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XX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工作目的工作原则编制依据适用范围2、应急指挥机构指挥机构与职责3、预警预防机制工作准备应急演练4、应急响应响应程序事故报告善后处理5、应急结束结束程序事故调查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6、应急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宣传培训与演练XX公路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 . 1 工作目的为做好XX公路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组织应对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经济社会正常秩序,根据本项目实际制定本预案.1 .2 工作原则1 .2 . 1 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在XX公路项目部的统一领导下,由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有关部门、类型和职责分工,明确专职人员,落实应急处理的责任,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XX公路质量安全事故响应机制.1 .2 . 2 相互协调、快速反应安全环保办公室要与有关部门、办事处密切协作,保证XX公路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灾难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方案.1 .2 .3 分工协作、属地负责安全环保办公室是处置XX公路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主体,承担处置事故的首要任务.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动员当地社会力量,有组织地参与事故的处置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将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1 . 3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质2005105号.1 . 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公路项目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一次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的事故;土方开挖边坡失稳造成地面或周边建筑物倒塌,石方爆破导致周边建筑物破坏,道路、管线断裂,导致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事故等.2、应急指挥机构2 . 1 指挥机构与职责2 . 1 . 1 XX公路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小组组成人员和主要职责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由...........组成.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时,领导小组成员必须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由所在部门同志依序递补.主要职责:1拟定XX公路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2及时了解掌握XX公路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办事处报告事故情况;3指导、协调和参与XX公路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置;4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3、预警预防机制3 . 1 工作准备XX公路项目部定期研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建立和完善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队伍,加强事故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3 . 2 应急演练应定期检查本项目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并组织演练.对救援器械、设备等应设专人进行维护.现场施工区和施工队应根据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及时处理事故隐患.4、应急响应4 . 1 响应程序当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XX公路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认真开展工作.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必要的抢险救援,并全力协作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并及时将事故处理有关情况向办事处和上级应急指挥小组报告.4 . 2 . 1 报告程序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向办事处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4 . 2 . 2 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2事故报告的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发人及报告时间等.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以下内容:3事故原因分析;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5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4 . 2 . 3 相关记录应急指挥小组应对组织、协调应急行动的情况做出详细记录.4 . 3 善后处理XX项目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应协调有关部门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5、应急结束5 . 1 结束程序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XX项目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各施工区和施工队.XX项目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应依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及时进行整改.5 . 2 . 1 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各项规定.5 . 2 . 2 事故调查总结报告中应包括下列内容:1发生事故的工程基础情况2调查中查明的事实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4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析5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6事故结论7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8各种必要的附件9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10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5 . 3 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处理质量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引发质量安全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施工队和人员,以及在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人员,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应急保障6 . 1 通信与信息保障确保应急期间的信息及时、准确、可靠地传输和有效实施指挥,依托现有的有线、无线通信系统,构成应急通讯保障系统.6 . 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6 . 2 . 1 应急队伍保障XX项目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应组织好应急救援基本力量,对正在施工的地段,由施工人员组成,担负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6 . 2 . 2 应急指挥小组应确保事故抢险、营救过程中的物质、资金的供给.6 . 3 宣传培训与演练6 . 3 . 1 宣传应急指挥小组应统一部署,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XX 公路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知识的宣传,提高预防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6 . 3 . 2 培训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XX公路项目部统一组织培训;2培训工作要合理设置课程、分类指导、严格考核,保证培训工作的质量;3培训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多种组织方式.6.3.3演练XX公路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应定期举行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响应能力.。
公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是怎样的?
