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安全知识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十大防御措施
四、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十大防御措施
有研究表明,佩戴高质量的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40%,将严重伤害风 险降低70%。
四、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十大防御措施
四、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十大防御措施
四、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十大防御措施
四、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十大防御措施
1 0
拒绝违法载人
四、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十大防御措施
四、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十大防御措施
四、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十大防御措施
四、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十大防御措施
四、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十大防御措施
四、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十大防御措施
四、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十大防御措施
四、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十大防御措施
一、电动自行车概念及特点
指标
一、电动自行车概念及特点
电动自行车为什么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电动自行车从根本上说是带有电动助力功能的自 行车,应当符合自行车的相关特征,即能够由人 力驱动行驶。如果没有脚踏骑行功能,电动自行 车在产品形态、动力来源、使用方式等方面就与 电动轻便摩托车不存在本质的区别,也就无法纳 入非机动车管理。根据国际经验看,欧盟、日本 等国家和地区均只有具备脚踏骑行功能的电动两 轮车才能纳入非机动车范畴。为此,新标准中规 定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二、相关标准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2020年发布) 第三章 登记和通行 第十五条 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依法经所有人居住地设区的市、县(市)公 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电动自行车号牌。电动自行车自购车之日起三十 日内,注册登记前,可以凭有效购车发票临时上道路行驶。 设区的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在本行政区域内使用的外地号 牌电动自行车的管理。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时应当查验电动自行车,并核实电动 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车辆产品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
能否载人
属于 驾驶证
牌照 (地方政策或有不同)
电动自行车
电动轻便摩托车
电动摩托车
GB17761-2018 GB/T24158-2018 GB/T24158-2018
2019.4.15
2019.4.1
2019.4.1
×
√
√
√
√
√
×
√
√
√
×
×
≤25km/h ≤400W ≤55kg
最高车速≤50km/h 最高车速>50km/h
➢ 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 行为时,要及时拨打“96119”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
二、相关标准
……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2020年发布)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2020年发布) 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2012年发布) 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2013年发布) 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2011年发布) ……
案例一:非机动车闯红灯
事故时间:07月24日21时 37分许 事故经过:王某驾驶电动自 行车沿永康市溪心路,由东 往西行驶至金胜路交叉口, 超越停止线闯红灯进入路口, 与正常行驶的小车发生碰撞, 事故造成王某当场死亡,两 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三、违章处罚及事故案例
案例二:非机动车逆向行车
事故时间:09月23日12时 02分许 事故经过:季某驾驶电动自 行车,沿双馨路南侧由东往 西逆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 双馨路与磐安街交叉路口东 口路段时,与对向张某驾驶 的轻便正三轮车发生碰撞, 造成季某受伤,两车损坏的 道路交通事故。
01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 02 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2017年发布) 03 ……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二、相关标准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
二、相关标准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 (2018版)与旧版(1999版)相比, 对电动自行车属性鉴定的一些主要变化:
400W~4KW (非强制)
可大于4KW (非强制)
可≥55Baidu Nhomakorabeag
可≥55kg
≤48V
部分省允许载 12岁以下儿童
非机动车
无限制 不能载人
机动车
无限制 可载一名成人
机动车
×
√
√
电自牌照
蓝牌
黄牌
一、电动自行车概念及特点
驾驶证
电动自行车——不需要 轻便摩托车——F
02 章 节
Part
相关标准
二、相关标准
三、违章处罚及事故案例
案例三:非机动车闯红灯
事事故时间:10月21日09 时25分许 事故经过:郑某驾驶电动自 行车,沿八一南街由南往北 行驶至与环城南路交叉口, 闯红灯进入路口与何某驾驶 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 郑某受伤及两车损坏的道路 交通事故。
三、违章处罚及事故案例
案例四:非机动车闯红灯
三、违章处罚及事故案例
事故简要: 2017年9月25日0时13分,浙江玉环市玉城街道小 水埠村常兴路21号二间四层半、砖混结构民房起火。 1时50分,火势基本被扑灭,过火面积380平方米。 此次事故现场发现9人死亡,2人经送医院抢救无效 死亡,2人转送台州医院救治,另有10人轻微伤。 起火原因: 停放在一层大厅距东墙2.5米至4.5米,距北侧卷帘门 1.5米至2米的电动自行车电气线路短路,引燃周围 可燃物起火。
二、相关标准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2020年发布)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拼装电动自行车; (二)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 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 (三)改装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装置,使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 (四)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车篷、车厢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行驶安全的装置。 第十三条 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者、销售者、维修者采取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 回收废旧电动自行车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两轮车。 鼓励所有人置换、提前报废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两轮车。
