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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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个体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个体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个体经营的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活动。

2. 个体经营者应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食品生产和销售过程的安全。

二、食品安全责任1. 个体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经营的食品安全负全部责任。

2. 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食品采购与储存1. 采购食品及原料时,必须向供应商索取并查验相关合格证明。

2. 食品储存应符合卫生要求,防止食品变质和污染。

四、食品加工与销售1. 加工食品应保持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避免交叉污染。

2. 销售食品应明码标价,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五、食品安全检查1. 定期对食品加工、储存和销售环境进行自检,确保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 接受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检查。

六、食品召回与事故处理1. 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立即停止销售并主动召回问题食品。

2. 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七、员工培训与健康1.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的培训。

2. 确保员工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患有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不得从事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八、记录与档案管理1. 建立食品进货、销售和召回等记录,记录应真实、完整并保存一定期限。

2. 建立食品安全档案,包括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检查记录等。

九、消费者权益保护1. 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提供真实、准确的食品信息。

2. 接受消费者投诉,对消费者提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反馈。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个体经营者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上述内容,确保其适用于个体经营的具体情况。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个体户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个体户

一、前言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个体户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总体要求1. 个体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所经营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 个体户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人,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3. 个体户应加强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4. 个体户应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1)个体户应采购具有合法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并索取相关证明文件。

(2)严禁采购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明、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的食品。

2. 食品仓储管理制度(1)个体户应设置专用食品仓库,保持仓库通风、干燥、清洁。

(2)食品存放应按照分类、分架、分区、分柜的原则进行。

(3)食品储存温度、湿度应满足食品安全要求。

3. 食品加工操作制度(1)个体户应严格按照食品加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食品加工过程卫生、安全。

(2)从业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口罩等。

(3)严禁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添加剂。

4.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1)个体户应确保所销售食品新鲜、卫生、安全。

(2)食品标签应清晰、完整,标注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号等信息。

(3)严禁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

5.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个体户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2)自查内容包括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

(3)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整改,并做好记录。

6. 食品安全培训制度(1)个体户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2)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履行食品安全责任的个体户,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个体户,依法予以处罚。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和依据(一)目的:为了保证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安全健康,规范小作坊的生产行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

(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食品生产管理规范(一)生产场所:1. 生产场所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保持整洁、干净,无害物质的污染和积聚。

2. 生产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并确保空气流通。

3. 不得在生产场所内存放与食品无关的物品,并设置防虫、防鼠、防蝇等措施。

(二)人员管理:1. 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才能上岗工作。

2. 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卫生要求的工作服,手部必须洗净并戴好手套进行操作。

3. 所有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4. 厨师和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食品安全知识。

(三)原料采购及检验:1. 小作坊采购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食品安全标准。

2. 原料应具备合法的产地证明和质量证明。

3. 针对采购到的每批原料,应开展必要的检验和检测,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

(四)加工操作:1. 所有加工工序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操作标准化和规范化。

2. 加工过程中应注意个人卫生,不得有不良操作行为和不洁净的物品接触食品。

3. 对食品的保存、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应进行适当的防霉、防腐等控制措施。

(五)食品质量控制1. 对生产的食品产品进行质量把关,保证食品的合格率。

2. 严格按照食品相关标准进行质量控制。

3. 食品应配备合格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标签。

三、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措施(一)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食品安全事故的第一时间报告、组织控制和处理、消除和防范事故再次发生等方面的内容。

(二)在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四、食品安全制度的监督检查(一)规定监督检查的频次和方式,明确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二)建立监督检查记录,并定期进行整理和汇总。

个体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共3篇)

个体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共3篇)

个体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共3篇)个体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如下:一、对从业人员实行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档案。

每年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对于健康证明过期的从业人员,立即停止食品从业经营活动,待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继续上岗。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禁止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教育从业人员注意个人卫生,经营食品时,做到将手洗干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做到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2楼回目录个体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版本个体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016-01-22 15:21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企业就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一、岗位责任制度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个体户食品安全制度范本