公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是怎样的?题要公路质量出现问题后可能会造成交通不便利或者重大交通事故,我国对公路工程质量的把关是相当严格的,因为公路工程和建筑工程一样,是要长时间投入使用的。
那么,公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是怎样的?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下相关知识,与大家分享一下。
公路质量出现问题后可能会造成交通不便利或者重大交通事故,我国对公路工程质量的把关是相当严格的,因为公路工程和建筑工程一样,是要长时间投入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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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定性1、质量不合格根据我国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规定,凡工程产品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就称之为质量不合格;而没有满足某个预期使用要求或合理期望的要求,称为质量缺陷。
2、质量问题所有的不符合质量要求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的称为质量问题。
3、质量事故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以上的成为质量事故。
▲二、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工程质量问题是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质量缺陷引起,在任何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种种主观和客观原因,出现不合格项或质量问题往往难以避免。
为此,作为施工人员必须掌握如何防止和处理施工中出现的不合格项和各种质量问题。
对已发生的质量问题,应掌握其处理程序。
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不合格项目或质量问题,应根据其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1)、当施工而引起的质量问题的萌芽状态,应及时制止,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更换不合格材料、设备或不称职人员,或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艺。
(2)、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问题已出现时,应立即向施工单位要求其对质量问题进行补救处理,并采取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后,并上报有关单位。
公路工程质量缺陷及责任事故处理办法(试行)
公路工程质量缺陷及责任事故处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路工程质量管理,防止和减少工程质量缺陷及责任事故的发生,保障公路工程的安全、可靠、高效运行,提高公路工程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包括公路建设、养护及维修等各个阶段。
第三条公路工程质量缺陷是指工程设计、施工、养护及维修等过程中出现的与规范和技术标准不符的缺陷。
第四条责任事故是指在公路工程建设、养护及维修过程中因工程质量缺陷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事件。
第五条公路工程建设、养护及维修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
第六条本办法的执行机构为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第七条公路工程建设、养护及维修单位应当设立相应的质量责任部门,负责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路工程建设、养护及维修单位应当制定并落实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设立质量控制检查点,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控和检验。
第九条公路工程建设、养护及维修单位发现工程质量缺陷及责任事故应当立即停止工程施工,并做好整改措施和工程质量复核工作。
第十条公路工程质量缺陷及责任事故应当由公路工程建设、养护及维修单位的质量责任部门负责整改,相关责任人应当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工程质量缺陷处理办法第十一条公路工程建设、养护及维修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质量控制体系,制定和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和规范,并通过内部培训和考核等方式,加强员工质量意识和技术能力的培养。
第十二条公路工程建设、养护及维修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施工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第十三条公路工程建设、养护及维修单位应当建立及时反馈机制,定期对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对于工程质量缺陷,公路工程建设、养护及维修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合同签订阶段确定相应的退换修责任和赔偿金额。
第十五条如果工程质量违反规范和技术标准造成重大损失,公路工程建设、养护及维修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全部责任,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或追责。
公路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公路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制度一、前言公路工程建设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公路建设过程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工程建设和人员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为了规范公路工程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做好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公路工程建设的安全稳定进行,特制定《公路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二、总则1.为了保障公路工程建设的安全、加强施工单位对安全事故的管理,确保工期质量,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重大、特大事故。
3.公路工程安全事故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由施工单位及时处理;特大事故由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处理。
三、责任部门1.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2.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提出建议和改进方案。
3.相关部门:包括公安、消防、交通、安监等部门,负责处理公路工程安全事故中的相关工作。
四、安全事故处理程序1.安全事故上报:施工单位一旦发现安全事故,立即向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并按照事故等级进行上报。
2.现场处置:施工单位要立即组织救援力量进行现场处置,保障伤员安全,避免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
3.封锁事故现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施工单位要第一时间封锁事故现场,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入。
4.调查清理:监理单位及公安等部门要尽快赶到现场展开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维护公道。
5.事故处理:根据事故性质和程度,进行相应处理,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
