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常见风险与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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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述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风险的分析与防范措施

浅述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风险的分析与防范措施

浅述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风险的分析与防范措施现如今市场竞争激烈,因而给建筑施工企业带来新的压力,并且使其面临着建筑施工风险,而这种风险来源于合同管理。

因为合同在整个施工过程具有重要的管理作用,并且影响到工程的收益,因此,企业应该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管意识,并将其提上工作议程。

文章针对建筑施工的合同管理问题展开论述,并依据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并以此提供借鉴。

一、合同风险分析(一)招投标阶段在工程未开始进行之前,需要进行工程招标工作,而对于即将进行投标的企业来说,其自身应该对招标工程有一定了解,并且对招标文件进行研究分析,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审核招标文件。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招标文件和合同,这两者应该是一个整体。

其原因在于以下几方面:第一,招标文件在一定意义上,是合同的重要组成因素,并且为合同提供参考依据;第二方面,施工合同在一定程度上,是对招标文件的细化,亦可以起到补充的作用。

因此对招标企业提出更高的要求,使其对招标文件有正确的认识和理解,掌握招标文件内容,对施工现场进行详细勘察。

招标工作完成之后,依据竞标流程,将进入图纸审核阶段,并且同时展开图纸交底工作,施工企业需要招标文件以及合同进行深入了解,精确到对每个条款都要仔细推敲,建筑承包企业在进行招标工作时,一定对招标合同进行仔细的研究,维护自身权益。

如表1所示,工作量清单报价表。

工程施工的每个阶段的工程量报价表,在整个工程的合同签订中也具有重要作用。

(二)合同谈判签订合同的谈判与签订是风险管理的关键一环。

合同签订前,施工企业要对合同内容进行细致了解,而对合同条款中的变量,如价格调整,需要进行详细斟酌,对条款内容进行审核,根据工程的实际情況,分析合同中的潜在风险,根据相应情况制定政策,负责合同管理的部门,其职责就是进行合同洽谈。

因此,在进行合同谈判之前,选择合适的谈判人也是非常重要的,其自身必须具备较好的谈判能力,谈判经验相对丰富,针对条款内容进行全方位的分析,对其中的严密性以及规范性进行研究,促进合同顺利执行。

承包人施工合同的风险点

承包人施工合同的风险点

承包人施工合同的风险点一、引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来确定的。

建筑市场实行的是先定价后成交的期货交易,其远期交割的特性决定了建筑行业的高风险性。

同时,建筑工程具有规模大、工期长、材料设备消耗大、产品固定、施工生产流动性强、受自然和社会环境因素影响大等特点。

由于目前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的情况下,承发包交易中过度向发包人倾斜,承包人处于不利地位,承担过多的风险,已严重制约施工企业的发展。

因此,尽可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施工合同的风险是每个施工企业面临的问题。

二、承包人施工合同的风险点1. 工程变更风险工程变更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要求对工程进行修改、增减或者调整工程内容等,导致承包人需要对工程进行相应的调整。

工程变更可能会导致承包人面临额外的成本和时间压力。

根据FIDIC条款,工程变更超过合同金额的15%,承包商得不到补偿。

同时,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承包商须提出索赔意向通知。

因此,承包人需要对工程变更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2. 市场价格风险市场价格风险是指由于市场供求关系、原材料价格波动、汇率变动等因素导致建筑材料、设备价格上涨,从而增加承包人的成本。

市场价格风险可能会对承包人的利润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导致承包人出现亏损。

因此,承包人需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合理预测价格波动,并通过合同条款的约定,将市场价格风险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3. 时效风险时效风险是指由于合同履行期限的延长、工程进度延误等原因导致承包人需要承担额外的成本和损失。

根据合同条款,承包人需要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

如果承包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工程,将会面临违约责任,甚至可能导致合同被解除。

因此,承包人需要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确保工程进度顺利进行,以降低时效风险。

4. 质量风险质量风险是指由于工程质量不达标、安全事故等原因导致承包人需要承担责任的风险。

工程建设合同全部风险

工程建设合同全部风险

工程建设合同全部风险一、引言工程建设合同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然而,工程建设合同中也包含了各种风险,这些风险可能会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各方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本文将对工程建设合同中的全部风险进行分析和探讨。

二、工程建设的风险类型1. 建筑风险:由于设计失误、施工不善、材料缺陷、施工人员伤亡、第三者财产损毁或人身伤亡、自然灾害等人为或自然的原因,对工程成本、工期、质量等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2. 市场风险:建筑市场是一个竞争激烈的市场,业主有可能选择不到一个适当或有能力的承包商,承包商也会面临接不到工程或无法按时收到工程款的风险。

3. 信用风险:如业主是否能按期支付工程款,承包商是否能依照合同按质如期完工,均是未知数。

4. 环境风险:工程本身需要占用一定的土地,有些项目如电站、大坝等还对周边环境有特定的要求。

这些项目的建设,其材料选用、车辆运输等都会对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

5. 政治风险:稳定的政治环境将对工程建设产生有利的影响。

反之,则给各方带来顾虑或阻力,加大工程建设的风险。

6. 法律风险:一个国家颁布或修订的建设、外汇、税收、公司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将直接影响工程建设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而影响其根本利益。

