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知识产权法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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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课本(学生)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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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参考答案第一编知识产权法总论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总论【课后复习】一、选择题1.A;2.B;3.C;4.ABCD;5.ABCD;6.ACD。

第二编著作权法第二章著作权法概述【法律应用】【案例一】泥塑被合法转让后,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仍享有著作权。

【案例二】本案的“一稿多投”不违反著作权法。

【课后复习】一、选择题1. C;2.B;3. ACD;4.AC;5.ABD;6. ABC。

第三章著作权的客体【法律应用】【案例一】(1)甲描述客观事实的诗具有独创性。

(2)八个字可以构成作品。

【案例二】(1)临摹行为不是著作权法上的创作。

(2)临摹是著作权法上一种复制的形式。

(3)临摹品不构成著作权保护的对象。

【案例三】(1)张某演奏的华彩乐段属于音乐作品。

(2)李某对张某的乐曲进行记录的行为在著作权法上应当属于复制行为。

(3)李某对于所记录的乐谱进行的改动,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或侵犯修改权,或侵犯改编权。

综上,李某的记谱行为在法律上属于复制行为,其擅自将所记录的乐谱以自己名义发表,侵犯了张某的著作权。

在具体内容方面,不仅侵犯了前述各项权利,还侵犯了张某的署名权和著作财产权。

【案例四】这张照片不应该展览。

本案主要涉及对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与肖像权冲突的问题。

【案例五】(1)《乌苏里船歌》属于编曲。

(2)《乌苏里船歌》的权利主体是赫哲族。

【案例六】(1)电视节目预告表不是时事新闻。

(2)电视节目预告表不具有独创性。

(3)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并不等于不受法律保护【课后复习】一、选择题1.A;2. C;3. B;4. D;5.B;6.AB;7. BCD;8.ABD;9. AC; 10. ABCD; 11.BCD。

五、案例分析题(1)原告制作的“中国拟建和在建项目库”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理由如下:原告制作的“中国拟建和在建项目库”是一个数据库,其对数据库内容的选择、编排付出了创作性的智力劳动,具有独创性,符合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独创性条件,因此对其享有著作权。

知识产权法第一编

知识产权法第一编

知 识 产 权
分 类
特 性
创造性成果权
识别性标记权
第二节 知识产权的性质和法律特征
民事权利
性 质
知 识 产 权
无形财产权;财产权;保护对象— —信息的无形性 权利对象的无形性
特 征
权利的专有性 权利保护的时间性
权利保护的地域性
第二章 知识产权法概述
主要内容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知识产权法的产生与发展 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 知识产权法的性质和作用 知识产权法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知识产权法的体系与渊源
专利法重在保护新产品或新产品 的制作方法,或新方法所延及的 已有产品;商标法则注重对产品 来源及其信誉的保护
相 同 点
两者权利保护的内容不同,并不 意味着它们完全独立或毫不相干, 相反二者在某些情况下是相互促 进、相辅相成的
专 法利 的法 二 关与 系版 权
不 同 点
相 同 点
两者保护的侧重点不同
但在某些领域还存在交叉保护关系
对 版权法保护的是具有独创性的 版 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信息;商 象 权 标法则是保护具有识别性的专 法 不 用商标的文字或通行及其组合 与 同 商 三 标 共 法 在某些时候也各自保护着同一 同 的 智力信息的两个方面 关 点 系 备注:三者之间也并非是并行不悖、完全独立的关系
性 质
主张将知识产权法归入科技法
认为知识产权法属于国际法 认为知识产权法是一个相对 独立的法律部门
激发智力创造、鼓励技术创新
知 识 一 产 权 法
作 用
优化智力资源配置、保护 公平竞争 有利于引进技术、参与国际竞争
第四节
知识产权法各部门之间的 关系
专 之利 间法 一 的与 关商 系标 法

