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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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技术专家管理暂行办法

集团公司技术专家管理暂行办法

集团公司技术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工程技术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专业优势,通过专家富有成效的工作,解决企业专业技术难题,引导前瞻性技术研究,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长远发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全集团工程技术领域选拔具有较高造诣的专业人才,组建企业专家队伍。

通过技术专家人才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专家的积极性,打造专业化技术团队,全面提升专业技术水平。

第三条专家评聘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突出技术成果与实践经验相结合原则;坚持动态管理,激励与约束机制相结合原则;坚持长期培养,全面建设,能进能出原则。

第二章专家分级分类与展业设置第四条专家分级。

集团公司设置资深首席专家、首席专家、一级专家、二级专家、三级专家、四级专家六个层级。

其中,资深、首席、一级、二级专家由集团公司评审与管理;三级及以下专家由集团所属单位评审管理。

资深首席专家为在本系统内有较高声誉,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家。

首席专家为在集团公司内有较高声誉,系统内有一定知名度,是集团公司专业领域专家队伍的带头人。

一级专家为专业技术领域业绩突出、科技成果丰富、行业认可度高、综合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级专家为在某一专业领域理论扎实、科研能力强、现场经验丰富、解决现场问题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级专家为在集团所属单位有较高声誉,是本公司专业队伍的带头人。

四级专家为在集团所属单位公司本专业有一定声誉和知名度,在本企业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技术人才。

第五条技术专家分类与专业设置第三章组织及管理第六条集团公司成立专家评选委员会,负责专家队伍建设与评选领导工作。

专家评选委员会主任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集团公司技术、经济、财务、设备分管领导担任,委员由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人力资源部、技术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经济管理部、财务部、设备物资部及纪委办公室负责人组成。

集团所属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单位专家评选与管理工作。

专业技术、技能专家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技能专家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技能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企战略,开辟宽广的职业平台,培养造就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核心业务人才,确保流域检修事业的快速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专业技术、技能专家(以下简称“专家”)的分类、层次、聘任条件、选拔程序、权利和义务以及考核管理等。

第三条专家属于公司内部专业技术、技能人才等级称号,与“136”、“168”人才同为公司优秀人才范畴,以公开选拔方式产生,以兼职形式履责。

第四条专家分专业技术、专业技能2大类别,专业技术类专家由低到高分为高级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和首席工程师3个层级,专业技能类专家由低到高分为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3个层级。

第五条专家每届聘期2年,届满自然终止聘任,可以连任。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被聘用到公司专业技术、专业技能类兼职专家的人员。

第二章选拔和聘任第七条选拔范围专家在中层及以下岗位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技能人员中进行选拔,高层级专家须从现任前一层级专家中产生,其中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专家须从现任生产单位(或生产性职能部门)技术主管岗位、生产一线班组技师岗位中产生。

第八条专家评选条件(一)专业技术类专家评选条件1.忠诚事业,忠诚集团,认同集团公司、公司及公司企业文化,积极投身公司流域检修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丰富,熟练掌握专业领域内设备原理、技术标准、规章制度等,并能结合生产实际严格执行和运用。

3.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难题的能力,能充分利用专业知识、行业先进技术,针对实际检修难题,创造性提出具体解决方案和措施。

4.具备专业对口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取得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3年及以上。

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5.申报高一层次的专业技术专家至少要有1届(聘期2年)被聘为前一层次专家的经历,申报高级工程师专家须具有生产单位(或生产性职能部门)技术主管岗位工作经历3年及以上。

6.长期从事水电检修技术管理工作,工作业绩突出,多次成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要技术难题,专业技术能力与水平得到企业和广大职工的充分认可。

技术专家管理制度范文

技术专家管理制度范文

技术专家管理制度范文技术专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技术专家的管理,发挥技术专家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技术专家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技术专家。

第三条技术专家是指在相关领域具有深厚专业知识和丰富工作经验,能够在技术方面提供咨询、指导和决策的人员。

第四条技术专家的主要职责是参与企业的技术研发工作,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第五条技术专家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技术专家的作用,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第六条本公司建立技术专家委员会,负责统筹技术专家的工作,制定技术专家聘任、考核和激励等事项,推动技术专家队伍的建设。