个体户食品安全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个体户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个体户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个体户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2)制定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符合要求;(3)定期检查食品原料、加工、销售、储存等环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档案,记录食品采购、加工、销售、储存等环节的相关信息;(5)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三、食品原料采购及管理1. 个体户应从合法渠道采购食品原料,确保食品原料质量安全。

2. 采购食品原料时,应查验供货者的主体资格、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

3. 采购的食品原料应具有合法的标签标识,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4. 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四、食品加工及销售1. 个体户应具备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加工场所和设备,保持加工场所整洁卫生。

2. 从事食品加工、销售的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3.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遵守食品加工操作规范,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4. 食品销售时,应确保食品在保质期内,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污染的食品。

5. 食品销售应具备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设施,确保食品卫生。

五、食品储存及运输1. 个体户应具备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储存场所和设备,保持储存场所整洁卫生。

2. 食品储存应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 食品储存温度、湿度等条件应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4. 食品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食品污染。

六、食品安全检查及整改1. 个体户应定期对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食品安全检查内容包括:食品原料采购、加工、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

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保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保持经营场所布局合理、环境整洁、安全卫生。

二、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有效的法定证照。

三、建立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购销台帐制度。

采购食品严格检验供货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食品出具有溯源功能的销售凭证,并如实记录购进(销售)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购进(销售)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及购销台帐保存两年以上。

四、严格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经营“三无”、过期霉变等《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经营的食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的标签管理规定。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确保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六、严格执行食品召回制度,发现所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报告监管部门,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七、食品经营户为食品安全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自觉接受职能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食品经营户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保障食品安全,规范食品经营活动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制度。

1.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经营户应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和规模,建立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从采购到销售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

2. 合格人员管理:食品经营户应拥有一支具备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的人员队伍,合格人员应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保证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和食品安全素质。

3. 食品供应管理:食品经营户应选择正规合格的供应商,建立进货验收制度,对进货的食品进行检验,确保食品的质量合格。

个体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篇

个体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篇

个体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篇个体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7篇一、食品烹饪厨师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穿戴工作衣、帽上岗。

二、食品烹饪厨师必须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增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与法制观念,提高业务能力。

三、烹饪食品盛装器具坚持生、熟分开、分类使用;抹布保持清洁,调味品、料要分类放置,用后及时加盖。

四、食品原料烹饪加工前应新鲜、洁净、卫生,腐败变质及感官性状异常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原料不得烹饪加工。

五、烹饪加工食品要烧熟煮透,方式科学合理,不破坏和降低食物的营养价值。

六、烹调的菜肴尽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俱佳,增进用餐者食欲。

七、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凉菜、凉面、野生菌和皮蛋。

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干煸,须经高温煮熟烧透。

八、食品菜肴烹饪严格按卫生要求规范操作,操作人员不得对着饭菜咳嗽、打喷嚏,不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不用抹布或围裙擦试菜肴容器。

九、菜肴品调味必须符合烹调卫生要求,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拈菜品尝,不能用烹饪厨具盛菜和汤汁送入口中品尝。

十、烹制加工好的熟食菜肴,必须使用清洁、卫生消毒的餐具容器盛装,及时送入配菜间分配案台上,防止灰尘、蚊蝇、虫鼠等的二次污染。

成品菜肴严禁放置于地面上。

十一、食品烹饪加工结束后,及时清洗各种用烹饪器具,打扫灶台、地面等烹饪环境卫生,保持器具、灶台清洁,地面无食渣,废物垃圾入桶。

十二、未经食堂管理人员许可,烹饪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换岗和增减。

一、加工前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烧烤。

二、食品充分加热,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

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熟内生,烘烤食品受热均匀。

三、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四、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五、剩余食品及原料应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个体商户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个体商户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个体商户第一条总则为确保消费者食品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商户实际情况,制定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1. 商户老板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日常食品安全检查、培训和整改工作。

