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地铁3号线工程乙供工程物资采购报审及进场报验管理办法XXXX7

合集下载

地铁工程项目物资管理制度

地铁工程项目物资管理制度

地铁工程项目物资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我项目部物资管理,保证物资供应,降低物资消耗,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实现高产值、高效益、低成本。

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规范物资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1、物资计划管理1.1、计划是供应的先导,必须重视物资申请计划的编制和审批,防止由于计划不周影响供应和造成物资的积压浪费。

物资申请计划应按施工技术部门提供的材料需要计划及施工生产安排,自下而上逐级编制、审批和报送。

1.2、施工技术部责任按施工进度或设计图给物设部提供月度主要物资(钢材、水泥、商品砼、大堆料、砼添加剂、防水材料及施工涉及的专用物资)需用量注明物资名称。

规格、材质、型号及技术标准。

1.3、物设部门依据各部门提供的物资需用量及各种机械要求编制月度物资申请计划,(主要材料、其它材料、低易品、油料、机料)。

经主管领导审批,物资申请计划同时作为物资采购计划执行。

物资申请计划应充分考虑适当存库代用节约等因素。

1.4、为提高申请计划的准确性、时效性,各作业队按生产计划要求核实用料计划,需临时追加计划的,追加计划的具体时间。

大宗物资应于供应前10天,专用特殊物资供应前15天提出书面调整计划,并说明调整原因。

因调整不及时,造成待料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对专用特殊物资,申请单位必须按申请计划全额领用。

1.5、急用物资可经领导通知直接采购,后补计划审批。

2、物资采购2.1、建立公司统一采购政策,对生产和工程原辅材料物资、设备采购工作实行归口管理。

根据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制订相应的采购供应计划。

2.2、根据生产计划安排或工作施工进度,按消耗定额和采购程序,编制每季、每月的采购供应计划,并努力按该计划执行以确保正常生产程序。

2.3、负责按时按质按量的定货,运输质核验收、交料、结算和储存,须按公司的规定签订和履行采购合同,办好验收交接手续,保证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2.4、对大宗采购逐步推行招标制,统一采购,加大批量,货比三家选择价廉物美的商品物资,以降低综合采购成本。

物资进场报验单

物资进场报验单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使用报审表
工程名称:XXXX工程编号:B.1.31—001
致:XXXX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监理机构)
于2022年7月6日进场的拟用于工程管道主体部位的材料、设备,现将相关资料报上,请予以审查。
附件:
□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清单
材料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等
设备合格证及相关文件
厂家资质文件
□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使用:
□ 进场复试报告
本次报审内容系第1次报审。
施工项目经理部(章):
项目经理(签字):XX
XX年XX月XX日
项目监理机构签收人姓名及时间
XXXXX
施工项目经理部签收人姓名及时间
XXXXXXX
审查意见:
同意。
附件:□ 检查记录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XX
XX年XX月XX日
注:1、本报审表分为工程材料报审(B.1.31)、工程构配件报审(B.1.32)、工程设备报审(B.1.33),需要进场复试的分进场/使用两次报审。
2、大型设备开箱检查一式二份,项目监理机构、施工单位各一份。

地铁工程施工现场见证取样、送检管理办法

地铁工程施工现场见证取样、送检管理办法

地铁工程施工现场见证取样、送检管理办法1 目的工程中使用的主要原材料、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构配件等均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可靠性,规范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杜绝取样、送检中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参加工程建设的监理机构、承包单位、检测试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均应执行本管理办法。

3 依据a) 《关于执行天津市市政、路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规定的通知》(市政局质监[2002]135号),下简称“135号文”;b) 天津市《关于重申市政公路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管理的补充规定(试行)》(市政局质监[2003]222号),下简称“222号文”;c) 天津市《关于市政、公路工程使用见证抽样笺的通知)》(市政局质监[2004]253号),下简称“253号文”。

4 见证取样、送检规定4.1 工程中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工程监理机构见证人员的见证下,由承包单位抽样人员在现场抽取样品,见证人与抽样人共同将样品送至经地铁总公司选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的全过程。

4.2 工程中承包单位所有应进行检测试验的项目,100%实行有见证取样送检。

4.3 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实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并对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的行为负法定责任。

4.4 承担工程见证送检的检验机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a) 经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单位。

其试验检测设备仪器及相关的程序文件,必须经天津市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审查合格,并具有完善的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体系、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等;b) 经地铁总公司考察认定的检验机构;c) 是第三方检验机构,即检验机构不能承担本单位或原与施工队伍同属一个单位的施工队伍的送检。

