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风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2019年乡镇乡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情况汇报材料
20XX年乡镇乡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情况汇报材料近些年来xx乡以发展可再生能源为根本,以“深化调整转型,加快绿色崛起,实现跨越发展”为主题,乡党委、政府对发展风电、光电项目高度重视,把风电、光电项目建设当作全乡重点工作来抓,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相关政策,有力的促进了风电、光电项目在xx的落户、发展。
现就xx乡的风电、光电项目建设情况汇报如下:一、目前主要项目及项目进展情况目前落户xx乡主要是光伏发电项目,一共有两个,一个是大清沟村3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已与江苏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合同,现已通过省发改委审批,预计于18年5月上旬开工建设,占地约1355亩。
另一个是xx村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与同一家公司签订项目合同,项目规划用地564亩,该项目预计于今年6月上旬开工建设。
两个项目的占地全部为未利用滩涂地,现已全部完成征地和土地审批工作,共投资4.5亿元。
风电项目目前有投资意向的主要有华电康保风电有限公司,现在正在积极洽谈筹划中。
三、下步主要工作(一)继续把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当做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
进一步加强对发展风电、光电项目,把发展新能源产业作为“深化调整转型,加快绿色崛起,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抓手,积极跑办项目,优化发展环境,争取将风电、光电项目做扎,做实,以项目带动全乡税收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
在项目建设上特事特办,主动帮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促使项目安心落户、顺利落户。
(二)加强领导,落实项目建设责任人。
在党政一把手自抓的基础上,明确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配备熟悉项目建设的干部,协助企业办理项目的审批手续,对重点光伏建设项目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三)积极推进已定项目的落地建设。
下一步重点抓好江苏振发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光伏发电项目的落地建设,加快完成项目的后续审批工作,确保项目能在5月初顺利动工和按计划顺利施工。
重庆市能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19年风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能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19年风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能源局•【公布日期】2019.11.22•【字号】能源电〔2019〕79号•【施行日期】2019.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重庆市能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19年风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有关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重庆市2019年度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渝能源电〔2019〕67号)要求,经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对2019年竞争配置申报项目的评审,以及对评审结果的公示,我局制定了重庆市2019年风电开发建设方案。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黔江五福岭风电场、武隆四眼坪二期风电场、巫山福田风电场、奉节草堂风电场、奉节尖子山风电场5个项目,总装机34.61万千瓦,列入2019年风电开发建设方案,并纳入全市“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
二、列入建设方案的项目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核准。
三、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加强协调管理,督促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建设条件,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四、国网市电力公司积极配合做好项目配套电网建设,落实电网接入和消纳条件,及时办理并网手续,确保风电项目与配套电网同步投运。
五、项目单位认真做好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和建设工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
同时,按照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化管理的通知》(渝发改能〔2015〕1594号)要求,认真做好相关项目信息填报工作,以免影响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申报。
附件:重庆市2019年风电开发建设方案重庆市能源局2019年11月22日。
2019风电项目竞争配置指导方案
风电项目竞争配置指导方案(2019年版)为促进风电有序规范建设,加快风电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市场化发展,按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总要求,对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和海上风电项目通过竞争配置方式组织建设。
一、基本原则(一)规划总量控制。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的管理要求,有序规范组织项目建设。
各沿海省(区、市)应根据《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国家能源局审定批复的海上风电规划,合理确定2019年度海上风电配置规模。