第二章技术专家的聘任第七条技术专家的聘任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需经过技术专家委员会的评审和批准。

第八条技术专家委员会成员由企业领导、技术部门主管和相关专家共同组成,任期三年。

第九条技术专家的聘任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关领域的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备丰富的从业经验;(二)在相关领域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并具有一定影响力;(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条技术专家的聘期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三年。

第三章技术专家的管理第十一条技术专家应服从企业的管理,接受企业的安排和指导。

第十二条技术专家应按时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并能够按时提交相关报告和成果。

第十三条技术专家应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企业的利益和形象。

第十四条技术专家应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创新和改进工作方法。

第十五条技术专家应保护企业的技术秘密和商业机密,不得泄露给外部的机密信息。

第十六条技术专家应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技术交流和培训活动,增强团队合作精神和协作能力。

第十七条技术专家应按时参加技术专家委员会的会议,并进行相关报告和汇报。

第四章技术专家的考核第十八条技术专家应按照企业的考核制度进行年度绩效评估。

第十九条技术专家的评估内容包括业绩、创新能力、学术影响力、职业道德等方面。

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制度

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制度

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技术专家队伍的建设,推动公司技术创新,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需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技术专家指在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和较高技术水平的员工,拥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对公司的技术问题能够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或意见。

第三条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制度是公司管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将公司技术专家的管理、评价、培训等工作进行规范化的制度。

第四条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技术专家队伍。

第五条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充分调动技术专家的积极性,激励其发挥专业水平,为公司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第六条公司技术专家管理的核心目标是加强专家队伍的建设,提高专家队伍的综合素质,培养更多的技术专家,增强公司的技术实力。

第七条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结合公司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

第八条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工作的实施应注重过程管理、绩效管理、激励管理和发展管理的结合,保证技术专家能够持续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水平。

第二章技术专家的选拔与评价第九条公司技术专家的选拔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二)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四)具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

第十条公司技术专家的选拔应经过程序化的选拔程序,由公司相关部门发起,公司领导审批并确定。

第十一条公司技术专家的评价应根据其在工作中的表现,包括专业水平、解决问题的能力、工作态度、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第十二条公司技术专家的评价应注重量化评价和定量分析,通过多种样式的评价手段,综合评价专家的工作表现。

第十三条公司技术专家的评价结果应纳入员工绩效考核、职称评定等方面,作为评判专家工作表现的重要参考。

第十四条公司技术专家的评价结果应及时反馈给专家本人,帮助其发现不足并及时调整。

专家、技术带头人管理办法

专家、技术带头人管理办法

专家、技术带头人及专业带头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司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打造“高精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为员工搭建一个快速成长的平台,以满足公司高速发展对技术人才的需求,促进公司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及发挥作用的情况,分别设立专家、技术带头人和专业带头人岗位。

第三条专家是指在某一专业领域具有行业权威性,其学术及专业技术属行业领军水平,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统帅作用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带头人是指在学术上、专业技术上有较深造诣,在解决实际问题中能力较强,能发挥带头人的作用,对公司有突出的贡献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带头人是指在专业技术上有较深的造诣,能更多地解决他人不能解决的专业技术问题,对公司贡献较大的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专家、技术带头人和专业带头人的选拔或外聘由公司组织,人文处具体负责实施,管理工作由所在单位(部门)负责实施。

第五条专家、技术带头人和专业带头人的设立。

根据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要求设立相应的专家岗位;在地质井矿、制盐技术、化工技术等专业设立专家岗位,在地质井矿、制盐技术、化工技术、锅炉技术、汽机技术、化学技术、电气技术、仪控技术、信息技术、设备技术、安全技术、土建技术和精细化工技术等专业设立技术带头人岗位;根据公司生产技术的相关要求和员工能力素质的提升在工程技术专业领域适时设立专业带头人岗位.第二章基本要求及条件第六条专家、技术带头人和专业带头人应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且理论知识扎实、专业学术水平或工作技能较高、知识面广、能掌握现代技术,勤于学习、精于钻研、善于实践、勇于创新。