6.事故总结:事故处理结束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及时总结教训,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安全防范措施1.加强安全管理: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施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提高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制定本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公路工程在施工、监理、检测等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质量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组织机构成立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现场指挥组、技术支持组、物资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等。
2.2 职责2.2.1 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应急工作,制定应急响应方案,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2.2 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信息收集、汇总、报告、协调、宣传等工作。
2.2.3 现场指挥组负责现场事故处理、现场指挥、现场协调等工作。
2.2.4 技术支持组负责事故原因分析、技术鉴定、技术支持等工作。
2.2.5 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调配、供应等工作。
2.2.6 宣传报道组负责事故信息的发布、舆论引导、新闻采访等工作。
2.2.7 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人员的生活保障、交通保障、通讯保障等工作。
三、应急响应3.1 事故报告3.1.1 发现事故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3.1.2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型、事故原因、事故影响、事故损失等。
3.2 应急响应等级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3.3 应急响应措施3.3.1 Ⅰ级、Ⅱ级应急响应(1)启动应急指挥部,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赶赴现场。
(2)进行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3)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减少事故损失。
(4)组织专家对事故原因进行技术鉴定。
(5)按照要求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一、前言公路工程建设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和生活质量。
然而,在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一些质量事故,给人民群众造成损失和危害。
为了及时、有效地处理公路工程质量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二、定义公路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在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设 -计、施工、监理等环节出现失误或疏忽,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三、责任部门1. 公路工程的质量事故处理工作由地方政府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包括规划、建设、监理、运营等环节。
2. 在质量事故发生时,各相关单位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配合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3. 主管部门应当对质量事故进行彻底调查,追究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质量事故的分类1. 设计事故:指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出现的错误或疏忽,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事故。
2. 施工事故:指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失误或疏忽,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事故。
3. 监理事故:指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出现的失误或疏忽,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事故。
4. 管理事故:指相关单位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失误或疏忽,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事故。
五、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1. 接到事故报告后,主管部门立即组织专家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事故原因。
2. 根据调查结果,追究责任人员及单位的责任,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3. 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并依法进行处理。
4. 主管部门应当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事故不再发生。
5. 对受害群众的损失,应当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
六、质量事故的预防措施1. 设计阶段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设计,避免设计错误。
2. 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3. 监理单位应当严格监督施工过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公路工程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公路工程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一、前言公路工程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交通运输和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着许多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对工程进度和质量造成不可逆的影响。
为此,制定和完善公路工程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对于提高工程施工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公路工程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展开阐述,以期促进公路工程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公路工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 安全事故报告的定义与范围安全事故是指在公路工程施工、运营和维护过程中因人为原因或不可抗因素导致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事件。
安全事故的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施工现场发生坍塌、倒塌等事故;(2)设备故障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3)施工车辆发生碰撞、侧翻等交通事故;(4)其他危及安全的事件。
2. 安全事故报告的程序与流程(1)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工程管理单位报告,并在第一时间组织应急救援;(2)责任人员应认真填写安全事故报告表,详细记录事故经过、原因、受伤人员情况等信息;(3)报告内容应准确真实,不得隐瞒事实或故意瞒报;(4)相关责任人员应配合调查组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改进建议并制定整改措施;(5)根据调查结论,责任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 安全事故报告的管理与监督(1)主管部门应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台账,定期汇总分析事故报告情况,形成安全事故统计报告;(2)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提出安全管理改进建议;(3)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下级单位的安全事故报告管理与监督,确保报告流程畅通、内容真实、整改到位。
