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卡管理规定
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
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公务卡的使用,并确保公务卡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制定以下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
一、公务卡的定义和适用范围公务卡是指由政府部门或单位统一办理、发放给特定人员用以支付公务支出的卡片。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公务卡的申请与发放1.公务卡的申请必须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并经过预算审批。
2.申请人需填写公务卡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公务卡。
公务卡的有效期为一年,需在到期前续卡。
3.办理公务卡的人员应签署公务卡使用管理责任书,明确公务卡使用的规范和限制。
三、公务卡的使用范围和限制1.公务卡只能用于公务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用品采购等。
禁止将公务卡用于私人消费、购物等非公务支出。
2.公务卡不得与他人分享、借用,必须由使用者本人亲自签字确认。
3.公务卡不得用于违法、违纪行为,如赌博、酒类消费等。
4.公务卡的使用必须遵守相关预算规定,不得超出预算额度。
对于超出预算的支出,必须有充分的合理解释和依据。
5.公务卡的使用人员在每次使用公务卡后,需及时填写相关的记账凭证,并归档备查。
四、公务卡的核销和报销1.公务卡每月底需进行一次核销,核销人员需核对公务卡的支出记录,并逐笔确认是否符合规定。
2.核销人员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进行退回或追缴,同时记录追缴的原因和金额。
3.公务卡支出的报销需经过预算审批,并提供相关的发票、收据等证明材料。
4.报销金额需与公务卡支出记录一致,不得存在任何偏差。
对于偏差较大的报销申请,需进行进一步审查。
五、公务卡的风险控制和安全管理1.公务卡的使用人员需妥善保管公务卡,严禁将公务卡泄露给他人。
2.公务卡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申请补办。
在补办期间,原公务卡暂停使用。
3.公务卡的密码需定期更换,并采取复杂的密码组合,确保密码的安全。
4.对于严重违反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公务卡的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务卡管理,规范公务卡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公务卡使用人员,包括各级领导干部、财务人员、报销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使用原则:公务卡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二)安全保密原则:加强公务卡信息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三)节约高效原则:合理使用公务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四)责任追究原则: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二章公务卡申请与发放第四条公务卡申请:(一)申请人员应向财务部门提交申请,填写《公务卡申请表》;(二)财务部门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等;(三)审核通过后,财务部门将《公务卡申请表》报送上级财务部门审批。
第五条公务卡发放:(一)上级财务部门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为申请人员办理公务卡;(二)公务卡发放时,财务部门应向申请人员说明公务卡的使用范围、限额、还款期限等事项;(三)公务卡发放后,财务部门应及时将公务卡信息录入单位财务系统。
第三章公务卡使用与管理第六条公务卡使用范围:(一)支付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公务支出;(二)支付个人出差、培训等合理费用;(三)严禁使用公务卡支付个人消费、娱乐、餐饮等非公务费用。
第七条公务卡使用限额:(一)公务卡单笔交易限额由财务部门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设定;(二)公务卡日累计限额由财务部门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设定。
第八条公务卡还款:(一)公务卡还款期限为账单到期日;(二)公务卡还款责任由持卡人承担,财务部门负责监督;(三)持卡人应按时足额还款,避免逾期还款产生滞纳金。
第九条公务卡信息安全管理:(一)公务卡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二)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公务卡信息进行备份,确保信息安全;(三)持卡人发现公务卡信息泄露,应及时报告财务部门。
公务卡结算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务卡管理,规范公务卡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财政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公务卡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用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持卡人)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的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公务卡是指用卡单位为满足公务活动需要,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功能的金融IC卡。
第四条公务卡结算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二)安全便捷原则;(三)勤俭节约原则;(四)责任明确原则。
第二章公务卡发行与管理第五条公务卡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商业银行发行,实行实名制。
第六条用卡单位应当向发行银行申请办理公务卡,并提交以下材料:(一)用卡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用卡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三)用卡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四)用卡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七条发行银行应当对用卡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公务卡发行手续。
第八条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制度,持卡人应当妥善保管公务卡及其密码,不得转借、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公务卡。
第九条公务卡有效期一般为5年,到期后可申请换发新卡。
第十条用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卡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对公务卡的使用管理。
第十一条用卡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公务卡管理工作,负责公务卡的申请、发放、挂失、补办、销户等工作。