4.5 按“222号文”的规定,结合地铁的实际情况,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行见证取1样和送检:a) 围护结构、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的混凝土、砌筑砂浆试块和钻取的芯样;b) 围护结构、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的钢筋(钢材)、连接接头试件;c) 拌制混凝土(非结构受力部位)和砌筑砂浆的水泥;d) 防水工程的防水材料及密封材料;e)盾构管片的混凝土原材料及外加剂、注浆材料、连接件和管片间衬垫;f)结构工程或建筑构件的混凝土原材料和外加剂;g)桥梁结构中的预应力钢绞线、锚具、夹具和连接器,橡胶支座和预制构件等;h) 道路工程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如石灰、路面砖、侧缘石、沥青混合料、无机稳定材料的强度试件等;i) 排水工程的原材料、管材、砌筑砂浆等;j)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材料、试件和构配件。

地铁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地铁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地铁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1.1 原材料(构配件)检验管理1、设备材料进场按工程进度必须提前65 个工作日向我单位申报材料进场计划,违者扣除工程管理费1000 元/次;2、原材料(构配件)必须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资料,质量证明资料必须由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认可,无证不准进场,违者将材料清除现场,擅自接收者扣除工程管理费1000 元/次。

3、材料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填写建筑材料报验单,(附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报监理公司审查,未经核查认可的材料不准使用,违者扣除工程管理费1000 元/次,并拆除擅自使用的材料。

1.2 装修工程检验管理1、承包单位底线放完后,须报监理验收,未经验收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扣除工程管理费500 元/次。

2、混凝土浇筑实行混凝土浇筑令制度,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浇筑,各道工序责任落实到人,未经报批,扣工程管理费500 元/次。

3、砼模板经拆除后,内墙、柱须标注平线,未标注平线的每处扣除工程管理费50 元。

4、承包单位在钢筋制作过程中,若发现钢筋有异常,须向监理单位汇报,若隐瞒不报而被监理发现的,每次扣除工程管理费500 元。

5、钢筋制作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若有变动,须经设计、监理和业主同意,未经设计、监理和业主同意而擅自变动的,每次扣除工程管理费500 元。

6、钢筋制作前,如需焊接必须做焊接试验,进口钢材须做化学分析。

若未做此试验的,每次扣除工程管理费500元并作试验。

7、钢筋绑扎、焊接,需符合规范要求。

若经检查不符合要求而拒绝修改的,除按规定执行外,每个焊点扣付工程管理费100 元,每个绑扎点扣付工程管理费50 元。

8、经检查缺筋、锚固长度不够、保护层厚度不够或尺寸不对而不积极修改的每次扣除工程管理费100 元。

9、模板经检查发现接缝不严或固定不牢靠而不积极修改的,每处扣除工程管理费200 元。

10、模板经检查标高不符合要求而不积极修改的,每处扣除工程管理费100 元。

11、砼浇筑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施工,漏振和振捣不实而引起蜂窝麻面、孔洞、漏筋等现象,每处扣除工程管理费200 元。

天津地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TJDT-ZY-AQ-26)

天津地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TJDT-ZY-AQ-26)

天津地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TJDT/ZY-AQ-26)1 目的为加强天津地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明确质量管理责任,提高地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参照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天津地铁新建工程,开发项目,运营线路改(扩)建及维修工程。

3 编制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3.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3.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3.5《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3.6《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3.7《天津市建设工程材料质量监管规定》3.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4 质量管理体系地铁集团工程质量管理分为二级:a)一级管理:安全质量监察室(下简称安质室)是地铁集团质量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集团质量管理制度、标准,对集团所属各子公司和建设管理中心(下简称建管中心)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b)二级管理:集团公司所属各子公司和建管中心是工程质量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制定质量管理的相关制度,行使质量管理职责,对工程质量管理负管理责任。

5 管理职责5.1 集团安质室质量管理职责集团安质室是地铁集团工程质量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a)建立集团级的质量管理体系,编制质量管理制度和办法。

b)督促、协调各子公司和建设管理中心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c)对各子公司、建管中心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各项制度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d)传达上级领导、各主管单位对质量工作的要求和指示精神,并组织各子公司和建管中心进行落实。

e)定期组织地铁集团工程质量例会,分析工程质量形势,及时提出加强质量管理工作的对策和意见。

f)定期组织开展质量检查评比活动。

g)负责对重大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协助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取证。

h) 确定集团创优目标,负责集团工程质量创优、评优工作,督促指导各子公司和建设管理中心编制质量创优规划,检查创优方案的落实,牵头组织“海河杯”、“国优奖”等相关质量奖项的申报、评审工作。