三、公路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制度1. 安全事故处理原则(1)紧急处置原则:在保障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要及时采取紧急救援措施,有效防止事故扩大;(2)事故调查原则:对事故原因和责任进行认真调查,找出事故根源,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3)责任追究原则:对事故中的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依法处理违规行为。
邯郸市交通局公路工程质量缺陷及责任事故处理办法
邯郸市交通局公路工程质量缺陷及责任事故处理办法(试行)总则为提高公路工程管理水平,增强公路工程质量意识,确保公路工程使用年限,充分发挥工程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我市新、改建公路工程质量。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麻醉办法。
本办法所指“质量缺陷及责任事故”包括设计质量缺陷及责任事故、施工质量缺陷及责任事故和工程监理缺陷及责任事故。
本办法适用于邯郸市幸免内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公路的新、改建工程。
乡村公路、公路大修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质量缺陷及责任事故分类设计质量缺陷及责任事故:设计单位提交的公路工程设计文件不符合工程技术有关文件要求,文件图表粗糙,工程技术参数与工程实际严重不符,工程交工后由于设计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的,属于设计质量缺陷及责任事故。
施工质量缺陷及责任事故:凡因施工的工程质量不符合施工技术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违反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致使工程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本质缺陷,影响结构安全和降低使用能力,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而用于工程中,及其它不符合施工规范而造成的返工、加固、处理等均属于施工质量责任事故。
工程监理缺陷及责任事故:已明确工程监理的工程项目,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不到位,处置不公正,经监理人员签证认定的工程由于检查不严或失职而发生的质量问题,未按照《河北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理办法》、《邯郸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理办法》和有关文件、协议执行而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属于工程监理缺陷及责任事故。
第三章质量缺陷及责任事故处理设计质量缺陷及责任事故处理;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及设计文件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交通部现行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规定及其它有关要求。
质量不合格的,不支付勘察设计费。
设计文件图表装订不整齐,表面质量粗糙不符合要求的扣除勘察设计费总额5%--10%。
设计文件与工程实际不符,设计变更较多,造成施工困难较大,影响了工程进度。
扣除勘察设计费总额的5%--10%。
公路工程事故处理制度
公路工程事故处理制度一、事故分类与报告公路工程事故根据其性质和严重程度分为轻微、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五个等级。
任何事故一旦发生,现场工作人员必须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并在规定时间内向项目负责人报告。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事故等级,在1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二、事故调查与分析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专业的事故调查组进行现场勘查,收集证据,记录事故情况。
调查组应由安全、技术、管理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确保调查的全面性和客观性。
调查的目的是查明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并提出整改措施。
三、事故处理与救援对于受伤人员,应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并尽快送往医院救治。
同时,要确保现场其他人员的安全,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规模,调动必要的救援设备和人员,实施紧急救援和抢修工作。
四、责任认定与追究事故调查结束后,应根据调查结果明确事故责任。
对于因违规操作、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的事故,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同时,对事故中暴露出的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整改,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事故记录与总结所有事故都应当详细记录,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损失情况、处理过程和结果等。
这些记录应作为今后防范和处理类似事故的重要参考资料。
应定期对事故案例进行总结分析,提炼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六、预防措施与培训为了从根本上减少公路工程事故的发生,必须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通过定期的安全知识讲座、应急演练等形式,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同时,加大对安全生产设施的投入,确保施工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七、监督与改进建立和完善公路工程事故处理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对于制度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并采取措施予以改进。
鼓励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共同参与到安全管理中来,形成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文化。
公路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制度
公路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制度一、公路工程质量问题的表现在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常见的质量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设计问题:设计不符合实际需求,导致施工难度增加,工程进度延误,甚至使工程无法按时完工;2. 材料问题:选用质量低劣的材料或偷工减料,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使用寿命缩短;3. 施工问题:施工过程中存在违章施工、质量把关不严等问题,导致工程存在隐患,安全隐患增加;4. 监理问题:监理工作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质量问题,导致问题积累;5. 管理问题:管理不当,造成工程质量监控不到位,质量问题无法及时处理。
以上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会对公路工程的使用寿命、安全性和经济效益造成严重影响,甚至引发交通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
因此,建立健全的公路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制度对于保障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