在涉外工程的合同中,一般都有法律变更或新法适用的条款。

三、风险识别和管理1. 风险识别:在工程建设合同中,各方应认真分析和研究合同内容,明确合同中的风险点,包括合同条款、工程设计、施工方案、材料供应等方面。

2. 风险评估: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评估,分析风险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确定风险的重要性和优先级。

3. 风险管理: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包括风险规避、风险转移、风险承担和风险减轻等策略。

四、风险规避和减轻措施1. 合同条款的明确:在合同中明确工程建设的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付款方式等内容,减少合同纠纷的风险。

2. 风险转移:通过投保工程保险、购买履约保证保险等方式,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主要法律风险与防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主要法律风险与防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主要法律风险与防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和有关风险防范一直是承发包双方尤其是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事建设工程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关注的主要法律问题.目前,绝大多数大型项目采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99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该文本亦被大家称作示范文本。

笔者从事建设工程及房地产开发法律服务已有数年,对于承发包人双方就建设工程合同所关心的问题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法律风险有一定的了解。

本文拟结合有关案例情况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主要法律风险进行适当分析,并提出一定的防范措施,以飨读者,并希望本文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考虑到保密要求,本文有关案例隐去了当事人的名称并作了适当调整。

一、基本案情2007年6月1日,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在合同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二条中约定工程承包范围为:预算报价中所含的宾馆土建及室内装饰装修项目工程(具体范围见预算书、有关投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双方在第三条中约定,合同工期为280天(日历天数),其中土建140天,装饰装修140天,开工日期为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计划后7天,具体时间由甲方书面予以通知.协议书第五条约定合同价款为5000万元,其中土建部分3500万元,装饰装修部分1500万元。

合同专用条款第10。

1中约定,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为进场后三天内.工程师确认的时间为乙方按要求提交后三天内。

合同专用条款13.1约定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包括白天连续5小时停电,土建期间连续3日下雨或其他自然灾害等。

合同专用条款23.2约定,本合同采用可调价格,合同价款调整的方法为根据承包人编制的预算综合报价文件明确的单价,在施工中发生经业主认可的增减变更工程,其价款予以调整。

合同专用条款24条约定预付款为500万元,此款在开工次月起所完成的工程量中按20%的比例逐月予以扣回,直至扣完.合同专用条款26条约定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为:按甲方核实的工程量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于每月25日前提交工程量及申请结款报告,甲方于次月2日前按照经审核确认后的实际金额支付给乙方,工程预付款将在每月结算款项中逐月按比例扣回.工程款支付到工程总价的90%后,甲方不再支付,余款(除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支付。

论建设工程中承包商的风险及防范策略

论建设工程中承包商的风险及防范策略

论建设工程中承包商的风险及防范策略工程风险是指工程建设中损失的不确定性。

一般来说,项目投资比较大。

一旦风险发生,损失将非常巨大。

要加强项目风险管理,尽快防范。

与其他产品不同,建设项目有其特殊性——工程与政治经济、自然经济等密切相关。

环境因素是造成风险的主要原因。

如何防范工程风险,建立工程环境风险预警系统,直接关系到工程工期、质量和成本的长短,最终关系到承包商的经济利益。

关键词:建设工程,承包商,风险,防范策略第一章绪论承包人风险是指在建设项目实施战争或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使中标人的正常施工过程和既定的利益目标受到影响。

甚至可能导致不良后果。

一旦出现不利影响或不利结果,将造成承包商损失。

从承包人、施工队长的角度看,投资额大,工程和项目具有许多特点。

因此,在施工中,这些因素制约着承包商的未来收入。

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危险问题的分析和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承包商通过对各个施工过程、潜在风险因素和有关细节进行科学的管理和控制,将降低风险带来的损失,提高盈利能力和资本效率。

2.2建设工程项目中风险的分类建设工程项目中按风险的来源划分,风险因素包括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法律风险和政治风险。

自然风险:如地震、风暴、劣雨、暴雪、冰天、土壤、河流、流沙、泉水等特殊地质条件,施工现场条件恶劣的等。

社会风险: 社会风险是宗教信仰、社会秩序稳定、社会禁忌、劳动者文化素质、社会风气等因素的影响和作用。

经济风险:经济风险是指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化、产业结构的调整、财政金融的收缩、工程产品市场的变化、工程承包市场的变化、物资供应市场的变化、劳动工资市场的变化、物价的上涨、通货膨胀的加速。

金融风险、汇率变动等。

法律风险: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并不依照法律行事、法律执行的不严格,相关法律内容发生了变化等。

政治风险:政治风险一般都是政治不稳定、战争、动乱和政变的可能性。

国家对外关系、政府声信、政策稳定、经济开放、国有化可能性、民族矛盾、保护主义倾向等。

建筑施工企业最常见风险及应对

建筑施工企业最常见风险及应对

建筑施工企业最常见风险及应对一、承包人垫资施工、融资风险承包人垫资施工实际是穷帮富.建议:现实中很多项目需垫资施工、已无法避免,此类情况应对业主方的信誉、偿债能力、项目资金来源、到位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后再决定是否垫资;签合同时对垫资条款约定好还款时间及支付保障。