专家条件:身体健康,年龄在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下。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拥有国家认可的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学术上、专业技术上有很深造诣,其专业技术在行业内有影响力、在公司内有权威性,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特别突出,对公司有重大贡献.技术带头人条件:身体健康,年龄在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

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制度

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制度

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调动公司技术专家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技术创新和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1. 提高技术专家的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为公司技术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2. 加强技术专家队伍的组织化建设,形成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

3. 鼓励技术专家提出创新想法并提供足够的支持和激励。

4. 建立健全的技术专家激励机制,畅通技术专家的职业发展通道。

三、管理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技术专家,包括但不限于研发工程师、技术总监、技术经理等技术岗位。

四、管理原则1. 激励鼓励。

鼓励技术专家提出创新想法,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2. 公平公正。

对技术专家的评价、晋升、奖励等过程都要公开、公正、客观。

3. 人性化管理。

充分尊重技术专家的个人成长需要,为其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环境和机会。

4. 专业培训。

对技术专家进行技能培训和知识更新,提高其专业素质。

五、管理流程1. 入职阶段(1)技术专家入职后需进行岗位培训,了解公司的产品、技术、业务以及公司文化和制度。

(2)接受公司的岗前培训和入职考核,通过考核的技术专家将正式成为公司员工。

2. 评价晋升(1)定期进行技术专家的工作业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薪酬调整和晋升选拔。

(2)公司建立技术专家评审委员会,由公司高层领导和相关技术专家组成,对技术专家进行晋升评定。

3. 激励奖励(1)对技术专家提出的创新想法,公司会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2)技术专家的优秀表现将得到晋升、加薪、股票期权等激励措施。

4. 岗位培训(1)公司定期组织技术专家参加技能培训、学术交流、实地考察等活动。

(2)鼓励技术专家参与学术论文等科研工作,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影响力。

5. 离职处理(1)对于离职的技术专家,公司将安排离职交接和进行离职调查,了解其对公司工作的反馈意见。

(2)离职的技术专家可根据表现在公司期间的绩效,在离职后还可享受相应的离职补偿和离职证明。

六、管理措施1. 岗位定级根据不同的技术专家岗位和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岗位定级制度,建立技术专家的晋升通道。

股份公司外部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

股份公司外部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外部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有效管理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外部技术专家库,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结合股份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股份公司、股份公司下属各子分公司。

股份公司下属各子分公司以下统称“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外部技术专家库是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通过规范招募、管理流程、保护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建立激励及退出机制,有效管理外部技术专家库,将为股份公司带来更多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支持,促进股份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目的与原则第四条目的:外部技术专家库的建设旨在通过引入外部专家的力量,弥补股份公司内部技术人才的不足,推动技术创新和发展。

通过与外部专家合作,股份公司可以获取到前沿的技术信息和行业动态,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促进技术创新和产品优化。

第五条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公开透明的专家招募和评价机制,确保专家的选择和使用公平公正。

(二)专业能力原则:选择具备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家,确保他们能够为股份公司提供准确、有效的技术咨询和支持。

(三)保密原则:明确专家对股份公司商业机密的保密义务,保护股份公司利益和技术安全。

(四)合作共赢原则:外部技术专家库的建设应当注重与专家的良好合作关系,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实现股份公司与专家的互利共赢。

第三章管理流程第六条专家招募股份公司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招募外部技术专家,如招聘网站、专业协会、高校合作等。

招募时,应明确专家的领域和技术要求,并对应聘专家进行初步筛选。

进入备选专家数据库的专家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从事所属领域或行业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以上,并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二)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指导意见;(三)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的最新科技、经济开展状况,了解本领域或行业的产品特点;(四)科技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五)身体健康,能够承当具体技术指导工作。

企业专家及技术能手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

企业专家及技术能手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

企业专家及技术能手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一支数量充足、技能精湛、专业配套、门类齐全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增强队伍的核心竞争实力,满足公司内外部市场开发的需要,全面实施科技兴企战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公司持续发展总体部署和公司人力资源开发战略实施方案,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选聘的范围及限额第二条公司的技术专家从钻井工程(包括钻井工程、质量、定向、钻井液)、地质、机械、电气、计算机等专业技术人员中选聘。