知识产权法学总论

知识产权法学总论

专题一 知识产权概念、性质及法律地位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学界对知识产权概念的争议: 吴汉东:广、狭义之分 广义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是人 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 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狭义的知识产权,即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 权,应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 权三个主要组成部分。
从三个案例说起
案例之三:导演王庸诉央视侵犯著作权案
从三个案例说起
案例之三:导演王庸诉央视侵犯著作权案
曾执导过《白毛女》、《刘三姐》、《江姐》等 话剧和歌剧的导演王庸状告朱正本、中央电视台等三 名被告在使用歌曲《十送红军》过程中侵犯了他的著 作权,海淀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他的起诉。
法院认定,《十送红军》曲是以《长歌》作为改编 的基本母体的。王庸虽然根据《长歌》改编了《十送 红军》曲,但不能因此禁止朱正本等其他社会成员继 续利用《长歌》这一民歌艺术财富进行改编加工,以 形成新的改编作品。故驳回王庸对朱正本、中央电视 台、王云之构成侵权的诉讼请求。
目录
第一编 知识产权总论
前言 专题一 知识产权概念、性质及法律地位 专题二 知识产权的对象、制度和定位
前言
在网络科技日新月异的时代,知识总量呈几何级数 增长,知识的创造在推动经济和社会的进程中发挥着 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将一切来自知识活动领域的权利概括为“知识产 权”。
我国台湾地区则把知识产权称为“智慧财产权”。
苹果与三星的专利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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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hone iPad
及 和 的 商 业 外 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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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计 专 利 、 件 商 标 专 利 ,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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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 件 外 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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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最好课件)

知识产权法(最好课件)
知识产权法
李雨嫱
第一编 知识产权法总论
•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 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
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和信 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一编 知识产权法产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 依据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

协定》(TRIPS协定),广义知识产权包括著作 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地 理标记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 图设计权等。 狭义的知识产权,即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著 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三部分。其中,商标权和 专利权合称为工业产权。
占、排他的权利,任何人非依法律规定或 者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使用该知识产品。 • 2、就专利权和商标权而言,在同一客 体上不允许存在两个以上相同种类的知识 产权。
第一编 知识产权法总论
• 三、知识产权的性质和特征 • (三)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 • 按照一国法律获得承认和保护的知识产
权,只能在该国发生法律效力。 • (四)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 • 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 护,超出法定期限,该权利即自行消灭。
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 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 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第三章 著作权的内容
第三节 著作权的取得和保护期限
• (四)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
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财产权的保护期为 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 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 的,不再保护。 (五)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财产权的保 护期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 1日。作者身份确定后,适用著作权法第二十一 条的规定。

电大本科知识产权法的论述题

电大本科知识产权法的论述题

第一编知识产权法总论论述题:1、试述知识产权法的立法模式和内容。

答:2、试述知识产权的特征并阐述其对实际工作的指导意义。

答:答:1.知识产权的产生和取得方式不同于有形财产权的产生和取得方式。

由于智力成果内容的无形性,决定了它本身不能直接产生知识产权,而必须依照专门的法律确认或授予才能产生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之所以必须根据专门法律直接确认或授予的原因是:第一由于同样的智力成果可能由不同的人同时完成或先后完成,而智办成果要求具有独创性,因此必须有专门的法律确认其中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成果完成人对其智力成果的独占性的权利。

第二、第二、由于智力成果的非物质性决定的。

智力成果的内容是没有形体的,不占有空间。

智力成果的完成人要推广应用其成果就必须公开其成果的内容,而一旦公开又容易被他人使用,因此就必须有专门的法律规范智力成果推广应用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关系,以保护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

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对期知识产权具有独占性。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A知识产权所有人独占地享有其他权利,这种权利受到法律保护。

没有法律许可,或者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知识产权所有人的智力成果,否则,知识产权所有人可指控其侵权,并请求排除侵权B同样的智力成果只能有一个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而不允许有两个以上或两个以上的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同时并存。

3.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并不是绝对的而只是相对的,因为:第一,许多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律确认或授予智办成果完成人享有知识产权,独占其知识产权,知识意味着知识产权所有人有权派斥他人对期智力成果的非法侵犯、仿制、假或剽窃,而并不排斥他人经许可而使用其智力成果。

第二,许多国家为了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文学艺术繁荣,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在知识产权法律中还规定了对智力成果的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强制许可等制度,对知识产权所有人行使知识产权作适当限制。

