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模板】
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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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来)市监处字〔2019〕31号当事人:XX市XX区XX超市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MA5MKH5H23住所(住址):XX市XX区XX学院XX校区食堂及后勤服务中心1楼经营者:XX身份证号码:430XXXXXXXXXXXX联系电话:178XXXXXXXX其他联系方式:/联系地址:XX市XX区XX学院XX校区食堂及后勤服务中心1楼我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举报后于2019年11月6日来到当事人位于XX市XX区XX学院XX校区食堂及后勤服务中心1楼,店招牌为“航天超市”的营业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当事人营业场所进门右侧墙角处收银台上有3瓶风油精(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 ,产品批号:170706,生产日期:2017/07/20,有效期至2019/07/19)与其他食品摆放一起销售。
查当事人仓库未见有上述药品库存。
当事人不能出示上述风油精的进货票据和供货者的许可证等相关凭证,也无《药品经营许可证》。
执法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对上述风油精采取了先行保存证据措施,并对当事人的经营者XX开展了询问调查。
现查明,当事人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风油精(产品批号:170706)共10盒,购进单价为2元/盒,销售价格为2.5元/盒,共销售了5盒,自用2盒,剩余3盒,货值金额25.00元,获得收入12.50元,当事人在2019年7月19日后(即该风油精超过有效期后)销售了1瓶,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时尚有3瓶在售,因此销售超过有效期风油精的货值金额为10.00元。
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违法所得”问题的批复》(国食药监法〔2007〕74号),当事人经营上述药品的收入12.50元属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合法主体资格;2. 经营者XX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的身份;3. 《现场检查笔录》1份、《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1份、《送达回证》1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登记表》1份,证明案件来源及现场检查情况;4. 《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及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的情况属实;5.现场拍摄的照片7张,证明现场检查情况。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2021年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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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2021年修订版)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年修订版)文号:XXXXX当事人:XXX公司地址: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X 职务:XXX 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 行政许可证号(若有):XXXXXXXXXX违法事实、证据及依据:我局于yyyy年mm月dd日接到举报/巡查发现/监管调查等情况,发现当事人XXX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XXX法》(简称《XXX法》)第XX条的规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事实XXX公司XXX行为违反了《XXX法》第XX条的规定,其具体违法行为为:(详细叙述违法事实)二、证据(列明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证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举报材料等)三、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XXX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您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XXX法》第XX条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您作出如下处罚:(明确罚款数额、行政拘留期限等具体处罚措施)决定执行方式:您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X日内,将罚款缴至我局指定账户,或前往我局接受行政拘留(如有)。
处罚决定执行情况:您应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X日内,履行相关行政处罚义务。
逾期不履行的,我局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X日内,向XXXXX(X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或XXXXX(X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X 日内依法向XXXXX(XXX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此处再次告知:1. 文书送达时间以邮戳或当面送达时间为准。
2. 登报公告通知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请在X日内到我局支付相关费用。
X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章)年月日尊敬的XXX公司:您好!经我局依法对您公司所涉及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核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XXX法》第XX条的规定,我局作出对您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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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市监处罚〔2021〕120号当事人:腾讯控股有限公司(Tencent Holdings Limited)住所:开曼群岛哈金斯大道克里奇广场2681邮箱(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Box 2681 Grand Cayman KYI-1111 Cayman Islands)当事人:河南和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世贸大厦A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本机关于2021年8月12日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与河南和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汽车)新设合营企业涉嫌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该案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但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本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向腾讯、和谐汽车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
