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供电企业服务收费标准
2023重庆市分时电费收费标准
2023重庆市分时电费收费标准2023重庆市分时电费收费标准是多少钱?2023年5月16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重庆市居民分时电价机制有关情况的通告,其中通告了《重庆市居民分时电价机制》。
(一)执行范围由电网企业直接抄表到户的且具备分时表计计量条件的“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和居民充电设施用户。
(二)分时电价1.高峰时段:11:00—17:00、20:00—22:00,在平段电价基础上提高0.10元/千瓦时。
2.低谷时段:00:00—08:00,在平段电价基础上降低0.18元/千瓦时。
3.平段:08:00—11:00、17:00—20:00、22:00—24:00,平段电价为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
(三)执行方式用户自愿选择执行。
选择执行居民分时电价的用户,执行满一年后可申请退出,退出后仍可再次申请执行。
政策实施初期,为进一步增加居民的可选择性,2023年8月31日前选择执行居民分时电价的用户,2023年9月30日前可选择退出。
2023年9月30日前未申请退出的,执行满一年后方可申请退出。
电费一般多少钱一度?居民一度电的价格是0.56-0.62元,目前电费电价每个地方可能存在差异,一般是由省发改委制定,基本上是在5毛多左右。
同时还要实行阶梯电价,一般是0-180度,180-280度,280以上三个阶梯。
洗衣机怎么节约电费?为了节约用电,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
首先,尽量集中洗涤衣物,洗涤筒内应接近最大洗衣量,减少投放次数,提高工作效率。
如果洗衣机已经使用了3年以上,发现洗涤无力,应更换或调整洗衣机的电机皮带,使其松紧适度。
其次,每隔一段时间,应在洗衣机需要加油的地方加入润滑油,保证运转良好,达到节电的目的。
最后,选择省水又省电的洗衣机,每次放进洗衣机的衣物量要适当,水量太多会增加波盘的水压,影响衣服的翻动,耗费电能。
定期清理过滤网节约电费定期清理过滤网是节约用电的重要措施之一。
它可以提高空调的效率,为我们节省更多的电。
重庆市电网销售电价表
附件三重庆市电网销售电价表注:1、对重庆市电力公司(母公司)直供区,上表所列价格,均含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每千瓦时7厘;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 均含农网还贷资金每千瓦时2 分: 除农业生产、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 均含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以及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具体标准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每千瓦时8.8 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每千瓦时1厘,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标准为:居民生活用电每千瓦时2分,非居民照明用电、商业用电每千瓦时3.84分,非普工业、大工业用电每千瓦时22分(其中电石、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钙镇磷肥、电炉黄磷、中小化肥用电每千瓦时1分)。
2、重庆市电力公司所属各控股供电公司供区, 上表所列价格中, 农网还贷资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征收范围和标准仍按与国家电网同价前的规定执行。
除农业生产、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每千瓦时8.8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每千瓦时l厘。
3、根据原国家计委计交能[l996]583 号文件规定,对己下放地方的原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生产用电、核工业铀扩散厂和堆化工厂生产用电减征农网还贷资金,按表列分类电价每千瓦时降低l.7分执行:抗灾救灾用电和原化才部发放生产许可证的氮、磷、钢、复合肥企业生产用电免征农网还贷资金,按表列分类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执行。
属国家产业政策鼓励项目,采用离子膜法工艺的氯碱生产用电电度电价按本表分类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钱执行。
出师表两汉:诸葛亮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重庆市电网销售电价表.doc
附件三重庆市电网销售电价表建设基金每千瓦时7厘;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 , 均含农网还贷资金每千瓦时 2 分 : 除农业生产、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 , 均含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以及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具体标准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每千瓦时8.8 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每千瓦时1厘,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标准为:居民生活用电每千瓦时2分,非居民照明用电、商业用电每千瓦时3.84分,非普工业、大工业用电每千瓦时22分(其中电石、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钙镇磷肥、电炉黄磷、中小化肥用电每千瓦时1分)。
2、重庆市电力公司所属各控股供电公司供区, 上表所列价格中, 农网还贷资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征收范围和标准仍按与国家电网同价前的规定执行。
除农业生产、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每千瓦时8.8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每千瓦时l厘。