第三条员工健康管理1. 员工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员工在工作期间,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子、口罩和手套。

3. 员工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并暂停工作。

第四条食品采购与储存1. 采购的食品应来源合法,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 采购时应索取并保留供应商的资质证明、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

3. 食品应按照种类、性质分类储存,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4. 定期检查食品库存,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第五条食品加工与制作1. 食品加工工具应分类使用,生熟食品加工工具不得混用。

2.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循操作规程,防止食品污染。

3. 烹饪食品应烧熟煮透,确保食品安全。

4. 食品制作过程中,严禁吸烟、咳嗽、打喷嚏等行为,避免污染食品。

第六条食品卫生与消毒1. 食品容器、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确保卫生。

2. 厨房设备、地面、墙面应定期清洁、消毒,保持卫生。

3. 设立卫生检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卫生进行检查。

第七条食品安全培训与宣传1.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

2. 商户应通过各种形式,向消费者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

第八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3. 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结果应向员工公布,总结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九条食品安全监管1. 商户应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个体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个体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个体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为了确保个体经营食品的安全和卫生质量,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提高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制定本《个体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品安全管理责任1.个体经营者应明确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承担食品安全管理的责任。

2.个体经营者应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相关规章制度的执行。

3.个体经营者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4.个体经营者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不得以违法方式获得经营所需的食品材料。

二、食品采购管理1.个体经营者应选择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材料供应商。

2.个体经营者应与供应商签订食品安全质量协议,明确食品的采购要求和标准,确保供应食品的质量与安全性。

3.个体经营者应对食品进货进行检查,不合格的食品应及时退货并通知供应商,同时记录相关信息。

4.个体经营者应定期开展食品采样检测,确保供应的食品符合相关标准。

三、食品存储管理1.个体经营者应设立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存储区域,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2.个体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存储记录,并根据食品的性质和保存期限进行分类存储。

3.个体经营者应定期检查食品存储区域的卫生条件,及时清理和消毒。

4.个体经营者应合理安排食品的进出库和消费,采取先进的食品组织管理措施。

四、食品加工制作管理1.个体经营者应保证食品加工制作场所符合卫生要求,保持清洁。

2.个体经营者应定期检查和维护食品加工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卫生状态。

3.个体经营者应制定并执行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和工艺流程,确保食品加工的质量和卫生安全。

4.个体经营者应组织食品加工制作人员定期进行体检,确保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

五、食品销售管理1.个体经营者应建立食品销售台账,记录食品的销售情况和相关信息。

2.个体经营者应定期检查食品销售区域和货架的卫生状况,保持整洁。

3.个体经营者应在食品销售区域明显位置张贴食品安全警示标识和相关宣传资料。

个体工商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样本

个体工商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样本

个体工商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第三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经营,诚信守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质量。

第四条个体工商户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二章食品采购与储存第五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从合法的食品生产者、经营者采购食品,并查验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第六条个体工商户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关于食品安全的相关规定,不得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

第七条个体工商户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储存管理制度,按照食品的性质、特点和保质期,合理储存食品,防止食品变质、污染。

第八条个体工商户应当定期对储存的食品进行检查,发现变质、污染或者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及时处理。

第三章食品加工与制作第九条个体工商户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加工与制作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加工与制作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保持食品加工与制作场所的卫生环境,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十一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在食品加工与制作过程中,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食品销售与服务第十三条个体工商户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销售与服务管理制度,保证食品销售与服务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保持食品销售与服务场所的卫生环境,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十五条个体工商户应当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包装,保证食品在销售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六条个体工商户在食品销售与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五章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第十七条个体工商户应当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适合个体工商户)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我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一、进货查验制度1、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查验是否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销售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对进入商场、超市、食杂店悬挂“总经销”、“总代理”字样牌匾的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备查。

3、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

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二、索证索票制度1、索证: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

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对生产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