第十二条用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卡使用登记制度,详细记录公务卡的使用情况,包括消费金额、消费时间、消费地点等。
第三章公务卡结算第十三条持卡人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持卡人应当使用本人公务卡进行结算,不得使用他人公务卡;(二)持卡人应当遵守用卡单位的财务规定,不得超出预算和限额使用公务卡;(三)持卡人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不得利用公务卡进行非法交易;(四)持卡人应当妥善保管公务卡及其密码,不得泄露密码。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引言概述:学校公务卡作为学校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具,对于规范学校财务支出、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学校公务卡的合理使用,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学校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
一、公务卡的申请与发放1.1 申请程序:教职工在有关部门填写公务卡申请表,注明使用目的、金额预算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2 审批程序:经过申请部门初审,然后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审核,最后由校领导批准。
1.3 发放程序:公务卡申请获得批准后,财务部门将公务卡发放给教职工,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二、公务卡的使用范围2.1 差旅费用:公务卡可用于教职工因公出差的交通、食宿、交通工具租赁等费用支付。
2.2 会议费用:公务卡可用于学校组织的会议费用,包括会议场地租赁、餐饮费用等。
2.3 办公费用:公务卡可用于办公用品、图书购买、实验室耗材等费用支付。
三、公务卡的使用限制3.1 金额限制:公务卡每月的使用金额上限由财务部门设定,并根据不同岗位的需求进行调整。
3.2 使用期限:公务卡的有效期为一年,过期后需重新申请并进行审批。
3.3 使用范围限制:公务卡只能用于教职工因公事务产生的费用支付,不得用于个人消费或其他非公务支出。
四、公务卡的管理与监督4.1 财务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负责公务卡的发放、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工作。
4.2 使用记录:教职工在使用公务卡时,需填写相关使用记录,包括费用明细、用途、日期等,并提交给财务部门备查。
4.3 违规处理:对于公务卡的违规使用行为,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停用公务卡、追究责任等。
五、公务卡的账务处理5.1 账务报销:教职工在使用公务卡后,需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交相关报销材料,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报销。
5.2 账务审批:财务部门对教职工的报销材料进行审批,确保费用真实合理。
5.3 账务记录:财务部门将公务卡的使用情况及报销情况进行记录,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引言概述:学校公务卡是一种用于管理学校经费支出的重要工具。
为了确保公务卡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和制度。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出发,详细阐述学校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
正文内容:1. 公务卡的申请与审批1.1 申请程序:教职员工需要填写公务卡申请表,并附上相关材料,如职务证明、预算计划等。
1.2 审批程序:学校设立公务卡审批委员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预算计划和资金需求进行审批。
2. 公务卡的使用范围与限制2.1 使用范围:公务卡主要用于学校的公务支出,包括会议费用、差旅费用、办公用品采购等。
2.2 使用限制:公务卡不得用于个人消费,不得用于超出预算计划的支出,不得用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3. 公务卡的消费管理3.1 消费凭证:公务卡使用者需要保留所有消费凭证,包括发票、收据等,以备核对和审计。
3.2 消费记录:学校设立公务卡消费管理系统,公务卡使用者需要及时录入消费记录,并定期报送给相关部门。
3.3 消费审核:学校设立公务卡消费审核机构,对公务卡的消费记录进行审核,确保消费合理、合规。
4. 公务卡的账务管理4.1 账务核对:学校财务部门定期对公务卡的账务进行核对,确保账目准确无误。
4.2 账务报告:学校财务部门根据公务卡的使用情况,编制相应的账务报告,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和汇总。
4.3 账务审计:学校设立专门的审计机构,对公务卡的账务进行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纠正。
5. 公务卡的安全管理5.1 卡片保管:公务卡使用者需要妥善保管公务卡,不得私自转借他人,如遗失或者损坏需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5.2 安全控制:学校设立公务卡安全控制系统,对公务卡的使用进行严格控制和监管,确保安全使用。
总结:学校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是为了确保学校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通过公务卡的申请与审批、使用范围与限制、消费管理、账务管理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学校能够有效控制经费支出,提高经费使用效率,确保公务卡的安全和合规。
最新公务卡管理及报销制度12篇
公务卡管理及报销制度12篇公务卡管理及报销制度12篇公务卡管理及报销制度(1)公务卡使用及报销规定一、使用范围1、主要使用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交通费、招待费和零星购买支出)2、预算单位日常公务性支出,凡满足刷卡条件的,应使用公务卡结算,不得使用现金支付。
二、日常管理1、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制管理。
以个人名义向发卡行申请开立公务卡,由单位统一办理。
2、公务卡申办成功后,预算单位将持卡人的信息导入公务卡管理系统。
3、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如离开本单位的,应及时通知持卡人办理注销手续。
4、公务卡的卡片和密码均由个人负责保管,遗失或毁损后的补办由个人自行到发卡行申请办理,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5、持卡人自行负责日常对帐。
6、每张公务卡的信用额度为2万至5万。
三、财务报销管理1、持卡人在公务卡信用额度内,先通过公务卡结算,并取得发票和银行卡消费凭证(银联小票)。
2、在单位规定的报销期限内办理报销手续,因报销不及时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为避免出现因领导签字原因而不能及时报销造成罚息、滞纳金,具有签字权的领导本人不在单位其间应做出相应的授权)3、根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经费使用规定》,办理报销手续应在公务活动结束3天内进行。
4、单位财务部门在确定是属于公务消费后才予以报销,不属于公务消费的,由持卡人负责还款,单位财务部门不承担还款责任。
