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集中采购操作规则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六章 合同管理和应急保障
第二十六条 根据《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 理办法》,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集中采购,项目单位分别与中 标人签订合同。
第二十七条 区域(产业)公司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 日起三十日内组织项目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并于签订后十 五日内将有关合同资料报物资办备案。
第二十八条 集团公司根据系统内电缆的供需分析,逐 步建立电缆供应的应急储备,以满足和保障基本建设项目的 工程需要。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的电缆集 中采购工作,电力生产、煤炭、煤化工等项目的电缆集中采 购参照执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根据《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 法》,招标工作组负责组织和协调电缆的集中采购工作,负责 组建评标委员会和资格审查委员会。
招标工作组组成: 组长:集团公司分管物资的副总经理 副组长:物资办负责人 成员:物资办、基建部、安生部、科环部、监察部、相 关区域(产业)公司及项目单位的有关领导。 第五条 评标委员会和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中国华能
––5––
1. 当初评合格投标人在 5 名以内(含 5 名)时,取所有 初评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计算 A1。
2. 当初评合格投标人在 5 名-10 名(含 10 名)时,先 去掉评标价最高和最低者后,在剩余的 X 个初评合格投标人 中计算 A1。
3. 当初评合格投标人在 10 名-20 名(含 20 名)时,先 去掉评标价最高、次高和最低者后进行计算,在剩余的 X 个 初评合格投标人中计算 A1。
(一) 评标委员会一般于开标前 2 个工作日组建完成。
––7––
(二) 评标委员会人数根据招标项目多少和评标工作 量确定。
第二十四条 评标工作中,招标监督人员有权对有异常 评标行为的评标专家进行询问并作记录,记录文件交由监察 部门存档,并抄送物资办。
第二十五条 物资办依据《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招标 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对评标专家进行管理与考核。
第四章 招标流程
第十二条 集团公司采用按月/季度集中采购的方式,于 每月初或季初开展一次电缆集中采购工作。
第十三条 各区域(产业)公司应根据基建项目工程进展、 设计及工期要求,每月 25 日前可分月度或季度上报下月或季 度电缆集中采购计划,以保证电缆集中采购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 物资办根据各单位的电缆集中采购计划,编制
满分 100 分
––10––
附表 2
初步符合性评审标准
序号
必要合格条件
1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盖章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
3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非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出具了合格的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
4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评标价格在所有初评合格投标人的算术平均值 A1 的 [-15%,10%]区间内(不含本数)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当 初评合格投标人在 5 名以内(含 5 名),区间内的合格投标 人为 0 时,所有初评合格投标人均为有效投标人;初评合格 投标人在 5 名以上时,区间内的合格投标人为 0 时,计算 A1 的剩余 X 个初评合格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基准价。 当投标人的评标价格>=基准价,n=2;当投标人的评标价
格<基准价,n=1。 第二十一条 推荐中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价格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每种电缆的
评标价格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价格分相 等时,取评标报价低者;评标报价也相同时,应按照年度资 格预审的排名顺序推荐。
考虑厂家排产及合同履约因素,电缆集中采购遵循同一 标包尽量统一集中供货的原则。在发生投标人仅在部分招标 数量较少的规格电缆中价格评分最高的情况(总量在 50 万元 以下),该部分的电缆将分配给其他合计金额占比较大且最接 近该规格电缆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人,价格以其评标价格计入。
(二)计算评标基准价。 1. 计算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A2。 2. 评标基准价= A2×(1-C)。 其中 C 为基准价下浮系数,由投标人代表和监察人在开 标现场共同随机抽取并公布。C 值抽取范围[1%,2.5%],级
––6––
差为 0.3%。 (三)计算评标价格分。 评标价格分=100-100×n×|投标人的评标价格-基准价
––2––
集团公司物资招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组建。评标委员会 负责集中采购招标的评标工作,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投标 人进行年度资格预审工作。
第六条 根据《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 法》,基建物资招标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基本建设项目电缆集 中采购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审定招标结果。
