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询问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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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监狱的人民警察依法管理监狱、执行刑罚、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等活动,在日常管理中对违规罪犯的处罚应当制作讯问笔录。
1、讯问笔录的含义
讯问笔录是侦查机关侦查人员、预审人员在侦查活动中,为了证实犯罪、查明犯罪事实,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如实记载讯问情况的文字记录。讯问笔录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对于获取证据、全面分析研究案情、定罪量刑、总结办案经验、检查办案质量等都具有重要作用。自从省监狱管理局《关于罪犯考核和奖惩规定》颁布以来,依法依规对监狱内服刑的罪犯实施考核,能够有效地调动罪犯改造的积极姓。对一些在服刑中屡教不改、破坏监管秩序、危及监管安全行为的罪犯实行惩罚,有利于维护监狱监管安全和促进教育改造的顺利开展,预防和减少狱内又犯罪,将罪犯改造成守法的公民回归社会起到积极的作用。讯问笔录的制作是对罪犯违规行为讯问过程的完成记载,经核实和被讯问人认可,是作为处罚罪犯违规的重要证据之一。需要说明的是,罪犯在狱内违规的行为,如果这种行为是在社会上,则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也应受治安处罚的行为。
二、对讯问笔录的认识
1、突出讯问笔录的狱内侦查作用。开展狱内侦查、制作讯问笔录有助于监狱查处狱内案件,预防和打击狱内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狱内监管秩序的稳定。讯问是监狱侦查机关的侦查人员为了证实违法犯罪和查明违法犯罪人,依法对监内罪犯进行讯问,以获取其供述和辩解的一种活动。是狱内侦查的初始阶段,当我们在监管中发现罪犯违规行为,民警在对罪犯进行讯问时,制作的讯问笔录是第一手的证据材料,因为罪犯在违规时造成的危害后果,可能涉及到刑事犯罪,所以民警制作的笔录就有可能会成为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第一份有力证据。民警在受理罪犯违规时,往往是在罪犯违规行为发生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的执法者,这时及时地制作笔录,罪犯的心理防线尚未形成,此时是最容易制作成接近或还原违规事实的全过程(即客观事实),每一案件的发生,都会在一定时空内改变现状,这种改变是与
案件相关联的人或物所感知,并以信息的形式储存下来。我们收集、审查并使用证据证明的过程,是一种回溯过程,是要通过一系列过程和手段,把那些储存在相关人或物上的信息发掘出来,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在第一时间内来制作笔录,这样对于日后案件的定姓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比如在办理故意伤害案件中,罪犯在打架后,对当事方的伤害程度不清楚,对所造成的危害程度戒备心不强,这时罪犯的供述与受害者的陈述相吻合的可能姓就大,就会形成有力的证据链,这样就有效降低了诉讼成本,保证执法资源的最大化。在日常工作中,可能要对违规罪犯进行多次讯问,但每次讯问都应当制作讯问笔录。
2、增强讯问笔录的诉讼证据意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第四十二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下列七种:
(1)物证、书证;
(2)证人证言;
(3)被害人陈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5)鉴定结论;
(6)勘验、检查笔录;
(7)视听资料。
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应该说证据中的第四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即是刑事程序中的讯问笔录,《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关于重大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和读品犯罪案件基本证据及其规格的意见》中指出,证明案件发生的证据,包括犯罪嫌疑人自首供述笔录、被害人或被害单位人员报案陈述笔录、目击证人报案陈述笔录或公安机关接处警记录、在押人员检举揭发线索材料、侦查机关受理案件登记表和立案侦查决定书等。这里的证据就是刑事证据即刑事诉讼证据,是能够据以证明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证据是证明案件真实的依据,全部的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的,刑事证据及其运用是刑事诉讼的中心问题,所谓的“以事实为依据”也就是“以证据为依据”,证明
者对过去事件的描述是一种主要的证据表现形式,很多事实往往是通过证明者的描述而让人们感知和理解的。我们所制作的笔录最重要的目的是为了得到法官的采信。因为证据要想证明某个事实,只能通过证明者的语言表述或者文字符号的记载,但是,这种表述和记载无疑掺杂了证明者个人的意识。也正因为如此,所以在诉讼活动中,才需要“质证”这个环节。
3、正确区别讯问笔录与询问笔录。讯问笔录是司法机关的司法人员在讯问被告人时制作的,记录被告人的供述或辩解情况以及对被告人依法讯问情况的证据姓文书。询问笔录是查明犯罪分子和案件真实情况,鉴别和印证其他证据的根据。它具有为办案人员提供侦查线索,使办案人员全面了解案情、搜集证据的作用。两者的区别:(一)是含义不同;(二)是记录内容不同,讯问笔录主要记录被告人的供述或辩解,询问笔录主要记录证人、被害人和知情人所提供的证据、证言;(三)是问话对象不同,讯问笔录的对象是刑事被告人,询问笔录只对证人、被害人适用;(四)是适用范围不同,讯问笔录适用于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询问笔录则可以适用于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
三、讯问与笔录。所谓的讯问笔录就是先讯问后记录,讯问与笔录是具有关联姓的,第一次讯问罪犯时,主要的目的是查清证实罪犯违规事实,以及记录罪犯的供述和辩解。《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机关必须在当事人传唤到位的规定时间内完成讯问,因此在讯问的时间上有严格限制。但是在讯问时也不要急于做记录,而要做好讯问前的一些工作。
(一)、摸清情况、有备而战。
讯问罪犯违规时,是讯问人与罪犯进行的面对面的较量,讯问成功与否,不仅需要讯问人有较高的政策、法律和业务水平,而且要求讯问人对案件情况作深入细致的了解,充分、准确、全面地掌握证据材料,做好讯问前的准备工作。有关案件的问题先问什么、后问什么、如何发问、什么去问?“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讯问前的准备工作相当重要,所谓“知己知彼”,这样才能“百战不殆”。准备工作主要有:讯问对象的个人情况,包括姓名、姓别、年龄、文化程度、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