最高法院研究室有关人士在接受《建筑时报》记者采访时对垫资是否属于可以优先受偿的工程价款时解释说:承包人垫付的资金确实已经物化到建设工程中的部分,“应该纳入《合同法》286条所称的‘工程价款'的范围,并且应该优先受偿.因此,承包人应注意付款的时间不要约定为超过竣工以后的6个月,以免丧失优先受偿权;此外,还应督促业主方按月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二、施工、业主、监理关系不稳定,业主变脸,口头承诺经常变有一对小两口都是干土木施工行当的,自己的小孩也就耳濡目染,一天小孩问妈妈:业主、设计院、施工单位、安监站、监理都是干什么的?其母回答:业主就象你爹,什么也不干,整天背着个手光知道训人。

设计院就象你爷爷,思想保守,观念落后,提着个鸟笼子瞎晃悠,到处指指点点其实啥事也不管。

施工单位就象你妈,整天傻干活,忙里忙外,有时还要挨你爹、你爷的训。

安监站就象你奶奶,处处看你妈不顺眼,整天唠唠叨叨,但谁也不听她的。

小孩又问:还有一个监理单位是什么呢?其母说,监理就像你,说是监督爸、妈的,但又吃爸妈的饭、穿爸妈的衣、花爸妈的钱,只能装装样子监督一下爸妈,不过有时耍起小脾气来,老妈还得还哄着你.实际上,业主和施工单位关系就如同时下离婚率高的婚姻关系,并不稳定.业主经常口头痛快承诺但事后拒不认帐:先干后谈,前后判若二人,防范这种风险的办法,我觉得应该“小事糊涂,大事要聪明”。

尤其是对于业主方的口头承诺,涉及数额较大的变化,项目经理要有签证意识和习惯,要趁大家关系尚好时及时签下书面凭据。

三、建筑企业以欠条换工程款当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依照合同分批向发包方要钱时,必须先给发包方打欠条才能得到。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及防范措施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及防范措施

探析建设工程合同风险及防范措施摘要:本文首先介绍了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表现形式,然后分析了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成因,最后提出了防范措施。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风险,表现形式,成因,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72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一、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表现形式(一)建设工程合同文本合法性风险建设工程合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项下有民商事合同,要遵守平等自由的民商法原则,但这类合同中的规定不能违反国家的强制性规定,否则合同无效。

(二)招投标的风险目前,我国主要采用招投标的方式缔结合同,但对于一些项目规模较小的建设合同,业主不愿意以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因为也没有必要采取这一方式,但我国在《招标投标法》中有明确规定,合同的缔结必须是采用招投标方式的,在招投标过程中还应遵守相应的规范与法律程序。

(三)承包人资质风险根据我国对建设行业制定的各种规范与法律准则,工程项目建设应由有资质大的承包人承揽,否则不能对该项目承包施工。

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对合同有效无效的影响是很大的,这也是工程合同签订后出现风险的一种构成因素。

(四)建设工程合同签订承包人与具体施工单位不符的风险虽然承包人或发包人具有国家认证的资格,但进行施工的施工方却没有国家认证资格的,或者是技术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一旦参与到施工中,必定会影响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如果这些业务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也有可能面临巨大的合同风险。

(五)建设工程合同计价类型风险《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八条对工程建设的价款形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具体的有,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及可调价格的规定。

不同的工程类型可以选择不同的价款形式,并做出相应的限制性条款。

因此,在建设工程合同计价类型选择及具体应用中必然存在相应的风险。

(六)工程款支付的风险工程款项的支付主要包括了工程预付款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竣工款支付、索赔价款支付及合同以外的各种零散的付款。

发包人对建设工程项目需要予以投资进度控制,投资的控制通常需要利用合同进行控制。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和其防范措施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和其防范措施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和其防范措施有哪些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防范法律风险,保护权益的重要手段。

对合同风险的防范,需要对合同签订、履行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管理。

合同签订前的法律风险和防范。

在合同签订前对法律风险进行控制和防范,可以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有效防止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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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建筑工程顺利的进行,有关部门出台了很多的法律规定。

其中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内容都有些什么呢?让的小编为您解答。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和防范建设工程合同是发包方和承包方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是双方履行权利、义务的依据,也是处理双方纠纷的主要依据。

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防范法律风险,保护权益的重要手段。

对合同风险的防范,需要对合同签订、履行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管理。

合同签订前的法律风险和防范。

在合同签订前对法律风险进行控制和防范,可以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有效防止纠纷发生。

1、承包人应当审查发包人的相关文件,比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招标文件,特殊工程的批准手续等。

因为这些关系着合同的效力,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等。

2、履约能力的调查(1)调查的必要性。

合同双方是否具有履约能力对于合同能否顺利履行,工程能否顺利完工至关重要。

如果发包方资金不到位,则承包方难以收取工程款,拖欠工程款是建设工程案件中最常见的纠纷之一;承包方资质及技术能力如何,关系到工程质量能否合格、能否按期完工等,逾期完工、质量不合格也是经常发生的纠纷类型。

所以,在签订合同前,调查对方的履约能力对于防范合同风险是非常有效的。

(2)调查的方法。

在网络已经非常发达的今天,通过网络搜索,了解对方的情况是一个有效的途径。

同时,通过查询工商年检登记,到对方住所实地调查、向对方业务往来单位咨询等也是调查的方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种类与防范手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种类与防范手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种类与防范手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领域中一种重要的合同形式,它关系到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等方面。

然而,由于建设工程施工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施工合同涉及的风险也相对较高。

本文将探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常见的风险种类以及相应的防范手段。

一、合同风险的种类1. 技术风险:技术风险是指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技术问题导致工程质量无法满足合同要求的风险。