二、公路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制度的建立为了有效处理公路工程质量问题,确保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需要建立完善的质量问题处理制度。
具体来说,公路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质量监控制度:建立完善的质量监控体系,包括质量检查、质量验收等程序,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问题得以及时发现和解决;2. 质量保证制度:建立质量保证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选用符合标准的材料,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达标;3. 质量检测制度:建立质量检测机构,对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工程竣工后进行质量检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4. 质量问题处理制度:建立质量问题处理机制,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及时处理,追究责任,制定整改措施,避免问题扩大和重演;5. 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质量责任追究机制,对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进行责任认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工程质量问题得到有效处理;6. 质量反馈机制:建立质量问题反馈机制,对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提高公路工程建设的质量水平。
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及缺陷工程的处理
工程质量事故要严肃处理,坚持“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不分清责任不放过,没有改进措施不放过)。工程质量事故的缺陷工程经修补、返工处理后,承包人必须保证本工程竣工验收为优良工程。
第一节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无论何时,一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需按下列程序(后附图)处理:
事故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包括暂停工程),同时立即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报告总监办和业主单位。
缺陷工程处理程序
是1小时
否
4小时
1天
1天
否
1天
若事故原因迟迟不能查明,监理工程师认为隐患未消除,则不发复工令,直到事故原因查明,承包人接受经审批的补救措出复工令。
承包人应负责因质量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自费返工补救,并课以50000元以上的质量违约金。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图
第二节 缺陷工程的处理
对于质量缺陷的工程,承包人根据质量缺陷的原因,提出不同的处理意见,报监理工程师批准。监理工程师应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作出判断,并迅速会同设计单位等研究补救方案、确定后及时指令承包人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最后经监理工程师验收。
总监办接到质量事故报告后,会同业主单位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查看,同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下达指示,停止该单位工程的本期工程计量,上报公司。
承包人根据总监办的指示,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查清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监办、业主、监理中心试验室,由承包人等参加的联合调查组查明原因,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制订补救措施。
公路施工现场处置方案
公路施工现场处置方案随着现代交通运输业的飞速发展,公路建设已成为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之一。
公路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紧急情况,需要及时处置,以确保工程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
本文旨在介绍公路施工现场的应急处置方案,以便工作人员在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序地做出应对措施。
事故类型及处理办法1.基础设施事故基础设施事故主要包括管道泄漏、光缆断裂、电缆故障、水泥塔吊倒塌等,主要处理办法如下:1.立即通知相关领导和技术人员进行急救和处理,同时加强现场安全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化;2.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协同处理故障;3.组织维修人员对事故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更换并做好维修记录;4.出现公共风险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落实应急措施。
2.起重机械事故起重机械事故主要包括吊车失控、起升机臂折断等,主要处理办法如下:1.立即切断电源及动力源,并寻找加装减震器、限位器等安全装置的方法以防止二次事故;2.减少吊机行驶速度及缩小占道范围,随时注视周围情况,以便随时对吊机作出控制;3.增派专人监视、修理事故设备;4.通知操作人员和承包商处理事故现场的损害和问题。
3.车辆事故车辆事故主要包括车辆碰撞、翻溜、爆胎等,主要处理办法如下:1.立即通知相关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处置;2.确认伤者数量及伤势情况,并立即按照应急方案施救;3.组织清理现场,在清理过程中要注意避免二次事故;4.调查事故原因及责任,加固安全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应急预案对于以上般事故,应急预案如下:1.确定指挥人员和应急处置小组成员,并及时宣布指挥所电话、互联网、应急措施等信息;2.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应急责任,明确处置流程,较小伤害和损失;3.启动应急预案的程序、调度应急资源,并及时派遣应急撤离按钮、消防、急救队和其他专业队伍;4.根据事故性质进行彻底清理,补救赔偿工程,避免二次危害。
总结以上是针对公路施工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介绍。
在进行工程施工前,必须根据工程特点及本地的天气、环境等方面的因素,制定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以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的安全和有序进行。
公路工程中常见质量问题及处理措施
公路工程中常见质量问题及处理措施本文主要论述了工程中常见的几类质量问题及处理措施标签:质量问题;处理措施本文是本人通过从事公路工程的实际过程中,对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了总结归类,对产生原因进行了概要分析,并且针对质量问题发生后的处理措施进行了浅述。
一、工程中常见的质量问题(一)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缺陷主要是指工程达不到技术标准允许的技术指标的现象。
(二)工程质量通病工程质量通病是指各类影响工程结构的使用功能和外形敏感的常见质量损伤,犹如“多发病”一样,为此称作质量通病。
(三)工程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或交付使用后,对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外形观感影响较大损失较大的质量损伤,分为四类:(1)造成经济损失达到较大的金额;(2)有时造成人员伤亡;(3)后果严重,影响结构安全;(4)无法降级使用,难以修复时,必须推倒重建;二、工程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由于公路工程施工的特殊性,具有材料品种多、受社会和自然条件影响较大等特点。
这使得工程质量问题的成因也錯综复杂,往往一项质量问题是由多种原因引起的。
虽然每次发生质量问题的类型各不相同,但是通过对大量质量问题调查与分析发现,其发生的原因有不少相同或相似之处。
(1)违背建设程序。