(二)公开竞争优选。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制定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公开竞争配置条件和流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纳入国家补贴范围的项目或投资进行优选(或招标)。
(三)接网及消纳保障。
所有参与竞争配置的项目须以电网企业投资建设接网及配套电网工程和落实消纳为前提条件,确保项目建成后达到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或弃风率不超过5%)。
电网企业有关电力送出和消纳支持承诺应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竞争确定电价。
2019年度新增集中式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并确定上网电价,各项目申报的上网电价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同类资源区指导价,同时不得设置竞争最低限价。
各级地方政府部门不得干预项目单位报价。
(五)优化投资环境。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指导市(县)级政府优化投资环境。
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不得以资源出让、企业援建和捐赠等名义变相向企业收费,增加项目投资经营成本,相关政策落实的承诺等情况应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竞争要素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制定的竞争配置工作方案应包含项目方案及技术先进性、前期工作深度、上网电价等竞争要素。
应将上网电价作为重要竞争条件,所需补贴强度低的项目优先列入年度建设方案。
(一)已确定投资主体项目的竞争要素1.企业能力。
包括投资能力、业绩、技术能力、企业诚信履约情况评价。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19.01.07•【文号】发改能源〔2019〕19号•【施行日期】2019.01.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各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华润集团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随着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和技术快速进步,在资源优良、建设成本低、投资和市场条件好的地区,已基本具备与燃煤标杆上网电价平价(不需要国家补贴)的条件。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提高风电、光伏发电的市场竞争力,现将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的有关要求和支持政策措施通知如下。
一、开展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试点项目建设。
各地区要认真总结本地区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经验,结合资源、消纳和新技术应用等条件,推进建设不需要国家补贴执行燃煤标杆上网电价的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试点项目(以下简称平价上网项目)。
在资源条件优良和市场消纳条件保障度高的地区,引导建设一批上网电价低于燃煤标杆上网电价的低价上网试点项目(以下简称低价上网项目)。
在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建设规划、国家风电、光伏发电年度监测预警有关管理要求、电网企业落实接网和消纳条件的前提下,由省级政府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地区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有关项目不受年度建设规模限制。
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19.05.28•【文号】国能发新能〔2019〕49号•【施行日期】2019.05.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国家能源局各派出监管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电规总院、水电总院,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各有关企业:近年来,我国风电、光伏发电持续快速发展,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成本显著降低,开发建设质量和消纳利用明显改善,为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促进风电、光伏发电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实现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号)要求,研究论证本地区建设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条件,在组织电网企业论证并落实平价上网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基础上,优先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
二、严格规范补贴项目竞争配置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十三五"相关规划和本区域电力消纳能力,分别按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确定需纳入国家补贴范围的项目。
竞争配置工作方案应严格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上网电价作为重要竞争条件,优先建设补贴强度低、退坡力度大的项目。
风电项目绿色施工方案
风电项目绿色施工方案目录1.工程概况.............2.编制依据.............3.绿色施工目标与要求....4.绿色施工组织机构及管理5.环境保护.............6.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7.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8.节能与能源利用 ......9.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50MW风电项目1.2工程地点150MV风电项目位于属内陆山地风电场,场址中心距市约120km,距离市约45km,距离海城市约25km。
风场范围为不规则多边形,南北约30km,东西约20km,风场面积约600km2,海拔高度60〜620m。
地貌主要为低山丘陵,植被一般发育,主要为梨树等经济作物或灌木为主。