例如,设计方案存在缺陷、设计变更等,施工方面可能因施工方法不当或材料质量问题而导致技术风险的产生。

2. 财务风险:财务风险是指由于资金问题导致工程无法按时完工或施工方无法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费用的风险。

在建设工程中,贷款或投资方可能会因为资金周转问题或其他经济因素导致无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项。

3. 成本风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成本风险是指因为人工、材料、设备等成本的波动导致项目成本超出原定预算的风险。

成本风险可能由于市场供求关系、政策变化或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

4. 进度风险:进度风险是指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施工浮动、后期工程问题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的风险。

例如,恶劣天气、设计变更、施工方问题等因素均可能导致工程进度出现变化。

5. 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法律纠纷或法律风险,例如,涉及合同变更、违约责任、知识产权等方面的问题,主要涉及法律合规和合同履行的风险。

二、防范合同风险的手段1. 拟定完善的合同条款: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各方应着重对于技术、财务、成本、进度和法律等方面的风险进行详细的约定。

通过明确和详细的合同条款,可以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争议点,保护各方的权益。

2. 审慎选择合作方:在选择与之合作的施工方、设计方、供应商等合作伙伴时,应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评估,了解其资质、信誉、施工能力等。

选取有实力和信誉的合作方可以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3. 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为了确保施工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非常关键。

建筑施工合同防范风险的及具体措施

建筑施工合同防范风险的及具体措施

建筑施工合同防范风险的及具体措施当前建筑市场僧多粥少,发包方与承包方在市场交易中责权义并不对等。

加上发包商常要求承包商打保证金,大量垫资,并提高保修金比例,从而使建筑承包商的合同风险大幅度提高。

因而如何加强施工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对每个施工企业至关重要。

现根据本人施工企业法律顾实践经验,浅谈几点感想,供同行参考。

一、主要途径1、施工合同规范化。

①对外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必须套用建设部版本,详尽填写。

②示范文本的再次示范化。

由公司法律顾问根据多年来公司不同合同填写方法,及相关法律取其精华,制订示范文本的推荐填写文本。

推荐文本中有不同填写方法都能保护自己权益,可根据工程需要选择一种业主既易接受又实现承包方的目的方法。

如为避免业主不及时审价,示范文本可约定A业主逾期审价视为生效;B本合同适用《合同法》、《建筑法》、《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

基于业主对第一种方法明白的表述较为敏感,不易接受。

故可推荐采用第2条,同样起到相同作用(考核办法:不使用示范文本,公司不予盖章)。

2、建立项目经理承诺制。

项目经理在招标之前就应给公司一个原则承诺,待正式中标后给公司具体承诺及明确违反承诺时承担违约金。

承诺事项具体如下:①私刻印章违约金2万元/次;②技术章用于经营合同的违约金1万元/次;③私下放弃优先权,10万元/次;④所经营工程发生诉讼,除责任自负外,应承担起诉标的额5%-10%违约金等等。

本人如有违反承诺的,自愿承担上述违约金。

公司有权从工程款优先扣除。

也可持本承诺书向××法院单独主张违约金。

3、项目经理权限限定。

目前司法实践中,常以职务行为理论来裁判公司为项目经理行为买单。

在授权不明确的情况下,项目经理以个人名义对外签约时,只要供货商有证据证明项目经理身份及所供材料确用于工程,即使合同未加盖公司公章,判决结果仍是公司买单。

为避免表见代理或职务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

故在内部责任考核书明确项目经理职权。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摘要本文主要探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

工程中,做好合同风险防范十分重要,有利于帮助企业控制损失,对于工程顺利实施也有重要的作用。

本文在进行研究中,主要针对施工合同中的法律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并且针对施工合同风险防范措施进行总结。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方(又称:施工方)与建设方在达成施工意愿一致后,签订的正式并具有法律效应的承包合同文书。

合同签订后代表双方责任明确,一旦出现违约行为需要按照合同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追究各自责任。

双方签订合同是工程施工前的关键环节。

因此,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更应该注重合同中的法律风险,做好防范工作,保证合同签订公平公正,为工程的良好开展也打好基础。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风险的全面解析通过对诸多合同纠纷案例研究并结合相关文献资料总结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包括合同主体异常风险、阴阳合同风险、合同不平等条约风险、合同履行风险,以下是对不同的合同法律风险进行分析。

(一)合同主体异常风险该风险主要表现为合同签订后发现实际施工方与工程签订合同主体有所不同,签订合同的主体根本没有参与施工、或没有施工资质,又或者企业为“皮包公司”,如此一来,建设方与承包方的法律关系非常微弱,许多工作难以继续,甚至施工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另外,合同主体异常风险也表现为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属于法律上的异常状态,如当事人不具备民事权利和责任或者当事人不是企业法人等。

合同主体异常风险比较重要,关系到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关系到工程中出现问题是否能够找到责任人。

(二)阴阳合同风险阴阳合同方法是真假合同的另一个名称。

所谓真假合同是双方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某一方与对方签订合同并不是真合同。

双方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另一份合同中包含了许多法律规范之外的合同内容,也是为了逃避国家税收的一种行为。