第三条公司岗位操作能手从钻井司钻、钻井液工、电气、柴油机、机械大班、安装工、特种车型驾驶、电气焊、汽车、拖拉机修理工、钻机修理、机加等工种的操作岗位人员中选聘。

第四条公司副科级(包括责任工程师、责任地质师)以上干部不参加选聘。

第五条技术专家总数限定在每届15人左右,岗位操作能手总数限定在每届25人左右(不包括在各级别技术比赛获奖者中,被直接聘任为岗位操作能手的人数)。

第三章选聘的条件及标准第六条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端正。

技术专家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大专以上学历,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岗位操作能手应具备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高中以上文化,掌握计算机应用的基础知识。

特别优秀的可破格参评。

第七条技术专家在具备第六条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且在近两年内专业技术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一)有较强业务理论水平,精通本岗位专业技术知识,并熟悉相关专业技术知识,近两年内,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两篇以上有较重大科学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二)在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应用等方面为企业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公司级以上科技项目的主要完成者;(三)是在本专业技术领域形成一套局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先进技术措施或管理方法,对企业发展和技术进步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取得100万元以上经济效益;或在理论和应用研究上解决了关键性的重大技术难题。

技术专家管理办法.doc

技术专家管理办法.doc

中国**物资装备(**)总公司技术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国**天然****公司“人才强企”重要思想及“三支队伍”建设的战略目标,建设一支掌握物装公司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强、技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在国际具有竞争能力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实现中国**物资装备(**)总公司(以下简称“物装公司”)发展战略目标提供人才保证,根据**公司《关于印发〈中国**天然****公司关于深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人劳字[2003]343号)和《关于印发〈中国**天然****公司高级技术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人劳字[2003]501号),结合物装公司以及各直属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物装公司统一领导、人事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制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发挥各方面的作用,整合人才资源、共享人才信息,做好技术专家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物装公司技术专家是根据本办法被物装公司两级技术专家评选聘任委员会评选推荐,并经物装公司批准,聘任到物装公司技术专家岗位上的人员。

第四条物装公司技术专家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公司、物装公司和各企业重大科研项目,组织核心技术研发,解决重大科技难题;负责重大工程项目的技术把关、关键新技术新工艺应用、重要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审定;重要科研项目立项、重大投资项目评价、企业科技发展战略等方面为领导决策提供咨询;引领科技发展方向、促进学术交流、培养后备人才。

第五条物装公司负责技术专家的选聘、考核、调整、管理等工作,各直属企业负责物装公司技术专家候选人的推荐和物装公司技术专家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装公司技术专家的选拔应根据物装公司技术专家岗位专业分布框架,紧密围绕影响公司效益和发展的关键专业技术领域开展,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立足内部、广纳社会人才的开放性原则。

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

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

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及基坑设计方案等技术方案或成果的审核论证工作,公司设立技术专家委员会并建立专家库。

为加强技术专家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为技术专家委员会主任,技术专家库专家为委员会成员。

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对专家库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有利于提高论证工作质量的原则。

第四条技术专家委员会负责协调处理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中出现的重大争议。

第五条专家的管理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入库专家组成:在设计、施工、安全生产、科研工作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技术造诣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入库方式:各单位推荐,本人同意,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批准。

(三)定期对专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日后修订专家库的依据。

第六条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技术专家团队管理办法

技术专家团队管理办法

技术专家团队管理办法1. 背景为了有效管理技术专家团队,提高团队绩效,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技术专家团队的运作和管理流程。

2. 团队组建与角色2.1 团队组成技术专家团队由各个领域的专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师、科学家和专业顾问。

2.2 团队角色2.2.1 技术专家:负责提供技术咨询和解决方案,具备在特定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2.2 团队经理:负责团队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确保团队目标的达成。