4.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知识产权只在授权其权利的国家或确认其权利的国家产生,并且只能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受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而其他国家则对其没有必须给与法律保护的义务。

知识产权法 第一编 总论

知识产权法 第一编 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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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例三:“火柴棍小人”之诉
朱志强是计算机网络动画《独孤求败》、《小小 特警》等作品的作者,上述作品的人物形象均为‚火柴 棍小人‛形象。2003年10月,(美国)耐克公司、耐克 (苏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为宣传推广其新产品‚NIKE SHOX STATUS TB”,分别在自己的网站和新浪公司新浪网 首页及电视台发布‚黑棍小人‛形象的广告。 朱志强为此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四被告:连带赔 偿朱志强损失2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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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目的
掌握知识产权制度的基础理论,并在此基础 上,培养分析研究有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具体而言,通过课堂讲授、案例讨论等方式 ,培养、提高运用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理、基本 规则,进行理论研究的思辨能力和实践活动的应 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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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第一编 第二编 第三编 第四编 第五编 第六编
总论 著作权法律制度 专利权法律制度 商标权法律制度 其他知识产权制度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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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例一:VCD之痛
早在1999年6月,日立、松下、三菱电机、时 代华纳、东芝、JVC六大技术开发商就结成联盟(简 称6C),面向全球发表了关于‚DVD专利联合许可‛ 的联合声明称:6C拥有DVD核心技术的专利所有权, 世界上所有从事生产DVD专利产品的厂商,必须向6C 购买专利许可才能从事生产,且允许生产厂家一次 性取得6C专利许可证书。 不交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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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例二:王致和商标之诉
根据德国《商标法》,王致和集团不能在德国直 接销售自己的产品,否则就侵犯了欧凯的商标所有权, 属违法行为。王致和集团认为,欧凯公司此举是恶意抢 注行为,侵犯了王致和集团的商标版权。 欧凯公司不仅抢注了王致和的商标,而且在更早 的时候还抢注了老干妈、洽洽、今麦郎、白家、郫县豆 瓣酱等其他国内知名食品的商标。

知识产权法-第一章

知识产权法-第一章

第一节 知识产权概述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及涵义
• “知识产权”系外来语,英文的“Intellectual Property”,德文的“Geistiges Eigenentum”, 均可以翻译为“智慧财产权”、“智力财产 权”。我国学者曾长期使用“智力成果权”, 不过自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颁 布后,“知识产权”这一术语在我国立法、司 法、行政执法和法学研究中被广泛使用,为大 多数人所接受。
【复习思考试题】
• 3.如何看待知识产权法律的体系化?知 识产权法律体系化是否意味着法典化?
• 思考提示:了解法典化的好处、弊端,及 知识产权法典化的背景和利弊。
【复习思考试题】
• 4.试论知识产权制度的变革与发展的趋 势和特点。
• 思考提示:从知识产权权利主体、客体、 管理模式及知识产权法哲学的演进角度 来把握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趋势。
的对象,指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等 知识形态领域中所创造的精神产品,即 知识产品。
二、知识产权主体呈现多元化
• 知识产权主体是知识产品利益的归属者。
三、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的演进
• 知识产权行政管理 • 知识产权企业管理
四、知识产权法哲学的嬗变
• 劳动财产理论 • 人格理论 • 利益平衡理论
【复习思考试题】

【复习思考试题】
• 5.如何看待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家知识产 权战略的制定与实施?
• 思考提示: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深 入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 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要关 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对 知识产权的不同利益需求及相应的制度构 建。
四、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 1.著作权法律制度 • 2.专利权法律制度 • 3.商标权法律制度 • 4.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 此外,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在我

第一章 知识产权法总论

第一章  知识产权法总论

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总论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性质1、概念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

2、性质知识产权是民事权利的一种,是私权。

二、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1、知识产权对象的非物质性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区别:(1)权利的对象或标的不同。

(2)权利的独占性、排他性程度不同。

(3)物权往往可以通过事实占有实现,知识产权则须仰仗法律的保障。

(4)当知识产权和物权发生冲突时,知识产权通常要让位于物权。

案例:戏虾图画家张某将其创作的《戏虾图》卖给画店老板李某。

后张某所在单位拟举办一次画展,张某去找李某,要求李某把画借给其展览。

李某怕张某把画弄丢,拒绝了张某的请求。

张某遂派人前去吓唬李某,李某一气之下将画撕毁。

张某状告李某侵犯其著作权。

思考:李某撕毁画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张某的著作权?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依法享有独占使用的权利,他人不得侵犯。

