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消费维权机构建设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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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反映:当前消费维权“一会三站”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基层反映:当前消费维权“一会三站”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基层反映:当前消费维权“一会三站”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当前消费维权“一会三站”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近年来,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然而基层反映显示,消费维权“一会三站”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着重分析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首先,一些基层单位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意识和重视程度不够。

一方面,一些基层单位对消费维权工作的重要性不够重视,缺乏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另一方面,一些基层单位在消费维权工作中存在着偏离重点的倾向,过分关注机关内部的形式主义,而忽视了真正服务于消费者的核心工作。

其次,在一些地方,“一会三站”工作执行不力,真正的维权效果不明显。

一方面,一些基层单位缺乏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深入了解,存在对维权程序和具体操作不够熟练的情况。

另一方面,消费维权工作中的服务效率不高,消费者的信访投诉无法及时得到处理,给消费者增加了额外的烦恼。

另外,一些地方基层单位的服务态度和能力不够完善,影响了消费者的体验。

一方面,一些工作人员对消费者缺乏基本的尊重和耐心,对待消费者的态度不够友好和亲切。

另一方面,基层单位在维权工作中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能做到对消费者的问题进行全面和准确的解答,无法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针对这些问题,我认为应该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善。

首先,提高基层单位对消费维权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加相关培训和指导的力度。

通过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政策宣传和培训,提高他们对消费维权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其执行工作的能力。

其次,加强对基层单位的监督和考核,确保消费维权工作的执行效果。

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大对基层单位的执法监督和业务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并追究相关责任。

此外,加强基层单位的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培养更多专业的维权人才,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和实践技能,将消费维权工作做得更专业和有效。

最后,加强与消费者的互动和沟通,改善服务态度。

基层单位应建立消费者投诉和意见反馈渠道,及时处理消费者的问题和投诉,并积极采纳消费者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基层反映:浅谈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的难点和对策

基层反映:浅谈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的难点和对策

本文共有3299字,如对您有帮助,可购买打赏今天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浅谈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的难点和对策》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在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之后,基层工商部门日益重视消费维权工作,采取多种宣传措施,拓宽维权渠道。

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

诚然,由于种种因素制约,基层消费维权工作依然存在若干难点,笔者结合实际工作,简单谈一谈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的难点及对策。

一、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的难点笔者结合实际工作,将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的难点归纳为“三个矛盾”。

即消费维权工作量大与工作力量弱的矛盾、消费者维权期望高与维权效果差的矛盾、基层人员工作付出多与工作回报少的矛盾。

这三个方面的矛盾,既是问题,也是原因,且互相交叉影响,共同体现了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的难点。

1、消费维权工作量大与工作力量弱的矛盾2019年前三个季度,县局共收到消费投诉477起,其中,笔者所在的基层分局共收到227起,占比47.6%。

平均每个工作日1.24起。

消费投诉量大,固然与消费者权利意识提高有关系,也与近年来兴起的“职业打假人”群体密不可分。

因为辖区内的网商发展繁荣,频频招引“职业打假人”光顾,2019年前三季度,分局收到的此类投诉共有141起,占比62.1%。

此外,12315电话接线员对投诉受理条件把关不严,转办了很多无效的投诉,比如农民投诉种子质量问题,已经向农业部门投诉且正在处理。

还有的投诉者诉求不明确,只在电话中要求处理,而未说明是更换、维修、赔偿。

这些都增加了基层人员的工作量。

在工商部门内部,按属地原则分配工作量。

县局消保科负责中转,不直接参与处理。

县消协只负责明确要求由消协出面处理的投诉,其他的都交由基层分局办理。

基层消协分会与基层分局合署办公,负责消费投诉工作的人员多为1-2名,每起消费投诉的处理从受理、调解、到执行、回复,简单的投诉处理要耗费3-5个工作日,复杂的要耗费10个工作日以上。