腾讯、和谐汽车书面来函放— 1 —弃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一、基本情况(一)交易方。
合营方一:腾讯。
1999年11月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2004年2月迁册至英属开曼群岛,2004年6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通过协议控制境内主要运营实体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主要业务包括社交和通信服务、社交网络平台、游戏、网络视频服务、互动娱乐直播等。
2014年腾讯全球营业额为(略)人民币(币种下同),中国境内营业额为(略)。
合营方二:和谐汽车。
2011年11月于河南省郑州市注册成立,主要从事统燃油汽车的销售和售后业务,最终控制人为(略)。
2014年和谐汽车全球和中国境内营业额均为(略)。
(二)交易概况。
该交易系新设合营企业。
2015年5月28日,腾讯通过旗下深圳市腾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与和谐汽车等签署《关于共同设立河南和谐富腾互联网加智能电动汽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腾讯、和谐汽车分别持股30%、40%,共同控制合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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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来)市监处字〔2019〕31号当事人:XX市XX区XX超市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MA5MKH5H23住所(住址):XX市XX区XX学院XX校区食堂及后勤服务中心1楼经营者:XX身份证号码:430XXXXXXXXXXXX联系电话:178XXXXXXXX其他联系方式:/联系地址:XX市XX区XX学院XX校区食堂及后勤服务中心1楼我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举报后于2019年11月6日来到当事人位于XX市XX区XX学院XX校区食堂及后勤服务中心1楼,店招牌为“航天超市”的营业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当事人营业场所进门右侧墙角处收银台上有3瓶风油精(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 ,产品批号:170706,生产日期:2017/07/20,有效期至2019/07/19)与其他食品摆放一起销售。
查当事人仓库未见有上述药品库存。
当事人不能出示上述风油精的进货票据和供货者的许可证等相关凭证,也无《药品经营许可证》。
执法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对上述风油精采取了先行保存证据措施,并对当事人的经营者XX开展了询问调查。
现查明,当事人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风油精(产品批号:170706)共10盒,购进单价为2元/盒,销售价格为2.5元/盒,共销售了5盒,自用2盒,剩余3盒,货值金额25.00元,获得收入12.50元,当事人在2019年7月19日后(即该风油精超过有效期后)销售了1瓶,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时尚有3瓶在售,因此销售超过有效期风油精的货值金额为10.00元。
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违法所得”问题的批复》(国食药监法〔2007〕74号),当事人经营上述药品的收入12.50元属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合法主体资格;2. 经营者XX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的身份;3. 《现场检查笔录》1份、《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1份、《送达回证》1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登记表》1份,证明案件来源及现场检查情况;4. 《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及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的情况属实;5.现场拍摄的照片7张,证明现场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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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模板】XX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XX 市监药行罚字〔 2019〕 ___号当事人:XX市XXXX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___市___区民家___号,邮编: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XXX,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2018年___月___日,我局接到市局稽查交办单,编号__________号,其中______省药品检验所检验报告显示,______省药品稽查总队在通化吉通药业有限公司抽检的,批号为__________-5的“药用铝箔”,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我局执法人员于___月___日依法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
该单位现场提供了批号为__________-5的“药用铝箔”的批生产记录及相关的检验报告。
在该单位的药包材库房内未发现有该批产品。
根据初步审查,该单位涉嫌违反了《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经请示主管领导同意,我局于2019年__月__日以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包材批号为__________-5的“药用铝箔”为案由对该单位立案调查。
2019年__月__日,我局对该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__月__日,案件承办人员对该单位的委托负责人黄秋红进行了与本案有关情况的调查,并制作了《询问调查笔录》。
经查,该单位于2018年__月份生产批号为__________-5“药用铝箔”295.3公斤,全部销售给通化吉通药业有限公司,销售金额是_____________元。
证明对象及证据材料(一)《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械稽查工作交办单》编号:__________号复印件一份,______省药品检验所检验报告编号_______________(00)-0118复印件一份,______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协助核查不合格药品的函。
为本案提供线索;(二)《现场笔录》一份,证明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的情况;(三)《询问调查笔录》一份,证明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调查该单位涉嫌违法的情况;(四)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一份,证明该单位为合法企业;(五)该单位批生产记录一份,证明该单位生产该药包材情况;(六)该单位的出库单和销售发票复印件一份,证明该单位销售该药包材情况。
