐蔽工程采用班组自检、专业复检与监理签认相结合的检查方式。

(2) 各工序完成后,班组先自检,合格后由主管技术人员、质量检查工程师会同各工班长按技术规范进行检验,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坚决予以返工处理,直至再次验收合格。

(3) 隐蔽工程在完成上述工序后,邀请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不合格者返工处理,合格者做好验收记录、签证及资料整理工作.(4)隐蔽工程必须有严格的施工记录,将检查项目、施工技术要求及检查部位等项填写清楚,记录上必须有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人签字。

(5)工序中间交接时,必须有明确的质量合格交接意见。

(6)隐蔽工程检查手续应及时办理,不得候补。

(7) 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如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3、岗位责任制为保证隐蔽工程的质量,必须对上述验收制度予以贯彻落实,对有关人员定岗定责,故制定措施如下:(1)各主管工程师必须详细审查施工图纸,熟悉设计意图、技术要求等,对图纸中标识不清或有误之处,及时报监理工程师及设计院进行改动或变更。

(2)做好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实行复核制,交底资料上须有主管工程师及复核人签字.(3)对各分项工程,设一名主管工程师及一名施工员专职负责,发现问题共同及时处理。

(4) 加强检查,消除隐患,主管工程师及质量检查人员在检查工程时,要重点检查隐蔽工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5)和其它工程加强协调,主动配合,做好隐蔽工程。

二、分部分项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工程项目质量评定和验收程序是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依次进行的,所以对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涉及到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和工程能否验收.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主要有以下内容:1、保证项目涉及结构安全或重要使用性能的分项工程,它们应全部满足标准规定的要求。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严格按规程和验收规范的要求对隐蔽工程进行班组自检;
2、自检合格后由专业质检员进行复检,验收合格填写验收表;
3、复检合格后由项目部安质部进行检查验收;
4、内部验收合格后报请监理单位、业主进行检查验收;
5、经监理单位、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及时进行隐蔽工程签证,认真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开始进行隐蔽施
工。
6、隐蔽工程检查过程应留存影像资料。
查时分包方应出具有关技术资料。
12、经验收签证后的隐蔽工程项目,施工总包方不得自行变动;验收合格后经参加验收各方签证后方可隐
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13、若经检查验收发现问题,按不合格品处理制度执行。若总包方不按要求消缺处理的,不能进行隐蔽,
不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14、质量问题处理完后必须通知监理和甲方重新检查,否则甲方及监理方有权通知施工总包方返工或停工。
但必须作好验收记录。
四、隐蔽工程是指被其后工程施工所隐蔽的分项、分部工程。
一般隐蔽工程项目包括:钢筋工程;地下基础工程;地下管系及其防腐工程;建筑工程的防水工程;地下结构的防水;防腐工程;设备封闭前的内部质量检查; 埋入设备;结构内部及保温;防腐层的焊接工程;内外装工程等。
各分部分项隐蔽工程需检查和注意的主要关键点为:
交接。各工班应做到不合格的任务项目不出手、不出班组,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
不施工或不接收。“三检制”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由施工作业队质量检查工程
师及时记入施工日志。
8、项目施工总包方需填写“隐蔽工程质量检查记录表”,提前24小时书面向项目部及监理报验,各有关
单位应派人员按时到达现场,共同检查。
6、文字要扼要,能说明问题,必要时应附三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质量预检、复检和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质量预检、复检和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质量预检、复检和验收制度1、定义隐蔽工程是指被下道工序所隐蔽的工程项目,隐蔽前必须进行质量检查。

关键部位是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部位。

2、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内容(1)本工程的主要隐蔽工程有:1)地基基础工程与主体结构工程:土方回填前的基槽、褥垫层、防水基层、防水层、防水保护层、钢筋工程、后浇带、预埋件等;2)装饰装修工程:墙、地面各基层(垫层、找平层、防水层),外墙保温基层,外墙保温层、门窗预埋件和锚固件等,隔墙预埋件、锚固件和拉结筋,饰面板的埋件等。