财务处2009年10月27日公务卡管理及报销制度(2)XXX公务卡使用方法及报销流程2014.10.29按财政局要求,2014年11月1日起公务活动消费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具体使用流程和结算目录如下:单位统一办卡自行开卡个人持公务卡消费前需要做3件事登记备案个人报销时需要提供公务卡及凭证资料完成报销公务卡管理及报销制度(3)砷贩汰腾萨笼害娩傅铬缘举任兑趁拢昭对振逆庆痛枚苟盂盗仑那雷鹊殖欧们辫御狭掏极茂磁壶商斧锹伴德够吻幌艇诽晋鸯升慌崭露证僻泵燕维猩橙缩妖隶冯青惹觅弛阳英藉汛旅寡痰登痰慌迄星北留邻臃犬击浓雏避魔朽衬拇毯坚蝉参桩畸务谩灾斩榆淳谨羚嚷肠痉咱增撑谣躇拴肄庆窝良姬二疆陆盂捕且竹楚迷撅疟筛碴峨亲颧燥瞒迄哉短铀美隋惕磅瘴劈惊翅旦蔽纫痊堪猎伸狮徊武呈诧其等幌铺曳困僚腰椭街酵涵刑吮矫氢俺蒸坎氧赛伺抠肾疥紫葱抹隆蕊心聪射卜蔓朴蜕致象痛需阎晶茄笋疗渠车页瓦牌履杆相暖蛔浩哎旁粗从曝疟昼芥淖胆嗜继诀击钟起当证私潮泞羊遥茫届摄卤拓艇烦怀脾- 1 -伟思信安员工公务费用及报销管理制度说明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目前所处在的创业期。
公务卡怎么管理制度
公务卡怎么管理制度一、公务卡的使用(一)公务卡的使用范围公务卡的使用范围应当明确规定,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差旅费用:包括出差期间的交通费用、住宿费用、膳食费用等;2. 办公费用:包括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办公用具等;3. 业务招待费用:包括公务活动中的宴请费用、礼品费用等;4. 其他公务费用:具体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二)公务卡的限额设定公务卡的限额设定应当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合理确定,一般包括每日限额、每月限额等。
同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需求适当提高或降低限额。
(三)公务卡的流转管理公务卡在单位内部应当按照一定的流转程序进行管理,包括申请、审批、使用、报销等环节。
一般应当按照“使用→报销→清算→管理”的顺序进行,确保公务卡的使用合规合法。
二、公务卡的发卡管理(一)公务卡的持卡人管理公务卡的持卡人应当为单位内部具有一定权限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和审批程序才能获得发卡资格。
同时,持卡人应当定期进行资格审核,确保持卡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公务卡的发卡机构管理公务卡的发卡机构应当为合法的金融机构,拥有一定的信誉和资质。
在选择公务卡发卡机构时,应当注重信用卡的服务质量、手续费率以及风险控制能力等方面。
(三)公务卡的风险管理公务卡的发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方面。
同时,单位应当定期对公务卡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和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风险问题。
三、公务卡的报销认证(一)公务卡的报销流程公务卡的报销流程应当明确规定,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收集报销凭证:持卡人在使用公务卡时应当保留所有的购买凭证和发票等报销凭证;2. 编制报销清单:持卡人应当根据购买凭证编制报销清单,并按照规定提交给主管部门审核;3. 报销审核:主管部门应当对报销清单进行审核,确保报销凭证的真实性和合规性;4. 报销支付:审核通过的报销清单应当及时支付报销款项给持卡人。
公务卡管理办法
公务卡管理办法公务卡是一种用于公务支出的特殊银行卡,它在提供便利的同时,也需要严格的管理。
为了规范公务卡的使用和管理,各级政府部门需要制定相应的公务卡管理办法。
本文将介绍公务卡管理的相关内容。
一、公务卡的开办和使用1. 公务卡的开办(1)公务卡的申请应由具备授权的单位或个人向相关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包括单位的证明文件、申请人身份证明以及公务卡使用的合法合规承诺等。
(2)银行应在审核通过后,发放给申请人一张公务卡,并提供相应的密码和使用说明。
2. 公务卡的使用(1)公务卡仅用于公务支出,不得用于个人消费或其他非法用途。
(2)公务卡的使用应遵循相关机构的财务制度和规定,并进行详细的记录。
(3)公务卡的使用金额应与支出事项相符,并在支出后及时进行账务核对。
二、公务卡的管理与监督1. 公务卡的管理责任(1)单位或个人申请公务卡的,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包括制定和执行公务卡的使用规定、监督公务卡的使用情况等。
(2)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或负责人,负责公务卡的管理工作,包括公务卡的发放、收回与注销、使用记录的审核等。
2. 公务卡的监督(1)监督机构应对公务卡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核实,确保公务卡的使用符合要求。
(2)监督机构对发现的公务卡滥用、私用等违规行为应及时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三、公务卡管理的问题与挑战1. 审批和控制问题(1)在公务卡申请和审批过程中,可能存在不严格的审批和控制,导致公务卡的滥用和误用。
(2)建立健全的审批和控制机制,对公务卡的开办和使用进行严格把关,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和挑战。
2. 账务管理问题(1)公务卡的账务管理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财务规定进行,但在实际操作中,会存在记录不准确、支出不明确等问题。
(2)建立有效的账务管理机制,包括严格核对支出事项、完善账务记录等,对于解决公务卡管理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四、公务卡管理的改进建议1. 审批和控制方面的改进(1)建立公务卡申请、开办和使用的严格审批和控制机制,确保申请和使用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学校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一、总则学校公务卡是为了方便学校教职员工进行公务支出而设立的一种经费支付工具。
为了规范学校公务卡的使用,保障经费使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透明度,特制定本规定。
二、公务卡的申领和使用1. 公务卡的申领教职员工可根据工作需要向学校财务部门申请公务卡。
申请人需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财务部门将根据申请人的职务和需要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发放公务卡。
2. 公务卡的使用范围公务卡仅限于用于学校公务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会议费用、差旅费用、培训费用、采购费用等。
禁止将公务卡用于个人消费或者其他非学校公务支出。
3. 公务卡的使用流程(1)申请预算:公务卡使用前,申请人需向财务部门提出预算申请,说明使用公务卡的具体事由、金额及相关支出计划。
(2)审批程序:财务部门将对预算申请进行审批,确保支出符合学校相关政策和规定。
(3)公务卡使用:经过预算审批后,申请人可凭借公务卡进行支出,但需确保使用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
(4)费用报销:使用公务卡支付的费用需在规定时间内向财务部门报销,并提供相应的费用报销单据。
三、公务卡的管理1. 公务卡的保管申请人在领取公务卡后,需妥善保管,不得私自转借或者交给他人使用。
如遗失或者损坏,需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备,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补办或者修复。
2. 公务卡的使用记录财务部门将对公务卡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和监督,包括每笔支出的金额、时间、地点、用途等信息。
