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抵押权变更登记办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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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房地产抵押权变更登记办理指引
适用情形:已办理抵押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或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其不动产抵押事项发生变化的,申办抵押权变更登记。
一、缴交资料
1.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身份证明(详见《不动产登记中对身份证明、委托书的具体要求》)
3.不动产权属证明(原件1份)
(1)《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或《共有权证》,或《房地产权属证明书》(2)《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他项权证》
以下情形之一,还需要提交资料如下:
4.委托办理的:委托书(原件1份)
5.抵押权人、抵押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公安、工商等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申请主体与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为同一人的材料(原件1份)
6.不动产的坐落、名称发生变化的:公安部门或地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1份)
7.担保范围、抵押权顺位、抵押物范围、被担保债权种类或者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最高额担保数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更的: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约定相关变更内容的协议(原件1份)
8.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的: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已确定的证明(原件1份)
9.因抵押权顺位、被担保债权数额、最高债权额、担保范围、债务履行期限发生变更等,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的: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原件1份)
二、办理期限
自领取《受理回执》次日起计算,3个工作日。
四、登记办理流程图
★请扫“广州市增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相应栏目获取信息:
1.预约服务(服务事项——我要预约)
2.增城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地址、办公时间、咨询电话(部门咨讯——中心简介)
3.不动产登记中对身份证明、委托书的具体要求(登记助手——办事指南)
4.案件办理进展(服务事项——案件查询)
5.不动产登记领证方式(登记助手——办事指南)
6.广州市增城区限购政策核查资料清单(登记助手——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