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讲座》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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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讲座培训(PPT 92页)
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 约人之前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
第四章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一、合同内容 二、合同形式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一、合同内容
合同内容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争议解决 方法
违约责任
名称和住所
标的
数量
质量
报酬
履行期限、 地点和方式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二、合同形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订立合同一般宜采用书面形式。
要约与要约 邀请的区别
当事人意愿
法律规定
当事人 提议内容
交易习惯
要约和要约邀请
•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 规定:
• (一)内容具体确定; •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买卖合同风险自交付时转移,而到货交易根据交易 习惯,一般为货物运送到买方指定地点视为交付,由此,货物的风险很明显 的已经转移到乙方(买方),那么乙方就需要承担货物灭失的风险。
• 2、如果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风险转移条款——本合同项下的货物风险自货 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转移,货物验收合格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风险由买方承 担。如此约定,因地震损害属于不可抗力,合同双方没有过错,损失自行承 担,货物风险未转移,由卖方承担。
成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 立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条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件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第四章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一、合同内容 二、合同形式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一、合同内容
合同内容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争议解决 方法
违约责任
名称和住所
标的
数量
质量
报酬
履行期限、 地点和方式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二、合同形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订立合同一般宜采用书面形式。
要约与要约 邀请的区别
当事人意愿
法律规定
当事人 提议内容
交易习惯
要约和要约邀请
•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 规定:
• (一)内容具体确定; •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买卖合同风险自交付时转移,而到货交易根据交易 习惯,一般为货物运送到买方指定地点视为交付,由此,货物的风险很明显 的已经转移到乙方(买方),那么乙方就需要承担货物灭失的风险。
• 2、如果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风险转移条款——本合同项下的货物风险自货 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转移,货物验收合格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风险由买方承 担。如此约定,因地震损害属于不可抗力,合同双方没有过错,损失自行承 担,货物风险未转移,由卖方承担。
成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 立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条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件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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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课件
缔约上的过失责任
合同未成立, 或被确认为 无效或被撤 销时,才会 涉及缔约上 的过失责任。
精品课件
案例(缔约上的过失责任)
M与L公司是竞争对手,H公司是M、L两家公 司竞争产品的潜在客户。 M公司本无意与H公司合作,但为了限制L公司 的订单,在其与H的谈判过程中,M向H允诺如 果H不与L公司订立产品采购合同,则M与H订 立合作合同。 H公司信赖M公司的允诺而未与L公司订立采购 合同,但M最终拒绝与H订约而使H公司遭受损 失。
精品课件
《合同法》之
合同的效力
精品课件
合同生效的时间
(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比较)
意义
关系
要件
合 反 应 当 事 人 违 法 合 同 虽 意思表示、当事人
同 的 意 志 , 体 成立,但不 主要条款一致即告成
成 现合同自由 产生合同效 立
立 原则
力。
合
一般生效要件;
同 国 家 对 于 合 成 立 是 生 效 特别生效要件: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 要约。
精品课件
要约的定义
要约的4项标准
(1)要约必须是特定的人发出的意思表示; (2)发出的意思表示,其内容具体、确定 ; (3)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4)要约必须经送达到对方 。
要约与要约邀请在效力上的区别
精品课件
要约的生效
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
▪ 假借(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目的)订立合同, 恶意(损害对方或他人利益)进行磋商 ;
▪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 虚假情况。包括:
(1)财产状况或履约能力的告知义务; (2)瑕疵告知义务,不得故意隐瞒产品瑕疵 (3)性能和使用方法的告知义务 ▪ 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43A先合
缔约上的过失责任
合同未成立, 或被确认为 无效或被撤 销时,才会 涉及缔约上 的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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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缔约上的过失责任)
M与L公司是竞争对手,H公司是M、L两家公 司竞争产品的潜在客户。 M公司本无意与H公司合作,但为了限制L公司 的订单,在其与H的谈判过程中,M向H允诺如 果H不与L公司订立产品采购合同,则M与H订 立合作合同。 H公司信赖M公司的允诺而未与L公司订立采购 合同,但M最终拒绝与H订约而使H公司遭受损 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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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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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的时间
(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比较)
意义
关系
要件
合 反 应 当 事 人 违 法 合 同 虽 意思表示、当事人
同 的 意 志 , 体 成立,但不 主要条款一致即告成
成 现合同自由 产生合同效 立
立 原则
力。
合
一般生效要件;
同 国 家 对 于 合 成 立 是 生 效 特别生效要件: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 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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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的定义
要约的4项标准
(1)要约必须是特定的人发出的意思表示; (2)发出的意思表示,其内容具体、确定 ; (3)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4)要约必须经送达到对方 。
要约与要约邀请在效力上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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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的生效
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
