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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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国地方政府的权力
(一)权限 法定地域范围:各地方政府单位的法定行 政区域 ; 法定事务范围:指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法 定职权范围 另外,民族自治地方的地方政府还享有民 族自治权;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
(二)权力来源
混合体地方政府的权力来源于同级人民 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国家机关和最高国家 行政机关 自治体地方政府的权力由代表国家的中 央政府授权选民,再由选民通过选举授 予
选民只投票产生地方议会,由议会依法 选举产生一位行使执行权的地方长官。 地方长官负责领导地方行政部门的工作, 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议会干预,议 会也无权罢免他。议决权由议会行使, 执行权和行政权由地方长官行使。 如法国的市政府
法国的市镇政府
市镇政府是法国的第三级地方政府, 市镇政府是法国的第三级地方政府,也是最 基层的地方政府。市镇一级设市镇议会。 基层的地方政府。市镇一级设市镇议会。 市镇长由议会选举产生,是市镇的行政首长, 市镇长由议会选举产生,是市镇的行政首长, 但一旦选出又不对议会负责, 但一旦选出又不对议会负责,议会不能罢免 其职务。市镇长具有双重身分: 其职务。市镇长具有双重身分:既是中央在 地方的代表, 地方的代表,又是代表地方的市镇议会执行 机关。 机关。市镇长主要受中央政府和共和国专员 的监督 。
复习思考题: 复习思考题:
地方政府的权力来源和权力配置结构有 哪几种?我国地方政府的权力来源和配 置有何特点?
一体制,后者为议行分立体制。
三、不同权力结构体制的地方 政府
地方政府由于权力配置不同而形成不同的权力 结构体制,呈现出下列特点: (1)它不一定同国家的权力结构体制相同; (2)同一个国家的地方政府,其权力结构可能 并不相同; (3)相比之下,基层政府大都采用议行合一体 制甚至绝对议行合一体制。
(一)议行合一体制的地方政府
(三)地方政府权力的配置
地方政府议决权、执行权和行政权如何配置, 最主要的考虑因素有两个:三种权力行使上的 不同特性、政治理念的差异。
当选民只进行一次投票时,则所出现的权 力机关承担全部权力。如若选民分两次投 票,则形成两个权力中心,一个行使议决 权,表达选民的治理意愿,一个行使执行 权,实现选民的治理意愿。前者为议行合
绝对议行合一的地方政府,是指议决权和执行权 由一个机关统一行使的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议 决权、执行权和行政权由同一个机关执掌。如英 国的议会委员会制;美国的市县委员会制 相对议行合一体制的地方政府,选民选举产生一 个议决机关,同时统一行使议决权与执行权;还 存在一个负责统一领导的地方行政事务的机关, 行使行政权。地方政府的权力由两个机关分别行 使。如瑞典的议会执行委员会制、美国的市县经理制 、
第四章 地方政府的权力
地方政府承担着本行政区域社会公 共事务管理的职能,需要配备有相 应的权力和权限。地方政府的权限 是由中央政府授予的。地方政府权 力的来源,则由于地方政府体制的 不同而有差异。地方政府内部权力 配置的不同,形成地方政府权力运 作的不同类型。
一、地方政府的权力和权限
地方政府的权限特点:(1)由中央政府划定(2) 限于法定的地域范围(3)限于社会公共事务中 的部分事务 地方政府的权力指在行政区域内管理社会公共事 务的权力,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应该如何治理 本行政区域,如何实现本行政区域的治理,以及 如何通过对本行政区域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来完 成这种治理。这三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构成了地方 政府的三种权力:议决权、执行权和行政权。
(三)双轨体制地方政府
产生的原因:中央授予地方政府的治理权限,决不可 能涵盖全部社会事务的公共管理,对于不属于地方政 府权限的社会事务的管理,各国中央政府有各种处理 方式,或者由相应的中央行政机构直接在地方设置机 构进行管理,不属地方政府系列;或由中央在地方设 置机构管理,但由中央政府在地方的代表统一领导; 或甚至在自治的地方政府外另设隶属于中央的行政体 地方政府,从而形成各种情况的双轨制的地方政府体 制。 主要特点: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存在两个依法行使行政 权力的行政机关,一个是经由行政区域地方政府议决 机关选举产生的行政机关,另一个是由国家在该行政 区域设置的国家行政机关。