建设程序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及其客观规律的反愚蠢,不按建设程序办事,如未搞清楚地质情况就仓促开工,边设计、边施工,无图施工,不经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等,常是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的重要原因。
(2)不遵守法律法规。
如无证设计,无证施工,越级设计,超级施工,工程招、投标中的不公平竞争,超常的低价中标,非法分包,转包、挂靠,擅自修改设计等行为。
(3)地质勘察阶段失真。
例如,未认真进行地质勘察或勘探时钻孔深度、间距、范围不符合规定要求,地质勘察报告不详细、不准确、不能全面反映实际的地基情况等,从而使得地下情况不清,或对基岩起伏、土层分布误判,或未查清地下软土层、墓穴、孔洞等,它们均会导致采用不恰当或错误的基础方案,造成地基的不均匀沉降,失稳,使上部结构或墙体开裂、破坏,或引发建筑物倾斜、倒塌等质量事故。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方法及验收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方法及验收
一、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方法
采用事故处理方法前,应当正确地分析和判断事故产生的原因,通常可以根据质量问题的情况,确定以下几种不同性质的处理方法。
(1)返工处理:推倒重来,重新施工或更换零部件,自检合格后重新进行检查验收。
(2)修补处理:经过适当的加固补强、修复缺陷,自检合格后重新进行检查验收。
(3)让步处理:对质量不合格的施工结果,经设计人的核验,虽未达到设计的质量标准,但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经业主同意后可予以验收。
(4)降级处理:对已完工部位,因轴线、标高引测差错而改变设计平面尺寸,若返工损失严重,在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经承发包双方协商验收。
(5)不作处理:对轻微的施工质量缺陷,如面积小、点数多、程度轻的混凝土蜂窝麻面、露筋等在施工规范允许范围内的缺陷,可通过后续工序进行修复弥补。
二、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验收
(1)检查验收。
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报验,按施工验收标准及有关规范的规定,结合监理人员的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结果,依据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设计要求,通过实际量测确定。
(2)必要的鉴定。
凡涉及结构承载力等使用安全和其他重要性能的处理工作,均应做相应鉴定。
(3)验收结论。
验收结论通常有两种:
①事故已排除,可以继续施工;
②隐患已消除,结构安全有保证。
对短期内难以做出结论的,可提出进一步观测检验意见。
对处理后符合规定的,监理工程师应确认,并应注明责任方主要承担的经济责任。
对经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应拒绝验收。
市政公路工程监理细则的质量事故处理与防范规定
市政公路工程监理细则的质量事故处理与防范规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市政公路工程在城市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工程规模庞大、环境复杂多变,难免会发生一些质量事故。
为了保障工程质量和公众安全,制定市政公路工程监理细则的质量事故处理与防范规定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质量事故的定义、处理流程以及防范措施等方面进行论述,为市政公路工程监理提供指导。
一、质量事故的定义市政公路工程监理细则中对质量事故的定义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人为原因或客观因素导致的工程质量不达标,对公共安全和环境造成威胁的事件。
质量事故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设计缺陷、施工不当、原材料质量问题、工程监理不到位等。
二、质量事故处理流程1. 事故报告和调查一旦发生质量事故,第一时间需要监理单位对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并立即展开调查。
调查范围包括人员、设备、施工工艺、工程质量检测等方面,以确定事故原因和责任。
2. 事故处理和追责根据调查结果,制定相应的事故处理方案和责任追究措施。
对于责任人员,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追责,同时对工程质量不达标的部分,要求返工或重新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3. 补救措施和预防措施在处理质量事故的同时,要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尽快消除事故带来的危害和隐患。
同时,要总结质量事故的教训,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加强工程质量监管,降低质量事故的发生率。
三、质量事故防范规定1. 完善监理制度市政公路工程监理细则中应明确监理机构的职责,设立专门的质量监督部门,加强监理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
监理机构要履行监督责任,切实发挥好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理的作用。
2. 强化工程质量检测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检测制度,确保工程施工符合相关质量要求。
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过程中各项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督,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问题。
3. 加强项目管理健全市政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明确各参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加强与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工程质量的提升。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追责如何进行?
Any qualitative change in performance comes from the accumulation of quantitative changes.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公路工程质量事故追责如何进行?(一)追究的原则:1、因果原则。
有因果关系的才认定与追究,无因果关系的不认定与追究。
2、法定原则。
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不定罪。
3、公开、公正原则。
执法的依据、程序事先公开公布,责任与违法行为相衡相当。
4、及时原则。
追究应在法定的时效内进行。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存在多种分包转包的方式,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引发工程质量事故之后的责任追究与认定也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疑难问题。
因为,承包人与发包人或者转包人对于责任的承担能力不同,因此,明确追责主体有很大的作用。
下面就为大家总结了公路工程质量事故追责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追究(一)追究的原则1、因果原则有因果关系的才认定与追究,无因果关系的不认定与追究。
2、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不定罪。
3、公开、公正原则执法的依据、程序事先公开公布,责任与违法行为相衡相当。
4、及时原则追究应在法定的时效内进行。
(二)工程事故责任追究的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主要有:《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关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刑法》等。
对事故责任的追究,要从其规定。