3)屋面工程:基层、找平层、保温层、防水层等。

4)给排水及采暖工程:直埋或暗敷的管道及相关设备,有绝热和防腐的管道及相关设备。

5)电气工程:埋于结构内的线管、利用结构钢筋做的避雷引下线、避雷网、等电位暗埋、接地极装置埋设、不进人吊顶内的线管线槽、暗埋电缆等。

6)通风与空调工程:风道。

7)电梯工程:承重梁、起重吊环埋设、电梯井道内导轨、层门支架、螺栓埋设等。

(2)关键部位主要有:模板工程,内、外装饰饰面,给排水及采暖设备安装,电气设备安装等。

3、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程序项目部组织各施工班组根据图纸、规范、方案、交底等组织施工,各管理部室进行过程质量控制和检验,形成施工记录,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施工完成后施工工长(班组长)组织自检(预检)并形成施工记录并签字认可,报质量检查员复核检查合格签字认可,再报项目部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签字后,报送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对于不合格的内容,必须整改合格后重新报验。

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钢筋安装工程、混凝土试件留置、防水工程施工等施工过程和隐蔽工程隐蔽验收时,必须在监理单位见证下拍摄不少于一张照片留存于施工技术资料中。

拍摄的照片应标注拍摄时刻、拍摄人、拍摄地点,以及照片对应的工程部位和检验批。

4、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注意事项隐蔽工程检查是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关键。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质量预检、复检和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质量预检、复检和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质量预检、复检和验收制度工程质量的过程验收评定,是对施工生产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的主要环节之一,是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所形成的过程验收记录是工程竣工验收必备的技术资料,特制定本制度。

1、自检、交接检、专检(1)自检1)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准继续进行施工。

2)班组长对所施工分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检查班组每个成员的操作质量,并认真填写自检记录。

3)施工员应督促班组长自检,应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

(2)交接检1)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单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

2)分包单位间交接检,交方应按总包的要求认真办理交接检查表、有关资料和进行交接签证等工作,否则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上道工序出成品后应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而后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做下一道工序的分包单位承担后果。

(3)专检1)所有分项工程:特殊部位、隐检、预检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提请质检员进行施工验收。

2)质检员要核定分项工程时,必须按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严格控制,严格把关。

质检员在核验评定时会同班组长共同进行。

并应达到质检员预定的质量标准,当质量不达标时,班组进行整改,再次报检。

2、隐、预检(1)建筑工程的隐检、预检项目内容及要求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

(2)隐检、预检验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技术员、质检员和作业层的有关人员参加。

隐检、预检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必须改正后重新报检收。

隐检、预检未经检查或验收未通过,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隐检、预检记录必须随工程施工部位及时办理,严禁后补。

隐检记录要准确、真实、签章要及时齐全。

(4)隐检、预检记录应准确详细注明检查部位、检查时间、检查依据、工程量和施工质量以及检查意见和整改后的结果。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制度第八章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制度一、隐蔽验收程序。

隐蔽工程是指将被其后施工所隐蔽的分项、分部工程。

隐蔽工程验收是在隐蔽工程隐蔽前所进行的检查验收。

它是对一些已完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的最后一道检查,由于检查对象就要被其它工程覆盖,给以后的检查整改造成障碍,故显得尤为重要。

它是质量控制的一个关键过程。

1、隐蔽工程施工完毕,施工单位按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施工图纸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申请表,附上相应的工程检查证及有关材料证明,试验报告等,报送监理工程师。

2、监理工程师收到报验申请后首先对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查,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场检查(检测或核查),施工单位的专职质检工程师及相关施工人员一起到现场。

3、经现场检查,如符合质量要求,监理工程师则在报验申请表及工程检查证上签字确认,准予施工单位隐蔽覆盖,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如经现场检查发现不合格,监理工程师则签发不合格项目通知,责令施工单位整改,整改自检合格后再报监理工程师复查。

二、隐蔽工程项目及检查内容按工程不同类别根据施工规范各新验标的要求进行检查,检查中严禁漏项,各道工序的检查都要有相应的检查记录。

1、地基与基础工程:地质、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坟、井、坑、塘的处理。

基础断面尺寸,桩的位置、数量、记桩打桩记录、人工地基的试验记录、坐标记录。

2、路基工程检查路基的压实度、标高、横坡度、平整度和含水量。

路基附属工程认真检查各种垫层厚度和外观。

3、钢筋砼工程: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除锈情况,预埋件的数量及位置,预应力钢筋的对焊、冷拉、控制应力、砼、砂浆标号及强度,以及材料代用等情况。

