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考试工程法规考点:合同的要约邀请
2021年一建法规章节核心考点 Z304000-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一)
2021年一建备考 章节核心考点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Z304000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考点1:合同的分类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意思表示一致):如建设工程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实践(交付标的物):如保管合同、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只能采用书面合同/可书面可口头★★★考点2:要约和承诺要约:包含的交易条件完整充分,(无需对方补充),足以使合同成立。
要约邀请:包含的交易条件不完整不充分,(需对方补充,否则)不足以使合同成立。
承诺:不改变不增加不补充任何新的实质交易条件。
要约撤回(阻止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要约撤销(生效后再让其失效):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到达不得撤销:①确定了承诺期限或明示不可撤销②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考点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地铁自动售票机购票、超市购物(默示方式))。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建设工程合同可分为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监理合同(×)★考点4:开工日期及开工通知监理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1)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
(2)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已经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为开工日期。
(——未发出开工通知)★★考点5:竣工日期的确定对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无争议,按约定),按照以下情形处理: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专业资料2011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经济考点解析81
为了帮助考生更好的复习,此处特地整理编辑了中建设工程经济辅导资料,希望可以对参加的各位同学有所帮助!121、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122、要约到达受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123、要约可以撤回。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124、要约可撤销。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125、要约不得撤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126、要约失效: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127、承诺:受约人同意要约意思表示(中标)。
128、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条件:承诺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承诺人必须在要约有效期限内作出承诺。
129、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即时作出承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在合理期限到达。
130、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承诺可以撤回。
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131、承诺对要约内容的非实质性变更:承诺中增加有建议性条款、说明性条款,以及在要约人的授权范围内对要约内容的非实质性变更。
132、合同的内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133、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偿付赔偿金以及发生意外事故的处理。
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前辅导《法规和相关知识》:要约篇
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前辅导《法规和相关知识》:要约篇要约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收到拒绝要约的通知后,要约人就可以不再遵守“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了。
也就是说,即使之后再次收到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人也可以自由选择是否接受了。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依法撤销要约后,要约自然就失效了。
即使此时受要约人作出了承诺,要约人也可以拒绝接受了。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中可以约定承诺的期限,在约定的期限内,受要约人作出的承诺是有效的,超过了这个期限而作出的承诺是否有效就不一定了。
超过承诺期限的承诺涉及到承诺超期和承诺延误的知识,后面会详细说明。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实质性变更指的是将使要约的内容产生实质性变化的变更。
由于受要约人对要约进行了实质性变更,已经不是要约人自己的意思表示了,所以,要约人可以不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重点解析]1.这四种导致要约失效的情形应当牢牢掌握。
2.这里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既然要约人撤销要约能够导致要约失效,那么要约人撤回要约能不能导致要约失效呢?答案是不能。
因为要约撤回的前提条件是要约尚未生效,没有生效的要约自然谈不上失效的问题。
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但是如果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要约邀请的目的在于诱使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既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也不能因自己作出了某种承诺而约束要约人。
行为人撤回其要约邀请,只要没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不承担法律责任。
[重点解析]1.这五个属于要约邀请的例子需要准确掌握。
2.应特别注意:商业广告既可以表现为要约邀请,又可以表现为要约这种特殊性。
3.应掌握招标是要约邀请,相应的投标是要约,而发出中标通知书则是承诺。
要约的构成《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一建《法规》真题及参考答案
一建《法规》真题及参考答案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规》真题及参考答案一、单选题1、根据《合同法》,下列关于承诺的说法错误的是()。
A.承诺是响应要约的意思表示 B.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C.要约邀请不可以用行为方式做出 D.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保持一致答案:C 解析:要约邀请可以用行为方式做出。
如拍卖人的拍卖行为。
2、关于合同法律特征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B.合同以法律规范为前提,是法律规范的具体化C.合同有法律约束力 D.合同都是可以实现的答案:D 解析:合同成立后,可能发生三种结果:①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成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如有效合同;②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③因重大误解或涉及合同法规定的撤销事由而可撤销。
因此合同不一定都是可以实现的。
3、某企业因需要向某大型机械公司订购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机械设备,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关于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企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B.该企业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C.该机械公司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D.该合同不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答案:A 解析:根据《合同法》规定,企业与机械公司签订的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因此,该企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A项正确。