市场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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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文[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你(单位)[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如于XX年XX月XX日,在XX地点,从事了XX行为]的行为,违反了[具体法律法规条款]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违法事实及证据。
1. 事实。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就像那脱缰的野马,完全不顾[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啊。
就拿[具体事例说明违法行为,例如你在售卖商品时,明明知道商品不符合质量标准,还在那大肆推销]来说,这行为可真是不地道。
这就好比你把明明是烂苹果的东西,非要包装成新鲜可口的大苹果卖给消费者,你说这能行不?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破坏了咱们市场的正常秩序。
2. 证据。
为了搞清楚你(单位)这档子事儿,我们可是做了充分的调查呢。
我们有[列举证据,如现场检查笔录、销售记录、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就像拼图一样,一块一块地拼凑出了你(单位)违法的全貌。
这些证据可都是实实在在的,就像铁板上钉钉,容不得你有半点狡辩。
二、处罚依据及种类。
鉴于你(单位)的上述违法行为,依据[具体的处罚依据,精确到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处以如下行政处罚:1. [罚款处罚的,写清楚罚款金额]罚款人民币[X]元。
这罚款可不是随便定的,那是根据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计算出来的。
你就把这当成是你违反规则所交的“学费”吧,希望以后能长点记性。
2. [如果有其他处罚,如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等,依次写明]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X]元。
你这违法所得啊,本就不该是你的,就像从别人口袋里偷来的钱一样,必须得没收,让市场回归公平公正。
三、履行方式和期限。
1.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X]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的银行名称和账号]。
可别想着拖延或者耍赖啊,这就像你欠了债就得按时还一样,要是逾期不缴,那我们可就要按照法律规定,每天给你加收[X%]的罚款,到时候那可就是越拖越麻烦,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2024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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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文书标题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二、文书编号文书编号:[ ]市监罚字[年份]第[编号]号三、当事人信息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当列明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四、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详细列明违法事实,包括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行为等。
)五、证据材料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详细列明证据名称、来源、内容等。
)六、处罚依据及种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_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_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列明具体的处罚种类和依据。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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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2.02.23•【字号】沪市监静处〔2022〕************号•【施行日期】2022.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处罚正文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静处〔2022〕************号当事人:上海市闸北区青蛙眼镜店统一社会信用码:92310106MA1KE3WM55经营场所:中兴路1708号(中兴国际眼镜市场1005铺位)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林利明注册日期:2009年09月27日经营范围:眼镜、眼镜配件零售,验光配镜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21年7月29日,我局根据商标权利人举报,对中兴路1708号(中兴国际眼镜市场1005铺位)进行执法检查,发现经营者林利明在其经营场所涉嫌销售侵犯“红星”注册商标专用权。
经查,当事人店招“佰联红星”、店堂内标识“佰联红星”、对外发放名片上标识“佰联红星”等。
2021年8月27日,经局长批准,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在中兴路1708号(中兴国际眼镜市场1005铺位)从事经营活动。
2021年4月1日起,当事人与上海唐人眼镜有限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可在中兴国际眼镜市场1005铺位开设眼镜店中使用上海唐人眼镜有限公司注册的44类第28855091A号“佰联红星”,该商标于2019年1月28日获准注册,有限期至2029年01月27日。
2020年5月下旬起,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将“佰联红星眼镜”在店招、店堂内标识、对外发放名片上突出使用。
“佰联红星眼镜”排列顺序为“佰联”缩小竖排写、“红星眼镜”加粗横排写、“佰联”的字体明显小于“红星眼镜”的字体。
又查明,上海红星眼镜有限公司第4559918号“红星”商标于2014年4月7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商品为《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44类眼镜行,该商标有限期至2024年4月6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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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范例X市监X罚(20XX)X号20XX年X月X日,我局接投诉举报反映某商贸有限公司的网店旗舰店有使用绝对化用语和格式条款的行为。
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旗舰店相关网页进行数据留证,发现当事人的旗舰店首页宣传内容有“……被誉为'最佳越野夹克'”、“涉及已损坏或已经使用过的商品,若因质量问题退货,如有必要需经权威质检部门或者CANADAGOoSE质量部门鉴定,CANADAGOOSE保留最终判定权”等文字内容。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者排除消费者权利和广告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行为。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为进一步查清此案,我局于20XX年X月X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某商贸有限公司实际经营地为X市X区X路X号X栋,当事人于20XX年X月起在网店平台开设“CANADAGOOSE官方旗舰店”,并委托某商务有限公司对该互联网店铺进行日常运营、维护及商品发布。