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消费维权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工作。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消费方式的变革,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成为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消费者教育、法律法规保障、投诉渠道建设等方面探讨如何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一、加强消费者教育,增强维权意识消费者教育是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的重要途径。

针对新形势下的消费特点,应采取多种形式的教育宣传活动,向广大消费者普及消费权益和维权知识。

可以通过举办消费知识讲座、开展维权宣传活动等方式,提高消费者对自身权益的认知。

同时,加强对青少年的消费教育,培养良好的消费习惯和维权意识,为未来的消费维权工作打下基础。

二、完善法律法规保障,加强法律意识新形势下,应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

政府和相关部门需要加大力度修订和完善与消费维权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同时,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

消费者需要了解自身权益受到的法律保护,并学会正确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

三、建设健全投诉渠道,提高维权效率为了方便消费者维权,需要建立健全的投诉渠道。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建立起快捷高效的投诉受理机制,提供24小时的热线服务,及时回应消费者的诉求。

同时,建立统一的信息交流平台,方便消费者获取相关维权信息。

此外,还可以探索建立消费维权社群,通过网络平台汇聚消费维权力量,形成维权合力,提高维权效率。

四、加强跨部门合作,形成维权合力消费维权工作需要各部门的共同参与和合作。

政府、消费者协会、企事业单位等相关部门应加强协作,形成维权合力。

政府可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消费者协会可以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支持;企事业单位需要加强自律,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通过跨部门合作,实现维权工作的有机衔接,最大程度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五、加强行业自律,推动消费升级行业自律是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的重要环节。

各行各业的企事业单位应加强自身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主动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责任。

基层反映浅谈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的难点和对策

基层反映浅谈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的难点和对策

基层反映浅谈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的难点和对策基层反映浅谈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的难点和对策今天,的为大家了一篇关于《:浅谈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的难点和对策》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在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之后,基层部门日益重视消费维权工作,采取多种宣传措施,拓宽维权渠道。

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

诚然,由于种种因素制约,基层消费维权工作依然存在若干难点,笔者结合实际工作,简单谈一谈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的难点及对策。

一、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的难点笔者结合实际工作,将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的难点归纳为“三个矛盾”。

即消费维权工作量大与工作力量弱的矛盾、消费者维权期望高与维权效果差的矛盾、基层人员工作付出多与工作回报少的矛盾。

这三个方面的矛盾,既是问题,也是原因,且互相交叉影响,共同体现了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的难点。

1、消费维权工作量大与工作力量弱的矛盾xx年前三个季度,县局共收到消费投诉477起,其中,笔者所在的基层分局共收到227起,占比47.6%。

平均每个工作日1.24起。

消费投诉量大,固然与消费者权利意识提高有关系,也与近年来兴起的“职业打假人”群体密不可分。

因为辖区内的网商发展繁荣,频频招引“职业打假人”光顾,xx年前三季度,分局收到的此类投诉共有141起,占比62.1%。

此外,12315电话接线员对投诉受理条件把关不严,转办了很多无效的投诉,比如农民投诉种子质量问题,已经向农业部门投诉且正在处理。

还有的投诉者诉求不明确,只在电话中要求处理,而未说明是更换、维修、赔偿。

这些都增加了基层人员的工作量。

在工商部门内部,按属地原则分配工作量。

县局消保科负责中转,不直接参与处理。

县消协只负责明确要求由消协出面处理的投诉,其他的都交由基层分局办理。

基层消协分会与基层分局合署办公,负责消费投诉工作的人员多为1-2名,每起消费投诉的处理从受理、调解、到执行、回复,简单的投诉处理要耗费3-5个工作日,复杂的要耗费10个工作日以上。

消保工作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消保工作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消保工作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消费保护工作在现代社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实际工作中,消保工作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和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也给消保工作者带来了挑战。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有必要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建议,以推动消费保护工作的发展和进步。