3、根据原国家计委计交能 [l996]583 号文件规定,对己下放地方的原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生产用电、核工业铀扩散厂和堆化工厂生产用电减征农网还贷资金,按表列分类电价每千瓦时降低l.7分执行:抗灾救灾用电和原化才部发放生产许可证的氮、磷、钢、复合肥企业生产用电免征农网还贷资金,按表列分类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执行。
属国家产业政策鼓励项目,采用离子膜法工艺的氯碱生产用电电度电价按本表分类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钱执行。
出师表两汉:诸葛亮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重庆市物价局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重庆市电网电价的通知(2011)-渝价[2011]424号
重庆市物价局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重庆市电网电价的通知(2011)正文:---------------------------------------------------------------------------------------------------------------------------------------------------- 重庆市物价局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重庆市电网电价的通知(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渝价〔2011〕424号)各区县(自治县)发改委,重庆市电力公司,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市主力燃煤电厂和大型水电企业:为适当疏导电价矛盾,保障电力供应,推进电价改革,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中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23号)有关规定,提出以下贯彻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适当提高火电企业上网电价(一)为缓解煤炭价格上涨对发电成本的影响,将重庆市境内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含税,下同)每千瓦时上调3.8分钱。
(二)重庆市境内新投产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4291元;安装脱硫设施并经市环保局验收合格的机组,经市物价局确认后,上网电价在上述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2.0分钱。
重庆市新投产燃煤机组进入商业运行后,上网电价一律按上述价格执行。
(三)重庆同兴垃圾处理有限公司1号机组按生物质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577元执行。
二、核定和调整水电企业上网电价进一步规范水电上网电价管理,合理简化分档分类,适当提高重庆境内(除万州地方电网调度机组)水电机组上网电价。
(一)装机总容量5万千瓦(含)以下机组,2011年12月1日以前投产的,本次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分钱,调价后低于同期分档上网电价的,按分档电价标准执行(见附件一);2011年12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均按分档电价标准执行。
重庆商业用电收费标准
重庆商业用电收费标准重庆市商业用电收费标准是指对于商业企业使用电力所需支付的费用标准。
商业用电是指用于商业用途的电力消耗,包括商场、超市、餐饮、办公楼等场所的用电。
重庆市商业用电收费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公平、合理的用电权益,促进商业用电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重庆市商业用电收费标准根据用电量来确定收费标准。
一般来说,商业用电的收费标准是按照每度电的价格来计算的。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商业用电的价格是动态调整的,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和能源成本等因素进行浮动定价。
因此,商业企业在使用电力时,需要根据实际用电量来支付相应费用。
其次,重庆市商业用电收费标准还会根据用电时间来确定收费方式。
在电力高峰期,商业用电的价格可能会有所上涨,这是为了引导商业企业在用电高峰期采取节约用电的措施,以减少电力供需压力,保障电力市场的稳定运行。
因此,商业企业在制定用电计划时,需要考虑到用电时间对费用的影响。
另外,重庆市商业用电收费标准还会根据用电性质来确定收费标准。
不同行业的商业企业,对电力的需求量和用电性质都有所不同。
比如,餐饮业对电力的需求主要集中在烹饪设备和制冷设备上,而办公楼则主要用于照明和办公设备。
因此,针对不同行业的商业企业,可以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以满足其实际用电需求。
最后,重庆市商业用电收费标准也会考虑到能源节约和环保因素。
随着社会的发展,能源资源的供给压力不断增加,因此,商业企业在使用电力时,需要积极采取节能措施,减少能源浪费,保护环境。
政府也会根据企业的节能情况,给予相应的电力补贴或减免,以鼓励企业节能减排,促进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重庆市商业用电收费标准是一个综合考虑用电量、用电时间、用电性质和节能环保等因素的综合性标准。
商业企业在使用电力时,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和政策,合理规划用电,积极采取节能措施,以降低用电成本,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同时,政府也会根据市场情况和能源政策,不断完善商业用电收费标准,以保障公平、合理的用电权益,促进电力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重庆市物价局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重庆市电网电价的通知-渝价[2008]285号