但是,签订阴阳合同,另一份合同一般不具备法律效应,并且大部分另一份合同均为口头协议等内容,一旦双方出现利益纠纷,很容易给双方造成风险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常见风险与防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常见风险与防范
遇 到工 期延 误 、发 包人 故 意拖 延 不结 算 等合 同 风险 。如 何 防范 和
的变更 是 有 的 , 因此 , 拒绝 大 幅度
化解 此类 合 同 风险 ,笔 者 下 面结
调价 。本 案 的关 键 之 一是 建 筑企 业要 拿 出 签订 承包 合 同 时的施 工
合近几年来代理 的建筑工程合 同 策 很 简单, 即在发 包人 派驻 工地代
中, 围绕 工 程 质 量 、 期 、 款 三 工 价
据笔 者所 知 ,标 的越 大 的建 算 。 开发公司认为 : 原合 同承包价 司 的情 形 ,上 述 人员 的变动 频 率 更 为精 装 修 的重 大变 更 ,部 分小
往 往会 越 高 。
防范 对策 :化 解 此风 险的 对
大 核 心 问题 ,建筑 施 工企 业 常 常 筑 工 程 ,特别 是 发包 人 系 开发 公 就 是精 装 修 ,不 存在 从粗 装 修 变
而开 当初 二 、 工 图 、 商 资 料 等 手 中没 有 ; 发公 司 却称 : 施 洽
由于 《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 收 集 、 管 不 力 , 失 而 导 致 的 设 计 与 现 在 的 竣 工 图 是 一 致 建 保 丢
的 结算 风 险
在 《 设 工程 施 工合 同》 建 履行 过程 中 ,承 包人 一 定要 派 专员 负
施 工 图未存 。 由此 导 致该 施工 企
图纸 ,因为这些都视为备案合 同 业至今未能解决该工程的结算纠
防 范 对 策 :承 包人 应 派 专 人
结算产生纠纷时 ,承包人手持仅 的组成部分和重要补充 。 否则 , 将 纷 。
有个 人 签 名而无 发 包人 或 监理 单 会 增 大 承 包 人 工 程 款 的 结 算 风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摘要:现阶段我国建筑工程的施工合同普遍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企业应该优化其内部管理机制与外部应对风险的有效措施来控制风险,最大化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并将企业的损失降到最低。

面对可控的法律风险,建筑工程相关企业可以通过优化企业施工合同管理以及监督机制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面对不可控风险,企业可以通过向责任方索赔或是保险的方式最大限度地转移施工合同的法律风险。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措施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常见的法律风险1.施工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风险考虑到建筑工程的较强技术性以及较广的牵涉范围,建筑工程的安全质量关乎众多人民的人身与财产安全,建筑工程的施工合同受到许多法律法规的制约与约束,建筑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过程也受着许多政府机构的监管。

因此,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合法经营,坚决履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建筑施工的质量与安全,保证正常的市场秩序。

施工合同中由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的规定而涉及的风险的情况较多。

依据2004年最高法颁布的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性问题对的解释文件,下列五种情况中施工合同认定无效,情形严重者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一是相关承包单位不具有足够的施工资质,二是无资质施工人假借有资质施工企业,三是要求招标的建筑工程没有进行招标或者是招标无效的,四是承包人违法进行工程的转包,五是承包人非法分包建筑工程。

2缺乏公平性的施工合同的法律风险由于施工合同的初稿往往是发包方提供的,建筑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往往会处于不利的地位,由此会产生较大的法律风险。

倘若在施工单位接收到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合同拟稿后,不经详细审阅与严谨的审查后就进行签约,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例如合同条款中缺少转移风险的内容、缺少由于第三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的损失规定条款,甚至是对承包方提出过于苛刻的条件而导致的合约双方权利义务失衡的情况。

建设工程类合同风险控制和防范措施介绍

建设工程类合同风险控制和防范措施介绍

建设工程类合同风险控制和防范措施介绍建设工程类合同风险控制和防范措施介绍篇一:建设工程合同风险控制摘要: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对建设工程合同中存在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减少或避免合同风险的对策建议。

随着科技创新的迅速发展,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不断地被应用到建筑领域,使得现代工程的规模越来越大,使用功能高且多样化。

参加建设的单位及专业也越来越多,而且工期要求越来越短。

还有不可摆脱的自然环境,现场条件及社会因素的影响。

因此几乎没有不存在风险因素的工程。

承包工程是一项具有风险性的行业。

由于工程项目建设关系的多元性、复杂性、多变性、履约周期长等特征及金额大,市场竞争激烈等构成了项目承包合同的风险性。

因此,慎重分析研究各种风险因素,在签定合同中尽量避免承担风险的条款,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发生是十分重要的。

1、建设工程合同风险在实际建设工程中,由于合同人员素质不高或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承包商急于拿下此工程而做出一些不适当的让步等原因,导致签定的合同存在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1合同中已明确规定乙方承担的风险大量的承包工程合同中都有对乙方承担风险的条款规定。