地铁站物资管理制度

地铁站物资管理制度

地铁站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地铁站物资管理工作,提高物资管理水平,保障地铁站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乘客安全出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地铁站的物资管理工作,包括设备、工具、材料、零配件、消耗品等各类物资的采购、领用、使用、保管和清查。

第三条地铁站物资管理应坚持“合规、合理、合理、合法”的原则,保障物资的供应和使用。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四条地铁站物资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违法乱纪、徇私舞弊。

第五条地铁站物资采购需经过采购计划、公开招标、拟中标人公示、中标公告、合同签订等程序。

第六条地铁站应建立采购台账,记录采购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供应商名称,以备日常管理和查阅。

第七条采购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采购职责,不得为他人谋取私利,不得收受供应商、制造商等的财物或其他利益。

第八条除非经过合规程序,否则不得私自变更采购计划、招标结果、合同条款等。

第九条地铁站应当根据不同类型的物资,建立不同的库存数量和储备方案,确保物资的及时供应和储备。

第十条地铁站应当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清查和盘点,消除过剩和缺失现象,保持库存物资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领用管理第十一条地铁站物资领用应当遵循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物资的合理使用。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领用物资前应当经过审批程序,得到上级主管的批准和签字。

第十三条领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领用数量和用途,妥善使用物资,并在使用后按照规定进行填写领用单、报销单等相关文件。

第十四条领用人员应当密切关注物资的使用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物资的状况和需要进行回收或更新的情况。

第四章使用和保管管理第十五条地铁站物资使用和保管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确保物资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十六条在使用物资时,应当按照制定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遵守安全操作规范。

第十七条使用人员应当加强对物资的保管工作,防止物资受损、丢失或被盗。

第十八条物资保管员应当定期对物资进行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物资状况的异常并采取相应措施。

