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分类系统

合集下载

食品分类体系对食品合格评定结果的影响

食品分类体系对食品合格评定结果的影响

食品分类体系对食品合格评定结果的影响作者:刘然来源:《现代食品》 2019年第4期摘要:本文通过实例介绍了各类标准以及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分类体系不同给食品合格评定造成的影响,提出要建立统一、严谨的食品分类体系。

关键词:食品;分类体系;合格评定近几年,国家和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越来越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一些食品的相关制度相继出台。

但是对于同一类食品,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中,都有这类食品的相关分类,但同一类食品在不同标准中分类的归属略有差异,另外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分类系统(以下简称SC 食品分类系统)又与各产品标准的食品分类不尽相同。

因此,分析食品产品标准、食品市场准入以及食品相关制度中食品分类差异性可以指导食品检验机构有效解决食品判定冲突问题,提高食品合格判定的准确性,指导和规范企业生产。

1 GB 2763 与GB 2762 食品标准之间的分类体系冲突在GB 2763-2016 的附录A 中,芹菜的食品类别是蔬菜(叶菜类),并且在类别说明中将芹菜归属为叶柄类[1]。

在GB 2762-2012 的附录A 中,芹菜也应归属为蔬菜类,但是没有明确指明芹菜是叶类蔬菜还是茎类蔬菜,而在实际判定时将其归属为茎类蔬菜[2]。

2 GB 2760 与SC 食品分类系统中的冲突2.1 GB 2760-2014 的食品分类原则① GB 2760-2014 的食品分类系统是针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特点来划分食物类别的,主要以食品原料为基础,并结合加工工艺进行划分,同时以食品行业分类标准或食品标准体系作为重要参考。

②本分类系统包含了最大可能完整的食物类别,包括那些不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物品种。

考虑到今后食品中添加剂使用的管理,某些目前我国尚不普遍食用的食物品种参照GSFA 《食品添加剂通用法典标准》也被列入本系统。

③该系统中使用的产品名称大部分根据国家相应的标准进行表述,无法找到相应标准的类别以市场通用名称表述,同时对该类食品进行了特征性描述(涵盖范围、原料、工艺特点和形态等)。