重庆市物价局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重庆市电网电价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物价局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重庆市电网电价的通知(渝价〔2008〕285号)各区县(自治县)物价局,重庆市电力公司,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乌江电力有限公司,各大中型燃煤发电企业:为缓解我市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保障电力供应,促进资源节约,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华中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681号)有关规定,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适当调整上网电价。
(一)实施煤电价格联动。
为缓解煤炭价格上涨的影响,重庆境内所有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上网电价(含税,下同)提高每千瓦时2.7分钱。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尚未关停小火电机组转让指标电量不参与此次煤电价格联动。
(二)提高符合国家核准(审批)规定的新投产机组标杆上网电价。
重庆市境内新投产且安装脱硫设施的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3643元;未安装脱硫设施的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上网电价在上述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扣减1.5分钱。
我市新投产燃煤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后,上网电价一律按上述价格执行。
(三)适当提高部分电价偏低、亏损严重电厂的上网电价。
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4#机组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3515元(含煤电价格联动);重庆中电狮子滩发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25元;重庆市水电上网最低保护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22元,装机容量为5000千瓦及以下新投产电站统一按此价执行。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的通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工商业目录销售电
价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1.10.22
•【字号】渝发改价格〔2021〕1330号
•【施行日期】2021.10.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商管理其他规定
正文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的通
知
渝发改价格〔2021〕1330号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国网市电力公司、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发电企业和售电公司: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全面取消我市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仅保留居民生活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目录销售电价,调整后的重庆市电网销售电价详见附件。
执行两部制电价的工商业用户,基本电价仍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重庆市电网销售电价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22日附件
重庆市电网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丰都县电力公司销售电价的通知-渝价[2000]320号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丰都县电力公司销售电价的通知
正文:
----------------------------------------------------------------------------------------------------------------------------------------------------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丰都县电力公司销售电价的通知
(渝价[2000]320号二000年六月十三日)
丰都县物价局:
为了提高有关区县消纳爱溪电量的积极性,我局决定从2000年1月1日起,对爱溪电力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由每千瓦时0.3481元调整为0.3165元;川东电力集团转供爱溪电力的输电价格由每千瓦时0.04元调整为0.018元。
爱溪电力上网电价和输电价格调整后,你县电力公司的购电成本将有所下降,为了减轻用电企业和群众的电费负担,有利于扩大电力销售,经我局认真研究,决定对你县电力公司的部分售电价格作适当下调(具体价格见附表)。
调整后的销售电价表中,未包括电力建设基金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
以上基金和附加费仍按原规定的标准、范围和征收办法在电价外征收。
调整后的销售电价自2000年6月15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1998年我局下发的《丰都县电力公司销售电价表》(渝价[1998]603号)同时废止。
请你县认真贯彻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协调解决南川爱溪电厂电力销售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00-43号)精神,积极做好爱溪电力的消纳工作。
县电力公司2000年消纳的爱溪电量与计划电量若有差异,由此形成的价差仍按原规定在次年滚动使用。
附件:丰都县电力公司销售电价表(略)
——结束——。
2023年重庆分时电价收费标准(重庆电费价格一览表)
2023年重庆分时电价收费标准(重庆电费价格一览表)2023年重庆分时电价收费标准(重庆电费价格一览表)就在社会各界对阶梯电价收费标准存在争议之时。
有消息传出:中央已经定调,2023年开始电价收费标准将实现大改,要取消阶梯电价。