▪ 假借(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目的)订立合同, 恶意(损害对方或他人利益)进行磋商 ;
▪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 虚假情况。包括:
(1)财产状况或履约能力的告知义务; (2)瑕疵告知义务,不得故意隐瞒产品瑕疵 (3)性能和使用方法的告知义务 ▪ 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43A先合
33_合同法讲座(PPT 33页)
24 24
25 25
分则总共十五种合同类型
• 赠与合同 •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
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 与或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附义务 的赠与例外。
26 26
可撤销赠与的情形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8 8
承诺 • 概念: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 内容应与要约一致 • 对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 没有实质性变更的
9 9
格式条款 • 为重复使用而预先设定的 • 免责条款 • 理解偏差
10 10
缔约过失责任 11 11
•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 蹉商;
• 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 情况;
• 其它有违诚实信用原则的 行为。
• 恶意串通,损害国 家、集体或者第三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的强制性规定。
人利益;
13 13
免责条款
• 充分协商、自愿、不违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前
前提下是有效的;
• 两种无效的免责条款: •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 2.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
方财产损失的。
14 14
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
• 重大误解 • 显失公平 •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
30 30
承揽合同
• 概念: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 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 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 等工作。
•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 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1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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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则总共十五种合同类型
• 赠与合同 •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
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 与或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附义务 的赠与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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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赠与的情形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8 8
承诺 • 概念: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 内容应与要约一致 • 对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 没有实质性变更的
9 9
格式条款 • 为重复使用而预先设定的 • 免责条款 • 理解偏差
10 10
缔约过失责任 11 11
•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 蹉商;
• 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 情况;
• 其它有违诚实信用原则的 行为。
• 恶意串通,损害国 家、集体或者第三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的强制性规定。
人利益;
13 13
免责条款
• 充分协商、自愿、不违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前
前提下是有效的;
• 两种无效的免责条款: •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 2.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
方财产损失的。
14 14
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
• 重大误解 • 显失公平 •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
30 30
承揽合同
• 概念: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 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 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 等工作。
•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 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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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讲座pptx
合同的无效与撤销
如果合同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序良俗等情形,则该合同无效;如果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欺诈等情形,则当事人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合同的内容
合同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合同的形式
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其中书面形式是最为常见的形式之一。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子邮件等。
01
涉外合同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当事人、标的物、法律关系等方面涉及外国因素的情况。
涉外合同的规定
法律适用原则
02
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遵循意思自治、最密切联系、适用共同惯例等原则,具体规定可以参考《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跨国合同纠纷的解决
03
跨国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解决,具体方式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选择。
06
合同法的发展趋势
合同法的完善建议
合同法在中国的未来发展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合同法也将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国际合同法的发展趋势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国际合同法的发展趋势也将成为各国合同法发展的重要参考,各国将在趋同性上达成更多的共识。
合同法的前景展望
《合同法》的起源
我国《合同法》的制定
《合同法》的体系
合同法的发展历程
Hale Waihona Puke 合同的订立与履行02
要约与承诺
合同订立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愿意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承诺则是对方接受要约并同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合同法》的专题讲座(ppt 82页)
• (1)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及法律后 果:所谓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是指 受要约人作出的承诺中,对要约有关合 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
• 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 决争议方法的内容作出了修改。如果承诺 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的,便不构 成承诺,而视为一项新要约或反要约。