乙供材料检测方案

乙供材料检测方案

目录1、编制依据: (5)2、工程概述 (7)2.1各参建单位责任主体 (7)2.2总体概况 (7)2.3本标段概况 (7)2.3.1xxx站 (7)2.3.2xxx站~xxx站区间部分 (8)3材料检测及质量管理 (9)3.1 乙供材料分类 (9)3.2 材料审批 (9)3.3 检测分类 (9)3.4 检测方式 (9)3.5 乙供材料供应商的确定 (10)3.5.1施工单位选择供应商应按两种情况进行, (10)3.5.2供应商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产品质保资料 (10)3.5.3施工单位应对供应商进行考察 (10)3.5.4对于Ⅰ类材料供应商的确定 (10)3.5.5对于Ⅰ类材料供应商的确定 (10)3.6见证取样、封样、复试和报验 (10)3.6.1、材料进场验收要求 (10)3.6.2、材料见证取样 (11)3.6.3、封样 (11)3.6.4、核样 (11)3.6.5、材料报验 (11)3.6.6乙供材检验流程 (12)3.7 委托具有资质检测单位的专项检测 (13)3.8 业主抽检 (13)3.9 不合格材料的处理 (13)4混凝土控制项目流程图 (14)4.1混凝土配合比确定流程图 (14)4.2混凝土浇筑控制流程图 (15)5乙供材料质量控制及验收方法 (16)5.1水泥 (16)5.2细骨料 (17)5.3粗骨料 (18)5.4外加剂 (19)5.5拌合水 (20)5.6钢材 (20)5.7防水材料 (21)5.7.1防水卷材 (21)5.7.2防水涂料 (22)5.7.3止水、密封材料 (23)5.8车站主体砌筑用砖 (25)5.8.1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25)5.8.2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25)5.8.3混凝土实心砖 (26)5.9回填用土 (26)5.10滚轧直螺纹连接套筒 (26)5.11地连墙辅材(进场报验,不检测) (27)5.12钢支撑、钢围檩 (27)5.13格构柱材料 (27)5.14主体结构预埋件 (28)5.15接地材料 (28)5.16模板进场验收 (28)5.17电焊焊条 (28)5.18混凝土 (29)6材料检测的要求 (31)6.1现场取样制度 (31)6.1.1、现场取样人员应熟悉各种相关产品的验收规则 (31)6.1.2、取样人应根据规范、标准要求进行取样 (31)6.1.3、现场取样须在监理人员见证的条件下进行 (31)6.1.4、必须按规定频率、规定方法取样 (31)6.1.5、样品的包装和运输应能避免散失和防止污染 (31)6.1.6、应按要求和上述内容详细填写试验委托单 (31)6.2现场取样要求 (31)6.2.1所有进场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 (31)6.2.2水泥进场入库,应核对来料单 (31)6.2.3钢材进场,其质保书随车到达 (31)6.2.4防水材料进场入库,应在卸车前核对供货单 (31)7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32)7.1、材料采购进场的质量保证 (32)7.1.1、制定材料采购控制程序 (32)7.1.2、适用范围 (32)7.1.3、职责 (32)7.2、材料进场复检 (32)7.2.1、应对自行采购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程设备 (32)7.2.2、对不合格的物资按要求办理退场手续 (32)7.3、材料的保管 (32)7.3.1、根据材料的类别分别建库存放 (32)7.3.2、仓库管理 (32)7.3.3、物资的验收入库 (33)8乙供材料的检定频次及依据 (34)9原材料、半成品及结构实体检测异常闭合处理 (36)9.1对于进场的原材料不合格的闭合方法 (36)9.2对于半成品不合格的闭合方法 (36)9.4对于实体检测不合格闭合方法 (36)10资料管理及信息报送的要求 (37)1、编制依据:1、xxx地铁2号线xxx工程土建施工XXX标招标文件、补遗文件等2、xxx地铁工程建设乙供材质量管理规定(试行)xxx.xxx.xx-xx3、xxx轨道xx工程建设《xx质量检测项目和频率规定》(xx年版)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5、《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178、《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GBl75-2007/ XG2-20159、《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10、《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11、《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27-201412、《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161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14、《焊接接头弯曲试验方法》GB/T 2653-200815、《高分子防水材料第一部分:片材》GB18173.1-201216、《高分子防水材料第二部分:止水带》GB18173.2-201417、《金属材料线材反复弯曲试验方法》GB/T238-201318、《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程》DBJ15-19-200619、《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 50476-200820、《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21、《砌体工程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201122、《聚氨酯防水涂料》GB/T19250-201323、《预铺/湿铺防水卷材》GB/T23457-200924、《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50080-201625、《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GB18445-201226、《聚氯乙烯(PVC)防水材料》GB12952-201127、《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28、《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29、《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30、《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2:200531、《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20073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33、《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200834、《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3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2、工程概述2.1各参建单位责任主体施工单位:xxxx公司工程名称:xxxxxxx建设单位:xxxxx公司设计单位:xxxxx公司监理单位:xxxxx公司2.2总体概况xxx站位于规划xxx路与xxx交叉路口,沿规划xxx路路中布置。

轨道交通工程质量检查申报验收管理办法

轨道交通工程质量检查申报验收管理办法

轨道交通工程质量检查申报验收管理办法1.1 基本要求1、轨道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按照TB10413-2003《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划分。

2、检验批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项目部按行业的质量标准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工,因质量验收把关不严,造成工程质量隐患的,要追究质检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3、检验批和分项、分部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关键工序的验收由设计院、某市质检站、监理单位、业主参加,单位工程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某市质检站参加验收。

4、检验批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表格必须由有资质的专职质量检验工程师签认。

5、检验批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必须在相关工程或工序完工后及时进行,并遵循“上道工序不检验,下道工序不施工”的原则。

6、检验批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必须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状况,不允许弄虚作假,对故意弄虚作假或把关不严造成不合格工程投入使用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质量负责人员的责任。

1.2 检验批的质量检查、申报及签认一、检查对检验批的检查分实物检查和资料检查两个方面。

1、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检验,按进场的批次和验收规范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2、对混凝土强度等,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验收规范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3、对标准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点率进行检查。

4、资料检查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质量证明文件(质量合格证、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和检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验记录、平行检验报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日志等。

5、检验批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有允许偏差的抽样点,除有专门要求外,合格点率应达到80%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允许偏差的1.5倍;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天津地铁线工程乙供工程物资采购报审及进场报验管理办法

天津地铁线工程乙供工程物资采购报审及进场报验管理办法

武汉地铁4号线工程乙供工程物资采购报审及进场报验管理办法二零一一年十一月1、乙供工程物资采购报审程序1.1 报审程序说明1.1.1乙供工程物资:由承包单位提供的工程所需的设备(不含甲供设备)、材料、构配件等。