以下是小编汇总关于2023年重庆分时电价收费标准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2023年重庆分时电价收费标准2023年重庆分时电价收费标准分高峰时段、低谷时段、平段三个标准,其中:1、高峰时段电价收费标准:11:0017:00、20:0022:00,在平段电价基础上提高0.10元/千瓦时。
2、低谷时段电价收费标准:00:0008:00,在平段电价基础上降低0.18元/千瓦时。
3、平段电价收费标准:08:0011:00、17:0020:00、22:0024:00,平段电价为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
此标准出台后,不仅可以培养居民节电和节约意识,还可减轻居民的用电负担,虽然在前期不会降太多,但随着大家节能意识的逐步加强,就会感受到分时电价的好处。
2023年电费价格调整表中国城市居民使用一度电的价格一般是在0.56-0.62元一度电左右。
如果说是工业用电,价格就稍微贵一些,一般工业用电价格为0.86~1.80元一度电。
另外,还有租房的电费,一般都是给外来务工人员使用的,出租房的电费为1.00元一度电。
家庭居民现行的电量分档和电价标准如下:1.第一档用电量不超过240千瓦时的电量,这个电量标准是维持不变的,对于城乡的“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电量电费设置为每户每月15千瓦时的免费用电量。
是很实惠的。
2.第二档用电量处于241一400千瓦时之间的,第二档电费收费标准为电价标准比第一档电价提高0.05元/千瓦时。
第三档电量电费为:用电量超过了400千瓦时。
3.第三档用电量的电费收费标准比第一档电价提高0.3元/千瓦时。
不同地方的电价一般都是0.62元左右。
各地电费多少钱一度1、北京电费多少钱一度北京用电用户分为三大类,分别是试行阶梯电价的用户、合表用户以及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各类用户执行的价格标准也是不同的。
重庆市电网销售电价表
附件三
重庆市电网销售电价表
注:1、对重庆市电力公司 (母公司)直供区,上表所列价格,均含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每千瓦时7厘;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 , 均含农网还贷资金每千瓦时 2 分 : 除农业生产、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 , 均含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以及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具体标准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每千瓦时8.8 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每千瓦时1厘,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标准为:居民生活用电每千瓦时2分,非居民照明用电、商业用电每千瓦时3.84分,非普工业、大工业用电每千瓦时22分(其中电石、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钙镇磷肥、电炉黄磷、中小化肥用电每千瓦时1分)。
2、重庆市电力公司所属各控股供电公司供区, 上表所列价格
中, 农网还贷资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征收范围和标准仍按与国家电网同价前的规定执行。
除农业生产、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每千瓦时8.8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每千瓦时l厘。
3、根据原国家计委计交能 [l996]583 号文件规定,对己下放地方的原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生产用电、核工业铀扩散厂和堆化工厂生产用电减征农网还贷资金,按表列分类电价每千瓦时降低l.7分执行:抗灾救灾用电和原化才部发放生产许可证的氮、磷、钢、复合肥企业生产用电免征农网还贷资金,按表列分类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执行。
属国家产业政策鼓励项目,采用离子膜法工艺的氯碱生产用电电度电价按本表分类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钱执行。
2023重庆电费政策和收费标准
2023重庆电费政策和收费标准2023重庆电费政策和收费标准2023年5月16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重庆市居民分时电价机制有关情况的通告,其中《重庆市居民分时电价机制》公布2023年5月16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重庆市居民分时电价机制有关情况的通告,其中通告了《重庆市居民分时电价机制》。
(一)执行范围由电网企业直接抄表到户的且具备分时表计计量条件的“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和居民充电设施用户。
(二)分时电价1.高峰时段:11:00—17:00、20:00—22:00,在平段电价基础上提高0.10元/千瓦时。
2.低谷时段:00:00—08:00,在平段电价基础上降低0.18元/千瓦时。
3.平段:08:00—11:00、17:00—20:00、22:00—24:00,平段电价为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
(三)执行方式用户自愿选择执行。
选择执行居民分时电价的用户,执行满一年后可申请退出,退出后仍可再次申请执行。
政策实施初期,为进一步增加居民的可选择性,2023年8月31日前选择执行居民分时电价的用户,2023年9月30日前可选择退出。
2023年9月30日前未申请退出的,执行满一年后方可申请退出。
(四)执行时间本政策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
重庆分时电价政策什么时候实施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官网16日发布消息,重庆居民分时电价方案确定,将于2023年6月1日起执行,自愿选择执行的居民可通过两种方式申请办理。
此次居民分时电价执行范围包括,由电网企业直接抄表到户的且具备分时表计计量条件的“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和居民充电设施用户。
2023小区电费收费标准居民用电收费标准:1、每月家庭用电210度及以下的用户:电费为0.59元/度;2、每月电费210-400度的用户:电费是0.64元/度;3、每月用电量超过400度的用户:电费是0.89元/度。