• 例如:甲乙双方的租房协议5月到期,乙 方在5月底仍接收甲方支付的6月份的租 金,就可以推定乙同意6月份继续租房于 甲,乙接受甲的租金行为就可以推定甲 乙之间的租赁合同成立并有效。
• 四、合同的内容 •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根据我国合同法,
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
•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必备条款) • 2、标的(必备条款) • 3、数量(必备条款)4、质量 • 5、价款或酬金 •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 7、违约责任 • 8、解决争议的方法
• 撤回要约的条件:撤回要约的通知 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 到达受要约人,如果要约已经到达受要 约人,该要约便不可撤回。
• 4、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是指在 要约生效后,要约人欲使要约丧失法律 效力的意思表示。
• 撤销要约的条件:撤销要约的通知 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 约人。但是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或明 示要约不可撤销的及受要约人有理由认 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且为履行合同作 了准备工作的,要约不可撤销。
。
• (2)承诺的有效要件: • A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 B 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期内作出。 • C 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 D 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 2、承诺的表示方式:承诺的表示方式应
与要约相一致,即要约以什么方式作出, 承诺也应以什么方式作出。
• 承诺的表示方式应注意以下几点:
• 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 决争议方法的内容作出了修改。如果承诺 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的,便不构 成承诺,而视为一项新要约或反要约。
• 例如:甲乙双方的租房协议5月到期,乙 方在5月底仍接收甲方支付的6月份的租 金,就可以推定乙同意6月份继续租房于 甲,乙接受甲的租金行为就可以推定甲 乙之间的租赁合同成立并有效。
• 四、合同的内容 •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根据我国合同法,
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
•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必备条款) • 2、标的(必备条款) • 3、数量(必备条款)4、质量 • 5、价款或酬金 •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 7、违约责任 • 8、解决争议的方法
• 撤回要约的条件:撤回要约的通知 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 到达受要约人,如果要约已经到达受要 约人,该要约便不可撤回。
• 4、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是指在 要约生效后,要约人欲使要约丧失法律 效力的意思表示。
• 撤销要约的条件:撤销要约的通知 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 约人。但是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或明 示要约不可撤销的及受要约人有理由认 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且为履行合同作 了准备工作的,要约不可撤销。
。
• (2)承诺的有效要件: • A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 B 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期内作出。 • C 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 D 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 2、承诺的表示方式:承诺的表示方式应
与要约相一致,即要约以什么方式作出, 承诺也应以什么方式作出。
• 承诺的表示方式应注意以下几点:
《合同法讲座》PPT课件
的运动。”
——[英] 梅因 《古代法》
精选ppt
2
《合同法》第1章
一般规定
精选ppt
3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主体平等原则; 合同自由(自愿)原则; 合同权利义务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公序良俗与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合同严守原则 鼓励交易原则
精选ppt
4
合同自由原则
1. 合同订立方面 2. 合同成立的效力认定方面 3. 合同内容的确立方面 4. 合同解除方面 5. 违约责任方面
▪ 第三十七条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 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 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精选ppt
26
格式条款
订合同时 没有和我们 商量啊!!
精选ppt
27
39A 格式条款的定义及其内容的确定
Kodak柯达快速彩色
请注意 如遇意外损坏或损失, 只赔同类同量胶卷。
精选ppt
合同法讲座
主讲人:格桑次仁
精选ppt
1
“我们似乎是在不断地向着 一种新的社会秩序状态移动,在 这种新的社会秩序中,所有这些 (权利义务)关系是因“个人” 的自由合意而产生的,……我们 可以说,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 到此处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
契约(From Status to Contract)’
2、通过行为
的承诺
精选ppt
19
23A 承诺期限
1、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 2、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
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
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
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英] 梅因 《古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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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合同法》第1章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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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主体平等原则; 合同自由(自愿)原则; 合同权利义务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公序良俗与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合同严守原则 鼓励交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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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自由原则
1. 合同订立方面 2. 合同成立的效力认定方面 3. 合同内容的确立方面 4. 合同解除方面 5. 违约责任方面
▪ 第三十七条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 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 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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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
订合同时 没有和我们 商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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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A 格式条款的定义及其内容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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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 如遇意外损坏或损失, 只赔同类同量胶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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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讲座
