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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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企业粉尘防爆的安全管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发生,保证企业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订粉尘爆炸管理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企业范围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安全的检查管理。

3.2现场安全员负责作业现场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安全的日常管理。

4程序及要求

1.建筑结构:生产场所不得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生产场所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通道确保畅通;两层以上(含两层)不得设置防盗窗;存在可燃爆粉尘的车间宜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单层建筑中,屋顶宜用轻型结构,如设置在多层建筑中,多层建筑物宜为框架结构,墙面处应多开门窗或开口,其中作业面积在30平方以下的,不少于两对门窗;30平方以上,50平方以下的不少于3对门窗,且门窗开启方向应向外。

2.通风除尘:采用机械式通风除尘,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装置和设置收尘设施(严禁直排,推荐采用布袋收尘或湿式收尘装置),收尘设施宜设置在建筑物外露天场所,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6米,回收的粉尘应储存在独立的堆放场所。

3.清洁制度:每天对生产车间进行清理,视尘量及时对收尘装置进行清理,使作业场所积累的粉尘量降至最低,禁止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清洁时必须停止抛光等产生粉尘的作业。

4.禁火措施: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严禁各类明火,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停止抛光作业,采取相应防护措施。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工具,不应敲击各金属部件。

5.器材配备: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与环境配备消防器材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1立方米的消防沙,可燃爆粉尘燃烧时必须使用消防沙灭火,灭火时应

6.电气电路:存在可燃爆粉尘的车间的电器线路采用镀锌钢管套管保护,在车间外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设备、电源开关应采用防爆防静电措施,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电线。电气线路符合行业标准。

7.培训教育: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企业负责人、员工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企业应做好粉尘爆炸安全生产教育,危险岗位的职工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业务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8.安全检查:制定企业粉尘防爆实施细则和安全检查表,安全管理员每周进行一次粉尘防爆检查,并做好记录。

注:具有爆炸性粉尘,是指金属(如镁粉、铝粉、钛粉);煤炭(如煤粉);

粮食(如面粉、糖粉、玉米粉、土豆粉、干奶粉、淀粉);饲料(如血粉、鱼粉);

农副产品(如棉花、烟草、茶叶粉尘);林产品(如纸粉、木粉、纤维粉尘);合成材料(如塑料、染料)。

•(1)防止产生爆炸的基本措施,应是使产生爆炸的条件同时出现的可能性减少到最小程度。

•(2)防止爆炸危险,应按照爆炸粉尘混合物的特性,采取相应的措施。

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爆炸下限随粉尘的分散度、湿度、挥发性物质的含量、灰分的含量、火源的性质和温度等而变化。

•(3)在工程设计中应采取下列消除或减少爆炸性粉尘混合物产生和积聚的措施:

•1)工艺设备宜于将危险物料密封在防止粉尘泄漏的容器内;

•2)宜采用露天或开敞式布置,或采用机械除尘或通风措施;

•3)宜限制和缩小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并将可能释放爆炸性粉尘的设备单独集中布置;

•4)提高自动化水平,可采用必要的安全联锁;

•5)爆炸危险区域应设有两个以上出入口,其中至少有一个通向非爆炸危险区域,其出入口的门应向爆炸危险性较小的区域侧开启;

•6)应定期消除沉积的粉尘;

•7)应限制产生危险温度及火花,特别是由电气设备或线路产生的过热及火花;

•8)可增加物料的湿度,降低空气中粉尘的县浮量。

•为确保朗乡林业局属地内企业因粉尘意外爆炸造成部分车间倒塌或是因粉尘意外爆炸造成火灾,危及整个厂区安全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有效地

控制事故程度,保障工人身体和生命安全,防止灾害发生,使工厂经济损失降到最低

点,根据《安全生产法》、《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和国家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贸企业粉尘爆炸事故防范工作的通

知》(安监总局管四【2010】38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救援中心总指挥:孙浩然朗乡林业局局长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1995)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厂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工程设计、管理、生产、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不适用于矿山井下和炸药厂。

2 引用标准

GBl1651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T15605粉尘爆炸泄压指南

3 术语

3.1可燃粉尘

一定条件下能与气态氧化剂或空气发生剧烈氧化反应的粉尘。

3.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存在可燃粉尘和气态氧化剂(或空气)的场所。

3.3惰化

向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充入足够的惰性气体,或将惰性粉尘撤在粉尘层上面。使这些粉尘混合物失去爆炸性的方法。

3.4抑爆

爆炸发生时,通过物理化学作用扑灭火焰,使未爆炸的粉尘不再参与爆炸的控爆技术。

3.5泄爆

有粉尘和气态氧化剂或空气存在的围包体内发生爆炸时,在爆炸压力达到国包体的极限强度之前,使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燃烧产物和未燃物通过围包体上的薄弱部分向无危险方向泄出。使围包体不致被破坏的控爆技术。

3.6二次爆炸

发生粉尘爆炸时,初始爆炸的冲击波将沉积粉尘再次扬起,形成粉尘云,并被其后的火焰引燃发生的连续爆炸。

4 一般规定

4.1有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新建、改扩建企业,必须符合本标准的规定。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现有企业,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达到。

4.2企业法人必须清楚本企业有无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并采取能有效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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