基建物资招标委员会组成: 主任:集团公司分管基建的副总经理 成员:办公厅、规划部、预算部、企法部、财务部、安 生部、科环部、基建部、监察部、审计部、物资办的负责人。 第七条 根据《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 法》,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如下: (一) 基建部负责会审电缆集中采购方案,审定电缆集 中采购的通用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签订、监造、验收等环节 的技术管理工作。 (二) 企法部负责为电缆集中采购工作提供全过程的 法律支持和咨询。 (三) 监察部负责对电缆集中采购工作进行全过程监 督。 (四) 审计部负责对电缆集中采购的执行情况进行审 计和检查。 (五) 物资办是物资集中采购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 制和执行集团公司电缆集中采购的方案,协调招标工作组的 具体工作。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应按本细则要求按时报送电缆集中 采购计划,认真参预集中采购工作,忠实履行职权,及时签 订并严格执行合同,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反馈。集团公司 根据《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对电缆集 中采购工作进行考核。
第三十六条 本细则由集团公司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3––
(六) 区域(产业)公司负责组织编制和报送电缆集中 采购的需求计划,对本单位电缆集中采购的执行情况负责。
第三章 年度资格预审
第八条 集团公司每年适时组织开展电缆集中采购的年 度资格预审工作,委托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在国家指定媒体和 华能电子商务网站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第九条 年度资格预审采用公开报名方式。 第十条 资格审查委员会通过对企业的生产资质、销售 额、财务状况、以往业绩、商业信誉等因素进行量化评分, 评审中充分考虑企业的综合实力(年度资格预审标准详见附 表 1)。中国企业联合会“制造业 500 强”、中国采购与招标 网“中国最具投标实力电线电缆供应商 50 强”企业和优秀上 市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第十一条 年度资格预审实行有限数量制(40~50 家), 每年随集团公司电缆集中采购的开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10 根据申请人业绩情况酌情打分。
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资产负债率、速动比率 等综合状况(总分 19 分)。 25 企业信用等级(总分 3 分:AAA 级 6 分,AA 级 4 分,良好 2 分)。 国家级奖项 2 分/项、省级及直辖市 1 分/项, 5 发明专利 3 分/项,实用型专利 2 分/项,外观 设计专利 1 分/项,该项累计得分不超过 5 分。 通过 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 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通过一项 得 1 分。 5 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得 2 分,国家强制性产品得 1 分,国家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得 1 分,国家级质 检中心检验报告得 2 分/项,省级质量中心检验 报告 1 分/项。该项累计不超过 5 分。
企业总资产(总分 5 分:以总资产最高数额为 5 的基数,算出每家企业的资产得分)。
注册资金(总分 5 分:以注册资金最高数额为 5 的基数,算出每家企业的注册资金得分)。
技术水平(总分 10 分:根据申请人情况酌情打 30 分)。
纳税金额(总分 5 分:以纳税金额最高数额为 5 的基数,算出每家企业的纳税得分)。 上市公司(总分为 5 分:上市公司为 5 分,非 上市公司为 0 分) 25 以销售额最高数额为 25 的基数,算出每家企业 的销售额得分
第十七条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根据电缆集中采购方案的 计划安排向通过年度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发售经审查合格 的招标文件。
第十八条 电缆集中采购采用价格评估法,投标文件的评 审分为技术、商务的初步符合性评审和价格评审两个阶段。
第十九条 初步符合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和商务评审,检查 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实质上没有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通过初步符合性评 审的投标人进入价格评审阶段。初步符合性评审标准详见附 表 2。 第二十条 价格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价格评分标准和方法,对每种规格 电缆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定。 (一)计算评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A1,确定有效投标人。
4. 当初评合格投标人在 20 名-30 名(含 30 名)时,先 去掉评标价最高、次高、第三高和最低、次低者后进行计算, 在剩余的 X 个初评合格投标人中进行计算 A1。
5. 当初评合格投标人在 30 名(不含 30 名)以上时,先 去掉评标价四个较高和三个较低者后进行计算,在剩余的 X 个初评合格投标人中计算 A1。
5
符合招标文件技术的文件要求;
6
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
7
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8
投标人的供货范围和招标的内容无实质性的偏离;
9
没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作为废标处理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集团公司针对电缆抽检、第三方检验和飞行 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建立供应商产品质量信息档案, 指导电缆集中采购工作。
第八章 供应商管理
第三十三条 电缆集中采购的供应商的评估和管理执行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供应商库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细则。