我国电价没有统一标准,各个地区有所区别,且电费多少钱一度并不是固定的,很多地区采用阶梯定价,使用电量档次决定电价。
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渝价[2004]68号
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渝价[2004]68号重庆市物价局贯彻国家发改委关于停止收取供配电贴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重庆市电力公司、重庆市建设投资公司:针对各地在贯彻执行《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停止收取供(配)电工程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98号)中提出的问题,国家发改委最近下发了《关于停止收取供配电贴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发改价格[2003]2279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全文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按照执行。
一、高可靠性供电费用的执行范围及标准(一)执行范围:对申请新装及增加用电容量的两回及以上多回路供电(含备用电源、保安电源)用户,除供电容量最大一条的回路不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外,其余回路均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二)执行标准:根据国家发改委《通知》精神,经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决定我市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收取标准按《附件一》执行。
二、临时接电费用的预收及退还(一)临时接电费用的预收标准:临时用电的电力用户申请用电应向供电企业预交相应容量的临时接电费用,具体标准按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标准执行。
(二)临时接电费用的退还1、凡用电期限在3年以内结束临时用电的,预交的临时接电费用全部退还用户。
用电期限超过3年的一般临时用户,临时用电设施拆出时间在3年至3年半者,退还75%;3年半至4年者,退还50%;4年至4年半者,退还25%;超过4年半的,临时接电费用不退还。
2、对建设工期确需超过3年的市重点建设项目,在规定的建设工期内,临时接电费用全额返还;超过规定工期的,临时接电费用的退还按上述一般临时用户退还比例执行(即工期每超过半年,退还比例降低25%)。
(三)电缆供区的界定我市电缆供区,仍限于重庆市规划局《关于同意划定我市电缆供区规划区域的批复》(重规建[1996]10号)中确定的电缆供电规划区域。
若以后规划部门有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供电企业服务收费标准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供电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试行)万州、黔江开发区物价局,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物价办,重庆市电力公司,市水电局: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要求,治理乱收费现象,规范供电企业的收费行为,根据国家计委、经贸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六部委《关于整顿电价秩序坚决制止乱加价乱收费行为的通知》及原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供电企业收费项目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电安生[1994]381号)文件精神(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除外),结合我市供电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重庆市供电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现予颁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辖区内所有从事电力供应的企业(含国家电网和地方电网)。
二、鉴于收费标准与各地的物价水平、劳动生产率有关,因此,本办法所定的收费标准为重庆市国家电网供电企业收费标准,各地方电网的收费标准可由当地物价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不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内制定具体标准并报市局备案。
三、电力企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管理权限在省级及其以上有权部门。
今后凡与电力有关的收费项目,国家已规定有标准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由我局制定统一收费标准。
国家立有收费项目尚无收费标准的,由当地物价部门会同供电部门提出方案,报我局批准后执行。
四、为了维护广大用户和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市物价检查所和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检查所要加强对供电企业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价格管理权限擅立名目或超范围、超标准向用户收费的,按《价格法》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重庆市供电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标准一、编制说明(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端正行业作风的要求,规范供电企业的收费行为,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根据电力部电安生[1994]581号文印发《供电企业收费项目管理的暂行规定》的收费项目,结合近年来我市电力系统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收费标准。
重庆市供电企业服务收费标准