配套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并配置15MW∕30MWh储能系统,拟安装24台型号GWH204-6.25风力发电机组,单机容量625OkW,叶轮直径204m,轮毂高度115m∕14台、125m∕10台,总装机容量150MW。
风电场集电线路采用一机一变的方式,将风机电压升压至35kV后通过6回35kV集电线路直接汇接入新建的三峡海城220kV升压站。
1.3质量目标1.3.1实现达标投产,争创行业优质工程。
1.3.2土建工程一次性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295%;安装工程一次性合格率100%,单位工程有优良率298%;1.3.3绿色、文明施工目标:噪音不影响周边牧民,污水排放达标不影响环境,文明施工考核优良,绿色施工达标。
2编制依据2.1《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50640-20103.2《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I46-20134.3《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5.4《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20142.5《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2.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20426-20182.7《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2.8《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SZJG31-2019)3绿色施工目标与要求3.1运用IS014000和IS018000管理体系,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的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一一尽可能的应用绿色施工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与新工艺,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
风电产业发展 工作方案建议
风电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建议一、前期调研与规划。
1. 摸清家底。
咱得先把咱这片儿的风资源情况摸得透透的。
就像找宝藏一样,找那些风特别大而且稳定的地方。
让那些气象专家、地理专家啥的联合起来,搞个超级详细的风资源普查。
把每个山头、每片平原的风况都记录下来,看看哪里是风的“富矿”。
再看看现有的电网情况。
电网就像高速公路,风电得靠它才能把电送到千家万户。
要是电网太弱,风电发出来也送不出去,那不就白搭了嘛。
所以要好好评估电网的承载能力、布局啥的。
2. 制定蓝图。
根据风资源和电网情况,画一个超级酷的风电发展蓝图。
这个蓝图得有短期、中期和长期的目标。
比如说,短期先在风况最好的几个地方建几个小型风电场试试水;中期呢,扩大规模,让风电占咱总发电量的一定比例;长期就要把咱这儿打造成风电强区,风电不仅能满足本地需求,还能往外送电呢。
二、项目建设方面。
1. 选好址与选好设备。
选风电项目的地址可不能马虎。
不能光看风大就行,还得考虑周边环境。
不能把风电场建在人家珍稀鸟类的栖息地,不然那些小鸟儿可就不乐意了。
而且得考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要是风机一转起来就像飞机起飞似的,吵得人睡不着觉,那可不行。
在设备选择上,就像挑媳妇一样,得挑质量好、性价比高的风机。
现在市场上风机品牌多得眼花缭乱,咱得找那些技术成熟、售后服务好的。
不能光图便宜,买了那些质量差的,三天两头出毛病,那可就麻烦了。
2. 建设流程优化。
简化风电项目的审批流程。
现在有些审批手续太繁琐了,就像在迷宫里走路一样,绕来绕去。
咱得把那些不必要的环节砍掉,让项目能快速上马。
比如说,可以建立一个专门的风电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各部门集中办公,一站式服务。
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把控质量。
可不能搞豆腐渣工程,要是风机倒了,那可就成了大笑话了。
要建立严格的质量监督体系,让那些施工队、设备供应商都不敢偷工减料。
三、技术研发与人才培养。
1. 技术研发。
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合作搞风电技术研发。
就像搞发明创造一样,大家一起头脑风暴。
疆分散式风电项目2019-2021年实施方案
附件:新疆分散式风电项目2019-2021年实施方案为有序推进我区分散式风电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30号)等文件要求,在统筹考虑各地(州、市)资源、土地等情况,结合我区电力消纳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标准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应遵守国家关于分布式发电的政策和管理规定,并满足以下技术要求:(一)接入电压等级应为110千伏及以下,并在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内消纳,不向110千伏的上一级电压等级电网反送电。
(二)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应充分利用电网现有变电站和配电系统设施,优先以T或者π接的方式接入电网。
(三)110千伏(东北地区66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只能有1个并网点,且总容量不应超过50兆瓦。
(四)在一个并网点接入的风电容量上限以不影响电网安全运行为前提,统筹考虑各电压等级的接入总容量。
二、建设规模依据我区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结合各地(州、市)风能资源、土地资源和建设需求等条件,按照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提供的关于接入容量建议,确定各地(州、市)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容量。
本次分散式风电项目实施方案在“十二五”已核准在建的基础上,共新增19个项目,装机规模16.6万千瓦(具体项目见附件),其中:伊犁州4个共4.8万千瓦、塔城地区1个共0.2万千瓦、昌吉州1个共0.8万千瓦、乌鲁木齐市2个共0.8万千瓦、哈密市4个共6万千瓦、吐鲁番市4个共2.8万千瓦、巴州3个共1.2万千瓦。
三、工作要求(一)明确任务分工。
各地(州、市)能源主管部门要协调推进分散式风电发展相关工作,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规模有序推进本区域内分散式风电项目实施。