3、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知识产权只能在特定国家和地区的地域范围内有效,一般不具有域外的效力。

4、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该权利消灭。

三、知识产权的范围和分类(一)范围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地理标志权、商号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商业秘密权(二)分类1、知识的功能:著作权、工业产权2、知识产权价值的来源:创造成果权、工商业标记权四、知识产权法1、概念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确认、利用和保护知识产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地位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的范畴,主要以单行法律形式存在。

3、结构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其他知识产权行政法规五、我国知识产权的法治现况(一)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日臻完善恢复重建阶段——快速发展阶段——基本完善阶段1980————1990——————2000——————至今(二)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不断加强1、知识产权审批登记工作稳步推进视频:2011年专利授权量排行榜.flv2012年专利授权量排行榜.flv2013年专利授权量排行榜.flv2、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工作取得新突破视频:知识产权保护要打“持久战”.Flv成龙为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代言宣传片.flv(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进一步增强1、建立了有特色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

知识产权法 第一编

知识产权法 第一编

四、知识产权的主体
知识产权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 其他组织,也可以是国家。 分为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 知识产权的主体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1. 知识产权的原始取得,以创造者的 身份资格为基础,以国家认可或授予 为条件。
2. 知识产权的继受取得,往往是不 完全取得或有限制取得,从而产生 数个权利主体对同一知识产品分享 利益的情形。 3. 知识产权法对外国人的主体资格, 主要奉行“有条件的国民待遇原 则”,有别于一般财产法所采取的 “有限制国民待遇原则”。
2003年4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 年 月 日 法院公开审理了这一案件并于2003年4 法院公开审理了这一案件并于 年 日做出一审判决: 月23日做出一审判决:伟地电子出版社 日做出一审判决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中国音 乐著作权协会人民币十一万八千八百元, 乐著作权协会人民币十一万八千八百元, 驳回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其他诉讼请 求。
而按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规定, 而按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规定,MP3 音乐的使用费为每首作品每复制一次的 标准为0.12元。双方经过接触,但没有 标准为 元 双方经过接触, 能解决问题。 能解决问题。 2002年11月26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年 月 日 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侵犯音乐著作权为由, 以侵犯音乐著作权为由,将伟地电子出 版社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 版社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 1、停止发行、销售侵权出版物《同一首 、停止发行、销售侵权出版物《 歌MP3-100首》; - 首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本案实际涉及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 本案实际涉及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 即无形性的问题。 即无形性的问题。 知识产权的客体为智力成果(信息), 知识产权的客体为智力成果(信息), 没有实体性的物质存在。 没有实体性的物质存在。虽然智力成果 不能离开物质载体,但它不同于物质载 不能离开物质载体, 体。智力成果并不随着物质载体的变化 而改变。本案中, 而改变。本案中,MP3只是一种新的音 只是一种新的音 乐作品的物质载体,该音乐作品的主体、 乐作品的物质载体,该音乐作品的主体、 内容等并没有改变。 内容等并没有改变。

知识产权法讲义整理第一章

知识产权法讲义整理第一章

知识产权法讲义整理(第一章)一、知识产权总论摘要:知识与财产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知识产权的特征和性质知识产权侵权救济的程序保障第一节:知识与财产从字面来看“知识产权”指“对知识的产权”,而“产权”指法律意义上的财产权,因此“知识产权”表面上可被理解为“对知识的财产权”。