第三十四条 对电缆集中采购的供应商的管理,不代替 合同约定中对供应商违约的责任追究。供应商应对出现问题 的产品采取召回、补偿等措施;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照合 同约定进行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 质量监督
第二十九条 电缆集中采购的质量监督执行国家有关的 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质量监督的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质量监督由合同签订主体负责,可采取抽检、 委托第三方检验等多种方式,以加强对供应商产品质量的管控。
第三十一条 物资办可根据电缆质量监督需要,不定期
––8––
组织集团公司相关技术管理部门对电缆供应商进行飞行检查 抽检,以掌握其真实的生产情况,保证电缆产品质量。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缆集中采购操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基本建设项目的电缆集中采购工作,根据《中国华能集团公 司物资招标管理办法》和《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 管理办法》,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电缆集中采购采用公开招标,委托招标代理, 年度资格预审、按月/季度进行集中采购的方式,遵循公开、 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章 评标专家管理
第二十二条 物资办提前 5 个工作日将年度资格预审会 议安排提交招标工作组,招标工作组原则上采用随机抽取的 方式组建年度资格审查委员会,原则上不少于 11 人。
第二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原则上由招标工作组采用随机 抽取的方式组建,对于技术复杂和专业性要求高的电缆集中 采购项目,可以采取直接选定的方式组建。
附表:1.电缆集中招标年度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2.初步符合性评审标准
––9––
附表 1
电缆集中招标年度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序号
1
2 3 4 5 6
项目
制造商2011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获 奖及专利情况
各项管理体系 认证情况
分值
评分标准
––4––
月/季度电缆集中采购方案,经基建部会审后,报集团公司分 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根据月/季度集中采购方案 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集团公司发 布的统一范本和物资采购标准等相关要求进行编制。
第十六条 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由物资办组织基建部、 各区域(产业)公司、项目单位等相关业务的代表,及有关 专家对招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条款进行审查修改,形成符合 要求的招标文件。
第二十六条 根据《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 理办法》,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集中采购,项目单位分别与中 标人签订合同。
第二十七条 区域(产业)公司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 日起三十日内组织项目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并于签订后十 五日内将有关合同资料报物资办备案。
第二十八条 集团公司根据系统内电缆的供需分析,逐 步建立电缆供应的应急储备,以满足和保障基本建设项目的 工程需要。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的电缆集 中采购工作,电力生产、煤炭、煤化工等项目的电缆集中采 购参照执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根据《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 法》,招标工作组负责组织和协调电缆的集中采购工作,负责 组建评标委员会和资格审查委员会。
招标工作组组成: 组长:集团公司分管物资的副总经理 副组长:物资办负责人 成员:物资办、基建部、安生部、科环部、监察部、相 关区域(产业)公司及项目单位的有关领导。 第五条 评标委员会和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中国华能
––5––
1. 当初评合格投标人在 5 名以内(含 5 名)时,取所有 初评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计算 A1。
2. 当初评合格投标人在 5 名-10 名(含 10 名)时,先 去掉评标价最高和最低者后,在剩余的 X 个初评合格投标人 中计算 A1。
3. 当初评合格投标人在 10 名-20 名(含 20 名)时,先 去掉评标价最高、次高和最低者后进行计算,在剩余的 X 个 初评合格投标人中计算 A1。
(一) 评标委员会一般于开标前 2 个工作日组建完成。
––7––
(二) 评标委员会人数根据招标项目多少和评标工作 量确定。
第二十四条 评标工作中,招标监督人员有权对有异常 评标行为的评标专家进行询问并作记录,记录文件交由监察 部门存档,并抄送物资办。
第二十五条 物资办依据《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招标 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对评标专家进行管理与考核。
第四章 招标流程
第十二条 集团公司采用按月/季度集中采购的方式,于 每月初或季初开展一次电缆集中采购工作。
第十三条 各区域(产业)公司应根据基建项目工程进展、 设计及工期要求,每月 25 日前可分月度或季度上报下月或季 度电缆集中采购计划,以保证电缆集中采购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 物资办根据各单位的电缆集中采购计划,编制
满分 100 分
––10––
附表 2
初步符合性评审标准
序号
必要合格条件
1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盖章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
