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水库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应急的时候我们需要应急预案,各位,我们看看下面的关于水库的应急预案,欢迎借鉴。

水库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确保宝岭水库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及时、高效、有序地进行,有效地控制和减轻对饮用水源造成的危害,保障供水水质和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政和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政和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宝岭水库水源保护区实际,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

(6)《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2011年第17号令);

(7)《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2012年);

(8)《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2011年);

(9)《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

(10)《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11)《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办函[2009]62号);

(12)《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办〔2011〕93号);

(1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环办[2012]50号);

(1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89)环管字第201号);

(1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10)2011年01月01日起施行,环境保护部;

(1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2004年12月11日起施行,HJ/T169-2004;

(17)《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突发事件信息速报机制的通知》(闽政办[2013]80号);

(18)《福建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09年);

(2012年4月);

《福建省环保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9)

(20)《南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4年);

(21)《南平市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4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