2.2.3 项目经理:负责管理和监督团队的项目,协调资源和任务分配。

2.2.4 客户经理:与客户沟通并了解客户需求,协调团队提供的技术支持。

3. 团队运作流程3.1 项目接收团队经理接收项目需求后,与项目经理和客户经理进行沟通,明确项目目标和交付时间。

3.2 技术咨询技术专家按照项目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和解决方案,与客户经理协商并确定最佳方案。

3.3 任务分配项目经理根据团队成员的专业能力和项目需求,合理分配任务,确保每个团队成员能够发挥其优势。

3.4 项目执行团队成员按照任务分配完成相关工作,保证工作质量和进度控制。

3.5 客户支持客户经理负责与客户进行沟通和协调,解答技术问题,并及时回应客户的需求和反馈。

3.6 团队休整在项目完成后,团队经理组织内部评估,总结项目经验教训,并进行团队建设和技能培训,提高团队整体素质。

4. 管理要求4.1 沟通协作团队成员之间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及时解决项目中遇到的问题,并分享技术经验和知识。

4.2 信息共享团队成员应及时将项目进展和重要信息通报给团队经理和其他相关成员,保证信息的共享和流转。

4.3 绩效考核团队经理应定期对团队成员进行绩效考核,鼓励优秀成员,对不足之处进行指导和培训。

4.4 团队文化建立积极向上的团队文化,鼓励团队成员相互支持、研究和进步,形成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5. 变更管理如有需要对技术专家团队管理办法进行变更,应由团队经理提出,并经过团队成员的讨论和批准,最终由上级领导审批生效。

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办法

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办法

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公司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引领和带动公司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提升公司关键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专家人才是指努力践行公司核心价值观,精通某一专业领域,创新能力强,业务精湛,围绕“打粮食”做出突出贡献,获得普遍认可的优秀骨干人才。

专家人才序列属于非管理人员,是大H体系中与经理人员并行的职业发展通道。

本办法中专家人才目前主要面向技术领域,视公司运营策略和专家体系建设成熟度,将动态推进至其他领域。

第三条技术专家体系建设要切实推动“人才强企”战略向纵深发展,统筹好夯实提升面向未来的核心自主能力与打通个人多轨并行的职业发展通道两大目标,坚持七项总体管理原则:1坚持以发展为前提,实现公司发展与员工职业发展同步互促;2.坚持以奋斗者为本,重点聚焦围绕“打粮食”作出有效贡献的员工;3.坚持以员工为中心,选拔规则简明易懂,考核机制公开公平公正;4.坚持双轮驱动,既关注打粮贡献,也关注专业能力造诣;5.坚持制度牵引,激励与约束对等,引导员工队伍技术能力提升;6.坚持体系建设,推动专家选拔使用、考核激励、任期管理动态闭环;7.坚持转型引领,规划方向及专家数量面向数智化转型牵引布局。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坚持党管人才,专家体系整体建设由公司党委统一领导。

为更好地开展相关工作,公司设立技术专家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技术专家队伍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和宏观指导,建立完善技术专家管理机制,统筹推进专家选拔、使用、评价、激励、退出等工作。

技术专家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专业分委会。

其中,办公室归口负责全省专家队伍管理和机制建设工作,在技术专家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组织研究制定和实施有关专家人才政策、建设规划和工作方案等;协助各分委会做好专家选拔、赋能培养和履职管理,兑现实施专家激励。

技术专家委 员会管理办法

技术专家委 员会管理办法

技术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技术专家在公司技术创新、决策咨询、技术评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公司技术水平和竞争力,特设立技术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专委会是公司的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机构,旨在为公司的技术发展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专委会的组织、运行、管理等活动。

第二章专委会的职责第四条专委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对公司的技术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技术决策进行咨询和评估,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公司重大技术项目的立项评审、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确保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和创新性。

(三)对公司的技术研发成果进行评价和鉴定,推动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四)跟踪国内外技术发展动态,为公司提供前沿技术信息和趋势分析。

(五)指导和培养公司的技术人才,促进技术团队的成长和发展。

(六)协调公司内部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技术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