经营进口食品的,索取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索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

即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应索取按照省工商局统一样式,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的供货凭证;经营生鲜食品的应索取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开具的上市凭证。

3、食品索证索票后,在指定场所显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费者进行查询及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三、进销货台账制度1、食品批发商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食品零售商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

2、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3、批发商销货时按照工商局统一的供货凭证样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供货凭证,凭证格式为三联,第一联存根(批发商销货台账),第二联购货单位(零售商记账凭证),第三联随货同行(零售商进货台账)。

个体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个体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个体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个体经营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个体经营者在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条个体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四条个体经营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检验、运输、售后服务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储存第七条个体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范围内经营食品。

第八条个体经营者采购食品时,应当选择具有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商或者供应商,并查验其相关证件。

第九条个体经营者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有毒、有害、变质、过期或者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十条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储存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储存条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防止食品变质、污染。

第四章食品加工与销售第十一条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加工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二条个体经营者应当加强对食品加工设备的清洗、消毒和管理,防止食品交叉污染。

第十三条个体经营者销售食品时,应当保证食品包装标识清晰、完整,不得销售无标识或者标识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十四条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销售管理制度,保证食品销售过程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五章食品检验与质量控制第十五条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检验制度,对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的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验。

个体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个体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个体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个体经营的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及餐饮服务等活动。

2. 个体户应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二、食品安全责任1. 个体户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安全负全面责任。

2. 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

三、食品采购与验收1. 采购食品及原料时,应向供应商索取并查验相关合格证明。

2. 建立食品原料验收制度,对进货的食品进行登记,确保来源可追溯。

四、食品储存与保管1. 食品原料及成品应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2. 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过期或变质食品。

五、食品加工与制作1. 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2. 从业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工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和工作帽。

六、食品销售1. 销售食品应明码标价,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过期或变质食品。

2. 对直接入口的食品应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

七、餐具及设备卫生1.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2. 加工设备应定期维护,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八、从业人员健康与培训1. 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患有影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九、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

2.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

十、监督检查与改进1.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 接受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十一、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个体户负责人负责解释。

2.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个体户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个体户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个体户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个体户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1. 个体户负责人为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个体户全体员工应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 个体户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职责,确保食品安全。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食品原料采购管理(1)采购食品原料应从合法、有资质的供应商处购进,索取并保存相关证明文件。

(2)对食品原料进行检验,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严禁采购和使用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原料。

2. 食品加工制作管理(1)加工制作食品时,应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加工过程卫生、安全。

(2)加工制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保持个人卫生。

(3)食品加工设备、工具、容器等应定期清洗、消毒,确保卫生。

3. 食品储存管理(1)食品储存应分类存放,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2)食品储存温度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冷藏、冷冻食品应使用专用设备。

(3)食品储存场所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止食品霉变、变质。

4. 食品销售管理(1)销售食品应确保其质量安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销售食品应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等信息。

(3)严禁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5. 食品安全培训(1)个体户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2)新入职员工应在上岗前接受食品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食品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操作规范等。

四、食品安全检查与监督1. 个体户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个体户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 个体户应积极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一个人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个人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个人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食品生产、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的个人经营者。

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四条个人经营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能力,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取得相应的合格证明。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第六条个人经营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的管理措施。

第七条食品采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二)采购的食品应当来源可靠,有合格证明;(三)采购的食品应当检疫、检验合格;(四)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八条食品储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食品储存场所应当保持清洁、干燥、通风;(二)食品应当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三)冷藏食品应当存放于冷藏设施中,温度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四)冷冻食品应当存放于冷冻设施中,温度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九条食品加工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食品加工工具应当保持清洁、消毒;(二)食品加工过程中应当避免交叉污染;(三)食品加工场所应当定期清洁、消毒;(四)食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当妥善处理。

