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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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贡》五服的考古学观察
赵春青
【内容提要】《禹贡》五服制度实质是指以王城所在地为中心、从内到外可以划分为三个大圈:内圈是甸服,是王畿之地;中圈包括侯服和绥服,是大小诸侯所在地;外圈在最外边,包括要服和荒服。五服制度的实质是以理想化的图式描绘出一幅中央与地方及四邻的相互关系的网络图。这三大圈恰好与龙山时代考古学文化分布格局基本吻合。可见,《禹贡》五服制度不会是古人的臆说,而是曲折地反映着龙山时代中原与四邻的相互关系。
【关键词】龙山时代/禹贡/五服制度
一、前言
三皇五帝的说法为中国人所熟知,不过这一中国最早的古史系统却并不是朝夕之功完成的。据历史学家考证,在西周文献中仅有“禹”等少数几个“帝”,到战国时期出现几种不同组合的“五帝”说,战国末始有“三皇”一词,到汉代以后才最终出现了三皇五帝的说法①。因儒家的宣扬,三皇五帝成了两千多年来中国人心目中正宗的古史系统。
唐代刘知几、宋代刘恕和清代崔述等人已经指出这一古史系统为后起伪说,并不可信。20世纪20年代~30年代,以顾颉刚为首的古史辨派更是从根本上对这一古史进行系统清理,彻底推翻了这一古史系统。不过,古史辨派大量采用默证的方法,以对古书的研究代替对古史的研究,认为古书上不曾提到的就是没有发生的,动辄指责古人造谣,以至于东周以上无古史,显然疑古疑过了头。继古史辨派后,又有傅斯年、徐旭生、蒙文通等人,研究古史传说时代,就民族分布地域来区分古史传说的几个大系统,但是这种方法注意了地域区别,却忽略了不同传说先后演变的过程,也遭到另一些学者的质疑。
真正将古史传说研究推向深入的正确途径是必须将古典文献记载与考古学研究相结合。古史辨派的主帅顾颉刚先生早就提出,建立新的古史需靠考古学的发展。前辈学者已经给我们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如王国维对商代先公先王的考证②、徐旭生于1959年对豫西的调查③、安金槐对登封王城岗的发掘和对禹都阳城的认定等④,莫不是在古代文献记载与考古学研究相结合的基础上做出了巨大成就。
如果说在古史辨派初期中国考古学还是一片荒芜的处女地,徐旭生著《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时中国考古学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的话,当今的中国考古学已经发展到黄金时代⑤。传说中五帝时代时空范围内的物质文化资料源源不断地展现在世人面前,可以说,目前研究五帝时代的难题不再是苦于相应的考古学的材料太少了,而是“太多”了。面对遍地开花的考古学材料,即使是皓首穷经的古史学家也常常感到无所适从,常常不知将传说中的某帝某人与哪支考古学文化对应为好。
早在1921年近代考古学传入中国之后,就不断有历史学家尝试将古史传说与考古学上的龙山文化、仰韶文化相比附。近年来,随着中原等地区史前文化序列的建立与完善,将古史传说某帝与某考古学文化相对应的呼声更加不绝于耳。参加讨论者也由历史学界扩展到考古学界。如对五帝之一的黄帝的研究,有人主张将黄帝时代与齐家文化相对照⑥,有人放入龙山时代⑦,有人归入仰韶文化⑧,更有人主张可以把炎黄时代与裴李岗文化相对应⑨。从裴李岗文化到齐家文化时期,时间跨度长达五六千年以上,社会发展阶段亦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显然不会同属于一个时代!
众所周知,考古学研究的材料是物质遗存,其研究内容往往是宏观的,不拘泥于具体的人和事。狭义的历史学研究的材料是历史文献,研究内容往往是具体的人和事。因此,在将古史传说与考古学文化进行整合研究时似乎有必要注意以下两点:一是注重探讨传说中各帝都邑地望与活动空间、战争引起的文化变迁、重大社会变革、大范围的环境突变等内容,这些内容容易在考古学研究上得到反映;二是按照从已知推未知、由晚及早的技术路线展开研究。
近年学术界已经公认二里头文化为夏文化,早于二里头文化的是中原龙山文化。按照从已知推未知、从晚到早的原则,如果与考古学相结合来研究古史传说时期的社会状况,当然首选龙山时代。与龙山时代大致相当的是五帝时代的晚期——尧舜禹时代⑩,而尧舜禹传说当中又以大禹时期的年代最近,传说最丰富,因此,可以把大禹时期作为考古学与历史学整合研究的首选目标。
传说中关于禹的重大功绩有平水土、划九州、征三苗、制五服等。其中已经有不少学者从考古学角度将大禹治水(11)、禹征三苗(12)、禹贡九州(13) 联系起来加以考证,说明古人记载的这些掺杂有神话色彩的传说内容并非都是古人在造伪,相反都能够找到真实的考古学证据。
至于《禹贡》五服制度,似乎尚未有人专文将其与考古学成果相结合进行整合研究。本文尝试对龙山时代晚期的考古学文化分布格局与《禹贡》五服制度进行初步整合研究。
二、史籍中的大禹及五服制度
禹,不少人视为夏王朝的开国之君,实际上他的主要活动时间是与尧、舜同时的。他治洪水是奉尧或舜之命,他到了晚年仍把王位传给益,遵守的是尧、舜时期禅让的制度。因此,我们认为他虽然是夏代的奠基人,但是,实际上应该与尧、舜放入同一个时代,作为五帝时代向夏代过渡的人物来看待比较合适。关于尧舜禹时代的概念,徐旭生先生早在他的《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14) 中就运用过,他生前的最后一篇著作就是《尧舜禹》(15),显然,他把禹放在与尧、舜同时期的人物来看待的。
诚如一些学者论定的那样,大禹治水土、划九州、征三苗等传说,并非空穴来风,而是有历史的“素地”。那么,《禹贡》五服说是否就一定是后人凭空臆想的呢?