第三章专委会的组成第五条专委会成员由公司内部技术骨干和外部技术专家组成。

第六条内部技术骨干应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第七条外部技术专家应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权威性,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八条专委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主任负责主持专委会的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第四章专委会成员的选聘第九条专委会成员的选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条内部技术骨干由公司技术部门推荐,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后确定。

第十一条外部技术专家的选聘通过公开招聘、专家推荐等方式进行。

公司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估,确定最终人选。

第十二条专委会成员每届任期为_____年,期满后可以续聘。

第五章专委会的工作方式第十三条专委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讨论公司的技术发展相关事项。

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召集。

第十四条对于重大紧急事项,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五条专委会的决策采用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各位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一致的决策意见。

公司专家及专业技术带头人管理办法

公司专家及专业技术带头人管理办法

XXXXXX公司专家及专业技术带头人管理办法1 目的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技术能力强、具有同行业领先水平的专家及专业技术带头人队伍,发挥其技术优势,调动各类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 适用范围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3 职责3.1 专家评审委员会公司设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资部,负责公司专家评选,审核批准三级单位技术带头人评选意见,组建和管理公司专家人才库。

3.2 各部门协助开展公司专家人才库的组建和管理工作。

3.3 各单位负责对专家及技术带头人的日常管理和培养,负责向公司推荐专家人选及报送技术带头人评选意见,为专家及技术带头人参加各种活动提供支持和保证。

4 管理内容和程序4.1 专家及技术带头人人才库的组建4.1.1 人才库的专业类别:生产技术人才库、工程技术人才库、财务专业人才库、企业管理人才库、党群管理人才库。

4.1.2 按照适当比例在重点专业建立规模适当、结构合理,具有同行业先进水平的专家及技术带头人队伍。

4.2 资格条件4.2.1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团结协作能力强,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规定和要求,遵纪守法。

4.2.2 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

具有从事本专业所必备的专业技术职务和扎实的基础知识。

在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4.2.3 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

在生产、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的贡献、总结出的管理方法给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带来突出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2.4 身体健康,胜任工作。

4.3 专家选拔的程序和规定4.3.1 组织报名。

各单位按照公司专家选拔要求组织报名,并提供代表其能力和工作业绩的相关材料。

4.3.2 初选。

各单位按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形成推荐人选意见。

4.3.3 资格审核。

公司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

4.3.4 评审。

公司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形成拟聘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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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企”战略,建设一支专业素质高、业务技术精、创新能力强、国际化水平高,且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的技术专家队伍,为建设国际一流石油工程公司提供人才保证,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技术专家是指在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岗位上工作,并被选聘为公司各级技术专家的人员。

公司建立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及公司首席技术专家、高级技术专家、技术专家(下称专家)四个层级的技术专家队伍。

第三条公司技术专家管理遵循的原则1.坚持主体业务突出、规模适度和结构优化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与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考核激励与动态管理的原则。

5.坚持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技术优势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首席技术专家、高级技术专家及专家的管理。

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的管理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建立公司统一领导、人力资源处牵头实施、相关单位(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制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整合公司人才资源、共享人才信息,发挥人才特长,共同做好公司技术专家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人力资源处是公司技术专家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1.负责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办法的制、修订工作。

2.负责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推荐人选的申报,公司技术专家选聘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3.负责组织公司技术专家岗位职责及年度与任期工作目标的拟定工作,并配合做好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工作目标的拟定、考核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4.负责组织公司首席技术专家、高级技术专家年度业绩考核和聘期综合考核工作。

第七条公司技术发展处负责公司技术专家科研项目考核指标的确定,并配合公司人力资源处做好年度与聘期综合考核工作。

第八条各单位(部门)职责1.负责本单位(部门)技术专家参评人选的推荐工作。

2.负责对本单位(部门)首席技术专家、高级技术专家进行日常考核,并配合公司人力资源处做好年度和聘期综合考核。

3.负责对专家进行年度业绩考核与聘期综合考核。

4.负责本单位(部门)技术专家的日常管理。

第九条公司技术专家的职责1.参与集团公司、公司或本单位科技发展规划、年度科技立项与计划编制,科研项目的立项论证和成果验收。

2.承担或参与科研项目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引进、推广和应用。

3.负责或参与制定本专业领域技术发展方案或项目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按计划实现阶段发展目标。

