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精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十四)定点医疗机构定期考核的指标
1. 门诊人次的平均费用; 2. 住院人次的平均费用; 3. 平均住院日的费用; 4. 单病种的费用;
5. 住院费用审核结算人次合格率、金额合格率。
医疗保险政策和相关规定
二、接诊医保患者的注意事项
(一)门诊
门诊就医流程 1. 挂号:挂号员将持医保手册病人的相关信息输入计算机 。 2. 门诊接诊:
(三)定点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
4. 将不符合住院标准的病人进行住院治疗,或者故意延长 病人住院时间,或者挂名住院,作假病历的;
5. 挪用他人个人账户的; 6. 弄虚作假、调换药品的; 7. 采取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
(三)定点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
定点医疗机构有上述行为之一, 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应当赔偿 损失,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以 5000元至2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取消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7 万元以上
报销70%,个人支付30%(最高10 万元)
(九)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标准
医院 等级
费用 分档
起伏线— 3万元
3万元— 4万元
三级医院
统筹 支付
个人 支付
91%
9%
94%
6%
4—7 万元 97%
3%
二级医院
统筹 支付
个人 支付
92.2% 7.8%
95.2% 4.8%
98.2% 1.8%
(1)患者持病历就医,医生诊断病情,开具医保专用处方(双处方)和诊疗单; (2)自费药品不能用医保专用处方; (3)门诊病历中要填写病情诊断、治疗、检查项目、所开的药品、用药时间。
3. 划价:到收费处划价,实行双处方双划价 ,单药划价。 4. 取药:持专用医保处方到医院药房取药;也可持加盖“外购药品专用章”
(二)参保人员的就医选择权
1. 参保人根据就近就医,方便管理的原则,可在单位或居住 地选择四家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对选择的医疗机构 不满意的,一年后可以更换;
2. 定点专科医院做为全北京市参保人员共同的定点医院,在 全市范围内放开;
3. 参保人员在个人选定医院的基础上,选择自已满意的医生 就诊,选择满意的护士服务;
一级医院
统筹 支付
个人 支付
94%
6%
97%
3%
98.5% 1.5%
7 万元以上
报销 70%,个人支付 30%(最高10 万元)
(十)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线
1. 一个年度之内的第一次住院起付线为1300元; 2. 一个年度之内的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线为650元。
(十一)门诊特殊病病人统筹基金的起付线
部分,其余的费用记帐,医院与医保中心结算。
(五)住院
7. 预交金问题:医保病人预交金按如下标准缴费(此标准由北京市
统一制定)
单位:元
住院费用 押金
<=10000
<=30000
<=40000
<=50000
在职职工
3100
6100
7100
7600
退休人员
2400
4200
4800
5100
(1)医保患者住院时预交金都是以住院费用小于1万元标准来
(八)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标准
医院 等级
费用 分档
起伏线— 3万元
3万元— 4万元
三级医院
统筹 个人 支付 支付 85% 15%
90% 10%
二级医院
统筹 个人 支付 支付 87% 13%
92% 8%
一级医院
统筹
个人
支付
支付
90% 10%
95% 5%
4—7 万元 95% 5% 97% 3% 97Biblioteka Baidu 3%
医疗保险办公室
医保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北京德尔康尼骨科医院
医疗保险政策和相关规定
一、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简介
(一)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
根据国务院《决定》,我市基本医疗 保险的覆盖范围是机关、事业单位、各类 城镇企业、国有和集体单位、股份和外资 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外地民 工等,大约涉及人数近800万人。
7. 在患者住院期间要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 用药、合理收费。
8. 定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目录》外药品的费用不得 高于药品总费用的10%(一级医院);15%(二级 医院); 20%(三级医院)。