重庆市供电企业服务收费标准重庆市供电企业服务收费标准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供电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试行)万州、黔江开发区物价局,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物价办,重庆市电力公司,市水电局: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要求,治理乱收费现象,规范供电企业的收费行为,根据国家计委、经贸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六部委《关于整顿电价秩序坚决制止乱加价乱收费行为的通知》及原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供电企业收费项目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电安生[1994]381号)文件精神(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除外),结合我市供电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重庆市供电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现予颁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辖区内所有从事电力供应的企业(含国家电网和地方电网)。
二、鉴于收费标准与各地的物价水平、劳动生产率有关,因此,本办法所定的收费标准为重庆市国家电网供电企业收费标准,各地方电网的收费标准可由当地物价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不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内制定具体标准并报市局备案。
三、电力企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管理权限在省级及其以上有权部门。
今后凡与电力有关的收费项目,国家已规定有标准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由我局制定统一收费标准。
国家立有收费项目尚无收费标准的,由当地物价部门会同供电部门提出方案,报我局批准后执行。
四、为了维护广大用户和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市物价检查所和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检查所要加强对供电企业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价格管理权限擅立名目或超范围、超标准向用户收费的,按《价格法》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重庆市供电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标准一、编制说明(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端正行业作风的要求,规范供电企业的收费行为,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根据电力部电安生[1994]581号文印发《供电企业收费项目管理的暂行规定》的收费项目,结合近年来我市电力系统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收费标准。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武隆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电价的通知-渝价[2000]328号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武隆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电价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武隆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电价的通知(渝价[2000]328号二000年六月十五日)武隆县物价局:根据市政府“关于协调解决南川爱溪电厂电力销售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00-43号)精神,你县从2000年起,将适当消纳爱溪电量。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由涪陵川东电力集团转供武隆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爱溪电量,双方结算价格为每千瓦时0.3345元。
二、为了缓解爱溪电价及国家电网提价对供电企业的影响,决定将武隆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电价平均提高1.2分/千瓦时。
各类用户具体价格水平见附表。
三、调整后的目录电价表中,未包括电力建设基金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
以上基金和附加费仍在价外向用户收取。
电建基金的征收标准为:非居民照明、商业、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每千瓦时2分,其他用电免征。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征收标准为:非工业、普通工业、大工业用电(磷肥用电除外)每千瓦时2.2分,其他用电免征。
四、小水电丰枯季节的上网电价、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峰谷分时段电价的浮动幅度仍按你局《关于调整县电网电力销售价格的通知》(武隆物价发[1997]140号)文件执行。
五、请你县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积极做好爱溪电量的消纳工作。
武隆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消纳的爱溪电量与计划电量若有差异,由此形成的价差单独列帐,次年滚动使用。
调整后的销售价格从2000年6月15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请向用户作好宣传解释工作。