4.培养后备人才。

技术专家在聘期内应培养2-3名后备人才,并签订培养协议。

5.开展技术讲座。

首席技术专家、高级技术专家技术讲座每年不少于30学时,专家不少于15学时。

第三章选聘第十条选拔范围各单位(部门)选派到炼油、石油化工、工程建设、油气储运、机械、信息工程、安全环保等工程类岗位上从事科技研发、技术把关和技术咨询的专业技术人员。

国内专业分公司、公司本部海内外分公司(项目部)班子成员及公司总部机关技术管理部门领导不参加公司首席技术专家、高级技术专家的选聘。

副处级及以上人员,不参加公司专家的选聘。

第十一条基本条件热爱石油工程建设事业,遵纪守法,学风朴实严谨;具有实事求是、不断开拓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高级职称,能力突出,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业务与学术水平;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及以上,身体健康;岗位工作对从业资格有要求的,应具有相应职业资格。

并且具备下列专业条件之一:(一)在制定重大石油化工发展规划、设计方案及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建设、科技规划等工作中,为重大决策提出科学依据或重大技术改革措施,经实践证明具有显着经济效益者。

(二)承担国家、集团公司或公司级重大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专业技术工作,担任大中型科技项目课题长,从事核心技术研发并取得重大进展者。

(三)在引进吸收国外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国内先进科技成果中取得显着经济效益,做出突出成绩的关键技术组织者。

参评技术专家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符合相应的技术成果、论文(论着)要求(详见附件1-2)。

第十二条选聘程序(一)单位(部门)推荐。

1、个人报名。

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申报条件与要求自愿报名,向所在单位(部门)申请。

对技术专家岗位有要求的,推荐人选原则上在设岗单位(设岗项目或设岗的专业领域)产生。

2、单位(部门)推荐。

各单位(部门)按照参评条件、推荐指标等要求择优向公司推荐参评人选。

(二)资格审查。

公司人力资源处对各单位(部门)推荐人选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有效候选人。

(三)评审委员会评审1、专业组评审。

由公司技术专家评审委员会所属的专业组,按技术专家岗位对参评人选进行选拔评审(若无合适人选,岗位暂可空缺)。

按照个人述职、提问与答辩、评价打分和投票表决等程序工作。

(1)听取个人述职。

参评人员按照抽签确定的顺序,围绕本人技术水平和业绩成果、以及在工程或科研项目中开展工作的思路等进行简要述职。

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

(2)提问与答辩。

评委结合参评人员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结合承担或参与项目的技术关键点,选择前瞻性或攻关难点等问题提问,请竞聘人员回答。

时间每人不超过5分钟。

(3)评价打分。

由专业组指定的主审评委根据参评人员的材料及了解情况进行全面介绍,各位评委结合参评人员的工作业绩和答辩等情况,对照量化评价标准(附件3),对参评人员进行量化评价打分。

(4)投票表决。

根据量化考核排序情况,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按照限额指标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超过专业组人数三分之二的人员为通过人选。

2、评审委员会评审。

由公司技术专家评审委员会对专业评议组评议结果进行综合评审。

在听取人力资源处工作汇报和专业组评审汇报的基础上,认真讨论与评价,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获得“同意”票数超过评委人数三分之二的人员为通过人选。

第十三条评审结果公示。

将公司技术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选,按照总部机关和基层单位两个层次进行同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为3天。

第十四条审批与聘任。

将公司技术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和公示情况,报公司审定。

经公司审定的首席技术专家、高级技术专家和专家,由公司总经理签发聘书,实施聘任,每届聘期三年。

第四章增聘及解聘第十五条增聘技术专家需增聘的,由公司依据评审条件和程序进行,原则上按层级递进原则选拔。

技术专家聘期综合考核为不合格的,不得参加下届同级或高级别技术专家的增聘,但可参加下届低级别技术专家的增聘。

第十六条解聘1.技术专家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时解聘,并不得参加下届任何级别技术专家的选聘:(1)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技术机密或盗卖技术成果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2)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3)触犯刑律受到刑法处罚,或违纪并受到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4)因工作岗位调整等原因,不再适合担任技术专家的。