一、困难和存在的问题:1.消费者信息不对称:在消费市场中,消费者通常处于信息不对等的地位。

一方面,大多数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信息掌握不足,难以做出明智的消费决策。

商家通过广告宣传、虚假宣传等手段往往会误导消费者,导致消费者受损失。

2.维权渠道不畅通: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时,往往面临维权渠道不畅通的问题。

一些消费者不清楚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不知道如何维权;另一些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遇到部门之间协调不及时、效率低下等问题,导致无法及时解决问题。

3.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一些消费者在遇到消费纠纷时,凭借自己的力量去维权,但由于维权成本高、维权难度大等原因,导致消费者放弃维权,从而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4.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频发:一些商家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采取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等手段,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这种情况在一些行业尤为突出,对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影响。

二、意见建议:1.加强消费者教育:通过开展消费者权益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消费者对自身权益的认识和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增强消费者对虚假宣传的警惕性,从而降低消费者遭受不公平交易的风险。

2.建立健全的维权机制:完善消费者维权渠道,建立起多部门联动、协调高效的维权机制,提高维权效率,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加强对维权工作者的培训,提高其维权能力和水平。

3.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加强对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者,维护消费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基层金融消费者投诉维权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基层金融消费者投诉维权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基层金融消费者投诉维权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1. 消费者投诉渠道不畅通:基层金融消费者投诉维权工作受制于投诉渠道不畅通的问题。

许多消费者可能不了解投诉的渠道,或者投诉渠道繁琐、复杂,导致投诉信息无法顺利传递,进而无法得到及时解决。

消费者投诉渠道不畅通:基层金融消费者投诉维权工作受制于投诉渠道不畅通的问题。

许多消费者可能不了解投诉的渠道,或者投诉渠道繁琐、复杂,导致投诉信息无法顺利传递,进而无法得到及时解决。

2. 投诉处理机制不完善:基层金融消费者投诉维权工作还面临投诉处理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一些地方的投诉处理机构可能缺乏专业技术人员,无法及时有效地解决涉及金融领域的复杂投诉问题,导致消费者的投诉无法得到公正处理,让消费者难以维权。

投诉处理机制不完善:基层金融消费者投诉维权工作还面临投诉处理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一些地方的投诉处理机构可能缺乏专业技术人员,无法及时有效地解决涉及金融领域的复杂投诉问题,导致消费者的投诉无法得到公正处理,让消费者难以维权。

3. 维权成本高:基层金融消费者投诉维权工作的另一个困难在于维权的成本较高。

消费者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可能需要请律师、花费时间和精力与金融机构进行纠纷调解或诉讼,这些成本对于一些经济条件较差的消费者来说是不可承受之重,造成了维权困难。

维权成本高:基层金融消费者投诉维权工作的另一个困难在于维权的成本较高。

消费者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可能需要请律师、花费时间和精力与金融机构进行纠纷调解或诉讼,这些成本对于一些经济条件较差的消费者来说是不可承受之重,造成了维权困难。

4. 逆向证明难:基层金融消费者投诉维权工作还面临逆向证明难的问题。

在一些消费纠纷中,消费者往往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但由于金融机构在信息和资源方面具有优势,消费者往往难以获取和提供足够的证据,导致维权难度加大。

逆向证明难:基层金融消费者投诉维权工作还面临逆向证明难的问题。

在一些消费纠纷中,消费者往往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但由于金融机构在信息和资源方面具有优势,消费者往往难以获取和提供足够的证据,导致维权难度加大。

2024年消费维权的工作总结(三篇)

2024年消费维权的工作总结(三篇)

2024年消费维权的工作总结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维权工作在2024年得到了更多的重视和关注。

在这一年里,我们积极推动消费维权制度建设,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消费维权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下面是我对2024年消费维权工作的总结与分析。

