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共享合作协议样本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资源共享合作协议样本

资源共享合作协议资源共享合作协议甲方::地址::乙方::地址::----推出以整合家庭和家庭成员单位的客户生活相关服务类和产品类需求,形成规模;同时又整合市场上具备成熟的服务或产品供应能力的诚信供应商,对口满足客户需求的创新商业模式。

为客户提供需求解决或解决方案,为联盟商带来直接经济效益和品牌价值。

为了更好的形成----与联盟商家的互动和资源共享,实现双方合作共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合作的目的双方实现互补优势,信息、资源共享,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形成合作关系。

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二.合作模式调整,扩大业务推广力度和效果,甲方自月日起,平台将免收乙方的业务佣金。

,对------的客户在保障服务质量和按正常标准收费的前提下,给予平台客户折的收费优惠。

三.合作的内容(请在内勾选确定)资源互换类::11.网站链接甲方网站--与乙方网站相互链接。

22.信息共享双方能够在指定的范围内使用对方网站的公开信息,及对方允许使用的收费信息,但在使用时均应注明信息。

33.业务信息宣传发布渠道资源互换甲方提供::乙方根据实际情

况和自身特点,能够选择在甲方的会员手册(月刊,发行量5000册

//月)上发布广告、文章、图片等信息。

同时可在甲方的66个门店(日均人流量3000人)本文档所提供

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陈列乙方的宣传资料。

乙方提供::门店资源(甲方宣传资料展示)员工投递(乙方员工

在对客户上门服务时协助投递会员手册等甲方宣传资料)有偿宣传渠道类::1.新浪微博专区————成都微家政,包括新浪官方微博认证、官方功能定制::开博费用0500元,配套服务::⑴在新浪微博专区

----成都微家政,,开辟属于乙方自身的专属认证微博,,并提供微博

使用培训、营销培训。

⑵通过新浪微博专属频道,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

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向新浪微博用户推送包含商户名称、业务优惠等信息的宣传广告,11周推送一次。

(当前新浪微博四川注册用户为0400万,成都0120)万)2.微

博托管费用0200元//月::如乙方需委托甲方对其微博的更新、维护

及营销进行专一管理,可选择此服务。

3.电视媒体营销::费用标准0150元//天0*30天=4500,此价格为电视台对外价格的1/15.在成都电视台第二频道(CDTV--22)---《每日欢乐购》电视购物节目,开辟乙方专属宣传时间,向市民推送包含乙方企业名称、促销、推广等信息,每日推送33次,每次10秒。

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活动营销类::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和自身特点

提供出极具市场竞争力的服务产品(优惠活动),甲方依托自身的社区资源和渠道,双方共同组织服务进社区、服务团购等活动。

后活动及优惠政策确定后(具体活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乙方需严格执行所承诺的活动优惠,不得以变相涨价等方式欺骗客户,如因此问题引起客户投诉,经核实责任在乙方的,乙方应积极处理,消除不良影响。

否则平台有权启用质量保证金对客户进行赔偿。

并且有权做出如下处理::取消双方合作伙伴关系、在行业协会、

网站、媒体等曝光。

四、本协议的签订不因此而在甲乙双方之间产生任何代理、合资

或从属等关系,任何一方不得对外做任何不实的宣传。

本协议并不限制甲乙双方与除对方以外的第三方合作,但任何一方欲与对方的竞争对手进行合作,应事先向对方说明情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况。

五、甲乙双方应保证其具有合法签订及履行本协议的能力,若由于任何一方的原因而使本协议无效或无法执行,责任方应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但由于自然灾害、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甲乙双方的合作无法进行下去,任何一方在履行通知义务后能够终止本协议。

六、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有疑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除仲裁裁决另有裁定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承担。

七、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前前11个月可商谈续签事宜。

八、对本协议的任何补充或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予以补充,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本协议约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定不一致时,以附件为准。

九、除非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

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所有未尽事宜,由合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附件::::授权代表::::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授权代表::::。

内容仅供参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