食品分类系统 GB2760

食品分类系统 GB2760

附录E食品分类系统食品分类系统见表E.1㊂表E.1食品分类系统食品分类号食品类别/名称01.0乳及乳制品(13.0特殊膳食用食品涉及品种除外)01.01巴氏杀菌乳㊁灭菌乳和调制乳01.01.01巴氏杀菌乳01.01.02灭菌乳01.01.03调制乳01.02发酵乳和风味发酵乳01.02.01发酵乳01.02.02风味发酵乳01.03乳粉(包括加糖乳粉)和奶油粉及其调制产品01.03.01乳粉和奶油粉01.03.02调制乳粉和调制奶油粉01.04炼乳及其调制产品01.04.01淡炼乳(原味)01.04.02调制炼乳(包括加糖炼乳及使用了非乳原料的调制炼乳等)01.05稀奶油(淡奶油)及其类似品01.05.01稀奶油01.05.0201.05.03调制稀奶油01.05.04稀奶油类似品01.06干酪和再制干酪及其类似品01.06.01非熟化干酪01.06.02熟化干酪01.06.03乳清干酪01.06.04再制干酪01.06.04.01普通再制干酪01.06.04.02调味再制干酪01.06.05干酪类似品01.06.06乳清蛋白干酪01.07以乳为主要配料的即食风味食品或其预制产品(不包括冰淇淋和风味发酵乳)表E.1(续)食品分类号食品类别/名称01.08其他乳制品(如乳清粉㊁酪蛋白粉等)02.0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02.01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和油02.01.01植物油脂02.01.01.01植物油02.01.01.02氢化植物油02.01.02动物油脂(包括猪油㊁牛油㊁鱼油和其他动物脂肪等)02.01.03无水黄油,无水乳脂02.02水油状脂肪乳化制品02.02.01脂肪含量80%以上的乳化制品02.02.01.01黄油和浓缩黄油02.02.01.02人造黄油(人造奶油)及其类似制品(如黄油和人造黄油混合品) 02.02.02脂肪含量80%以下的乳化制品02.0302.02类以外的脂肪乳化制品,包括混合的和(或)调味的脂肪乳化制品02.04脂肪类甜品02.05其他油脂或油脂制品03.0冷冻饮品03.01冰淇淋㊁雪糕类03.0203.03风味冰㊁冰棍类03.04食用冰03.05其他冷冻饮品04.0水果㊁蔬菜(包括块根类)㊁豆类㊁食用菌㊁藻类㊁坚果以及籽类等04.01水果04.01.01新鲜水果04.01.01.01未经加工的鲜果04.01.01.02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04.01.01.03去皮或预切的鲜水果04.01.02加工水果04.01.02.01冷冻水果04.01.02.02水果干类04.01.02.03醋㊁油或盐渍水果04.01.02.04水果罐头04.01.02.05果酱表E.1(续)食品分类号食品类别/名称04.01.02.06果泥04.01.02.07除04.01.02.05以外的果酱(如印度酸辣酱) 04.01.02.08蜜饯凉果04.01.02.08.01蜜饯类04.01.02.08.02凉果类04.01.02.08.03果脯类04.01.02.08.04话化类04.01.02.08.05果糕类04.01.02.09装饰性果蔬04.01.02.10水果甜品,包括果味液体甜品04.01.02.11发酵的水果制品04.01.02.12煮熟的或油炸的水果04.01.02.13其他加工水果04.02蔬菜04.02.01新鲜蔬菜04.02.01.01未经加工鲜蔬菜04.02.01.02经表面处理的新鲜蔬菜04.02.01.03去皮㊁切块或切丝的蔬菜04.02.01.04豆芽菜04.02.02加工蔬菜04.02.02.01冷冻蔬菜04.02.02.02干制蔬菜04.02.02.03腌渍的蔬菜04.02.02.04蔬菜罐头04.02.02.05蔬菜泥(酱),番茄沙司除外04.02.02.06发酵蔬菜制品04.02.02.07经水煮或油炸的蔬菜04.02.02.08其他加工蔬菜04.03食用菌和藻类04.03.01新鲜食用菌和藻类04.03.01.01未经加工鲜食用菌和藻类04.03.01.02经表面处理的鲜食用菌和藻类04.03.01.03去皮㊁切块或切丝的食用菌和藻类04.03.02加工食用菌和藻类表E.1(续)食品分类号食品类别/名称04.03.02.01冷冻食用菌和藻类04.03.02.02干制食用菌和藻类04.03.02.03腌渍的食用菌和藻类04.03.02.04食用菌和藻类罐头04.03.02.05经水煮或油炸的藻类04.03.02.06其他加工食用菌和藻类04.04豆类制品04.04.01非发酵豆制品04.04.01.01豆腐类04.04.01.02豆干类04.04.01.03豆干再制品04.04.01.03.01炸制半干豆腐04.04.01.03.02卤制半干豆腐04.04.01.03.03熏制半干豆腐04.04.01.03.04其他半干豆腐04.04.01.04腐竹类(包括腐竹㊁油皮等)04.04.01.05新型豆制品(大豆蛋白及其膨化食品㊁大豆素肉等)04.04.01.06熟制豆类04.04.02发酵豆制品04.04.02.01腐乳类04.04.02.02豆豉及其制品(包括纳豆)04.04.03其他豆制品04.05坚果和籽类04.05.01新鲜坚果与籽类04.05.02加工坚果与籽类04.05.02.01熟制坚果与籽类04.05.02.01.01带壳熟制坚果与籽类04.05.02.01.02脱壳熟制坚果与籽类04.05.02.0204.05.02.03坚果与籽类罐头04.05.02.04坚果与籽类的泥(酱),包括花生酱等04.05.02.05其他加工的坚果与籽类(如腌渍的果仁)05.0可可制品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以及糖果05.01可可制品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表E.1(续)食品分类号食品类别/名称05.01.01可可制品(包括以可可为主要原料的脂㊁粉㊁浆㊁酱㊁馅等)05.01.02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㊁除05.01.01以外的可可制品05.01.03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使用可可脂代用品的巧克力类似产品05.02糖果05.02.01胶基糖果05.02.02除胶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05.03糖果和巧克力制品包衣05.04装饰糖果(如工艺造型,或用于蛋糕装饰)㊁顶饰(非水果材料)和甜汁06.0粮食和粮食制品,包括大米㊁面粉㊁杂粮㊁块根植物㊁豆类和玉米提取的淀粉等(不包括07.0类焙烤制品)06.01原粮06.02大米及其制品06.02.01大米06.02.02大米制品06.02.03米粉(包括汤圆粉等)06.02.04米粉制品06.03小麦粉及其制品06.03.01小麦粉06.03.01.01通用小麦粉06.03.01.02专用小麦粉(如自发粉㊁饺子粉等)06.03.02小麦粉制品06.03.02.01生湿面制品(如面条㊁饺子皮㊁馄饨皮㊁烧麦皮)06.03.02.02生干面制品06.03.02.03发酵面制品06.03.02.04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㊁裹粉㊁煎炸粉06.03.02.05油炸面制品06.04杂粮粉及其制品06.04.01杂粮粉06.04.02杂粮制品06.04.02.01杂粮罐头06.04.02.02其他杂粮制品06.05淀粉及淀粉类制品06.05.01食用淀粉06.05.02淀粉制品表E.1(续)食品分类号食品类别/名称06.05.02.01粉丝㊁粉条06.05.02.02虾味片06.05.02.03藕粉06.05.02.04粉圆06.06即食谷物,包括碾轧燕麦(片)06.07方便米面制品06.08冷冻米面制品06.09谷类和淀粉类甜品(如米布丁㊁木薯布丁)06.10粮食制品馅料07.0焙烤食品07.01面包07.02糕点07.02.01中式糕点(月饼除外)07.02.02西式糕点07.02.03月饼07.02.04糕点上彩装07.03饼干07.03.01夹心及装饰类饼干07.03.02威化饼干07.03.03蛋卷07.03.04其他饼干07.04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07.05其他焙烤食品08.0肉及肉制品08.01生㊁鲜肉08.01.01生鲜肉08.01.02冷却肉(包括排酸肉㊁冰鲜肉㊁冷鲜肉等)08.01.03冻肉08.02预制肉制品08.02.01调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调理料)08.02.02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㊁腊肉㊁板鸭㊁中式火腿㊁腊肠) 08.03熟肉制品08.03.01酱卤肉制品类08.03.01.01白煮肉类表E.1(续)食品分类号食品类别/名称08.03.01.02酱卤肉类08.03.01.03糟肉类08.03.02熏㊁烧㊁烤肉类08.03.03油炸肉类08.03.04西式火腿(熏烤㊁烟熏㊁蒸煮火腿)类08.03.05肉灌肠类08.03.06发酵肉制品类08.03.07熟肉干制品08.03.07.01肉松类08.03.07.02肉干类08.03.07.03肉脯类08.03.08肉罐头类08.03.09其他熟肉制品08.04肉制品的可食用动物肠衣类09.0水产及其制品(包括鱼类㊁甲壳类㊁贝类㊁软体类㊁棘皮类等水产及其加工制品等) 09.01鲜水产09.02冷冻水产品及其制品09.02.01冷冻水产品09.02.02冷冻挂浆制品09.02.03冷冻鱼糜制品(包括鱼丸等)09.03预制水产品(半成品)09.03.01醋渍或肉冻状水产品09.03.02腌制水产品09.03.03鱼子制品09.03.04风干㊁烘干㊁压干等水产品09.03.05其他预制水产品(如鱼肉饺皮)09.04熟制水产品(可直接食用)09.04.01熟干水产品09.04.02经烹调或油炸的水产品09.04.03熏㊁烤水产品09.04.04发酵水产品09.04.05鱼肉灌肠类09.05水产品罐头09.06其他水产品及其制品表E.1(续)食品分类号食品类别/名称10.0蛋及蛋制品10.01鲜蛋10.02再制蛋(不改变物理性状)10.02.01卤蛋10.02.02糟蛋10.02.03皮蛋10.02.04咸蛋10.02.05其他再制蛋10.03蛋制品(改变其物理性状)10.03.01脱水蛋制品(如蛋白粉㊁蛋黄粉㊁蛋白片)10.03.02热凝固蛋制品(如蛋黄酪㊁松花蛋肠)10.03.03蛋液与液态蛋10.04其他蛋制品11.0甜味料,包括蜂蜜11.01食糖11.01.01白糖及白糖制品(如白砂糖㊁绵白糖㊁冰糖㊁方糖等)11.01.02其他糖和糖浆[如红糖㊁赤砂糖㊁冰片糖㊁原糖㊁果糖(蔗糖来源)㊁糖蜜㊁部分转化糖㊁槭树糖浆等]11.02淀粉糖(果糖㊁葡萄糖㊁饴糖㊁部分转化糖等)11.03蜂蜜及花粉11.03.01蜂蜜11.03.02花粉11.04餐桌甜味料11.05调味糖浆11.05.01水果调味糖浆11.05.02其他调味糖浆11.06其他甜味料12.0调味品12.01盐及代盐制品12.02鲜味剂和助鲜剂12.03醋12.03.01酿造食醋12.03.02配制食醋12.04酱油表E.1(续)食品分类号食品类别/名称12.04.01酿造酱油12.04.02配制酱油12.05酱及酱制品12.05.01酿造酱12.05.02配制酱12.0612.07料酒及制品12.0812.09香辛料类12.09.01香辛料及粉12.09.02香辛料油12.09.03香辛料酱(如芥末酱㊁青芥酱)12.09.04其他香辛料加工品12.10复合调味料12.10.01固体复合调味料12.10.01.01固体汤料12.10.01.02鸡精㊁鸡粉12.10.01.03其他固体复合调味料12.10.02半固体复合调味料12.10.02.01蛋黄酱㊁沙拉酱12.10.02.02以动物性原料为基料的调味酱12.10.02.03以蔬菜为基料的调味酱12.10.02.04其他半固体复合调味料12.10.03液体复合调味料(不包括12.03㊁12.04)12.10.03.01浓缩汤(罐装㊁瓶装)12.10.03.02肉汤㊁骨汤12.10.03.03调味清汁12.10.03.04蚝油㊁虾油㊁鱼露等12.11其他调味料13.0特殊膳食用食品13.01婴幼儿配方食品13.01.01婴儿配方食品13.01.02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13.01.03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表E.1(续)食品分类号食品类别/名称13.02婴幼儿辅助食品13.02.01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13.02.02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13.0313.0413.05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14.0饮料类14.01包装饮用水14.01.01饮用天然矿泉水14.01.02饮用纯净水14.01.03其他类饮用水14.02果蔬汁类及其饮料14.02.01果蔬汁(浆)14.02.02浓缩果蔬汁(浆)14.02.03果蔬汁(浆)类饮料14.03蛋白饮料14.03.01含乳饮料14.03.01.01发酵型含乳饮料14.03.01.02配制型含乳饮料14.03.01.03乳酸菌饮料14.03.02植物蛋白饮料14.03.03复合蛋白饮料14.03.04其他蛋白饮料14.04碳酸饮料14.04.01可乐型碳酸饮料14.04.02其他型碳酸饮料14.05茶㊁咖啡㊁植物(类)饮料14.05.01茶(类)饮料14.05.02咖啡(类)饮料14.05.03植物饮料14.06固体饮料14.06.0114.06.02蛋白固体饮料14.06.03速溶咖啡14.06.04其他固体饮料14.07特殊用途饮料14.08风味饮料14.09其他类饮料G B 2760 2014207 表E .1(续)食品分类号食品类别/名称15.0酒类15.01蒸馏酒15.01.01白酒15.01.02调香蒸馏酒15.01.03白兰地15.01.04威士忌15.01.05伏特加15.01.06朗姆酒15.01.07其他蒸馏酒15.02配制酒15.03发酵酒15.03.01葡萄酒15.03.01.01无汽葡萄酒15.03.01.02起泡和半起泡葡萄酒15.03.01.03调香葡萄酒15.03.01.04特种葡萄酒(按特殊工艺加工制作的葡萄酒,如在葡萄原酒中加入白兰地,浓缩葡萄汁等)15.03.02黄酒15.03.03果酒15.03.04蜂蜜酒15.03.05啤酒和麦芽饮料15.03.06其他发酵酒类(充气型)16.0其他类(01.0~15.0除外)16.01果冻16.02茶叶㊁咖啡和茶制品16.02.01茶叶㊁咖啡16.02.02茶制品(包括调味茶和代用茶)16.03胶原蛋白肠衣16.04酵母及酵母类制品16.04.01干酵母16.04.02其他酵母及酵母类制品16.0516.06膨化食品16.07其他。