申请人需如实填写使用记录,并配合财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3. 公务卡的限额管理为了控制公务支出的合理性,学校将对公务卡的使用额度进行限制。
不同职务的教职员工拥有不同的额度限制,需在规定范围内使用公务卡。
四、违规处理1. 违规使用公务卡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将公务卡用于个人消费或者其他非学校公务支出;(2)超出预算金额进行支出;(3)伪造或者篡改公务卡使用记录;(4)私自转借或者交给他人使用公务卡。
单位公务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公务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金融风险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在职员工,以及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务卡的人员。
三、公务卡的定义公务卡是指由单位统一申请,为员工提供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银行卡。
四、公务卡的管理1. 公务卡的开立(1)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公务卡的开立和管理。
(2)员工需向财务部门提出开卡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3)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为员工办理公务卡。
2. 公务卡的使用(1)公务卡仅限用于单位规定的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
(2)员工使用公务卡进行消费时,应确保交易真实、合规。
(3)公务卡不得用于现金取款、透支等业务。
3. 公务卡的资金结算(1)公务卡消费后,员工应及时将消费凭证报送财务部门。
(2)财务部门根据消费凭证,在规定时间内将资金划拨至公务卡账户。
(3)公务卡资金结算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4. 公务卡的保管(1)员工应妥善保管公务卡,不得将公务卡借给他人使用。
(2)公务卡遗失或被盗,员工应及时向财务部门和发卡银行报告。
五、公务卡的监督与检查1. 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对公务卡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单位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务卡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3.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单位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
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减少现金支付结算,加强财政监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单位公务卡(以下简称“公务卡”),是指单位工作人员持有,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
第三条公务卡的使用遵循“个人申请、单位确认、银行授信、规范使用、及时还款”的原则。
第二章公务卡的办理第四条公务卡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向发卡银行申办。
第五条申办公务卡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为本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二)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三)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第六条工作人员申请办理公务卡时,应如实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证明等。
第七条单位财务部门对工作人员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统一提交给发卡银行。
第八条发卡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批,并为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发放公务卡。
第三章公务卡的使用范围第九条公务卡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等小额零星采购支出;(二)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公务支出;(三)因公接待费用支出;(四)其他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公务支出。
第十条以下情况原则上不得使用公务卡结算:(一)在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 200 元以下的公务支出;(二)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如劳务报酬、抚恤金、救济金等;(三)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第四章公务卡的财务管理第十一条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公务卡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岗位职责,加强对公务卡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单位财务人员应当对公务卡报销事项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以下内容:(一)消费是否属于公务支出范围;(二)报销凭证是否齐全、合规;(三)消费金额与发票金额是否一致;(四)消费日期与报销日期是否符合规定。
第十三条对审核通过的公务卡支出,单位财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公务卡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务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财政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以下简称用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公务卡是指用于公务活动的支付工具,包括公务卡(借记卡)和公务卡(信用卡)。
第四条公务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二)规范使用,厉行节约;(三)强化监督,防范风险;(四)便利高效,提高效率。
第五条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公务卡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公务卡发行与管理第六条公务卡发行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具有良好信誉的商业银行作为公务卡发卡机构。
第七条公务卡发行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用卡单位向财政部门提出公务卡发行申请;(二)财政部门审核申请,确定发卡机构;(三)发卡机构与用卡单位签订公务卡发行协议;(四)用卡单位组织工作人员办理公务卡。
第八条公务卡分为单位公务卡和个人公务卡。
单位公务卡以用卡单位名义开立,个人公务卡以个人名义开立。
第九条公务卡账户应当与用卡单位预算账户相一致,实行分账户管理。
第十条公务卡应当设置账户密码,用卡人应当妥善保管密码,不得泄露。