提供乙供工程物资的单位称为承包单位供货商(以下简称:供货商),包括承包合同中已明确和未明确的供货商。

1.1.2承包单位作为对供货商的第一审查人,应按照企业内部规定对供货商提供的报审资料: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有关各种许可证、主要工程业绩、生产能力、拟供设备/材料/构配件的检测/检验/认证报告及相关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并按监理要求提供样品;当拟选供货商与合同中确定的供货商不一致时,须提供合同确定的供货商出具的退出本项目的证明文件。

承包单位审查合格后填报“乙供工程物资采购报审表”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经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和审批,报项目公司备案后承包单位执行。

承包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报监理部、项目公司备案。

1.1.3 如需要,监理单位可组织对供货单位进行考察。

1.2 工作程序框图乙供工程物资采购报审流程图1.3 附表:乙供工程物资采购报审表乙供工程物资采购报审表工程名称:武汉地铁4号线设备安装工程编号:注:本表一式三份,承包单位、监理、项目公司各一份。

2乙供工程物资进场报验程序2.1 报验程序说明承包单位在乙供工程物资进场前应进行自检,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不能在工程中使用。

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后提交《工程物资进场报验申请表》及相关附件等报监理单位审查,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场。

2.2 工作程序框图2.3附表:乙供工程物资进场报验申请表乙供工程物资进场报验申请表鄂监理A6 修工程名称:武汉地铁4号线设备安装工程编号:3其他3.1承包商提供的设备/材料样品的报审及封存,由各监理单位结合承包商的合同及相关规范要求编制样品报审及封存管理办法执行。

3.2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武汉地铁4号线项目公司。

天津地铁建设工程重要环节开工条件验收管理办法(TJDT-ZY-AQ-25)

天津地铁建设工程重要环节开工条件验收管理办法(TJDT-ZY-AQ-25)

天津地铁建设工程重要环节开工条件验收管理办法(TJDT/ZY-AQ-25)1 总则1.1 为进一步加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预控管理,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的工作》要求,有效避免或减少安全质量事故,结合天津地铁建设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 天津地铁建设工程重要环节开工条件验收是指影响工程安全质量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施工前,对施工单位技术、环境、人员、设备等相关条件是否满足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要求进行验收,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预控管理,条件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

1.3 本办法适用于天津地铁建设工程。

2 验收的内容2.1 按照工程自身风险和周边环境风险的危险程度,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分类进行条件验收。

2.2 A类主要包括(不限于): Ⅰ级、Ⅱ级、Ⅲ级、Ⅳ级风险源开工。

2.3 B类主要包括(不限于):基坑开挖;联络通道开挖;盾构始发接收;盾构开仓;盾构更换盾尾刷;跨越铁路或快速路的预制梁架设;盾构机组装拆卸;盾构后配套防溜车装置;模板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的现浇混凝土;工程爆破拆除;施工现场临时房屋的消防;主变电站、接触轨和车站送电;铺轨(调试)行车。

2.4 施工过程中,可根据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实际需要,增加条件验收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或将B类升格为A类进行条件验收,但不得将A类降格为B类进行条件验收,也不得擅自减少本办法确定的重要部位和环节。

2.5 条件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不限于):a)人(人员配置;职责分工;值班制度;安全交底;安全培训;特种人员持证)b)机(盾构等设备各系统调试;起重设备的备案;龙门吊的检测)c)料(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见证取样和试验报告)d)法(施工方案审批;监测方案的审批)e)环(周边环境的调查;房屋鉴定;风险的评估)f)测量(测量放样的校核;监测点的布置和原始数据的测量)g)应急(应急预案的审批;应急物资材料;应急设备;应急演练;探孔的打设;抢险队建立)h)其他(安全措施落实;临时用电检查)2.6 验收的内容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针对不同的部位和工序,参见《施工前条件验收申请表》、《施工前条件验收记录表》,可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验收内容和要点进行增加调整,但附表中的主控条件不得调整为一般条件,也不得减少。

天津地铁线工程乙供工程物资采购报审及进场报验管理规定

天津地铁线工程乙供工程物资采购报审及进场报验管理规定

天津地铁线工程乙供工程物资采购报审及进场报验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武汉地铁4号线工程乙供工程物资采购报审及进场报验管理办法二零一一年十一月1、乙供工程物资采购报审程序报审程序说明1.1.1乙供工程物资:由承包单位提供的工程所需的设备(不含甲供设备)、材料、构配件等。