食品分类系统

食品分类系统

食品分类系统
食品分类系统用于界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该标准的食品分类系统共分十六大类、三百多个小类。

包括:一是乳与乳制品,二是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三是冷冻饮品,四是水果、蔬菜(包括块根类)、豆类、食用菌、藻类、坚果以及籽类等,五是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类巧克力和代巧克力)以及糖果,六是粮食和粮食制品,七是焙烤食品,八是肉及肉制品,九是水产品及其制品,十是蛋及蛋制品,十一是甜味料,十二是调味品,十三是特殊营养食品,十四是饮料类,十五是酒类,十六是其他类。

食品分类体系及如何精准定位食品分类

食品分类体系及如何精准定位食品分类

食品分类体系及如何精准定位食品分类作为食品从业人员或是食品检验机构的工作人员,都或多或少遇到过这样的困惑,同一类食品,我们有各种各样适用的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每一个标准都有这类食品的定义和分类,同一类食品在不同标准分类里的类别归属不尽相同。

食品添加剂的合格判定与该种食品在其标准中的分类有密切关联,可以说食品分类体系直接影响了食品添加剂合格评定的结果。

因此,分析这个食品分类体系,食品产品标准、食品市场准入分类与GB2760中食品分类体系的差异性以及其对食品添加剂结果判定的影响具有极大意义。

目前,我国食品分类体系根据不同的专业领域的需求制定有不同的食品分类系统,在使用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同一种食品在不同的食品分类系统中类别可能是不同的。

伙伴网整理了我国的各食品分类体系,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

我国的食品分类体系主要有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分类体系、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分类体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中食品分类体系等,以下为大家详细介绍:1、《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将食品分为32大类,并具体规定了亚类及其所属的品种明细。

《食品生产许可证》中“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是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填写。

该目录适用于食品生产许可。

2、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中的食品分类采用分级系统,将食品分为16大类。

食品分类系统用于界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只适用于对该标准的使用。

其中如某一食品添加剂应用于一个食品类别时,就允许其应用于该食品类别包含的所有上下级食品(除非另有规定),反之下级食品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不能被认为可应用于其上级食品,所以在查找一个食品类别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不能被认为可应用于其上级食品,在查找一个食品类别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时,特别需要注意食品类别的上下级关系。

3、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的附录A.1食品类别(名称)说明,涉及10大类食品,每大类下分为若干亚类,依次分为次亚类、小类等。

