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采购制度

保健食品采购制度
保健食品采购制度

保健食品采购制度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保健食品采购制度

1、确定供货企业的法定资格及质量信誉。

2、审核所购入保健食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

3、对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

行合法资格的验证。

4、对首营品种,填写“首次经营保健食品审批

表”,并经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和企业主管领导的审核批准。

5、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执行。

6、保健食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贮存制度

1、保健食品储存时,应有效期标志。对近效期食品

应按月填报效期报表。

2、保健食品与墙、屋顶(房梁)时间距不少于30厘

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少于10厘米。

3、保健食品储存实行色标管理,待验食品,退货食

品(区)为黄色,合格食品(区)为绿色,不合

格食品(区)为红色。

销售与服务制度

1、按国家保健食品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销售。

2、营业时间内,营业员佩戴标明姓名、技术职称等

内容的胸卡。

3、采用开架自选的销售方式。

4、应顾客要求,销售人员应负责对保健食品的购买

和使用进行指导。

5、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礼品等销售方式。

6、广告宣传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人员培训及健康管理制度

1、药店应由具有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技术

职称的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2、药店从事质量管理,检验和验收的工作人员以及

营业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并经地高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发给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质量管理和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3、从事质量管理,检验的人员,每年应接受省级药

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从事验收、养护、计量等工作的人员,应定期接受企业组织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应建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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