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应符合自然资源、林草、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管理要求,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严守生态红线,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等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开发建设区域。
目前已核准在建分散式风电项目要按照电力消纳能力合理安排项目并网时序。
风电和光伏发电将是未来低碳发展和能源转型的主力军
风电和光伏发电将是未来低碳发展和能源转型的主力军作者:暂无来源:《企业观察家》 2019年第10期文/本刊记者刘扬整理未来,国家限制煤电、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不会改变;水电资源总量存在制约,开发成本不断攀升,未来增长空间有限;核电建设受到整体社会氛围制约,发展存在不确定性;生物质、潮汐、地热等发电形式由于资源、成本、技术限制等多方面原因,发展规模也不大;综合各方面因素,风电和光伏发电将是未来低碳发展和能源转型的主力军。
今年以来,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密集颁布了多项鼓励新能源平价上网的政策措施。
随着这些政策措施的陆续出台,我国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引导、消纳保障、建设管理和上网电价等方面的政策机制逐步完善,风电和光伏发电发展开始从标杆电价阶段过渡到平价和竞价阶段,同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也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优化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投资环境,保障优先发电和全额保障性收购,鼓励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通过绿证交易获得合理收益补偿,降低就近直接交易的输配电价及收费,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做好预警管理衔接,动态完善能源消费总量考核机制等8项鼓励政策措施。
同时,通知要求,电网企业认真落实接网工程建设责任,扎实推进本地消纳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建设,结合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建设推进无补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5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公布了2019年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覆盖16个省(区、市),总装机规模达2076万千瓦,其中光伏项目1478万千瓦,风电项目451万千瓦,分布式交易试点项目147万千瓦。
本批项目均属于就地消纳类范畴,主要分布于上网电价高的地区,所处区域风光资源优势并不明显。
对于光伏发电,农光及渔互补项目大约占光伏装机总量的33%,在土地资源日益稀缺的情况下,“光伏+”已成为提高光伏平价上网项目盈利能力的重要手段;对于风电,黑龙江省上报的41个风电平价项目仅公布了7个,全面落实电力送出和市场消纳,成为平价上网的前置条件。
风电场安全措施
华润阳曲杨兴(50MW)风电项目安全措施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北京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华润阳曲杨兴风电项目部2019年08月目录一、工程概况 (1)二、安全措施计划 (1)1、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2、危险性较大作业项目专项施工方案 (2)3、作业指导书 (2)4、安全文明施工策划 (2)5、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2)6、主要专项安全管理措施 (3)6.1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3)6.2脚手架安全管理措施 (4)6.3施工机械安全管理措施 (4)6.4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5)6.5起重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5)6.6交叉作业项目安全管理措施 (6)6.7厂内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6)6.8 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卫生控制措施 (7)7、土方工程冬期施工措施 (12)8、混凝土工程冬期施工措施 (13)9、钢筋工程冬期施工措施 (17)10、安装工程冬期施工措施 (18)11、季节性防风措施 (18)1、日常停车管理 (18)2、防风措施 (19)3、突发性暴风雨的防范 (19)一、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华润阳曲杨兴(50MW)风电项目2、建设地点位于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境内,地理坐标位于北纬38°18′~38°26′,东经113°58′~113°9.6′之间,风电场地形起伏、陡峭,海拔高程为1800m~2020m。
风电场位于三县(市)交界,分别为阳曲县、忻州市定襄县和阳泉市的交界。
3、工程概述华润阳曲杨兴(50MW)风电项目开发容量为50MW,拟安装20台2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
华润阳曲杨兴(50MW)风电项目以220kV电压等级接入系统,在风电场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位于整个风电场西南部侧位置。
220kV屋外配电装置向西出线,35kV线路由东进入35kV 配电室。
4、施工范围本标段实施项目包括华润阳曲杨兴(50MW)风电项目A线10台风机(#01、#02、#11、#13、#14、#B03、#15、#16、#17、#18)的进场道路改造、场内道路、吊装平台、风机和箱变基础、风机和塔筒吊装及箱变安装调试及其电缆施工、道路防护和排水工程、集电线路A线架空部分及电缆敷设工程施工、甲供设备材料的卸货及二次倒运二、安全措施计划根据本项目施工安全特点和年度生产安排,制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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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风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为促进风电高质量发展,加快降低补贴强度,现就做好2019年度风电建设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有序按规划和消纳能力组织项目建设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按照《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及《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新能〔2017〕3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在论证并落实消纳能力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各类风电项目建设。