一、加强消费维权法规体系建设作为消费维权工作的基础,法规体系建设是关键。

在2024年,我们进一步完善了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修订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增加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和惩治力度,提高了消费者维权的法律保障。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在2024年,我们加强了对消费者维权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了消费者对自身权益的认识和维权意识,让更多的消费者了解到维权的重要性,培养了他们主动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三、优化投诉受理渠道,提高维权效率为了提高维权的效率,我们在2024年对投诉受理渠道进行了优化和升级。

建立了统一的投诉受理平台,实现了投诉信息的集中管理和快速处理,有效地缩短了消费者维权的时间。

同时,我们对投诉处理流程进行了优化,提高了维权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四、加强对商家的监督和执法力度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我们在2024年加强了对商家的监督和执法力度。

加大了对违法商家的处罚和打击力度,公开曝光了一批经营不合法、欺诈消费者的商家。

通过这些措施,我们有效地震慑了不法商家,增强了消费者的信心和权益保护意识。

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协调消费维权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领域,为了更好地推动工作的开展,我们在2024年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协调。

与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工商部门等建立了合作机制,共同推进维权工作,互相支持,在整个工作过程中形成了合力和合作优势。

2024年的消费维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消费维权意识仍然需要加强,消费者对维权知识和途径的了解还不够深入。

其次,投诉受理渠道有待进一步完善,还需要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和响应能力。

消保工作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消保工作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消保工作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简称,其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然而,在实践中,消保工作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深入研究和解决。

首先,消保工作遇到的困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消费者维权意识不足。

许多消费者缺乏维权意识,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或者不愿意花费时间和精力去维权。

这导致了一些消费纠纷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影响了消费者的利益。

2. 监管不到位。

监管部门对市场的监管力度不够,对一些不良商家的违法行为监管不力,导致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

3. 消费者投诉渠道不畅。

消费者投诉渠道不畅,导致消费者无法及时、有效地表达自己的诉求,影响了消保工作的开展。

4. 法律法规不完善。

现有的法律法规对一些消费纠纷的处理不够明确,缺乏具体的操作指南和标准,导致一些消费纠纷无法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

其次,消保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消保工作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

消保工作需要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但同时也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

在实践中,一些地方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忽视了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导致了一些不良商家的出现。

2. 消保工作与市场监管之间的矛盾。

市场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力度,打击不良商家的违法行为,但同时也需要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经济的发展。

在实践中,一些地方的市场监管部门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导致了一些不良商家的出现。

针对以上问题和困难,提出以下意见建议:1. 加强消费者维权意识教育。

通过宣传、培训等方式,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让消费者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维权途径,增强维权能力。

2. 加强监管力度。

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大对不良商家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投诉渠道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消费者能够及时、有效地表达自己的诉求。

3. 完善法律法规。

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操作指南和标准,确保消费纠纷能够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

消保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建议

消保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建议

消保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建议消保工作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

然而,目前在消保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主要问题,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不强、监管机构职责不明确、投诉处理机制不完善等。

为了改进消保工作,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本文将从问题的根源、建立完善的消保机制和加强法律法规的执行等方面提出如下建议。

首先,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不强是当前消保工作存在的一大问题。

一些消费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对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够重视。

针对这一问题,应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可以通过媒体宣传、组织法律知识讲座等形式,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知识的普及和教育,让消费者了解自己的权益,知道如何维权,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其次,监管机构职责不明确是消保工作面临的另一个关键问题。

目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监管部门存在职责不明确、协同配合不够密切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应加强监管部门间的协作合作,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合力。

建议成立专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整合相关资源,加强监管,提升消费者维权能力。

同时,加强政府与企业的合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联动机制,实现监管和企业自律的有机结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再次,投诉处理机制不完善是消保工作的另一个突出问题。

目前,一些消费者在遇到问题时找不到合适的投诉渠道或投诉无果。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

一方面,需要完善投诉渠道,提供多样化的投诉途径,如热线电话、在线投诉平台等,以方便消费者进行投诉。

另一方面,还应加强对投诉处理流程的监管,确保投诉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同时,建议加强对投诉处理结果的跟踪和评估,及时查找问题并加以改进,提升消费者对投诉处理机制的信任度。