二、公路工程质量事故责任的认定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对建设工程安全事故责任的认定,一般为:(一)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间的事故责任认定1、建设单位承担事故责任的认定建设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相应管理责任:(1)工程没有领取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2)建设单位违章指挥;(3)提出压缩合同工期等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4)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或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施工;(5)将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6)施工前未按要求向承包方提供与工程施工作业有关的资料,致使承包方未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7)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施工单位与同一施工现场其他施工单位进行交叉作业或建设单位直接将分包工程发包给分包施工单位(总承包方又不收取管理费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公路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保障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公路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条例》3.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4.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5.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管理办法》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路工程施工、养护、运营等环节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
四、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1. 事故类型:路基坍塌、桥梁垮塌、隧道坍塌、路面病害、交通事故等。
2. 危害程度: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交通中断、环境污染等。
五、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调度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3. 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援、处置和恢复工作。
4. 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应急指挥部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六、预防与监控1.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2.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
4. 建立事故预警机制,及时掌握事故风险。
七、应急响应1. 先期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和处置。
2. 分级响应: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 紧急处置: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4. 现场检验与评估:对事故现场进行检验和评估,查明事故原因。
5. 事故信息报告: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6. 信息发布: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发布事故信息。
八、后期处置1. 善后处置:做好伤员救治、事故善后处理等工作。
2. 调查和总结: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3. 事故责任追究:根据事故调查结果,追究事故责任人。
九、应急保障1. 指挥保障:确保应急指挥部高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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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必须分析原因,做出正确的处理决策,这就要以充分、准确的有关资料作为决策基础和依据。
进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主要依据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事故情况。
②事故性质。
③事故原因。
④事故评估。
⑤设计、施工以及使用单位对事故的意见和要求。
⑥事故涉及人员与主要责任。
(2)具有法律效力的、得到有关当事各方认可的工程承包合同。
(3)设计委托合同、材料或设备购销合同、监理合同、分包合同等合同文件。
(4)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
(5)相关的法律法规。
(6)类似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资料和经验。
二、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任务与特点(1)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
①创造正常施工条件。
②确保结构物安全。
③满足使用要求。
④保证结构物具有一定的耐久性。
⑤防止事故恶化,减少损失。
⑥使工程顺利交工验收。
(2)质量事故处理的特点。
①复杂性:相同形态的事故,产生的原因、性质及危害程度可能截然不同。
②危险性:随时可能诱发倒塌。
③连锁性:随时可能产生连锁次生灾害。
④选择性:处理方法可有多种选择。
⑤技术难度大:处理措施受到很多外界环境的限制。
⑥高度的责任性:涉及单位之间关系和人员处理。
三、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根据交通部颁布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交办安监〔2016〕146号),对公路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做了如下规定。
(1)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级管理规定。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辖区内的公路工程质量事故。
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重大质量事故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一般质量事故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质量问题原则上由建设单位或企业负责调查处理。
(2)公路工程质量事故报告相关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投诉、举报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和问题。
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前,施工单位为工程质量事故报告的责任单位;自通过交工验收至缺陷责任期结束,由负责项目交工验收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明确项目建设单位或管养单位作为工程质量事故报告的责任单位。
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均应报告。
事故报告责任单位应在应急预案或有关制度中明确事故报告责任人。
事故报告应及时、准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
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事故报告责任单位负责人报告。
事故报告责任单位应在接到报告2小时内,核实、汇总后向负责项目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告。
接收事故报告的单位和人员及其联系电话应在应急预案或有关制度中予以明确。
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在接到报告2小时内进一步核实,并按工程质量事故快报统一报交通运输部应急办转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现新的经济损失、工程损毁扩大等情况的应及时续报。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在事故情况稳定后的10日内汇总、核查事故数据,形成质量事故情况报告,报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