五服制度的记述,见于《尚书》、《国语》、《左传》、《荀子》、《礼记》、《论衡》、《仪礼》、《史记》、《前汉书》等多种文献。虽说先儒各家对于五服制度涉及的各服范围大小等具体内容的考证互有分歧,但均深信五服制度的确存在,承认五服制度是大禹或者尧舜时期实行过的制度之一。其中,关于五服制度主要有两种说法。
第一,《国语》之五服说
《尚书·皋陶谟》说大禹“弼成五服,至于五千”。《左传》昭公十三年,子产曰:“卑而贵重者,甸服也。”《国语·周语上》记祭公谋父曰:“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荀子》卷十二说:“故诸夏之国同服同仪,蛮夷戎狄之国同服不同制。封内甸服,封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终王。”《国语·周语中》:“昔我先王之有天下也,规方千里以为甸服,以供上帝、山川、百神之祀,以备百姓兆民之用,以待不庭不虞之患。其余以均分公侯伯子男,使各有宁宇。”可见,《国语》等文献记载比较简略。
第二,《禹贡》之五服说
《尚书·夏书·禹贡》:“五百里甸服:百里赋纳总;二百里纳铚;三百里纳秸服;四百里粟、五百里米。五百里侯服:百里采;二百里男邦;三百里诸侯。五百里绥服:三百里揆文教;二百里奋武卫。五百里要服:三百里夷;二百里蔡。五百里荒服:三百里蛮;二百里流。”这一说法完全被《史记·夏本纪》采纳。
自宋代以来,众多学者纷纷给《禹贡》“五服”作注。其中,集大成者有宋代蔡沈撰写的《书经集传·夏书》之《禹贡》篇;明代茅瑞征的《禹贡汇疏》和清代胡渭的《禹贡锥指》等。近人研究《禹贡》者以古史辨派领袖顾颉刚先生研究水平最高。1959年,顾颉刚先生发表《禹贡注释》(以下称《顾注》)一文,对“五服”全文作了言简意赅的注释。现摘抄如下:
这是把王都作为中心而向四方扩展的。他说:在王都四面各五百里(即方五百里),这块地方叫做“甸服”;那里的人民应把农产品送到王都里去,为了远处运输困难,所以规定近处送的多,不但送谷子,连秸秆也要送去作牛马的饲料,远处送的少,只须把打出的精米送去就是。甸服以外四面各五百里,这块地方叫做“侯服”,这是帝王分封给诸侯的领土,近处封的是小国,远处封的是大国。侯服以外四面各五百里唤做“绥服”,这是介于中原和外族间的地区,应当给它安抚和羁縻,所以一方面要在那里推广中原文化,一方面又要整顿武备来保护甸服和侯服的安全。绥服以外四面各五百里唤做“要服”,要服以外四面五百里唤做“荒服”,这些地方都是外族所居,同时也是中国流放罪人的地方。(16) 顾颉刚先生译文完毕后说:“照这般说来,那时的天下(甸、侯、绥、要、荒)共计方五千里,中央政府势力所及的地方(甸、侯、绥)所谓‘中国’也者,是方三千里,而直属于中央的王畿(甸)则只有方一千里。”
他接着说:“这个五服之说,我们一看就知道它只是假想的纸上文章,世界上哪有这样方方整整的区划!而且这个区划跟界线不规则的九州比较,就显出了很大的冲突。照九州说来讲,作者所设想的王都在冀州,所以各州的贡道都直接间接地达到黄河,然而冀州在九州里却是处于北部的一个州,和五服说把王都放在中心的绝对不同。两种说法画成了地图套不上去。”
不过,顾先生并未全盘否定五服说,他指出:“五服说不是一个假想的制度,是古代实际存在的,在《国语》的《周语》里说:‘先王之制:封内甸服,封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终王。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那时所谓‘夷’、‘蛮’、‘戎’、‘狄’诸少数民族都是和诸夏杂居的,而甸服里也分诸侯,所以这里所谓‘服’只是部分或类别的意思,不是分疆画界的意思。”(17) 他认为“五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