9. 参保人员住院药品总费用不得高于住院医疗费用的 40%(一级医院);45%(二级医院); 50%(三 级医院) 。
4. 参保人员就医时,可以在医院门诊药房购药,也可凭医生 开出的处方在定点药店购药。
(三)定点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
1. 将未参加医疗保险人员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 基金或者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的;
2. 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或 者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的;
3. 将非急诊、抢救病人的费用列入急诊、抢救项目支付的;
血液透析治疗,需由病人所选择的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
“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请审批单
“,报市、区县医保中心审批,批准后可到定点医院进行门诊治
疗。
2. 门诊特殊病病人的结算
门诊特殊病病人就医时发生的费用,结算方法与出院的医保 病人结算方法相同,按照医保规定个人负担的费用由个人直接与 医院结算,其余的费用记帐,医院与医保中心结算。
交的,若住院期费用超过1万元,则按上表中小于3万元的
预交金催款,依此类推。
(2)此标准为医保范围内支付标准,若用自费药,还应让病 人另交费,在一个年度之间,住院费用在7万元到10万元之 间的,按超出部分的50%交预交金,住院费用超过10万元以 上的部分全部自付,请医生及时催缴病人费用。
(六)住院医师诊治医保病人注意事项
处方到医保定点药店购药。
(一)门诊
门诊开药量的规定 1. 门诊开药量一般不超过三日量。 2. 慢性病不超过一周量。 3. 对行动不便的某些慢性病人可开二周量。 4. 患有以下十种病,且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的同一类药
品,可开不超过一个月的药量。这十种是: 冠心病、高血压、 糖尿病、慢性肝炎、 肝硬化、 结核病、精神病、癌症、脑血管病、前列腺肥大。
一个年度内大额累计最高报销数10万元。
(十三)门、急诊统筹基金支付标准
门、急诊医疗中发生的费用: 1. 在职人员当年门诊发生费用2000元以内的,从个人帐户中
支出,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统筹基金支付50%。 2. 退休人员当年门诊发生费用在1300元以内,从个人帐户中
支出,超过1300元以上部分,不满70岁的统筹基金支付70%, 70周岁以上的统筹基金支付80%。 3. 门、急诊医疗中发生的费用,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支 付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最高数额为2万元。
(2)心瓣膜:生物膜每套7000元、机械膜每套8000元; (3)人工晶体每个668元; (4)人工关节:人工髋关节每套4500元;人工膝关节每套5000元;人工
1. 对医保患者用药要严格按照《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用药,在目录内的药品中有特殊适应症的限制用药,医生应严 格按适应症用药,不符合适应症条件的药品算自费类,开医嘱 时开标有“自费”字样的医嘱,医生要与病人签订自费项目协 议书。
(六)住院医师诊治医保病人注意事项
2. 如需使用《目录》之外的自费药品,须和病人签定《自费项目 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注明用药剂量、天数。放在病历中 以备查证。严禁给医保病人使用临床过渡科技药品。
(二)急诊
急诊的有关规定 1. 参保人员是在选定的医院急诊,但未收住院,按普通门诊程序; 2. 参保人员不是在选定的医院急诊,发生的费用收现金,但要有病
历,医生须开具急诊病情诊断书,且双处方、双划价和提供收据; 3. 参保人员无论是在选定的医院急诊留观后住院,或者不是在选定
的医院急诊留观后住院,前7日内发生的费用,由个人垫付,出 院时开具收住院证明、急诊留观证明,病人可回单位汇总后经区、 县医疗保险机构审核,按医保规定报销;住院发生的费用按医保 结算程序执行。
(七)日常诊疗工作须注意的问题
三、诊疗和医用材料费 1. 电子纤维镜检查、CT、彩超、ECT、核磁共振部分自费,自付8%。 2. 超过5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自付50%。
(七)日常诊疗工作须注意的问题
三、诊疗和医用材料费
3. 安装在体内的人工器官,纳入报销范围的费用最高标准如下:
(1)心脏起搏器:单腔的每套1.4万元、双腔的每套1.8万元、临时的 每套6000元;
(七)日常诊疗工作须注意的问题
一、 床位费(三级医院) 1. 普通床 22/元 2. 监护床44元/天,只能住14天,14天以后只报普通床位22/元。 3. 住抢救间必须有抢救记录。 4. 防褥疮气垫床自费(须签自费项目协议书)
(七)日常诊疗工作须注意的问题
二、 挂号费、护理费、陪床费、取暖费 1. 挂号费(自费)。 2. 护理费:一级护理9元/天;二级护理7元/天;三级护理 5元/天 3. 陪床费:(自费)。 4. 特别护理:(自费)。 5. 取暖费:(自费)。