第十条食品销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食品销售场所应当保持清洁、卫生;(二)食品应当放置在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的设施中;(三)食品应当标明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四)食品销售过程中应当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一条餐饮服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餐饮服务场所应当保持清洁、卫生;(二)餐饮服务工具应当保持清洁、消毒;(三)餐饮服务过程中应当避免交叉污染;(四)餐饮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当妥善处理。

个体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内容

个体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内容

个体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内容一、食品安全责任制度1.1 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个体户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店铺的食品安全工作负首要责任。

1.2 食品安全管理员:指定一名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

1.3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有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就医并暂时离岗。

二、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2.1 原材料供应商选择:选择有合法经营资格、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并与之签订食品安全协议。

2.2 原材料索证索票:要求供应商提供原材料合格证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保存。

2.3 原材料进货查验:对进货的原材料进行外观查验,确保原材料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三、食品储存管理制度3.1 食品储存环境:保持食品储存场所清洁、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

3.2 食品分类储存:按照食品的种类和性质进行分类储存,避免交叉污染。

3.3 食品保质期管理:定期检查食品保质期,及时清理过期食品。

四、食品加工操作制度4.1 食品加工工具管理:保持食品加工工具清洁、消毒,避免交叉污染。

4.2 食品加工操作规范:严格按照食品加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食品安全。

4.3 食品加工场所卫生:保持食品加工场所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五、食品销售管理制度5.1 食品销售环境:保持食品销售场所清洁、卫生,避免阳光直射。

5.2 食品展示:食品应摆放在符合卫生要求的展示柜中,避免直接接触空气。

5.3 食品温度控制:对需冷藏或冷冻的食品进行温度控制,确保食品新鲜度。

六、食品安全自查制度6.1 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2 建立食品安全自查记录,记录自查时间、内容、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

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7.1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7.2 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食品经营活动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第三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实施。

第四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第六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要求,对食品进行检验检测,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追溯和召回制度,及时查明食品的生产、流通和销售情况,确保食品的溯源和召回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第八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及时接受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

第九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管理,确保其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资质和健康状况。

求,对食品经营场所进行监控和管理,确保食品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和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第十一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和任务。

第十三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加强对食品供应商的管理,确保其提供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确保采购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对食品的储存、运输、加工等环节进行管理,确保食品在整个流通过程中的安全性。

第十六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留样和送检制度,定期进行食品质量和安全监测。

第十七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对于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3篇)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3篇)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1.1 本作坊负责人是本作坊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食品安全工作,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和落实。

1.2 本作坊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包括食品生产、存储、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监督和检验。

1.3 本作坊各部门、各岗位的人员都要按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安全。

1.4 本作坊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二、食品生产管理制度2.1 本作坊的食品生产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2 本作坊要建立健全食品生产记录,包括原料采购记录、生产工艺记录、质量检验记录等,所有记录必须真实、准确、详细。

2.3 本作坊的食品生产过程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都是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

2.4 本作坊的食品生产必须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三、食品卫生管理制度3.1 本作坊的食品卫生管理必须符合卫生标准,保持食品生产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3.2 本作坊要定期对生产场所进行卫生检查和清洁消毒,记录检查结果和消毒记录。

3.3 本作坊的食品包装必须符合卫生标准,保障食品的安全卫生。

3.4 本作坊的食品卫生管理要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培训,提高员工的卫生意识和技能。

四、食品质量管理制度4.1 本作坊的食品质量管理必须符合质量标准,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

4.2 本作坊要严格执行食品质量检验制度,对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检验,确保符合质量要求。

4.3 本作坊的产品出厂前必须进行全面检验,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不得出现任何问题。

4.4 本作坊要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追溯制度,能够对产品进行追溯,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五、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5.1 本作坊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5.2 本作坊要进行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个体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个体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个体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个体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一、制度目的为保障食品安全,提高食品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个体经营食品的业主、从业人员。

三、制度内容1.食品安全责任制度(1)业主要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的全面责任。