《指导意见》中本省级区域2020年规划并网目标,减去2018年底前已并网和已核准在有效期并承诺建设的风电项目规模(不包括分散式风电、海上风电、平价上网风电项目、国家能源局专项布置的示范试点项目和跨省跨区外送通道配套项目),为2019年度各省级区域竞争配置需国家补贴风电项目的总规模。
在省级电网区域内消纳的风电项目由省级电网企业出具电力送出和消纳意见,跨省跨区输电通道配套风电项目的消纳条件应由送受端电网企业联合论证。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等电网企业在国家能源局指导下督促各省级电网企业做好风电项目电力送出和消纳落实工作。
二、完善市场配置资源方式(一)完善集中式风电项目竞争配置机制。
2019年度需国家补贴的新建集中式风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配置方式选择。
有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本文附件中的指导方案制定2019年度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向社会公布。
在国家能源局公布2019年度第一批平价上网风电项目名单之后,有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再组织有国家补贴的风电项目的竞争配置工作。
各跨省跨区输电通道配套的风电基地项目,项目所在地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制定专项竞争配置工作方案,优先选择补贴强度低的项目业主,或直接按平价上网项目(无国家补贴)组织建设。
(二)采取多种方式支持分散式风电建设。
鼓励各省(区、市)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号)有关政策,创新发展方式,积极推动分散式风电参与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
对不参与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可不参与竞争性配置,按有关管理和技术要求由地方政府能源主管部门核准建设。
三、严格竞争配置要求(一)竞争配置方式选择1. 第一种方式。
风电项目开发前期工作已由开发企业自行完成,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竞争配置工作方案择优选择列入年度建设方案的项目。
各开发企业参与竞争配置的风电项目应满足前期工作深度要求。
2. 第二种方式。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省级以下地方政府已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开展资源勘查等前期工作,确定计划开发的区块,在已落实项目土地使用和电力送出及消纳等外部条件下,通过竞争配置选择投资开发企业。
(二)竞争配置建设方案相关要求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务院价格部门发布的本区域风电指导价作为竞争配置上网电价上限(不得设置电价下限),并编制2019年度风电建设方案。
建设方案应包括新增建设规模及布局、竞争配置工作方案,电网企业出具的确保电力送出消纳意见等内容。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建设方案组织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并将建设方案抄送国家能源局及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
国家能源局对有关建设方案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规划落实情况和公平竞争原则以及电力送出消纳条件不落实的建设方案提出整改意见。
四、全面落实项目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一)已纳入年度建设方案的存量项目,有关电网企业应在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并确保弃风限电持续改善的前提下积极落实并网。
对自愿转为平价上网的存量项目,电网企业在建设配套电力送出工程的进度安排和消纳方面予以优先保障。
(二)各类拟新建风电项目均应以落实项目电力送出和确保达到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或弃风率不超过5%)为前提条件。
在满足已并网和已核准在有效期内并承诺建设风电项目电力消纳基础上,按照平价上网风电项目、分散式风电项目、需国家补贴的竞争性配置风电项目的次序配置电网消纳能力。
五、分类指导存量项目建设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对已核准风电项目进行梳理,建立项目信息管理台账,分类指导建设。
(一)超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限的,相关项目核准文件失效。
如项目单位希望继续建设,可作为新项目参与本年度新建项目竞争配置,也可转为平价上网项目。
(二)符合国家风电建设管理要求且在项目核准有效期内的风电项目,执行国家有关价格政策。
(三)鼓励各类在核准有效期内的风电项目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执行有关平价上网项目的支持政策。
(四)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级别从红色转为橙色或绿色的地区,严格按电网消纳能力有序启动之前因预警停建项目,鼓励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
六、有序稳妥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建设2019年起新增的海上风电项目必须通过竞争配置确定项目业主单位,各相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按照加快推动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的原则制定专门的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
依法依规核准的海上风电项目执行国家有关电价政策。