最后,加强法律法规的执行是改善消保工作的关键。

目前,一些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消费者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为此,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惩罚。

同时,加强对法律的执行力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震慑不法分子。

消费者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建议

消费者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建议

消费者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建议消费者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建议引言:消费者保护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任务,旨在确保消费者在市场经济中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受到保护。

然而,尽管有各种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存在,消费者保护工作仍然面临许多问题。

本文将对消费者保护工作中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相关的改进建议,以期提升消费者保护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问题一:信息不对称在市场经济中,供求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消费者保护领域也不例外。

供应商往往掌握更多关于产品或服务的信息,而消费者则面临不完全的信息。

这导致消费者在做出购买决策时处于弱势地位,容易受到虚假宣传、误导性信息和欺诈行为的影响。

解决方案:首先,加强对广告宣传的监管,严禁虚假宣传和误导性信息的传播。

监管机构应建立更加严格的审查机制,对广告内容进行全面审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惩罚。

其次,提供消费者教育和信息公开平台,以增加消费者的信息和知识。

政府可以投资建设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站和热线,为消费者提供准确的产品信息、抱怨渠道和法律援助。

问题二:法律保护不足尽管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用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但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常常面临诉讼成本高昂、时间漫长的问题。

其次,一些违法行为难以被定性和追究责任,使得相关法律法规不够有效。

解决方案:首先,加强消费者维权机构的建设和培养专业维权人才,为消费者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法律援助。

此外,建立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例如设立独立的消费者仲裁机构,以便消费者能够通过简便、快速、低成本的方式解决争议。

同时,加强对商家和供应商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问题三:跨境消费困难随着全球化的快速发展,跨境消费变得越来越普遍。

然而,跨境消费往往面临着诸多问题,如在质量监管、售后服务、争议解决等方面缺乏有效的保护。

解决方案:为了提供有效的跨境消费者保护,国际合作是至关重要的。

政府应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与协调,建立跨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框架和机制。

如何开展基层市场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

如何开展基层市场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

如何开展基层市场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基层市场监管工作是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是我国市场监管体制的基础和关键。

一、加强队伍建设1.提高队伍素质。

加强基层市场监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充实监管队伍,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完善激励机制。

通过薪酬和岗位晋升等方式,激励市场监管人员积极履职尽责,增强工作动力和主动性。

二、优化监管手段1.强化信息化建设。

推进基层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实现信息的共享和交流,提高监管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2.利用大数据分析。

通过收集、整理和分析大数据,及时掌握市场情况,发现和研判问题,加强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3.加强现场检查。

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现场检查,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监管的震慑力和威慑力。

三、健全法规制度1.完善法律法规。

加强对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研究和修订,及时跟进市场发展的需求,提高法制水平,保障市场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2.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制度。

加大对违法违规市场主体的处罚力度,形成有力的震慑,提高市场秩序的规范性和稳定性。

四、加强宣传教育1.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宣传教育。

通过开展培训、宣传片和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提高市场主体的自觉守法意识,增强他们的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意识。

2.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

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教育宣传,引导消费者增强法律意识,提高维权能力,增强消费者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监督力量。

五、加强与其他部门合作1.健全协作机制。

与公安、质监、税务等部门建立密切的协作机制,共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合力。

2.加强行业共治。

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和自我监管,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在开展基层市场监管工作的思考中,以上几点是重要的方面。

通过加强队伍建设,优化监管手段,健全法规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能够有效推动市场监管工作的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消保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建议

消保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建议

消保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建议一、引言消费者权益保护是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消保工作旨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但目前仍存在一些主要问题。

本文将从监管不到位、处罚力度不够、信息不对等角度分析现阶段消保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建议。

二、监管不到位监管部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职责十分重大,但当前部分地方监管力度不够,对企业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查处力度不足。