换言之,知识是一种法律意义上受保护的财产。

以这种方式去理解“知识产权”的结果,任何知识都成了法律上的财产。

那么,是否任何知识都是法律上的财产呢?或者有哪些形态的知识才是法律上的财产呢?在人类历史的长河,法律上的“财产”长期以来指有形财产。

波斯纳等学者认为:法律上的财产必须符合三方面的条件:一因稀缺而具有价值。

二能够归属于某一特定主体拥有,该主体能够排除他人的共享和干涉。

三可以以一定价格让渡给他人。

显然,据这三条件,有体物最容易成为法律上的财产。

发明创造和文艺作品在古代是不是法律上的财产呢?以我国古代四大发明之一的指南针为例,它显然具有巨大的价值。

但指南针在当时能够被称为法律上的财产吗?那么在古代社会,由于不能对发明创造成果进行排他性控制,智力成果不具备成为法律上财产的条件,更谈不上所谓的财产权了。

作品在古代也是如此。

作品创作完成之后,一旦流传出去就会被广泛传抄。

作者对此也是无力控制的。

发明创造、文艺作品等由信息构成的成果究竟是如何最终成为法律所承认并保护的财产的呢?著名科学家伽利略曾在17世纪发明了一种灌溉机。

他向当时的威尼斯国王写了一封信。

信中写道:“陛下,我发明了一种只用很简单的方法和很少的费用,而使用非常方便的扬水灌溉机械,仅用一匹马的力量,即可使二十个管口不断地向外喷水。

我费了很大力气,花了很大代价才完成了它。

因此像这样的发明,如果变成所有人的共同财产,是不能被容忍的。

所以恳求您除我和我的子孙或从我的后代手中获得这种权利的人以外,在四十年内或在规定的期间内,不允许任何人制造和使用我所发明的新机械,即使是制造了,也不准使用。

第一编 知识产权法总论

第一编 知识产权法总论

第一编知识产权法总论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通过本章的学习,需要大家了解知识产权概念的来源和知识产权的范围,掌握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明确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P2)二、知识产权法的范围知识产权的范围在广义上主要有两个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所界定。

(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界定的范围(P2--3)1、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2、关于艺术家的表演、录音和广播的权利;3、关于发明创造的权利;4、关于科学发现享有的权利;5、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6、关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商业标记的权利;7、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8、关于在工业、科学、文学、艺术等一切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二)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界定的范围(P3)1、版权与邻接权;2、商标权;3、地理标志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5、专利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扑图)权;7、未公开的信息专有权(主要是商业秘密权)。

三、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P4---5)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这是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

四、知识产权的特征(P5---8)(一)知识产权的法律确认性(二)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三)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四)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第二章知识产权法概述本章需要大家掌握知识产权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明确知识产权法的功能和中国知识产权法的渊源,了解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执法体系和法律服务机制。

一、知识产权法的概念(P9)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以及在确认、保护和行使智力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我国已经制定颁布实施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P13)我国已经加入的知识产权国际组织和国际条约。

知识产权法-总论

知识产权法-总论
知识产权一般来讲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 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二、知识产权的范围
1、广义概念的范围: 主要是指两个国际公约所界定的范围。
2、狭义概念的范围: 是指的传统意义的三大块, 即:专
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
3、我国知识产权的范围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明文规定为下列内容:
我们用一个示意图来表示:
2. 行政法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 3. 国际条约:《巴黎公约》、《伯尔尼公 约》、《世界版权公约》等。
二、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1. 著作权法律制度 2. 工业产权法律制度 3. 其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4.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公约体系
三、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体系
(一)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 1、专利行政管理机关 2、商标行政管理机关 3、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
(二)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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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知识产权概述
第一节 知识产权的概念和范围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将知识产权称为 “Intellectual Property”。直译就是“智慧财产”。 日本称为“无体财产权”。我国台湾地区称为“智 慧财产权”。我国在《民法通则》颁布前,一直称 其为“智力成果权”。
知识产权示意图
专利权 商标权
发明
外观设计 实用新型
知识产权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工业产权
著作权 发现权 发明权
服务标记 厂商名称 原产地名称和货源标记 禁止不正当竞争