4、砖砌体:抗震、拉结、砖过梁配筋部位品种、规格及数量。

5、木结构工程:屋架、檩条、墙体、天棚、地下等隐蔽部位的防腐、防蛀、防菌等处理。

6、屏蔽工程:构造及做法。

7、防水工程: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物的防水找平层的质量情况、干燥程度、防水层数、马蹄脂的软化点、延伸度、使用温度,屋面保温层做法,防水处理措施的质量。

隐蔽工程验收三检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三检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三检制度隐蔽工程验收三检制度是指在隐蔽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经过自检、互检和专检三个阶段的检查确认,才能进行下一步工序的施工。

这一制度旨在通过层层把关,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质量风险,保证工程的整体安全。

自检是施工班组在完成一定工序后,对照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的自我检查。

自检要求施工人员对已完工部分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确保所有项目均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标准。

自检的结果需要记录在专门的自检记录表上,以供后续的检查参考。

互检是在自检的基础上,由不同的施工班组之间相互进行检查。

互检的目的是通过他人的眼睛发现可能遗漏的问题,增加检查的客观性和全面性。

互检完成后,同样需要做好记录,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专检是由专业的质量检查员进行的最终检查。

专检员需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从专业的角度对隐蔽工程进行全面的审查。

专检不仅要复查自检和互检中已经发现的问题,还要对整体工程质量进行评估,确保无遗漏项。

以下是一份简化的隐蔽工程验收三检制度范本:【隐蔽工程验收三检制度范本】一、自检阶段1. 施工班组根据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完成指定工序后,进行自我检查。

2. 自检内容包括材料使用、施工工艺、结构尺寸等是否符合要求。

3. 自检结果需详细记录在自检记录表中,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检查内容及结果。

4. 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并在记录表中注明整改情况。

二、互检阶段1. 不同施工班组之间相互进行工程检查。

2. 互检内容同自检,注重发现自检可能遗漏的问题。

3. 互检结果同样记录在互检记录表中,明确问题和整改措施。

4. 互检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或转交专检。

三、专检阶段1. 由专业质量检查员对隐蔽工程进行全面检查。

2. 专检内容包括对自检、互检结果的复核,以及对工程整体质量的评估。

3. 专检结果需编制成专检报告,报告中应包含检查时间、检查人、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及建议。

4. 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的封闭或继续后续工序。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完整版.doc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完整版.doc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完整版.doc范本一: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一、总则1.1\t为规范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1.2\t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隐蔽工程的项目,适用于工程开工前的隐蔽工程检验、工程竣工前的隐蔽工程验收以及竣工后的跟踪检查。

1.3\t本制度中,隐蔽工程指未投入使用前不可见、不易修复和修改的工程部位,包括但不限于管道、线路、设备等。

二、检查验收程序2.1\t工程开工前隐蔽工程检验2.1.1\t由工程检测公司进行隐蔽工程检验,检验内容包括材料、施工方法和施工质量等。

2.1.2\t对于合格的隐蔽工程,出具检验报告,并归档保存。

2.2\t工程竣工前隐蔽工程验收2.2.1\t由施工单位组织现场监理及相关部门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

2.2.2\t验收内容包括工程图纸、施工方案、材料合格证明、施工记录等。

2.2.3\t对合格的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并归档保存。

2.3\t竣工后隐蔽工程跟踪检查2.3.1\t由运维部门定期对竣工后的隐蔽工程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2.3.2\t跟踪检查内容包括设备运行情况、管道漏水情况、线路连接情况等。

2.3.3\t跟踪检查结果应记录并及时整改后留档。

三、验收标准3.1\t隐蔽工程的材料采购应符合国家标准及工程要求。

3.2\t隐蔽工程的施工应按照工程图纸、施工方案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

3.3\t隐蔽工程的连接、焊接、固定等操作应牢固可靠,符合标准要求。

3.4\t隐蔽工程的保温、防水等隐蔽工程应符合技术规范。

3.5\t隐蔽工程验收合格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工程要求。

四、附件4.1\t隐蔽工程检查报告模板4.2\t隐蔽工程验收报告模板4.3\t隐蔽工程跟踪检查记录模板五、法律名词及注释5.1\t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指具备工程检测资质的机构,负责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5.2\t施工单位:指承担建设工程施工的单位,负责隐蔽工程的具体施工工作。