二、多选题1、根据《招标投标法》,下列关于招标投标的说法正确的有()。
A.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B.投标截止后,招标人因招标文件内容错误而顺延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提交投标文件 C.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D.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E.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无需再行招投标答案:A、B、C、D 解析: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而不能直接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一建考试工程法规考点合同的要约邀请
一建考试工程法规考点:合同的要约邀请合同的成立一般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是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的考点,小编整理了其相关内容,一起来复习下吧:知识点:合同的要约邀请【考频指数】★★★★一、要约邀请(招标文件)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1.要约邀请的法律效力要约邀请可以是向特定人发出,也可以是向不特定的人发出。
要约邀请只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如果自己承诺才成立合同。
因此,要约邀请处于合同的准备阶段,没有法律约束力。
2.要约邀请的应用要约邀请内容不完善,需要对方进行补充,才能使合同生效。
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它邀请投标人通过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工期、报价),向自己发出投标文件(要约),如果招标人认可投标文件,合同成立。
如果投标人未补充实质性内容,合同不能成立。
二、要约(投标文件)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称为受要约人。
要约是订立合同的必经阶段,不经过要约,合同是不可能成立的。
1.要约成立的条件有:(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要约的法律效力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的有效期间由要约人在要约中规定。
要约人如果在要约中定有存续期间,受要约人必须在此期间内承诺。
要约可以撤回,但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可以撤销,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3.要约的应用投标文件是要约。
在投标文件中有具体的投标内容(工期、报价),不需要招标人补充,一旦同意,投标人即可按照投标文件内容与其签订合同。
这是要约成立的条件。
投标文件在招标人认可后生效,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到达招标人之前撤回,可以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撤销。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章节练习试题精选及答案0630-11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章节练习试题精选及答案0630-11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要约邀请的有()。
【多选题】A.商品价目表B.投标书C.招标公告D.拍卖公告E.符合要约规定的售楼广告正确答案:B、E答案解析: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故选BE。
2、依据合同不同的分类标准,建设工程合同属于()。
【多选题】A.有名合同B.双务合同C.单务合同D.无偿合同E.有偿合同正确答案:A、B、E答案解析:(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根据法律是否明文规定了一定合同的名称,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又称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具体规则的合同。
《合同法》中所规定的15类合同,都属于有名合同,如建设工程合同等。
(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根据合同当事人是否互相负有给付义务,可以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即双方当事人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一方的合同权利正好是对方的合同义务,彼此形成对价关系。
例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人有获得工程价款的权利,而发包人则有按约支付工程价款的义务。
大部分合同都是双务合同。
(五)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根据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否存在对价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如建设工程合同等。
故选ABE。
合同法要约邀请
合同法要约邀请合同法要约邀请是合同法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它涉及到合同的形成和有效性。
在合同法中,要约邀请是指当事人向对方发出的表明意思的行为,含有合同建立的意愿。
本文将对合同法要约邀请进行详细解析。
首先,要约邀请是指当事人向对方发出的一种邀请合同的行为。
这个行为可以采取多种形式,比如广告、宣传、招标、招商等。
要约邀请与邀请区别在于,邀请是对方仅仅对另一方表达出希望邀请他参加某种活动的一种意愿,没有明确表示要建立合同的意图。
而要约邀请则有合同建立的意向和要求。
要约邀请的特点在于它有明确的、主动的、表达合同建立意愿的行为,但它并不等于合同的正式要约。
要约邀请只是一个邀请对方参与合同谈判的行为,它并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的具体条款和条件。
要约邀请是对方参与合同谈判的邀请,而要约则是对方接受这一邀请,并具体表达出希望建立合同的意愿。
在要约邀请中,要注意要约邀请是一种不可撤销的方式,即发出了要约邀请后就不能随意撤回。
因为当事人发出要约邀请就表示其愿意与对方进行合同谈判,如果随意撤回,将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导致不当得利。
因此,要约邀请一旦发出,就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此外,要约邀请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被认定为合法有效的要约邀请:一是要足够明确和明示,不能模棱两可;二是要对对象人发出,即针对特定的对方;三是要有合同建立的意图,即真正希望与对方达成合同协议。
最后,要约邀请的有效期限是有限的。
要约邀请的有效期限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要约邀请的有效期限不应过长,以免给对方造成困扰和误解。
要约邀请的有效期限应当是合理的,在发出之日起一段合理的时间内,以便对方及时作出回应。
综上所述,合同法要约邀请是合同法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它涉及到合同的形成和有效性。
要约邀请是指当事人向对方发出的表明意思的行为,含有建立合同意愿。
要约邀请需要满足明确和明示、针对特定对象、具有合同建立意图等条件。
要约邀请一旦发出就不能随意撤回,且应有合理的有效期限。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合同制度精准考点采集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合同制度精准考点采集
对于一级建造师教材的修改方向往往以工程法规为主,那么对于建设工程合同制度中的考点有哪些是比较重要的呢?103网校的小编结合名师的课程对建设工程合同制度中的考点进行了精准采集。
一、精准考点采集
1.合同的法律特征和订立原则要求重点掌握。
2.掌握合同分类,要能区分具体合同属于哪类(如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
3.合同的要约(招标文件)、邀约邀请(招标公告)与承诺(中标通知书)要掌握。
4.要约的生效、撤回和撤销以及承诺的撤回要掌握。
5.合同的内容要掌握(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标的是必备条款,要记住)。
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承包双方的主要义务见下表。
7.建设工程工期和支付价款的规定属于重点内容,考试时所占比例很大,要求认真理解掌握。
8.建设工程赔偿损失的规定,要重点掌握赔偿损失的限制和施工合同中的赔偿损失,其他内容比较容易记忆。
9.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要掌握,注意其中的用词。
10.可撤销合同种类要重点掌握,行使权利及内容要掌握。
11.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要掌握,重点注意转让以及合同的法定解除。
12.承担违约责任的种类及免除要掌握。