2.技术专家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时解聘,但可参加下届同级技术专家的选聘:(1)承担的项目(课题)未通过评审验收的。

(2)借聘到公司以外单位累计工作半年及以上的。

(3)年度业绩考核低于70分的。

第五章培训与使用第十七条技术专家的培训以改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素质为目的,突出实用性和前瞻性。

第十八条公司适时选派技术专家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或考察,帮助其了解本专业领域技术发展动态,丰富和更新专业理论知识。

每年召开一次以科研成果发布、新技术推广经验介绍、生产适应性分析等内容为主题的学术、技术交流会,汇报成果,探讨专业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沟通信息,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九条积极引导公司技术专家参与本单位发展规划、科研计划和重大项目的调研及论证工作,为技术专家开展科技咨询、项目论证、解决技术难题等活动创造条件,力争在本专业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第二十条技术专家的职务首席技术专家、高级技术专家在聘期内可担任副处级及以下技术管理职务,但不得担任非技术类行政管理职务或正处级及以上技术管理职务。

专家在聘期内可担任正科级及以下技术管理职务,但不得担任非技术类行政管理职务或副处级及以上技术管理职务。

第六章待遇第二十一条岗位津贴公司首席技术专家、高级技术专家和专家的岗位津贴标准如下:首席技术专家5000元/月,高级技术专家4000元/月,专家3000元/月。

第二十二条技术专家自聘任的次月起享受岗位津贴,按月预发80%,年底依据考核结果兑现。

技术专家津贴暂由技术专家所在单位垫付,年底公司据实结算,费用从工资总额中列支。

虽已聘为公司技术专家,但已享受集团公司或上级单位技术专家津贴的,专家津贴标准按就高原则核定,不重复享受。

聘期届满或聘期内解聘的,不再享受。

第二十三条技术专家每年享受一次带薪学术培训,具体由公司视技术专家的工作情况,统筹规划、分批分期安排。

第七章年度业绩考核与兑现第二十四条首席技术专家、高级技术专家业绩考核1.业绩考核内容。

业绩考核分为科研项目考核、日常工作考核、综合能力考核以及创新能力考核四项,权重分别为55%、15%、20%、10%(考核内容见附件4)。

2.业绩考核组织。

科研项目完成情况由公司技术发展处负责考核,主要考核技术专家科研项目所列指标的完成情况;日常工作由技术专家所在单位负责考核,主要考核技术专家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具体指标由所在单位确定,但人才培养、技术讲座两项指标所占权重各不得低于该项指标总权重的15%;综合能力由专家所在单位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负责考核,主要考核技术专家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创新能力由公司相关业务部门负责考核,主要考核技术专家在技术、理论以及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的创新情况。

第二十五条专家的业绩考核专家的业绩考核由专家所在单位按照公司制订的专家考核标准(附件5),结合本单位实际实施考核,并按要求将考核结果报公司人力资源处。

第二十六条考核结果与兑现。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合格(70-79分)、不合格(70分以下)四个档次。

考核结果作为津贴发放、专家增补、人才引进等工作的主要依据。

考核结果为优秀,按技术专家津贴标准的100%兑现;考核结果为良好,兑现90%;考核结果为合格,兑现80%;考核结果不合格,不兑现。

第八章聘期综合考核与评价第二十七条聘期综合考核技术专家的聘期综合考核分为聘期业绩考核、综合素质测评两项,权重分别为60%、40%。

1.聘期业绩考核。

聘期业绩考核依据聘期内各年度业绩考核结果,采取算术平均值的方法计算确定,不再单独进行考核。

2.综合素质测评。

综合素质测评包括民主测评、基层单位领导测评和专家所在单位领导测评三部分,权重分别为20%、30%、50%。

综合素质测评内容包括:认知水平、品德素质、岗位能力、创新意识、团队精神等(详见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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