提供乙供工程物资的单位称为承包单位供货商(以下简称:供货商),包括承包合同中已明确和未明确的供货商。

1.1.2承包单位作为对供货商的第一审查人,应按照企业内部规定对供货商提供的报审资料: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有关各种许可证、主要工程业绩、生产能力、拟供设备/材料/构配件的检测/检验/认证报告及相关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并按监理要求提供样品;当拟选供货商与合同中确定的供货商不一致时,须提供合同确定的供货商出具的退出本项目的证明文件。

承包单位审查合格后填报“乙供工程物资采购报审表”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经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和审批,报项目公司备案后承包单位执行。

承包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报监理部、项目公司备案。

1.1.3 如需要,监理单位可组织对供货单位进行考察。

工作程序框图乙供工程物资采购报审流程图附表:乙供工程物资采购报审表乙供工程物资采购报审表工程名称:武汉地铁4号线设备安装工程编号:注:本表一式三份,承包单位、监理、项目公司各一份。

2乙供工程物资进场报验程序报验程序说明承包单位在乙供工程物资进场前应进行自检,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不能在工程中使用。

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后提交《工程物资进场报验申请表》及相关附件等报监理单位审查,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场。

工作程序框图附表:乙供工程物资进场报验申请表乙供工程物资进场报验申请表鄂监理A6 修工程名称:武汉地铁4号线设备安装工程编号:3其他承包商提供的设备/材料样品的报审及封存,由各监理单位结合承包商的合同及相关规范要求编制样品报审及封存管理办法执行。

物资进场验收管理办法

物资进场验收管理办法

物资进场验收管理办法1、依据施工图纸的设计要求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北京地方标准公司与供货商的物资采购合同公司管理制度2、控制程序2.1工程物资指工程实体使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

2.2进场检验:对进场物资进行质量检验,方法可采用对质量证明文件的核查,材料的外观检查,理化检验,无损试验检验。

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施工。

2.3施工现场物资的主要管理过程:选样,进场验收,保存,使用。

3、物资选样3.1项目部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向物资部提供物资的性能指标,并会同监理、甲方同共选样;必要时考察供货商的生产工艺和供应能力,以保证所选样品符合工程质量要求3.2按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规定,所选样品报请经监理、甲方、设计(必要时)确认后进行封样保存。

选样报审表附后3.3成批物资进场时,项目部核对样品与成批物资质量情况,并填写物资进场检验记录。

3.4物资经项目部检验后按施工技术资料规程的规定报请监理、甲方现场验收。

3.5所选定的物资样品需要变更时,项目经理部写明书面文件报甲方、监理同意确认,报公司物资部和工程部。

未经甲方、监理同意,选定的样品不能更改。

3.6进场物资低于样品质量标准时,项目质检人员应拒绝验收并报项目经理和通知物资部。

4、甲供物资验收4.1物资进场后由库管员通知项目质检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及与物资相关人员进行物资验收。

4.2 主要检验项目4.2.1资料检查供货商应向项目部提供本批次进场物资的合格证、检测报告及按北京市建设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要求的质量证明文件。

4.2.2实物检查按设计图纸要和采购合同的规定,核验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等;按供货商提供的物资资料核对物资的技术性能、外观尺寸、外包装与质量证明文件的相符性、产品的日期、强度、环保性能等,并根据资料管理规程的规定对物资抽样复试。

4.3经现场检验,无质量证明文件的或文件不全的产品视为不合格,质检人员及技术负责人拒绝签字验收,并告知库管员拒绝收货。

地铁工地物资仓库管理制度

地铁工地物资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地铁工地物资仓库的规范管理,保障物资的安全、高效流转,提高物资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地铁工地物资仓库的物资入库、储存、出库、盘点、维护等各个环节。

第二章物资入库管理第三条物资入库前,须由采购部门负责审核采购单据,确保采购物资符合工程需求和质量标准。

第四条物资入库时,仓库保管员应严格检查物资的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等,与采购单据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第五条入库物资应按照类别、规格、型号等要求进行分类存放,并做好标识。

第六条入库物资的验收记录应详细记录,包括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入库日期等。

第三章物资储存管理第七条物资储存应按照物资特性、用途和安全性要求进行分区存放,确保物资不受潮、受热、受冻、受污染等。

第八条仓库内应保持整洁、通风、干燥,定期检查消防设施、防潮设施等,确保物资储存安全。

第九条仓库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

第十条仓库内不得堆放与工程无关的物品,确保仓库内物资整齐有序。

第四章物资出库管理第十一条物资出库前,须由领用部门填写领用单,经仓库保管员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出库手续。

