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安装施工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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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工程安装施工现场的管理要求,以确保安装工作的顺利进行。

2. 范围

适用于以公司名义承担的所有工程安装施工现场的管理。

3.相关文件

GB50205-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QS/JXXH27401 《采购控制程序》

Q/JXXH-工程-201 《工程安装项目管理程序》

Q/JXXH-工程-301 《安装项目经理工作条例》

4.职责

4.1安装施工单位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管理,对因现场管理不力造成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负责。

4.2安装项目经理负责监督安装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管理。

5.管理要求

5.1 审查安装施工单位的资质和能力

工程部会同安装项目经理审查安装施工单位的组织、人力资源的配备、施工设施及器具的配置等,确认安装施工单位满足工程安装施工的要求。

5.2 审查施工组织实施方案

,安装施工单位应及时编制施工组织实施方案,经安装项目经理和工程部分别审核后,交业主或监理单位批准。

,并配备专职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管理员、资料员和安全员(小型的轻钢安装项目,应有专职的施工员、质量员,其他人员允许兼职)。

5.3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其中包括:

(1)会同安装项目经理办理好工程施工许可证;

(2)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培训;

(3)对施工设备、器具安装调试到位;

(4)接受公司对此工程安装施工的技术交底,掌握本工程的结构特点、安装工艺和质量要求,并制订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

(5)会同安装项目经理、工程监理方对基础工程进行复测,并与基础施工方做好交接手续。

5.4 施工人员的管理

,施工人员的增减应书面报告安装项目经理。

5.4.2 施工单位负责人应与全体施工人员分别签订安全责任状。

5.4.3 施工人员需着星火钢构公司工作服,戴星火建设公司安全帽,佩星火建设公司出入证。

5.4.4 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的培训教育,并做好记录。

,主要内容为劳保安全用品的检查,安全事项的教育,当日各工序工作的安排等,应有签到和会

,施工现场应有本工序的作业指导书,专职检验员应随时检查施工人员执行工艺的情况。

5.5 施工现场环境管理

5.5.1 施工过程中,应按公司规定做好现场环境、形象管理。

5.5.2 施工队进场后,按规定布置临时设施和办公场地。

,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时牌、安全文明生产施工牌、施工总平面、施工组织构架、安装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图等的公示牌。

5.5.4 焊工在焊接施工过程中,焊条及焊条头应妥善保管不得任意乱放乱丢。

5.5.5 施工人员应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5.5.6 每天工作收工后,施工人员应清理工作场地,整理好施工材料。

5.6 材料管理

5.6.1 构件材料进场前,应确定构件材料存放的位置,并应考虑最大限度减少二次倒运。

,按照“运货清单”及相关的质量文件,对到现场的构件和材料进行清点和质量验收,确认无误后,应在运货回单上签署验收结果;对于检查后不合格的构件或材料,应在回单上注明并报告安装项目经理,安装项目经理应到现场进行复验、确认并签署意见。然后,安装项目经理应填写工程(业务)联系单(并附上已由安装项目经理签署认可的运货回单)主送总调处理,工程(业务)联系单同时抄送给制造部、工程部。

,以防构件碰撞损坏,并应靠近安装目标,按预先指定的位置放置。

,应采用垫木条与地面隔离,确保堆放平整坚实,以防构件变形;并按构件种类、型号、安装顺序放置。

5.6.5 每一构件应有明显的标识牌,标明构件的名称、编号;材料应标明名称、材质、牌号、规格、数量、产地等。

5.6.6 对小的配件,应按不同规格、型号,放入临时仓库内,并有明显的标识。

5.6.7 对檩条、彩板等次构件,应有专门临时贮存的区域(可用绳子围住),并有明显的标识。

5.6.8 对保温棉等易潮材料,堆放时应将底面垫高,上面盖塑料布以防材料受潮变质。

5.6.9 对运至工地的构件、材料应建立台帐,并有出入库记录。

不得用墙梁或其它构件作为衬垫物,任何情况下不得踩压屋面板、墙板和吊顶板等薄形件,以防止损坏;

,不得丢失;

,必须将空包装退库后方可领用新材料;

,必须对所有余料进行清点,与原接收数量及领用数量进行核对,并将结果报安装项目经理审核。如发现安装单位私自出卖材料或转移材料,除追回材料或扣回相应材料款外,安装项目经理对安装单位应处以相当于材料费用的罚款。

,安装施工现场不得自行采购材料。确需要采购材料的,应由安装项目经理出具“工程(业务)联

系单”经工程部、总调、质安部审核同意后方可采购。属于A、B类的材料物资,应按《采购控制程序》进行控制,包括对供方进行评定。

5.7 安装施工过程管理

5.7.1 安装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实施方案”进行施工和管理。

5.7.2 关键、特殊工序应编制作业指导书,以指导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每一工序均应经班组自检、专职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规定需要监理方认可的工序,需经监理验收认可,并作好相应的认可见证记录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1)屋架梁在吊装前应按编号进行预拼装并测量拱高、长度,无误后方可起吊;对有柱间支撑调节跨的钢结构、屋架,必须在调节跨柱间支撑及檩条连接好并形成刚度单元后,方可进行其他跨间的吊装,并及时以檩条系杆等与调节跨相连;当使用揽风绳时,揽风绳间距不得超过10M,且应与固定物连接牢固。

(2)钢柱应严格控制轴线位置及垂直度;

(3)所有构件在正式起吊前,必须将污垢清理干净,尤其是檩条、拉条、支撑进行清理时,必须把生锈部分用钢刷或沙布除锈,再涂刷防锈漆及面漆;

(4)所有构件在吊装前应进行矫正,保证其变形不影响安装质量;

(5)在装檩条、墙梁前,必须对梁柱校正,保证柱距、梁标高及檩托在一条直线上,为檩条、墙梁安装做好准备;

(6)所有檩条、连接孔(尤其是连续檩条)、隅撑必须按图穿入螺栓,并保证拧紧;若有部分无法穿进可采用扩孔的方法;

(7)墙梁必须调平,尤其是窗墙梁标高必须保证,窗柱、门柱的垂直度必须以吊线控制保证垂直;

(8)高强螺栓应严格按规范要求施拧并做好记录,终拧合格后应用白色记号笔做好标记;

(9)支撑要正确地使用山形垫块并保证拉紧。

(10)框架安装完毕后,必须组织进行阶段性验收,提前3天书面通知质安部监理处派员参加。

5.7.5 围护安装应注意:

(1)屋面板扣件应按规定打自攻钉;

(2)屋面板安装时应保证下檐口平齐、屋脊檐口应搭接长出屋脊檩条100mm以上;

(3)屋脊拉铆钉应在一条直线上,并在打钉前先预置玻璃胶,打钉时必须符合要求;屋脊堵头按图纸安放;

(4)所有应放止水胶泥及玻璃胶处应按规范实施;

(5)屋面咬合前应检查咬合处的扣合质量,对不合格处进行处理后方可咬合,以保证咬合质量及避免咬口机损坏;

(6)所有屋面不得有保温棉漏装,否则应补漏;

(7)墙面的所有同等自攻钉应保证在一条直线上;

(8)墙面保温棉的固定应严格按图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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