附件:武隆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电价表┏━━━━━━━━━━━━━━━━━━━━━━━━━━━━━━━━┓┃用电分类│电度电价(元/千瓦时) │基本电价┃┃├─────┬───┬────┼──────┨┃│不满1千伏│1-10千│35-110千│变压器容量┃┃││伏│伏│(元/千伏安/ ┃┃││││月) ┃┠──────────┼─────┼───┼────┼──────┨┃一.居民生活用电│0.430│0.420 ││┃┠──────────┼─────┼───┼────┼──────┨┃二.非居民照明用电│0.450│0.440 ││┃┠──────────┼─────┼───┼────┼──────┨┃三.商业用电│0.800│0.790 ││┃┠──────────┼─────┼───┼────┼──────┨┃四.非工业.普通工业用│0.450│0.440 ││┃┃电││││┃┠──────────┼─────┼───┼────┼──────┨┃其中:自来水││0.352 ││┃┠──────────┼─────┼───┼────┼──────┨┃五.大工业用电│0.352│0.312 ││11.00 ┃┠──────────┼─────┼───┼────┼──────┨┃六.农业生产用电│0.350│0.340 ││┃┠──────────┼─────┼───┼────┼──────┨┃七.农业排灌用电│0.282│0.272 ││┃┠──────────┼─────┼───┼────┼──────┨┃八.趸售电价││0.342 ││┃┗━━━━━━━━━━┷━━━━━┷━━━┷━━━━┷━━━━━━┛备注:磷肥生产用电按大工业电价的77%计收;旅游业用电按商业电价的70%计收。
重庆市电力公司执行的电价标准
重庆市电力公司执行的电价标准
重庆市电网销售电价表
1、对重庆市电力公司(母公司)直供区,上表所列价格,均含我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原三峡工程建设基金)0.7分钱;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农网还贷资金2分钱;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3分钱,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电0.1分钱,其他用电0.4分钱);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其中:居民生活用电2分钱,非居民照明、商业用电3.84分钱,非普工业、大工业用电2.2分钱(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钙镁磷肥、电炉黄磷、电石、中小化肥生产用电1分钱)。
2、重庆市电力公司所属各控股供电公司供区,上表所列价格中,农网还贷资金、我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原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的征收范围和标准仍按渝价(2022) 408号的规定执行。
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3分钱、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电0.1分钱,其他用电0.4分钱)。
3、抗灾救灾用电和氮、磷、钾、复合肥企业生产用电,按表列分类电价降低2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执行,采纳离子膜法工艺的氯碱生产用电按表列分类电价降低2分钱执行。
电气化铁路牵引力用电免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
我国级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按表列分类电价降低0.7分钱(我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原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执行。
供电服务收费
供电服务收费
供电服务收费
临时接电费用收费标准:
(渝价[2004]68号《重庆市物价局贯彻国家发改委关于停止收取供配电贴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注:1.凡用电期限在3年以内结束临时用电的,预交的临时接电费用全部退还用户。
用电期限超过3年的一般临时用户,临时用电设施拆出时间在3年至3年半者,退还75%;3年半至4年者,退还50%;4年至4年半者,退还25%;超过4年半的,临时接电费用不退还。
2.对建设工期确需超过3年的市重点建设项目,在规定的建设工期内,临时接电费用全额返还;超过规定工期的,临时接电费用的退还按上述一般临时用户退还比例执行(即工期每超过半年,退还比例降低25%)。
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用户端装置收费标准:
(渝价[1998]381号《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用户端装置收费标准的复函》
18180元/套
10-35KV专用变压器新装并网接电技术服务收费标准:
(渝价[1998]614号《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供电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试行)》)
再生资源集团500KVA临时用电收费如下:临时接电费:500*220=11万元
负控装置费:18180元
新装并网接电技术服务收费:6466元
合计:1346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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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供电企业服务收费标准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供电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试行)
万州、黔江开发区物价局,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物价办,重庆市电力公司,市水电局: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要求,治理乱收费现象,规范供电企业的收费行为,根据国家计委、经贸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六部委《关于整顿电价秩序坚决制止乱加价乱收费行为的通知》及原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供电企业收费项目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电安生[1994]381号)文件精神(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除外),结合我市供电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重庆市供电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现予颁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辖区内所有从事电力供应的企业(含国家电网和地方电网)。