第十一条公务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非公务活动。
第十二条公务卡持卡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卡;(二)及时核对账户余额;(三)妥善保管公务卡,防止丢失、被盗;(四)发现公务卡丢失、被盗或者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向发卡机构报告;(五)按照规定期限还款。
第三章公务卡使用第十三条公务卡使用范围包括:(一)公务接待、差旅费;(二)公务车辆加油、维修、保养;(三)公务活动中的其他合法支出。
第十四条公务卡使用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预算使用;(二)遵守财务报销制度,确保支出合规;(三)不得使用公务卡购买烟酒、娱乐、健身等非公务消费;(四)不得使用公务卡套现、洗钱等违法行为;(五)不得将公务卡作为工资、奖金、补贴等发放。
公务卡管理规定广东(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广东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预算单位)使用公务卡进行财务报销和支付的行为。
第三条公务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务卡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公务卡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厉行节约原则。
公务卡使用应当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公开透明原则。
公务卡使用情况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四)责任追究原则。
对违反公务卡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章公务卡种类和发放第四条公务卡分为公务卡和公务借记卡两种。
(一)公务卡是指由银行发行的,用于预算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持卡人)因公外出或日常公务活动发生消费、提取现金等业务的人民币借记卡。
(二)公务借记卡是指由银行发行的,仅限于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外出或日常公务活动提取现金的人民币借记卡。
第五条公务卡和公务借记卡的发行和管理,由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指定的银行负责。
第六条预算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指定的银行申领公务卡和公务借记卡。
第七条公务卡和公务借记卡的申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持卡人为预算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二)持卡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持卡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第八条预算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卡发放管理制度,明确公务卡发放范围、条件和程序。
第三章公务卡使用第九条公务卡主要用于以下支出:(一)差旅费。
(二)会议费。
(三)培训费。
(四)公务接待费。
(五)其他因公外出或日常公务活动发生的合法支出。
第十条持卡人使用公务卡进行支付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持卡人应当妥善保管公务卡,不得出租、出借、转借、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公务卡。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引言概述:学校规章制度是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规范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其中,学校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是保障学校财务管理的重要一环。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阐述学校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的内容和要求。
正文内容:1. 公务卡的申请和审批1.1 申请公务卡的条件- 具备公务卡使用需求的部门或个人- 提供相关材料,如申请表、身份证明等1.2 公务卡的审批流程- 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审批和发放公务卡- 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签字2. 公务卡的使用范围和限制2.1 使用范围- 仅限于公务性支出,如差旅费、会议费等- 不得用于个人消费或其他非公务支出2.2 使用限制- 根据学校财务预算,设定每月或每季度的使用额度- 不得超出额度,否则需要额外审批3. 公务卡的使用记录和报销3.1 使用记录的保存- 每笔公务卡消费都需要保存相关票据和发票- 学校财务部门定期检查和核对记录3.2 报销流程- 使用公务卡的部门或个人需要按照学校财务规定进行报销- 提供相关支出明细和票据,经过财务部门审核后进行报销4. 公务卡的管理和监督4.1 公务卡的保管- 公务卡需由使用人妥善保管,不得私自转借或挪用- 遗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学校财务部门4.2 监督机制- 学校财务部门对公务卡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 发现问题或违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追责5. 公务卡的处罚和奖励机制5.1 处罚机制-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学校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停用公务卡、扣发工资等-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学校将追究法律责任5.2 奖励机制- 学校可设立优秀公务卡使用者奖励制度,鼓励规范使用公务卡的部门和个人总结:学校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学校财务管理的正常运行和规范使用公务卡的一系列规定。
通过申请和审批、使用范围和限制、使用记录和报销、管理和监督以及处罚和奖励机制等五个大点的详细阐述,可以确保公务卡的合理使用和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学校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一、总则学校公务卡是为了方便学校教职员工在公务活动中进行费用结算和管理而设立的,旨在规范公务卡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公务活动的合理性、透明度和效率。
二、公务卡的申领和使用1. 教职员工在需要使用公务卡时,应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2. 申请人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并在申请表格中注明使用公务卡的用途、金额和估计使用时间。
3. 财务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后,根据实际需要和经费预算情况,决定是否批准申请。
4. 批准后,财务部门将发放公务卡给申请人,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说明。
三、公务卡的使用范围和限制1. 公务卡仅限用于学校相关公务活动的费用结算,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餐费、会议费等。
