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岗位能力评价管理规定(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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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岗位能力评价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充分发挥员工的潜能,立足本职岗位开展员工岗位能力识别,
并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特制订岗位能力评价管理规定。
2.本规定分技能层次评选和岗位能力不足人员考评两部分,本着公
开、公正的原则,对员工个人实际能力进行科学有效的评价。3.对于评价出的岗位能力不足人员退出工作岗位,接受分厂培训,
期满后重新调整岗位,从而对后进人员起到督促和鞭策学习的作用。
二、实施程序及要求
1.评价周期:每半年举办一次,以每年1月1日~6月30日,7月1
日~12月31日分批次进行,定岗未满6各月的人员不参加评审。
2.评审项目:理论能力评价、实践能力评价、员工绩效考核、岗位
能力民意测评、综合评价为主要评审依据。
(1)理论能力评价:由分厂考评组根据岗位知识点(包括:安全、质量、设备、技能、“5S”)出题,形成试卷组织员工进行集中考试,试卷以百分制,答题时间限制在90分钟。
(2)实践能力评价:由分厂考评组根据岗位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出题,从中选取2至4个题目,对员工进行模拟操作考试,满分以百分计算。
(3)员工绩效考核:据分厂制定的员工绩效考核方案,每季度进行
考评期结束后,汇总平均成绩。
(4)岗位能力民意测评:参加民意测评的人员应该包括班组全体员工互评、班组长、机台长对每位员工进行测评,测评采取对应
打分和岗位层级确认两种形式。为保证评价的公正性,分厂考
评组应在不公布绩效分数的情况下,先进行民意打分测评。(测
评表见附件)
(5)综合评价:主要是分厂考评组意见。
3.各项评审项目所占权重。
理论考试占25%,实践考试占35%,岗位民意测评占25%,分厂考评组意见15%。
其中,岗位民意测评中各项权重:自我评价15%,班组互评15%,机台长评价30%,分厂领导评价40%。
4.评价结果的确认及公示:
按照以上程序将评价结果经全体员工签字确认后在各班组、机台内部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经分管领导审核,分厂主管领导批准后在全分厂范围内公示三天。如果在公示过程中员工对评价结果有不同意见应通过分厂分管领导予以书面反馈,公示期结束后反馈将视为无效。
5.评价结果的应用:
(1)结合分厂经济责任制实施员工岗位基础工资。
(2)岗位能力不足人员,因暂时不胜任岗位要求而应接受培训学习,其工资待遇执行分厂经济责任制中相关条款。培训期结束后重
新考评合格后调整上岗。
6.评价过程中的优先条件和否决项:
当两人或多人出现得分相同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排名靠前。
优先项:
(1)在管理创新、技术创新、QC等。在公司获奖的。
(2)参加公司及以上的技术比赛获奖。
(3)相比较理论和实践能力评价综合得分高的。
否决项:
(1)曾发生分厂内部事故的责任人员;
(2)曾发生重大违纪行为的;
(3)相比较理论、实践考试分数低的人员。
7.岗位能力不足人员评价过程中否决项:
在考核期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退出岗位。
(1)待岗人员
(2)连续两个周期绩效最低人员。
(3)工作绩效得分相比较最低的人员
三、其他相关规定:
1.分厂岗位能力评价工作,由分厂厂长进行组织,分厂考评组组织
定期开展实施。
2.各班组组织班组内评价,分厂分管领导负责审核,主管领导批准,
如果在此过程中发现徇私舞弊的行为,将对分厂各级除分厂领导
管理者降职或免职使用。
3.本制度从…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