例如,某工程合同协议条款中,规定该工程变更的费用总额当超过合同总价15%以上时,甲方对超过的部分应给予补偿。

显然,乙方若遇到变更较多的工程,至少要先损失合同总价的15%.反之,当该工程变更较少时,乙方将会有较高的盈利。

又如,某合同中规定,乙方采购运进场地的工程材料,必须经甲方工地代表认可后方能用于工程。

在这里“认可”没有明确的标准,甲方代表可能会以此条款要求提高材料的档次,使乙方支付较高的材料费。

1.2合同条文不完整,隐含潜在的风险某合同中规定每月20日支付上个月的工程进度款,但因甲方资金筹措受阻,连续三个月拖欠工程款。

乙方为了工程的进度不受影响,垫入了大笔资金。

但由于合同中没有具体写入拖欠工程进度款的处罚规定,导致乙方向甲方对垫支资金利息的索赔失败,蒙受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种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种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种类及防范措施一、引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市场中最为常见的合同类型,涉及到大量的经济利益和社会稳定。

然而,由于合同条文的不完善、合同主体不合法、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问题等原因,导致施工合同风险层出不穷。

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些风险,本文将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风险种类进行详细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风险种类1. 合同条款风险:合同条款不完整、不严谨,甚至前后条款相互矛盾,用词含糊、具有歧义,没有将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面的表达清楚,没预计到合同实施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

如:合同中对工期拖延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没有明确规定,导致承包企业在工期拖延时无法获得应有的赔偿。

2. 合同主体风险:合同当事人主体不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

如果承包方没有相应的资质,或者存在转包、挂靠的情形,都会导致合同无效。

3. 合同履行风险:包括工期延误、工程质量问题、工程安全事故等。

如:由于场地搬迁等问题导致工期延误,而合同中又没有对工期延误的赔偿条款,导致承包企业承担巨大经济损失。

4. 法律法规风险:违反法律法规签订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如:黑白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等。

5. 经济风险:包括工程款的拖欠、工程款的支付问题等。

如:合同中没有对拖欠工程进度款的处罚规定,导致承包企业在要求甲方偿还利息时索赔不成功。

6. 技术风险:包括工程技术问题、工程设计问题等。

如:合同中对于工程质量的要求过于苛刻,导致承包企业无法达到要求。

三、防范措施1. 完善合同条款:明确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尽量减少合同的歧义和漏洞,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

2. 合法合规:确保合同主体的合法性,避免因主体不合格导致的合同无效。

3. 加强合同履行管理:建立健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制度,确保工期、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4.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性。

5. 风险评估与保险:对合同风险进行评估,并根据需要购买相应的保险,以降低风险损失。

承包人的风险与防范 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风险与防范

承包人的风险与防范 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风险与防范
移 到 承 包 人 , 包 人 要 举 证 证 明 在 相 关 文 件 上 的 签 名 承
准 , 品 是 精 装 修 ,所 以要 按 1 0 成 9 0元 每 平 方 结 算 。开
发 公 司 认 为: 合 同 承 包 价就 是 精 装 修 , 存 在 从 粗 装 原 不 修 变更 为 精 装 修 的 重 大 变更 , 分 小 的 变 更 是 有 的 , 部 因
签 订 和 履 行 过 程 中,围 绕 工 程 质 量 、工 期 、 款 、安 全 价 四 大 核 心 问题 ,工 程 承 包 人 常 常 遇 到 工 期 延 误 、发 包
系 开发 公 司 的情 形 , 述 人 员 的 变 动频 率 越 高 。 上 防 范 对 策 : 解 此 风 险 的 对 策 很 简 单 ,即次 变 动 时 , 包 人 应 及 时 向 对 方 承 索 要 《 员 变 动 通 知 书 》, 要求 对 方 加 盖 单位 印章 。 人 并
往往 受损 1
施 工 范 围是 粗 装 , 在 竣 工 是精 装 。 是 , 工 企 业称 : 现 但 施
当初 的 施 工 图 在 施 工 中 已 自然 磨 损 了,现 手 中没 有 ; 开
86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j 产品 矗
法律 IC CMS
发公 司 却 称 :当初 的 设 计 与 现 在 的竣 工 图是 一 致 的 , 而 且 我 方 没 有 提 交 施 工 图 的 义 务 。承 包 人 律 师 到 政 府 相
延 误 的 。经 工程 师确 认 , 期 相 应 顺 延 。其 中 “ 包 人 工 发
未 能 按 约 定 日期 支付 工 程 预 付 款 、 度 款 ,致使 施 工 不 进 能 正 常 进 行 ”, 期 应 顺 延 。但 该 条 在 实 践 中往 往 发 生 工 争议。

施工合同风险防范的几种对策

施工合同风险防范的几种对策

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应尽可能的考虑到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对策。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施工合同风险防范对策:1. 仔细阅读合同:在签订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涉及工程范围、造价、工期、质量标准和付款方式等重要条款,确保合同内容符合自身的需求和利益。

2. 审核资质和能力:在选择承包商时,应认真审核其资质、经验和能力,确保其能够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

同时,对于一些重要的工程,还需要对其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和评估。

3. 明确风险分配:在合同中应明确风险分配条款,即由哪一方承担哪些风险。

一般来说,对于一些可预见的风险,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对于一些不可预见的风险,则应由双方协商确定承担方。

4. 重视保险问题:对于一些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应考虑购买相应的保险来规避风险。

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保险种类、保险范围和保险金额等相关条款。

5. 约定违约责任:在合同中应明确违约责任条款,即如果一方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对于一些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应提前约定好相应的处理方式。

6. 关注工程变更: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工程变更情况,如设计变更、材料变更等。

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工程变更的处理方式,避免因此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7. 建立沟通机制:在施工过程中,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各种问题。