3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非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出具了合格的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
4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评标价格在所有初评合格投标人的算术平均值 A1 的 [-15%,10%]区间内(不含本数)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当 初评合格投标人在 5 名以内(含 5 名),区间内的合格投标 人为 0 时,所有初评合格投标人均为有效投标人;初评合格 投标人在 5 名以上时,区间内的合格投标人为 0 时,计算 A1 的剩余 X 个初评合格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基准价。 当投标人的评标价格>=基准价,n=2;当投标人的评标价
格<基准价,n=1。 第二十一条 推荐中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价格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每种电缆的
评标价格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价格分相 等时,取评标报价低者;评标报价也相同时,应按照年度资 格预审的排名顺序推荐。
考虑厂家排产及合同履约因素,电缆集中采购遵循同一 标包尽量统一集中供货的原则。在发生投标人仅在部分招标 数量较少的规格电缆中价格评分最高的情况(总量在 50 万元 以下),该部分的电缆将分配给其他合计金额占比较大且最接 近该规格电缆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人,价格以其评标价格计入。
(二)计算评标基准价。 1. 计算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A2。 2. 评标基准价= A2×(1-C)。 其中 C 为基准价下浮系数,由投标人代表和监察人在开 标现场共同随机抽取并公布。C 值抽取范围[1%,2.5%],级
––6––
差为 0.3%。 (三)计算评标价格分。 评标价格分=100-100×n×|投标人的评标价格-基准价
––2––
集团公司物资招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组建。评标委员会 负责集中采购招标的评标工作,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投标 人进行年度资格预审工作。
第六条 根据《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 法》,基建物资招标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基本建设项目电缆集 中采购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审定招标结果。
基建物资招标委员会组成: 主任:集团公司分管基建的副总经理 成员:办公厅、规划部、预算部、企法部、财务部、安 生部、科环部、基建部、监察部、审计部、物资办的负责人。 第七条 根据《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 法》,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如下: (一) 基建部负责会审电缆集中采购方案,审定电缆集 中采购的通用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签订、监造、验收等环节 的技术管理工作。 (二) 企法部负责为电缆集中采购工作提供全过程的 法律支持和咨询。 (三) 监察部负责对电缆集中采购工作进行全过程监 督。 (四) 审计部负责对电缆集中采购的执行情况进行审 计和检查。 (五) 物资办是物资集中采购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 制和执行集团公司电缆集中采购的方案,协调招标工作组的 具体工作。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应按本细则要求按时报送电缆集中 采购计划,认真参预集中采购工作,忠实履行职权,及时签 订并严格执行合同,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反馈。集团公司 根据《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对电缆集 中采购工作进行考核。
第三十六条 本细则由集团公司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3––
(六) 区域(产业)公司负责组织编制和报送电缆集中 采购的需求计划,对本单位电缆集中采购的执行情况负责。
第三章 年度资格预审
第八条 集团公司每年适时组织开展电缆集中采购的年 度资格预审工作,委托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在国家指定媒体和 华能电子商务网站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第九条 年度资格预审采用公开报名方式。 第十条 资格审查委员会通过对企业的生产资质、销售 额、财务状况、以往业绩、商业信誉等因素进行量化评分, 评审中充分考虑企业的综合实力(年度资格预审标准详见附 表 1)。中国企业联合会“制造业 500 强”、中国采购与招标 网“中国最具投标实力电线电缆供应商 50 强”企业和优秀上 市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第十一条 年度资格预审实行有限数量制(40~50 家), 每年随集团公司电缆集中采购的开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10 根据申请人业绩情况酌情打分。
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资产负债率、速动比率 等综合状况(总分 19 分)。 25 企业信用等级(总分 3 分:AAA 级 6 分,AA 级 4 分,良好 2 分)。 国家级奖项 2 分/项、省级及直辖市 1 分/项, 5 发明专利 3 分/项,实用型专利 2 分/项,外观 设计专利 1 分/项,该项累计得分不超过 5 分。 通过 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 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通过一项 得 1 分。 5 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得 2 分,国家强制性产品得 1 分,国家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得 1 分,国家级质 检中心检验报告得 2 分/项,省级质量中心检验 报告 1 分/项。该项累计不超过 5 分。