主讲人:格桑次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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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们似乎是在不断地向着 一种新的社会秩序状态移动,在 这种新的社会秩序中,所有这些 (权利义务)关系是因“个人” 的自由合意而产生的,……我们 可以说,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 到此处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
契约(From Status to Contract)’
2、通过行为
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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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A 承诺期限
1、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 2、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
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
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
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合同法课件》课件
权利,以保障自己的利益。
撤销权
当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 时,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 行为,以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
。
债权人撤销权
当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 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购 买他人财产时,债权人有权请求
法院撤销该行为。
04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01
02
03
协商一致
《合同法课件完整版》ppt课件
contents
目录
• 合同法概述 • 合同的成立 • 合同的履行 •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 合同的违约责任 • 合同的诉讼时效
01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定义和性质
合同法定义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性质
合同法是私法领域中的基本法, 具有规范性和任意性,其目的是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 会经济秩序。
合同法的历史发展
01
古代合同法
古代合同法以奴隶制和封建制为基础,强调契约自由和形式主义,但实
际上受到政治和社会因素的限制。
02
近代合同法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近代合同法开始强调个人权利和自由,并逐
渐形成了现代合同法的雏形。
03
现代合同法
现代合同法在形式上更加灵活,注重保护弱势方利益,并强调公平和诚
诉讼时效的中断和延长
诉讼时效中断
在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 者同意履行义务,都可以使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延长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 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的效力
实体权利消灭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 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撤销权
当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 时,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 行为,以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
。
债权人撤销权
当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 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购 买他人财产时,债权人有权请求
法院撤销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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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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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法概述 • 合同的成立 • 合同的履行 •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 合同的违约责任 • 合同的诉讼时效
01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定义和性质
合同法定义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性质
合同法是私法领域中的基本法, 具有规范性和任意性,其目的是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 会经济秩序。
合同法的历史发展
01
古代合同法
古代合同法以奴隶制和封建制为基础,强调契约自由和形式主义,但实
际上受到政治和社会因素的限制。
02
近代合同法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近代合同法开始强调个人权利和自由,并逐
渐形成了现代合同法的雏形。
03
现代合同法
现代合同法在形式上更加灵活,注重保护弱势方利益,并强调公平和诚
诉讼时效的中断和延长
诉讼时效中断
在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 者同意履行义务,都可以使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延长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 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的效力
实体权利消灭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 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合同法讲座powerpoint
• •
要约不得撤销的两种情况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 形式明示要约是不可撤消的。 •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 消的,并已为合同的履行作了准备工作。 如何认定:一是从要约本身的内容中判断 该要约是不可撤消的。二是受要约人已经 为合同的履行做了准备工作,如果允许要 约人撤消要约,受要约人的信赖利益显然 要受到损害。
同
32、可撤销合同——法律对合 同订立过程中受损害一方的救济手 段。 33、“法律的保护是有期限 的”——撤销权的行使
34、合同履行的内容 35、合同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 不明时应当如何履行。 36、合同履行中的第三人
34、“你不履行,我也有权不 履行”——合同履行中的同时履行 抗辩权 35、合同履行中的不安抗辩权 36、合同履行中的后履行抗辩 权 37、合同履行中的情事变更原 则
•
第二条 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 形式订立合同,但从双方从事的民事行为 能够推定双方有订立合同意愿的,人民法 院可以认定是以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中的 “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但法律另有规 定的除外。
金宇文苑案
•
什么是要约,各国的立法、判例和学说 的理解并不相同。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 合同的意思表示。商业贸易中称为发盘、 发价等。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 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承诺 人。
要约的撤回
• 在要约发出后生效前,要约人宣布将要约 取销,从而阻止要约发出法律效力。在要 约还没有涉及到其他人利益的时候,应当 允许要约人对自己的意思表示进行处分。 但也应有所限制,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 达受要约人。第17条规定。
要约的撤销
• 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后,要约人取消要 约的行为。要约生效以后,允许要约人撤 消要约,可能会给受要约人造成损失。但 如果绝对禁止,对要约人未免苛刻,不符 合商品交易活动的实际情况。最好的做法 是有限制地允许其撤消要约
《合同法讲座》PPT课件
安全运送义务。
法律讲座系列
五、保管合同
1、有偿、无偿
2、旅店对旅客财物否有保管义务?
3、停车场车辆丢失,保管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4、寄存人寄存货币或其他贵重物品的特别义务?