食品分类系统资料课件

食品分类系统资料课件

国际食品分类系统对我国食品分类系统的影响和启示
重视食品分类系统的科学 性和系统性
我国应加强对食品自然属性和营养特点的研 究,建立更加科学、系统的食品分类体系, 以满足食品监管和营养研究的需要。
推进食品分类系统的国际 接轨
我国应积极参与国际食品分类系统的研究和 制定,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合作与 交流,推进我国食品分类系统与国际接轨,
食品监管和执法
监管依据
食品分类系统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供了监管依据,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防止假冒伪 劣食品的出现。
执法支持
在执法过程中,食品分类系统能够为执法人员提供快速准确的食品信息,支持执法工作 的顺利进行。
04 我国食品分类系统的现状 和未来发展
我国食品分类系统的现状和问题
要点一
现状
要点二
食品分类系统的基本原则
系统性
科学性
食品分类系统应具有系统性,各类食品之 间应相互独立、互不交叉,同一类别的食 品应具有相似的特点或用途。
食品分类系统应以科学为依据,根据食品 的来源、组成、营养价值、加工工艺等特 点进行分类。
实用性
动态性
食品分类系统应具有实用性,方便监管部 门、企业和消费者使用,有利于食品的流 通和管理。
VS
食品召回
一旦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隐患,食品分类系 统可以迅速定位到问题产品,并快速召回 ,防止问题食品进一步扩散。
食品标签和标识管理
食品标签
食品分类系统能够规范食品标签的标识内容 ,确保消费者能够准确了解食品的成分、生 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 权。
标识管理
通过食品分类系统,可以对不同类别的食品 进行标识管理,方便对食品进行分类储存、 运输和销售,提高管理效率。

食品原料学考前复习要点(重点整理版).总结

食品原料学考前复习要点(重点整理版).总结

第一章:食物资源分类系统1.食物资源分类系统:①常规食用资源②食品添加剂③功能性食品④药食同源2•常规性食用资源:蛋白质,淀粉,脂肪,山野菜,饮品厂糖原料,制酒原料淀粉改性制糊精,可用作药物载体3.淀粉作用]淀粉基塑料淀粉制氢气和生物能源-脂肪代用品4•脂肪:等不饱和脂肪酸,VE,甾醇(结构和胆固醇相似,可以占位,减少胆固醇的吸收;磷脂:提高智力,修复破损细胞。

5.山野菜:叶绿素可以解肝毒,造血6•饮品:固体(冲剂),液体饮品(含酒精,不含)。

7.添加剂类(色素,辛香料,甜味剂,防腐剂)。

8.色素(多数人工合成色素是致癌的)天然色素包括(花色苷类,黄酮类,类胡萝卜素,果红素(枸杞),叶绿素)9•辛香料:玫瑰可抗抑郁,龙涎为最香物质,丁香可以治疗哮喘。

10.防腐剂:苯甲酸钠可致癌,用量小于千分之一。

11.功能性食具有改善,调节,促进人体健康和生理机能的食品原料制成的Food。

(搞清构效关系和量效关系才能研究功能性食品,且功能性食品中活性单体不超过四种)如:保肝药物:葛根,决明子,枸杞,五味子。

12.第二代保健品和第一代的区别:三代以单体为添加原料,二代以食品为添加原料。

13.国家定义的功能性食品有23种:减肥,美容,抗疲劳,改善衰老,抗癌,益智,降糖,提高免疫力,增高,降血压,改善睡眠等。

14 .资源的基本特征:(第二章)④地域性,④资源有限性,O开发潜力无限性,④4多样性,④系统性, ⑥时效性,④替代性15.地域性:社会资源,劳动,技术,智力,机械设备等(水飞蓟解肝脏毒)16.多样性/多用性:任何资源有多种成分,同一种成分有多种功能。

果红素止咳)17.系统性:本身要求原料完全开发,开发系类产品。

(红松种子产研)收获季节不同,不同时节富集物不同,市场时效性。

19.替代性:(包括固定替代和非固定替代:。

原料有普遍到稀有,现有原料功能不如新原料。

20.主要色素植物:黄金菊,茜草,蓝靛果,千里光,紫草(治疗肾炎,利尿作用)21.香料资源:玫瑰(玫瑰醚为呈香物质,槲皮素(主要来自洋葱)抗氧化,降压,降血脂)22.玫瑰药用功能:治疗肠胃气痛,治疗妇科疾病,舒筋活络。

食品分类系统

食品分类系统

食品分类系统食品分类系统用于界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只适用于使用标准查询添加剂。

该标准的食品分类系统共分十六大类。

(十六大类→亚类→次亚类→小类→次小类)注意:如果允许某一食品添加剂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时,则允许其应用于该类别下的所有类别食品,更有规定的除外。

十六大类1、乳与乳制品2、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3、冷冻饮品4、水果、蔬菜(包括块根类)、豆类、食用菌、藻类、坚果以及籽类等5、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类巧克力和代巧克力)以及糖果6、粮食和粮食制品7、焙烤食品8、肉及肉制品9、水产品及其制品10、蛋及蛋制品11、甜味料12、调味品13、特殊营养食品14、饮料类15、酒类16、其他类具体分类1、粮食及制品:指各种原粮、成品粮以及各种粮食加工制品,包括方便面等;2、食用油:指植物和动物性食用油料,如花生油、大豆油、动物油等;3、肉及其制品:指动物性生、熟食品及其制品,如生、熟畜肉和禽肉等;4、消毒鲜乳:指乳品厂(站)生产的经杀菌消毒的瓶装或软包装消毒奶,以及零售的牛、羊、马奶等;5、乳制品:指乳粉、酸奶及其他属于乳制品类的食品;6、水产类:指供食用的鱼类、甲壳类、贝类等鲜品及其加工制品;7、罐头:将加工处理后的食品装入金属罐、玻璃瓶或软质材料的容器内,经排气、密封、加热杀菌、冷却等工序达到商业无菌的食品;8、食糖:指各种原糖和成品糖,不包括糖果等制品;9、冷食:指固体冷冻的即食性食品,如冰棍、雪糕、冰激凌等;10、饮料:指液体和固体饮料,如碳酸饮料、汽水、果味水、酸梅汤、散装低糖饮料、矿泉饮料、麦乳精等;11、蒸馏酒、配制酒:指以含糖或淀粉类原料,经糖化发酵蒸馏而制成的白酒(包括瓶装和散装白酒)和以发酵酒或蒸馏酒作酒基,经添加可食用的辅料配制而成的酒,如果酒、白兰地、香槟、汽酒等;12、发酵酒;指以食糖或淀粉类原料经糖化发酵后未经蒸馏而制得的酒类,如葡萄酒、啤酒;13、调味品:指酱油、酱、食醋、味精、食盐及其他复合调味料等;14、豆制品:指以各种豆类为原料,经发酵或未发酵制成的食品,如豆腐、豆粉、素鸡、腐竹等;15、糕点:指以粮食、糖、食油、蛋、奶油及各种辅料为原料,经烘烤、油炸或冷加工等方式制成的食品,包括饼干、面包、蛋糕等;16、糖果蜜饯:以果蔬或糖类的原料经加工制成的糖果、蜜饯、果脯、凉果和果糕等食品;17、酱腌菜:指用盐、酱、糖等腌制的发酵或非发醇类蔬菜,如酱黄瓜等;18、保健食品:指依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称之为保健食品的产品类别;19、新资源食品:指依据《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称之为新资源食品的产品类别;20、其他食品:未列入上述范围的食品或新制订评价标准的食品类别。