企业总资产(总分 5 分:以总资产最高数额为 5 的基数,算出每家企业的资产得分)。
注册资金(总分 5 分:以注册资金最高数额为 5 的基数,算出每家企业的注册资金得分)。
技术水平(总分 10 分:根据申请人情况酌情打 30 分)。
纳税金额(总分 5 分:以纳税金额最高数额为 5 的基数,算出每家企业的纳税得分)。 上市公司(总分为 5 分:上市公司为 5 分,非 上市公司为 0 分) 25 以销售额最高数额为 25 的基数,算出每家企业 的销售额得分
第十七条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根据电缆集中采购方案的 计划安排向通过年度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发售经审查合格 的招标文件。
第十八条 电缆集中采购采用价格评估法,投标文件的评 审分为技术、商务的初步符合性评审和价格评审两个阶段。
第十九条 初步符合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和商务评审,检查 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实质上没有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通过初步符合性评 审的投标人进入价格评审阶段。初步符合性评审标准详见附 表 2。 第二十条 价格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价格评分标准和方法,对每种规格 电缆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定。 (一)计算评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A1,确定有效投标人。
4. 当初评合格投标人在 20 名-30 名(含 30 名)时,先 去掉评标价最高、次高、第三高和最低、次低者后进行计算, 在剩余的 X 个初评合格投标人中进行计算 A1。
5. 当初评合格投标人在 30 名(不含 30 名)以上时,先 去掉评标价四个较高和三个较低者后进行计算,在剩余的 X 个初评合格投标人中计算 A1。
5
符合招标文件技术的文件要求;
6
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
7
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8
投标人的供货范围和招标的内容无实质性的偏离;
9
没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作为废标处理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集团公司针对电缆抽检、第三方检验和飞行 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建立供应商产品质量信息档案, 指导电缆集中采购工作。
第八章 供应商管理
第三十三条 电缆集中采购的供应商的评估和管理执行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供应商库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细则。
第三十四条 对电缆集中采购的供应商的管理,不代替 合同约定中对供应商违约的责任追究。供应商应对出现问题 的产品采取召回、补偿等措施;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照合 同约定进行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 质量监督
第二十九条 电缆集中采购的质量监督执行国家有关的 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质量监督的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质量监督由合同签订主体负责,可采取抽检、 委托第三方检验等多种方式,以加强对供应商产品质量的管控。
第三十一条 物资办可根据电缆质量监督需要,不定期
––8––
组织集团公司相关技术管理部门对电缆供应商进行飞行检查 抽检,以掌握其真实的生产情况,保证电缆产品质量。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缆集中采购操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基本建设项目的电缆集中采购工作,根据《中国华能集团公 司物资招标管理办法》和《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 管理办法》,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电缆集中采购采用公开招标,委托招标代理, 年度资格预审、按月/季度进行集中采购的方式,遵循公开、 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章 评标专家管理
第二十二条 物资办提前 5 个工作日将年度资格预审会 议安排提交招标工作组,招标工作组原则上采用随机抽取的 方式组建年度资格审查委员会,原则上不少于 11 人。
第二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原则上由招标工作组采用随机 抽取的方式组建,对于技术复杂和专业性要求高的电缆集中 采购项目,可以采取直接选定的方式组建。
附表:1.电缆集中招标年度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2.初步符合性评审标准
––9––
附表 1
电缆集中招标年度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序号
1
2 3 4 5 6
项目
制造商2011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获 奖及专利情况
各项管理体系 认证情况
分值
评分标准
––4––
月/季度电缆集中采购方案,经基建部会审后,报集团公司分 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根据月/季度集中采购方案 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集团公司发 布的统一范本和物资采购标准等相关要求进行编制。
第十六条 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由物资办组织基建部、 各区域(产业)公司、项目单位等相关业务的代表,及有关 专家对招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条款进行审查修改,形成符合 要求的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