2. 公务卡不得用于个人消费,包括购物、旅游、娱乐等非公务活动。
3. 公务卡的使用金额应符合预算和实际需要,不得超出申请时注明的金额。
4. 公务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不得用于代他人结算费用。
5. 公务卡的使用应遵守学校财务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严禁违规操作和滥用公务卡。
四、公务卡的费用报销和管理1. 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费用,申请人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交相关发票和费用明细,以便进行费用核对和报销。
2. 财务部门将对公务卡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查和监督,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3. 如发现公务卡的使用存在违规行为或者滥用情况,财务部门将依据学校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追责。
五、公务卡的遗失和挂失1. 若公务卡遗失或者被盗,请申请人即将向财务部门报告,并填写相关遗失或者挂失申请表格。
2. 财务部门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进行挂失处理,并协助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
3. 挂失后,申请人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供相关报案证明和挂失证明,以便进行后续处理和追踪。
六、违规处理对于故意违反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学校将依据学校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开除等。
学校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公务卡管理,规范公务卡使用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财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及教职工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
第三条学校公务卡是指学校为方便教职工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支付小额零星支出,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办理,并授权教职工个人使用的具有消费信用功能的金融支付工具。
第四条学校公务卡的使用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办理与发放第五条学校公务卡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办理,按照预算管理权限和资金使用需求,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办理。
第六条办理公务卡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一)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二)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理由及用途证明;(三)申请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授权书;(四)其他相关资料。
第七条公务卡的发放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申请人填写《公务卡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二)单位财务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三)单位负责人审批;(四)财务部门办理公务卡并通知申请人;(五)申请人领取公务卡。
第八条公务卡的有效期限为三年,到期前一个月,财务部门应通知持卡人更换新卡。
第三章使用范围与限额第九条公务卡的使用范围限于以下公务支出:(一)小额零星支出,如办公用品、差旅费、招待费等;(二)按规定应使用公务卡支付的支出;(三)其他经单位负责人批准的公务支出。
第十条公务卡使用限额根据持卡人职务、工作性质和预算管理要求合理确定,一般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
第四章使用与管理第十一条持卡人应妥善保管公务卡,不得转借、出租、出借或用于非法交易。
第十二条持卡人使用公务卡时,应按照预算规定和审批程序,确保支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三条持卡人应如实填写消费凭证,并在消费后及时归档保存。
第十四条持卡人应按照规定及时还款,确保公务卡账户余额为零。
第十五条持卡人因公外出时,应将公务卡随身携带,不得将公务卡置于公共场所或他人保管。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引言概述:学校公务卡是学校管理中一项重要的财务工具,对于学校的经费使用和管理起着关键作用。
为了规范学校公务卡的使用,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学校制定了学校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以下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学校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
一、公务卡的申请和审批1.1 公务卡的申请学校教职工在需要使用公务卡时,应向学校财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中需详细说明使用公务卡的理由、金额预算以及使用期限等信息。
1.2 公务卡的审批学校财务部门会对公务卡的申请进行审批,审批的依据主要是申请人的职务和使用公务卡的合理性。
审批通过后,学校财务部门会将公务卡发放给申请人,并告知其使用注意事项。
二、公务卡的使用范围和限制2.1 使用范围公务卡主要用于学校的公务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用品采购等。
在使用公务卡时,必须确保费用是与学校工作相关的,并且符合学校财务规定。
2.2 使用限制学校公务卡的使用受到一定的限制,例如不得用于个人消费、不得用于与学校工作无关的费用支出等。
同时,学校财务部门会设定每月的公务卡使用额度,超出额度的费用需要额外审批才能使用公务卡支付。
三、公务卡的报销和核销3.1 费用报销公务卡使用后,申请人需要及时将相关费用报销给学校财务部门。
报销时需提供相关的费用凭证和报销申请表,确保报销的费用真实、合法。
3.2 费用核销学校财务部门会对公务卡的费用进行核销,核销的依据是费用凭证和报销申请表。
核销后,学校财务部门会及时更新公务卡的使用情况,并进行记录。
四、公务卡的管理和监督4.1 公务卡的保管公务卡的保管是非常重要的,申请人需要妥善保管公务卡,防止遗失或被盗用。
一旦发现公务卡遗失或被盗用,应立即向学校财务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4.2 公务卡的定期检查学校财务部门会定期对公务卡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公务卡的使用符合规定,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4.3 公务卡使用的监督学校财务部门会对公务卡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包括对费用的合理性和公务卡的使用频率等进行监控。
