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编号:SY-AQ-05329

(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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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

Combustion performance and fire resistance of building components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建筑构件主要包括建筑内的墙、柱、梁、楼板、门、窗等,一般来讲,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构件的燃烧性能,二是构件的耐火极限。耐火建筑构配件在火灾中起着阻止火势蔓延、延长支撑时间的作用。

一、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主要是指组成建筑构件材料的燃烧性能。而材料的燃烧性能,有些得到共识而无需进行检测,如钢材、混凝土、石膏等,但有些材料特别是一些新型建材,则需要通过试验来确定其燃烧性能。除有一些特别规定外,大部分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可按GB8624等相关标准确定(详见本章第二节“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及分级”)。通常,我国把建筑构件按其燃烧性能分为三类,即不燃性、难燃性和可燃性。

1.不燃性

用不燃烧性材料做成的构件统称为不燃性构件。不燃烧材料是指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不起火,不微燃,不炭化的材料。如钢材、混凝土、砖、石、砌块、石膏板等。

2.难燃性

凡用难燃烧性材料做成的构件或用燃烧性材料做成而用非燃烧性材料做保护层的构件统称为难燃性构件。难燃烧性材料是指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难起火、难微燃、难炭化,当火源移走后燃烧或微燃立即停止的材料。如沥青混凝土、经阻燃处理后的木材、塑料、水泥、刨花板、板条抹灰墙等。

3.可燃性

凡用燃烧性材料做成的构件统称为可燃性构件。燃烧性材料是指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立即起火或微燃,且火源移走后仍继续燃烧或微燃的材料。如木材、竹子、刨花板、保丽板、塑料等。

为确保建筑物在受到火灾危害时,一定时间内不垮塌,并阻止、延缓火灾的蔓延,建筑构件多采用不燃烧材料或难燃材料。这些材

料在受火时,不会被引燃或很难被引燃,从而降低了结构在短时间内破坏的可能性。这类材料如混凝土、粉煤灰、炉渣、陶粒、钢材、珍珠岩、石膏以及一些经过阻燃处理的有机材料等不燃或难燃材料。建筑构件的选用上,总是尽可能不增加建筑物的火灾荷载。

二、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一)耐火极限的概念

耐火极限是指建筑构件按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或失去隔火作用时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h)表示。其中,支持能力是指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承重或非承重建筑构件在一定时间内抵抗垮塌的能力;耐火完整性是指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建筑分隔构件当某一面受火时,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焰和热气穿透或在背火面出现火焰的能力;耐火隔热性是指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建筑分隔构件当某一面受火时,能在一定时间内其背火面温度不超过规定值的能力。

(二)影响耐火极限的要素

在火灾中,建筑耐火构配件起着阻止火势蔓延扩大、延长支撑

时间的作用,它们的耐火性能直接决定着建筑物在火灾中的失稳和倒塌的时间。影响建筑构配件耐火性能的因素较多,主要有:材料本身的属性、构配件的结构特性、材料与结构间的构造方式、标准所规定的试验条件、材料的老化性能、火灾种类和使用环境要求等。

1.材料本身的属性

材料本身的属性是构配件耐火性能主要的内在影响因素,决定其用途和适用性,如果材料本身就不具备防火甚至是可燃烧的材料,就会在热的作用下出现燃烧和烟气,建筑中可燃物越多,燃烧时产生的热量越高,带来的火灾危害就越大。建筑材料对火灾的影响有四个方面:一是影响点燃和轰燃的速度;二是火焰的连续蔓延;三是助长了火灾的热温度;四是产生浓烟及有毒气体。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材料的属性决定了构配件的耐火极限,当然还有材料的理化力学性能也应符合要求。

2.建筑构配件结构特性

构配件的受力特性决定其结构特性(如梁和柱),不同的结构处理在其他条件相同时,得出的耐火极限是不同的,尤其是节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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