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一、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离休、退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4、出境定居;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10、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

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12、其他情形。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1、购房

如果购房合同为本人姓名,需提供:

(1)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2)购房发票(首付)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购房合同为配偶姓名,则需配偶先办理完住房公积金支取,本人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需提供:

(1)购房合同原件、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2)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配偶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复印件;

(5)结婚证复印件。

注意:如果购买住房为二手房,则需提供:

(1)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2)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2、租房

租住房屋,需提供:

(1)房屋中介提供的租房协议原件、复印件;

(2)租房发票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需提供:

(1)购房合同复印件;

(2)贷款合同原件、复印件;

(3)首付款发票原件、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4、离休、退休的,需提供:

(1)离、休证或相关证明;

(2)身份证复印件。

三、公积金提取金额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3、职工离休、退休的,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金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请联系后勤处综合业务科蒋东风老师,联系电话:

★办理地点:阜成路西校区后勤服务大厅(食堂北侧、开水房旁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