食品分类系统

食品分类系统

卫生部在2011年第12号卫生部公告中发布了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之一即为《GB 276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该新标准将于2011年6月20日起正式实施,新标准的前言中明确指出对2007版的《GB 2760-2007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以下简称旧标准)部分食品分类系统进行了调整,为使广大网友对该新旧标准的食品分类系统的调整有更具体的了解,食品伙伴网对食品论坛中网友发布的相关讨论帖进行了整理,仅供行业人士参考,对比分析具体结果:1、对比过程中发现如下问题:和旧标准相比新标准的食品分类系统中删除了01.01.02.01调味乳,但搜索发现表A1里有涉及到该分类号。

2、新增了如下食品分类:01.01.02 灭菌乳,同时将旧标准中的01.01.02 调制乳调整为01.01.03 调制乳。

01.02 发酵乳和风味发酵乳,同时将旧标准中的01.02 发酵乳调整为01.02.01。

01.02.02 风味发酵乳。

同时删除了旧标准中的01.02.01、01.02.02。

04.04.03 其他豆制品。

06.05.02.04 粉圆。

13.02.01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13.02.02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14.03.01.01 发酵型含乳饮料、14.03.01.02 配制型含乳饮料、14.03.01.03 乳酸菌饮料(旧标准中的分类号为14.07)、14.03.03 复合蛋白饮料。

3、调整了如下食品分类:将旧标准中03.02雪糕类删除,在新标准中将其合并到03.01冰淇淋类。

将旧标准中如下分类删除05.02.03、05.02.04、05.02.05、05.02.06、05.02.07、05.02.08、05.02.08.01、05.02.08.02、05.02.09,合并到05.02.02。

旧标准中14.07乳酸菌饮料调整为新标准的14.03.01.03 乳酸菌饮料。

国内外食品分类系统对绿色食品产品分类体系构建的借鉴

国内外食品分类系统对绿色食品产品分类体系构建的借鉴

中国食物与营养2017,23(10):11-14、72Food and Nutrition in China国内外食品分类系统对绿色食品产品分类体系构建的借鉴陈倩,张志华,滕锦程,唐伟(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北京100081)摘要:在分析研究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日本“肯定列表制度”以及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等标准中的食品分类系 统基袖上,对绿色食品产品分类体系构建提出建议,以期进一步完善绿色食品标准体系。

关键词:绿色食品;食品分类系统食品是维系人类生存和健康的基本要素,其涵盖范 围广泛,种类繁多,产品属性和组成复杂,且有区域性 和习惯名称差异,所以对食品进行分类是一项复杂的系 统工程。

不同的应用目的决定不同的分类方法,建立相 对统一的食品分类系统对于建立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及食 品的分类生产和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通过研究 分析目前国内外主要的食品分类系统,对构建绿色食品 产品分类体系有所借鉴。

1国外主要食品分类系统目前国际上及发达国家比较全面且划分较细的食品 分类系统主要有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食品与饲 料分类标准》、《食品添加剂通用法典标准》(GSFA)中的 食品分类系统和日本“肯定列表制度”中食品分类体系,因其服务对象不同,其分类原贝_分类方法各不相同。

1.1《食品与饲料分类标准》中的食品分类系统CAC设置“食品和饲料分类系统”的主要作用是 为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制修订服务,因此,在分类方法 上是将具有相似农药残留特性和产品特征的食品进行归 类,在名称上尽量采用国际贸易中通用的科学名称及描 述。

因农药在植物和动物中有显著差异,首先将食品和 饲料分为基本植物来源和动物来源两大类,再将食品按 相似产品特征和农药残留特性分为大类和亚类。

其最终 基本框架是将食品和饲料分为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按 原料来源及是否经过加工分为植物源初级产品、动物源 初级产品、初级饲料、植物源加工产品和动物源初级产 品五大类;第二个层次是根据产品特性,在大类的基础 上划分亚类,如植物源初级产品中分出水果、蔬菜、坚果等类别;第三个层次是将亚类中农药残留相似的产品 再分小类,如水果亚类中再细分柑橘类、仁果类等小 类;第四个层次则分到小类中的具体品种,如柑橘小类 中再分出品种。

食品添加剂通用法典标准说明书

食品添加剂通用法典标准说明书
b) 每日允许摄入量(ADI) 是经 JECFA 评估提出的,在不产生明显健康风险的情况下,以体重为基础 表示的人一生中每日可能摄入的食品添加剂的量。5
1尽管目前版本的通用标准,缺少对特定食品添加剂或者某种食品添加剂在某种食品中的特定使用情况的规定等相关内容, 并不意味着该添加剂在食品中使用是不安全的或不合适的。委员会将就在正式版本中保留此脚注的必要性进行审议,直至通 用标准全部完成时删除。 2本标准中“基于其他标准确定是安全的”是指,按照 JECFA 描述的不会引起毒理学关注的条件下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会带来 安全问题(如,明确规定的使用水平)。 3 在 FAO 网站 JECFA 网页 /ag/agn/jecfa-additives/search.html?lang=en 有英文版的食品添加剂规格标 准数据库,提供了食品添加剂目前的 ADI 状态、JECFA 最新评估的年代、INS 编码等资料。该数据库具有英、法、西班牙、 阿 拉 伯 以 及 中 文 版 的 查 询 页 面 和 背 景 信 息 。 JECFA 的 报 告 同 时 发 布 在 WHO 网 站 JECFA 网 页 http://www.who.int/ipcs/food/jecfa/en/。 4食品法典程序手册。 5食品添加剂和食品污染物的安全性评估原则,世界卫生组织,(WHO 环境健康标准,第 70 号),第 111 页(1987)。本标 准中“没有明显的健康风险”是指如果某种添加剂不超过本标准规定的使用水平就能够确定不会对消费者产生危害。本标准不 允许以某种危害消费者健康的方式使用添加剂。
c) 加入食品中添加剂的量应等于或低于最大使用量,并且应是达到预期工艺效果的最低量。最大使用 量可根据附件 A 的申请程序,法典成员的摄入量评估或是由 CCFA 请求 JECFA 对某国摄入评估资 料进行独立的评价。