法律讲座系列
六、居间合同
—— 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 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 付报酬的合同。(报酬请求权、合同未成 立))
法律讲座系列
(二)、违约责任的形式
1、继续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修理、更换、重作等 3、赔偿损失 4、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和定金不可同时并用。
法律讲座系列
第二部分
合同实例评析
一、赠与合同 (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消) 1、买一赠一 2、社会公益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不可撤消(186条)
——依法或依约定,使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权利义务消灭。
1、履约
2、解除
3、债务抵消
4、 提存
5、混同
法律讲座系列
(四)后合同义务 1、通知 2、协助 3、保密
法律讲座系列
八、违约责任
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 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继续履行合同、 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般构成要件: ①有违约行为; ②不具备(合同法规定的)免责事由 特殊构成要件: ③主观过错:无偿保管合同
法律讲座系列
(二)、合同形式和内容
1、形式:口头、书面和其他形式 (推定、默示)
法律讲座系列
(三)、内容(条款): ⑴名称(姓名)和住所 ⑵标的? ⑶数量 ⑷质量 ⑸价款(报酬)
⑹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⑺违约责任 ⑻解决争议的途径: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法律讲座系列
(四)、合同订立程序:
《合同法》培训讲义PPT精校版
详细描述
总结词:经济调控,市场规 范
02
01
03
《经济法》主要调整国家宏 观经济调控和市场规制方面
的法律关系。
《合同法》则侧重于规范平 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
04
05
两部法律在维护市场经济秩 序、促进公平交易等方面具
有共同目标。
《合同法》与《刑法》的关系
详细描述
《刑法》主要负责对违法犯罪行 为进行制裁,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和公民权益。
详细描述
合同的成立需要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而合同的生效则需 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如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合法等。 了解这些条件有助于避免合同纠纷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总结词
掌握合同的履行和变更规则是确保合同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
详细描述
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面履行。如果需要变更合同,应当协商一致并采用书 面形式。了解这些规则有助于避免因履行不当或变更不当而产生的纠纷。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恢复原状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相互返还因合同取得的 财产或权利。
免除违约责任
在某些情况下,合同解除可以免除违约方的 违约责任。
赔偿损失
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受损方有权要 求赔偿损失。
风险负担
根据《合同法》规定,解除合同时的风险负 担应予以合理分配。
04
《合同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合法合规原则
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 反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法》的历史和发展
历史
合同法的发展经历了古代合同法、近代合同法、现代合同法 三个阶段。
《合同法讲座》课件
抗辩权指对抗对方请求权的权利。抗辩权的功能在于阻却请求权的行使,使对方的请求权消灭或使其效力延期发生。
合同履行
抗辩权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后,因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或法定原因,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
合同变更的定义
合同变更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物数量的增减、合同履行方式的改变、合同履行期限的调整等。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解除的定义
合同解除的方式
合同解除的效力
合同终止的定义:合同终止是指因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使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且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
违约责任与救济途径
合同变更的情形
合同变更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内容履行,如果一方违反变更后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变更的效力
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内,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
合同解除的方式包括协议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权,解除权人可以在约定情形出现时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当事人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
合同相对性
合同相对性是指合同只对缔约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对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具体来说,合同的相对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主体的相对性、内容的相对性和责任的相对性。
合同效力
合同履行是当事人的履约行为。因为合同的目的是实现,在履行期届至时,履约行为可以使合同目的落到实处。因此,履行期届至时的履行行为使合同成立并生效与使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具有同一性。
合同履行
抗辩权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后,因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或法定原因,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
合同变更的定义
合同变更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物数量的增减、合同履行方式的改变、合同履行期限的调整等。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解除的定义
合同解除的方式
合同解除的效力
合同终止的定义:合同终止是指因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使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且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
违约责任与救济途径
合同变更的情形
合同变更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内容履行,如果一方违反变更后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变更的效力
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内,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
合同解除的方式包括协议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权,解除权人可以在约定情形出现时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当事人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
合同相对性
合同相对性是指合同只对缔约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对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具体来说,合同的相对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主体的相对性、内容的相对性和责任的相对性。
合同效力
合同履行是当事人的履约行为。因为合同的目的是实现,在履行期届至时,履约行为可以使合同目的落到实处。因此,履行期届至时的履行行为使合同成立并生效与使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具有同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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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后履行抗辩权 3、不安抗辩权
法律讲座系列
(二)合同的保全