6. 抢救病人,病历中应记录参加抢救人员的职务、职称,以区别 抢救等级。
7. (1)大抢救:因病情需要成立一整套抢救班子进行抢救, 需正主任医师参加的院内院外会诊。
8. (2)中抢救:因病情需要组织专门的抢救小组进行抢救, 需副主任医师参加的多科院内会诊。 (3)小抢救:本科副主任医师参加的抢救。
(六)住院医师诊治医保病人注意事项
(三)门诊医生接诊医保病人注意事项
1. 医生在诊断病情前必须看患者前期的病历。 2. 处方各项要填写完全,用红色复写纸复写底方,底方要清晰。 3. 病历中要写清病情诊断、治疗、检查项目、所开药品、用药时间。 4. 严格按规定开药及检查。
(四)门诊特殊病病人接诊办法
1. 申请门诊特殊病的程序
2.
在门诊进行恶性肿瘤放化疗、肾移植后服用抗排异药、
(六)住院医师诊治医保病人注意事项
3. 出院带药要在病历中写明用法与用量,应和在院期间 服用量一致,原则上不超过7日量,行动不便的可开2 周量。
4. 做完检查后的各种报告单及时放入病历中,防止丢失。 5. 患者住院期间如需要住比普通床位费高的病床,在病
历中要有体现。
(六)住院医师诊治医保病人注意事项
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六)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1. 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2. 急诊抢救后留观,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 3. 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
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七)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
1. 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 2. 在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 3. 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4. 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因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5. 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6. 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治疗的; 7. 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
(四)参保人员如何交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政府令规定: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 额的9%,职工本人按本人工资收入的 2% 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的缴费全 部划入个人帐户,单位缴费的30%划入职工 个人帐户,其余部分建立统筹基金。
(五) 个人帐户支付的医疗费用
1. 门诊、急诊医疗费用; 2. 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 3.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 4. 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线,按照比例应
前的费用做当年结算,1月1日以后的费用为下年度的费用, 但作为一个结算期。小于90天的,住院次数算在上一年,大 于90天的部分,作为本年第一次住院。 5. 中途转院
须中途转院的病人要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医师或科 主任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单”并报医保管理部门 审核批准。
(五)住院
6. 出院结算 出院结算时收费处只收病人的起付线和本次住院的自付金额
3. 门诊特殊病的结算周期为360天。
(五)住院
参保人员住院流程 1. 住院处:对医保病人进行住院登记。 2. 收费处:录入病人相关信息和在其他医院就医的历史记录。 3. 住院期间:参保人员住院,每90天为一个结算期,超出90天
的视为第二次住院,医生应对病人住院时间有所把握。
(五)住院
4. 跨年度住院 对跨年度继续住院的病人,在90天之内的,以12月31日
1. 已申请门诊特殊病治疗的病人,一个年度之内第一次住院 起付线为1300元;
2. 第二次以后住院无起付线; 3. 如果第一次住院没有启动特殊病治疗,一个年度之内第二
次住院缴起付线为650元,以后无起付线。
(十二)住院大额费用自付比例
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门诊恶性肿瘤放化 疗、血液透析、肾移植后服用抗排异药发生的 医疗费用,超过封顶线7万元以上,由大额医 疗互助基金报销70%,30%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