第十二条出库物资应按照领用单上的要求进行发放,确保物资发放准确。

第十三条仓库保管员应做好出库记录,包括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领用部门、领用人等。

第五章物资盘点管理第十四条仓库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盘点,确保库存物资与账面相符。

第十五条盘点过程中,如发现物资短缺、损坏等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盘点结束后,应及时更新库存信息,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第六章物资维护管理第十七条仓库内物资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

第十八条仓库保管员应做好物资保养工作,延长物资使用寿命。

第十九条仓库内禁止随意丢弃废弃物资,应按照规定进行回收和处理。

第七章奖惩制度第二十条对严格执行本制度、在物资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天津市地铁三号线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天津市地铁三号线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天津市地铁三号线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目的:为了顺利推进地铁三号线工程建设,更好的控制工程质量和进度,抓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强化现场管理,使天津地铁建设施工管理迈上新的台阶,同时为了保障各项建设工程目标的顺利实现制定本管理办法。

编制依据:1.本工程相关的合同文件2.法律法规:《建筑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3.天津地铁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等文件: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天津地铁三号线所有施工承包商及指令分包商关于施工管理实施办法:一、合同及信息管理规定1.承包商应按合同约定组建项目经理部1.1从开工到竣工,承包商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项目经理违法、违纪需撤换及由于健康、离职等原因需更换时,承包商必须向业主提出申请,经业主同意后方可更换,替换的人员需满足合同约定的相应条件。

1.2项目经理不允许兼任其他项目管理工作,当本项目施工临近竣工阶段且经业主同意后可以兼任一项工程的管理工作。

1.3项目经理部的主要人员如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实验室主任、测量主管、主要计划、商务人员等,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的,承包商需向业主提出申请,经业主同意后方可更换。

1.4项目经理部应按照批准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接受并配合监理工作。

1.5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1)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2)项目技术管理制度3)项目质量管理制度4)项目安全管理制度5)项目计划、统计与进度管理制度6)项目材料、机械设备管理制度7)项目现场管理制度8)项目例会及施工日志制度9)项目信息管理制度2.项目经理部应建立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实施信息化管理2.1项目经理部应配备专职信息员,负责收集、管理、整理本项目范围内的信息,及时、准确、完整的向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汇报。

2.2项目经理部应配备足够的设备,随工程的进展进行各种信息采集,保证真实、有效。

地铁建设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地铁建设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地铁建设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地铁建设工程验收管理工作,明确细化相关部门、子公司及参建各方在验收工作的中职责,完善内部管理相关程序及内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地下铁道工程施工标准》、《地下铁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建设工程验收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地铁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范围内的轨道交通项目。

第三条地铁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一)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二)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三)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四)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1基础上进行;(五)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记录);(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七)检验批的质量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八)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九)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十)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共同确认。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工程验收计划,审批后及时上报建设单位相关业务部门。

建设单位相应业务主管部门部根据建设总工期策划,结合监理单位审核通过的验收计划以及工程实施的实际情况,落实各工程项目分部(子分部)及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计划验收时间提前报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部门统筹。

第五条地铁工程的验收主要内容包括土建、装饰装修、机电设备安装、绿化等工程,其中土建工程主要包括明挖区间、盖挖(含半盖挖)区间、明挖地下车站、暗挖地下车站、盖挖(含2半盖挖)地下车站、暗挖区间、盾构区间、地面车站、高架车站、桥梁、路基、轨道、车辆段、停车场、控制中心、防抛防攀爬网、导向标识、广告灯箱、声屏障、市政道路恢复、慢行接驳、保护区设置等,装饰装修工程主要包括各单体装饰装修、车站设备区和公共区装饰装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包括供电、通信、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含清分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综合监控系统、站台门、人防、主变电所、电扶梯、车辆、车辆段及停车场工艺设备等机电设备工程和建筑设备安装调试工程(给排水、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智能建筑等),绿化工程主要包括正线绿化、车辆段和停车场绿化、主变所绿化等。

轨道交通工程原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办法

轨道交通工程原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办法

轨道交通工程原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办法1.1 原材料、设备管理一、工程所需物资、设备采购范围划分3、本标段所需所有材料、物资由我单位自行购买二、工程所需物资、设备采购流程自购物资由物设部选定合格供应商,由项目部组织招标采购,业主对甲控物资的质量进行监督。