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制度范文

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制度范文

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制度范文一、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隐蔽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工作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隐蔽工程验收的项目。

三、工程验收流程1. 隐蔽工程验收应在施工总包单位及施工单位共同参与下进行。

验收流程包括施工单位隐蔽工程自检、工程部门复查、监理单位检查、业主单位验收等步骤。

2. 在隐蔽工程自检阶段,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进行自检,自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材料的配送是否满足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工艺是否规范等。

3. 自检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将自检报告提交给工程部门复查。

工程部门应对施工单位的自检报告进行复查,确保隐蔽工程符合工程质量要求。

4. 复查合格后,工程部门应通知监理单位进行检查,监理单位应检查施工单位的自检报告和工程部门的复查意见,并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检查。

5. 监理单位应在隐蔽工程验收时提供专业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单位提供隐蔽工程验收报告。

6. 业主单位应在收到隐蔽工程验收报告后,进行验收。

验收时,应专业人员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检查,确认隐蔽工程符合设计要求。

7. 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施工工作。

四、验收标准1. 隐蔽工程验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2. 隐蔽工程验收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要求进行。

3. 隐蔽工程验收应符合施工单位的自检要求和工程部门的复查意见。

4. 隐蔽工程验收应符合监理单位提供的验收报告中的意见。

五、责任与追责1. 施工单位对隐蔽工程的自检负责,并保证自检报告真实有效。

2. 工程部门应对隐蔽工程的复查负责,并对复查意见做出合理判断。

3. 监理单位应对隐蔽工程的检查负责,并提供专业意见和验收报告。

4. 业主单位应对隐蔽工程的验收负责,并确保验收结果真实有效。

5. 如隐蔽工程验收不合格,责任方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隐蔽工程符合验收标准。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制度

03
隐蔽工程验收
验收程序
隐蔽工程验收前,应提前通知监理 单位和业主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和 验收。
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应派专业技术 人员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 确保隐蔽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提交完整的隐 蔽工程验收资料和施工记录。
如发现隐蔽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应 立即停止施工,并进行整改和修复 。
强化现场监督
现场监督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措施,应加强对隐蔽工程及关键 部位的现场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的稳定。
实施质量抽查
对已完成的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进行质量抽查,及时发现并处理 存在的质量问题。
验收违规处理
01
严格验收标准
02
加大处罚力度
03
加强教育宣传
对于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隐蔽工程 及关键部位,应坚决要求返工或 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工程整体验收记录表
关键部位验收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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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记录与档案
验收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 基本信息。
验收的评价及结论。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的记录 应包括以下内容
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 况。
验收记录应归入工程档案,作为 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05
工程验收监督与检查
监督检查机制
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制度
对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 施工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保障安全
通过严格的验收程序,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 安全隐患,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3
维护合法权益
明确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验收程序和标准, 有助于避免因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带来的纠纷 ,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适用范围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检查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检查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检查验收制度
为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严格隐蔽工程检验程序,制订“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第一条凡应进行隐蔽验收的工程,必须在施工班组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项目部质量检查人员按照设计图纸和验收规范,检查原材料规格、型号、数量、部位及施工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对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提出限期整改通知,施工班组应立即整改,自检复查合格后重新进行隐蔽验收,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第二条项目部质量检查人员隐蔽验收检查合格,按规定通知建设(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进行隐蔽验收检查,如未达到验收要求,必须立即整改直至再次复查验收合格为止。

并形成验收文件。

第三条质量监督机构要求到场验收的部位(项目),按照监理公司的通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由监理公司签署验收文件,施工单位方可进行隐蔽。

第四条隐蔽工程验收时,应详细填写被验收的分部、单元工程,被验收的部位和轴线、标高、规格和数量,如有必要应画出简图或说明,检查意见栏内不得使用“基本符合”等不肯定用语,亦不能无检查意见。

第五条擅自对应进行隐蔽验收的工程进行隐蔽施工,现场质检人员与工区经理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责任。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严肃处理。