同时,应保留好相关的沟通记录和文件资料,以备日后查证。

总之,施工合同风险防范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包括仔细阅读合同、审核承包商资质和能力、明确风险分配、重视保险问题、约定违约责任、关注工程变更以及建立沟通机制等。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施工合同的风险,保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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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常见风险与防范王登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了完成双方商定的工程,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围绕工程质量、工期、价款三大核心问题,建筑施工企业常常遇到工期延误、发包人故意拖延不结算等合同风险。

如何防范和化解此类合同风险,本人结合近几年来代理的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例,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或监理工程师频繁变动的风险。

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期限长、双方来往手续多等合同本身的特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原备案合同中注明的发包人派驻施工现场履行合同的代表,以及监理工程师,中途往往发生人员变动。

上述人员变动时,发包人往往仅口头通知承包人。

当竣工结算产生纠纷时,承包人手持仅有个人签名而无发包人或监理单位盖章的文件,要求增加工程款或要求工期顺延时,却遭发包人的刁难拒绝。

此时,举证责任就转移到承包人,承包人要举证证明在相关文件上的签名者,系发包人所派的现场代表,或系监理单位新派的监理工程师,否则,该文件的有效性不能确认。

此节势必增加了承包人的举证难度,导致承包人的合法利益往往受损!据笔者所知,标的越大的建筑工程,特别是发包人系开发公司的情形,上述人员的变动频率越高。

防范对策:化解此风险的对策很简单,既在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人员每次变动时,承包人应及时向对方索要《人员变动通知书》,并要求对方加盖单位印章。

二、施工图、洽商资料等收集、保管不力,丢失而导致的结算风险。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一定要派专员负责收集、保管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发来的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的文件、协议、通知等书面资料和施工图纸,因为,这些都视为备案合同的组成部分和补充。

否则,将会增大承包人工程款的结算风险。

例如,某大型施工企业,为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一幢30层的高档商品住宅,双方签订了书面的施工合同。

竣工结算产生纠纷,施工企业认为:原合同1400元每平方包干,现在严重亏损,因为原来是粗装修。

施工过程中,开发公司不断提高装饰部分的设计标准,成品是精装修,所以要按1900元每平方结算。

开发公司认为:原合同承包价就是精装修,不存在从粗装修变更为精装修的重大变更,部分小的变更是有的,因此,拒绝大幅度调价。

本案的关键之一是建筑企业要拿出签订承包合同时的施工图,来证明在签订合同时施工范围是粗装,现在竣工是精装。

但是,施工企业称:当初的施工图纸在施工中已自然磨损了,现手中没有;开发公司却称:当初的设计与现在的竣工图是一致的,而且我方没有提交施工图的义务。

承包人律师到政府相关部门调取施工图时,得到的答复却是:由于该工程性质是民资,所以备案时要求不严,资料上交不全,施工图未存。

由此导致该施工企业至今未能解决该工程的结算纠纷。

防范对策:承包人应派专人负责收集、保管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图纸、设计变更资料、洽商文件、会议纪要、通知等,一切由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来往手续,均应妥善保管,以防丢失。

因为,这些都是维护承包人合法权益的重要证据。

三、工期延误的风险。

工期延误,往往是发包人对付承包人企图少付、拖付工程款的惯用手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13.1条规定,因7种原因之一造成工期延误的,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其中“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工期应顺延。

但该条在实践中往往发生争议。

如:江苏某公司给北京某开发公司施工一幢商住综合楼。

中途,承包人主张:开发公司多次不及时支付进度款,致使无法施工,遂停工。

发包人主张:施工企业多报已完成工程量,属多报进度款,我们当然要审核扣减。

争议的焦点变成,究竟是施工企业多报当月已完成工程量,还是开发公司拖延支付进度款?众所周知,施工进程是一个变动的动态过程,承包人在日后纠纷时,要举证证明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是属实的,才能证明发包人故意扣减、不及时支付进度款的违约行为是客观存在的,由此产生工期延长对于承包人来说,才能免责。

防范对策:承包人在月底报送当月已完成工程量时,可同时用摄像器材对建筑物施工进度状况进行拍摄,固定证据。

一旦产生纠纷,承包人可用该视听资料作为证据,证明承包人的施工进度和发包人不及时给付进度款的违约行为是存在,从而证明工程延期系发包人不及时给付进度款所致,承包人不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责任。

四、约定逾期竣工违约金的风险。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人往往要求订立“工程逾期竣工一天,承包人承担违约金一万元”的条款,以约束承包人。

这样的逾期竣工违约金条款,并不能说是无效的。

发包人往往用追索逾期竣工违约金来抵冲、对抗承包人索要工程款的要求。

例如,江苏油田某施工企业给某洗浴中心装饰合同纠纷中,逾期竣工108天,发包人要求追究施工企业违约金108万元,并用此冲抵应付的工程价款。

防范对策:为了避免承担高额的逾期竣工违约金,除了注意抓施工进度、避免出现工期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延误外,可以在合同中确定一个违约金最高限额;比如,约定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金以不超过工程价款的百分之三为限。

五、工程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价款调增却得不到保护的风险。

在合同履行中,工程设计变更是常事;因工程的设计变更,势必引起工程价款的变动,但是,由于合同中程序性条款,往往导致承包人得不到因工程设计变更而本应相应调增的那部分价款。