三、违章处罚及事故案例
2012—2016年, 全国共发生涉及电 动自行车的道路交 通事故19.3万起, 共导致3.77万人死 亡,其中电动自行 车主动肇事事故 5.62万起,导致 8431人死亡,主动 肇事比例和致死率 高达29.1%和 22.3%
三、违章处罚及事故案例
电动车典型事故
三、违章处罚及事故案例
二、相关标准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
二、相关标准
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2017年发布)
➢ 三、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 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 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 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二、相关标准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2020年发布) 第十九条 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在指定位置悬挂号牌,并保持清晰、完整, 不得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号牌,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 不得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的号牌。 第二十条 电动自行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上道路行驶: (一)使用满十年; (二)违反本条例拼装、改装或者加装; (三)制动、鸣号、灯光及夜间反光装置等安全设备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
四、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十大防御措施
事故时间:11月6日08时 43分 事故后果:何某带着孙女在 市区义乌街与环城南路交叉 口,闯红灯进入路口与正常 行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造 成何某受伤和孙女轻伤,两 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违章处罚及事故案例
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 局统计,全国每年平均 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约 2000起。 2013年至2017年五年 间,全国共发生电动自 行车火灾1万余起,年 均约2000起,较前五年 增长33.3%。其中引发 较大以上、导致人员伤 亡的火灾34起,造成 142人死亡。
二、相关标准
北京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防火设计标准(DB11/ 1624-2019)
二、相关标准
北京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防火设计标准(DB11/ 1624-2019)
03 章 节
Part
违章处罚及事故案例
三、违章处罚及事故案例
2020年8月20日20时15分许,顾某在市区上海路路段实施超速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被太仓公安交警中队民警当场查获,民警依法对其违法行为处以了罚款20元的处罚
不能载人。
电动摩托车
无脚踏板,最高车速可大 于50km/小时,整车重量 可超过55kg,电机及功率 可超过4kW,电池电压无 限制,可载一名成年人。
一、电动自行车概念及特点
一张图看懂什么是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
电动自行车 电动轻便摩托车
电动摩托车
图示
项目 执行标准 标准实施时间 电摩生产资质 3C认证 工信部公告 脚踏骑行功能 最高车速 电机功率 整车质量 电池电压
二、相关标准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2020年发布) 第十七条 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姓名、名称或者联系方式等登记内容发生 变更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转移后的所有人应当自车辆交付之日起 三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达到使用年限或者因遗失、灭失等原因不再上道路行驶的, 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04 章 节
Part
出行安全
四、出行安全
安全出行 十大防御措施
1 远离路口大货车 2 转弯前要“一停、二看、三通过” 3 横过道路先停车观察 4 遵守交通信号通行 5 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四、出行安全
安全出行 十大防御措施
6 遵守路口让行规定
7 拒绝逆向行驶
8 切勿从大型车辆前方绕行
9 杜绝酒后驾驶
二、相关标准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2020年发布) 第二十一条 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 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 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驾驶电动自行车载物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具体实施的时间和 区域,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
电动自行车安全
汇报人:XXX
日期:
01
电动自行车 概念及特点
目录
DIRECTORY
相关标准
02
03
违章处罚及 事故案列
出行安全
04
01 章 节
Part
电动自行车概念及特点
一、电动自行车概念及特点
定义
电动自行车: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 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二、相关标准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2020年发布)
第二十三条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车行道右侧行驶; (二)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三)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服从交通警察指挥; (四)遇红灯时,在非机动车道停止线或者待驶(转)区内依次等候; (五)转弯前减速慢行、注意瞭望,转弯时让直行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六)行经人行横道时减速慢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停车让行; (七)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的,应当避让; (八)在夜间或者遇有雨、雪、雾、霾等低能见度情况行驶时,应当开启照明灯,减 速慢行; (九)法律、法规关于非机动车道路通行的其他规定。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不得有逆向行驶、牵引动物、手持物品或者浏览电子设 备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不得驶入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区域。 禁止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
一、电动自行车概念及特点
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区别
01
02
03
电动自行车
必须配有脚踏板,最高车 速不得超过25km/小时, 整车重量在55kg以内,电 机功率不得超过400W, 电池电压不得超过48V。
电动轻便摩托车
无脚踏板,最高车速不超 过50km/小时,整车重量 可超过55kg,电机功率在 400W-4kW之间(非强 制),电池电压无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