1.2 材料、设备进场检验一、基本规定1、项目部对收到的物资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和有关设计技术标准检查验收,做到验规格、验品种、验质量, 原材料进场应报监理工程师检验.2、组成工程实体的物资,由实验室填写《试验委托单》,按规定取样送试验室或委外送检,送检合格后需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才能投入使用。

3、合格证、试验单与材料质量相符,并填写《工程物资(设备)到货验收合格记录清单》,填写发现的数量、质量问题应予以记录,材料(设备)及时通知供应厂商处理,应报业主备案。

二、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流程见图5-6-1 。

1.3材料、设备储存管理1、材料、设备的标识已检验和试验的物资应进行应按规定进行标识,并注明“合格”、“不合格”、“已检验”或“待检验”状态。

2、材料、设备的储存项目部应建立与工程质量管理和工期要求相适应的物资保管条件和储存设施,合理储备、妥善保管,确保正常施工,严禁变质或有质量缺陷的物资进入工程实体,及时、齐备、质量良好地做好物资供应管理工作3、材料、设备、构配件资料管理材料、设备入库手续齐备,数量准确,并独立建卡建帐。

接收单位对物资合同和清单、质量证明资料、验收记录、出库单据或凭证应妥善保管。

储存保管中若发生丢失、损坏或发现不适用等情况,应予记录并及时向业主报告,征得处理意见。

地铁轨道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地铁轨道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XX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验收管理办法(暂行)XX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二0XX年X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质量验收单元的划分 (2)第三章检验批的验收 (3)第四章分项工程的验收 (4)第五章(子)分部工程的验收 (5)第六章(子)单位工程的验收 (8)第七章工程项目验收 (11)第八章工程的交付 (14)第九章附则 (1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质量管理、规范工程验收程序.特编制《XX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验收管理办法》.XX 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验收均须按照规定执行。

第二条XX轨道交通工程验收依据:《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验收备案表》、《XX 市房屋建筑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实施岁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有关文件、规范规定以易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设备技术说明书、设计变更通知书等文件。

第三条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规定. 工程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一)地铁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书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二)地铁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三)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四)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五)隐蔽工程在隐蔽钱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资料. 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七)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八)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枢测。

(九)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影质。

(十)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 并应共同确认。

第二章质量验收单元的划分第四条地铁工程作为一个使用功能完整的项目进行整体验收. 其工程质量验收单元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武汉地铁4号线工程
乙供工程物资采购报审及进场报验
管理办法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
1、乙供工程物资采购报审程序
1.1 报审程序说明
1.1.1乙供工程物资:由承包单位提供的工程所需的设备(不含甲供设备)、材料、构配件等。

提供乙供工程物资的单位称为承包单位供货商(以下简称:供货商),包括承包合同中已明确和未明确的供货商。

1.1.2承包单位作为对供货商的第一审查人,应按照企业内部规定对供货商提供的报审资料: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有关各种许可证、主要工程业绩、生产能力、拟供设备/材料/构配件的检测/检验/认证报告及相关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并按监理要求提供样品;当拟选供货商与合同中确定的供货商不一致时,须提供合同确定的供货商出具的退出本项目的证明文件。

承包单位审查合格后填报“乙供工程物资采购报审表”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经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和审批,报项目公司备案后承包单位执行。

承包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报监理部、项目公司备案。

1.1.3 如需要,监理单位可组织对供货单位进行考察。

1.2 工作程序框图
乙供工程物资采购报审流程图
1.3 附表:乙供工程物资采购报审表
乙供工程物资采购报审表
工程名称:武汉地铁4号线设备安装工程编号:
注:本表一式三份,承包单位、监理、项目公司各一份。

2乙供工程物资进场报验程序
2.1 报验程序说明
承包单位在乙供工程物资进场前应进行自检,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不能在工程中使用。

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后提交《工程物资进场报验申请表》及相关附件等报监理单位审查,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场。

2.2 工作程序框图
2.3附表:乙供工程物资进场报验申请表
乙供工程物资进场报验申请表
鄂监理A6 修
工程名称:武汉地铁4号线设备安装工程编号:
3其他
3.1承包商提供的设备/材料样品的报审及封存,由各监理单位结合承包商的合同及相关规范要求编制样品报审及封存管理办法执行。

3.2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武汉地铁4号线项目公司。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