1、代位权 —— 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给权利人 带来损害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以自己名 义代位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
法律讲座系列
2、撤销权
——指债权人对债务人不当减少财 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予以撤 销的权利。
法律讲座系列
(三)合同终止
法律讲座系列
二、借款合同 1、民间借款合同利息 没有约定、约定不明、最高上限、 “驴打滚”、 2、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非法活动无效 3、注意时效
法律讲座系列
三、租赁合同 1、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修责任 2、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3、共同居住人的继续承租权。
法律讲座系列
四、客运合同 1、承运人的主要义务: 尽力救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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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形式和内容
1、形式:口头、书面和其他形式 (推定、默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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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容(条款): ⑴名称(姓名)和住所 ⑵标的? ⑶数量 ⑷质量 ⑸价款(报酬)
⑹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⑺违约责任 ⑻解决争议的途径: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法律讲座系列
(四)、合同订立程序:
要约—承诺
法律讲座系列
合同法讲座
法律讲座系列
目
的:
一、学习了解合同基本理论,掌握合同 的基本法律规定。
二、运用合同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运用交易法规维护经济交往中的合法权益。
三、防范合同陷阱
法律讲座系列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合同基本理论 第二部分:合同实例分析 第三部分:合同陷阱预防
法律讲座系列
第一部分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法律讲座系列
二、合同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㈠概念 合同法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通过, 10月1日实施
法律讲座系列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⒈平等原则 ⒉自愿原则 案例一
⒊公平原则
案例二
案例三
⒋诚实信用原则
⒌合法原则
法律讲座系列 三、合同的分类
⒈买卖合同
⒉供电、水、气、热合同
⒊赠予合同 ⒋借款合同
⒌租赁合同
⒍融资合同 ⒎承揽合同
⒏建设工程合同
⒐运输合同
法律讲座系列
四、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主体——哪些人可以订立合同 《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 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 为能力。
例1 :学生搭伙借款合同
法律讲座系列 六、合同效力: ——生效、无效、效力待定和可撤消变更
1、效力待定合同1234 2、合同的无效:违法、损害国家 、社 会公共利益 3、合同的可撤消和可变更:重大误解、 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法律讲座系列
七、合同履行: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一)、合同的履行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双方行使
1、要约(14):希望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⑴要约内容具体、确定 ⑵表明要约人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法律讲座系列
⑶要约邀请:希望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 ▲如何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 承诺权
法律讲座系列
2、承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A、由受要约人作出 B、在规定期限内作出 C、承诺的内容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证据保存 合同签订后,应将合同正式文本复印 若干份,将原件存档,平时应尽量用复印 件,以免造成原件丢失带来举证麻烦。
法律讲座系列
谢谢!
——依法或依约定,使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权利义务消灭。
1、履约
2、解除
3、债务抵消
4、 提存
5、混同
法律讲座系列
(四)后合同义务 1、通知 2、协助 3、保密
法律讲座系列
八、违约责任
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 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继续履行合同、 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般构成要件: ①有违约行为; ②不具备(合同法规定的)免责事由 特殊构成要件: ③主观过错:无偿保管合同
法律讲座系列
(二)、违约责任的形式
1、继续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修理、更换、重作等 3、赔偿损失 4、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和定金不可同时并用。
法律讲座系列
第二部分
合同实例评析
一、赠与合同 (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消) 1、买一赠一 2、社会公益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不可撤消(186条)
安全运送义务。
法律讲座系列
五、保管合同
1、有偿、无偿
2、旅店对旅客财物否有保管义务?
3、停车场车辆丢失,保管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4、寄存人寄存货币或其他贵重物品的特别义务?
法律讲座系列
六、居间合同
—— 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 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 付报酬的合同。(报酬请求权、合同未成 立))
一、合同
合同基本理论
——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特征:合意加债 1、2
法律讲座系列
本质:交易
是商品交换的法律形式。合同是组 织社会经济流转的法律工具。
合同法——市场交易法
▲ 不适用合同法的关系: 身份关系(婚姻、收养、监护)
法律讲座系列
?夫妻财产约定、
七、承揽合同(雇佣合同)
法律讲座系列
第三部分、合同诈骗分析
一、常见合同诈骗
1、钓鱼合同
2、合演双簧
3、偷梁换柱
4、隔山卖磨
法律讲座系列
5、移花接木 6、欲擒先纵 7、改头换面 8、金蝉脱壳
法律讲座系列
二、防范对策 1、树立防骗意识。 2、搞好签约前的调查工作。 3、掌握一定的签约技巧
法律讲座系列
法律讲座系列Βιβλιοθήκη 要约——承诺:合同成立 △一个诺言代表一项债务,两个诺 言一致构成合同
法律讲座系列
合同订立的特殊方式:
1、招标投标
2、拍卖
3、悬赏广告
法律讲座系列
△格式条款:
——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 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 条款。(洗衣合同)
法律讲座系列
五、缔约过失责任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 违反法律及诚实信用原则,致使合 同未能成立并给对方造成损失,应 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例:恶意磋商、违反保密诚信
法律讲座系列
(二)合同的保全
1、代位权 —— 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给权利人 带来损害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以自己名 义代位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
法律讲座系列
2、撤销权
——指债权人对债务人不当减少财 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予以撤 销的权利。
法律讲座系列
(三)合同终止
法律讲座系列
二、借款合同 1、民间借款合同利息 没有约定、约定不明、最高上限、 “驴打滚”、 2、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非法活动无效 3、注意时效
法律讲座系列
三、租赁合同 1、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修责任 2、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3、共同居住人的继续承租权。
法律讲座系列
四、客运合同 1、承运人的主要义务: 尽力救助义务;
法律讲座系列
(二)、合同形式和内容
1、形式:口头、书面和其他形式 (推定、默示)
法律讲座系列
(三)、内容(条款): ⑴名称(姓名)和住所 ⑵标的? ⑶数量 ⑷质量 ⑸价款(报酬)
⑹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⑺违约责任 ⑻解决争议的途径: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法律讲座系列
(四)、合同订立程序:
要约—承诺
法律讲座系列
合同法讲座
法律讲座系列
目
的:
一、学习了解合同基本理论,掌握合同 的基本法律规定。
二、运用合同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运用交易法规维护经济交往中的合法权益。