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 缺乏跨部门协同配合:消费者投诉无明确归属部门处理时,政府部门之间没有及时协调配合的机制。

导致投诉处理效率低下,消费者维权难度增加。

2. 监管执法不严格:一些地方监管人员执法态度敷衍,缺乏对企业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的决心和勇气。

导致企业对违法成本计算失真,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屡禁不止。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1. 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政府部门应加强协调,建立消保工作的联动机制。

明确各部门在消保工作中的职责和协作方式,提高效率。

2. 加大监管力度:监管部门要加强执法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三、处罚力度不够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处罚力度相对不够,使得一些企业存在触碰底线的念头。

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处罚金额过低:对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而言,目前处罚金额过低,无法起到有效震慑作用。

一些企业索性将处罚当成成本计算,并将侵权行为视为损失降低收入策略。

2. 处罚手段单一:处罚手段主要集中在行政执法层面,缺乏其他更有力的手段。

这导致了企业对于行政处罚并不十分畏惧,进一步推卸其责任。

为解决上述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提高处罚金额:对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应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和影响程度,适当提高处罚金额。

确保对违法行为处以足够严厉的惩罚,发挥有效震慑作用。

2. 探索多元化处罚手段:完善制度建设,加强与法律、司法部门合作。

统筹使用经济处罚、刑事打击等手段,让违法成本立即显现。

12315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分析

12315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分析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12315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数据分析报告第17期(总第43期)福建省工商局12315数据分析中心 2008年10月31日12315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分析近年来,全省工商系统积极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健全完善12315消费维权网络,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推进消费维权的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12315消费维权工作进一步提升,处理申(投)诉、举报工作做到了合法、规范、准确、完整。

2007年至今全省12315机构共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135269件。

其中:申诉105930件,调解成功94580件,举报29339件,办结2777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957.96万元。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基层反映:农村消费维权存在的困难及对策建议

基层反映:农村消费维权存在的困难及对策建议

优质文档在您身边/双击可除基层反映:农村消费维权存在的困难及对策建议今天,好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农村消费维权存在的困难及对策建议》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农村消费者众多,其消费维权问题应该是基层工商所日常监管中重要的一个环节。

然而,农村消费市场因其地理位置、经济发展程度等特殊性,使得工商部门在监管及消费者主动维权过程中存在着三大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农村消费者自身维权意识薄弱,遇事不知维权。

农村消费市场较为零散,工商部门迫于人力物力原因宣传不到位,加上大多农村消费者思想朴素,使其主动维权的意识不够。

主要表现在几方面:一是对商品品质要求较低,其使用、食用过程能满足基本要求就不会维权;二是对消费维权行为缺乏了解,不了解哪些消费问题可以维权,也不了解消费维权途径,不知道上哪维权,怎么维权;三是传统观念影响大,对于小纠纷,出于观念和情感等原因,部分消费者更加倾向于“忍气吞声”,而非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二、消费过程中缺乏维权有力证据,无法有效维权。

农村消费市场,除少数商、超等提供消费凭证外,大多数农村便利店不会主动向消费者提供购物凭证,也无购物记录。

同时,消费者自身也缺乏保留消费凭证等维权证据的意识和习惯,甚至有部分维权知识匮乏的消费者,在购买的商品,特别是食物出现质量问题时,意识不到要将这些商品以及尚未使用、食用的相同商品进行保留。

消费凭证、所购问题商品、病历证明等的缺乏,使消费者在进行维权时因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而遭遇维权难题。

三、农村消费者维权过程成本较高,被迫放弃维权。

农村消费市场存在分散不集中、偏远交通不便等特征,而工商部门也人力缺乏等原因无法随时对辖区内各农村消费市场进行监管、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维权过程中一般需要消费者自己前往当地工商部门,维权成本普遍较高,从而其不愿维权。