《食品分类系统》课件

《食品分类系统》课件
食品流通与销售过程中,可以根据食品分类系统对产品进行追溯和质量控制,确保 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食品安全与监管
食品安全与监管机构可以根据 食品分类系统对食品安全进行 监管和管理,确保食品的质量 和安全。
食品分类系统可以帮助监管机 构更好地了解食品生产和流通 环节中的问题,及时发现和解 决食品安全问题。
更新滞后
当前分类系统未能及时跟上食品工 业的发展,对新出现的食品类型缺 乏相应的分类。
食品分类系统的发展趋势与方向
统一化与标准化
未来的食品分类系统将趋向统一和标准化,以方 便消费者识别和监管部门管理。
科学依据强化
分类将更加注重科学依据,依据食品的营养成分 、功能特性等进行分类。
灵活性增加
随着食品工业的创新发展,分类系统将更加灵活 ,能够适应新食品类型的出现。
食品分类的原则和方法
原则
科学性、系统性、实用性 、统一性。
方法
按照食品的原料来源、生 产工艺、用途和营养特点 等分类,可以采用单一分 类法或多级分类法。
常见的食品分类
谷物类、果蔬类、畜禽肉 类、水产品类、乳制品类 等。
02
食品分类系统的种类
按照原料来源分类
植物性食品
包括谷物、豆类、蔬菜、水果等 ,以植物为主要来源的食品。
未来食品分类系统的展望与建议
强化监管力度
建议政府加强对食品分类系统的监管,确保市场上的食品分类准 确无误。
加强科研支持
鼓励科研机构对食品分类系统进行深入研究,提供科学依据。
推广普及教育
通过媒体、学校等渠道普及食品分类知识,提高消费者的识别能 力。
05
案例分析
某地区特色食品分类案例
总结词
地域特色鲜明,分类依据独特

《食品分类系统》课件

《食品分类系统》课件
《食品分类系统》PPT课 件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本课件旨在介绍食品分类系统的重要性、目的、基本原则、具体方法以及示 例。探索食品分类背后的原理和应用,让您更好地了解食品。
概述
食品分类是将食物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规则进行划分和归类的过程。它有助于 我们更好地理解食物的性质和特点。
食品分类的重要性
1 保护消费者健康
分类可以标示食品的成分和营养价值,消费者可以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食品。
2 支持食品监管
分类可以帮助监管机构监控食品市场,确保合规性和安全性。
3 促进食品创新
分类可以促使食品企业创造新产品,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
食品分类的目的
1 标示成分
2 识别功能
3 提示适用人群
分类可以告诉消费者食品 中包含的成分,如蛋白质、 脂肪、碳水化合物等。
分类可以区分食品的特定 功能,如增强免疫力、促 进消化、维持骨骼健康等。
谷物类食品
按照谷物的类型和加工方式对食品进行分类,如大 米、面粉、糙米等。
肉类食品
根据肉类来源和处理方式对食品进行分类,如猪肉、 鸡肉、火腿等。
总结
食品分类系统是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和选择食品的重要工具。通过分类,我们可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健康, 支持食品监管,并促进食品创新。
分类可以指示食品适用的 特定人群,如婴儿食品、 孕妇食品、运动员食品等。
食品分类的基本原则
宏观营养素
按照食品中所含的宏观营养素 (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 的种类和含量进行分类。
微观营养素
按照食品中所含的微观营养素 (维生素、矿物质等)的种类 和含量进行分类。
功能
按照食品的功能(如调节血压、 增加肌肉力量等)进行分类。
食品分类的具体方法

食品标准与法规章节总结---顾仁勇老师

食品标准与法规章节总结---顾仁勇老师

食品标准与法规小结1、对待食品安全的原则:市场准入制度与食品召回制度。

(食品召回实施,包括主动召回、责令召回和召回结果评估与监督以及召回食品后处理,以及法律责任。

)2、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供给与消费的可靠程度。

两层含义:一是食品数量的安全问题;二是食品质量的安全问题。

1、标准: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

2、标准的特点:①非强制性:是一种规范,本身不具备强制性;所谓的强制性标准,其强制性由法律赋予。

②应用的广泛性和通用性:应用广,影响面大,涉及各种行业和领域。

③标准与贸易的双向作用。

④标准的制定出于合理目标。

⑤标准对贸易的壁垒作用可以跨越。

3、技术法规:技术法规指规定强制执行的产品特性或其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包括适用的管理规定)的文件,以及规定适用于产品、工艺或生产方法的专门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的文件。

这些文件可以是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也可以是其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经政府授权由非政府组织制定的技术规范、指南、准则等。

4、技术法规的特点:①强制性。

②对贸易的影响大而直接。

③约束范围广。

技术法规既可以规定产品的特性,诸如产品的大小、形状、功效和性能,甚至包括对出售之前加贴标签、标志的样式和包装的方式等多方面的内容做出规定,还可以对产品生产的相关工艺和方法,包括管理规定进行约束。

④表现形式多样。

包括国家法律、政府法令、部门规章条例以及其他强制性文件。

⑤壁垒作用隐蔽性强。

5、技术法规的类型:规定性技术法规(特定性)和功能导向型技术法规(灵活性)。

6、合格评定程序:是规定直接或间接用来确定是否达到技术法规或标准的相应要求的任何程序。

7、合格评定程序的类型:第一方评定:供应商自行完成合格评定程序(证明符合技术法规和标准而进行的第一方自我声明;第二方评定:买方或一合格评定机构以其自己的名义完成合格评定程序(验收);第三方评定:独立于供应商和买方的机构完成合格评定程序(认证以及认可活动)。