20XX年X月起当事人委托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其网店旗舰店发布“我们的所有羽绒混合材料均含有Hutterite羽绒,这是优良且最保暖的加拿大羽绒”的文字内容。
当事人主要从事“CANADAG00SE”品牌羽绒服销售。
U C ANADAGOOSE"品牌羽绒服装的填充物羽绒混合材料全部采购自加拿大的羽绒供应商FeatherIndustriesCanada公司(以下简称FIC公司),当事人总公司加拿大鹅公司所采购的羽绒为加拿大Hutterite白鹅绒和加拿大HUtterite白鸭绒。
其所使用的鸭绒填充物蓬松度分别为625(美国标准)和750(美国标准),所使用的鹅绒填充物蓬松度分别675(美国标准)和800(美国标准)。
经统计,当事人销售的羽绒服装共计190款,蓬松度800(美国标准)的鹅绒产品有18款,蓬松度675(美国标准)的鹅绒产品有14款,蓬松度625(美国标准)的鸭绒131款,蓬松度750(美国标准)的鸭绒27款。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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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范例案件名称:对XXX公司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XXX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X地址:XXXXX违法事实:经查,XXX公司在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期间,未经许可擅自生产和销售未经许可的XXXX产品,违反了《产品质量法》和《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依据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对XXX公司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一、责令XXX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违法产品,并责令将违法产品进行召回并销毁。
二、对XXX公司罚款人民币XXXX元(大写:XXXX元整),并限期缴纳。
三、如果XXX公司对上述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处罚执行:XXX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并在限期内将违法产品召回并销毁,否则将依法加重处罚。
文书制作单位(盖章):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月日本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签字):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申请行政复议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年月日复议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年月日审结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年月日行政诉讼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年月日(注:本文书一式两份,留存一份,送达一份)以上是对XXX公司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XXX公司应当严格遵守处罚决定,及时整改,确保再次违法行为。
希望XXX公司以此为戒,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市场秩序和食品安全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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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淮市监处字〔2020〕40号当事人: XXX(XX区方政烟酒商行)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MA2T1AT550 住所(住址): XX市XX区淮舜南路新康医院斜对面负责人: XXX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其他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2020年1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对位于XX区淮舜南路新康医院斜对面的你商行(XX区方政烟酒商行)进行执法检查,在你商行内发现批号为*********的古井贡酒年份原浆(献礼版)8瓶(425ml/瓶)、批号为2018/12/24/202的六年型口子窖2瓶(450ml/瓶)、批号为2019/11/08/627的六年型口子窖4瓶(450ml/瓶)、批号为2019/06/16/206的五年型口子窖2瓶(400ml/瓶)、批号为2019/11/08/627的五年型口子窖白酒8瓶(400ml/瓶),经厂家鉴定,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白酒予以扣押。
经初步审查,你商行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于2020年1月20日予以立案。
经调查,你商行(XX区方政烟酒商行,经营者王满想)于2019年10月从无销售资质的个人手里购进如下白酒:批号为*********的古井贡酒年份原浆(献礼版)白酒8瓶(425ml/瓶),购入价60元/瓶,销售价80元/瓶;批号为:2018/12/24/202的六年型口子窖白酒2瓶(450ml/瓶),购入价60元/瓶,销售价100元/瓶;批号为2019/11/08/627的六年型口子窖白酒4瓶(450ml/瓶),购入价60元/瓶,销售价100元/瓶;批号为2019/06/16/206的五年型口子窖白酒2瓶(400ml/瓶),购入价60元/瓶,销售价80元/瓶;批号为2019/11/08/627的五年型口子窖白酒8瓶(400ml/瓶),购入价60元/瓶,销售价80元/瓶。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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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安市监罚字〔2018〕247号当事人:安溪县城厢镇大地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安全管理登记证证号:,地址:安溪县城厢镇砖文村后割三远江滨花园右后门,举办者:廖梅红,性别:女,汉族,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2018年9月12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安溪县城厢镇大地幼儿园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四名幼儿园教师无健康证明,以及厨房灭蝇灯未使用,进货台账记录不完善等问题,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本局于当日立案调查。
经查明:2018年3月19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检查发现问题:1、炊事员蔡碧花的健康证已于2017年12月15日过期;2、检查6间教室的消毒柜,其中3间消毒柜未启用;3、现场提供的供货商“佳鑫食品经营部”食品经营许可证已过期、未及时向供货商索取最新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向“田园粮油店”索要食品经营许可证;4、厨房灭蝇灯未使用,部分纱窗未装、部分纱窗已损坏。