为进一步规范海上风电发展,有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国家《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国家能源局批复的本省级区域的海上风电规划组织海上风电项目建设,按照上述规划中明确的本区域2020年建成并网目标和在建规模对本省(区、市)2018年底前已核准海上风电项目进行梳理,由项目开发企业承诺开工及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时间,在此基础上梳理出2020年底前可建成并网的海上风电项目、2020年底前可开工建设的海上风电项目以及2021年底前可建成并网的海上风电项目,三类项目清单及相关企业承诺应及时对全社会公示。
对核准前置条件不齐全的海上风电项目,核准文件由项目核准机关依法予以撤销,有关项目信息抄送国家能源局及相关派出能源监管机构。
七、强化承诺条件核实(一)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对各参与竞争配置的风电项目以及平价上网项目的相关土地使用等降低非技术成本的承诺或说明进行复核,并及时对全社会公示实际执行情况,将其作为后续安排新增风电建设规模的重要依据。
(二)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对有关省级电网企业或地方电网企业经论证确认的拟新建风电项目具备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的意见进行复核。
电网企业可按单个项目或者本批次项目整体出具意见。
八、做好风电项目建设信息监测工作请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及时组织各项目单位按照以下要求,按时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填报以下项目信息:(一)已核准风电项目须提交项目核准文件、列入本省(区、市)年度建设方案的依据等文件的扫描件,并按照项目信息管理相关规定完善各项信息。
逾期未完成填报项目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国家补贴。
(二)所有新核准建设的风电项目均应在项目申请时及时填报项目信息,标明项目的分类并提交相关附件。
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与电网企业的新能源项目相关管理系统做好衔接,及时采集风电核准、并网、运行、补贴拨付等信息。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在2019年7月1日(含)前完成已核准建设的风电项目的信息审核工作。
对于因相关信息填报错误、填报不及时导致不能纳入补贴目录及获得电价附加补贴的,由项目单位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尽快组织风电竞争性配置工作,积极推动风电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加强对监管区域内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补贴项目竞争配置和投资营商环境等事项的监管。
附件:风电项目竞争配置指导方案(2019年版)风电项目竞争配置指导方案(2019年版)为促进风电有序规范建设,加快风电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市场化发展,按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总要求,对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和海上风电项目通过竞争配置方式组织建设。
一、基本原则(一)规划总量控制。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的管理要求,有序规范组织项目建设。
各沿海省(区、市)应根据《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国家能源局审定批复的海上风电规划,合理确定2019年度海上风电配置规模。
(二)公开竞争优选。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制定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公开竞争配置条件和流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纳入国家补贴范围的项目或投资进行优选(或招标)。
(三)接网及消纳保障。
所有参与竞争配置的项目须以电网企业投资建设接网及配套电网工程和落实消纳为前提条件,确保项目建成后达到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或弃风率不超过5%)。
电网企业有关电力送出和消纳支持承诺应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竞争确定电价。
2019年度新增集中式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并确定上网电价,各项目申报的上网电价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同类资源区指导价,同时不得设置竞争最低限价。
各级地方政府部门不得干预项目单位报价。
(五)优化投资环境。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指导市(县)级政府优化投资环境。
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不得以资源出让、企业援建和捐赠等名义变相向企业收费,增加项目投资经营成本,相关政策落实的承诺等情况应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竞争要素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制定的竞争配置工作方案应包含项目方案及技术先进性、前期工作深度、上网电价等竞争要素。
应将上网电价作为重要竞争条件,所需补贴强度低的项目优先列入年度建设方案。
(一)已确定投资主体项目的竞争要素1.企业能力。
包括投资能力、业绩、技术能力、企业诚信履约情况评价。
2.设备先进性。
包括风电机组选型、风能利用系数、动态功率曲线保障、风电机组认证情况。
3.技术方案。
包括充分利用资源条件、优化技术方案、利用小时测算、智能化控制运行维护、退役及拆除方案、经济合理性等。
4.已开展前期工作。
包括项目总体规划、测风及风能资源评估、可行性研究设计、已取得的支持性文件等。
5.接入消纳条件。
委托电网企业开展接入系统和消纳能力分析结果。
6.申报电价。
测算提出合理收益条件下的20年固定上网电价。
国家核定最低保障小时数的地区,可按照国家最低保障小时数报价,超出部分市场定价,按最低保障小时数内电价评分。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可参照表1自行制定竞争配置评分细则,但不应设置或变相设置有违市场公平的条款。
可采取综合评分法,其中电价权重不得低于40%。
也可采取先技术评选,再电价比选的方式,按电价由低到高排序分配完为止。
表1 已确定投资主体风电项目参考评分标准(二)未确定投资主体项目的竞争要素1.企业能力。
包括投资能力、业绩、技术能力、企业诚信履约情况评价。
2.设备先进性。
包括风电机组选型、风能利用系数、动态功率曲线保障、风电机组认证情况。
3.技术方案。
包括充分利用资源条件、优化技术方案、利用小时测算、智能化控制运行维护、退役及拆除方案、经济合理性等。
4.申报电价。
测算提出合理收益条件下的20年固定上网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