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购销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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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药业有限公司
种类:中药购、销、存管理制度版号:第B/0 版编号:HYHS-QM-09-2013 页码:第1 页,共1 页
1.目的
规范中药的购、销、存管理,保证中药质量符合要求。
2.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中药的购销存管理。
4.职责
4.1业务部负责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进和销售。
4.2质管部负责中药材、中药饮片的验收。
4.3储运部负责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收货和在库储存养护和出库复核、运输。
5.内容
5.1中药的购进
5.1.1必须从合法的中药生产或经营企业购进中药材、中药饮片。
5.1.2对首营企业应按照《首营企业审查制度》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建立业务关系。
5.1.3首次直接从中药生产企业购进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饮片,应按照,《首营品种审核制度》对首营品种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购进。
5.1.4业务部与供货单位签订的购进中药材、中药饮片合同中必须明确质量条款,并按合同中的质量条款执行。
5.1.5购进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有合法票据,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
5.1.6购进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必须有完整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证。每件包装上,中药材标明品名、产地、供货单位;中药饮片应标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中药饮片的标签应标明品名、生产企业、产品批号、规格、产地、生产日期等。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还应标明批准文号。
5.2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收货、验收、储存、养护
5.2.1中药材、中药饮片送达仓库时,收货员应当对运输工具和运输状况进行检查,应当查验随货同行单(票)以及相关的药品采购记录,依据随货同行单(票)核对药品实物,河源市**药业有限公司
种类:中药购、销、存管理制度:第B/0 版编号:HYHS-QM-09-2013 页码:第2 页,共1 页
应当将核对无误的药品放置于相应的待验区域内,并在随货同行单(票)上签字后,移交验收人员。与药品实物不符的,应当拒收,并通知业务部门进行处理。
验收员凭收货员签字的随货同行单对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品名、数量、等级、外观质量、包装质量、生产日期、合格证、产地等逐项验收,实施文号管理的品种,还须检查批准文号。验收合格的中药材、中药饮片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5.2.2养护人员应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和中药的特殊性,对中药材、中药饮片进行合理的储存,采取干燥、熏蒸等方法进行养护。
5.2.3养护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质管部处理。
5.2.4中药材、中药饮片的验收详见“药品验收管理操作程序”。
5.3中药材、中药饮片的销售,详尽参见“药品销售管理操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