2760-2011食品添加剂安全标准

2760-2011食品添加剂安全标准

GB 2760-2011 加工助剂使用注意事项
• a 指用于提取酶制剂的动物、植物或微生物。 • b 指为酶制剂的生物技术来源提供基因片段
的动物、植物或微生物。
• c 包括针尾曲霉Aspergillus aculeatus 和泡盛曲
霉A. awamori。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公告
• 13.01 婴幼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可以使
用香兰素、乙基香兰素和香荚兰豆浸膏,最大使用量分别 为5mg/100mL、5mg/100mL和按照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其中 100mL以即食食品计,生产企业应按照冲调比例折算成配 方食品中的使用量;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可以使用香兰 素,最大使用量为7mg/100g,其中100g以即食食品计,生产 企业应按照冲调比例折算成谷类食品中的使用量;凡使用 范围涵盖0至6个月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任何食用香料。
可和日常监管。

五、鼓励并欢迎企业和行业组织参与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

联系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7号,邮编:100021。
中 华 人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 公告
2011年 第7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粘性固形物的物质。
• 19 甜味剂:赋予食品以甜味的物质。 • 20 增稠剂:可以提高食品的粘稠度或形成凝胶,从而改变食品的物
理性状、赋予食品粘润、适宜的口感,并兼有乳化、稳定或使呈悬浮 状态作用的物质。
• 21 食品用香料:能够用于调配食品香精,并使食品增香的物质。 • 22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有助于食品加工能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

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通用标准

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通用标准
4 、3.4. 1和3.4.2是并列关系 , 不是补充关系。
《食品标准与法规》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目录
Contents
1 标准的框架结构 2 标准具体条款的解读 3 标准的查询使用
一、标准的框架结构
正文
定义 使用原则 用条件
食品分类系统
附录
传统意义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 食品用香精、香料的使用规定
料中 发