(2)从业人员要了解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企业的食品安全制度,保证食品安全。

(3)从业人员要了解自身职责,并对维护食品安全负责。

2.资质证照制度(1)业主要获得从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的食品销售许可证。

(2)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和从业证。

3.进货管理制度(1)进货渠道必须合法合规,只能从正规渠道购买食品。

(2)进货时要查看餐饮企业提供的食品检验报告,若发现食品有问题,要立即退换。

4.存储管理制度(1)负责食品存储的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正规食品储存的知识。

(2)确保食品存储环境干净、无其它异味,储存食品的地点应按照标准设置。

5.加工管理制度(1)加工人员应熟知加工操作规程,提高操作手法技巧。

(2)食品加工过程中要对食品资料、后悔信托等信息进行记录,以备查验。

6.设备管理制度(1)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熟知设备操作技术和注意事项。

(2)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测,维护合格,确保设备达到正常工作要求。

7.检验检测制度(1)食品检验检测要按照规范操作程序,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在工作过程中要保管好检验检测信息,确保真实性。

8.销售管理制度(1)销售渠道必须合法合规,只能经过正规渠道销售。

(2)销售食品的从业人员应有营养学知识,严格遵守销售食品的规定。

9.食品安全事件处理制度(1)发现安全问题或突发事件要立即处理,同时通知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2)及时妥善处理所有食品安全事件,避免给人身体健康带来危害。

四、制度执行(1)以上所有制度均要在个体经营业主及从业人员中进行宣传,保证大家都熟知。

(2)制度执行情况要经常进行监管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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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履行本店保证食品安全的责任和义务,结合我店实际制定本制度,并承诺认真执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店现建立制定并执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加强对食品进货货源的检查验收。

第二条本店的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生产者或其他供货者之间的合同约定,对购进的食品质量进行检查,符合规定和约定的予以验收的制度。

第三条检查验收的目的是为了对本店销售的食品货源进行把关,保证本店所销售食品的质量。

第四条本店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已经和经营活动有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本店查验内容:(一)营业执照;(二)生产许可证或流通许可证;(三)标注通过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证书;(四)食品质量检验或检疫、检测合格证明;(五)销售凭证;(六)其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证明文件;(七)对食品进行查验,检查食品包装标识、外观,定型包装食品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分装日期、保质期等内容;(八)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事项,应当以适当的方式予以标明;(九)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必须加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十)销售散装食品或分装食品的,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外包装容器、外包装上标示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十一)国家和省对食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按其执行。

(十二)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或无合法来源的食品,拒绝进货。

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本店对所进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应提出异议,经进一步证实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拒绝验收进货。

第七条本店员工必须严格执行该制度,在签订购货合同时,必须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并亲自验货,货证相符方可采购。

食品索证索票制度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店现建立制定并执行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第二条索证索票是指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食品经营户在订货时,向供货方索取的有关证照和票据,作为证明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可靠的凭证。

第三条购进食品时经营户有义务向食品供货商索取电子打印的统一格式的供货凭证,认真核对凭证内容与实际食品是否一致,并按要求按月装订,保存2年以上。

第四条初次购入食品时,应当仔细查验能够证明供货商主体资格的相关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并做到每年核对一次。

同时,应仔细查验供货商的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报告、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该食品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若所购入的食品为进口食品,还应仔细查验该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

检验检疫合格报告应半年索验一次,所列检验项目应当包括法律、法规规定和保障食品安全的相关项目。

第五条在认真查验以上相关证明文件后,应索要文件的复印件,并按照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规范整理、建档备查,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第六条购进食品时,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一)食品质量合格证明;(二)检验(检疫)证明;(三)符合规定的销售票据。

第七条下列食品进货时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一)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二)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三)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食品进销货台账制度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店现建立制定并执行食品进销货台账制度,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的检查。