第六条关键部位验收程序:由该项关健部位工程技术主管组织自
检,经认定全部符合技术要求后,报分部技术负责人,由分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工程部、安质部等相关人员参加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

自验合格后由分部专职质检工程师检查签证认可,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验证,验证合格后并签字。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质量预检复检和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质量预检复检和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质量预检、复检和验收
制度
一、总则
1. 为了确保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质量,防止质量问题发生,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质量预检、复检和验收工作。

二、预检
1. 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检,对施工方案、材料、工艺等进行全面检查。

2. 预检不合格的,不得进行施工。

三、复检
1. 施工过程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检,对关键部位的质量进行检查。

2. 复检不合格的,应及时整改,并重新进行复检。

四、验收
1. 工程完成后,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对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质量进行全面检查。

2. 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后续施工。

五、记录和报告
1. 预检、复检和验收过程中,应做好详细记录,并由相关人员进行签字确认。

2.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定期将预检、复检和验收情况报告给企业质量管理部门。

六、责任和处理
1. 对预检、复检和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由相关责任人负责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由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质量管理部门。

3.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质量预检、复检和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质量预检、复检和验收制度

广安门铁路住宅小区A1#综合楼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质量预检、复检和验收制度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中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广安门住宅小区工程项目部2011年5月27日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质量预检、复检和验收制度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是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关键,项目部隐蔽工程作业时现场要有值班人员,防止和杜绝质量通病、质量缺陷、质量隐患及事故发生,建立、健全各级质量保证体系,明确目标、职责,健全制度,配备得力人员,确保施工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和一次达标。

1、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程序(1)严格按规程和验收规范的要求对隐蔽工程进行班组自检;(2)自检合格后由专业质检员进行复检,验收合格填写验收表;(3)复检合格后由项目部质检部进行检查验收;(4)内部验收合格后报请监理单位、业主进行检查验收;(5)经监理单位、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及时进行隐蔽工程签证,认真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开始进行隐蔽施工。

(6)隐蔽工程检查过程应留存影像资料。

(7)关键工程质量检查实行内部“三检制”和监理签认制①自检。

操作人员自检和班组自检。

操作人员自己检查自己干的活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工班长在每日收工前对班组完成的工程量进行一次检查,做出记录。

②互检。

同一工种或多工种之间,由施工作业队组织不定期相互检查,互相交流,取长补短。

③交接检。

同一工种多班制上下班之间或多工种上下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

由施工作业队组织交接,各工班应做到不合格的活不出手,不出班组,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

“三检”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由施工作业队质量检查工程师及时记入施工日志。

2、与监理单位有关的规定(1)必须提前24小时向监理单位提交隐蔽工程项目验收申请,并提供需检查的技术资料;(2)监理单位在资料审核合格后,通知具体的验收时间;3、验收前提供的技术资料(1)重要施工项目作业指导书(或技术措施);(2)隐蔽项目施工程序;(3)与隐蔽工作有关的设备消缺、设计变更、不合格项处理及标准变更的签证记录;(4)经过复核的隐蔽部件材质检验报告;(5)经过复核的隐蔽项目施工自检原始记录;(6)隐蔽工作报告(含施工作业质量与标准的差异,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7)隐蔽工程检查过程的影像资料;(8)其它与隐蔽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第一条分部要了解和掌握隐蔽工程检查实施情况,积累相关信息、资料,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和相关单位之间关系,对现场隐蔽工程质量进行考核。

第二条隐蔽工程,就是工程项目竣工后不能外露部分称隐蔽工程。

要切实保证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工程质量,分部技术员、质检员必须对每道工序的检验批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办理签证,技术质检员对全过程的资料进行整理收集备案。

分项、分部工程的隐蔽、验收、签证,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签认手续完善的技术资料和影像照片资料齐全、完整、真实。

第三条工程检查签证,除执行国家、行业质量标准规定外,还应执行建设项目有关规定并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协商,明确职责分工,由指定的质量检查人员办理。

第四条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进行质量验收。

隐蔽工程未经质量检查人员签认而自行隐蔽的,应揭盖补检,由此产生全部损失由分部自己承担。

分部施工技术科、安质环保科将在施工过程进行抽检、检查。

桥梁基础处理要按照验标的要求,及时报请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验收隐蔽,确保基础原始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