单位公务卡内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单位公务卡管理,规范公务卡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财务风险,根据《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部所有公务卡使用者,包括公务卡持卡人、分管领导、财务部门等相关人员。
三、公务卡的使用原则1. 公务卡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务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等。
2. 公务卡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财政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
3. 公务卡使用应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原则。
4. 公务卡使用应坚持勤俭节约、廉洁自律的原则。
四、公务卡的使用管理1. 公务卡申请与发放(1)公务卡申请: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门统一办理。
(2)公务卡发放:公务卡发放给经审批的持卡人,持卡人须在发放后一个月内激活公务卡。
2. 公务卡使用(1)持卡人应在规定的用途范围内使用公务卡,不得用于禁止用途。
(2)持卡人应妥善保管公务卡,不得转借、转让他人使用。
(3)持卡人应如实填写交易凭证,并妥善保管。
3. 公务卡报销(1)持卡人使用公务卡支付的费用,应在报销时限内提交报销申请,并附交易凭证。
(2)财务部门对报销申请进行审核,确保报销费用真实、合法、合规。
(3)报销审核通过后,财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五、公务卡的安全管理1. 持卡人应设置并保管好密码,不得泄露密码信息。
2. 持卡人应定期检查公务卡交易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财务部门。
3. 财务部门应定期检查公务卡使用情况,确保公务卡安全。
六、责任追究1. 持卡人违反本制度,使用公务卡进行违规开支,由财务部门收回公务卡,并追究相关责任。
2. 持卡人泄露密码信息,造成资金损失的,由持卡人承担相应责任。
3. 财务部门未按规定审核公务卡报销申请,造成资金损失的,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财政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财政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为准。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引言概述:学校规章制度是学校管理的基础,其中学校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是保障学校财务管理的重要规定。
学校公务卡作为学校财务管理的工具,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下面将详细介绍学校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一、学校公务卡的申请和领用1.1 申请条件:教职员工必须是学校正式员工,具有一定的资格和职务,才能申请使用学校公务卡。
1.2 申请流程:教职员工需填写相关申请表格,经上级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领用学校公务卡。
1.3 领用规定:学校公务卡需由受托银行发放,领用人需签署相关协议,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使用范围和限额。
二、学校公务卡的使用范围和限额2.1 使用范围:学校公务卡只能用于学校相关事务的支出,如会议费用、差旅费用等,不得用于个人消费。
2.2 使用限额:学校会根据教职员工的职务和实际需要设定不同的使用限额,超过限额需经过审批才能使用。
2.3 使用记录:学校会定期对学校公务卡的使用记录进行审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三、学校公务卡的还款和报销3.1 还款规定:教职员工需按照学校规定的还款周期和方式,按时还清学校公务卡的欠款。
3.2 报销流程:教职员工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支出报销单据,经过审核后方可报销。
3.3 报销标准:学校会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设定报销标准,确保支出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四、学校公务卡的管理和监督4.1 管理责任: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学校公务卡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4.2 监督机制:学校会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学校公务卡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3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学校公务卡使用规定的教职员工,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
五、学校公务卡的更新和注销5.1 更新规定:学校会定期对学校公务卡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根据需要更新卡片信息和限额。
5.2 注销流程:教职员工离职或转岗时,需及时将学校公务卡注销,并按规定进行还款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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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卡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鄂州市市直文体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实行
公务卡结算方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控制行政事业单位现金流量与现金风险,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根据《鄂州市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鄂州分行关于印发〈鄂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鄂州市市直文体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公务卡的管理。
第三条各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公务卡的管理与推广工作。
第四条公务卡结算方式的适用范围:
(一)行政事业单位中原使用现金结算方式的零星商品服务支出,包括差旅费、招待费、培训费、手续费等费用;
(二)行政事业单位中原使用转账结算方式小额商品服务采购支出,包括设备购置费、办公费、会议费、咨询费、租赁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维修费等费用(以上均不含政府采规定的采购目录商品和服务支出)。
第五条在公务卡结算方式的适用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原则上只在具有刷卡条件的商户进行公务消费。
第二章代理银行的选择
第六条市财政局按照《鄂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进行审核认定后,确定市级公务卡代理银行,与代理银行、银联公司签订三方合作协议。
第七条为保障国库集中支付的顺利清算和公务卡的有序运作,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行政事业单位必须选择本单位所在的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作为公务卡代理银行。