其原因是,示范合同文本通用条款第31.2条款规定,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设计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由于承包人未充分注意此条款,施工中只知道按新的设计去施工,却未及时提出变更价款书面要求。

等到竣工结算在提出时,已超过合同约定期限,不诚实的发包人往往抓住此点对此部分调增的工程价款不予支付,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防范对策:可在设计变更确定后14日内及时向发包人提交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并要求对方签收;也可以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关于因设计变更引起的价款调增部分,承包人可以在竣工结算时一并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要求。

六、三大材价格风险的防范。

中国是高速发展的国家,基本建设规模一直很大,因而三大建材的价格受供求关系的影响很不稳定。

如前几年,钢材价格在短期内飞涨,引起某建筑公司仅钢材一项,如按约定,建筑一幢楼就要倒贴1000余万元;此显然是不公平的。

如果承包人中途停止施工,解除合同,要承担违约金500万元。

承包人将此困境通报发包人,要求双方合理分担钢材价格暴涨风险。

承包人做好了彻底停工、根本违约的准备。

后来双方协商平息了此事。

防范对策:合同中应确定三大材价格的风险系数,如10%;并标明三大材在签约时的价格基数;当市场价格暴涨超过风险系数10%幅度时,涨幅超过10%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

七、承包人在分包工程合同中倒贴工程款的风险。

承包人与业主(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有时,需与第三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

这里存在发包人、承包人、分包合同承包人三方和二个合同关系。

当承包人向发包人索要不到工程价款、却要向分包合同的承包人按约支付分包合同价款时,承包人就存在倒贴钱的风险。

例如,江苏某施工企业与台商公司签订建设高尔夫球场及配套设施的承包合同后,将挖运土石方工程分包给昌平公司承包。

在分包合同中,江苏公司在条款中注明:“付款时根据建设单位资金到位情况付给昌平公司”。

其后,由于台商停建该项目,遂产生两个纠纷,江苏公司起诉台方,赢了官司但执行不到款;昌平公司作为分包合同的承包人,起诉江苏公司,法院认定付款期限为约定不明,责令江苏公司向昌平公司支付工程款,如此一来,江苏公司为此项目倒亏几百万元。

防范对策:为了化解承包人的风险,可在分包合同中写明承包人向分包合同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

八、挂靠的项目经理将工程款挪作他用或虚列成本,给承包人带来的风险。

实践中,往往存在这一种现象:项目经理通过一份内部承包协议,挂靠在某大型施工企业名下,项目经理自找工程,自己组织施工,定比例上交管理费,以大型施工企业名义与发包人签约。

因此,时常出现项目经理将业主给付的项目工程款,挪作他用到其他项目中,而不及时支付工人工资和材料商的材料款,甚至虚列生产成本,故意造成严重亏损,导致材料商纷纷起诉总公司索要债务。

一份内部承包协议,已无法约束这些挂靠的项目经理。

施工企业为了维护自身来之不易的声誉和施工资质,不得不先垫资偿还材料商的材料款和工人工资。

防范对策:施工企业应与挂靠项目经理签订正式规范的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办理养老保险手续,使企业与该项目经理之间建立名副其实的劳动关系;同时完善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条款,明确项目经理有如实列支生产成本,不得挪用工程资金等义务。

明确只有在如实支出各项生产成本之后,若有盈余,项目经理才有权自主分配。

上述条件具备后,如果项目经理仍发生挪用工程款等行为,施工企业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可通过刑法的手段、保护施工企业合法权益的情形下,项目经理依法办事的意识定会大大加强。

九、承包人所施工的工程,被其他债权人先予查封,给承包人带来的风险。

2001年2月,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江苏摸施工企业签订了一份高档商住楼二次结构、装修承包合同并依法备案。

在施工过程中,北京某法院贴出公告后,江苏公司方知该大楼主体结构价值早已于2000年1月被法院查封,如果继续施工,定会受到更大的损失,只能被迫停工。

经与开发公司结算,下欠420万元工程款。

后知,抢先起诉开发公司的原因是开发公司为他人担保、不能清偿巨额银行贷款。

面对此困境,江苏公司工程款债权非常危险,不依法采取措施,很难保护工程款。

因为银行起诉在先,审理判决在先,查封在先,而且查封的财产又不能加封。

为了依法保护江苏公司的合法权益,江苏公司及时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目前此案已进入执行分配阶段。

防范对策:《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而且,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明确,建筑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不优先于已交付全部或大部分款项的商品房买房人的权益。

而且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仅有6个月,自工程竣工之日或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因此,承包人为了切实保护自己的工程款债权及时实现,应当在工程竣工之日起6个月内起诉或申请仲裁,并同时要求保护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

十、发包人故意拖延不结算的风险。

发包人拖欠工程款的现象非常严重!其中,发包人是房地产开发公司时,拖欠工程款的情形更加严重!引起工程款拖欠的原因之一,是发包人故意拖延结算。

开发公司为什么能够长期拖延不结算呢?原因是双方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是按照:工程竣工验收→交付房屋→竣工结算的程序进行的,按此程序,在竣工结算时,开发公司已实际收到了房屋,因此一个月内能结算完的工程可拖到一年结算完,这对开发公司来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例如,某施工企业为北京一大型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一别墅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就交付了工程,其后的竣工结算拖延了两年,也没有结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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