第五条工程在隐蔽前必须进行质量检查。

经技术负责人自检合格后,报质检工程师检查签证,并按规定时间报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未经检查签证不得隐蔽作业。

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按规定进行检查签证。

第六条隐蔽工程检查证应按行业规定或业主要求由技术负责人填写、签认齐全,作为竣工文件保存。

第七条检验批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地基基础、特殊主体结构、系统功能测试等重要分部工程的验收要请勘测设计单位参加;单位工程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参加。

不良基础工程签证后应尽快封闭,以免风化破坏。

第八条分部要按照规定时间组织分部质检人员和作业队质检人员验收隐蔽项目,保证检查验收工作及时进行。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质量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质量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质量预检、复检和验收制度1.隐蔽工程及关键验收部位主要包括:(1)包括土质情况、基槽几何尺寸、标高、地基处理(2)主体结构各部位钢筋,内容包括:钢筋品种、规格、数量、间距、接头情况及除锈、代用变更情况。

(3)结构物预应力筋、预埋件、预留孔道的直径、位置、坡度、接头处理、孔道绑扎牢固的情况。

(4)现场结构焊接,包括焊条牌号(型号)焊口规格、焊缝长度、高度及外观清渣等。

(5)施工缝、变形缝位置的埋件规格、数量及埋件位置。

2.隐蔽工程检查是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关键加强质量过程控制管理,质检人员应对本负责区域内施工质量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出的质量隐患,列为整改项目填写在隐患整改记录内,并必须按规范要求遵循“三定原则”(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并由质检人员负责监督落实。

技术、质检人员必须相互配合,协助监理工程师做好对隐蔽工程检查。

3.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质量预检、复检制度预检,是指在未施工前所进行的预先检查。

为保证工程质量,防止可能发生的质量事故,在单位工程(制作项目)、单项工程开工之前和重要的分项工程开始之前,要对其进行预检。

对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制作项目)的预检,实行开工考核把关,审查开工方案的可行性,检查开工准备工作的充分性。

对重要的分项工程开工前的预检实行准备工序合格证进行放行施工,检查工序开工的必要具备条件。

预检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问题要认真处理,处理后必须复检。

预检或复检不合格,不得进行施工。

复检,是指在预检、自检、互检、专职检验等的复核检验,复检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质量验收制度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施工前24h施工单位书面通知监理单位,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施工技术人员、质检人员,请监理单位代表参加,如有特殊要求,则需请建设单位代表、设计代表参加,检查意见应具体明确,检查日期应提前通知各方,检查手续应及时办理,不得后补。

5.隐蔽工程检查必须及时填写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在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没有填写报批以前,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这就要求必须及时填写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并报批,以免对该分项工程的工期造成延误,拖延总工期。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2篇)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2篇)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1、工程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别是重要结构部位及有关特殊要求的部位,工程部和副总经理都要督促资料员现场管理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2、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副总经理和工程部及施工员会同质检员进行自检,并签发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指定日期内,由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签具验收意见。

3、隐蔽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违反验收制度,造成返工损失时,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4、管道无损探测由有资质专业单位负责,检测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单位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整理成册,纳入工程档案。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2)是指对于建筑、装修等工程中的隐蔽部分进行验收的制度。

隐蔽部分是指在工程竣工前不易被检查和鉴定的部分,如管道、电线、隔断墙体等。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隐蔽工程验收必不可少。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验收标准与要求:制定明确的验收标准和要求,包括隐蔽工程的材料、施工工艺、尺寸等方面的要求。

验收标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筑规范。

2. 验收程序与责任:明确隐蔽工程验收的程序和责任。

一般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验收程序包括材料验收、报验、复验和验收报告等环节。

3. 验收人员和资质要求:指定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

他们应具备相关专业资质。

4. 验收记录与资料归档:对隐蔽工程验收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验收时间、验收人员、验收结果等。

验收记录和相关资料应妥善保存,方便后续的查验与维护。

5. 验收结果和处理意见:根据隐蔽工程的验收情况,给出验收结果和处理意见。

如果发现问题或不合格项,应及时进行整改和复验,确保工程质量。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工程质量,避免隐患和事故的发生,保证建筑安全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它是建筑工程中重要的质量控制环节。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3篇)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3篇)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针对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性进行检查和验收的一套制度。