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可在省级公务卡代理银行范围内自行选择一家银行作为公务卡代理银行。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与公务卡代理银行要按照“持卡人员承担用卡经济责任、开卡银行承担挂失经济风险、行政事业单位承担公务还款责任、财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原则签订规范的代理服务协议,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三章公务卡的开立与管理
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在本单位确定的代理银行范围内,每人可开设一张个人公务卡(以下简称“个人卡”),个人卡开立的基本程序:
(一)单位职工自行选择开卡银行,如实填写“公务卡申请表”,签订“领用合约”,连同相关证明资料一起交单位财务部门;
(二)单位财务部门对职工申请开卡的相关资料进行确认,将申请资料送代理银行;
(三)代理银行按本行规定程序审核职工开卡申请资料和办理个人卡;
(四)代理银行将办妥的个人卡连同必要的相关资料一并发给职工或委托单位财务部门发给职工。
第十条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可在本单位的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开立一张单位公务卡(以下简称“单位卡”)。
一张单位卡可办理一至三张附属卡。
单位卡以单位名义开设,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专用存款账户进行管理。
单位卡开立的基本程序:(一)单位财务部门向市财政局提出开立单位卡的书面申请,市财政局按照《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
(二)行政事业单位向人民银行出具市财政局的批文以及开立专用存款账户所需的其他开户资料申请开户,人民银行按规定审定后颁发“开户许可证”;
(三)单位财务部门填写“公务卡申请表”,连同市财政局、人民银行的审批文件及其他证明资料送代理银行;
(四)代理银行按本行规定程序审核单位卡开卡资料和办理单位卡,并与代理银行签订代理服务协议;
(五)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将单位卡账号报送市直文体系统财会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备案。
第十一条个人卡的透支额度为1至3万元(含3万元),具体额度由单位财务部门与代理银行商定。
单位卡的透支额度为3至20万元(含20万元),具体额度由市财政局根据单位的申请并结合其部门预算确定。
代理银行根据公务卡持卡人的信用考核情况,
视具体情况给予提高或降低透支额度的决定,但透支额度不得突破个人卡和单位卡的上限。
第十二条各单位要按照财务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严格公务卡的管理,并建立事前报批制度。
单位财务部门要分别指定一名单位卡的持卡人与一名单位卡的保管人,持卡人负责掌握单位卡的密码,负责在刷卡消费时签名;保管人负责单位卡的日常保管,将其存放于指定的保险柜中。
单位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单位卡使用审批和管理制度,对需要使用单位卡进行结算的支出业务,应填写“单位公务卡使用申请表”,由业务部门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并报财务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单位卡。
使用单位卡时必须有两人以上经办人员在场,原则上由持卡人进行刷卡消费,特殊情况可由持卡人授权其他人员进行刷卡消费。
第十三条持卡人应妥善保管公务卡,遗失应及时挂失。
因公务卡遗失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按照持卡人与发卡银行的领用合约或服务协议中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公务卡结算的程序
第十四条公务人员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后,在公务卡透支免息期内,持合规的报销凭证和经本人签名的消费交易凭条,按照现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申请报销。
第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按规定对报销凭证进行审核后,对符合公务卡结算范围和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予以报销。
(一)报销资金已经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财务部门登录省级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公务卡”菜单,根据消费交易凭条录入“交易日期”、“卡号”和“系统跟踪
号”,从银联提供的交易信息中提取相应的公务消费信息,核实后确定可报销金额,录入“金额”、“目级科目”、“支付摘要”等业务要素,在支付系统中确定对应的用款计划,生成《财政授权支付凭证》或《财政直接支付用款申请》,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清算系统向公务卡账户或其他个人账户转账结算,完成报销程序。
(二)报销资金没有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则登陆银联湖北分公司或开卡银行提供的公务卡信息系统,根据消费交易凭条录入“交易日期”、“卡号”和“系统跟踪号”核实相应的公务消费信息,确定可报销金额,通过相关账户向公务卡账户或其他个人账户转账结算,完成报销程序。
第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在收到支付凭证回单后,将报销凭证、消费交易凭条及支付凭证回单等原始凭证按照现行会计核算办法登记入账。
第五章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的现金管理
第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工资、津补贴、奖金等工资性支出通过个人工资卡结算,商品服务支出通过公务卡结算,职工在公务活动中垫付的现金通过个人工资卡报销还款,一般情况下单位不再使用现金结算。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经单位领导与财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继续使用现金结算:
(一)确需用现金发放的慰问费或其他抚恤救济性支出;
(二)确需用现金发放给非本单位职工、单笔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一次性费用;
(三)确需用现金支付给单位临时聘用人员(不含长期聘用人员)的费用;
(四)在个别确实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商业服务网点发生的、金额在3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单笔金额在300元以下的职工差旅补助费;
(六)其他特殊情况经省财政厅批准的支出项目。
第十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对行政事业单位大额现金提取实行财政审批制度。
单位单笔或当日累计取现金额超过5万元(含5万元)的,需提供省财政厅审核同意的“提取大额现金审批单”(附3),代理银行方可办理提现。
第十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原则上不再向职工个人办理借款。
特殊情况需向职工个人借款的,经单位领导及单位财务部门同意后,财务部门将借款支付至借款人的工资卡,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职工退还借款时,单位财务部门要填制银行进账单或现金缴款单,将款项退还单位原支付资金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