对特别重大质量事故,交通运输部将按《交通运输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暂行规范》由交通运输部应急办会同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向国务院应急办报告。
(3)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内容。
①工程项目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
②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造成的工程损伤状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③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④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⑤事故报告单位。
(4)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现场保护措施。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该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应采取拍照或录像等直录方式反映现场原状。
(5)质量事故处理实行“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
(6)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的,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情况、资料的,提供伪证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原则与要求(1)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必须具备的条件。
①事故情况清楚。
②事故性质明确:结构性的还是一般性的问题,表面性的还是实质性的问题,事故处理的迫切程度。
③事故原因分析准确、全面。
④事故评价基本一致:各单位的评价应基本达成一致。
⑤处理目的和要求明确:恢复外观、防渗堵漏、封闭保护、复位纠偏、减少荷载、结构补强、拆除重建等。
⑥事故处理所需资料齐全。
(2)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注意事项。
①综合治理:注意处理方法的综合应用,以便取得最佳效果。
②消除事故根源。
③注意事故处理期的安全:发生事故的工程在处理期间随时可能发生倒塌,要有可靠的支护;对需要拆除的结构,应制订安全措施;在不卸载的条件下进行结构加固时,要注意加固方法的影响。
④加强事故处理的检查验收:从准备阶段开始,对各施工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验收。
(3)不需要处理的事故。
①不影响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如错位事故。
②施工质量检验存在的问题。
③不影响后续工程施工和结构安全的。
④可利用后期强度的:混凝土强度未达设计要求,但相差不大,同时短期内不会满载,可考虑利用混凝土后期强度。
⑤通过对原设计进行验算可以满足使用要求的:根据实测数据,结合设计要求验算,如能满足要求,经设计单位同意,可不做处理。
五、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程序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程序:事故调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调查报告→结构可靠性鉴定→确定处理方案→事故处理设计→事故处理施工→检查验收结论。
(1)事故调查。
①初步调查:工程情况,事故情况,图纸资料,施工资料等。
②详细调查:设计情况,地基及基础情况,结构实际情况,荷载情况,建筑物变形观测,裂缝观测等。
③补充调查:对有怀疑的地基进行补充勘测,所用材料实际性能的测定,结构物内部缺陷的检查,较长时期的观测等。
(2)事故原因分析。
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分清事故的性质、类别及其危害程度,为事故处理提供必要的依据。
①确定事故原点:事故原点的状况往往反映出事故的直接原因。
②正确区别同类型事故的不同原因:根据调查的情况,对事故进行认真、全面的分析,找出事故的根本原因。
③注意事故原因的综合性:要全面估计各种因素对事故的影响,以便采取综合治理措施。
(3)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事故概况,事故是否已做过处理,事故调查中的实测数据和各种试验数据,事故原因分析,结构可靠性鉴定结论,事故处理的建议等。
(4)结构可靠性鉴定。
根据事故调查取得的资料,对结构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进行科学的评定,为事故的处理决策确定方向。
可靠性鉴定一般由专门从事结构物安全鉴定的机构做出。
(5)确定处理方案。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实地勘察结果、事故性质及用户要求确定优化方案。
(6)事故处理设计。
注意事项如下。
①按照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进行。
②考虑施工的可行性。
③重视结构环境的不良影响,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7)事故处理施工。
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有关的标准、规范进行,并应注意以下事项:把好材料质量关,复查事故实际状况,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加强施工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8)工程验收和处理效果检验。
事故处理工作完成后,应根据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案例一】某公路的一座大桥旧桥沥青桥面铺装在通车半年后发生沥青路面整体推移、剥落、松散、坑洞(槽)等严重破坏的质量事故。
(1)工程概况。
本工程是贯通东西腹地的主干线,起于大桥西引道,旧路为双向四车道,本次改建按城市快速路标准设计为双向八车道。
其中大桥旧桥桥长612.3m,上部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简支T梁,跨径布置为38m×16m;下部结构为双柱式桥墩,直径1.2m,桩基直径1.5m。
(2)事情经过及检查情况。
该项目建成通车试运营约半年时间,养护人员在日常检查时发现大桥旧桥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层产生松散、坑洞(槽)、整体推移、剥离原水泥混凝土铺装层等病害,该项目建设业主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分析原因并责成施工单位进行返工处理,监督机构在查明原因后发文明确了返工维修的质量控制要求。
(3)原因分析。
①直接原因。
a.采用在原旧桥处于弯道且有纵横坡变化的水泥混凝土铺装层上加铺乳化沥青,铺设土工布后再铺筑沥青混凝土的设计方案欠妥,因为在有纵坡的桥面上加铺乳化沥青,在未破乳时就会顺坡溜下,此时进行土工布施工将严重影响旧桥水泥混凝土铺装层与土工布之间的黏结性能,使沥青层整体推移。
b.原设计沥青铺装结构层为4cm AK-16,该类型的混合料空隙率大,容易渗水到沥青内导致结构破坏;另外,4cm AK-16的骨料最大公称粒径与4cm厚的结构层不匹配,也是造成沥青面层早期破坏的主要原因之一。
c.旧桥桥面经过多年运营,表面光滑,施工时未对旧桥桥面铺装进行凿毛处理,致使土工布与旧桥桥面黏结质量较差。
②管理方面的原因。
监理、施工单位质量管理措施不健全、质量管理不到位。
(4)处理情况及结果。
根据检查情况,经过分析与讨论后,对该质量事故提出如下处理措施。
①全部铲除该桥旧桥沥青桥面铺装层。
②责成设计单位严格按《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 —2004)的要求对原设计进行优化,取消原设计使用土工布的方案,改用热改性沥青+单粒径碎石作为防水黏结层,且对旧桥桥面铺装进行凿毛处理,改原设计AK-16为AC-13C沥青混合料。
③施工单位铲除原沥青铺装层后,对全桥桥面进行铣刨处理,并按新设计要求采用沥青洒布车洒布热改性沥青,再洒布50% 5~10mm 单粒径碎石,并重新铺筑4cmAC-13C沥青铺装,经检测各项指标均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经返工处理,该路段经过四年多通车试运营至竣工验收时未发现明确缺陷,经竣工验收委员会裁定可以通过竣工验收。
【案例二】某立交跨线主桥箱梁在春节前就已经浇筑完毕,但在一个月后发现了箱梁顶面主墩横隔梁两侧顶板上有多处裂缝,部分裂缝由顶板延伸至腹板。
(1)工程概况。
该跨线桥分左幅桥和右幅桥布置。
其主桥的上部构造均为35m+45m+35m 预应力混凝土变截面续梁,采用单箱双室截面形式。
箱梁根部梁高2.5m,主跨跨中及边端部梁高1.7m,箱梁顶宽为19.68m,底宽为13.68m;翼板悬臂长度为3m;腹板厚度为45~75cm,外侧采用直腹板;箱梁顶板厚度为28cm,底板厚度为25~50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