三、防范合同陷阱
法律讲座系列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合同基本理论 第二部分:合同实例分析 第三部分:合同陷阱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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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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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㈠概念 合同法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通过, 10月1日实施
法律讲座系列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⒈平等原则 ⒉自愿原则 案例一
⒊公平原则
案例二
案例三
⒋诚实信用原则
⒌合法原则
法律讲座系列 三、合同的分类
⒈买卖合同
⒉供电、水、气、热合同
⒊赠予合同 ⒋借款合同
⒌租赁合同
⒍融资合同 ⒎承揽合同
⒏建设工程合同
⒐运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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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主体——哪些人可以订立合同 《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 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 为能力。
例1 :学生搭伙借款合同
法律讲座系列 六、合同效力: ——生效、无效、效力待定和可撤消变更
1、效力待定合同1234 2、合同的无效:违法、损害国家 、社 会公共利益 3、合同的可撤消和可变更:重大误解、 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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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同履行: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一)、合同的履行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双方行使
1、要约(14):希望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⑴要约内容具体、确定 ⑵表明要约人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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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要约邀请:希望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 ▲如何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 承诺权
法律讲座系列
2、承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A、由受要约人作出 B、在规定期限内作出 C、承诺的内容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证据保存 合同签订后,应将合同正式文本复印 若干份,将原件存档,平时应尽量用复印 件,以免造成原件丢失带来举证麻烦。
法律讲座系列
谢谢!
——依法或依约定,使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权利义务消灭。
1、履约
2、解除
3、债务抵消
4、 提存
5、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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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后合同义务 1、通知 2、协助 3、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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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约责任
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 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继续履行合同、 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般构成要件: ①有违约行为; ②不具备(合同法规定的)免责事由 特殊构成要件: ③主观过错:无偿保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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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约责任的形式
1、继续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修理、更换、重作等 3、赔偿损失 4、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和定金不可同时并用。
法律讲座系列
第二部分
合同实例评析
一、赠与合同 (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消) 1、买一赠一 2、社会公益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不可撤消(186条)
安全运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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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管合同
1、有偿、无偿
2、旅店对旅客财物否有保管义务?
3、停车场车辆丢失,保管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4、寄存人寄存货币或其他贵重物品的特别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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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居间合同
—— 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 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 付报酬的合同。(报酬请求权、合同未成 立))
一、合同
合同基本理论
——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特征:合意加债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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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质:交易
是商品交换的法律形式。合同是组 织社会经济流转的法律工具。
合同法——市场交易法
▲ 不适用合同法的关系: 身份关系(婚姻、收养、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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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约定、
七、承揽合同(雇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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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合同诈骗分析
一、常见合同诈骗
1、钓鱼合同
2、合演双簧
3、偷梁换柱
4、隔山卖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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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移花接木 6、欲擒先纵 7、改头换面 8、金蝉脱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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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的特殊方式:
1、招标投标
2、拍卖
3、悬赏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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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
——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 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 条款。(洗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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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缔约过失责任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 违反法律及诚实信用原则,致使合 同未能成立并给对方造成损失,应 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例:恶意磋商、违反保密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