13.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种类及法律地位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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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章节练习试题精选及答案0629-72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章节练习试题精选及答案0629-721、根据《合同法》,下列文件中,属于要约邀请的有()。
【多选题】A.拍卖公告B.招标公告C.投标文件D.招股说明书E.商业广告正确答案:A、B、D、E答案解析: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对招标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投标文件是要约,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1、仓储合同是()。
【单选题】A.单务合同B.实践性合同C.无偿合同D.不要式合同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仓储合同的特征。
仓储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和不要式合同。
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方式,也可以采取书面方式。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承揽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都属于不要式合同。
)1、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是()。
【单选题】A.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包含或者劳动条件B.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C.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D.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的权益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机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1、委托人的主要义务是()。
【多选题】A.支付费用。
2012年一级建造师《法规和相关知识》:合同的要约和承诺
2012年一级建造师《法规和相关知识》:合
同的要约和承诺
1Z304012 掌握合同的要约与承诺
一、合同订立与合同成立
重点解析:
1、掌握合同成立的条件(1)存在二方以上的订约当事人;(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2、理解合同成立的两个阶段:要约和承诺。
《合同法》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如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是承诺。
二、要约
《合同法》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可以撤回,但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可以撤销,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
受要约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
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重点解析:
1、从表现形式上看,要约撤回发生在要约到达(或刚刚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而要约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尚未发出承诺通知之前。
两者的实质区别在于:前者是在要约尚未生效(或刚刚生效)时发生的,而后者则是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
2、对于要约不得撤销的两类情形,应当准确记忆。
特别要注意第二项,要求受要约人不仅要求“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而且要求“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两个并列条件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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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考试工程法规考点:合同的要约邀
请
合同的成立一般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是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的考点,小编整理了其相关内容,一起来复习下吧:
知识点:合同的要约邀请
【考频指数】★★★★
一、要约邀请(招标文件)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1.要约邀请的法律效力
要约邀请可以是向特定人发出,也可以是向不特定的人发出。
要约邀请只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如果自己承诺才成立合同。
因此,要约邀请处于合同的准备阶段,没有法律约束力。
2.要约邀请的应用
要约邀请内容不完善,需要对方进行补充,才能使合同生效。
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它邀请投标人通过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工期、报价),向自己发出投标文件(要约),如果招标人认可投标文件,合同成立。
如果投标人未补充实质性内容,合同不能成立。
二、要约(投标文件)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称为受要约人。
要约是订立合同的必经阶段,不经过要约,合同是不可能成立的。
1.要约成立的条件有:(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要约的法律效力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的有效期间由要约人在要约中规定。
要约人如果在要约中定有存续期间,受要约人必须在此期间内承诺。
要约可以撤回,但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可以撤销,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3.要约的应用
投标文件是要约。
在投标文件中有具体的投标内容(工期、报价),不需要招标人补充,一旦同意,投标人即可按
照投标文件内容与其签订合同。
这是要约成立的条件。
投标文件在招标人认可后生效,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到达招标人之前撤回,可以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撤销。
这是要约的法律效力。
【速记点评】
注意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和成立条件。
【经典例题】
1.某电力安装工程公司为赶工期向供应商紧急发函要求按市场价格订购HGW9-15/630隔离开关5组,并要求3日内运抵施工现场,则承包商的订购行为()。
A.属于要约邀请,随时可以撤销
B.属于要约,在隔离开关运抵施工现场前可以撤回
C.属于要约邀请,在隔离开关运抵施工现场前可以撤销
D.属于要约,而且不可撤销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合同的要约邀请和要约。
要约明确具体,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为要约。
并且要约人设定了承诺期限,属于不得撤销的情况。
2.甲建筑公司收到了乙水泥厂寄发的价目表但无其他内容。
甲按标明价格提出订购1000吨某型号水泥,并附上主要合同条款,却被告知因原材料价格上涨,原来的价格不
再适用,要采用提价后的新价格,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乙的价目表属于要约邀请
B.甲的订购表示属于要约
C.乙的价目表属于要约
D.乙新报价属于承诺
E.乙新报价属于新要约
【答案】ABE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合同的要约邀请和要约。
乙提供的价目表只有单价,没有确定的数量,需要甲来补充,这是要约邀请。
甲提供采购数量和单价,属于要约行为,如果乙同意,那么要约生效。
由于价格上涨,乙重新进行了报价,说明乙并未同意甲的要约,因此,甲的要约失效。
乙提供的新报价,构成新要约,改变了原要约中的价格,并未改变数量,如果甲同意价格,要约按照乙提供的价格和甲提供的数量成立。
在提供新报价后,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地位互换。
3.某施工项目业主于今年5月10日发布了招标公告,5月25日发布了招标文件,投标单位于6月20日递交了投标文件,业主于6月30日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双方于7月10日签订了施工合同。
在该项目招标投标及签订合同过程中,属于要约邀请的有()。
A.发布招标公告
B.递交投标文件
C.发售招标文件
D.发出中标通知书
E.双方签订施工合同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合同的要约邀请和要约。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