例如,消费者购买的商品也许就几块钱,但其前往相关部门维权可能要花费十几块甚至更多的车费、油费,自然其也就不想去维权了。

消费维权调研报告

消费维权调研报告

消费维权调研报告随着社会经济的开展,消费纠纷日益增多与消费维权力量缺乏的矛盾日益加剧,以下是我搜集整理的消费维权调研报告,供大家阅读查看。

篇一:消费维权调研报告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开展,人民的生活消费水平不断提高,消费构造、消费方式产生了显著的变化,消费纠纷日益增多与消费维权力量缺乏的矛盾日益加剧。

消费维权义工作为缓解该种矛盾的民间力量应时而生,自20xx【请酌情自行填写】年以来为消费维权事业的开展和进步做出了积极的奉献。

但消费维权义工队伍在推进开展的同时,也呈现出一些问题,不容无视,亟待解决。

现以三门县消费维权义工队伍建立为例,浅析该问题。

一、消费维权义工队伍建立根本情况20XX年6月,三门县消保委对外招募消费维权义工,当年11月2日,三门消费维权义工效劳队正式成立,是一支以企事业单位员工为主,局部社会人员为辅,以行政执法人员、行业专业人员为技术支持的首支消费维权义工队伍,是推进提高维权队伍专业化、社会化的一次有益尝试。

自组建以来,在县消保委的组织和指导下,该支队伍屡次参加市、县的业务培训、12315举报投诉业务培训、《消法》、《食品平安法》等法律法规培训学习,4年多来,参加培训学习到达了500多人次。

截止日前,已有40名消费维权义工接力消费维权事业,开展各类消费教育宣传、消费评价、体验活动、社会监视约60次,参与人数达1000多人次,效劳时间累计达3000余小时,发放各类消费第1 页共10 页教育资料10万余份,帮助消费者维权500多人次,逐步构建起三门消费维权的新格局。

二、消费维权义工队伍建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消费维权义工人员组成单一,专业性不高,无法满足消费维权的需求。

目前招募的消费维权义工中,多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过县消保委的培训和指导,能根本胜任消费维权工作,但缺乏行业性、专业性,在专业技术、法律法规等方面存在较大缺乏,同时大都在上班,不方便参与活动,相对积极性不高,无法满足消费维权的要求。

消费维权工作站工作总结

消费维权工作站工作总结

消费维权工作站工作总结
近年来,消费维权工作站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作为一名从
业人员,我深刻体会到了消费维权工作站的重要性和工作的必要性。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总结消费维权工作站的工作,并分享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消费维权工作站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接
受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及时处理消费纠纷,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全力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消费者感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

其次,消费维权工作站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通过开展
消费者权益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同时,我们还积极参与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此外,消费维权工作站在处理消费纠纷和投诉方面表现出了高效的工作能力。

我们始终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及时、准确地处理各类消费纠纷和投诉,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许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总的来说,消费维权工作站的工作总结是积极的。

我们将继续坚持以消费者为
中心,不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让更多的消费者享受到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更好地保护。

消委会成立后的不足和建议

消委会成立后的不足和建议

消委会成立后的不足和建议
消费者委员会成立后,虽然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具体如下:
1.权利认知度有限。

许多消费者并不知道自己有权受到消费者委员会保护,也不知道向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的具体途径。

2.责任不够明确。

消费者委员会虽然有权力制定规章制度和开展维权活动,但在具体的问题处理中,对于商家和消费者的责任界定并不够明确。

3.服务不够周到。

许多消费者在向消费者委员会求助时,可能需要较长时间等待处理结果,甚至无法得到满意的解决方案。

针对这些问题,我有以下建议:
1.增加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对自身权利的认知度。