第一编 知识产权法总论

第一编 知识产权法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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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知识产权的客体
(一)知识产权客体概念 知识产权客体是指知识产权具体指向的对象。
(二)知识产权客体:知识产品 1、知识产品概念 知识产品是指由法律规定的、人们在社会的生产和生活 活动中通过劳动创造的、具有一定社会价值并以一定形式 表现出来的一切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成果。 2、知识产品的特征 (1)创造性。(2)公开性。(3)价值性。(4)非物 质性。
道)的情况下。 b.赔偿损失的范围通常不包括精神损害; c.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包括根据权利人的实际损失
计算→侵权人的非法获得计算→正常的许可费计 算→法定幅度内的赔偿。 (3)赔礼道歉(只适用于著作权中的人身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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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知识产权纠纷解决
(二)行政程序纠纷解决 1.确权纠纷行政程序(通常只局限于北京市中院) 2.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不合法引起的行政诉讼。 首先应当了解涉及知识产权执法的具体行政行为。 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对于知识产权侵权通常涉及三类行 为: (1)根据权利人的请求实施行政处理活动,表现为责令停 止侵权行为; (2)应当事人的请求就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3)根据申请或依照职权对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实施 行政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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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知识产权的归属
(一)非职务成果的权利归属:实际完成人。 (二)通过合同约定权利归属 (三)职务成果的权利归属 1.职务成果的界定要素
a.是否存在雇佣关系。b.与本职工作的关联性程度。c.利用 本单位的的物质技术条件的关联性。 2.职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财产权一般归单位,个人享有 表明身份的权利、获得奖励报酬的权利。 (四)法律明确规定权利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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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特征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特征主要表现为: 1、法律将特定的知识产权授予特定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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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知识产权法总论
第一章知识产权的一般原理
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知识产权法学的基本概念,是现代私法中一种十分重要的权利,属于与人身权、物权、债权并列的一种民事权利。

十七世纪法国学者卡普左夫第一次提出
我国译为知识产权,()智慧财产或者智力成果更为确切
(一) 广义的知识产权
、概括式定义
它是指智力活动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所产生的合法权利。

()知识产权是由于智力活动的结果而产生的
()知识产权是由于智力活动所产生的合法权利
() 知识产权是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所产生的权利
、列举式定义
协定所指知识产权包括以下权利:
()版权和相关权利
()商标
()地理标识
()工业设计
()专利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扑图)
()对未披露信息的保护
()对许可合同中限制竞争行为的控制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知识产权的范围
包括:
() 著作权(含邻接权)
() 工业产权
①专利权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②商标权
() 发明权、发现权、其他科技成果权
我国学者对此存有异议:
①种观点认为,发明权、发现权已为国际公约所承认,我国立法专门对
上述权利予以保护并无不当。

②另一种观点认为,科学发现不宜作为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世界上绝
大多数国家的法律及国际公约都没有科学发现授予财产权利。

③认为该类发明权、发现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并非是对智力成果的专有使用权,而是一种取得荣誉及获取奖励的权利,该项制度应归类科技法。

二) 狭义的知识产权
文学产权:著作权及与著作相关的邻接权
工业产权:创造性成果权:专利权、商业秘密
识别性标记权:商标权、商号权、产地标记
知识产权的特征主要包括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即通常所说的知识产权的“三性”特征。

(一) 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排他性或垄断性,是指知识产权专为权利人所享有,非经法律特别规定或权利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占有、使用和处分。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主要表现在:
() 权利人依法可以独占其知识产权。

如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的专有实施权,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在指定的商品上的专用权等。

() 知识产权的使用必须置于知识产权所有人的直接控制下,任何人未经其许可或法律特殊规定不得行使其知识产权。

() 一项知识产品只能赋予一个专有权,不能同时具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有权。

() 每一项知识产权只能授予一次专有权。

关于知识产权的专有性,还应明确:
() 专有性是专有领域的知识产权与公有领域的知识产品相区别的一个重要特征。

() 专有性在各类知识产权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上并不一致。

如专利权人的专有性体现为对发明创造的独占实施权,著作权的专有性体现在对作品通过复制、发行、表演、播放、演绎、展览等形式独占使用的权利,而商标权的专有性表现为商标专用权以及排除他人擅自使用的禁止权。

() 在有些情况下,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可能会出现“暂时”丧失,即暂时进入公有领域。

例如,专利权被错误地宣告为无效,后来得到纠正,那么在纠正之前的这一段时间内,专利权暂时丧失。

(二)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指根据一国(地区)法律取得的知识产权,原则上只在该国(地区)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而不能当然地延及其他国家(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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