(一)地方政府权力的来源 地方政府权力或者直接或者间接来自于中央政府 : 行政体地方政府的权力直接来源于中央政府或上 级政府; 自治体地方政府的权力直接来自于当地居民,它 由本地域居民选举产生,对当地居民负责,在国 家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它拥有大小不等、 程度不同的地方自治权,间接来自于代表国家的 中央政府的授予 ; 混合体地方政府兼具有行政体和自治体地方政府 权力来源的某些特征
主要类型
行政并列制(如瑞典) 国家代表百度文库(如法国) 双重领导制(如中国)
法国的大区和省级地方政府
法国本土共有22个大区 大区一级设大区议会 议会 法国本土共有 个大区。大区一级设大区议会 ,议会 个大区 主席既是当地立法机构的召集人, 主席既是当地立法机构的召集人,又是当地真正的行政 首脑。同时,大区驻有共和国专员作为国家代表, 首脑。同时,大区驻有共和国专员作为国家代表,由部 长会议任命,监督地方政府的活动。此外,大区还设有 长会议任命,监督地方政府的活动。此外, 经济和社委员会作为法定咨询机构, 经济和社委员会作为法定咨询机构,由40-110名成员 名成员 组成。 组成。 法国本土共有96个省 省一级设省议会,省议会每 个省。 省议会每3年 法国本土共有 个省。省一级设省议会 省议会每 年 以两轮绝对多数制选举省议会主席1人 以两轮绝对多数制选举省议会主席 人,地方事务由省 议会主席领导。省设共和国专员,由中央政府任命。 议会主席领导。省设共和国专员,由中央政府任命。共 和国专员作为中央政府的代表,管辖、监察中央政府各 和国专员作为中央政府的代表,管辖、 部门派驻省里的机构, 部门派驻省里的机构,对省内的行政和财政事务进行监 督。 地方“由选举产生的地方议会自由地进行管理” 地方“由选举产生的地方议会自由地进行管理”;中央 政府在地方的代表“负责维护国家的利益, 政府在地方的代表“负责维护国家的利益,监督行政并 使法律得到遵守” 使法律得到遵守”。
德国的市行政主任制
英国的议会委员会制(绝对议行合一)
地方政府的核心就是选举产生的地方议会, 地方政府的核心就是选举产生的地方议会,具有 法人资格 。 各级地方议会每年应选出1人主持会议 人主持会议。 各级地方议会每年应选出 人主持会议。主席或 长通常是议会成员, 市(镇)长通常是议会成员,也有少数非议员人 士。 几乎所有的议会有关事务都交由议会内设的各种 委员会去处理。 委员会去处理。地方议会还有许多常任官员和服 务人员,由他们具体处理议会的日常事务。 务人员,由他们具体处理议会的日常事务。 地方的一切权力都来自议会的法令” “地方的一切权力都来自议会的法令”,“任 何地方政府做了没有得到议会明确许可的事, 何地方政府做了没有得到议会明确许可的事,就 是违法或者越权的行为” 是违法或者越权的行为”。
二、地方政府权力的来源与配 置
(二)地方政府权力的配置
中央政府授予权力的地方政府,由中央政府直 接以行政方式分配和配置,或者由中央政府立 法间接地以法定方式规定; 自治体和混合体的地方政府权力是由有选举权 的本行政区域居民依法定程序选举形成的:首 先,选民通过选举将自己治理本地域的权力委 托、授予他所选择的人。其次,全体选民通过 相应的选举程序与规则,将分散在各个选民手 中的权力,转化为代表全体居民的公共权力。
(二)议行分立体制的地方政府
绝对议行分立体制的地方政府,由议决 机关和执行机关组成。它们都是由选民 直接选出,彼此不存在产生与负责的关 系,由两个权力中心各自独立行使议决 权和执行权。行使执行权的通常是一个 执行长官,同时行使行政权,成为地方 行政首长。如:美国的强市长议会制; 日本的市长议会制
相对议行分立体制的地方政府
(三)权力配置
人民通过选举产生人民代表大会,并将 全部国家权力交给人民代表大会。 大陆属于相对议行合一体制,同时又具 有双轨体制的特点(人民代表大会制、 部分部门直管); 香港和澳门在过渡期后实行绝对议行分 立体制
中国高层地方政府都有立法权, 一般地方的立法权主要包括
制定和变动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 较大的市(省和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 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 大及其常委会 制定和变动地方政府规章 根据授权立法: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授权立法权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 今后通常仅存在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国务 院立法或授权经济特区立法的情况下 一定的立法监督权
英国地方政府的权力与职责
权力:立法权、行政权、执行权、 权力:立法权、行政权、执行权、 维护公共安全权、改良社会设施权、 维护公共安全权、改良社会设施权、 发展社会福利权、 发展社会福利权、执行全国性任务 从事准商业活动权、 权、从事准商业活动权、财政权 职责:保护性职能、 职责:保护性职能、环境方面的职 个人方面的职能、 能 、个人方面的职能、社会性和娱 个人方面的职能 乐性职能 、贸易性职能 贸易性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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