隐蔽工程是指在建筑施工中,由于工序需要或施工需要,将部分结构、设备或管道等设施隐藏在建筑物或构筑物内部,不直接暴露在外部的工程。

这些隐藏的工程在施工完毕后,往往很难被发现和修复,对建筑物的安全和质量会产生重要影响。

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检查计划制定:根据施工进度和施工图纸要求,制定隐蔽工程的检查计划,包括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等。

2. 检查标准制定:制定相应的检查标准和要求,明确隐蔽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要求,以及检查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3. 检查方法与工具:确定隐蔽工程的检查方法和使用的检查工具,例如使用探测仪器、红外线摄像等技术手段进行检查。

4. 验收程序:规定隐蔽工程的验收程序,包括检查人员的资质要求、检查时间和地点、验收结果的记录和报告等。

5. 纠正措施和整改要求:对于发现的隐蔽工程问题,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和整改要求,并进行跟踪和督促整改。

6. 验收结果记录:对于通过验收的隐蔽工程,将验收结果进行记录,建立档案并留存。

通过建立和执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隐蔽工程问题,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性,提高建筑物的可靠性和耐久性。

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中,对隐蔽工程(即无法直接观察到的工程部位)进行检查和验收的一套制度和流程。

隐蔽工程一般包括电气设备的接线、管道的埋藏、隔墙隔板施工等等,这些工程部位在施工完成后通常被其他结构或装饰材料所覆盖,无法直接进行观察和检验。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的目的是确保隐蔽工程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以提高工程的可靠性、安全性和耐久性。

具体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检查计划和程序:规定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和责任人等,确保检查工作有序进行;2. 检查方法和工具:确定适用的检查方法和工具,如使用测量仪器、检查工艺和材料等;3. 检查记录和报告:记录检查结果、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并及时向相关责任人报告;4. 验收标准和方法:规定隐蔽工程的验收标准和方法,包括验收的时间、验收项目和验收要求等;5. 验收记录和报告:记录验收结果、验收项目的状况和完工时间,并及时向相关人员汇报;6. 整改和复验: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复验确认。

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1 目的和范围1.1 隐蔽工程是指那些被下一道工序掩盖,正常情况下其施工质量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项目,例如:地基基槽、钢筋工程、地下砼结构工程、地下防水防腐工程,以及被封闭的设备安装工程等等。

1.2 在实施隐蔽作业之前,对隐蔽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及验收,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为明确其检查方法和验收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1.3 本制度适用于在建工程建筑、安装各专业的隐蔽工程施工项目。

2 职责2.1 施工单位应按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评定或评价制度的要求认真作好隐蔽工程在实施隐蔽作业之前的质量自检工作,形成质量保证资料,并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完成报审程序。

2.2 监理工程师应特别关注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及时组织实施隐蔽作业之前的检查验收工作,监督隐蔽作业过程,做到既确保工程质量,又不影响施工进度。

3 管理要求3.1 隐蔽工程项目在隐蔽作业之前的检查验收,应严格按照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评定或评价制度进行。

3.2 凡属于隐蔽工程的施工项目,无论属于施工质量验收项目划分表中的那个层次,施工单位在实施隐蔽作业之前,都应汇齐该项目的自检记录,使用隐蔽工程质量报验单(不使工程质量报验单)报项目监理部审核。

3.2.1 建筑工程施工的地基基槽工程,地基处理工程,钢筋工程,直埋管道、附着保护层管道或导管埋设工程,地下防水工程等,都应在检验批的层面上执行隐蔽工程报验,每个批次都应报验。

3.2.2 建筑工程施工的分项或分部工程(如地下混凝土结构工程),如果其接续工序是对其实施隐蔽作业的,都应当执行隐蔽工程报验,即使它所包含的下一层次施工项目(分项或检验批)已经执行了隐蔽工程报验并且得到了确认。

3.2.3 在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需要划分多批次检验施工质量的检验批很少,所以隐蔽工程报验一般在分项工程层面上执行,但是对于需要划分多批次检验施工质量的检验批(例如管道专业施工),其隐蔽工程报验应在检验批层面上执行。