二、鉴于收费标准与各地的物价水平、劳动生产率有关,因此,本办法所定的收费标准为重庆市国家电网供电企业收费标准,各地方电网的收费标准可由当地物价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不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内制定具体标准并报市局备案。
三、电力企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管理权限在省级及其以上有权部门。
今后凡与电力有关的收费项目,国家已规定有标准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由我局制定统一收费标准。
国家立有收费项目尚无收费标准的,由当地物价部门会同供电部门提出方案,报我局批准后执行。
四、为了维护广大用户和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市物价检查所和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检查所要加强对供电企业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价格管理权限擅立名目或超范围、超标准向用户收费的,按《价格法》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重庆市供电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标准
一、编制说明
(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端正行业作风的要求,规范供电企业的收费行为,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根据电力部电安生[1994]581号文印发《供电企业收费项目管理的暂行规定》的收费项目,结合近年来我市电力系统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收费标准。
(二)今后若颁布有新的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二、收费标准
(一)国家规定项目收费标准
1、电费,包括电度电费、基本电费、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无功电价电费、分时电价电费(丰枯、峰谷电价电费)。
主要执行文件:
(1)重庆市物价局[1997]199号转发的计价管[1997]458号国家计委、电力部关于调整重庆电网电价的通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1976年电热价格中的电价说明,力率调整电费办法(水利电力部[75]水电财字第67号)。
(3)关于无功电价问题的通知(水利电力部[78]水电财字第31号)。
(4)关于试行丰、枯季节差价和丰水期峰谷超限额用电差价及超计划电力加价办法的批复中的附件1、附件2(水利电力部[84]水电财字第92号)。
(5)关于继续试行丰、枯季节差价的批复(水力电力部[87]水电财字第1号)。
2、随电费收取的费用
(1)电力建设基金
国家计委、计能交[1996]583号国家计委关于在“九五”期间继续征收电力建设基金的通知。
(2)三峡工程建设资金
国家计委、财政部、电力部关于进一步筹措三峡工程建设资金的通知(计价管[1996]277号)。
(3)城市建设附加费
重庆市人民政府发[1984]72号。
3、行政处罚性收费
违章用电罚款、窃电追补电费及罚款、电费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
4、管理性收费
(1)电费保证金、电能表保证金
能源部、财政部、能源经[1989]561号文
(2)进网作业电工培训费
进网作业电工培训收费标准(元/人)
备注:(1)其它栏含场租、车辆费等。
(2)本收费标准根据能源部第9号令(92年9月3日)制定,考虑实际情况,对学时费标准适当提高。
(3)用户应承担的供电网络建设资金
①供电贴费,国家计委[1993]11号文,电力部电安生[1996]356号。
供电工程贴费标准
架空线供区
单位:元/千伏安(千瓦)表1—4—
重庆电缆供区
单位:元/千伏安(千瓦)表1—4—3
执行范围:原渝中区、江北区、巴南区、北碚区、大渡口区、綦江县、长寿县及重规建[1996]10号划定的电缆供电规划区域。
②增容费
重庆市人民政府[1990]4号令,重庆市征收增容费暂行规定
表1—4—4
5、地方电网的电费及其附加费的收取,均按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执行。
(二)经营性、劳务性项目收费标准
电力企业在从事下列经营性、劳务性项目时,应本着自愿的原则,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后方可实施。
1、电力人员人工综合费收费标准
不含税人工综合费62元/工日
含税人工综合费66元/ 工日
备注:电力人员人工综合费收费标准测算及说明见附件二。
2、电气设备代维护管理收费标准
编制说明见附件三
(1)供电设备代维护管理收费标准
①架空线路代运行维
修表
备注:(1)导线型号为LGJ(LJ)—150和TJ—95及以上时,按130%收费。
(2)不足1公里长的线路0.5公里及以上按100%收费0.5公里以下按50%收费。
②变电站设备代运行维修试
备注:
(1)此类用户一般指从配电线路干线上“T”接一段线路,然后经过刀闸、熔断器、避雷器、电缆、负荷开关等进变压器,变压器低压侧接有不超过3-5面配电盘(具体数量视盘的复杂程度而定)的用户。
(2)此类用户含临时施工用电的用户;
(3)630KVA及以上的变压器回路,按上述标准的120%收费;
(4)无低压屏时,100KVA及以下变压器回路按上述标准的50%收费,100KVA以上按70%收费。
低压屏数量超过3-5
面时按低压屏增加的数量及复杂程度,酌情增加收费。
(2)电力电缆接头制作、试验收费标准
表2-2-5
备注:收费标准按制作热缩头考虑。
接头本身的材料费另行按实计收。
(3)绝缘油净化收费标准
表2-2-6
备注:(1)人工费中已包括油净化工作中所需的油试验工;
(2)绝缘油由委托单位运输至油净化场所,往返所需的人工,汽车台班及其费用均由委托单位负责。
(4)电气设备现场试验收费标准
备注:(1)35KV及以下设备,当有必要并且有条件在现场进行交接试验时,收费标准按交接试验项目及现场条件参照定期试验收费标准协商议定。
(2)充油设备绝缘油试验费用不包括在本表(表2-2-7)收费标准内,如需进行绝缘油试验,另行按表2-2-8相应项目标准收费。
(5)电气设备所(局)内检查试验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