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11-西咸区-沣东新城镐京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v56-ljm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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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咸新区沣东新城镐京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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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0
第二章规划区发展目标 (1)
第三章土地使用规划 (2)
第四章五线控制 (2)
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 (3)
第八章城市设计 (4)
第九章地下空间利用规划 (5)
第十章市政公用设施保障 (5)
第十一章环境保护及环境卫生设施保障 (6)
第十二章综合防灾规划 (7)
第十三章管理单元管制 (8)
第十四章实施规定 (8)
附录 (10)
名词解释 (10)
文本用词说明 (10)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范围
规划区位于西咸新区的沣东新城南部,东临太平河,西至沣河,北至西宝高速新线,南至西余铁路,总用地面积17.46平方公里。
第2条规划成果
为保障规划可操作性,合理解决规划弹性与刚性,沣东新城镐京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由法定文件、技术文件、管理文件构成。法定文件包括法定文本、法定图纸、管理单元图则;技术文件包括说明书、技术图纸、基础资料汇编;管理文件包括分图则执行规定、分地块图则。
第3条规划实施主体
本规划经批准后由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新城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二章规划区发展目标
第4条规划定位
在推进丰京、镐京、昆明池大景群建设的基础上,以完善大西安新中心中央商务区功能序列为先导,以文化旅游产业为支撑,集文化、居住、商业商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文化型立体城区。
第5条规划结构
规划区规划形成“三轴、三组团、五核心”的功能结构。
1、三轴:镐京片区形成三条轴线,一条是沿续大西安新中心新轴线,形成片区南北的纵向空间拓展轴,组织片区空间秩序;其次是沿地铁5号线组织串接镐京主要功能片区,形成片区内部功能发展轴;另外是沿丰镐大道连接社区中心,形成镐京片区公共服务轴。
2、三组团:由镐京大道及绿色生态廊道将片区划分为三个功能组团,相应承担不同发展职能,包括文化展示服务组团、娱乐康体及高尚生活居住组团、生态田园居住组团。
3、五核心:构建北接大西安新中心中央商务区,南续镐京遗址区的镐京综合服务核心;结合张旺渠地铁站,在其周边打造片区次级中心,即片区商业商务、娱乐康体中心;在昆明五路打造沣滨公共服务中心,联通镐京遗址及沣河景观;结合各功能组团形成两处多功能社区中心。
第6条规划人口及用地规模
人口规模:至规划期末规划区居住人口约为8.5万人。
用地规模:规划区用地总面积为17.46平方公里,总体开发建设规模626.88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566.11公顷。
第三章土地使用规划
第7条主要土地使用性质
依据规划区的功能定位,确定主要土地使用性质为: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与广场用地(G)。
第四章五线控制
第8条城市红线
本次城市红线规划,主要标定道路坐标、道路宽度、道路名称、控制点高程、道路断面形式以及立交控制范围。本次划定的城市红线必须进行严格的控制和执行。
1、城市红线控制范围内,经批准可以按规划建设绿化,市政公用地上、地下杆(管)线,交通管制设施,道路环卫设施;
2、城市红线控制范围内,限制建设城市雕塑、霓虹灯、广告牌位;
3、城市红线控制范围内,不得建设与市政公用设施无关的杆(管)线和非城市公用的配电设施、通信设施、环卫设施、交通管制设施等;
4、禁止在城市红线控制范围内进行挖取沙土等改变地形地貌活动;
5、临街单位增设或改变交通出入口位置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并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管理部门批准;
6、城市支路及以下等圾道路的红线宽度、走向、主要控制点的管理,应按相应规划和规范的规定执行;
7、城市红线控制范围外,必须设定建筑退让红线。建筑退让红线,必须按《陕西省西咸新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14)相关条款确定。
第9条城市绿线
本次城市绿线规划,主要标定绿地、绿带控制范围。
本次划定的城市绿线必须进行严格的控制和执行。
1、城市绿线内经批准可按城市规划建设道路、公用地上地下管(杆)线、建筑小品、绿地管理用房、市政公用设施、交通管制设施等;
2、严禁在城市绿线内进行挖取沙土、排放污水、倾倒垃圾及其他改变地形地貌的活动。
3、城区单位附属绿地的控制、建设与管理,按照批准的相关城市规划和《陕西省西咸新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14)有关规定执行。
4、在城市绿线控制范围的相邻地块进行其他建(构)筑物的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相协调,并按《陕西省西咸新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14)退让边界距离;
5、城市绿线控制范围内,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绿地的,应由占用单位申请新城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6、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
第10条城市蓝线
规划地段的城市蓝线范围指沣河的河道两岸保护范围。蓝线为沣河堤防背水景观坡坡脚线(临背水坡比1:10及1:3)。
城市蓝线管制
1、在水体陆域保护范围内不得建设除防洪排涝或水利设施以外的任何建(构)筑物。滨水地区现状建设对水域造成污染的必须迁出或逐步改造。
2、除水文监测、防洪要求、环境保护需要设置的设施外,城市蓝线范围内严禁建设建(构)筑物。对现有城市蓝线范围内其他性质的用地,应当限期整改;对不符合城市蓝线保护要求的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
3、禁止排放污染物、倾倒废弃物等污染城市水体的行为;禁止填埋、占用城市水体的行为;禁止挖取沙石、土方等影响防护安全、破坏地形地貌的行为以及其他对城市蓝线构成破坏性影响的行为。
第11条城市黄线
城市黄线管制
1、禁止违反城市规划要求,在黄线范围内进行其它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建设。
2、黄线内的各类用地禁止违反国家有关技术规定进行建设。
3、禁止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
4、禁止其他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
5、对于违反黄线管制要求者,依据《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12条城市紫线
本次划定的城市紫线必须进行严格的控制和执行。镐京遗址的控制范围为此次规划紫线控制范围。
保护范围:遗址面积约781公顷范围内禁止任何建设活动,属于重点保护区。
控制范围:保护范围以外200米范围内为建筑控制地带,只允许少量建设,以绿化为主,建筑限高18米,最终以镐京遗址保护规划为准。
建议用途:适合作为新区核心遗址公园进行综合利用。
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
第13条道路系统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