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检查验收制度档

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检查验收制度档

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检查验收制度一、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1、施工期间对隐蔽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保证隐蔽工程质量的关键,在于健全各项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并切实予以执行。

2、检查及验收制度(1) 隐蔽工程采用班组自检、专业复检与监理签认相结合的检查方式。

(2) 各工序完成后,班组先自检,合格后由主管技术人员、质量检查工程师会同各工班长按技术规范进行检验,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坚决予以返工处理,直至再次验收合格。

(3) 隐蔽工程在完成上述工序后,邀请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不合格者返工处理,合格者做好验收记录、签证及资料整理工作。

(4) 隐蔽工程必须有严格的施工记录,将检查项目、施工技术要求及检查部位等项填写清楚,记录上必须有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人签字。

(5) 工序中间交接时,必须有明确的质量合格交接意见。

(6) 隐蔽工程检查手续应及时办理,不得候补。

(7) 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如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3、岗位责任制为保证隐蔽工程的质量,必须对上述验收制度予以贯彻落实,对有关人员定岗定责,故制定措施如下:(1) 各主管工程师必须详细审查施工图纸,熟悉设计意图、技术要求等,对图纸中标识不清或有误之处,及时报监理工程师及设计院进行改动或变更。

(2) 做好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实行复核制,交底资料上须有主管工程师及复核人签字。

(3) 对各分项工程,设一名主管工程师及一名施工员专职负责,发现问题共同及时处理。

(4) 加强检查,消除隐患,主管工程师及质量检查人员在检查工程时,要重点检查隐蔽工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5) 和其它工程加强协调,主动配合,做好隐蔽工程。

二、分部分项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工程项目质量评定和验收程序是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依次进行的,所以对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涉及到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和工程能否验收。

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主要有以下内容:1、保证项目涉及结构安全或重要使用性能的分项工程,它们应全部满足标准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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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门铁路住宅小区A1#综合楼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
质量预检、复检和验收制度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中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广安门住宅小区工程项目部
2011年5月27日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质量预检、复检和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是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关键,项目部隐蔽工程作业时现场要有值班人员,防止和杜绝质量通病、质量缺陷、质量隐患及事故发生,建立、健全各级质量保证体系,明确目标、职责,健全制度,配备得力人员,确保施工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和一次达标。

1、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程序
(1)严格按规程和验收规范的要求对隐蔽工程进行班组自检;
(2)自检合格后由专业质检员进行复检,验收合格填写验收表;
(3)复检合格后由项目部质检部进行检查验收;
(4)内部验收合格后报请监理单位、业主进行检查验收;
(5)经监理单位、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及时进行隐蔽工程签证,认真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开始进行隐蔽施工。

(6)隐蔽工程检查过程应留存影像资料。

(7)关键工程质量检查实行内部“三检制”和监理签认制
①自检。

操作人员自检和班组自检。

操作人员自己检查自己干的活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工班长在每日收工前对班组完成的工程量进行一次检查,做出记录。

②互检。

同一工种或多工种之间,由施工作业队组织不定期相互检查,互相交流,取长补短。

③交接检。

同一工种多班制上下班之间或多工种上下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

由施工作业队组织交接,各工班应做到不合格的活不出手,不出班组,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

“三检”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由施工作业队质量检查工程师及时记入施工日志。

2、与监理单位有关的规定
(1)必须提前24小时向监理单位提交隐蔽工程项目验收申请,并提供需检查的技术资料;
(2)监理单位在资料审核合格后,通知具体的验收时间;
3、验收前提供的技术资料
(1)重要施工项目作业指导书(或技术措施);
(2)隐蔽项目施工程序;
(3)与隐蔽工作有关的设备消缺、设计变更、不合格项处理及标准变更的签证记录;
(4)经过复核的隐蔽部件材质检验报告;
(5)经过复核的隐蔽项目施工自检原始记录;
(6)隐蔽工作报告(含施工作业质量与标准的差异,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7)隐蔽工程检查过程的影像资料;
(8)其它与隐蔽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进行隐蔽
(1)未经监理单位检查验收;
(2)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
(3)检查验收发现的问题未处理,或处理后未经监理单位复检;
(4)达不到业主、监理单位满意。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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