本局于2018年3月15日开具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处罚决定书(安市监简罚字〔2018〕0000827号),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事后当事人有整改并于2018年3月21日将整改报告送至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2日,本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检查发现以下问题:1、当事人是于本学期2018年9月3日开学,幼儿园教师戴罗英、蔡淑卿、陈玲玲、廖春潇于2018年9月3日聘用工作至今,主要从事教学以及幼儿园小朋友的饮食起居工作,因幼儿园有早点和午点,上述四名老师也有负责照顾幼儿园学生的用餐,未办理健康证;2、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无法提供完整的原材料采购进货单据和相关凭证;3、当事人食堂厨房灭蝇灯未使用。
另查,当事人已于2018年9月22日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送至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其四名教师戴罗英、蔡淑卿、陈玲玲、廖春潇均已于2018年9月22日补办健康证,进货查验记录、索票索证等已完善登记,其食堂厨房灭蝇灯已开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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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XX 市监药行罚字〔 2019〕 ___号
当事人:XX市XXXX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___市___区民家___号,邮编: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XXX,营业执照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
2018年___月___日,我局接到市局稽查交办单,编号__________号,其中______省药品检验所检验报告显示,______省药品稽查总队在通化吉通药业有限公司抽检的,批号为__________-5的“药用铝箔”,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我局执法人员于___月___日依法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
该单位现场提供了批号为__________-5的“药用铝箔”的批生产记录及相关的检验报告。
在该单位的药包材库房内未发现有该批产品。
根据初步审查,该单位涉嫌违反了《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经请示主管领导同意,我局于2019年__月__日以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包材批号为__________-5的“药用铝箔”为案由对该单位立案调查。
2019年__月__日,我局对该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__月__日,案件承办人员对该单位的委托负责人黄秋红进行了与本案有关情况的调查,并制作了《询
问调查笔录》。
经查,该单位于2018年__月份生产批号为__________-5“药用铝箔”295.3公斤,全部销售给通化吉通药业有限公司,销售金额是_____________元。
证明对象及证据材料
(一)《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械稽查工作交办单》编号:__________号复印件一份,______省药品检验所检验报告编号_______________(00)-0118复印件一份,______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协助核查不合格药品的函。
为本案提供线索;
(二)《现场笔录》一份,证明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的情况;
(三)《询问调查笔录》一份,证明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调查该单位涉嫌违法的情况;
(四)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一份,证明该单位为合法企业;
(五)该单位批生产记录一份,证明该单位生产该药包材情况;
(六)该单位的出库单和销售发票复印件一份,证明该单位销售该药包材情况。
(七)委托书一份
处罚依据与建议(含自由裁量理由)
综上所述XX市XXXX有限公司生产并销售不合格药包材批号为__________-5“药用铝箔”的行为违反了《直接接触药品
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第二条“生产、进口和使用药包材,必须符合药包材国家标准。
药包材国家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和颁布。
”之规定。
依据《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未获得《药包材注册证》,擅自生产药包材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停止生产,并处以__万元以上__万元以下罚款,已经生产的药包材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处理。
生产并销售或者进口不合格药包材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停止生产或者进口,并处以__万元以上__万元以下罚款,已经生产或者进口的药包材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处理。
”之规定,责令停止生产不合格药包材的违法行为。
依照《XX区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药品》编码:_____- ____-064 的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处罚的,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按照以下标准定罚款数额:(一)法定罚款为上下限数额幅度或者倍数幅度。
一般处罚按照中间阶次处罚。
之规定,对该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以__万元罚款。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我局的非税收入财政汇缴专户,帐户名称: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非税收入收缴专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71,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自贸区支行缴纳罚款。
逾期不缴纳罚款,本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___日内向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___市___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__个月内依法向___市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本次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将通过______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本部门门户网站、专业网站等进行公示。
企业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应当在___个工作日之内,通过______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主进行公示。
(公章)
2019年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