第二条自觉向上级批发商索要电子打印的统一规格的供货凭证作为进货台账。

请注意保存2年”字样的供货凭证,应当包括商品名称、商品条码、包装规格、进货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供货商名称、企业注册号、地址、联系电话、供货日期等内容;对有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应安装符合工商部门要求的电子台帐软件,并按规定及时将进货时间、数量、来源以及货物品种、规格、流向等内容如实记录清晰、完整,确保所售商品货正源清。

第三条食品零售商应设立档案盒,将供货商提供的具有规范内容的供货凭证按月装订成册,作为进货台帐保存;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应保存好进销货的电子数据,不得随意删除。

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对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制定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食品进货检查。

第二条本店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作为对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一系列文件进行查验的书面证明,应当真实。

第三条本店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进货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进货日期等内容。

第五条本店须留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或者销售票价,且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下架制度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本店现建立制定并执行食品下架制度。

第二条本店食品退市制度是指按照规定程序,对某一批次货类别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其他的问题食品,通过核货、退货、召回、销毁、补救措施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活动。

第三条本店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本店入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立即停止经营,并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第五条退市食品种类:(一)食品的供货商未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的证照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的;(二)本店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销售的食品本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三)本店自检过程中发现食品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四)经国家认证的检验机构检测,确认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五)经食品安全专家评估认为具有潜在严重危害的;(六)接到上级和本部门下架通知的。

第六条发现已经销售或存储待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食品供货商生产厂家,并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第七条加强日常检查工作,对有过退市记录的食品供应商、生产厂家的依照和食品合格证明等文件进行特别标准,及时清点下架退市食品的数量。

第八条本店会加强和公司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反馈食品动态信息,积极协助工商部门对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建立退市食品台账,记录退市食品的名称、规格、库存数量和销售数量、生产批号、保存期、生产厂家或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销售日期、处理情况,且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食品质量自检制度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本店现建立制定并执行食品质量自检制度,切实保证食品安全。

第二条本店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食品检查目的是及时发现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确保销售食品质量安全。

第四条本店检查内容包括对经营设施条件自查和对所经营食品的安全进行检查(一)贮存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二)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储存;(三)销售需低温保存的食品,应当使用冷藏设施;(四)冷藏温度应当符合食品标签明示温度已经食品安全要求;(五)检查食品,及时清理编制或者超过保存期的食品;(六)其他需要检查的与食品经营相关的设施。

第五条本店由专人按早、晚两个时间段各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如发现第四条所列问题应当坚决清理。

食品存贮制度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本店现建立制定并执行食品存贮制度,确保食品贮存安全。

第二条本店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店存贮制度是按照经营食品的品质特性分类进行存贮。

避免食品存贮在恶劣的条件下,是食品腐败变质。

第四条应距离开放式厕所(包括倒粪池、化粪池)、游泳池、垃圾桶(站)邓污染物较为集中的有碍食品卫生的场所直线距离10m以上,并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之外。

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经营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个人生活区分开。

第六条食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上架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准,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冷藏、冷冻时应分类摆放。

第七条销售生鲜食品的,应当按照生鲜品的保鲜温度要求,选择陈列设备,陈列设备应保持清洁,无积水和污渍。

第八条贮存生鲜区域的商品和原材料、辅料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冷藏库(柜)温度-2℃--5℃,冷藏库(柜)温度低于-18℃。

第九条采用高温保藏销售熟食的应当另设专柜,设置隔离设施和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

第十条食品贮存应配备专用的消毒设备、随时对存贮设备、工具、容器等进行洗涮消毒。

第十一条食品储存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藏时间,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本店现建立制定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以加强本店员工健康情况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条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是为了防止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因其所患疾病污染食品而建立的制度。

第三条本店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本店凡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员工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第五条本店员工健康检查应每年进行一次,对新录用员工或转岗员工应先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对患有某些特定疾病的人,禁止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这些疾病包括: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

第七条如发现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中患有第六条规定的不能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法定疾病的,本店将立即调换其工作,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工作的岗位。

消费维权处理制度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本店现建立制定并执行消费维权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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