作 用.
中不
22使使在在用用终终
➢食食
中 允 许 使 用 , 配 料 中 不 允 许 使 用 品品配配中中料料发发 挥
用用 中挥中工工允允艺艺许许作作使使用用
终终 产产 品品
如 添添加加剂剂 的的 最最大大使使用用 量量 何何限限 定定 ??
带入的 1 照GB2 0 定带的入关于原料3.4.2按照GB2760中规定的关于主终 添入加剂使用规定品的添加剂使用规定
中某一条款而定。
二 、食品添加剂的带入原则
(一 )带入原则① 2 、带入原则①说明 ( 1) 产品不允许用 ,配料允许用 ,且在正常生产工艺条件下使用 ,检出量不超 过带入量 , 符合带入原则①。
假设食品A中不允许添加食品添加剂a ,但A使用的配料B中允许使用a , 在正常生 产工艺条件下 , 可允许从食品中检出该a ,34但其量不应该超过在配料B中的允许最大 使用量。
《食品标准与法规》 食品添加剂的带入原则
食品添加剂作为现代食品工业的重要配料 ,对于改善食品的品质和色、 香、味 ,延长食品的保质期和满足加工工艺的需要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 如果乱用滥用食品添加剂 ,则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我国《食品添加剂 使用标准》( GB 2760)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 则 ”和“使用规定 ”进行了的明确的要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
05.0 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类巧克 力和代巧克力)以及糖果
4亚类 05.01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类巧克
力和代巧克力 基本参照CAC 05.02糖果 参考行业标准SB10346-2001(糖果分类) 05.03糖果、巧克力制品包衣 05.04装饰糖果(如工艺造型,或用于蛋糕装饰 )、 顶饰(非水果材料)和甜汁
4
研究方法
全面、系统地分析CAC、美国和澳新等国家 地区有关添加剂使用的“食品分类”
参考我国相关食品的行业分类标准,结合 GB2760-1996中涉及的食品类别,从而确定 食品分类系统的框架内容
工作方式
建立食品分类系统专门工作小组。 吸收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部门(包括
企业、行业协会、政府部门等)的专家参与研 究,进行分组讨论,意见汇总形成初稿,考虑 食品添加剂在具体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前后召开会议20多次,耗时最长。
25
09.0 水产品及其制品(包括鱼类、甲壳类、贝类、软体类、棘皮类等 水产品及其加工制品)
6亚类:结合我国水产品品种及其加工工艺特点,参考CAC标准。 09.01 鲜水产品 09.02 冷冻水产品及其制品
09.02.01 冷冻制品 09.02.02 冷冻挂浆制品 09.02.03 冷冻鱼糜制品(包括鱼丸等) 09.03 预制水产品(半成品) 09.03.01 醋渍或肉冻状水产品 09.03.02 腌制水产品 09.03.03 鱼子制品 09.03.04 风干、烘干、压干等水产品 09.03.05 其他预制水产品(鱼肉饺皮)
7
“食品分类系统”的重要说明
4、使用的产品名称大部分根据国家相应的标准进行表述。 其余类别以市场通用名称表述,同时对该类产品进行了特 征性描述(涵盖范围、原料、工艺特点和形态等) 如:14.04.02.01 特殊用途饮料(包括“运动饮料”、 “营养素饮料”等)
15.03.01.04 特种葡萄酒(按特殊工艺加工制作的葡 萄酒,如在葡萄原酒中加入白兰地,浓缩葡萄汁等)
01.08 其他乳制品(如乳清粉、 酪蛋白粉等)
01.05 稀奶油(又名淡奶油)及
其类似品
02.0 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
5亚类:参照CAC 02.01 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和油
02.02 水油状脂肪乳化制品
02.03 02.02类以外的脂肪乳化制品,包括混 合的和(或)调味的脂肪乳化制品
食品分类系统
1
制定背景 研究方法 工作方式 重要说明 食品分类代码 各大类食品分类说明 原GB2760-1996的食品分类定位 各类产品说明
2
制定背景
1、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有关食品类别的规定及问 题
标准的使用范围中所涉及的食品没有构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存在 食品名称不够规范、前后不一致的现象,如“芥末酱”、“辣根 膏”以及“生湿(干)面条”、“生面湿制品”等
12
各大类食品分类说明
13
01.0 乳及乳制品
下分8个亚类
01.01 乳及调制乳 01.02 发酵乳
01.06 干酪 01.07 以乳为主要配料的即食风
01.03 乳粉(包括加糖乳粉)和 味甜点或其预制产品(不包括冰
奶油粉及其调制产品
淇淋和调味酸奶)
01.04 炼乳及其调制产品
坚果以及籽类等 05.0 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类巧克力和代巧
克力)以及糖果
06.0 粮食和粮食制品,包括大米、面粉、杂粮、块根植物、 豆类和玉米提取的淀粉等(不包括07.0类焙烤制品)
07.0 焙烤食品 08.0 肉及肉制品 09.0 水产品及其制品(包括鱼类、甲壳类、贝类、软体类、
04.02.02.03.01 酱渍的蔬菜 04.04.01.03.01 炸制半干豆腐
3、3-10位数字组成,同级食品代码位数相同 举例:3位数:01.0 乳及乳制品(13.0特殊营养用食
品涉及品种除外) 4位数:01.01 乳及调制乳 6位数:01.01.01 纯乳(全脂、部分脱脂、脱
脂),包括复原乳
22
07.0 焙烤食品
参考行业建议,部分参考CAC 07.01面包 07.02糕点
07.02.01中式糕点(月饼除外) 07.02.02西式糕点 07.02.03月饼 07.03饼干 07.03.01夹心及装饰类饼干 07.03.02威化饼干 07.03.03蛋卷 07.03.04其他饼干 07.04焙烤食品馅料 07.05其他焙烤食品
28
11.0 甜味料,包括蜂蜜
6个亚类
11.01 食糖 11.02 淀粉糖(果糖,葡萄糖、饴糖;部分转化糖,
包括糖蜜等) 11.03 蜂蜜及花粉 11.04 餐桌甜味料 11.05 调味糖浆 11.06 其他甜味料
29
12.0 调味品
11亚类:具有中国特色 ,参照 GB/T 20903-2007 《调味品分类》
12.01盐及代盐制品 12.02鲜味剂和助鲜剂 12.03醋 12.04酱油
10.01 鲜蛋 10.02 再制蛋(不改变物理性状) 10.02.01 卤蛋 10.02.02 糟蛋 10.02.03 皮蛋 10.02.04 咸蛋 10.02.05 其他再制蛋 10.03 蛋制品(改变其物理性状) 10.03.01 脱水蛋制品(如蛋白粉、蛋黄粉、蛋白片) 10.03.02 热凝固蛋制品(如蛋黄酪、松花蛋肠) 10.03.03 冷冻蛋制品(如冰蛋) 10.03.04 液体蛋 10.04 其他蛋制品
02.04 脂肪类甜品
02.05 其他油脂或油脂制品
03.0 冷冻饮品
5亚类:参照SB/T10007-1999《冷冻饮品分 类》 • 03.01冰淇淋类 • 03.02雪糕类 • 03.03风味冰、冰棍类 • 03.04食用冰 • 03.05其他冷冻饮品
16
04.0 水果、蔬菜(包括块根类)、豆类、食用菌、 藻类、坚果以及籽类等
5亚类:主要参照CAC的分类体系,但将 “蔬菜”与“食用菌和藻类”及“坚果和籽 类”分开 04.01 水果 04.02 蔬菜 04.03 食用菌和藻类 04.04 豆类制品 04.05 坚果和籽类
17
04.04豆类制品:参考非发酵豆制品行业,根据加工工 艺 划分
04.04.01非发酵豆制品 04.04.01.01 豆腐类(北豆腐、南豆腐、内酯豆腐、冻豆腐) 04.04.01.02 豆干类 04.04.01.03 豆干再制品 04.04.01.03.01 炸制半干豆腐 04.04.01.03.02 卤制半干豆腐 04.04.01.03.03 薰制半干豆腐 04.04.01.03.04 其他半干豆腐 04.04.01.04 腐竹类(包括腐竹、油皮) 04.04.01.05 新型豆制品(大豆蛋白膨化食品、大豆素肉等) 04.04.01.06 熟制豆类
04.05.01 新鲜坚果与籽类 04.05.02 加工坚果与籽类 04.05.02.01 烘焙/炒制坚果与籽类 04.05.02.01.01 带壳烘焙/炒制坚果与籽类 04.05.02.01.02 脱壳烘焙/炒制坚果与籽类 04.05.02.02 包衣的坚果和籽类 04.05.02.03 坚果与籽类罐头 04.05.02.04 坚果与籽类的泥(酱),包括花生酱等 04.05.02.05 其他方法(如腌渍的果仁)
9
食品分类代码
1、大类编号顺序与CAC基本一致,共分为16大类
01.0 乳及乳制品(13.0特殊营养用食品涉及品种除外) 说明:含乳饮料(14.0大类)、冰激淋等乳基甜点( 03.0 大类)除外
02.0 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 03.0 冷冻饮品 04.0 水果、蔬菜(包括块根类)、豆类、食用菌、藻类、
21
06.0 粮食和粮食制品,包括大米、面粉、杂粮、块根植物、豆类和 玉米提取的淀粉等(不包括07.0类焙烤制品)
10个亚类:主要参照行业的分类标准及建议 06.01 原粮 06.02 大米及其制品(大米、米粉、米糕) 06.03 小麦粉及其制品 06.04 杂粮粉(包括豆粉)及其制品 06.05 淀粉及淀粉类制品 06.06 即食谷物,包括碾轧燕麦(片) 06.07 方便米面制品 06.08 冷冻米面制品 06.09 谷类和淀粉类甜品(如米布丁、木薯布丁) 06.10 粮食制品馅料
8
“食品分类系统”的重要说明
5、食品分类采用分级系统,如允许某一食品添 加剂应用于一个总的类别时,则允许其可应用 于总类下的所有亚类(另有规定的除外) 举例:原则上03.0冷冻饮品允许使用的添加剂, 其下所有的亚类都能使用。 但是,冷冻饮品(03.04食用冰除外)下允许使 用的添加剂, 03.04食用冰不能使用。
“食品分类系统”的重要说明
1、本食品分类系统作为食品添加剂在使用中的定位方法, 不是法定的产品归类方法,也不用于产品的标签。 2、本分类系统包含了最大可能完整的食物类别,包括那 些不允许使用添加剂的品种。 3、主要针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特点划分食物类别,以行 业分类标准(或标准体系表)作为重要参考。
棘皮类等水产及其加工制品) 10.0 蛋及蛋制品 11.0 甜味料,包括蜂蜜 12.0 调味品 13.0 特殊营养用食品 14.0 饮料类 15.0 酒类 16.0 其他类(第01.0-15.0类除外)
11
食品分类代码
2、大类基础上细分为亚类、次亚类等,原则不超过4级, 个别食品分到5级,各级之间以“.”号分隔 举例:04.01.02.08.01 蜜饯类
腿、腊肠等)
24Βιβλιοθήκη 08.03 熟肉制品 08.03.01酱卤肉制品类 08.03.02熏、烧、烤肉类 08.03.03油炸肉类 08.03.04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 08.03.05肉灌肠类 08.03.06发酵肉制品类 08.03.07熟肉干制品 08.03.08肉罐头类 08.03.09可食用动物肠衣类 08.03.10其他肉及肉制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