例如,可以通过媒体报道、教育、宣传海报等方式,向消费者普及相关知识。

2.明确商家和消费者的责任边界,加强监管。

消费者委员会应完善规章制度,对于不同的情况,明确责任方,并对失信商家进行监管和处罚。

3.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投诉受理效率。

消费者委员会可以通过加强人力、技术手段等方式来提高工作效率,使消费者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的回应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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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层消费维权机构建设的几点思考
发布:2012-02-23 来源:各界新闻网编辑:webmaster 浏览:53次【大中小】
核心提示:在消费水平不断提升、社会内需不断扩大的今天,消费者权益保护已成为日益严峻的课题,它要求我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适应形势发展
本网讯(代绪刚)在消费水平不断提升、社会内需不断扩大的今天,消费者权益保护已成为日益严峻的课题,它要求我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适应形势发展,不断更新维权理念,提高维权水平,着力提升维权工作效能,调解服务效果,化解消费纠纷,倡导市场主体建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而建立一支稳定的基层维权队伍、加强基层消费维权机构的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各级工商机关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安排部署加快“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体系进一步健全。

目前,全国共建立“一会两站”
48.9万个、12315“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19.4万个,为服务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

笔者想就基层消费消费维权站点建设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基层消费维权分会、站点的现状
1、目前全国基本上实现了在每个行政村、社区设立12315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实现了“一会两站”全覆盖。

区县级消费者协会一般都有专职的工作人员、机构编制、办公场所、经费,能正常开展工作,而其下属的消协分会、消费者申(投)诉举报维权调解站、联络站在硬件建设方面很多没有专门的办公场所、电话等必备办公设施,没有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没有办公经费,大多挂靠基层工商所、行政村村部、社区服务部,其工作人员大多由工商所干部、村干部、社区工作人员充任,大多数分会、站都处于瘫痪状态,是空架子,根本不能开展正常的消费维权工作。

2、基层消费维权分会、站点工作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责任心不强,维权业务知识和技巧匮乏。

这些“非正规军”的分会、站点工作人员很难负责任的对待消费者的申诉、投诉、举报,因为这既不是他们的职责也得不到应有的报酬,即使有部分有社会责任感的工作人员能够对待,而缺乏比较专业的维权知识和技巧,也对他们的维权工作提出了很大的挑战。

一旦群众的维权得不到认真的对待这会严重影响消费者协会这个维权组织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3、分会、站点的工作职责、制度很难得到落实。

各区县消费者协会很难对分会、站点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这些“挂名”的工作人员,各级消费者协会很难对他们进行管理或者指导,因为根本不存在上下级的隶属关系。

各级消协组织针对基本消费维权分会、站点的管理制度、文件往往成为一纸空文,根本得不到落实。

二、关于加强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1、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事关民生、社会和谐稳定,所以必须从国家政策层面进行设计,把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职责,出台一系列配套的政策对分会、站点的建设进行统一的规划。

2、落实基层维权网络体系的经费保障,要保障基层分会、站有办公场所、有统一的门牌、标识、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文书,有电话、电脑等基本的办公设备,有制度牌、人员公示牌、桌牌、工作人员胸卡、投诉登记薄等相关办公物品。

保障工作人员有最基本的工作报酬,在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的分会、站落实一些专职的工作人员。

3、严格筛选分会、站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加强对他们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

在推进维权联络站点硬件建设的同时,要创新工作思路,在站点责任人和工作人员的选择上动脑筋、下功夫,要尽量选择自身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村情、民情、社情,在社区、村组具有一定的威望和公信力的当地“能人”担当消协分会、消费者维权申(投)诉举报站、联络站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

各级消费者协会要定期对这些分会、站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专业维权水平和技能,通过各种方式对他们的工作进行督查、督办,确保消费者的申(投)诉、举报能够及时能到处理。

加强对“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的行政指导,建立工商部门与消费维权服务站点专人对口联系制度,及时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定期培训站点工作人员,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交流研讨和评比考核,切实提高消费纠纷和解率,进一步提升“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的维权效能。

4、制定配套的规章制度对消费维权分会、站的工作进行规范,使基层消费维权网络按照制度进行规范运行,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工作职责清晰、业务流程规范、管理制度完善、外形设计统一、硬件设施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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