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丰顺华高速公路丰顺至五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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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丰(顺)(五)华高速公路丰顺至五华段
材料供应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大(埔)丰(顺)(五)华高速公路丰顺至五华段(下称“本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6﹞562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入的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入的资本金40%和国内银行贷款60%,招标人为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材料供应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跨越梅州市丰顺县及五华县。推荐方案起点(K78+850)位于丰顺县城北苏山村附近与大埔至丰顺段终点衔接,终于(K119+743.032)五华县横陂镇华阁村琴江东岸与兴华高速相接,路线全长40.149km(K78+850~K118+989.79),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26.0m,设(特)大桥8397m/26座(含互通立交主线桥),中小桥170m/3座;设特长隧道6336.5m/座,中隧道612.5m/座,短隧道306m/1座;设北斗(枢纽)、汤西、郭田、联岭、华阁(枢纽)互通立交5处,设管理中心1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土建工程(路基、桥涵、路面、隧道、房建等,下同)所需的水泥、钢筋和钢绞线的供应,其主要数量及型号见下表。
2.3标段划分
注:1、本表数量为暂定供应数量,结算时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发包人可根据工程需要,对供应型号或供应量进行调整;2、本表中供应路段为暂定,各标段通过投标文件评审
的投标人的拟投标品牌作为该类别的备选品牌,某标段中标人因各种原因导致中标品牌不能及时供应或材料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提供发包人指定的备选品牌进行供应,投标人应服从发包人的安排进行供应,投标人在报价中应综合考虑产生的费用及其他情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材料生产厂家或其合法的经
(1)对于水泥类,在同一标段中,如生产厂家自行投标,则不可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如生产厂家不参与投标,则可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但其代理商必须为唯一授权代理商,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生产同一品牌的多个厂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可独立授权。
(2)对于钢筋类,如投标人为材料生产厂家或其合法的经销代理商,则仅须提供一个拟投标品牌。当同时有多个投标人的授权为同一品牌的,一个标段最多有2个相同品牌的投标人,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对于钢绞线类,投标人仅限于生产厂家采用自身品牌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在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 1 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④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5如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一年度的信用评价等级评定为AA 且承诺使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④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在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
用或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表彰免资审且在有效期内的材料供应投标人,其报名后仍须购买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满足初步审查及详细审查最低条件的投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30日,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对应单位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装订成册,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注释:该申请表一式二份),购买招标文件。参加两个或以上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只需购买一套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 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23日10时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的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交易中心大厅公告)。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南方日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在报名期间,某标段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1)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或(2)依法重新招标。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
邮编:510101
电子邮箱:
联系人:阳生喻生
电话:
2017年9月25日附件1:项目概况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 至附录7
附件3:评标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